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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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公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公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证公共场所的卫生环境,维护市民的身体健康,提高城市的整体形象,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商场、超市、公园、景区、餐厅、酒店、医院、学校等。

三、管理机构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卫生管理标准、监督检查卫生情况,协调各部门开展卫生工作。

2.各公共场所负责人应指派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卫生管理要求1.日常清洁:公共场所应每天对场所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地面、墙壁、玻璃等干净卫生。

2.垃圾处理:公共场所应配备足够的垃圾桶,定期清理垃圾,垃圾分类处理,确保垃圾不积存,不乱扔乱放。

3.卫生设施:公共场所应定期检查维护卫生设施,包括洗手间、洗浴间、饮水机等,确保设施正常使用。

4.食品安全:餐饮、食品销售等公共场所应遵守相关食品安全法规,保证食品质量安全,杜绝食品污染。

5.害虫防治:公共场所应定期进行害虫防治工作,保持场所清洁,消除害虫滋生的条件。

6.应急处理:公共场所应配备急救设备、药品,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应对突发事件,保障市民安全。

五、监督检查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部门定期对各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场所进行整改督导。

2.市民也可以通过投诉电话、网络平台等途径向卫生管理部门举报公共场所的卫生问题,卫生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及时核实处理。

六、处罚规定1.对违反卫生管理制度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2.对于故意违反卫生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部门可以通报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由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调整,并经市政府审核批准后实施。

以上是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各公共场所能严格执行,做好卫生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城市的卫生环境,提升市民的生活品质。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4号)(2019年04月23日发布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六)商场(店)、书店;(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条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二)水质;(三)采光、照明;(四)噪音;(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

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第二章卫生管理第五条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经营单位(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同)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经营单位应当负责所经营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八条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

“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

第九条公共场所因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造成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单位应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卫生防疫机构。

第三章卫生监督第十条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卫生防疫机构对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施行卫生监督,并接受当地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及台张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及台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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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制度及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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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02
公共场所卫生台帐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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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卫生管理规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定由卫生行 政部门制定,定期更新和完善。
公共场所应制定卫生工作计划, 定期开展卫生自查和整改工作。
考核方式:定期检查、随机抽 查等
奖惩措施:奖励优秀员工、处 罚卫生不达标单位
01
公共场所卫生台帐
卫生管理台帐
记录内容:包括卫生设施、卫生管理、卫生监测等方面的信息 记录方式:采用表格、文字、图片等多种形式 记录周期: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按月或季度进行记录 保存方式:采用电子或纸质方式进行保存,并做好备份和保密工作
清洁卫生台帐
记录内容:包 括清洁时间、 清洁人员、清 洁区域、清洁
效果等信息
记录方式:纸 质或电子版台 帐,便于查看
和管理
记录周期:定 期记录,如每 日、每周、每
月等
保存方式:妥 善保管,以便 随时查阅和追

卫生检查台帐
记录内容:包括检查时间、地点、人员、检查项目、检查结果等 记录方式:纸质或电子台帐均可,但需确保记录清晰、易查询 记录周期:根据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和相关规定,定期进行检查并记录 保存方式:台帐应妥善保存,以便后续查阅和追溯
清洁检查与考核:定期对场 所的清洁卫生进行检查和考

卫生检查制度
定期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检查,确保环境卫生达标。 检查内容包括场所卫生、设施设备、通风换气等。 检查人员需具备相关资质,保证检查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对检查不合格的场所进行整改,并定期复查,确保整改效果。

2019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2017年12月4日)

2019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2017年12月4日)

19公园
取消行政许可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国发
[2012]52号
5. 商 品 交
20商场(超市)21书店
大部分发放许可证 对建材城、家具城、电器城很少发放卫生许可证
易场所
6. 展 阅 场 22展览馆23博物馆24美术馆25图
发放许可证

