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病假时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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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病假规定

广州病假规定

广州病假规定广州的病假规定是根据《劳动法》和《广州市劳动保障条例》进行规范的,以下是对广州病假规定的详细解释:一、病假天数的规定: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每年工作满一年后,享有带薪病假。

而《广州市劳动保障条例》则对病假天数进行了具体规定,将病假分为两个阶段:1. 在工作满一年,但不满十年的劳动者,每年享有带薪病假15天;2. 工作满十年以上的劳动者,每年享有带薪病假20天。

二、病假工资待遇:在病假期间,劳动者依然可以享受原工资的待遇。

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在病假期间可以享受其正常工资的80%;而《广州市劳动保障条例》对于享受工资的计算方法进行了具体规定,具体如下:1. 有劳动合同的,按照正常工资发放;2. 无劳动合同的或合同未约定工资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发放。

三、提交病假证明:根据《广州市劳动保障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在请假期间需要提交病假证明。

具体提交方式如下:1. 请病假不超过3天的,可以直接向单位提供书面病假证明;2. 请病假超过3天的,劳动者需要提供单位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证明或者诊断证明。

四、病假的延长:如果病情需要继续请假,劳动者可以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可以给予病假期的延长。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广州市制定了病假规定,但是具体的请假流程和操作细节可能因单位而异,劳动者应该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请假。

同时,如果劳动者违反相关规定,请假造成严重后果,单位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和处罚措施。

总结起来,广州的病假规定主要包括病假天数的规定、病假工资待遇、病假证明的提交要求和病假的延长等内容。

劳动者请假期间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并向单位提供必要的病假证明,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国家规定病假多少天

国家规定病假多少天

国家规定病假多少天
根据不同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对于病假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些国家常见的病假规定。

中国:根据中国劳动法,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年的,享受带薪病假15天,其中请假3天以下的,无需提供医疗证明,3天以
上的,需要提供医疗证明。

美国:美国没有全国统一的法律规定病假,而是各州和雇主自行决定。

一些州规定雇员有权获得有薪病假,通常是根据工作年限提供不同天数的病假,如每年5到10天。

德国:根据德国法律,员工享有6周的带薪病假,如果员工连续患病超过6周,雇主将支付员工疾病失薪的70%。

法国:法国法律规定,雇员在一年工作期限内享有30天的带
薪病假,其中半天病假数量不限。

日本:根据日本劳动基准法,每年有30天的病假,但是大部
分员工无法使用全部30天的病假,因为许多公司对员工请病
假持有负面看法。

韩国:根据韩国劳动法,员工连续工作一年后,享有带薪病假15天。

根据以上主要国家的规定,病假天数在15天至30天之间,也有一些国家针对特定情况提供更长时间的病假,如长期患病或
严重疾病。

此外,雇员在享受带薪病假之前,通常需要提供医疗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仅供参考,具体的病假规定可能因国家、地区、雇主等因素而有所不同,雇员在享受病假时应参照当地法律和雇主政策。

劳动法规定病假天数

劳动法规定病假天数

劳动法规定病假天数人难免有头疼脑热,生病的时候,因为身体原因就不能继续在岗位上工作,需要请病假休息一下。

那么,劳动法规定的病假天数是多少天?下面是给你带来的关于劳动法规定病假天数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病假多少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病假多少天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 target="_blank" class="a-link">劳动法
哈尔滨海北滨海新区海淀区海东海口海南州海西哈密邯郸汉沽区杭州汉中河北区鹤壁河池合川区河东区合肥鹤岗黑河衡水衡阳和平区和田河西区河源菏泽贺州省直辖红河虹口区红桥区花地玛堂区淮安淮北怀化淮南怀柔区花莲县黄冈黄南黄浦区黄山黄石呼和浩特惠州葫芦岛呼伦贝尔市湖州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病假多少天
劳动法当中规定职工可以休病假的时间从三个月到24个月不等,因为病假可以请多少天是取决于员工本人在用人单位的实际 工作年限的。工作年限低于5年的情况下,法定最长休病假的时间是三个月,工作年限15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到20年之间的,病假最长是18个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病假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病假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病假规定劳动法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而制定颁布的法律,我们作为员工也要多关注以维护自身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病假规定一、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479号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二、病假工资规定《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病假规定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已于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现就劳动法在贯彻执行中遇到的若干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1.劳动法第二条中的“个体经济组织”是指一般雇工在七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

