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节能环保产业振兴实施方案
福建省绿色建筑行动方案

福建省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摘要: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以及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提出,绿色建筑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方向。
福建省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制定了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旨在推动福建省建筑行业向绿色、低碳方向的转型。
本文将全面介绍福建省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背景、目标、主要内容以及实施计划。
一、背景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与环境破坏等问题日益凸显,建筑行业作为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较大的行业之一,亟需转变传统建筑模式,推行绿色建筑。
福建省作为沿海大省,资源有限,环境保护任务重,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着力推动绿色建筑发展。
二、目标福建省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目标是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促进福建省建筑行业向绿色低碳发展,实现以下三个方面的目标:1. 提升建筑节能水平:通过加强建筑节能标准,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建筑材料和技术,降低建筑能耗,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
2. 优化室内环境质量:改善室内空气质量、减少有害物质的释放,提高室内舒适度,保障住宅和办公场所的居住和工作环境。
3. 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大力推广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
三、主要内容1. 加强政策支持:福建省将出台一系列鼓励政策,包括财政奖补政策、减税优惠政策等,激励企业和个人参与绿色建筑。
2. 强化标准和规范:福建省将优化现有建筑节能标准,逐步提高建筑节能要求,并制定室内环境质量标准,确保建筑的节能性和环保性。
3. 推广绿色建筑技术和材料:福建省将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技术和材料的使用,例如高效节能灯具、太阳能供暖系统、雨水收集利用系统等,提升建筑节能水平。
4. 建立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福建省将在各地设立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以实际效果验证绿色建筑的可行性与效益,促进绿色建筑的推广应用。
5. 加强宣传与培训:福建省将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绿色建筑的认知;同时,还将加强培训力度,提升建筑从业人员的绿色建筑意识和技能。
四、实施计划福建省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将分为三个阶段实施:1. 第一阶段:2021年至2023年,重点推广绿色建筑技术和材料的使用,建立10个以上的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7.13•【字号】闽发改生态〔2021〕452号•【施行日期】2021.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循环经济发展,水污染防治正文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生态〔2021〕452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福建省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7月13日福建省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委《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要求,加快推进我省污水资源化利用,补齐设施建设短板,提升污水资源利用效率,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持之以恒实施生态省战略,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城镇、工业和农业农村领域为重点,完善政策标准体系,因地制宜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加大配套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推动我省污水资源化利用实现高质量发展。
到2025年,全省生活污水收集效能明显提升,污水资源化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缺水地区和水环境敏感区域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及平潭等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水平显著提升,规模以上(养殖池塘100亩以上,陆基工厂化养殖水面1万平方米以上)养殖主体全部实现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污水资源化利用产业初具规模。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0.30•【字号】闽建办科函〔2019〕31号•【施行日期】2019.10.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关于进一步做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科函〔2019〕31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城市工作会议、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等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发展目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力争2019年底全省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超过60%,2020年底比例达到65%。
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严格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高于国家标准的地方节能标准。
大力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019-2020年全省每年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00万m2以上,每年完成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0万m2以上。
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2019-2020年全省每年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50万m2以上。
提升新建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2019年应用比例达到30%以上,2020年达到40%以上。
二、重点工作(一)推进绿色建筑提质增效1.加大绿色建筑标准执行力度。
认真贯彻《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各设区市应对绿色建筑发展较慢的县(区)进行专项督促指导。
新建民用建筑应严格执行《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13-197),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且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工程项目应按照《福建省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DBJ13-298)进行绿色建筑分部工程验收。
2019年8月1日之后新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需申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应执行新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简称“新国标”)。
