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及核算指导办法DOC
安全生产费管理办法模版

安全生产费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生产费的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促进安全生产事业的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费是指企业为保障和改善劳动者安全生产条件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设备维修费、职业健康费、安全防护费、安全培训费等。
第三条安全生产费管理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对安全生产费的监管和使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的使用应该符合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相关政策的要求,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公正、公开。
第五条安全生产费的管理要充分考虑企业规模、行业特点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保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第二章安全生产费的筹集第六条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费的筹集。
第七条安全生产费应当由企业纳入日常经营预算,列入财务核算,专门用于安全生产投入。
第八条安全生产费应当由企业和员工共同承担,企业要按照法定的比例提供资金,员工要按照约定的方式缴纳费用。
第九条企业可以通过向政府申请安全生产补助、购买商业保险等方式筹集安全生产费。
第三章安全生产费的管理第十条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费管理机构,负责安全生产费收支的管理。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费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具体的管理规定,明确资金使用的程序和要求。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费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费的支出应当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和预算编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和支付。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费的使用应当做到公开透明,接受内部和外部的监督。
第四章安全生产费的使用第十五条安全生产费应当优先用于购买和维护安全生产设备、设施,提升安全生产条件。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费可以用于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健康检查、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等。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费可以用于落实职工安全防护措施,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八条安全生产费不得用于违法违规行为,不得挪用、截留和私分。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九条安全生产费的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企业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并公布于企业内部和外部。
2024年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制度及管理办法样本(三篇)

2024年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制度及管理办法样本一、安全生产费用的范围第三条安全生产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一) 存储、使用及防护相关设施的费用;(二) 对存在重大危险因素的分部、分项工程,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与咨询费用。
第十条涉及安全技能培训及应急救援演练的支出包括:(一) 针对“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与复训费用;(二) 内部组织的安全技术与知识培训教育费用;(三) 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所需费用。
第十一条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涵盖:(一) 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等相关活动的费用;(二) 举办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知识竞赛、技能比赛活动的费用;(三) 安全经验交流与现场观摩的费用;(四) 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的费用;(五) 各类安全生产活动及“诚信杯”活动的宣传费用;(六) 施工单位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的费用;(七)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共同认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费用。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在以下范围内的费用,均不计入安全生产费用,而应作为正常工程费用处理:(一) 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与医疗保险费用;(二) 工地临时办公、宿舍、食堂等现场办公生活设施达到安全要求所需的费用;(三) 施工现场与外界的隔离、围挡设施费用;(四) 爆破作业及穿越特殊区域时采取的防护、隔离设施费用;(五) 正常施工作业所需的基坑防失稳支撑、支架及安全用电等设备费用。
二、安全经费的使用管理第十三条各施工单位需在开工前上报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使用计划,经总监审核后报业主备案。
第十四条各施工单位必须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使用台账,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或挤占。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发现安全隐患或未落实安全生产经费时,应及时提出并要求其整改。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有权随时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费落实情况。
三、安全生产经费的支付第十七条安全生产经费的支付分为三个阶段: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后支付总额的____%;承包人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被监理人批复后支付总额的____%;按规范及监理人指示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后支付剩余的____%。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标准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标准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维护企业、职工的利益,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478号文件)和《中铁十五局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费由管理办法》(十五局安质[2007]491号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施工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三条各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及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情况,保证本办法的实施。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总经理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第六条分管安全的领导职责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领导各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管理。
第七条安全质量管理部职责根据施工生产实际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并上报集团公司,检查指导安全费用的使用,确保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符合要求。
第八条财务部职责掌握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费用计划,监督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符合要求。
