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管理制度
开标现场管理制度

开标现场管理制度
一、使用开标大厅及评标室应由招标人提出申请,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项目规模、投标单位参加投
标的人数合理安排使用开标场地。
二、每个投标单位进入开标大厅的人员不得多于2
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少于3人并持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证件进场,无关人员应当于开标前退场。
三、参加开标的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监管人员管
理,不得携带违禁物品进入会场,对不服从现场
管理、扰乱开标会场的,现场监管人员可将其请
出会场,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
规定处理。
四、进入开标大厅人员要保持厅内秩序,爱护公共财
物,讲究卫生,禁止吸烟。
不得大声喧哗,随地
吐痰,乱丢纸屑。
对使用过程中造成的公共财产
损失,可修复的,按修复价格赔偿,不可修复的,按重置价格赔偿。
五、开标大厅、评标室计算机、投影仪等专用设备,
除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
六、开标会结束后,参加人员应立即离开开标区,工
作人员负责清点公共财物,保证其安全完整。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管理制度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管理制度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管理制度
一、招标阶段
招标项目负责人进场申请时须携带本项目代理合同及该项目相关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报监督科存档备查。
招标文件应按招标师注册管理规定有本单位招标师签字盖章。
二、投标阶段(政府采购)
报名环节,代理公司持证上岗、挂牌服务,严格按时接受报名,不得迟到早退。
三、开标现场
代理公司人员持证、挂牌服务。
科室人员密切配合,按AB岗制度执行,交易中心人员拍照,维持次序。
四、抽专家
监督人员现场签认,严格按时间启封专家名单,专人打印管理。
接电话、接专家,交易中心人员靠上。
五、评标现场
代理公司人员持证、挂牌服务,评标专家须携带专家资格证书。
评标室一般不超过3名代理工作人员,所有人员都应关闭手机。
如有问题,负责人应尽快向招标方及监督人员反映,及时保持沟通。
六、中标
评标后代理公司及时进行公示、下发中标通知书,退付投标保证金,协助招标方尽快签订合同,提交代理报告。
1 / 11 / 1。
潍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规章制度目录1.日常值班、文明办公等日常管理制度2.请销假制度3.前台窗口AB角工作制度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规范日常管理制度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工作管理,推进作风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正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能,特制定本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一、值班制度(一)值班顺序由综合科负责安排,元旦、清明等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值班按科室轮流。
各科室要服从综合科的统一安排。
(二)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
严格按规定完成日常文电处理、安全、保密等工作,遇事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并通知相关人员,做好值班记录。
(三)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纪律。
按时交接班,不准找中心以外人员替班,不准带外部人员到值班室,不准误岗脱岗,不准随意变更值班顺序(因事不能按时值班者,各科室内部调整)。
(四)对值班期间玩忽职守,影响上情下达造成损失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视情给予批评教育和行政处分。
二、文明办公制度(一)中心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做到政治坚定、忠于国家、勤政为民、依法行政、务实创新、清正廉洁、团结协作、品行端正。
(二)严守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擅离职守;在要求时限内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参加会议、接待活动要守时。
(三)接拨电话、接待群众来访和办理日常公务时,坚持笑脸相迎、话语温心、杯水暖人、能办即办,礼貌待人,态度热情、耐心细致、语气平和、表达清晰,使用文明用语,让办事群众真正感受到中心干部的真诚与热情。
(四)办公环境应布置合理,整洁有序,办公用品、文件资料应及时整理,合理摆放,做到井然有序。
(五)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做好以下基础性工作:1.做好各类工作资料、数据的收集、整理和保存;2.对上级及本市重要会议精神、领导重要讲话、公共资源交易政策、法规、理论性文章要及时进行摘录,领会精神实质,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去。
3.对有关会议、工作事项的电话通知及电话投诉等,要形成电话记录,及时呈有关分管领导阅示;4.建立业务台帐,对各科室业务工作进行专项记载,便于查阅。
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2018.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运行、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指实施统一的制度和标准,具备开放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等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的体系。
本办法所称公共资源交易,是指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资源交易活动。
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药械(医用耗材)采购、特许经营权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人,包括采购人、出让转让方、项目管理方、拍卖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等;所称投标人,包括供应商、意向受让方、竞买人等。
法律法规对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职责和义务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公共资源交易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以及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管办分离、守法诚信的要求,统一交易平台、规则流程、信息发布、专家资源和监督管理,建立高效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管体系和开放透明的“阳光交易平台”。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公共资源交易按照决策权、监督权、执行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实行“一会一办一中心”的管理服务运行机制。
建立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分管副市长任召集人,负责统筹指导和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建设等工作,研究解决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6.08•【字号】广安府办函[2015]99号•【施行日期】2015.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秩序正文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广安府办函[2015]99号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规范公共资源现场交易行为,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安市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将实施中的情况、问题及时反馈。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6月8日广安市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工作,明确监督管理主体职责,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保障公平竞争,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参照《四川省省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进行集中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以及按规定应当统一进场交易的其他各类交易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资源交易,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被授权的组织所有或者管理的具有公共属性资源中,依法需要通过公开竞争方式确定竞得者的活动。