根据《中国土壤氡概况》的相关划分和城市区域调查(评估)报告,对于整体处于土壤氡含量低、中背景区域,且工程场地不存在地质断裂构造的新建民用建筑工程,可不再进行土壤氡检测;对于整体处于土壤氡含量高背景区域的新建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在委托地质勘察时应同步委托土壤氡检测,工程勘察资料应包括土壤氡检测报告。
福建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福建省碳达峰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切实做好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结合相关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实施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战略,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处理好工业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重点行业达峰为突破,着力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推动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加快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统筹谋划,系统推进。
坚持在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满足合理消费需求的同时,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贯穿工业生产各方面和全过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各项任务,统筹推动各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效率优先,源头把控。
坚持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提升利用效率,优化用能和原料结构,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加强产业间耦合链接,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持续降低单位产出能源资源消耗,从源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创新驱动,数字赋能。
坚持把创新作为第一驱动力,强化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推进重大低碳技术工艺装备攻关,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绿色低碳领域的创新应用,以数字化智能化赋能绿色化。
政策引领,市场主导。
坚持双轮驱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健全以碳减排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激发市场主体低碳转型发展的内生动力。
(三)总体目标。
节能环保实施方案

-与供应商建立绿色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推进环保材料的研发和应用。
-对供应链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减少环境风险高的供应商。
4.建筑与设施节能
-新建和改建设施均应符合国家节能设计标准。
-推广等。
-实施智能楼宇管理系统,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二、目标
1.实现energy intensity(能源强度)降低10%以上。
2.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
3.提升员工节能环保意识,形成绿色工作生活方式。
4.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三、实施方案
1.能源管理优化
-成立专业的能源管理团队,负责制定能源政策、目标和计划。
-建立激励机制,对节能环保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
四、监测与评估
-建立节能环保数据监测系统,定期收集和报告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数据。
-设立专门的评估小组,定期对节能环保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根据监测和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优化节能环保措施。
五、实施保障
-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表。
节能环保实施方案
第1篇
节能环保实施方案
一、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节能减排已成为全社会共同面临的重要任务。为响应国家政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节能环保实施方案至关重要。
二、目标
1.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目标。
本实施方案在执行过程中,需根据国家政策、市场变化和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实现节能环保工作的持续改进。全体员工应积极参与,共同为建设绿色、环保型企业贡献力量。
福建省节能环保产业振兴实施方案

福建省节能环保产业振兴实施方案一、前言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和资源短缺的压力不断增大,节能环保产业已成为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
福建省作为我国东南沿海的重要省份,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优越的地理位置,具备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良好基础和巨大潜力。
为加快福建省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产业现状(一)产业规模近年来,福建省节能环保产业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产业规模逐步扩大。
但与国内先进地区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总体规模相对较小。
(二)产业结构福建省节能环保产业主要集中在节能装备制造、环保设备制造、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而在节能环保服务、环境监测等高端领域的发展相对滞后。
(三)技术创新虽然部分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整体创新能力仍有待提高,关键核心技术掌握不足,高端技术和产品依赖进口。
(四)政策支持福建省已出台了一系列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但在政策落实和协同性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发展目标(一)总体目标到具体年份,福建省节能环保产业规模显著扩大,产业结构更加优化,技术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节能环保企业和产业集群,将福建省打造成为国内领先的节能环保产业基地。
(二)具体目标1、产业规模到具体年份,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具体金额,年均增长率保持在具体百分比以上。
2、产业结构节能装备制造、环保设备制造、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服务等领域协调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占比显著提高。
3、技术创新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具体百分比以上,新增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技术创新平台。
4、企业培育培育具体数量家年营业收入超具体金额的节能环保龙头企业,打造具体数量个具有较强影响力的节能环保产业集群。