第九条经济管理部职责掌握各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计划,在对项目评估和经济考核时将其纳入项目成本。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财政、安全监管总局联合下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含分公司、项目部)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划计提(以下统一简称为“计提”)、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二章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第四条公司及各单位在竞标时,应将安全生产费用单独列入工程造价,不得删减或列入标外管理。
第五条各项目应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安全生产费用依据,计入生产成本,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各工程类别安全生产费用计提不得低于如下标准:(一)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
(二)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o(三)铁路运输为10%。
第六条以分包方式承揽的项目,应按上述标准进行计提安全生产费用并列入工程造价,向总承包单位及时计提。
第七条项目工程所在地的安全生产费用计提标准低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时,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标准计提;如果高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则按照项目工程所在地的标准计提。
第八条各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遇风险性较高、难度大的项目,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应适当提高安全费用计提标准,积极做好与业主沟通工作,确保得到业主签认。
第三章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第九条依据国家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和铁建设《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12)245号文件规定,安全生产费用应按照以下范围列支(详见附件1《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明细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1.“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临边”(未安装栏杆的平台临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沟槽临边、上下斜道临边等)、挖井、挖孔、沉井、泥浆池等防护、防滑设施。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二)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
(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第七条各单位和工程项目部应将安全生产费用纳入年度资金预算,专户核算,不得挤占、挪用。
第三章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第二章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
第五条各单位或工程项目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工程项目中标后,各单位应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规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按如下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第十一条各单位和工程项目部须按规定范围使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者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的支出。
第十二条各单位和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必须以满足安全生产需要为原则,当年计提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五章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有分包单位的工程项目,总包项目部应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进行检查,防止并纠正不按照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标准和数量进行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现场安全设施不到位及操作人员个人防护不达标的现象。
第十七条各单位对工程项目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评价时,应把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和管理作为一项必查的重要内容,检查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安全生产费用投入额度、安全用品实物台帐和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不符合规定的应给予纠正。
第十八条局对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价及工程项目综合检查时,发现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或因此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局将按《施工生产安全奖惩办法》(建二通〔2011〕294号)对责任单位或工程项目部给予相应处理。
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模版

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合理配置和科学管理安全生产相关费用,根据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内的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原则:统一管理、科学配置、合理使用、严格监督。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的目标:确保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设施完善、安全生产措施有效、人员培训到位等方面的要求。
第二章安全生产费用的确定第五条安全生产费用的确定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和费用来源。
第六条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安全生产设施建设费用;(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费用;(三)安全检查测试费用;(四)安全培训教育费用;(五)安全生产奖励费用;(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费用。
第七条安全生产费用的确定应根据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结合安全生产需求进行合理的评估,制定明确的费用预算。
第三章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第八条项目部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费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统一管理与监督。
第九条安全生产费用应按照预算编制、审核、使用三个环节进行管理。
第十条预算编制环节应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费用预算,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预算审核环节应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要求进行审核,确保预算合理、科学、具体。
第十二条预算使用环节应按照预算的规定,按需发放安全生产费用,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所需经费到位。
第四章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第十三条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告应包括安全生产费用的发放情况、使用情况等内容。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告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报送,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项目部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档案,便于监督和审计工作的开展。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七条对不按照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给予处罚。
2024年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制度及管理办法(五篇)

