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工作方案

合集下载

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管理办法(暂行)国家发改委发改产业(2009)795号文件

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管理办法(暂行)国家发改委发改产业(2009)795号文件

附件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保增长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管理,参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贴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是指新增中央投资用于支持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投资的贴息或补助资金。

所称贴息是指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投资使用中长期银行贷款给予的贷款利息补贴;所称补助是指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投资给予的补助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安排方式以贷款贴息为主,原则上按项目贷款的实际发生额两年贷款利息安排贴息资金。

贴息率不超过当期银行中长期贷款利率。

单个项目的或补助金的最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第四条专项资金安排钢铁、汽车、船舶、石化、纺织、轻工、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等符合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支持方向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单位要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银行信誉良好,企业无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需要国家核准的项目,按有关规定程序执行。

第二章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审查第六条根据新增中央投资安排方案,地方企业项目,由省级或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部门与工业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联合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上报项目申请(附项目情况表)。

中央企业项目,由中央企业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上报资金申请报告。

第七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对地方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一)是否符合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支持方向;(二)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的安排原则。

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通知省级或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部门与工业主管部门。

地方列入项目计划的项目资金额度少于切块资金额度的,可补充申报。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2015年工业强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2015年工业强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 0 1 2 , ( 4 ) : 3 8 - 4 0 .
科学技术水平的逐渐提高 , 我相信生物酶技术将会给
我们带来 一种 全新 的生活 方式 。
参考文献
[ 1 ]Z h a n g Y — H P e r c i v a l , Hi m me l Mi c h a e l E , Mi e l e n z J o n a t h a n
g y [ M] .B o o k 3 / / F o r c s t P r o d u c  ̄Ch e mi s t r y .F i n l a n d : F a p e t O y ,
1 9 l , C r i s t i n a G i l , Ma i r a E m i l i a A ma r a l , A n a P a u l a C o s —
R . O ut lo ok f or c e Uu l a s e i mp r ov e me n t : Sc r e e n i n g a n d s e l e c io t n
【 1 O 】陈盛平 , 郑胜川 , 罗明珠 , 胡国友. 生物酶预 处理打浆技术 在 电容 器纸生产 中的应 用探 索Ⅱ ] . 中华纸业 , 2 0 1 2 , ( 2 2 ) : 6 4 - 6 7 . 【 1 1 ] 危志斌 ,张瑞杰. 大型纸机使 用复合打浆酶改善铜版纸折 页爆裂 Ⅱ 】 _ 造纸化 学品 , 2 0 1 2 , 2 4 ( 2 ) : 1 7 - 2 0 . 【 1 2 ] 刘群 华 , 刘文, 黄 小雷等. 绝缘浆 酶促 打浆研 究【 J 】 . 中国造

伉 ‘
中国内地造纸行业 4 位纸业富豪荣登福布斯发布 的 2 0 1 5全球 富豪榜榜单

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管理办法(暂行)国家发改委发改产业(2009)795号文件

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管理办法(暂行)国家发改委发改产业(2009)795号文件

---------------------------------------------------------------------------------------------------------------附件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保增长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管理,参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贴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是指新增中央投资用于支持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投资的贴息或补助资金。

所称贴息是指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投资使用中长期银行贷款给予的贷款利息补贴;所称补助是指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投资给予的补助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安排方式以贷款贴息为主,原则上按项目贷款的实际发生额两年贷款利息安排贴息资金。

贴息率不超过当期银行中长期贷款利率。

单个项目的或补助金的最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第四条专项资金安排钢铁、汽车、船舶、石化、纺织、轻工、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等符合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支持方向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单位要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银行信誉良好,企业无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需要国家核准的项目,按有--------------------------------------------------------------------------------------------------------------- 关规定程序执行。

第二章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审查第六条根据新增中央投资安排方案,地方企业项目,由省级或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部门与工业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联合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上报项目申请(附项目情况表)。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7.28•【字号】辽政发〔2015〕25号•【施行日期】2015.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5〕25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现将《辽宁省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市政府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编制本地区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具体工作落实方案,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确保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上取得明显成效。

各部门要按照要求,细化分解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工作计划及完成时限,根据职责分工,推进各项工作。

为切实做好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工作,在省委领导下,省政府成立由省长任组长、省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和各市市长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扎实推进。

领导小组下设具体推进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负责做好跟踪协调、综合调度、具体落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将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落到实处。

辽宁省人民政府2015年7月28日辽宁省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方案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的重大战略举措。

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28号)的有关部署和国务院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一)总体思路。