2.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

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

中国劳动法对病假和事假的规定

中国劳动法对病假和事假的规定

中国劳动法对病假和事假的规定一、病假规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员工在职期间遭受疾病或身体不适的情况时,享有相应的病假权利是非常重要的。

中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员工在面临疾病时可以享受的合理病假。

下面将详细介绍中国劳动法对于病假的相关规定。

1. 病假天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年但不满十年时,每年享受病假15天;连续工作满十年后,每年享受20天的病假。

此外,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和政府政策调整,也有些地区可能会给予额外的优惠政策。

2. 确认与证明:在申请病假期间,雇主拥有要求员工提供医生证明或其他相关文件以证实其身体状态真实性的权利。

这既是为了保证雇主合法权益,并减少虚报和滥用制度带来的潜在问题。

二、事假规定除了病假外,员工还可以根据相关规定享受到事假。

以下是中国劳动法对事假的规定。

1. 家庭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员工可申请带薪事假7天。

这是在丧亲(父母、配偶、子女)或者近旁亲属死亡时提供给员工的福利。

在此期间,雇主应当支付其正常薪酬。

2. 婚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三条,结婚游玩或其他婚庆活动可享受带薪3天的事假。

通过这项规定,政府试图保障员工在结婚过程中有足够的休息时间,并体现对婚姻家庭制度的尊重与关怀。

3. 其他特殊情况:除了上述规定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还允许特殊情况下的事假申请。

如员工参加国家公务、事业单位工作,可以请特殊性质休假;女性员工也可享受产前调整作息时间,进行合理休息。

三、劳动法保障的基本原则中国劳动法对病假和事假的规定,体现了雇主与员工双方权益的平衡与保护。

无论是病假还是事假,在符合特定条件下都应当得到妥善安排和充分保障。

1. 平等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雇主不得因员工请病假或事假而降低其待遇,或进行歧视性处理。

这一条款确保了员工在享受病假和事假过程中不会受到任何不公平待遇。

病假可以请多久?劳动法病假天数规定

病假可以请多久?劳动法病假天数规定

病假可以请多久?劳动法病假天数规定病假可以请多久?劳动法病假天数规定一、合用范围本文档合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旨在介绍《劳动法》中关于病假天数的相关规定,以便读者能够正确处理病假的问题。

二、病假天数的规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职工在医疗机构诊治期间,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赋予病假,并且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工资:1.病假期内,无病假工资待遇的,按照月工资的80%支付工资。

2.病假期内,有病假工资待遇的,按照合同约定的病假工资待遇支付工资。

而按照国家规定,职工的病假天数标准如下:1.拥有1年以上、不满10年工作年限的职工,每年病假不少于5天。

2.拥有10年以上、不满20年工作年限的职工,每年病假不少于10天。

3.拥有20年以上工作年限的职工,每年病假不少于15天。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仅为最低限制,单位和职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双方商议下自行确定病假天数。

三、附件本文档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医疗机构的证明。

2.职工病假申请表。

四、法律名词及注释1.《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85年4月5日通过,自同年7月1日起施行,2022年10月27日修订,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五、可能遇到的艰难及解决办法1.遇到单位拒绝赋予病假的情况:职工应当及时向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领导进行反映,并要求单位尽快赋予病假。

2.遇到单位拒不支付病假工资的情况: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3.遇到病假期间与单位发生工作争议的情况:职工应当及时向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领导进行反映,并尽快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问题。

六、结语病假是职工的合法权益,单位和职工应当共同遵守相关规定,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更为合理、科学的病假制度,为维护职工权益和提高企业效益做出贡献。

新劳动法病假规定全文

新劳动法病假规定全文

新劳动法病假规定全文前言作为全国范围内的劳动规定,新版劳动法自实施以来一直备受关注。

在最近一次修订中,法律对于病假制度作出了新的规定。

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新版劳动法中的病假规定,让您了解法律应该如何操作。

1. 病假年假合并新版劳动法规定,员工每年的病假和带薪年假可进行合并使用。

具体来说,员工可以选择将其未休的带薪年假与病假合并使用,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员工也可以选择单独使用病假,但不能以病假替代带薪年假。

