工程施工劳务承包合同修改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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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施工日期

合同上施工日期

合同上施工日期是指在合同中规定的开始施工的具体日期。

在合同中明确施工日期非常重要,因为它关系到工程的进度、质量和双方的权益。

本文将从施工日期的确定、施工日期的变更以及施工日期的履行三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施工日期的确定1. 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在合同签订前,双方应充分了解工程项目的可行性、施工条件和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2. 合同中明确施工日期:在合同中,双方应明确规定施工日期。

施工日期的确定应考虑工程项目的特点、工程量、施工周期等因素,确保工程按照预期完成。

3. 合同约定开工准备时间:开工准备时间是指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实际开工之日止的时间。

在此期间,双方应完成招投标、设计审批、施工许可证办理等前期工作。

合同中应明确开工准备时间的期限,以确保工程按时开工。

二、施工日期的变更1. 不可抗力因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社会动荡等)导致无法按约定日期施工,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施工日期。

2. 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如甲方原因(如设计变更、施工现场准备不足等)导致工程延期,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具体违约责任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

3. 乙方原因导致延期:如乙方原因(如施工组织不力、施工人员不足等)导致工程延期,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具体违约责任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

三、施工日期的履行1. 双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施工日期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2.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供施工场地、施工图纸、施工许可证等施工所需条件。

3.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 双方应密切沟通,如发现施工进度异常,应及时协商解决,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5. 工程完成后,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总之,合同上施工日期对于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双方应充分重视施工日期的确定、变更和履行,以确保工程按时完成,实现双方的共同利益。

2024年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标准版本(三篇)

2024年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标准版本(三篇)

2024年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标准版本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技术交底,不得作为乙方永久性工程实施的永久依据。

4. 设计变更应以甲方专业工程师书面提供的变更设计文件为唯一准则。

5. 乙方基于施工需求自行绘制的施工用图纸,须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用于施工。

七、甲方职责1. 依据本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与要求,负责提供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与设备。

2. 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并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监督。

3. 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与质量监督,定期检查乙方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情况,发现问题即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有权发出停工及返工指令,并有权对乙方开具罚款通知。

4. 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时协同监理进行检查验收。

5. 按照本合同约定办理计量支付手续,拨付并结算工程款项。

八、乙方职责1. 编制施工方案并提交甲方,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2. 遵守甲方、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本工程业主及监理的规章制度与管理规定。

3. 坚持文明施工原则,负责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及安全生产。

4. 乙方各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有效证件方可上岗,严禁无证作业。

5. 对已完成的工程及安装的设备,在验收交接前负责保管,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6. 确保及时发放所雇佣民工的工资,严禁拖欠。

7. 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负责修复工程缺陷。

九、劳务分包人资质1. 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十、工程质量1. 乙方必须严格遵循本工程设计文件、现行技术规范及相关工程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专业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的抽查与重点检查,提供必要的检查条件。

2. 乙方所承包的工程,需按本工程技术规范进行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95%以上,并达到甲方项目质量计划的质量目标。

工程劳务承包合同(清包工)

工程劳务承包合同(清包工)

工程劳务承包合同(清包工)本合同规定的分项工程的全部劳务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墙体工程、装饰工程、屋面工程等。

乙方以包工不包料、包机械、包周转材、包零星辅料、包管理的形式进行承包。

乙方负责所有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以及施工进度,承担全部责任。

六、本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XXX拾万元整(¥5600,000.00)。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十(¥560,000.00)作为履约保证金。

合同总价款按照工程实际完工量和质量,以各分项工程合格实际竣工量为依据,结合工程量清单、计量单价进行结算,结算价款不得高于合同总价款。

支付方式:甲方应按工程进度和乙方提交的工程量清单、计量单价等资料及时支付工程价款。

每月底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量清单、计量单价等资料。

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并支付乙方应付的工程价款。

七、工期:本工程总工期为12个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程进度要求,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期完工。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具体标准为每日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00)。

八、保证金: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十(¥560,000.00)作为履约保证金。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九、保险:乙方应自行购买工程施工一切险。

乙方应为工程实施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和财产损失事故,向乙方全体施工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工程财产损失保险。

十、违约责任:如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完成工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如甲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价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因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住建部2014征求意见版)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住建部2014征求意见版)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二〇一四年六月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承包人:劳务分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劳务作业承包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总包工程概况1. 总包工程名称:2. 总包工程地点:3. 总包工程立项及批准文号:二、劳务分包作业范围劳务分包作业范围及内容:。

三、劳务分包作业期限计划开始日期:年月日计划完工日期:年月日作业总日历天数为:天。

作业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始、完工日期计算的天数不一致的,以作业总日历天数为准。