第四条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应加强对市交易中心履行现场管理职责活动的监督,及时纠正和处理现场管理中出现的不合法和不恰当行为。
第五条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市交易中心应加强对现场监督人员、现场管理服务人员的管理培训。
第二章现场管理工作职责第六条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觉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交易参与各方和社会的监督,不代行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
监督人员纪律要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监督人员纪律要求
第一条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的监督人员依法行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全过程的监督权利。
第二条监督人员依法实施现场监督。
监督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前往监控室,并存储通讯工具,领取工作牌。
进入开标室和监控室,依法对开标、评标活动实施监督。
主动回避与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等有利害关系的监督工作。
第三条遵守评标室管理规定,维护开标、评标工作秩序,不得发表任何可能影响评审专家公正评标的言论。
第四条严格按法定程序监督开标、评标现场工作,及时处理开标、评标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及时制止评标现场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及时作出判断、处理。
第五条在评审过程中,监督人员应在监控室监督,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进出评标室,也不得发表任何对投标人有倾向性或歧视性的意见。
评标结束后,监督招标人完成定标工作。
严格保守秘密,不得泄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结果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依法依规受理与招标工作有关的举报和投诉。
第六条严格执行廉政制度,廉洁自律,不准接受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与交易活动有关的其它利害关系人的吃请、收受贿赂及获取其它不正当利益。
第七条评审结束后,应及时归还工作牌。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9.29•【字号】永政发〔2019〕6号•【施行日期】2019.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永政发〔2019〕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现将《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9月29日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管理,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领域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资源的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公管委)是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领导决策机构和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统筹指导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重大事项,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工作。
主要职责为:(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二)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重大事项的组织领导和决策;(三)审议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制度和目录;(四)提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重大政策措施;(五)协调解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中的重大问题;(六)推进完善公共资源交易运行机制;(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四条市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公管办)设在市发改委,承担市公管委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为:(一)拟订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制度和交易目录;(二)统筹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和管理;(三)协调行政主管部门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工作;(四)承办市公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度

附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章制度工作职责一、负责制定本中心管理工作制度和进驻部门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
二、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工程申报、信息发布、承受报名、资格审查等工作。
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交易方式,具体组织交易活动,包括邀请评标专家或组建评标委员会,组织做好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并公示交易结果。
四、为交易各方提供有关政策咨询、信息资料和交易场所等效劳;维护交易秩序,协助有关部门监视交易各方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负责调解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协助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纪行为。
五、对交易文件进展备案管理,做好各类交易活动的登记、统计、分析和存档工作,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办公室备案。
工作人员职责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招投标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对招投标程序等有关问题提供咨询效劳。
二、负责各类工程交易活动的入场登记和招标日程安排。
三、负责招投标过程中报名、入围抽取、资格预审、标书发放、投标文件签收、开标、评标、数据输入、现场记录及见证性效劳,并全过程进展现场监视与跟踪管理,维护有形建立市场秩序。
四、建立和完善评标专家抽取系统,加强评标专家库的使用管理,为评标专家抽取提供效劳。
五、建立工程交易活动中企业的执业资格人员的不良记录,并形成档案。
六、受理交易活动中现场**违规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及时按程序处理。
七、制订中心运作规程,总结有形市场运作经历,探索有形市场创新机制。
廉政制度一、不准承受施工单位、供给商赠送的各种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宴请;二、不准到效劳单位报销因公因私的各种费用;三、不准以任何方式泄露内部信息以谋取私利;四、不准向建立、采购单位推荐投标单位、供给商,在履行职责时遇到与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有利害关系的情形,应当提出回避;五、不准到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不得从事工程工程投标、代理、评标、定标等活动;六、不准参加由效劳对象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等高消费娱乐活动及外出旅游活动;七、不准利用职权向效劳单位借钱、物和无偿占有财物;**制度一、任何人不得泄露具体工程评标专家人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管理制度
一、招标阶段
招标项目负责人进场申请时须携带本项目代理合同及该项目相关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报监督科存档备查。
招标文件应按招标师注册管理规定有本单位招标师签字盖章。
二、投标阶段(政府采购)
报名环节,代理公司持证上岗、挂牌服务,严格按时接受报名,不得迟到早退。
三、开标现场
代理公司人员持证、挂牌服务。
科室人员密切配合,按AB岗制度执行,交易中心人员拍照,维持次序。
四、抽专家
监督人员现场签认,严格按时间启封专家名单,专人打印管理。
接电话、接专家,交易中心人员靠上。
五、评标现场
代理公司人员持证、挂牌服务,评标专家须携带专家资格证书。
评标室一般不超过3名代理工作人员,所有人员都应关闭手机。
如有问题,负责人应尽快向招标方及监督人员反映,及时保持沟通。
六、中标
评标后代理公司及时进行公示、下发中标通知书,退付投标保证金,协助招标方尽快签订合同,提交代理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