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排烟规范

合集下载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防排烟自然排烟规定.doc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防排烟自然排烟规定.doc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防排烟自然排烟规定
9.2自然排烟
9.2.1下列场所宜设置自然排烟设施:
1按本规范第9.1.3条规定应设置排烟设施且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场所;
2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厂房(仓库)外,按第9.1.2条规定应设置防烟设施且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场所。

9.2.2设置自然排烟设施的场所,其自然排烟口的净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不应小于2.0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m2;
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5层内可开启排烟窗的总面积不应小于2.0m2;
3中庭、剧场舞台,不应小于该中庭、剧场舞台楼地面面积的5%; 4其它场所,宜取该场所建筑面积的2%~5%。

9.2.3当防烟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采用敞开的阳台、凹廊进行防烟,或前室、合用前室内有不同朝向且开口面积符合本规范第9.2.2条规定的可开启外窗时,该防烟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设施。

9.2.4作为自然排烟的窗口宜设置在房间的外墙上方或屋顶上,并应有方便开启的装置。

自然排烟口距该防烟分区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0m。

防排烟系统设计规范

防排烟系统设计规范

防排烟系统设计规范1. 设计原则1.1 安全性原则:防排烟系统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保证系统在正常运行、紧急情况和故障情况下的安全性。

1.2 效率性原则:防排烟系统设计应具备高效的排烟和通风功能,确保火灾烟气能及时迅速地排除,减少对人员和财产的损害。

1.3 可靠性原则:防排烟系统设计应具有良好的可靠性,能够长时间运行并能在故障情况下仍能正常工作。

1.4 经济性原则:防排烟系统设计应考虑到系统的投资和运行成本,以提供最经济有效的解决方案。

2. 设计要求2.1 排烟量要求: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和使用性质,确定合理的排烟量,确保烟气能在短时间内排净。

2.2 排烟系统布置:防排烟系统应布置合理,确保烟气能够快速有效地排出。

2.3 排烟设备选择:根据建筑物的特点和使用需求,选择适合的排烟设备,如排烟风机、排烟口等。

2.4 排烟通道设计:排烟通道应满足烟气的排出要求,通道的尺寸、布置和材料应合理选择。

2.5 排烟控制系统设计:防排烟系统应配备可靠的火灾探测和控制设备,能够及时监测火灾并控制排烟设备的运行。

2.6 电气系统设计:排烟系统的电气设计应符合国家电气安全标准,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2.7 自动化控制:排烟系统应具备自动化控制功能,能够自动启停和调整排烟设备,提高系统的灵活性和效率。

2.8 通风系统设计:防排烟系统通常与通风系统相结合,应设计符合建筑物通风要求的通风系统。

3. 设计流程3.1 确定设计任务:明确设计任务的目标和要求,了解建筑物的类型、结构和使用性质。

3.2 数据采集:收集建筑物的相关数据,包括建筑平面图、立面图、消防系统数据等。

3.3 设计概念确定:根据建筑物的特点和要求,确定初步的设计概念,包括排烟量、排烟位置、排烟通道等。

3.4 排烟设备选择和布置:根据初步设计概念,选择适合的排烟设备,并确定设备的布置位置。

3.5 通风系统设计:根据建筑物的通风要求,设计合理的通风系统,包括新风进入和排烟通风。

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标准

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标准

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标准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标准是指在建筑设计、施工和使用过程中,为了确保建筑内部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排除烟雾,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所制定的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标准的制定对于建筑防火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下面将详细介绍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标准需要明确建筑内部的烟雾排除路径和设施。

在建筑设计阶段,需要合理设置烟雾排烟口和通风口,以便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排除烟雾,保障人员的逃生通道畅通。

同时,建筑内部的通风系统和烟雾控制设施也需要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有效地排除烟雾。

其次,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标准还需要规定建筑材料和设施的防火性能。

建筑材料和设施的防火性能直接关系到火灾发生时烟雾的产生和扩散速度,因此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选择和使用。

同时,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标准还需要规定建筑内部的消防设施和设备的设置要求,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启用,有效控制火势和烟雾。

另外,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标准还需要明确建筑内部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要求。

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保障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因此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设置和规划。

同时,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标准还需要规定建筑内部的应急照明和标识设置要求,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为人员提供必要的疏散信息和指引。

