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白酒企业纳税筹划方案讲课稿
白酒生产企业不同加工方式选择的纳税筹划

白酒生产企业不同加工方式选择的纳税筹划白酒生产企业在不同的加工方式下,存在不同的纳税筹划策略。
以下将分别从传统工艺和现代工艺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传统工艺的纳税筹划传统工艺是指白酒生产企业采用传统的酿造工艺进行生产的方式。
在传统工艺下,企业通常会遇到以下几个纳税筹划问题:1. 原材料采购成本的纳税筹划:白酒生产企业在传统工艺下,原材料采购成本往往是企业的主要成本之一。
在纳税筹划方面,企业可以通过合理的原材料采购安排,利用原材料采购的折扣、返利等优惠政策,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从而减少所得税的税基,降低税负。
2. 库存管理的纳税筹划:传统工艺下,白酒生产企业库存管理是一个重要的纳税筹划环节。
企业可以通过合理的库存管理,减少库存积压,控制存货周转率,降低存货成本,从而减轻企业的财务负担,减少应纳税所得额,降低税负。
3. 生产成本的纳税筹划:在传统工艺下,白酒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包括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
企业可以通过合理的生产成本核算,降低生产成本,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轻税负。
1. 折旧费用的纳税筹划:现代工艺下,白酒生产企业投资大量的生产设备和技术装备,涉及折旧费用较高。
企业可以通过合理的折旧费用核算和计提,减少企业的税前利润,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从而降低税负。
3. 知识产权的纳税筹划:现代工艺下,白酒生产企业通常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等。
企业可以通过合理的知识产权管理,将相关收入纳入知识产权租赁等纳税筹划,减少应纳税所得额,降低税负。
白酒生产企业在不同的加工方式下,存在不同的纳税筹划策略。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选取适合自己的纳税筹划策略,降低税负,提高盈利能力。
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需要充分了解相关税法法规,遵循税收政策,避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环节消费税纳税筹划

结果与讨论
本研究发现,当前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纳税筹划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税收 政策理解不够深入,无法充分运用政策优惠进行纳税筹划;二是缺乏专业的纳税 筹划人才,导致纳税筹划效果不尽如人意;三是企业内外部沟通不畅,无法形成 有效的纳税筹划协同机制。
针对这些问题,本研究提出以下改进建议:一是加强企业对税收政策的学习 和理解,充分挖掘政策优惠进行纳税筹划;二是引进和培养专业的纳税筹划人才, 提高企业的纳税筹划水平;三是优化企业内外部沟通机制,形成协同合作的纳税 筹划体系。
纳税筹划方案
针对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环节消费税的纳税筹划,以下方案可供参考:
1、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消费税政策规定,针对不同规格、不同用途的白酒产品,存在不同的税 收优惠政策。白酒生产企业应政策动向,合理调整产品结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从而降低税负。
2、关联企业转移定价
白酒生产企业可以通过设立关联企业,将产品销售给关联企业,通过降低销 售价格的方式,减少消费税的计税依据。这种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消费税 负,但需要注意关联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
案例分析
某白酒生产企业A公司生产不同规格的白酒产品。根据政策规定,60度以上 的白酒消费税税率为20%,而60度以下的白酒消费税税率为10%。A公司为了降低 消费税负,采取了以下措施:
1、调整产品结构
A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生产能力,逐步减少60度以上白酒的生产量,增 加60度以下白酒的生产量。通过这一措施,A公司成功地将消费税税率降低到10% 以下,从而降低了税负。
2、设立关联销售公司
A公司在本地区设立了一家独立的销售公司B,专门负责A公司的产品销售。A 公司将产品销售给B公司,再由B公司对外销售。通过这种方式,A公司成功地将 部分消费税转移给B公司,从而降低了自身的消费税负。
白酒行业的税收筹划资料

白酒行业的税收筹划资料白酒作为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都占据着特殊的地位。
在近年来,白酒行业产值稳步增长的同时,税收也成为了不可忽视的问题。
因此,白酒企业需要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一、合理选择税收政策白酒企业要根据自身发展状况,合理选择适合的税收政策。
例如,如果企业处于扩大规模和提升品牌知名度的阶段,可以选择享受较低税率的政策,以增加企业利润;如果企业处于稳定增长期,可以选择适当缩小利润规模,减少税负压力。
合理选择税收政策,能够在保证企业发展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税负。
