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版强制性条文讲座-地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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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七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1997)108号]的要求,由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所属上海市基础工程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原国家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的地基与基础工程设计、施工的经验,适当考虑了近几年已成熟应用的新技术,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全面修改,形成了初稿,又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定定稿。

本规范主要内容分8章,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地基、桩基础、土方工程、基坑工程及工程验收等内容。

其中土方工程是将原《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中的土方工程内容予以修改后放入了本规范,基坑工程是为适应新的形势而增添的内容。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上海市基础工程公司(上海市江西中路406号、邮编:200002、E-mail:***********.cn),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上海市基础工程公司参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基所中港三航设计研究院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同济大学主要起草人:桂业琨、叶柏荣、吴春林、李耀刚、李耀良、陈希泉、高宏兴郭书泰、缪俊发、李康俊、邱式中、钱建敏、刘德林1 总则1.0.1 为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统一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规范。

说明:1.0.1 根据统一布置,现行国家标准《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中的“土方工程”列入本规范中。

GB 50007-200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07-200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7]108 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的设计、勘察、施工、研究和教学单位对《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 进行修订而成。

修订过程中,开展了专题研究,调查总结了近年来国内地基基础工程的工程实践经验,采纳了该领域新的科研成果,并以各种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勘察、施工、科研。

教学单位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和试设计,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次修订后共有10 章22 个附录。

主要修订内容是:明确了地基基础设计中承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使用范围和计算方法;强调按变形控制设计的原则,满足建筑物使用功能的要求;细化岩石分类和地基土的冻胀分类;增加有限压缩层地基变形和回弹变形计算方法;增加岩石边坡支护设计方法;增加复合地基设计方法;增加高层建筑筏形基础设计方法;增加桩基础沉降计算方法;增加基坑工程设计方法;增加地基基础检测与监测内容。

取消了壳体基础设计的规定。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的具体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基基础研究所负责。

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交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管理组(邮编:100013,E-mail:tyjcabr@)。

本规范的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建设部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建设部建筑设计院,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云南省设计院,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南建筑设计院,湖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甘肃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黑龙江省寒地建研院,天津大学,同济大学,浙江大学,重庆建筑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广东省基础工程公司。

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

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

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4.1.5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顶压地基,其竣工之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

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少于3点,1000m2以上工程至少应有1点,3000m2以上工程每300m2 至少应有1点。

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长米应有1点。

4.1.6对水泥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复合地基、沙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0.5%~1%但不应少于3处。

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

5.1.3打(压)入桩(预制混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必须符合表5.1.3的规定。

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正切值15% (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的夹角)表5.1.3预制桩(钢桩)桩位的允许偏差(mm)5.1.4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 5.1.4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本章各节要求执行。

每浇注50m3必须有一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一组试件。

表5.1.4灌注桩的平面位置和垂直度的允许偏差注: 1、 桩径允许偏差的负值指个别断面。

2、 米用复打、反插法施工的桩,其桩径允许偏差不受上表限制。

3、H 为施工现场地面标高与桩顶设计标高的距离, D 为设计桩径7.1.3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拼遵循“开 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7.1.7基坑(槽)、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 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

当设计有指标时,按设计要求的依据,如无设 计指标对应时应按表7.1.7的规定执行。

表7.1.7基坑变形的监控值(cm )(1)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做主体结构的部分。

《地基与基础验收要求规范》GB50202-2002

《地基与基础验收要求规范》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目录1.总则 1 2.术语 1 3.基本规定 2 4.地基 3 4.1一般规定4.2灰土地基4.3砂和砂石地基4.4土工合成地基4.5粉煤灰地基4.6强夯地基4.7注浆地基4.8预压地基4.9振冲地基4.10高压喷射注浆地基4.11水泥土搅桩地基4.12土和灰土挤密地基4.13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地基4.14夯实水泥桩复合地基4.15砂桩地基5.桩基础 16 5.1一般规定5.2静力压桩5.3先张法预应力管桩5.4混凝土预制桩5.5钢桩5.6混凝土灌注桩6.土方工程 24 6.1一般规定6.2土方开挖6.3土方回填7.基坑工程 27 7.1一般规定7.2排桩墙支护工程7.3水泥土桩墙支护工程7.4锚杆和土钉墙支护工程7.5钢或混凝土支护工程7.6地下连续墙7.7沉井和沉箱7.8降水和排水8.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35 附录A地基与基础施工勘察要点附录B塑料排水带的性能1 总则1.0.1 为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统一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规范。