2. 病假年假比例在新版劳动法中,病假和年假的比例发生了变化。

具体来说,员工每工作满一年可以享受带薪年假5天,病假3天。

每当员工增加一年工龄,其带薪年假会增加一天,而病假则不变。

3. 病假证明新版劳动法规定,员工请假时需提交合法的病假证明。

如果是因为轻微疾病请假时间不超过三天,可以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无需提交任何病假证明。

然而,如果请假时间超过三天,或者是因为患有重疾请假,员工需要提供相应的医疗证明。

4. 病假工资待遇在新版劳动法中,员工请病假时能够得到全额的工资报酬。

需要注意的是,工资报酬的具体数额应根据员工实际缺勤时间进行计算。

例如,如果员工请假的时期跨度为10天,但其实际缺勤时间只有8天,那么其工资报酬也应根据8天的时间进行计算而不是10天。

5. 病假福利补贴在新版劳动法中,对于需要进行长期治疗的员工,公司应该按照规定为其发放一定的病假福利补贴。

具体数额的计算方式应该为,发放月度基本工资的60%作为福利补贴,直至员工治疗结束或者达到治疗上限。

总结显然,新版劳动法中的病假规定对于员工来说是非常有利的,尤其是在福利补贴方面的规定为员工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不过,作为雇主,我们也需要在员工请假时留意相关证明,以免出现不必要的误会或是纠纷。

最后,我们希望工人们注意劳动强度,合理安排工作和生活,保持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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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病假时间规定劳动法病假时间规定是怎样的?下面是给你带来的关于劳动法病假时间规定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二、短期病假的工资计算基数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相关规定,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病假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635元)。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连续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休假工资)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1)连续工龄不满两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60%;(2)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70%;(3)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80%;(4)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90%;(5)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100%。

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救济费)也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1)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40%;(2)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50%;(3)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60%。

上述提及的“本人工资”均指按《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的原则所确定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

四、病假工资的计算公式月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日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五、病假天数的确定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应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

而以上公式中提到的计薪日概念,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例如小冯单位的制度工作日是每周工作5天休息2天,6月份单位制度工作日是20天,如果是5月份就得加上“五一”3天法定休假日,而不是统一的国家规定的20.92天月平均工作天数。

六、病假时间规定病假可以连续休多长时间,劳动法并未做出规定,主要由公司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动合同来确定;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479号)等有关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就是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

该规章对医疗期的期限作了具体规定。

试用期期间是可以随时辞职的,但需提前三天通知单位。

劳动法关于请假休假时间的规定一、法定节假日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我国法定节假日包括三类。

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新年(1月1日,放假1天)、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3天)、劳动节和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清明节、、端阳节、中秋节各1天。

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等。

第三类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具体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的其他休假节日,也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

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二、带薪年休假《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条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

第十条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三、病假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479号)等有关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就是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

该规章对医疗期的期限作了具体规定。

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和1953年原劳动部发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1995年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309号)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支付问题作了规定。

四、职工依法参加社会活动请假《劳动法》第51条规定,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489号)进一步明确,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

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院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会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五、事假《关于归侨、侨眷职工因私事出境的假期、工资等问题的规定》(侨政会字第007号)规定:“在职职工因私事短期出境申请事假,其假期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批准”。

国有企业的归侨、侨眷职工,港澳同胞眷属职工、外籍华人眷属职工以及国内其他职工因私事短期出境(不包括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假而出境),单位应该批准职工的事假。

假期规定是:去港澳的,不得超过3个月;出国的,不超过半年,如因故确需续假,应在批准的假期内向所在单位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期限一般不超过1个月。

具体假期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批准。

假期从离开工作岗位之日起开始计算。

职工因私事出境请事假,假期内的工资等,均按所在单位处理事假的规定办理。

假期内的旅费、境外的医药费,均由职工本人自理。

另外,国有企业职工出境探亲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返回原单位,本人应向所在单位申请事假。

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批准,职工在批准的事假假期内的工资等待遇,按国内职工事假的规定办理。

除以上规定外,国家对于企业职工什么情况下可以请事假,以及请事假的工资待遇问题等没有作出统一规定,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制定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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