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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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1 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处理方式及规则第三章违规行为及处理第一节领导班子成员和主管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二节违反柜台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三节违反中间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四节违反金融市场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五节违反托管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六节违反外汇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七节违反银行卡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八节违反电子银行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九节违反信贷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节违反个人信贷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一节违反风险管理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二节违反资金计划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三节违反自营不良资产和委托资产处臵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四节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及集中采购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五节违反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六节违反法律事务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七节违反规章制度管理行为及处理第十八节违反计算机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九节违反授权、反洗钱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二十节违反监督检查工作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二十一节违反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二十二节违反监察工作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二十三节违反安全保卫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二十四节违反行政印章和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二十五节违反保密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二十六节违反总务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二十七节其他违反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四章处理程序第一节移送程序第二节纪律处分程序第三节其他处理程序第四节复议程序第五章附则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维护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保障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资产安全、稳健经营和有效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金融规章和本行相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违反规章制度行为,是指本行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以及本行相关制度,应受到处理的行为(以下简称“违规行为”)。

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资料2完整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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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资料1第2页(八)违反重大事故报告制度,迟报、漏报、瞒报和误报的;(九)未经授权,向新闻媒体、社会公布本行内部信息的。

第二十五条高级管理人员或主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至撤职处分:(一)内部管理失控,下级行发生重大事故或严重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或连续发生违规违纪违法案件的;(二)业务主管人员不按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对所辖单位进行常规性检查、不按时完成上级行下达的专项检查,或者不按规定提交工作报告或报告内容不符合要求的。

第二十六条会计主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一)营业期间不到岗,未能进行现场监督,导致柜员作案的;(二)兼职对外办理业务的;(三)离职、离岗未按规定办理交接的;(四)未按规定设置柜员的交易掩码和应用掩码,导致柜员乘机作案的;(五)擅自更改柜员属性进行作案的;(六)未履行监督、监管及授权职责,导致案件发生的;(七)数据上收行的三级主管办理柜台业务的;(八)违规保管柜员操作卡的;(九)未按制度规定监督柜员办理业务的;(十)未按规定审核联行业务的;(十一)未按规定设置操作级别和权限的。

第二节违反授权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二十七条未经授权、超越授权或者授权终止后从事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撤职至开除处分:第二十八条未按有关制度或授权书规定进行转授权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警告至记过处分:(一)未建立授权书档案,致使授权书丢失的;(二)未按规定进行报告或备案的;(三)授权书内容不明确时,未经请示擅自开展业务的。

第三节违反资金计划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三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撤职至开除处分:(一)违反人民银行政策规定吸收存款或发放贷款的;(二)违反规定,为券商、企业或个人垫交证券交割清算资金的;(三)未经授权,办理同业拆借、债券交易、债券回购、票据融资等融资业务的;(四)未经总行授权,擅自进行权益性投资的;(五)违反贷款利率管理规定,造成贷款利息少收,损失金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

《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

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维护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保障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资产安全、稳健经营和有效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金融规章和本行相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违反规章制度行为,是指本行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以及本行相关制度,应受到处理的行为(以下简称“违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有关责任人员,是指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对违规事实的发生负有责任的员工,包括各级行领导班子成员(含同职级人员,下同)、主管人员和一般员工。

主管人员,是指各级行内设机构负责人(包括正职和副职)、营业网点负责人及运营主管。

一般员工,是指除领导班子成员、主管人员以外的其他员工。

第四条对违规责任人员的处理原则:(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人人平等,程序规范;(二)视行为情节轻重,过错归责,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三)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四)视违规后果,量纪适当。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所有员工,包括外派境外机构的人员和内退人员。

第六条已与本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经查实在本行工作期间有违规行为的,按本办法提出处理建议,移送有关单位处理;没有单位的,由本级行留存备查。

第二章处理方式及规则第七条对违规责任人员的处理方式:(一)纪律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开除。

开除处分适用于受到刑事处罚或因重大违规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员。

给予开除处分的,同时解除劳动合同。

(二)其他处理:积分处理、经济处理、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待岗管理、岗位降级、停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纪律处分和其他处理可以合并使用,也可单独使用。

第八条本办法所称不良后果是指:因违规行为发生50万元(不含)以下案件的;造成100万元(不含)以下资金风险或损失的;对本行形象、声誉在社会上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严重后果是指:因违规行为发生50万元(含)以上案件的;造成100万元(含)以上资金风险或损失的;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受到政府、监管部门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或处罚的;对本行形象、声誉在社会上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知识竞赛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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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知识竟赛题库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处理方式及规则一、是非题:1>主管人员是指:各级行)答案:对2、本办法适用本行所冇员工,但不包括外派境外机构的人员和)答案:错3>对违规责任人员的纪律处分包括: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免职、开除。

