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管理办法
病媒生物防制规章制度

病媒生物防制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病媒生物防制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学校、企事业单位等。
第三条病媒生物指传播疾病的生物因子,包括蚊子、螨虫、跳蚤等。
第四条病媒生物防制是指预防、监测、控制和消灭传播疾病的生物因子的活动。
第五条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防治、全民参与的原则。
第六条本规章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卫生健康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章病媒生物防制的组织管理第七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协调,推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开展。
第八条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推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开展。
第九条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机构,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开展相关研究和技术培训。
第十条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单位应当配备专业人员,具有相关技术和知识,能够独立完成病媒生物防制任务。
第十一条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单位应当建立病媒生物防制档案,记录相关信息,定期进行检查和整改。
第三章病媒生物防制的技术措施第十二条病媒生物防制应当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包括环境治理、化学防治、生物防治等。
第十三条环境治理是指对病媒生物繁殖生长的环境进行改造,减少或消除病媒生物的栖息地。
第十四条环境治理应当侧重于消除水源,清除杂草,改善卫生设施等措施,减少病媒生物滋生的条件。
第十五条化学防治是指使用化学药剂对病媒生物进行防制,应当按照药物使用说明书进行。
第十六条生物防治是指利用天敌、天敌、疫苗等生物因子对病媒生物进行防制。
第十七条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单位应当制定防制方案,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合适的技术措施,确保防制效果。
第四章病媒生物防制的监测评估第十八条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病媒生物监测评估制度,定期对病媒生物的分布和密度进行监测。
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管理制度

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管理制度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是保障公众健康、预防疾病传播的重要措施。
为了有效地控制病媒生物的孳生和繁殖,提高环境卫生质量,特制定本工作管理制度。
一、工作目标通过采取科学、合理、有效的综合防制措施,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内,减少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责任分工1、成立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本单位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2、总务部门负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日常管理,包括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防制措施、采购防制药品和器械等。
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区域内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包括清理卫生死角、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等。
4、保洁人员负责公共区域的日常清洁和卫生维护,及时清理垃圾和积水,防止病媒生物孳生。
三、防制措施1、环境治理(1)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定期清理垃圾和杂物,消除卫生死角。
(2)完善排水系统,保持排水畅通,防止积水孳生病媒生物。
(3)加强对食堂、仓库等重点部位的管理,做好食品储存和加工环节的卫生防护,防止病媒生物污染食品。
2、物理防制(1)安装防蚊蝇纱窗、纱门,使用灭蚊灯、粘鼠板等物理防制设施。
(2)对下水道口、通风口等部位安装防鼠网,防止病媒生物进入室内。
3、化学防制(1)根据病媒生物的种类和密度,合理选择和使用化学防制药品,严格按照药品使用说明进行操作,确保用药安全。
(2)定期开展病媒生物消杀工作,重点对垃圾存放点、厕所、污水沟等部位进行消杀。
4、生物防制(1)合理种植花草树木,增加绿化面积,改善生态环境,吸引有益生物,抑制病媒生物的繁殖。
(2)利用天敌防治病媒生物,如放养食蚊鱼防治蚊虫等。
四、监测与评估1、建立病媒生物监测制度,定期开展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掌握病媒生物的种类、分布和密度变化情况。
2、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防制措施,提高防制效果。
3、定期对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管理制度

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管理制度病媒生物是指能传播致病微生物、病毒、寄生虫等的生物。
这些媒介包括蚊子、苍蝇、蝇类、蜱、跳蚤等。
它们能传播各种疾病,如疟疾、登革热、黄热病、寨卡病毒等。