最后,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标准还需要规定建筑内部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联动控制系统的设置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联动控制系统是保障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报警和启动相关设施的重要手段,因此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设置和规划。

总之,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建筑内部的防火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使用,才能有效地保障建筑内部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排除烟雾,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

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标准的不断完善和执行将对建筑防火安全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消防排烟规范

消防排烟规范

消防排烟规范消防排烟规范是指针对建筑物内部的烟雾排除进行的一系列规范,目的是确保火灾发生时建筑内部的烟雾能够迅速排出,保证人员疏散通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消防排烟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 排烟通道规范:建筑物内部应设置合理的排烟通道,通道宽度、高度和布置应符合相关消防规范的要求。

通道内不得存在障碍物,通道墙壁应设置防火材料,以防止火势蔓延。

通道门应设置自动关闭装置,确保火灾发生时门能够自动关闭,阻止烟雾的扩散。

2. 排烟口规范:排烟口应设置在建筑物内外合适的位置,位置应具备排出烟雾的便利性,并且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排烟口应设有防火阀门,以阻止火势和烟雾的传播,同时向外排烟能力应符合规范要求。

3. 排烟风机设备规范:排烟风机应设置在排烟通道中,可依据建筑物的功能、高度和面积等因素进行布置。

排烟风机的数量、功率和风量应满足建筑物内部火灾烟雾排除的需要,且设备应具备自动启动和运行的功能,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排烟。

4. 排烟系统管道规范:排烟系统的管道应选择防火材料进行施工,以防止火势蔓延。

管道的连接部位应设置密封装置,防止烟雾漏出,同时也防止外部空气进入管道,影响排烟效果。

排烟系统应具备排除烟雾的能力,风速和压力应符合规范要求。

5. 排烟控制系统规范:排烟控制系统应具备自动和手动两种操作模式,可依据火灾情况进行切换。

系统应能够实时监测火灾状况和烟雾浓度,当烟雾浓度超过规定值时,系统应能自动启动排烟设备,迅速排出烟雾。

系统还应配备可靠的电源和备用电池,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以上是消防排烟规范的主要内容,通过遵守这些规范,能够有效地保障建筑物内部火灾烟雾的排除,保证人员的安全疏散和财产的保护。

同时,建筑设计、施工和使用单位也应充分重视消防排烟系统的建设与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gb51251—2024《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51251—2024《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51251—2024《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是建筑行业中的重要标准,对于保障建筑物的人员安全和建筑物的正常使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下面将从标准的背景、技术要求、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和验收等方面进行介绍,总计超过1200字。

1.标准背景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是保障建筑物内人员疏散和消防控制的重要设施,特别是在火灾发生时,可以有效地帮助人员疏散,减少火灾对人员和建筑物的损害。

为了提高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性,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标准对建筑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选型、安装和验收进行规范。

2.技术要求2.1设计要求:建筑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相关消防法规的要求,并根据建筑物的用途、高度、面积等因素进行合理设计,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2.2设备要求:系统的设备包括排烟风机、风口、排烟管道等,这些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技术标准,保证其质量和性能。

2.3控制要求:排烟系统应设置有手动和自动控制方式,手动控制可由人员控制,自动控制可以通过感烟探测器和烟雾控制器实现,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及时启动系统。

2.4防火性能:排烟系统应具有一定的防火性能,包括系统的排烟管道、风口和排烟风机等都应符合相关的防火标准,确保系统在火灾发生时不会变成火灾传播的通道。

2.5隔烟性能:排烟系统除了要保证排烟功能外,还应具备一定的隔烟功能,即可以防止烟气进入逃生通道和其他安全区域,以确保人员的疏散通道不被烟气阻塞。

3.系统设计建筑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具体情况进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排烟风机的选型:根据建筑物的面积和高度等因素,确定合适的排烟风机型号和数量,确保排烟的风速和排烟效果。