以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为核心,围绕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立足我省经济基础和产业优势,按照市场主导、创新驱动、政策支持、重点突破的工作思路,引导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上水平、上规模,形成经济发展新支柱,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提供强有力支撑。

产业振兴实施方案措施

产业振兴实施方案措施

产业振兴实施方案措施
产业振兴实施方案措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 优化产业结构:根据当地的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合理规划产业布局,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的集聚度和竞争力。

2. 推进产业升级:通过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品牌建设等方式,推进产业升级和转型,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

3. 培育新兴产业:积极培育新兴产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绿色经济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产业多元化发展。

4. 加强产业链合作:加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高产业链的协同效应和整体竞争力。

5. 扩大市场占有率:通过市场开拓、营销推广等方式,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

6. 加强人才培养: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建立完善的人才激励机制,为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7. 优化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审批流程,降低企业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企业入驻。

8.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对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包括财政资金、税收优惠、金融信贷等方面,促进产业发展。

9. 推进国际合作:加强与国际先进企业和机构的合作交流,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10. 建立监测评估机制:建立产业的监测评估机制,及时掌握产业发展动态,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总之,产业振兴实施方案措施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综合施策,加强政策协同和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2015年重大项目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政办发〔2015〕17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2015年重大项目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政办发〔2015〕17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2015年重大项目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2015年重大项目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政办发〔2015〕17号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溪市2015年重大项目推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3月5日本溪市2015年重大项目推进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委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新一轮东北全面振兴重大战略机遇期,做大做实做强做优有效投资,夯实和壮大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底盘”,实现十二五规划圆满收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国务院东北振兴座谈会及省投资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工作总要求,注重用新常态、新视角把脉经济形势,用新思路、新举措优化发展布局。

围绕“三都五城”建设,以调整结构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中心,以创新驱动培育内生发展动力为主攻方向,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内实现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包容性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抓大不放小。

既要重点抓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发挥重大项目的支撑引领作用,又要着力培育亿元以下中小项目,扩大消费,增加就业,增强经济活力。

(二)抓新不放老。

既要狠抓招商引资,加大新项目落地开工力度,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发挥有效投资的重要拉动作用,又要加大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投入力度,将技术改造项目纳入到统计口径,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扩大技术改造投资。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镇政办发〔2015〕13号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镇政办发〔2015〕13号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正文:----------------------------------------------------------------------------------------------------------------------------------------------------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镇政办发〔2015〕13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三山”景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为大力引导和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改造提升,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内涵式发展,现就促进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工业转型升级为主攻方向,以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为重点领域,以两化深度融合为重要支撑,集中资源、要素、政策和服务,推动企业大规模实施技术改造,提高装备工艺水平,促进产品升级换代,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实现绿色智能制造,提升市场核心竞争力,为全市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动力。

2015—2017年,每年滚动实施100个以上投资规模亿元以上重点技改“百新”项目,工业技术改造投入年均增长25%以上。

力争到2017年,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达到60%以上;工业技术改造投入产出比达到1:2.5以上;全市技术创新、技术装备、智能制造、绿色低碳、两化融合水平明显提高。

二、实施重点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创新为动力,以推进制造业“高端化、规模化、智能化、集聚化、低碳化、服务化”为发展方向,引导推动企业实施技术改造。

1.推进装备提升型技术改造。

瞄准国内外前沿技术,加快更新工艺和设备,实施专业制造系统、智能制造设备以及大型成套技术装备的升级改造工程,鼓励新技术、新产品首购首用,开展高端装备首台(套)试验示范,推进装备制造技术水平提升。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2015年工业强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2015年工业强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澳大利亚调查机关决定不对中国生产的复印纸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中国内地造纸行业4位纸业富豪荣登福布斯发布的2015全球富豪榜榜单念雪报道 2015年2月2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宣布,将拒绝澳大利亚国内产业的申请,不对中国生产的A4和A3格式的复印纸产品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此前,澳大利亚Paper Australia Pty.Ltd 公司向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对中国生产的A4和A3 格式的复印纸产品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本刊讯 2015年3月2日,福布斯发布2015全球富豪榜,中国内地有213位企业家上榜,相比2014年的152位大幅增长,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富豪之邦。

其中中国内地4位纸业富豪荣登榜单。

中国内地荣登2015全球富豪榜榜单的4位纸业富豪及排名2015年3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 《2015年工业强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决定2015年继续实施“工业强基专项行动”,要求各地根据本地区产业发展实际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持续提升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以下简称“四基”)等工业基础能力,加快促进工业转型升级。

《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业强基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工作、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

工业强基专项行动将紧抓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深化改革,创新管理,坚持“问题导向、产需结合、协同创新、重点突破”,围绕“应用牵引、平台支撑、重点突破”, 推动“四基”发展。