说明:1.0.1 根据统一布置,现行国家标准《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中的“土方工程”列入本规范中。

因此,本规范包括了“土方工程”的内容。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说明:1.0.2 铁路、公路、航运、水利和矿井巷道工程,对地基基础工程均有特殊要求,本规范偏重于建筑工程,对这些有特殊要求的地基基础工程,验收应按专业规范执行。

1.0.3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说明:1.0.3 本规范部分条文是强制性的,设计文件或合同条款可以有高于本规范规定的标准要求,但不得低于本规范规定的标准。

1.0.4 本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配套使用。

完整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完整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完整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上的建筑物,应按变形控制设计原则,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第5章“地基基础设计的计算方法”之强制性条文:第5.2.1条:地基基础设计中,应根据地基土和岩石的性质和特点,选择合适的承载力计算方法和参数,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6章“地基基础设计的变形计算”之强制性条文:第6.2.1条:地基基础设计中,应根据地基土和岩石的变形特点,选择合适的变形计算方法和参数,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7章“地基基础设计的稳定性计算”之强制性条文:第7.2.1条:地基基础设计中,应根据地基土和岩石的稳定性特点,选择合适的稳定性计算方法和参数,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8章“地基基础设计的施工及验收”之强制性条文:第8.2.1条:地基基础施工前,应进行地基土和岩石的勘察和试验,确定地基的性质和特点,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和验收标准。

第9章“地基基础设计的监测与检测”之强制性条文:第9.2.1条:地基基础施工后,应进行地基的监测和检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地基问题,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和稳定。

第10章“特殊地基基础设计”之强制性条文:第10.2.1条:特殊地基基础设计中,应根据地基的特殊性质和特点,选择合适的设计方法和参数,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新规范于2002年4月1日开始实施,取代了原规范(GBJ7-89)。

新规范共有27条强制性条文,分别分配在第3章至第10章中。

新规范明确了地基基础设计中承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使用范围和计算方法,并强调按变形控制设计的原则,满足建筑物使用功能的要求。

同时,对岩石分类和地基土的冻胀分类进行了细化,并增加了有限压缩层地基变形和回弹变形计算方法、岩石边坡支护设计方法、复合地基设计方法、基坑工程设计方法、地基基础检测与监测内容。

取消了壳体基础设计的规定。

新规范第1.0.2条明确规定了地基基础设计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精心设计。

强制性条文地基基础

强制性条文地基基础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4.1.5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

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少于3点,1000M2以上工程,每100M2至少应有1点,3000M2以上工程,每300M2至少应有一点。

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一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4.1.6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

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处.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5.1.3打(压)入桩(预制混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3的规定.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5.1.4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4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本章的各节要求执行.每浇注50M3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5.1.5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 ,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7.1.3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7.17基坑(槽)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

当设计有指标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如无设计指标时应按表7.1.7的规定执行.《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4.0.1 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

2地基基础工程各规范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表一共4页word资料

地基基础工程各规范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表(一)
编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总承包单位
资质等级
技术负责人
分包单位
资质等级
技术负责人
承包工程
项目内容
开、竣工
日 期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条 号
项 目
检查内容
A
B
C
D
4.1.5
单一地基
地基强度和承载力,测试办法、数量
4.1.6
3.7.2
基坑边界周围
排水沟、降排水措施
3.7.3
基坑周边
严禁超堆荷载
3.7.5
基坑开挖
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措施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02)
15.1.2
土石方开挖后不稳定或欠稳定的边坡
根据边坡的地质特征和可能发生的破坏等情况,采取自上而下、分段跳槽、及时支护的逆作法或部分逆作法施工。严禁无序大开挖、大爆破作业
基坑变形及周围建筑物的沉降或变形,变形监控措施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J 25—90)
5.1.1
湿陷性黄土施工
设计要求、施工组织、施工措施、观察记录
5.4.5
黄土湿陷
施工措施、沉降和裂缝观测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 112—87)
4.1.3
施工用水
用水措施、排水措施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 120—99)
15.1.6
一级边坡工程
应采用信息施工法
15.4.1
岩石边坡
开挖采用爆破法施工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爆破对边坡和坡顶建(构)筑物的振害