二、优化产业链布局白酒企业可通过优化产业链布局来实现税收筹划。
产业链的延伸可以包括从原材料供应到生产制造、品牌推广、销售渠道等方面。
通过合理规划产业链,企业可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从而减少税负。
例如,企业可以与农业合作社合作种植原料,实现原材料自给自足,减少采购成本和税收负担。
三、科学规划企业投资白酒企业在选择投资方向时,应经过科学规划,使得投资能够带来更高的回报,并且在税收方面能够得到合理的优惠政策支持。
例如,在新的生产线、新的技术设备、新的产品研发等方面的投资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并且在经过审批后可以扣除企业所得税。
合理规划企业投资,不仅可以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同时也能够减轻税负。
四、注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白酒企业具有重要意义,其在税收筹划中也起到了关键作用。
企业在获得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时,可以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减免企业所得税等。
因此,白酒企业应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主动投资和运营相关的知识产权,以获得更好的税收筹划效果。
五、加强税收合规管理白酒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也不能忽视税收合规管理的重要性。
企业应加强内部税收管理,确保税务申报、税款缴纳等工作按时、合规进行。
同时,企业还要保证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避免在税收稽查中出现问题,导致企业面临税务风险和罚款。
白酒生产企业委托加工与自行加工的纳税筹划

白酒生产企业委托加工与自行加工的纳税筹划1、白酒生产企业委托加工与自行加工的相关税法规定2001年,国家为了加强对白酒产业的管理,对白酒消费税政策进行调整,规定从2001年5月1日起,白酒企业的消费税实行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的方式征收消费税,对粮食白酒除按25%的从价比例税率征收消费税外,还要按0.5元/斤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
同时停止执行"对外购或委托加工酒及酒精产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时已纳消费税进行抵扣"的政策,也就是说。
对于外购或委托加工已税的酒及酒精产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时,不能扣除外购或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2006年,国家对白酒消费税政策又作了比较大的调整,主要是取消了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的差别税率,从2006年4月1日起,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从价计征的比例税率由原来分别的25%和15%,统一为20%,从量定额税率仍为0.5元/斤。
2、白酒生产企业委托加工与自行加工的纳税筹划经典案例案例1:2008年1月10日,甲公司接到一笔生产500吨白酒的业务合同,议定销售价格1 000万元。
要求在2008年3月10日前交货。
由于交货时间比较紧迫,公司有两种生产方案:一是工人加班由自己来生产这批白酒;二是委托另外一家酿酒厂乙公司生产。
并可于2008年1月20日与乙公司签订加工协议,并可在当日将原料发给酿酒厂。
其中原料价值250万元,若自行加工,则加工成本为220万元,若委托加工成定型产品,则加工费也为220万元。
请对此业务进行纳税筹划。
(从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税率变为25%)方案一:委托加工成酒精,然后由本公司生产成白酒销售。
即委托加工成酒精,然后由本公司生产成白酒销售。
假定甲公司以价值为250万元的原料委托乙公司加工成酒精,双方协议加工费为l50万元,加工成300吨酒精运回公司里以后,再由本公司加工成500吨本品牌的白酒销售,每吨售价2万元,公司加工的成本以及应该分摊的相关费用合计为70万元(220-l50=70)。
酒类企业的消费税税收筹划浅析

酒类企业的消费税税收筹划浅析1. 引言1.1 酒类企业对消费税的重要性酒类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消费税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消费税是指在商品购买或服务消费过程中,由消费者支付的税收。
对于酒类企业来说,消费税是一种重要的税收方式,能够有效地调节市场供求关系,保障国家财政稳定和经济发展。
消费税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酒类企业而言,消费税是其向国家贡献税收的主要途径之一。
通过消费税的征收,国家可以获取来自酒类企业的税收收入,用于国家公共事业建设和社会福利事业的支出,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
消费税可以通过调节税率的方式来影响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对酒类企业的销售和市场需求起到一定的调节作用。