()答案:错4、情节轻微是指:初次违规,且未造成损失的。

()答案:对5、情节严重是指:明知其行为有损丁•本行利益的;屡查屡犯的;严重失职的。

()答案:对6、因违规行为给本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除按照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外,耍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

()答案:对7、办案部门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无权对冇关责任人员采取停职、责令辞职. 免职等组多I 处理措施。

()答案:错8、受到警告处分的,从处分决定卜-达当丿J起按当年绩效工资标准停发3个月绩效工资。

()答案:错9、受到降职、撤职处分的,从处分决定下达次月起按当年绩效工资标准停发12 个月绩效工资。

()答案:对10、对同一员工有两种(含)以上违规行为应受纪律处分的,按其违规行为应给予最髙处分/档卩次的丿处分。

()答案:错11、纪律处分期满后,没有发生新的违规行为,自动解除。

()答案:对12、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处分期满后,可以有评先奖励资格。

()答案:错13、受到降职、撤职处分的,自处分生效Z日起二隹)答案:对14、受到降职、撤职处分的,解除处分后即可恢复原岗位职务。

()答案•错15:支行辖()答案:对16、对经确认属自查发现的案件,町视情况不再追究或减轻追究发案行冇关人员的责任,并可视情况不再追究或减轻追究上级行有关人员的责任。

()答案:对17、()答案:对18、加垂处理,是指在规定的处理幅度以内按上限处理;从轻处理,是指在规定的处理I幅1)答案:错度以二.单选题:K受到记过、记大过处分的,从处分决定下达次月起按当年绩效工资标准停发()个月绩效工资答案:BA、3 B. 6 C、12 D、242、本办法规定的纪律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的处分期分别为()A、3、6、6、12、12B、6、6、12、12、24C、6、6、12、24、24答案:B三.多选题:1、对违规责任人员的其他处理包括:积分处理、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岗位降级、责令辞职、引咎辞职外还包插()答案:ABCDEA、解除劳动合同B、经济处罚C、免职D、停职E、待岗管理2、木办法所称不[1后果是指:()答案:ABCA、因违规行为发生50力元(不含)以下案件的;B.造成100力元(不含)以下资金风险或损失的;C、对木行形象、声誉在社会上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农银发[2001]153号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农银发[2001]153号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1年9月15日农银发[2001]1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新疆兵团分行,各直属分行,各培训学院:现将《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处理办法》)及有关说明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总行制定《处理办法》的目的和意义制定统一的《处理办法》,是总行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的重大举措,其目的是为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维护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农业银行资产安全和稳健经营,扭转全系统多年以来存在的有章不循、执法不严、处罚不力的局面,促进农业银行的改革发展。

1997年以来,总行先后下发了8个单行的违反规章制度处罚办法,还有一些分散在各类业务管理制度或操作规程中的处罚规定。

这些规定对规范业务经营,严肃处理各种违规行为起到了一定作用。

但是,由于这些处理规定缺乏有机的协调和统一,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矛盾、重复和处罚尺度不一致的问题。

随着我行业务的发展,大量新业务出现,原有的处罚规定亟需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充实和完善。

同时,《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出台以后,国家有关部门又相继制定了很多违规违纪的处理规定,我行原有的各项处理规定必须据此作出调整。

因此,在对现有各项违规处理规定进行清理的基础上,尽快制定统一的《处理办法》十分必要:一是使《处理办法》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为我行处理各种违规行为提供合法有效的依据;二是统一设定处理的类型、幅度,避免对同一性质问题处理轻重不一;三是制定一个集中、全面、细致的《处理办法》,改变现有处理规定分散、漏缺的状况,推动我行规章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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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知识竞赛题库()答案:对2、本办法适用本行所有员工,但不包括外派境外机构的人员和内退人员。

()答案:错3、对违规责任人员的纪律处分包括: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免职、开除。

()答案:错4、情节轻微是指:初次违规,且未造成损失的。

()答案:对5、情节严重是指:明知其行为有损于本行利益的;屡查屡犯的;严重失职的。

()答案:对6、因违规行为给本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除按照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外,要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

()答案:对7、办案部门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无权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停职、责令辞职、免职等组织处理措施。

()答案:错8、9、受到降职、撤职处分的,从处分决定下达次月起按当年绩效工资标准停发12个月绩效工资。

()答案:对10、对同一员工有两种(含)以上违规行为应受纪律处分的,按其违规行为应给予最高处分档次的处分。

()答案:错11、纪律处分期满后,没有发生新的违规行为,自动解除。

()答案:对12、13、14、15、支行辖内当年发生100万案件的,案发10日内,应停止支行主管部门负责人、主管副行长、行长职务,或责令(引咎)辞职。

()答案:对16、对经确认属自查发现的案件,可视情况不再追究或减轻追究发案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可视情况不再追究或减轻追究上级行有关人员的责任。