因此,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至关重要。
一、制度的重要性病媒生物是世界公共卫生领域的重要威胁之一。
它们的传播速度快,范围广,传播疾病的风险极高。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风险,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
这样可以确保防制工作的持续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建立全面的病媒生物监测系统病媒生物监测是指对可能携带病原体的生物进行采样、检测、分析和评估的过程。
建立全面的病媒生物监测系统是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管理制度的核心。
这个系统应包括对潜在的媒介生物种群和疾病传播风险的定期监测。
通过对病媒生物的采样和分析,可以及时了解其分布和数量,为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三、加强环境整治工作环境整治是指对可能滋生病媒生物的环境进行清理和改造。
病媒生物通常选择水库、池塘、河流、沟渠等潮湿场所繁殖。
因此,对这些地区进行病媒生物栖息地的整治工作是非常必要的。
这包括清理杂草、清除积水、消除垃圾、改善排水系统等措施。
只有减少病媒生物栖息地,才能有效降低疾病的传播风险。
四、加强卫生宣教和公众教育卫生宣教和公众教育是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向公众宣传病媒生物的危害,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
此外,还应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和操作技能。
只有通过全民参与,才能形成合力,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法律法规是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管理制度的重要依据。
各级政府应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规范和约束。
这包括病媒生物监测与防控的程序和标准、责任分工、处置方案等。
同时,要加强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惩处,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执行。
六、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合作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具有全球性的特点。
病媒生物管理办法——病媒生物防治执行手册

病媒生物管理办法——病媒生物防治执行手册一、前言病媒生物,如蚊子、苍蝇、老鼠等,不仅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不便,还能传播多种疾病,严重威胁人类健康。
为了有效控制和防治病媒生物,提高我们的生活质量,制定本办法。
本手册旨在为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提供详细的执行指南,确保防治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组织架构1. 成立病媒生物防治领导小组,由单位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设立病媒生物防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三、防治原则1. 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结合季节特点和病媒生物活动规律,提前做好防治准备工作。
2. 分类管理,突出重点:针对不同类型的病媒生物,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
3. 科学用药,确保安全:选择高效、低毒、环保的药物,避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四、防治措施1. 环境卫生整治1. 加强垃圾收集与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2. 清除积水,定期清理排水沟、下水道等。
3. 加强公共区域卫生管理,定期清理绿化带、公共设施等。
2. 物理防治1. 安装纱窗、纱门,防止病媒生物进入室内。
2. 设置鼠夹、鼠笼等捕鼠设施。
3. 使用蚊帐、防蚊灯等设备,降低蚊虫叮咬风险。
3. 化学防治1. 选择合适的化学药物,如杀虫剂、消毒剂等。
2. 按照药物使用说明,正确、安全地使用药物。
3. 定期开展药物喷洒,特别是在病媒生物活动频繁的季节。
4. 生物防治1. 利用天敌生物,如蚊鱼、蜘蛛等,控制病媒生物数量。
2. 采用生物菌剂,如苏云金杆菌等,对病媒生物进行生物杀灭。
五、培训与宣传1. 定期组织病媒生物防治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2. 通过各种渠道,开展病媒生物防治知识宣传,提高公众参与意识。
六、监督与考核1. 设立监督小组,对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
2. 建立考核制度,对防治成果进行评估,奖惩分明。
七、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content}。
食堂病媒生物防治管理制度

食堂病媒生物防治管理制度食堂病媒生物防治管理制度是确保食堂环境卫生、食品安全以及人员健康的重要措施。
以下是一个较为全面的食堂病媒生物防治管理制度范本,结合了多个来源的信息:一、目的与原则1.目的:有效控制食堂内的生物污染,包括鼠类、蝇类、蟑螂等病媒生物,保障食品安全和人员健康。
2.原则:●生态系统完整性:保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通过引入天敌、寄生虫或病原体等自然控制方法减少有害生物。
●环境友好:尽虽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避免使用有害化学物质。
可持续性:确保防治措施在长期内有效,不产生抗药性。
二、职责分工1.食堂管理者:负责制定生物防治计划,并监督其实施情况。
2.食堂工作人员:负责执行具体的生物防治措施,保持工作区域清洁卫生。
3.卫生监管人员:负责定期检查生物防治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提供反馈。