通过合理制定税率,可以引导消费者选择健康、合理消费,减少对不良消费品的需求,有利于酒类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健康发展。
酒类企业对消费税的重要性不容忽视,消费税不仅是一种税收方式,更是对酒类企业市场行为的一种约束和引导,有助于促进酒类企业的健康发展和国家经济的稳定增长。
酒类企业应当重视消费税的征收,合理开展税收筹划,做好税务合规,为国家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1.2 消费税筹划的定义消费税筹划是指酒类企业在符合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的税收规划,降低消费税负担,优化税收结构,提高税收效率的过程。
消费税筹划可以包括调整产品定价策略、选择合适的税收优惠政策、精简生产流程、加强财务管控等措施,以实现最大化节约税金的目的。
消费税筹划不仅可以帮助酒类企业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盈利能力,还可以提升竞争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更稳定的税收支持。
正确认识和积极开展消费税筹划对于酒类企业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可以有效规避税收风险,增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做好消费税筹划工作对于酒类企业来说尤为重要,需要加强对税收政策的理解,灵活运用筹划手段,实施合理的税收规划,以获得更多的税收优惠和减免,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2. 正文2.1 酒类企业消费税的适用范围酒类企业消费税的适用范围是指针对酒类产品征收消费税的范围。
白酒行业消费税纳税筹划——以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为例

白酒行业消费税纳税筹划——以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为例摘要:白酒行业特有的制造工艺以及产品特点导致了其在生产销售过程中需要缴纳多个税种,我国白酒行业除了需要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还要按照从价税率和从量税率缴纳消费税,这给白酒类企业带来了很大的税负压力。
为了帮助白酒类企业减少经济利益流出,本文将以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为例,重点探讨企业的消费税筹划,并提出相关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纳税筹划;白酒;消费税;泸州老窖一、白酒行业税务环境分析白酒行业市场化程度高,且竞争激烈,属于完全竞争市场。
全国性和区域性知名酒企挤占了中小酒企的生存空间,白酒类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谋取一席之地,提升产品竞争力和品牌竞争力非常重要。
除此之外,价格也是不可忽视的一个竞争因素。
白酒行业的特点是毛利率高、税负重,白酒属于消费品,其销售收入的多少通常由其受欢迎的程度决定。
我国白酒企业要缴纳的税费包括消费税、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
其中,消费税所占税负金额比重最高。
根据多个酒企公布的年报数据来看,白酒类企业的消费税普遍占税金及附加的七成左右,明显高于其他行业,可见,白酒类企业消费税税负压力很大,因此,对白酒类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有其必要性。
二、泸州老窖涉税情况2020年泸州老窖公司消费税为105,944.53万元,在税金及附加一项中占比80%。
可见消费税在企业税负中占比很大,白酒企业的消费税作为巨大的税负成本积压了企业的利润空间。
因此,要想在行业中赢得竞争力,泸州老窖要积极调整产品结构,转变主体税负。
对泸州老窖进行消费税纳税筹划是有其紧迫性和必要性的。
三、泸州老窖公司消费税纳税筹划方案设计1、泸州老窖生产环节消费税纳税筹划白酒企业通常选用的生产方式有自产和委托加工。
在企业自产情况下,企业自己生产的计税依据是消费品的实际销售价格,委托加工方式下的计税依据是组成计税价格或者企业生产该类商品的平均销售价格。
两种方式下的计税依据不同,消费税的纳税额也会随之变化,因此不同的加工方式适用不同的纳税筹划方案。
白酒行业税收筹划分析

白酒行业税收筹划分析第一篇:白酒行业税收筹划分析白酒行业税收筹划分析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迎来了市场经济的春天,很多人下海经商并取得辉煌的成绩,与此同时我国的经济也在不断地发展,许多企业的欲望越来越强烈,再加上金钱的吸引我国的企业越来越多,市场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很多商家都想方设法的提高利润。
目前我国的宏观经济发展并不理想,再加上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限制公款消费的政策,使得白酒的销量大大下降。
2009 年 1 月 1 日起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并开始实施,白酒生产企业在生产白酒并出厂的环节要进行复合计税,即缴纳从价计征的20%和从量计征的每斤0.5 元的白酒消费税,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于白酒行业而言,如何进行税收筹划来提高企业的利益成为许多白酒企业最重视的问题之一。
一、我国白酒行业税收筹划1.白酒行业税收筹划的必要性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对于很多企业而言,如何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成为他们的主要经营目标之一。