()答案:对17、内外勾结实施违规行为的,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

()答案:对18、加重处理,是指在规定的处理幅度以内按上限处理;从轻处理,是指在规定的处理幅度以内按下限处理。

()答案:错二、单选题:1、受到记过、记大过处分的,从处分决定下达次月起按当年绩效工资标准停发()个月绩效工资答案:BA、3B、6C、12D、242、本办法规定的纪律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的处分期分别为()A、3、6、6、12、12B、6、6、12、12、24C、6、6、12、24、24答案:B三、多选题:1、对违规责任人员的其他处理包括:积分处理、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岗位降级、责令辞职、引咎辞职外还包括()答案:ABCDEA、解除劳动合同B、经济处罚C、免职D、停职E、待岗管理2、本办法所称不良后果是指:()答案:ABCA、因违规行为发生50万元(不含)以下案件的;B、造成100万元(不含)以下资金风险或损失的;C、对本行形象、声誉在社会上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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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维护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保障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资产安全、稳健经营和有效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违反规章制度行为是指本行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以及本行各项基本制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操作规程和实施细则的行为(以下简称违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有关责任人员,是指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违规事实的发生负有责任的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主管人员和一般员工。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任职前需由银行业监管部门核准任职资格的人员。

主管人员是指各级行内设机构负责人(包括正职和副职)、营业网点负责人及会计主管。

一般员工是指除高级管理人员、主管人员以外的其他员工。

第四条对违规责任人员的处理原则:(一)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二)以事实为依据,视违规情节、后果等情况作出适当处理;(三)引发案件的,从重或加重处理;(四)涉嫌犯罪的,移送国家公安、司法机关处理;(五)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所有员工,包括与本行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以及未与本行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

已与本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经查实在本行工作期间有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建议,移送有关单位处理。

退休和内退人员,在本行工作期间有违规行为的,根据本办法进行处理。

第二章处理方式及规则第六条对违规责任人员的处理方式:(一)经济处罚,包括罚款,扣发考核性工资、奖金、期酬等;(二)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三)其他处理,包括通报批评、离岗清收、限期调离、停职、解聘专业技术职务、除名、解除劳动合同等。

以上处理方式可以并处。

第七条一般员工有过失违规,情节轻微、没有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违规行为,可以依据《中国农业银行审计处罚处理暂行规定》实施单独罚款处理。

年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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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处理方式及规则第三章违规行为及处理第一节领导班子成员和主管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二节违反柜台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三节违反中间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四节违反金融市场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五节违反托管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六节违反外汇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七节违反银行卡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八节违反电子银行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九节违反信贷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节违反个人信贷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一节违反风险管理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二节违反资金计划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三节违反自营不良资产和委托资产处置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四节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及集中采购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五节违反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六节违反法律事务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七节违反规章制度管理行为及处理第十八节违反计算机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九节违反授权、反洗钱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二十节违反监督检查工作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二十一节违反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二十二节违反监察工作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二十三节违反安全保卫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二十四节违反行政印章和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二十五节违反保密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二十六节违反总务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二十七节其他违反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四章处理程序第一节移送程序第二节纪律处分程序第三节其他处理程序第四节复议程序第五章附则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维护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保障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资产安全、稳健经营和有效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金融规章和本行相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违反规章制度行为,是指本行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以及本行相关制度,应受到处理的行为(以下简称“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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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处理方式及规则第三章违规行为及处理第一节领导班子成员和主管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二节违反柜台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三节违反中间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四节违反金融市场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五节违反托管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六节违反外汇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七节违反银行卡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八节违反电子银行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九节违反信贷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节违反个人信贷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一节违反风险管理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二节违反资金计划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三节违反自营不良资产和委托资产处置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四节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及集中采购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五节违反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六节违反法律事务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七节违反规章制度管理行为及处理第十八节违反计算机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九节违反授权、反洗钱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二十节违反监督检查工作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二十一节违反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二十二节违反监察工作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二十三节违反安全保卫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二十四节违反行政印章和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二十五节违反保密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二十六节违反总务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二十七节其他违反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四章处理程序第一节移送程序第二节纪律处分程序第二节其他处理程序第四节复议程序第五章附贝y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维护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保障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资产安全、稳健经营和有效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金融规章和本行相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违反规章制度行为,是指本行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以及本行相关制度,应受到处理的行为(以下简称“违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有关责任人员,是指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对违规事实的发生负有责任的员工,包括各级行领导班子成员(含同职级人员,下同)、主管人员和一般员工。