四、劳务作业质量标准劳务作业质量应符合标准,并符合承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

五、劳务分包合同价格1. 签约合同价为:元(人民币),大写﹕元。

2. 合同价格形式:。

六、劳务分包人资质资质证书编号:资质专业及等级:七、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 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 通用合同条款;5. 技术标准和要求;6. 图纸;7. 已标价工作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 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中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型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八、承诺1. 承包人承诺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劳务分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劳务分包工作,确保劳务作业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再分包,并按时足额的向劳务作业人员发放工资。

3. 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作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九、附则1.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2. 合同订立地点:3. 本合同自生效。

4.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包人执份,劳务分包人执份。

建工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3篇

建工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3篇

建工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3篇篇1建工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一、合同双方甲方: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承包商/分包商(以下简称乙方)二、合同背景为了有效管理建工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劳务分包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保障工程质量及工期,特签订本合同。

三、合同内容1.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及工程内容2. 劳务分包范围及工作内容3. 工期及竣工时间4. 分包价格及支付方式5. 分包商责任6. 建设单位责任7. 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8. 其他约定事项四、合同签订1. 甲、乙双方均认真履行合同,确保工程施工按照要求进行。

2. 乙方应提供相应的资质和人员,确保施工质量。

3. 甲方应按时支付合同款项,确保乙方施工顺利进行。

4. 合同期限届满时,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可另行签订延续合同。

五、合同解除1. 若甲、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2.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3.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按照实际情况处理未完成的工作及款项。

六、其他事项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任何争议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合同签订地点:(地点)合同甲方(盖章):____________合同乙方(盖章):____________签订日期:年月日以上是建工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共同保障建工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愿双方合作愉快,工程顺利完成。

篇2建工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一、合同的签订1.乙方按照甲方招投标文件确定的分包范围、定标价、工程进度、质量要求等,进行施工。

2.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

3.甲方对乙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工。

4.乙方不得私自增加分包工程范围,变更分包工程定标价等。

5.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工程进度要求,保证施工质量,不得擅自调整进度。

GF-2003-0214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GF-2003-0214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i附件二GF-2003-0214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3年8月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劳务分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资质证书号码:发证机关:资质专业及等级:复审时间及有效期: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分包范围:提供分包劳务内容:3、分包工作期限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结束工作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2)本合同附件;(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1)(2)7、总(分)包合同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

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套。

9、项目经理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职称:。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工程承包人:劳务分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成达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资质证书号码:发证机关:资质专业及等级:复审时间及有效期: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分包范围:提供分包劳务内容:3、分包工作期限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结束工作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工作天数:天。

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2)本合同附件;(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4)本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1)(2)7、总(分)包合同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

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套。

9、项目经理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职称:。

9.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职称:。

10、工程承包人义务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1)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2)在年月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3)在年月日前完成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4)在年月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5)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6)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一2003一0214)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一2003一0214)

GF-2003-0214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年月日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中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分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资质证书号码:发证机关:资质专业及等级:复审时间及有效期: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分包范围:提供分包劳务内容:3、分包工作期限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结束工作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2)本合同附件;(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1)国家推行的强制和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2 河北省及张家口市地方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7、总(分)包合同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

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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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甲方(发包方):海南润地投资有限公司乙方(承包方):阎洪波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把海南润城国际项目以包工形式发包给乙方。

一、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海南润城国际公寓;2、工程地点: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3、结构形式:框架结构;4、最高层数:十七层;5、建筑面积:22503.06平方米。

二、施工质量要求本项目施工质量标准为合格,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标准施工及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

三、工期酒店部分乙方自2010年4月10日进场,8月31日竣工,公寓部分2010年4月10日开工,9月30竣工(非施工方原因影响情况除外)。

四、承包方式此工程承包形式为清包工,即乙方负责所有设计图纸中的土建、水(两米以内的给水、排水、消防水)、电(两米以内的动力、照明、消防电、电视、电话、可视、对讲、数字有线等弱电;达到毛坯房标准。

交给精装修单位);建安工程的人工、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周转材料(模板、支撑、施工脚手等)及防护材料{“四口”和“五临边”的防护及外脚手架};甲方供应全部的消耗性材料由如:水泥、钢筋、商品砼泵送到位、砂、扎丝、焊条、水、电材料、铁钉、铁丝;土建工程中的基槽土方开挖、内、外门窗、玻璃幕、干挂石材施工,地面砖、地面大理石、室内涂料、内外栏杆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

五、合同价款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合同价款,378元/m2(面积按建筑面积),图中没有标准和做法的,今后甲方或设计图纸变更另外明确的,单价需双方另议,加入到总价当中。