四、重点领域(一)节能产业1、高效节能装备重点发展高效电机、节能变压器、工业锅炉、余热余压利用设备等节能装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4.17•【字号】闽政办〔2024〕12号•【施行日期】2024.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4〕12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关于深化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措施》已经省委和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4月17日关于深化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措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对标生态省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要求,推动闽江流域水质持续改善,生态文明建设成效进一步巩固提升,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到2025年,闽江流域国省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达到100%,Ⅰ~Ⅱ类水质比例保持在86%以上,闽江干流国控断面Ⅰ~Ⅱ类水质比例达到100%。
河湖生态流量有效保障,市域与县域交界断面、入海河口断面总氮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总磷污染物浓度比2022年削减5%以上。
一、主要任务(一)持续优化产业结构1.严格环境准入。
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其中,水口库区坝址以上流域范围严控现有化工园区规模,原则上不再新增化工园区,新建化工项目应进入化工园区;开展现有化工园区复核,现有园区应结合产业特色,做专做优做精做强化工产业中下游,不得引进产业链上游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化工项目;园区外现有化工企业可进行有利于改善环境和保障安全的技改提升,并引导其逐步搬迁入园;禁止新建、扩建制革项目,严控制浆造纸、原料药、印染、电镀、农药、铅锌采(选)矿、化工、氟化工项目。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9.14•【字号】闽政〔2021〕21号•【施行日期】2021.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循环经济发展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21〕21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福建省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2021年9月14日福建省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结合福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之以恒实施生态省建设战略,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省建设总体布局,遵循重点突破、创新引领、稳中求进、市场导向的原则,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使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建设美丽中国示范省份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有序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进一步优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不断提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完成国家下达指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大于7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升到26.1%左右,市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农业生产生态化、工业生产清洁化、服务业发展优质化,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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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节能环保产业振兴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培育节能环保产业,抢占未来竞争的新高点,结合实施《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现制定《福建省节能环保产业振兴实施方案》,实施期为2009年~2012年。
本《方案》所述节能环保产业是指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供物质基础和技术装备保障的产业,主要包括节能产业、环保产业和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涉及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品和服务。
一、产业现状及存在问题(一)产业现状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把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作为基本国策。
随着节能减排工作深入开展,我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迅速,据初步调查统计,2008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约为580亿元,占全省工业总产值3.39%。
1.节能产业。
2008年我省节能产业总产值约为180亿元。
节能照明制造业发展迅速,LED (发光二极管)已基本形成从外延、芯片到封装、应用产品的较为完整的产业链,产业化及技术水平居全国前列,2008年全省LED芯片产量达到200亿只左右,占国内产量的60%以上,其中GaN基兰、绿芯片约40亿只,占国内产量的1/3;处于高速发展期的无极灯年产量达20万只,生产规模居全国第一。
电机、变压器、锅炉、风机、泵类等通用用能设备已逐步向高效节能型方向发展。
2008年,全省有太阳能热利用产品生产企业30多家,产品系列达100多种,2008年太阳能热水器产量达15万台左右;太阳能热利用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工程面积累计达1040万平方米。
节能型建筑玻璃、铝合金隔热型材、PVC塑料门窗型材等新型节能材料生产规模不断壮大。
目前,全省有节能技术服务企业30多家,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企业节能提供融资、诊断、设计、安装、培训等系列服务。
2.环保产业。
“十五”以来我省环保产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2008年总产值约为200亿元,年均增长15%左右;包括环保产品、洁净产品生产及环境保护服务等领域,产业规模居全国中上游水平。
电除尘产品技术水平居国际前列, 已经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脱硫、除尘和气力输送为主的三大体系。
有机废气和废水膜处理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紫外C消毒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市政污水消毒领域占有全国50%以上的市场份额。
部分环保产品获得国家环保产品认证证书。
3.资源循环利用产业。
2008年我省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总产值约为200亿元,已形成废旧轮胎回收再生产业、废旧塑料回收利用产业、废纸回收再生产业、废金属加工利用产业、农业废弃物和竹木“三剩物”回收利用产业、城市餐厨垃圾回收利用产业等产业系列。
2008年全省加工利用进口废金属50万吨、废塑料40万吨、废纸100万吨。
利用粉煤灰、石粉、煤矸石等固体废弃物及淤泥生产建材产品的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化进程明显加快, 2008年全省新型墙体材料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达2700多万吨,新型墙材砖机的装备技术水平居全国前列,其产销量、出口量在国内占主导地位。
(二)存在主要问题和面临的发展机遇1.产业规模小,集中度低,龙头企业少。
我省生产的用能设备和产品中高效节能设备与产品的比例较低,低水平重复建设比较突出。
2.节能环保专利和核心技术缺乏。
研发力量薄弱,多数产品技术档次较低。
研发投入不足,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有待完善。
拥有自主研发技术和知名品牌的企业少。
3.节能环保产品推广机制不健全。