地基与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条解读

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学习《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解读 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李惠强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通病1、当天然地基承载力不足时,需要进行地基处理,但影响处理质量的因素涉及多方面,虽经处理仍然不能满足要求;2、膨胀土、湿陷性黄土等特殊土地基处理难度大;3、基础结构承载力不足开裂;4、基础不均匀沉降引起上部结构倾斜、开裂;5、桩基础承载力不足、沉降变形过大;6、深基坑支护结构变形引起周边建筑、构筑物沉降变形开裂、甚至垮塌;7、深基坑施工中开挖的方法、步序,如何满足设计 工况要求?8、深基坑施工变形监测及应急处理预案。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强制性条文解读《地基基础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共7条,其中地基2条;桩基3条;基坑2条。

一、地基验收强制性条文(2条)4.1.5 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

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2以上工程,每100m2至少应有1点,3000m2以上工程,每300m2至少应有1点。

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释义】本条是指当原天然土构成的地基承载力不足时,采用灰土、砂和砂石、粉煤灰、土工合成材料进行置换处理;或对原土强夯、注浆、预压等技术对地基进行处理,以改善土体性质,提高地基强度及承载力。

其特点是加固后土体的物理力学性质基本上是相同的,属于“均质地基”范畴。

检验或验收的项目: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

质量问题及危害:当地基强度或承载力达不到到设计要求时,将造成承载于地基上的筏板基础、箱型基础、条式基础或独立基础沉降,多为不均匀沉降,继而引起建筑物倾斜,甚至倒塌。

4.1.6 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处。

房屋建筑部分(2002)第七篇 结构鉴定和加固

设计基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The Compulsory Provisions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tandards
房屋建筑部分
Building
(2002 年版)
2002 北京
第1页
设计基本规定
4.2.5 当混凝土结构构件出现表 4.2.5 所列的受力裂缝时,应视为不适于继续承载的裂缝,
并应根据其实际严重程度定为 cu 级或 du 级。 混凝上构件不适于继续承载的裂缝宽度的评定表 4.2.5
检查项目
环境
受力主筋处的 弯曲(含一般弯 裂)缝和思拉
裂缝宽度 (mm)
正常湿 度环境
高湿度环境
构件类别
建设部关于发布 2002 年版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房屋建筑部分)的通知
建标[2002] 219 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有关 协会: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令第 81 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 督规定》,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共同对 2000 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进行了修订,形成了 2002 年版《强制性条文》,业经批准现予发 布,自 200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原 2000 年版《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本《强制性条文》 的内容,是工程建设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 护和公共利益的条文,同时考虑了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要求。列入《强制性条文》 的所有条文都必须严格执行。
本《强制性条文》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政府对执行情况实施 监督的依据。