3.2排烟风口的设置:根据建筑物的布局和消防安全要求,确定合适的排烟风口位置和数量,以保证排烟的效果和烟气的疏散。

3.3排烟管道的设计:根据建筑物的结构和布局,确定合适的排烟管道的布置和尺寸,确保排烟的通畅性和防火性。

建 筑 防 排 烟 系 统 设 计 标 准

建 筑 防 排 烟 系 统 设 计 标 准

建筑防排烟系统设计标准如下:
1.自然排烟应设于房间的上方,宜设在距顶棚或顶板下800mm
以内,其间距以排烟口的下边缘计。

自然进风应设于房间的下方,设于房间净高的1/2以下。

2.通风机应能根据需要分别进行送风和排风,且能根据空气的温
度、湿度、有害气体含量和空气含尘量进行调节。

3.通风机应设在空气洁净、便于检修、不会受室外冷风直吹的地
方,并应采取防止受雨、雪、冰冻和杂物落入的措施。

4.通风机可采用轴流式通风机或离心式通风机,但不得采用正压
送风机。

5.通风机的电动机应为防爆型,并应设置过电流保护装置。

6.通风机应采取减震措施。

7.通风管道的截面尺寸应根据送风量和风速确定,且送风管道的
风速不宜大于8m/s。

8.排烟管道的截面尺寸应根据排烟量和排烟速度确定,且排烟管
道的风速不宜大于10m/s。

9.排烟管道的坡度不宜小于5‰,且不得有倒坡或坡度反向等现
象。

10.通风机和排烟管道的连接应采用法兰连接或焊接,且法兰连接
应使用石棉橡胶板垫片。

11.通风机和排烟管道的材料应根据环境条件和使用要求确定,一
般可采用钢板、铝合金板材或不锈钢板材等材料。

12.通风机和排烟管道的外表面应进行防腐处理,并应定期进行维
护保养。

13.通风机和排烟管道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安全规范,不得影响建
筑结构和室内美观。

14.通风机和排烟管道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节能要求,采用节能型
通风机和排烟管道,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以上是建筑防排烟系统设计标准的一些基本要求,具体的设计和施工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处理。

防排烟规范

防排烟规范

防烟系统设计一般规定3.1.1 建筑防烟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建筑高度、使用性质等因素,采用自然通风系统或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1.2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共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1.3 建筑高度小于等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共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当不能设置自然通风系统时,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防烟系统的选择,尚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当独立前室或合用前室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1)采用敞开的阳台或凹廊;2)设有两个及以上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且独立前室两个外窗面积分别不小于2.0m2,合用前室两个外窗面积分别不小于3.0m2。

二、当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及共用前室仅有一道门连通走道时,且其机械加压送风口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当机械加压送风口未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三、当防烟楼梯间在裙房高度以上部分采用自然通风时,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裙房的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及共用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且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及共用前室送风口的设置方式应符合本条第2款的要求。

3.1.4 建筑地下部分的防烟楼梯间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当无自然通风条件或自然通风不符合要求时,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1.5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设置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 、当采用独立前室且其仅有一个门与走道或房间相通时,可仅在楼梯间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当独立前室有多个门时,楼梯间、独立前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2 、当采用合用前室时,楼梯间、合用前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3 、当采用剪刀楼梯时,其两个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分别独立设置。

防排烟规范标准[详]

防排烟规范标准[详]

防烟系统设计一般规定3.1.1 建筑防烟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建筑高度、使用性质等因素,采用自然通风系统或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1.2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共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1.3 建筑高度小于等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共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当不能设置自然通风系统时,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防烟系统的选择,尚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当独立前室或合用前室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1)采用敞开的阳台或凹廊;2)设有两个及以上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且独立前室两个外窗面积分别不小于2.0m2,合用前室两个外窗面积分别不小于3.0m2。

二、当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及共用前室仅有一道门连通走道时,且其机械加压送风口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当机械加压送风口未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三、当防烟楼梯间在裙房高度以上部分采用自然通风时,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裙房的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及共用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且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及共用前室送风口的设置方式应符合本条第2款的要求。

3.1.4 建筑地下部分的防烟楼梯间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当无自然通风条件或自然通风不符合要求时,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1.5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设置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 、当采用独立前室且其仅有一个门与走道或房间相通时,可仅在楼梯间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当独立前室有多个门时,楼梯间、独立前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2 、当采用合用前室时,楼梯间、合用前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3 、当采用剪刀楼梯时,其两个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分别独立设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防排烟规范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防烟系统设计一般规定建筑防烟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建筑高度、使用性质等因素,采用自然通风系统或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共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建筑高度小于等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共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当不能设置自然通风系统时,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防烟系统的选择,尚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当独立前室或合用前室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1)采用敞开的阳台或凹廊;2)设有两个及以上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且独立前室两个外窗面积分别不小于,合用前室两个外窗面积分别不小于。