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力争70%的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实现自主保障,部分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建成较为完善的产业技术基础服务体系,形成整机牵引和基础支撑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有力保障制造强国建设。

《实施方案》指出,在2014年工业强基专项行动基础上,2015年将加强工业强基战略研究,加快研究编制工业 “四基” 发展目录,引导未来2~3年要素聚集;开展工业强基示范应用,鼓励整机、系统和基础企业合作研发和协同攻关,推动整机和系统采用自主产品和技术;创建和认证一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工业强基示范工程, 围绕重点领域发展亟需,突破“四基”工程化、产业化瓶颈; 开展工业质量品牌推进行动计划,促进工业质量品牌基础能力提升。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
2015年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44号)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补贴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号),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用于促进产业战略性、基础性、全局性工业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专项资金。

主要用于关键技术的产业化或工程化、购置仪器设备、改善工艺设备和测试条件、国产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零部件示范应用,及必要的配套基础设施等。

(二)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的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

(三)专项资金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管理。

二、资金支持方式及标准
(一)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包括投资补助、贷款贴息。

具体支持方式根据年度投资重点确定。

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资金均为
无偿投入。

(二)单个项目安排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的资金额度原则上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15%。

对少数初创的具有公益性质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国产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零部件应用示范项目,可按固定资产投资的30%进行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

最高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限额原则上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对于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填补国内重要空白的项目,经批准可进一步提高投资补助(贴息)比例及限额。

(三)单个项目的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资金原则上一次性安排。

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本专项资金。

三、项目申报与资金下达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工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按照专项支持的重点方向、指标参数、预定目标、工作程序、支持方式、时限要求等,对项目申报工作做出安排。

(二)项目单位须委托具有甲级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资金申请报告。

地方企业项目由各省级或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地方)发展改革委、工业主管部门联合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项目申请。

中央企业项目由中央企业集团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项目申请。

地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确定本地区内项目组织申报流程和部门分工,原则上要减少环节、提高效率。

(三)申请专项资金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必须符合专项资金支持的具体方向和参数要求。

2、项目必须已按有关规定核准或备案。

3、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4000万元。

4、项目所采用工艺技术先进可靠,知识产权归属明晰。

5、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符合节能、降耗、安全、环保等要求。

6、项目符合国家固定资产投资有关法律法规。

(四)地方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建立严格的申报项目审核工作机制,确保申报项目前置条件齐备真实、相关技术参数指标符合要求。

在对2014年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审计中,发现有项目的前置条件不真实的地方或中央企业,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五)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具有甲级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咨询机构对项目进行竞争性评审,评审内容为:
1、项目符合规定的具体方向和参数要求;
2、项目工艺技术的先进性和适用性;
3、项目单位的经营能力和工程建设的管理能力;
4、项目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
5、项目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6、规定的其他要求。

由受托评估咨询机构对每个方向的评审项目按照评审打分进行排序。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机关工作人员一律
不得参与、更不得干预项目评审。

(六)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科学、公平、择优的原则,根据咨询机构的评审打分排序,由高到低选取项目,联合审核批复资金申请报告。

(七)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编制下达投资计划。

四、资金管理和监督
(一)专项资金项目实行项目单位责任制,项目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项目的筹划、筹资、建设、运营等,自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国家补助资金使用的稽察、检查和审计工作,并按照地方发展改革委、工业主管部门要求报送有关项目进展情况。

(二)项目单位按照资金申请报告批复内容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和目标。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出现重大变化,地方发展改革委、工业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须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项目终止、撤项或调整申请。

(三)地方发展改革委、工业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对项目实施和国家投资补助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

(四)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要加强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地方发展改革委、工业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每半年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项目进度情况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适时选择若干项目开展后评估工作。

(五)项目建设内容和目标完成后,项目单位要及时做好项目验收准备工作,并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项目验收申请。

项目主管部门要及时对项目进行验收。

项目单位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保管项目有关档案和验收材料。

(六)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要严格遵照有关规定组织项目。

认真执行责任考核和问责制度,积极配合审计、监察等部门的工作,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项目单位有骗取、转移、侵占或者挪用国家投资补助资金、拒不接受依法依规进行稽察、审计、监察和检查等行为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可责令地方发展改革委、工业主管部门、中央企业监督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可采取核减、停止拨付或收回国家投资补助资金,以及在一定时期内不再受理其申报其它项目等措施进行处罚。

根据情节,提请或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八)各级主管部门和相关中介机构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纪律,对违规审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行为,根据情节,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本方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