每一个企业都采取多种途径来提高企业的利润,其中税收筹划就是一个重要的途径。
税收筹划是指企业在合法的情况下,设定方案从而达到降低税收负担的目的。
税收筹划的目的是:1.减轻税收负担,税收筹划首先要帮助纳税人减轻税负,这是税收筹划方案的最高目标。
直接减轻税收负担是企业税收筹划所要实现的目标之一。
2.实现涉税零风险,所谓涉税零风险,是指纳税人账目清楚,纳税申报正确,缴纳税款及时、足额,不会出现任何关于税收方面的处罚,即在税收方面没有任何风险,或风险极小甚至可以忽略不计的一种状态。
实现涉税零风险是税收筹划方案的最低目标,而实现最低目标是实现最高目标的基础。
纳税人纳税,首先要做到合法,在涉税上不出现法律风险;其次,才是在合法的基础上运用各种筹划方法,实现最轻税负。
3.获取资金时间价值,资金是有时间价值的,纳税人通过一定的手段,将当期应该缴纳的税款延缓到以后年度缴纳,从而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这是税收筹划目标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之一。
白酒生产企业不同加工方式选择的纳税筹划

白酒生产企业不同加工方式选择的纳税筹划1. 引言1.1 白酒生产企业不同加工方式选择的纳税筹划的重要性白酒生产企业在选择不同的加工方式时,需要充分考虑纳税筹划的重要性。
纳税筹划是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中合法合规地减少税负、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重要手段。
针对白酒生产企业来说,选择适合自身情况的加工方式,可以有效影响企业的纳税额,进而影响企业的整体经营状况和竞争力。
对于传统白酒生产企业来说,其加工方式通常较为传统,主要包括手工制作和传统工艺生产。
传统加工方式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隐性收入和成本,对于纳税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而现代白酒生产企业更倾向于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从而影响企业的税负水平。
不同加工方式所带来的纳税额的差异也需要企业充分了解和掌握。
合理选择加工方式进行纳税筹划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税负水平,提高经济效益。
在当前经济环境下,加工方式选择对纳税筹划的影响越来越受到重视。
白酒生产企业应当根据自身情况,考虑加工方式选择对纳税筹划的影响,合理制定策略,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 正文2.1 传统白酒生产企业的加工方式与纳税筹划传统白酒生产企业的加工方式与纳税筹划一直是企业管理者关注的重要议题。
传统白酒生产企业通常采用手工传统工艺,生产过程繁琐、周期长,人工成本高等特点,这种加工方式对纳税筹划有着直接的影响。
传统加工方式所需要的人工成本较高,企业在纳税时需要考虑到这部分成本,通过合理的税务筹划来减少纳税额。
传统加工方式生产效率低,生产量有限,而税收往往是跟销售额挂钩的,因此这种加工方式可能导致企业纳税额较高。
传统白酒生产企业的加工方式还受到政策法规的限制,有些地方对传统酿酒工艺设置了较高的税收标准,企业需要根据政策合理规划生产流程,避免因为加工方式选择不当而带来税收负担增加的风险。
传统白酒生产企业在选择加工方式时要综合考虑生产成本、生产效率、税收政策等因素,通过合理的纳税筹划来降低纳税负担,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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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白酒企业纳税筹划方案一、纳税筹划的目的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 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投资、理财和组织结构等经济业务或行为的涉税事项预先进行设计和运筹, 使企业的税收负担最优, 以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二、税务筹划的内容酒类企业的主要税种1、增值税增值税是以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酒类企业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适应税率为17%。
2、消费税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消费税的计税方法主要有:从价定率征收、从量定额征收、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征收。
对白酒企业来说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征收的原则:在计税价格或出厂价格基础上加征20%的消费税以及每500毫升征收0.5元。
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及税法规定征税的其他地区。
该税种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均为教育费附加的纳费义务人。