二、当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及共用前室仅有一道门连通走道时,且其机械加压送风口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当机械加压送风口未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三、当防烟楼梯间在裙房高度以上部分采用自然通风时,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裙房的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及共用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且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及共用前室送风口的设置方式应符合本条第2款的要求。

建筑地下部分的防烟楼梯间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当无自然通风条件或自然通风不符合要求时,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设置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 、当采用独立前室且其仅有一个门与走道或房间相通时,可仅在楼梯间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当独立前室有多个门时,楼梯间、独立前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2 、当采用合用前室时,楼梯间、合用前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3 、当采用剪刀楼梯时,其两个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分别独立设置。

封闭楼梯间应采用自然通风系统,不能满足自然通风条件的封闭楼梯间,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当地下、半地下建筑(室)的封闭楼梯间不与地上楼梯间共用且地下仅为一层时,可不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首层应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的可开启外窗或直通室外的疏散门。

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场所,楼梯间应设置常开风口,前室应设置常闭风口;火灾时其联动开启方式应符合本规范条规定。

避难层的防烟系统可根据建筑构造、设备布置等因素选择自然通风系统或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避难走道应在其前室及避难走道分别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下列情况可仅在前室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1.避难走道一端设置安全出口,且总长度小于30m;2.避难走道两端设置安全出口,且总长度小于60m。

自然通风设施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应在最高部位设置面积不小于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当建筑高度大于10m时,尚应在楼梯间的外墙上每5层内设置总面积不小于可开启外窗或开口,且布置间隔不大于3层。

前室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时,独立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可开启外窗或开口的面积不应小于,合用前室、共用前室不应小于。

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避难层(间)应设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其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避难层(间)地面面积的2%,且每个朝向的面积不应小于。

可开启外窗应方便直接开启;设置在高处不便于直接开启的可开启外窗应在距地面高度为~的位置设置手动开启装置。

机械加压送风设施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其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竖向分段独立设置,且每段高度不应超过100m。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应分别设置送风井(管)道,送风口(阀)和送风机。

建筑高度小于等于50m的建筑,当楼梯间设置加压送风井(管)道确有困难时,楼梯间可采用直灌式加压送风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建筑,应采用楼梯间两点部位送风的方式,送风口之间距离不宜小于建筑高度的1/2;2.送风量应按计算值或本规范第条规定的送风量增加20%;3.加压送风口不宜设在影响人员疏散的部位。

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楼梯间的地上部分与地下部分,其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分别独立设置。

当受建筑条件限制,且地下部分为汽车库或设备用房时,可共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按本规范第条的要求分别计算地上、地下部分的加压送风量,相加后作为共用加压送风系统风量;2、应采取有效措施分别满足地上、地下部分的送风量的要求。

机械加压送风风机宜采用轴流风机或中、低压离心风机,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送风机的进风口应直通室外,且应采取防止烟气被吸入的措施;2、送风机的进风口宜设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下部;3、送风机的进风口不应与排烟风机的出风口设在同一面上。

当确有困难时,送风机的进风口与排烟风机的出风口应分开布置,且竖向布置时,送风机的进风口应设置在排烟出口的下方,其两者边缘最小垂直距离不应小于;水平布置时,两者边缘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送风机宜设置在系统的下部,且应采取保证各层送风量均匀性的措施;5、送风机应设置在专用机房内,送风机房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6、当送风机出风管或进风管上安装单向风阀或电动风阀时,应采取火灾时自动开启阀门的措施。

加压送风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除直灌式加压送风方式外,楼梯间宜每隔2~3层设一个常开式百叶送风口;2 前室应每层设一个常闭式加压送风口,并应设手动开启装置;3 送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7m/s;4 送风口不宜设置在被门挡住的部位。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采用管道送风,且不应采用土建风道。

送风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内壁应光滑。

当送风管道内壁为金属时,设计风速不应大于20m/s;当送风管道内壁为非金属时,设计风速不应大于15m/s;送风管道的厚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规定。

机械加压送风管道的设置和耐火极限应符合下列要求:1、竖向设置的送风管道应独立设置在管道井内,当确有困难时,未设置在管道井内或与其它管道合用管道井的送风管道,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水平设置的送风管道,当设置在吊顶内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当未设置在吊顶内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管道井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隔墙与相邻部位分隔,当墙上必须设置检修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的场所不应设置百叶窗,且不宜设置可开启外窗。