三、防治措施1.环境清洁与卫生●日常清洁:每日进行环境卫生清扫,保持食堂干净整洁,减少害虫的滋生场所。
●垃圾处理: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
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按生活垃圾处理。
泔水类垃圾回收给养殖户或进行无害化处理。
●排水系统:定期检查排水管道,确保无堵塞,安装合格的篦子防止病媒生物侵入。
2.物理防治●防鼠设施:食堂与外界相通的门、窗、孔洞应设置防鼠设施,如挡鼠板、铁纱网等,缝障应小于0.6cm。
●防蝇设施:食堂门口安装防蝇帘或风草机,食品加工区、就餐区安装粘捕式灭蝇灯,避免电击式灭蝇灯悬挂在食品加工区上方。
●防蟑螂设施:定期检查和清理可能藏匿蟑螂的缝隙、孔洞,保持食堂干燥。
3.生物防治●引入天敌:根据监测结果,有针对性地引入天敌生物,如寄生蜂、捕食性昆虫等。
●利用生物农药:在必要时,使用生物农药控制害虫,如苏云金杆菌等,以减少对人类和环境的影响。
4.综合管理●教育与培训: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生物防治知识的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监测与评估:建立定期的病虫害监测机制,及时了解害虫种群动态,并根据监测结果调整防治策略。
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管理制度及措施

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管理制度及措施1. 引言病媒生物是指能够传播疾病的昆虫、螨类、啮齿动物等生物。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传播,制定和实施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管理制度及措施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规范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具体措施,以确保防治工作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2. 组织管理2.1 职责分工- 建立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管理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权限;- 负责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策划、组织、协调和监督;- 制定防治方案和预案,并进行定期评估和更新。
2.2 指导文件- 制定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管理制度,包括工作程序、操作规范等;- 制定相关工作操作指导手册,提供实施指导。
2.3 培训和教育- 组织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 定期组织演练和模拟应急演,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4 监督和评估- 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防治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3. 防治措施3.1 监测与预警- 设立监测网点,对潜在的病媒生物进行监测;- 建立监测和预警系统,及时掌握疫情动态,采取相应防治措施。
3.2 生境治理- 研究病媒生物的生境特征和繁殖规律,采取相应的生境治理措施,如清除积水、消除垃圾等;- 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减少病媒生物的滋生环境。
3.3 化学防治- 根据病媒生物的特点和危害程度,合理选择药物进行喷洒、喷雾等化学防治措施;- 严格按照药物使用规范施药,避免对人体和环境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3.4 生物防治- 开展病媒生物的天敌、寄生虫等生物防治研究,推广生物防治技术;- 合理使用外来种和转基因技术,降低病媒生物的种群密度。
4. 应急预案4.1 制定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疫情和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应对措施,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4.2 应急演练-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发现问题和不足之处,并及时进行改进。
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3篇

实用文档
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
第一篇:病媒生物防制的意义及目标
随着人类生存环境的变化和人口的快速增长,各种病媒生物的传播和滋生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问题。
病媒生物是指传播人畜疾病的昆虫、螨、蜱、啮齿动物等,包括蚊子、跳蚤、苍蝇、蚤、老鼠等。
这些生物不仅会对人类和动物的健康和生命造成威胁,还会对经济和社会生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病媒生物的防制工作显得非常重要和必要。
病媒生物防制的目标是阻断病媒生物传播人畜疾病的途径,从而减少疾病传播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
具体来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主要目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防止病媒生物传播疾病。
通过加强病媒生物监测、预防和控制措施,降低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风险,避免疾病的大规模爆发和扩散。
2. 控制病媒生物种群密度。
通过科学合理地利用化学药剂、生物防治和环境管理等手段,降低病媒生物种群密度,使其不足以形成疫源。
3. 提高公众的卫生意识。
通过开展卫生教育和宣传,增强公众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公众远离病媒生物和疾病的侵害。