对白酒企业来说:城市维护建设税为所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之和的7%;教育费附加为所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之和的3%;地方教育费附加为所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之和的1%。
4、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
白酒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25%。
三、纳税筹划的法律依据自古以来,白酒就是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进入现代社会,为了规范白酒企业的发展,引导人们的消费方向,我国一直不断地修改和调整白酒的税收政策。
现行白酒税政的分界点是1994年的税制改革。
1994年之前,对白酒征收的最主要税种是产品税,税率高达60%。
1994年之后,酒类企业的产品税被增值税和消费税取代。
当前,对于一个典型的白酒企业,需要缴纳的主要税种有消费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此外还有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等地方税种,由于这些税种金额很小,不作为本文讨论的重点。
白酒企业适用普遍征收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此外和大多数生产企业不同,白酒企业还需要缴纳消费税。
消费税是我国于1994年新设立的税种,最早有11个税目,其中包括“酒及酒精”,该税目下设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酒精等六个子目。
白酒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粮食白酒税率为25%,薯类白酒税率为15%。
2006年,两类白酒的税率统一调整为20%。
对于白酒企业,消费税是负担最重的税种,往往占总体税负的50%左右。
可以看出,白酒企业的税负远远高于一般不缴纳消费税的企业。
然而,继1994年白酒高税负的税政框架确定之后,税务部门针对白酒行业又连续不断地出台了一系列苛刻的政策。
其中比较重要的有如下规定。
1995年,国税发[1995]192号文件规定:1995年6月1日起,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1998年,财税[1998]45号文件规定:从1998年1月1日起,粮食类白酒(含薯类白酒)的广告宣传费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
凡已扣除的部分,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作纳税调整处理。
2001年,财税[2001]84号文件规定:2001年5月1日起对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在从价征收消费税的同时再按实际销售量每公斤征收1元定额消费税;取消以往外购酒可以抵扣消费税的政策;停止执行对小酒厂定额、定率的双定征税办法,一律实行查实征收。
这次税政调整对白酒行业冲击巨大,企业纷纷调整产品价位结构,减少低价酒生产,向高端白酒发展。
2002年,国税发[2002]109号文件针对关于酒类生产企业利用关联企业之间关联交易规避消费税问题作出了规定,要求各地税务局按照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其计税收入额进行调整。
同时规定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均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2008年底,新修订的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白酒时,其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需加上从量定额消费税税额。
最近一次的白酒政策的重大调整是2009年的国税函[2009]380号文件。
该文件明确了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
这是国家继2002年以来第二次针对白酒低价销售问题作出规定。
这次调整对白酒企业形成了不小的压力。
纵观上述政策,可以发现税务机关对白酒企业的税收层层加码,步步收紧,有些政策甚至是歧视性的,其他行业很少能受到如此“特殊照顾”。
究其原因是因为国家从宏观上对白酒行业采用的是限制性政策。
财税[1998]45号文件明确指出:“考虑到我国粮食类白酒的生产现状,根据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加强粮食类白酒的税收管理,合理引导酒类消费,保证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有效解决我国白酒生产耗粮较大的问题。
”四、纳税筹划的思路和实施白酒企业历来被课以重税,其中尤以消费税为甚。
面对高额税负,白酒企业采用各种手段来规避税收负担。
在白酒企业和税务机关之间避税与反避税的博弈中,企业的税收负担随之波动。
白酒行业的消费税政策及白酒上市公司特有的避税方法直接对企业税收负担产生重要影响,未来税负转嫁将比关联交易具有更大筹划空间。
在分析白酒行业税务筹划方案,主要是从消费税方面来进行分析,比如从降低计税价格、规避纳税环节、延迟纳税、分开包装不同税率产品等方面入手,研究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纳税筹划的具体方法和避税行为。
作为特定行业,白酒企业需要承担很高的消费税税负,其纳税筹划自然是以消费税为主。
分析消费税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 + 应税销售量×定额税率,比例税率是 20%,定额税率是0.5元/斤,这在税法里规定的很明确, 不存在筹划空间,那么,影响应纳税额的因素就是应税销售量和计税价格。