2024年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制度及管理办法1、总则1.1 为强化本单位施工安全,构建长效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优化施工作业环境,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及管理。
1.3 所指安全生产费用,系指项目部及各工区依照规定标准提取,并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善本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及作业环境的专项资金。
2、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及方式2.1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计入工程造价,不得予以削减。
3、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3.1 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以下领域:安全防护措施及设备包括:1、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2、施工现场安全围挡设施;3、施工配电及用电安全防护设施、接地保护、触电保护等装置,变压器、配电盘周边防护设施、电器防爆设施,防水电缆及备用电源;4、各类机电设备安全装置;5、防风、防腐、防火、防尘、防水、防辐射、防雷电、防危险气体等设备设施及备品;6、起重机械、提升设备上的各种保护及保险装置;7、锅炉压力容器、压缩机的保险和信号装置;8、防治边帮滑坡设备设施;9、作业中防治物体、人员坠落设施的安全网、棚、护栏等;10、起重、报批作业及穿越村镇、公路、河流、地下管线进行施工、运输作业所增设的防护、隔离、栏杆等设施;11、各种安全警示警告标志;12、航道临时防护及航标设置等;13、安全防护通讯设备;14、其他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全员日常安全教育,上岗前、转岗培训,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操作技能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等。
3.2 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应优先将安全生产费用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3.3 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计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3.4 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范本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规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为保障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预防和减少事故灾害,进行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和宣传教育等所需的费用。
第三条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应保证公开、公正、公平、合理和便于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设备设施、安全技术培训、安全宣传教育、事故和职业病防护、安全检查检测等。
第五条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应当遵循勤俭节约原则,不得浪费、挥霍。
第二章提取和存放第六条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按年度编制安全生产费用预算,并在本年度前提取预算数额的30%作为提取基数。
第七条在提取基数内的费用,企业应设立专项账户进行存放,由专人管理,财务部门应及时将相关账目进行登记和核对。
第八条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必须用于安全生产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情况紧急的,可提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批准临时调整使用方案。
第九条企业应制定财务使用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符合预算和相关政策规定,并进行相应的记录。
第十条企业应委托独立的审计机构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和效益。
第三章使用和支出第十一条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在提取基数允许范围内,合理安排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二)加强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三)进行事故和职业病防护工作,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四)开展安全检查和检测工作,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五)积极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费用的支出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必须有相关凭证和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和考核,定期报告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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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及核算指导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投入及统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核算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督生产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投入及统计管理办法》、《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费用会计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西安地铁四号线试验段-1标项目部第二章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有关规定第六条项目部依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当期财务确认的产值为计提依据,按照所从事的施工主业范围分类确定具体的提取标准,按月进行计提。
涉及混合业务施工的单位,如不能准确划分产值类别,则按主合同类别确定计提标准。
市政公用工程1.0%。
建筑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
总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结算及支付方式,将安全生产费用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分包单位(指外部分包)不再重复提取。
第八条安全生产费用应及时、足额提取并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使用,年度结余结转下个年度使用。
在建项目当年计提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部分,可不计入当期成本费用,专项储备借方余额可结转至下年,用下年计提数弥补,待项目收尾时视余额情况进行相应处理,超支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结余回冲成本费用。
第三章安全生产投入的有关规定第十条安全生产投入的主要内容划分为七个大项,安全生产投入统计范围明细表(详见附件一)。
(一)安全工程费用。
指单位为了保障生产安全和职工健康,针对特定危险以及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工程项目的费用。
(二)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费用等。
指对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危险因素进行的评估、整改、过程控制所发生的投入费用,以及发生事故后各单位对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整改等费用投入。
(三)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安全活动费用。
指项目部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新员工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工种变换教育、复工返岗教育、“四新”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知识讲座等)、各种安全生产会议、安全咨询、“安全生产月”等安全活动所发生的投入费用。
(四)劳动防护与职业健康费用。
指为保障生产过程中员工的安全与健康而投入的防护用品、防护器具费用。
如个人、专项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器具费用(劳动服装、安全帽、安全绳、安全网、安全手套、防护面罩、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或报警仪器、专项安全用具等)费用。
(五)日常安全管理费用。
指安全部门日常开展工作所需的投入。
包括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安全生产方面的考核、奖励、各种安全活动中表彰奖励、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等费用。