书馆
7. 等 候 场
26候诊室
未发放许可证
六、相关卫生问题
(一)目前较为突出的卫生问题 1.开放式冷却塔军团菌污染状况;2.生活热水军团菌污染状况。
(二)市民投诉较多的卫生问题 1.游泳场馆,主要是对社会开放的游泳馆的水质。2.影剧院空气质量 3.大型商场超市空气质量 4.洗浴场所客用品
(三)人大政协提案涉及较多的卫生问题 1.健身场所的空气质量 2.大型商场超市的空气质量 3.银行证券交易场所的空气质量
三、监管范围和内容
(一)监管范围: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对七类25种公共场所实 施监管,但并未完全实施卫生行政许可。(详见下表)
场所类别
种类
卫生许可情况
说明
1. 住 宿 交 1宾馆饭店2普通旅店3招待所
际场所
4饭馆餐厅
发放许可证 取消行政许可
5咖啡馆6酒吧7茶座
小部分发放许可证 对独立的场所发证,附属于宾馆饭店的发证较少
谢 谢!
2. 文 化 娱 8影剧院9录像厅10游艺厅11舞厅
发放许可证
乐场所
12音乐厅
3. 美 容 洗
13公共浴室14洗浴场所
发放许可证
浴场所
15理发店16美容院
发放许可证
4. 运 动 健
17体育场馆
取消行政许可

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共场所卫生管理,促进公共卫生安全和健康,提高全社会的卫生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商场、超市、餐厅、公园、游乐场、医院、学校、机场等公共场所。

三、组织机构1.各共场所管理者应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负责卫生管理工作。

2.卫生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应与当地卫生监督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部门建立协调合作机制,共同开展卫生管理工作。

3.各共场所应定期组织卫生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卫生管理意识和技能。

四、卫生管理内容1.场所环境卫生(1)定期对场所进行卫生清洁,包括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家具、设备等的清洁。

(2)保持空气流通,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3)加强垃圾分类处理,建立垃圾分类回收机制。

(4)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保证安全防火。

2.饮用水卫生(1)定期对饮水设备进行清洁消毒,避免二次污染。

(2)定期检测饮用水质量,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食品安全卫生(1)保持食品原料的新鲜和卫生,防止受到污染。

(2)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品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进行全面监控。

(3)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4.医疗卫生(1)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严格的医疗废物处理制度,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处理。

(2)医疗卫生机构应定期开展卫生消毒,杀灭病原微生物,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

5.公共卫生防控(1)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机制,对可能产生传染病的情况及时报告、隔离、治疗。

(2)定期组织卫生防疫宣传,普及预防措施,提高公众的卫生防疫意识。

五、监督检查1.当地卫生监督部门应定期对各共场所的卫生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其完善卫生管理制度,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2.各共场所应配合当地卫生监督部门的检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积极整改问题。

3.对于严重违反卫生管理制度的共场所,当地卫生监督部门有权依法进行处罚,并公布处理结果。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2019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2019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2019
(原创实用版)
目录
1.概述
2.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的整合
3.增加的卫生要求内容
4.实施日期和主管部门
5.结论
正文
一、概述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 37488-2019)是我国公共场所卫生标准的一项重要更新。

该标准旨在保护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场所卫生,并部分代替了 1996 版的相关标准。

二、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的整合
新标准整合了 1996 版的各类公共场所卫生标准(GB 9663~
9673-1996、GB 16153-1996),包括检验项目和标准值。

此外,根据不同场所和指标类别,标准还增加了推荐性卫生要求。

三、增加的卫生要求内容
新标准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学指标,以及公共场所公共用品用具的种类和卫生学指标,以保障公众在使用这些设施时的健康安全。

四、实施日期和主管部门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 37488-2019)于 2019 年 4 月4 日发布,并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正式实施。

该标准由我国国家卫生
健康委员会主管。

五、结论
总的来说,《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 37488-2019)的实施,对于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保护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作者:来源:《中国质量与标准导报》2019年第07期公共场所系列卫生标准由《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规范》《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5项标准组成。

其中GB 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已于2019年4月4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并将于2019年11月1日开始实施。

GB 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分为5个部分:——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住宿场所;——第3部分:人工游泳场所;——第4部分:沐浴场所;——第5部分:美容美发场所。