总之,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目标是在保护人类健康和生命的前提下,实现病媒生物的生态管理和可持续发展。
医院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制度

医院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制度一、背景介绍为了保障医院员工和患者的健康安全,预防和控制病媒生物传播的疾病,医院制定了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流程和责任,确保医院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二、责任分工1.医院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
2.医院环境卫生部门负责具体的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包括清洁和消毒工作。
3.医院各科室、护理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配合环境卫生部门的病媒生物防治工作。
三、工作内容1.病媒生物监测:定期进行医院内部环境病媒生物监测,包括蚊子、苍蝇、跳蚤等病媒生物种类的监测。
2.防治措施:根据监测结果,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包括定期清除积水、注意环境卫生、设置防蚊窗等。
对感染病媒生物的场所进行定期消毒。
3.培训和宣传:定期组织医院员工进行防治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对病媒生物防治的认识和能力。
开展宣传活动,提高患者和家属对病媒生物防治的重视程度。
4.报告和记录: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情况和效果。
建立工作台账,记录病媒生物监测结果、防治措施和效果等重要信息。
四、流程及要求1.监测流程:由环境卫生部门指定专门人员进行病媒生物监测。
监测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保证监测结果的准确性。
2.防治流程:根据监测结果,环境卫生部门制定防治措施,并安排专人负责实施。
防治过程中应注意使用符合标准的消毒药剂和防治设备,确保防治效果。
3.培训流程:环境卫生部门组织定期的培训活动,内容包括病媒生物的特点、危害和防治措施等。
培训方式可以是面对面讲解、宣传资料发布等形式。
4.报告和记录流程:环境卫生部门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监测结果、防治措施和效果等信息。
同时,建立工作台账,记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重要信息。
五、监督和评估医院行政管理部门对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以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监督和评估的内容包括监测结果的准确性、防治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工作记录的完整性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龙山县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鼠、蚊、蝇、蟑螂(以下简称“四害”)等病媒生物的危害,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湖南省爱国卫生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除“四害”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以及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都有防范和杀灭“四害”的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
第三条除“四害”工作应当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推行以环境整治为主、药械控制为辅的综合性措施。
第四条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爱卫会)是除“四害”工作的综合协调机构,各级爱卫组织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单位的除“四害”工作。
第五条县爱卫会除“四害”工作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列入预算。
各单位和居民住房按照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承担除“四害”药品、工具的工本费;政府对公共用地、广场、地下通道、下水道等场所的除“四害”经费予以补贴。
第六条除“四害”工作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
各级主管部门、职能单位负责抓好所属单位、重
点行业、重点部位及易产生“四害”地段的除“四害”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及其社区应当定期组织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开展杀灭“四害”等病媒生物的活动,消除病媒生物的孳生场所,使病媒生物的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第七条县人民政府及其爱卫会对在除“四害”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防制标准
第八条除“四害”要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
各单位和住户应规范设置标准化灭鼠毒饵站、灭蚊蝇灯,并完善其他“四害”防控设施,达到“四化”标准:
(一)通道坚固化:地面要硬化,门窗要铁皮化。
(二)管口网封化:窗口、地下管网、水沟或暗渠出入口要用铁丝网封密。
(三)环境无害化:垃圾、粪池要严密封盖;下水道、沟渠、低洼池、水池及各种水容器均应经常清理,保持畅通和洁净;栽种花木不施未经发酵有机肥。
(四)仓储货架化:食品、杂物要摆放在货架上。
第九条单位、居民住房控制“四害”的标准:
(一)鼠: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室内鼠密度不超过2%,其他单位室内鼠密度不得超过3%,外环境2000延长米不超过5处,排水管、地沟、通风口、库房门底等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二)蚊:每10户居民及10家重点行业的存水容器,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三)蝇:饮食、副食、食品加工行业,医院,车站候车室,单位、学校的厨房、餐厅、会议室、办公室、教室有苍蝇房间不超过1%,直接入口食品场所不得有苍蝇;其他行业有蝇房间不超过3%;室内外生活垃圾盛放容器(箱、桶、围)和垃圾中转站、公厕以及集贸市场幼虫和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四)蟑螂:饮食、副食行业的餐厅、厨房、熟令间、熟食店、食品车间(仓库)内无蟑螂,其他单位有蟑螂的房间数不超过3%;每间房蟑螂只数不超过5只;有蟑迹房间不超过5%。
第三章防控措施
第十条重点单位和场所“四害”防控工作的责任区,按下列规定确定:
(一)城区主次干道、桥梁、地下通道、公共广场、下水道等公共区域,由住建局和县爱卫办负责。
(二)单位或经营场所内及周边区域,由本单位负责。
(三)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区,由物业服务公司负责;尚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由社区负责。
(四)各类市场、屠宰场,由商务局负责。
(五)河流堤坝,由水利局负责。
(六)垃圾围(桶)、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公厕,由城管局负责。
(七)建筑工地,由施工单位负责。
(八)责任不明确的区域和城乡结合部,由民安街道办事处划定责任区,指定村(社区)负责。
第十一条所有责任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除“四害”工
作人员,制定相应制度,采取有效防范杀灭措施。
第十二条在除“四害”工作中,应统一使用规定的药物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除“四害”药饵必须具备高效、低毒、低残留性能,对人体、家畜家禽无害,对环境低污染。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的剧毒急性鼠药和无批准文号、商标、使用说明、厂名的灭鼠药物和卫生杀虫剂。
第十三条社会团体或个人可以设立除“四害”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并接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业务指导和县爱卫办的监管。
第十四条公共场所、集贸市场、医院、学校、机关、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垃圾处理场、中转站和公厕、下水道、废品收购站、公共用地等重点单位、重点地段以及因故不能自行实施除“四害”措施单位、居民住户和个体工商户,可自愿委托除“四害”服务机构代为承担,并支付相应的药物和劳务费用。
其收费标准由县爱卫会会同县物价部门制定。
第十五条拆迁、新建、改(扩)建的施工工地,在施工前、后及施工过程中,必须开展除“四害”工作,“四害”密度应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爱卫办”)设立除“四害”监督员。
监督员由从事除“四害”工作的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担任,其职责如下:
(一)对管辖范围内的除“四害”工作进行监督;
(二)宣传除“四害”知识,指导开展除“四害”工作;
(三)依法参与处理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第十七条县爱卫办负责本县内除“四害”服务机构的日常管理,并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
第十八条各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应将被监管对象的“四害”防制工作纳入行政执法范围。
对“四害”防控设施不完善,“四害”密度超过国家标准的业主不予发放许可证;或责令限期整改。
第十九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四害”防制效果进行监测,并定期上报县爱卫会。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爱卫会予以通报批评。
情节严重的,依据《湖南省爱国卫生条例》进行处罚。
(一)除“四害”制度不健全,无专人负责除“四害”工作,不积极参加除“四害”活动的;
(二)单位、居民住户粪池、粪缸、水池、沟渠道、容器、建筑工地积水而孳生蚊虫的;
(三)单位、居住住户堆积垃圾、腐烂有机物,已孳生蝇蛆虫的;
(四)单位内的“四害”密度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
(五)管沟、下水道、暗渠没有封密成为“四害”孳生地的;
(六)新建及改建房屋、道路、街巷的沙井没有按规定设置活动的闸板、水封曲管的;
(七)专业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业或未按规范操作导致“四害”密度严重超标的;
(八)干扰除“四害”监督员监督检查的。
第二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拒不开展除“四害”工作,或除“四害”工作不落实、不达标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行处罚。
第二十二条公共场所违反本办法规定,拒不开展除“四害”工作,或除“四害”工作不落实、不达标的,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生产、经营、使用违禁除四害杀虫药物的,依照《农药管理条例》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阻碍或拒绝除“四害”监督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除“四害”监督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龙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3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