2002版强制性条文讲座-地基基础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3 .规范内容介绍
§3 .5 桩基础
5 . 桩基础 5.1 一般规定 共性问题
5.2 静力压桩 5.3先张法预应力管桩 5.4 混凝土预制桩 5.5 钢桩
过程控制要求 主控项目 一般项目
每一分项 工程均包 含着三部 分内容
5.6 混凝土灌注桩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3 .规范内容介绍
强夯地基(4.6分项工程)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3 .规范内容介绍
2. 夯实法
1) 有效加固深度 2) 锤重与落距 3) 夯击点间距与布置 4) 夯击次数与遍数 5) 垫层铺设 6) 间歇时间
间夯
满夯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3 .规范内容介绍
3. 挤密桩法
1) 土与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 2) 在原土中成孔后分层填以素土或灰土,并
在 便各于类开地挖基土规方范中有所 考虑,但仅是参照数字。 具中 少提体土 土高可体 体要挡的 流有土求强变设墙确度性计被和,定动人刚满。区员度足及,基根基并坑据坑减稳
定和控制土体变形要求 。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3 .规范内容介绍
4.1.6条 (强制性条文)
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 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 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 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 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 0.5%~1%,但不应少于3处。有单桩强度 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1%, 但不应少于3根。
编入了一些业以成熟的新的地基基础形式
不成熟的新工艺、新技术暂不编入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1 .规范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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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有间歇期要求的地基,应按规定在间歇期后, 进行质量检验。
桩的承载力检验,如进行了复合地基的承载力检 验,则不必重复再作桩的承载力检验。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3 .规范内容介绍
对4.1.7条的理解
第4.1.5和第4.1.6条针对两种地基的主控项目中的地 基强度或承载力作出了数量上的规定,由于主控项目不局 限于此两项,其他主控项目及一般项目的检验数量亦未作 具体规定,但至少要多于该两个项目应检验的量,而且已 决定要做这两个项目的地点或桩体,其他主控项目或一般 项目应在同一地点(或临近 )或同一桩体上进行。第 4.1.7条还明确了复合地基中的桩体,除上述两个主控项目 外,其他主控项目及一般项目,其检验数量不应低于总数 的20%。
强夯地基(4.6分项工程)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3 .规范内容介绍
2. 夯实法
1) 有效加固深度 2) 锤重与落距 3) 夯击点间距与布置 4) 夯击次数与遍数 5) 垫层铺设 6) 间歇时间
间夯
满夯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3 .规范内容介绍
3. 挤密桩法
1) 土与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 在原土中成孔后分层填以素土或灰土,并夯 实,使填土压密,同时挤密周围土体,构成 坚实的地基。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3 .规范内容介绍
4.1.5条(强制性条文)
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 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 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 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 应少于3点,1000m2以上工程,每100m2应至少 有1点,3000m2以上工程,每300m2至少有1点。 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 有1点。
1. 换填
将基础地面下处理范围内的软弱土层部分或全 部挖去,然后分层换填强度较大的砂(碎石、 素土、灰土、粉煤灰、高炉干渣)或其他性 能稳定、无侵蚀性的材料,并压(夯、振) 实至要求为止的地基处理方式。
1) 灰土地基(4.2分项工程) 2) 砂和沙石地基(4.3分项工程) 3) 粉煤灰地基(4.5分项工程)
对于有间歇期要求的地基,应按规定在间歇 期后,进行质量检验。
各种指标的检验方法,可按《建筑地基处理 技术规范》JGJ79的规定执行。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3 .规范内容介绍
对间歇期的理解 间歇期!
井点 固结下沉 坑底
截水帷幕
考虑间歇期是因为地 基土的密实,孔隙水压
力对的密消封散性良,好水的泥围或护化墙体学 浆基液坑的内固的含结水等砂均性须土有或软一 个行弱 宜 超期验粘 降 前限收性水降,有土的水夹地。施不薄基工符砂,结实层在束际等开即的可挖适前进可 能,至于间歇多长时间
过程控制要求 主控项目 一般项目
每一分项 工程均包 含着三部 分内容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3 .规范内容介绍
§3 .4 地基
根据目前各地常用的地基形式,共列出 14种类型,即由单一地基,也有复合地基。 在一般规定中,对重要工程的大面积地基 加固,要求在施工前进行试验性施工,以 取得必要的参数后,再全面铺开施工。
土工合成材料地基
土工合成材料: 是由尼龙、涤纶、晴纶和丙纶等高分子聚合物
经加工而成。 分类:
有纺型土工织物、编织型土工织物、无纺型土 工织物等。 在工程中的应用:
排水作用、隔离作用、反滤作用、加筋作用。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3 .规范内容介绍
新型地基形式介绍
2. 塑料排水带预压地基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3 .规范内容介绍
注:1 桩径允许偏差的负值是指个别断面。 2 采用复打、反插法施工的桩,其桩径允许偏差不受上表限制。 3 H为施工现场地面标高与桩顶设计标高的距离,D为设计桩径。
对第5.1.2条的理解
桩基施工
基坑开挖
相互推诿桩顶位置不准的责任
基坑开挖
增加中间验收!