GB 37489.1—201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第1部分:总则》部分代替GB 9663—1996《旅店业卫生标准》、GB 9664—1996《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 9665—1996《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 9666—1996《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GB 9667—1996《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 9668—1996《体育馆卫生标准》、GB 9669—1996《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GB 9670—1996《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GB 9671—1996《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GB 9672—1996《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GB 16153—1996《饭馆(餐厅)卫生标准》中有关设计的通用卫生要求内容。

与GB 9663~9672—1996、GB 16153—199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在第1部分总则中提出了关于各类公共场所设计均适用的通用卫生要求;——增加了选址的卫生要求;——细化了功能设置与总体布局的卫生要求;——增加了储藏间(区)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清洗消毒间(区)、公共卫生间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暖通空调、给水排水、采光照明、病媒生物防治的卫生要求。

GB 37489.2—201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規范第2部分:住宿场所》部分代替GB 9663—1996《旅店业卫生标准》中有关设计卫生要求内容。

2019-《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解读-文档资料

2019-《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解读-文档资料

内容
一、为什么要修改 二、修改的思路 三、修改了什么 四、实施后会出现什么问题 五、如何做可以做得更好
为什么要修改
• 时间长了 • 内容不适应形势变化了 • 社会提出新的要求了 • 有能力做更多事了
修改的思路
• 以条例为基础 • 细化和拓展相结合 • 尊重和考虑地方积极性及条件 • 把经营者置于主动地位 • 用新的监管制度机制搭建工作平台 • 增强可操作性(知道做什么,也知道怎么
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 测或者评价报告。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公共场所 卫生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对现场进行审核, 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准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规定 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他情况。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有专人管理,分类记录,至
少保存两年。
第二十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制定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 急预案或者方案,定期检查公共场所各项卫生制度、措施的 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危害公众健康的隐患。
第二十一条 公共场所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者应当立即 处置,防止危害扩大,并及时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危害健康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 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二十三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四)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五)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六)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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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篇一:各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20XX-08-1515:48:28|分类:卫生知识|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卫生管理制度目录1、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2、空调就餐场所卫生管理制度3、旅店业卫生管理制度4、理发美容店卫生管理制度5、商场、书店卫生管理制度6、文化娱乐场所卫生管理制度7、公共浴室卫生管理制度8、体育场馆卫生管理制度9、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制度10、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管理制度11、医院候诊室卫生管理制度12、公共场所空调系统卫生管理制度13、公共场所用品用具卫生管理制度14、公共场所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15、公共场所卫生间清洁卫生操作规程16、旅业客房清洁卫生操作规程17、公共场所杯具清洗消毒卫生操作规程18、公共场所拖鞋清洗消毒卫生操作规程19、理发、美容用具消毒卫生操作规程20、餐饮业卫生管理制度(1)餐厅卫生管理制度(2)餐饮业备餐及供餐卫生管理制度(3)餐饮业食(饮)具、用具洗消卫生管理制度(4)餐饮业食品粗加工及切配卫生管理制度(5)餐饮业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卫生管理制度(6)餐饮业食品贮存卫生管理制度(7)餐饮业食用品采购卫生管理制度(8)餐饮业专用功能间卫生管理制度(9)管道分质供水卫生管理制度21、集体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集体食堂卫生管理制度(2)建筑工地集体食堂卫生管理制度(3)学校集体食堂卫生管理制度22、食品经营单位卫生管理制度(1)商场超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2)食品批发单位卫生管理制度(3)食品贮存卫生管理制度23、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24、学校卫生管理制度25、二次供水保洁卫生管理制度26、集体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必须领取“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后方能上岗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测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上述疾病卫生管理标准按《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执行。

3、旅店业、餐厅、咖啡厅、酒吧、茶座、娱乐场所、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馆)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实习生等)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其余场所从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可疑传染病患者随时进行健康检查,明确诊断,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继续上岗工作。

4、公共场所内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进行。

5、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学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基本卫生操作技能等。

6、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后还应每两年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复训。

7、健康检查项目按卫生部颁发的有关预防性体检管理办法进行,“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均由有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发给,“两证”均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

8、。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各项卫生操作规程和有关卫生要求9、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应有连续二年应检与应培训人员、已检与已培训人员和已领健康证、培训证人员名单;应有卫生监督部门通知的不合格人员名单及其去向记录。