(六)应急救援投入费用。
指项目部为了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和开展应急管理的费用。
包括应急预案编制费用、应急救援设施费用,应急救援培训及演练费用,应急救援涉及的人员训练、演习、物资费用等。
(七)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
第十一条分包工程的安全投入(一)在分包工程时,应在分包合同中具体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依据和支付标准,支付标准可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在1%-1.5%范围内确定,其应包含在分包单价中,同时合同中还应明确分包商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的责任。
(二)合同部在办理分包结算时,需在分包结算单中单独列示所含的安全生产费用,各单位财务以分包结算单中所列示安全生产费用金额,直接计入本单位安全投入,同时发包单位还应对分包单位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用于安全生产。
第十二条发生的安全生产考核奖励、表彰奖励支出直接计入安全投入,不纳入工资总额统计;与安全相关的培训支出,财务直接计入安全投入,同时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纳入职工教育经费统计。
第十三条项目部为员工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职业病防治等费用直接列入成本,不做为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统计范围。
第十四条项目部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应披露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
第十五条项目部对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固定资产,应当在计入资产账的同时按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全额提取折旧,一次计入当期的安全投入,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第十六条项目领导应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投入统计工作。
第四章安全投入的统计第十七条安全生产费用的支出统计分为自营工程和分包工程二大类。
(一)分包工程的安全投入统计,发包单位按分包结算单中列示安全投入支付金额直接计入本单位安全投入。
(二)自营工程的安全投入统计分为发票式和工程量式两种。
发票式以实际所发生的费用凭发票到财务按实核销进帐;工程量式按以下要求进行: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负责对属于安全投入的工程项目进行认定。
2、工程技术部负责对属于安全投入的工程量进行认定。
3、生产部负责对属于安全投入的零星工程量、人工、机械台班费进行认定。
4、物资部负责对属于安全投入的材料、设备的价格、折旧等进行认定。
5、计划合同部负责对属于安全投入项目的工程价款进行计算。
6、实施单位负责填报工程量清单并经有关部门签字认可。
7、财务部负责依据经各有关单位认可的工程量清单分类计入安全投入。
第十八条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由发生的责任部门或厂队填制安全生产费用确认表一式两联(详见附件二),经项目安全监察部门确认后,一联留存安全监察部门作为登记安全投入台账的依据,一联报财务部进行核算。
项目安全监察部门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由项目安全总监进行确认。
第十九条各单位安全监察部门应明确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统计责任人,建立安全投入台账,做到每发生一项内容登记一项,不漏项,并保证记录的真实性,月末与财务部门进行核对。
第二十条各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依据安全部确认的内容对安全投入进行核算,定期编制及上报报表,并依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定期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账户核对,确保安全资金的使用。
第二十一条安全部应认真做好安全投入及统计工作,保证安全投入统计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重复统计。
所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应以表格的形式进行统计上报(详见附件三)。
第五章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编制与实施第二十二条安全部制订安全生产投入计划,自下而上,汇总编制。
第二十三条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应明确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职责。
计划应包括主要工作内容、预算、责任人、完成期限等。
第二十四条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由单位主要责任人批准后与计划合同部计划同时下达并组织实施。
项目经理部根据项目生产任务制订年度和月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由项目经理部主要责任人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如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调整计划,保证安全生产工作需要。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督促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实施。
第六章安全生产费用的科目体系第二十七条会计科目的设置及应用(一)项目部应在“工程施工/间接费用”科目下设置“安全基金”明细科目,在“专项储备”科目下设置“安全基金”辅助项目,专门用于核算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及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四)。
(二)“专项储备”科目及“安全基金”辅助项目的核算内容按安全生产投入统计范围执行。
第七章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处理第二十八条安全生产费用计提借记“工程施工/间接费用/安全基金”科目,贷记“专项储备/安全基金”科目。
发生安全生产费用支出借记“专项储备/安全基金”,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第二十九条公司内部分包工程,双方单位均应计提安全生产基金。
发包单位按当期财务确认产值计提安全基金,以分包结算单中列示的安全基金作为安全投入列支;承包单位以分包结算单中列示的安全基金进行计提,按实际投入进行列支。
(一)发包单位1、按当期产值计提安全基金借:工程施工/间接费用/安全基金贷:专项储备/安全基金2、办理分包结算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人工费等(总结算款)借:专项储备/安全基金(按分包结算单中列示的安全生产费用)借:工程施工/间接费用/安全基金(按分包结算单中列示的安全生产费用红字)贷:应付账款等(二)承包单位1、办理分包结算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等2、按分包结算单中列示的安全生产费用计提借:工程施工/间接费用/安全基金贷:专项储备/安全基金3、发生安全生产相关支出借:专项储备/安全基金贷:银行存款等第三十条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在建工程”等科目,同时借记“专项储备/安全基金”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达到处置条件时,按照固定资产正常处置程序进行清理核算。
第三十二条公司财务部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应将形成固定资产的安全生产费支出,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政策计算各年度应计提的折旧额,分年度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十三条“专项储备”科目的列报“专项储备/安全基金”的年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下的“专项储备”项目列示。
各在建项目当年计提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部分,专项储备借方余额,期末在资产负债表“专项储备”项目以负数列示反映。
第三十四条项目部应及时将半年和年度安全生产投入统计报表,随同财务报表一同上报公司财务部和安全监察部,同时,还应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明细表上报公司财务部审核。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安全生产费用统计范围明细表2.安全生产费用确认表3.安全投入(年)度报表4.安全生产费用科目体系5.安全生产设备所得税优惠目录6.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明细表附件一: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全投入统计范围明细表附件二安全生产费用确认表注:本安全生产费用确认表一式二联,财务安全各存一联附件三: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全投入(年)度报表单位负责人:审核人:填报人:附件四专项储备科目项目核算设置说明:针对集团对安全投入的核算要求,对专项储备科目增加辅助项目核算,具体核算项目设置见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