此单价不包括税金,不包括施工用水、电费,施工暂设,暂定合同总价为:捌佰伍拾万陆仟壹佰伍拾柒元人民币,决算按实际建筑面积乘以平方米单价进行计算;甲方已进行的基础垫层及承台钢筋绑扎、支模、砖模、承台砼浇注等工程量的人工费和机械费经甲乙方协商从乙方合同价款中扣除。

六、甲方权利与责任1、甲方有权力按照国家的验收规范和施工操作规程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管、指导,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甲方技术管理人员提出的合理意见,甲方有权按照工程管理办法(乙方签字确认的补充协议见附件一)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如乙方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在罚款单上签字,甲方技术管理负责人可以在罚款单上注明乙方拒签,甲方将对乙方进行此项罚款额的二倍进行处罚,在乙方的进度款中扣除;2、甲方及时按照合同约定的形象进度支付乙方进度款;3、如因甲方办理地下管网会签内容与现场实际不符,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地下光缆、电缆、煤气管道、自来水管,如有损坏乙方不负任何责任;4、乙方在开挖基础和土方过程中,如遇有地下水,由乙方安排人员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甲方的应急备用金给付乙方不及时,造成塌方,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5、在施工现场甲方应提供警告牌和标志物,乙方负责管理并合理使用;6、甲方按乙方提出的合理的材料计划对乙方进行材料供应工作,乙方指定材料进场时间及位置,乙方参与水泥及钢筋数量的验收,并将验收数量付本交乙一份存档,甲方对提供的材料质量负责;7、甲方负责临水、临电接入施工现场,乙方负责水、电接入施工区;8、甲方负责本工程的技术内业和资料整理工作,乙方给予相应配合;9、甲方直接分包工程内、外门窗、玻璃幕、干挂石材的施工,乙方应进行友好地配合,乙方收取合理的配合费及施工机械使用等费用;10、甲方指定有资质的消防单位指导乙方进行消防工程施工,消防单位负责消防内业及消防验收,乙方给予相应配合。

七、乙方权利与责任1、乙方根据工程特点及队伍的实际情况组织施工,乙方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批确认,甲方审批的总进度计划乙方应严格执行,同时对总计划进行分解,形成月计划,周计划以保证总计划;2、乙方对本项目的施工质量负责,如果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甲方权利要求乙方按国家标准进行整改,所产生损失全部乙方负责;3、乙方对所承包工程的生产安全负直接责任,如乙方管理疏忽造成安全事故,乙方除负责安全事故本身造成的损失外,甲方可以根据此事故对社会及本项目的影响对乙方进行罚款;4、乙方应服从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的监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乙方有权拒绝来自各方的勒、卡、要行为,同时可以向此行为人的上级进行如实反映。

八、付款方式乙方施工至地下室顶板浇筑完成,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现金150万人民币;以后每月在25日前提乙方供进度报表,甲方在当月30日前付清本月工程进度款,每月进度款按完成工作量的85%支付;装饰与配套全部完成付给乙方装饰与配套全部85%价款;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甲方支付乙方结算总价款的12%,剩余的3%质保金在一年后的10天内返还。

九、违约责任1、乙方如不能如期竣工,每延误一天罚乙方壹万人民币,如乙方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甲方奖励乙方壹万元;2、乙方施工质量无法满足国家验收标准,乙方又没有质量保障措施,甲方有权利把乙方清出施工现场,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3、乙方月计划无法满足项目的总计划,乙方应拿出赶工措施经甲方总工程师及项目总监审批,如果乙方执行过程依然无法满足整体进度要求,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4、工程遇有非施工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设计图纸、材料供应、甲方未及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造成停工、不可抗力等;甲方除顺延。

5、工程交甲方装修后一个月内,剩余的(除3%保修金外)工程款不能按时兑现,甲方可将公寓楼按成本折价(1800元/㎡毛坯房)抵付给施工方,做为工程款。

6、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内容,信守承诺,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施工报价单一份)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日期:日期:附件一工程例会制度为了强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加强会议制度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决策执行速度,使会议成为解决建设中大量组织与协调工作的高效手段。