部分企业仍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高耗能设备;污染处理设施运行率较低;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服务新机制未能广泛推广。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当前,我省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深化,节能环保产业需求不断上升,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抓住机遇,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使之成为新一轮发展的增长点和支柱产业。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福建省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要求,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节能环保重点工程建设为依托,大力推广我省优势品牌产品和具有技术优势的设备、材料,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培育龙头骨干企业,提升产业集中度,壮大产业规模;发挥法规和标准的保障、规范和推动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培育并规范市场,提升产业发展水平;通过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政策导向,加快形成有福建特色的节能环保新兴产业。
(二)基本原则1.加强政策引导,规范市场秩序。
通过强化法规约束和政策激励,积极促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发展壮大。
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强化行业监督管理,创造公平、公正竞争的市场环境。
2.加快自主创新,增强产业竞争力。
加强产学研合作,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节能环保产业技术,加快建设产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提高创新和再创新能力,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市场竞争力强的骨干企业,不断提升产业竞争力。
3.实施重点工程,扩大市场需求。
依托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重点工程建设,大力推广使用我省生产的节能、环保产品、设备和材料,拓展市场。
4.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水平。
大力鼓励节能环保产业企事业单位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对能源管理和节能项目进行服务外包,推动环保设施特许经营。
鼓励采用BOT等多种建设经营模式,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节能环保产业。
5.培育龙头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
加大优势产业和重点企业扶持力度,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促进集群发展。
发挥政府宏观引导和政策的引导作用,构筑公共服务平台,吸引社会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优势企业、产业园区和基地集中。
(三)总体目标到2012年,全省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1200亿元,年均增长20%,其中:节能产业产值达440亿元,年均增长25%;环保产业产值达420亿元,年均增长20%;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达340亿元,年均增长14%。
加快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核心竞争力强、主业突出、行业领先的大企业(集团),至2012年,培育节能环保产业骨干企业50家,其中销售收入超5亿元的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装备和产品生产企业(集团)45家,销售收入超20亿元的环保产业集团5家。
三、主要任务(一)壮大产业规模1.节能产业节能装备。
重点发展高效节能型电机、变压器、锅炉、窑炉、风机、泵类等用能设备技术;加快开发低温低压余热发电、过程工业低温位热能回收、低温余热能量转换装置等能源回收利用技术和装备;推动大规模冲天炉、中频炉的双联熔化生产技术、冷温锻工艺、免高温热处理等技术和设备的研发及产业化,提升节能关键技术设备的质量和可靠性。
支持国内外先进节能设备生产企业落户我省,壮大节能装备产业化规模,提高其竞争力。
高效节能照明产品。
以厦门“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产业化基地”为龙头,推动厦门、漳州、泉州、福州等地LED产业加速发展,完善从外延片、芯片制造、成品封装到产品应用的LED产业链。
鼓励发展液晶显示背光源、隧道灯、路灯、汽车用灯等LED照明产品,支持开发生产医疗、农业等特殊用途的半导体照明产品。
支持发展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无极灯等产品。
太阳能热利用产品。
支持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龙头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带动配套产业发展,壮大我省太阳能热利用产业;支持开发生产高效平板太阳能集热器、主被动式太阳房、空气源热泵热水器、太阳能烤房、太阳能灭虫器等产品。
到2012年,全省太阳能热水器生产能力集热面积达120万平方米。
新型节能材料。
重点发展建筑节能型门窗、建筑节能玻璃、铝合金隔热型材和节能型PVC塑料门窗型材;大力发展加气混凝土砌块、复合保温砌块、轻质复合保温板材、煤矸石烧结砖等满足建筑节能要求的自保温型节能墙体材料。
支持改性水煤浆技术的研究开发及产业化,到2012年全省水煤浆产能达100万吨。
节能家电和办公产品。
重点发展高效节能平板电视、电饭锅、饮水机等家电产品,大力推广使用节能家用电器产品。
加快发展高效节能打印机、计算机、服务器等办公产品。
节能和新能源汽车。
支持开发生产大容量动力电池,促进客车混合动力总成的产业化,支持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推动我省节能和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
节能服务业。
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重点在福州、厦门、泉州、三明等地培植壮大一批合同能源管理公司。
支持大专院校和大型重点用能单位进入节能技术服务市场。
发展壮大节能工程设计机构、节能工程施工企业、节能设施运营服务公司、节能监测、审计、咨询服务以及外包等服务公司。
2.环保产业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设备与材料。
重点发展电站锅炉、烧结机脱硫以及其他中小锅炉脱硫技术与装备;支持发展脱硫除尘一体化技术和装备;支持开发生产烟气脱硝通用设备、催化剂;加快电袋除尘器、高效节能电除尘技术、电除尘器滚动电刷技术、电除尘控制系统等设备和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推进有机废气吸附回收、催化燃烧等技术设备的研发与产业化;加快等离子、生物、臭氧、光化学氧化等臭气治理技术设备的研发与推广;加快饮食油烟治理技术与设备、三元催化剂机动车尾气净化技术与装备的研发与推广。
水污染防治技术设备与材料。
重点支持焦化、垃圾渗滤液、畜禽养殖等废水治理技术、污水脱氮除磷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重点发展紫外C消毒、废水膜治理回用、MBR处理、臭氧饮用水微污染处理、饮用水源保护、油水分离器等技术设备;支持废水酶治理、废水治理一体化装置、陶瓷膜、气浮设备、曝气机、潜水泵、潜水搅拌机、滗水器、填料等废水治理技术与设备的研发与产业化。
固体废物处理装置技术设备。
加快发展工业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及污泥资源化处理等技术与设备。
支持开发生产垃圾焚烧(发电)技术装置、焚烧烟气中二恶英控制净化技术装备、高温微波消毒技术装备、高温高压粉碎处置医疗废物技术设备、垃圾低温裂解设备、有机垃圾微生物处理机、污泥堆肥/发电技术设备、固液分离机、垃圾压实机、自卸式垃圾车、医疗废物转运车等。
噪声与振动治理技术设备。
支持隔声毡、隔声通风窗、隔声门、隔声屏障、减震弹簧、减震垫、消声器等噪声与振动治理技术设备的研发与产业化。
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技术设备。
支持发展滴灌、渗灌、喷灌技术、生物发酵舍养猪污水零排放技术、污染土壤生态修复技术、城市内河沟渠污染水体和湖库富营养化水体修复技术等。
环保服务业。
加快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绿色产品认证评估服务、环境投资及风险评估服务等。
进一步规范环保技术、管理和信息服务,建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
建立完善以资金融通和投入、工程设计和建设、设施运营和维护、技术咨询和人才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环保产业服务体系;发展环保工程服务业,鼓励由专业化的环保公司投资、设计、建设和运营烟气脱硫设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垃圾处理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