10、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体检率应达98%以上,培训率应达95%以上,患病调离率应达100%,但上岗工作者持两证率应达100%.空调就餐场所卫生管理制度1、空调就餐场所必须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能营业。

两“卫生许可证”均须悬挂在该场所的显眼处,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延续手续。

逾期不办理,原“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扩建或变更许可项目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并取得卫生许可后方能营业。

3、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设施和用品用具必须符合GB16153-1996《饭馆(餐厅)卫生标准》的要求。

4、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应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

5、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

6、空调场所应有新风供应,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7、卫生间应有有效的独立的排气装置,间内应保持清洁卫生。

设立座厕者必须使用一次性座厕垫纸。

8、所有冰粒机都必须安装带消毒的滤水器,以保证冰粒达到卫生要求。

9、空调就餐场所内设有禁止吸烟区,并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10、供客人用的面巾必须经严格的清洗和消毒。

必须一客一换一消毒,一次性纸巾必须是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合格产品。

11、室内应保持清洁卫生,室内不能摆设活的三鸟,蛇、禽畜等动物,以保持室内空气清洁。

12、食品、食具等应符合《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

旅店业卫生管理制度1、旅店业经营单位必须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能营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在大堂显眼处。

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逾期3个月未复核,原“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扩建或变更许可项目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并取得卫生许可后方能营业。

3、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设施及用品用具必须符合GB9663-1996《旅店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4、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应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

应协助、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监测。

5、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

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

6、二次供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二次供水蓄水池应有卫生防护措施,蓄水池内壁材料应符合卫生要求,蓄水池应定期进行清洗消毒,一年不少于两次。

7、凡设空调装置的旅业必须有新风供给,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卫生间应有有效的自然通风管井或独立机械排气装置。

8、必须设有专用布草间和专用杂物间,布草间内应设有带门专用布草柜,布草应分类存放。

9、公共用具必须设有专用洗消间和洗消设施,并有明显标志。

公用杯具、毛巾、浴盆、脸盆、拖鞋每客用后必须严格按照一洗二过三消毒的程序进行洗消,并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10、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必须一客一换一消毒,长住旅客的床上卧具一周一换,平时见脏即换。

11、客房内没有卫生间的旅业,应设公共浴室,客房内每个床位要配备不同标记的脸盆和脚盆。

12、客房内供客人用的各类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法》规定。

理发美容店卫生管理制度1、理发美容店经营单位必须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能营业。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在店内显眼处,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

逾期3个月未复核,原“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扩建或变更许可项目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并取得卫生许可后方能营业。

3、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设施和用品用具必须符合GB9666-1996《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的要求。

4、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应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

应协助、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监测。

5、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

6、空调场所应有新风供应,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7、必须备有供患头癣等皮肤病的顾客专用的理发用具,用后及时消毒。

专用具必须单独存放,并能正常使用。

8、应有齐全的、有明显标志的消毒设施和消毒制度,配备足够数量供消毒周转用的理发工具、用具和毛巾。

毛巾须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9、理发用毛巾应与烫发染发用毛巾分开,干净毛巾应存放在带门的专用存放柜内。

10、剃须应使用一次性剃须球或一次性剃须刀片。

理发工具应使用理发工具消毒箱进行消毒。

11、室内禁止吸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12、理发、烫发、染发、美容用的化学制剂、化妆品应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和GB7916-87《化妆品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13、医学美容按医疗机构管理,生活美容店不得开设医学美容项目。

商场、书店卫生管理制度1、商场、书店经营单位必须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能营业。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在显眼内。

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逾期3个月未复核,原“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扩建或变更许可项目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并取得卫生许可后方能营业。

3、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和卫生设施必须符合GB9670-1996《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的要求。

4、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应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

应协助、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监测。

5、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

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

6、空调场所应有新风供给,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7、场内禁止吸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8、大型商场应设顾客休息室或休息区,设污洗间和清洁工具存放间。

9、出售食品、药品、化妆品的柜台应设在清洁的地方,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法规的要求,并分类放置。

10、所有场所应保持场内环境清洁。

11、卫生间内应保持清洁卫生,应有有效的排气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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