特制定此制度如下:一、会议包含公司领导、工程部、监理部召开的例会和临时性会议。

二、例会不另外通知,每次要求参会人员按开会时间至开会地点准时进行。

临时取消或调整会议,事前三小时通知。

三、临时性工程会议或专题会议按通知要求的人员准时参加。

四、参加会议人员不得迟到和无故缺席,有事的应参会者应事先请假,经主持会议人同意后,应参会人可派专人代表参加会议,要求专人代表能代表应参会者在会议上有权决定问题。

主持会议单位或部门对无故不参加会议者处以200~500元罚款,且无故不参加会议者对会议决定视为同意。

五、参会人员应按主持会议者的会议程序进行依次发言,不得随意发言、抢话、交头接耳、制造声响等影响会议质量。

六、在会议上要语言应简洁明了表达自己的意见,如针对于某一事项有争议可会后单独再议,不能因一事影响会议进程。

七、每次会前,参会人员须签到(时间准确到分钟),要有会议纪要,要求会议纪要内容真实完整;整理后的会议纪要应及时下发至参会人员,并办理签收,纪要作为会议决议文件,大家必须执行,并作为以后工程决算依据。

项目管控办法一、工程质量管理:1、施工单位、监理部、甲方专业工程师参加图纸会审前,要认真熟悉图纸,掌握设计意图,查找设计问题,由施工单位分专业进行汇总整理,真正达到会审目的;2、施工过程中,总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负全责,有责任和义务对所承揽工程施工质量实施全面管理,及时检查施工质量,定期召开质量会议,分析、解决质量问题;3、请假制度: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请假一天以内须经总监、工程部专业工程师批准;三天及以内须经工程指挥批准;三天以上须经建设单位经理批准。

请假必须本人,对未经请假无故脱离现场,视具体情况进行200元/次处罚;4、各分包单位按合同要求积极做好自己所分包工程,并服从大包的整体质量、进度要求,要求内业齐全、外业保质,按大包竣工时间要求,整理好内业资料及时移交;5、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由监理公司组织验收,合格后报开发公司工程部,工程部组织联合验收,合格后,报竣。

每次施工单位自检后,报竣检查不合格,将责今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经多次整改不到位或严重不合格者,视情况轻重对施工班组进行经济处罚;6、交工之日起,施工单位应立即成立工程质量回访、维修领导小组,原施工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统一组织,积极做好质保期的维修工作;7、监理工程师按《监理规划》及《监理细则》进行监理,监理人员准时细致的做好旁站,同时做好旁站记录;如果监理人员不按监理规范要求及质量验收标准进行监理,或者与施工单位串通,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将追究监理单位责任;对无故脱岗或不认真履行监理义务的监理人员进行处罚,50元/次,处罚总监100元/次;对工作不认真、业务能力差、属于现场管理的监理人员,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可以书面形式上报,经批准后,责成总监把责任人调离;8、监理工程师要严格控制施工单位按图施工,发现与图纸不符的部位,监理工程师必须要求施工单位立刻返工;如果发现设计有不完善的地方,立刻请示工程部,待有书面答复后方可施工;9、监理工程师对进场的材料、构件、设备等的质量要进行严格检查,对质量不合格的材料、构件、设备等进行现场封存,设专人监督,要求施工单位限时整改。

并及时把情况汇报建设单位工程部,工程部将根据情况对施工单位进行1000元以上罚款;10、每月22日前,总监组织监理工程师对参建施工单位的工程内业进行检查,要求真实、齐全,如果内业不全,施工单位又无合理的解释,监理部有权责令施工立即补充完善。

监理部应与当日把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如实呈报工程部,如工程部发现监理部弄虚作假汇报有误,将对总监进行100元/次;11、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审查监理项目部、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完整性,管理人员的能力是否满足施工现场管理要求,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管理人员是否齐全。

若有人证不符或人员不齐的情况,一次通知,二次处罚200元/人,三次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加以处理;12、每月23日由建设单位组织联合大检查,检查内容:工程内业、工程实体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

参加人员: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

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批评和相应处罚。

二、工程进度控制:1、施工单位依据审批后的总进度计划,编制月、周进度计划,按计划组织施工。

每月25日前报下月施工进度计划,经监理部总监、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审批后方准实施。

每周监理例会施工单位报本周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应满足本月进度计划要求;2、施工单位必须按施工总计划的要求确定的人力、物力、机械按时进场,确保按时正常施工;3、总包单位对所承建工程的参建各单位进行统筹管理,统一指挥,定期召开进度协调会,协调解决本工程内的各方面问题。

如参建方拒不服从总包方的合理指挥,影响总工期,工程部将对其按影响及损失进行处罚;4、每周监理例会,监理工程师、工程部专业工程师依据施工单位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进行分析、比较,查出影响进度原因,提出赶工期措施;5、当分析确认工期必须推迟时,由监理工程师、工程部专业工程师确认原因后,要求施工单位拿出赶工期措施,发生费用有责任方负责;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1、监理部在开工前5日内向建设单位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措施;2、施工单位在开工前7日内向监理部报送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监理部3日内给予批复;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范进行组织施工,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检查等工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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