桩基施工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3 .规范内容介绍
第5.1.3条(强制性条文)
打(压)入桩(预制混凝土方桩,先张 法预应力管桩。钢桩)的桩位偏差,必 须符合表5.1.3的规定。斜桩倾斜度的偏 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倾斜 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3振冲地基(4.9分项工程) 2) 水泥土搅拌桩地基(4.11分项工程)
5. 高压喷射注浆地基 (4.10分项工程) 6. 化学加固 注浆地基(4.7分项工程) 将配置好的化学浆液或水泥浆液,通过导管注入
土体孔隙中,与土体结合,发生物化反应,从 而提高土体强度,减小其压缩性和渗透性。
在 便各于类开地挖基土规方范中有所 考虑,但仅是参照数字。 具中 少提体土 土高可体 体要挡的 流有土求强变设墙确度性计被和,定动人刚满。区员度足及,基根基并坑据坑减稳
定和控制土体变形要求 。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3 .规范内容介绍
4.1.6条 (强制性条文)
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 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 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 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 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 0.5%~1%,但不应少于3处。有单桩强度 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1%, 但不应少于3根。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讲座
房屋建筑部分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1 .规范的特点
规范的特点
编制中尽量考虑到各地常用的地基及基础形式
删除了一些不常用的或质量不易保证、对环境 易产生污染、与绿色工程不尽相符的地基及基 础形式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3 .规范内容介绍
7. 预压法 在原状土上加载,使土中水排出,以实现土的预先
固结,减少建筑物地基后期沉降和提高地基承 载力。 堆载预压、真空预压、降水预压(4.8分项工程)
8. 加筋法(4.10分项工程)
土工合成材料地基(4.4分项工程) 土工合成材料的强度、延伸率、搭接长度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3 .规范内容介绍
对4.1.6条的理解
该条是针对复合地基的质量检验。这类地基中桩 是主体,应检验桩体的成桩质量及桩的竖向承载力。
对于桩体质量及承载力,各地也有各自的经验与 习惯,究竟以何指标衡量也有所不同。有的用静力触 探来检验水泥搅拌桩或高压喷射注浆桩的质量,有的 用钻孔取样法进行检验。具体用何种指标,这里也没 做具体规定,应有设计决定。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3 .规范内容介绍
地基这一部分还要注意:
本规范虽已列入了灰土等14种形式的地基,但 仍有不少形式的地基未放入,有关这些地基的施 工质量检验可参照砌体规范、砼规范及本规范的 相类似的地基检验标准。 检验点的代表性问题,要求质量监督人员必须 跟踪整个工程的施工,做到心中有数。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2 .规范强制性条文内容介绍
规范的基本内容
本规范包括8章189条3项 附录,其中有强制性条文10条, 大致内容如下: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3 .规范内容介绍
章节中的内容安排
从第4章~第7章每章为一个子分部工程验收。
第4章 地基 4.1 一般规定 每章的第一节为一般规定 4.2 灰土地基 以后各节均为分项工程验收
2)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桩)复合地基 用长螺旋钻机钻孔或沉管桩机成孔后,将水 泥、粉煤灰、碎石及石屑加水混合搅拌料, 泵压或经下料斗投入孔内、灌注而成的桩体。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3 .规范内容介绍
3. 挤密法
3) 砂桩 成桩工艺分为振动成桩和锤击成桩,成孔后, 砂从桩管内排入桩孔,并振动挤密或夯实挤密 砂填料,使周围土得到挤密,形成砂桩地基。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3. 规范内容介绍
2. 夯实法
强夯法:使用起重机械将大吨位(一般8~3t) 夯锤起吊到6~30m高度后,自由落下,给地 基土以强大的冲击能量的夯击,是土中出现 冲击波和很大的冲击应力,迫使土层孔隙压 缩,土体局部液化,在夯击点周围产生裂隙, 形成良好的排水通道,孔隙水和气体逸出, 使土体重新排列,经时效压密达到固结,从 而提高地基承载力,降低其压缩性的一种有 效的地基加固方法。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3 .规范内容介绍
新型地基形式介绍
水泥土搅拌桩地基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3 .规范内容介绍
地基加固处理方法
1. 换填 2. 夯实法 3. 挤密桩法 4. 深层密实法 5. 高压喷射注浆法 6. 化学加固 7. 预压法 8. 加筋法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3 .规范内容介绍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3 .规范内容介绍
§3 .5 桩基础
5 . 桩基础 5.1 一般规定 共性问题
5.2 静力压桩 5.3先张法预应力管桩 5.4 混凝土预制桩 5.5 钢桩
过程控制要求 主控项目 一般项目
每一分项 工程均包 含着三部 分内容
5.6 混凝土灌注桩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3 .规范内容介绍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3 .规范内容介绍
第5.1.4条(强制性条文)
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4的 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 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 不同的要求,应按本章的各节要求执行。 每浇注50m3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m3的 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灌注桩的平 面位置和垂直度的允许偏差表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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