因此,白酒企业消费税的纳税筹划就需要重点研究这两个因素,主要筹划方法有:(一)降低计税价格的筹划降低计税价格是消费税纳税筹划的最主要的方法。
在税率无法改变的情况下,降低计税价格,也就可以减少应纳税额,达到降低税负、取得纳税收益的目的。
(1)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
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单一环节征收,即消费税纳税行为的发生在生产领域,包括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而在以后的流通领域或者终极消费领域,包括批发零售等环节中,由于价款中包括消费税,不必再缴纳消费税。
这就给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纳税筹划带来了空间。
筹划时,可以将原来的白酒生产企业通过分立的方式一分为二,分离为生产和销售两个独立核算的企业。
分离后,生产企业将生产出的产品以低价出售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以高价对外售出。
这样,就将应在生产环节实现的毛利转移到流通环节,降低了计税价格,从而减少了消费税的缴纳,而销售公司由于处在销售环节,只缴纳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
这样使集团公司消费税税负降低,而增值税税负则保持不变。
(2)运输业务外包。
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包装物租金、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等诸多费用,这些费用都构成缴纳消费税的计税基础。
运输装卸费属于价外费用,是酒类企业很大的一项支出。
因此,企业可以将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进行分拆,以降低消费税的计税价格。
具体操作时,可以采用单独为购货方开具运输发票的方案。
如果单独为购货方开具运输发票,并相应地降低销售价格,公司支付的运费具有代垫性质,这样就可以降低税基,而且购货方也可以接受,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3)尽可能地降低生产企业的成本和费用。
如果生产企业的成本、费用本身比较高,定价显然只能更高,否则,不符合商业惯例,税务部门可以用反避税的措施予以制裁,企业达不到纳税筹划的目的。
降低生产企业的成本和费用,需要通过内部业务的调整,转移部分成本和费用,具体有下面几种途径:(二)减少或延迟应税销售的筹划《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里规定,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以货款结算方式分别确定,具体为:(1)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时,采取赊销或分期收款方式的,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2)采取预收货款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3)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4)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即销售确认的时间因结算方式的不同而不同,因此在销售实现时间上可以进行筹划。
(三)分开包装不同税率酒类产品的筹划。
在酒类产品销售旺季,企业为了促销,通常会将不同酒类产品打包销售,比如,将白酒、枸杞酒、果木酒包装成一个礼品盒出售。
由于白酒消费税适用的是复合征税的办法,从价税率为 20%,从量税为0.5 元/斤,而枸杞酒和果木酒属于“其他酒”,适用于 10%的比例税率,因此白酒的税负较重。
而企业将这三种产品组合包装后,按照税法规定,消费税应当从高征收,即组合产品都应当按照20%的从价税率征收,同时还应当根据这三种产品的总重量按0.5 元/斤征收从量税,从而人为地增加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因此,白酒生产企业应考虑将不同税率的酒类产品先分开核算销售,然后再组合包装的方式,避免不同税率产品适用高税率纳税的情况。
(四)调整产品结构的筹划白酒企业的消费税实行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的方式征收,实际上是鼓励白酒走向高档化、优质化,这主要体现在从量计征方面。
对于低档白酒, 其利润率本来就很低,增加较高的税负还可能会亏损;而高档酒的利润率本来就高,增加较低的税负对其影响非常小。
所以,白酒企业需要顺应政策导向,调整产品结构,提高高档价位白酒的产销比例。
(五)白酒企业的避税行为(1)有效避税手段是关联交易。
按税法规定,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实行单一环节征收,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而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中,不再缴纳消费税。
针对上述特点,白酒企业找到了有效的筹划方案。
具体办法是酒企分设独立的生产公司和销售公司,生产公司以低价将白酒销售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以市场价对外销售,通过关联交易方式降低计税价格,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