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尚应在其顶部设置不小于1m2的固定窗。

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尚应在其外墙上每5层内设置总面积不小于2m2的固定窗。

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避难层(间),尚应在外墙设置可开启外窗,其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避难层(间)地面面积的1%。

有效面积的计算应符合本规范第条的规定。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风量计算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设计风量不应小于计算风量的倍。

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共用前室和消防电梯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的计算风量应由本规范第第条的规定计算确定。

当系统负担建筑高度大于24m时, 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和消防电梯前室应按计算值与表表的值中的较大值确定。

表消防电梯前室加压送风的计算风量表楼梯间自然通风,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加压送风的计算风量表前室不送风,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加压送风的计算风量防烟楼梯间及合用前室分别加压送风的计算风量注:1、表至表的风量按开启×的双扇门确定。

当采用单扇门时,其风量可乘以系数计算;2、表中风量按开启着火层及其上下两层,共开启三层的风量计算;3、表中风量的选取应按建筑高度或层数、风道材料、防火门漏风量等因素综合确定;4、对于有多个门的独立前室,其送风量按合用前室确定。

封闭避难层(间)、避难走道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按避难层(间)、避难走道的净面积每平方米不少于30m3/h计算。

避难走道前室的送风量应按直接开向前室的疏散门的总断面积乘以s门洞断面风速计算。

机械加压送风量应满足走廊至前室至楼梯间的压力呈递增分布,余压值应符合下列要求:1、前室、封闭避难层(间)与走道之间的压差应为25Pa~30Pa;2、楼梯间与走道之间的压差应为40Pa~50Pa;3、当系统余压值超过最大允许压力差时应采取泄压措施。

最大允许压力差应由本规范第条计算确定。

楼梯间或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式中:Lj——楼梯间的机械加压送风量;Ls——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量;L1——门开启时,达到规定风速值所需的送风量(m3/s);L2——门开启时,规定风速值下,其他门缝漏风总量(m3/s);L3——未开启的常闭送风阀的漏风总量(m3/s)。

门开启时,达到规定风速值所需的送风量应按下式计算:式中:Ak——一层内开启门的截面面积(m2);v——门洞断面风速;(m/s)1)当楼梯间和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均机械加压送风时,通向楼梯间和独立前室、合用前室疏散门的门洞断面风速均不应小于s;2)当楼梯间机械加压送风、独立前室不送风时,通向楼梯间疏散门的门洞断面风速不应小于s;3)当消防电梯前室机械加压送风时,通向消防电梯前室门的门洞断面风速不应小于s;4)当独立前室、合用前室或共用前室机械加压送风且楼梯间采用可开启外窗的自然通风系统时,通向独立前室、合用前室或共用前室疏散门的门洞风速不应小于(/+1)m/s;为楼梯间疏散门的总面积(m2);为前室疏散门的总面积(m2)。

N1——设计疏散门开启的楼层数量;1)楼梯间:采用常开风口,当地上楼梯间为24m以下时,设计2层内的疏散门开启,取N1=2;当地上楼梯间为24m及以上时,设计3层内的疏散门开启,取N1=3;当地下楼梯间时,设计1层内的疏散门开启,取=1;2)前室:采用常闭风口,计算风量时取N1=3。

门开启时,规定风速值下的其他门漏风总量应按下式计算:式中:A——每个疏散门的有效漏风面积(m2);疏散门的门缝宽度取~。

△P——计算漏风量的平均压力差(Pa);当开启门洞处风速为s时,取△P=;当开启门洞处风速为s时,取△P=;当开启门洞处风速为s时,取=。

n——指数(一般取n=2);——不严密处附加系数;N2——漏风电梯门和疏散门的数量:楼梯间采用常开风口,取=加压楼梯间的总门数-。

未开启的常闭送风阀的漏风总量应按下式计算:式中:Af——单个送风阀门的面积(m2);——阀门单位面积的漏风量(m3/s·m2);N3——漏风阀门的数量:前室采用常闭风口取=楼层数-3。

疏散门的最大允许压力差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式中:P——疏散门的最大允许压力差(Pa);Am——门的面积(m2);dm——门的把手到门闩的距离(m);M——闭门器的开启力矩(N·m);F——门的总推力(N),一般取110N;Fdc——门把手处克服闭门器所需的力(N);Wm——单扇门的宽度(m)。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