主管人员,是指各级行内设机构负责人(包括正职和副职)、营业网点负责人及运营主管。

一般员工,是指除领导班子成员、主管人员以外的其他员工。

第四条对违规责任人员的处理原则:(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人人平等,程序规范;(二)视行为情节轻重,过错归责,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三)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四)视违规后果,量纪适当。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所有员工,包括外派境外机构的人员和内退人员。

第六条已与本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经查实在本行工作期间有违规行为的,按本办法提出处理建议,移送有关单位处理;没有单位的,由本级行留存备查。

第二章处理方式及规则第七条对违规责任人员的处理方式:(一)纪律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开除。

开除处分适用于受到刑事处罚或因重大违规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员。

给予开除处分的,同时解除劳动合同。

(二)其他处理:积分处理、经济处理、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待岗管理、岗位降级、停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纪律处分和其他处理可以合并使用,也可单独使用。

第八条本办法所称不良后果是指:因违规行为发生50 万元(不含)以下案件的;造成100 万元(不含)以下资金风险或损失的;对本行形象、声誉在社会上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严重后果是指:因违规行为发生50万元(含)以上案件的;造成100万元(含)以上资金风险或损失的;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受到政府、监管部门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或处罚的;对本行形象、声誉在社会上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情节轻微是指:初次违规,且未造成损失的。

情节严重是指:明知其行为有损于本行利益的;屡查屡犯的;严重失职的。

第九条因违规行为给本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除按照第七条规定的处理外,要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

第十条案件调查过程中,办案部门按程序有权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停职、责令辞职、免职等组织处理措施。

第十一条受到警告处分的,从处分决定下达次月起按当年绩效工资标准停发 3 个月绩效工资;受到记过、记大过处分的,从处分决定下达次月起按当年绩效工资标准停发6个月绩效工资;受到降职、撤职处分的,从处分决定下达次月起按当年绩效工资标准停发12 个月绩效工资。

受到降职处分的,降一级聘任职务;受到撤职处分的,降两级聘任职务。

无职可撤、无职可降的,达到降职处分档次的,在给予记大过处分的同时,降一档薪酬档次;达到撤职处分档次的,在给予记大过处分的同时,降两档薪酬档次。

无薪酬档次可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违规行为达不到纪律处分档次,需要给予经济处理的,根据违规的具体情节和后果,停发部分或全部绩效工资,停发绩效工资最低不少于200 元人民币,最高不超过当年绩效工资标准的 2 个月绩效工资。

第十二条对同一员工有两种(含)以上违规行为应受纪律处分的,按其违规行为应给予的最高处分档次,加重一档处分。

第十三条员工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应当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

国家有特殊规定的,按国家特殊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本办法规定的纪律处分,警告、记过的处分期为6 个月,记大过、降职的处分期为12 个月,撤职的处分期为24 个月。

受到纪律处分的员工,在处分期内,不得晋升提拔使用;被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高管人员,不得参加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务竞聘。

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自处分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取消评先奖励资格;受到降职、撤职处分的,自处分生效之日起二年内取消评先奖励资格。

第十五条纪律处分期满后,没有发生新的违规行为,自动解除。

对于受处分人在纪律处分期间工作表现不好或拒不悔改的,由所在行提出延迟解除处分申请,报原审批行批准,延迟解除处分。

延迟解除处分的,延长处分期不得超过原处分期。

对于受处分人在纪律处分期间工作表现特别突出或有立功表现的,由受处分人向所在行提出申请,报原审批行批准,提前解除处分。

提前解除处分的,处分期不得少于原处分期的一半。

受到降职、撤职处分的,解除处分不视为对原岗位职务的恢复。

受到纪律处分的员工,在处分期内,发生新的违规行为,加重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对支行辖内当年发生一起100 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不含)以下或两起50 万元(含)以上100 万元(不含)以下案件的,在案发10日内,应停止支行主管部门负责人、主管副行长、行长职务,或责令(引咎)辞职,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停职的,须报总行审批。

待案件查结后,根据风险资金大小给予相应处理;给予上级行主管部门负责人、主管副行长、行长相应处理。

取消支行领导班子成员当年评先资格及应当受到的奖励;取消直接上级行领导班子成员当年评先资格。

对二级分行辖内当年发生一起500 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不含)以下或两起300万元(含)以上500 万元(不含)以下案件的,在案发10日内,应停止二级分行主管部门负责人、主管副行长、行长职务,或责令(引咎)辞职,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停职的,须报总行审批。

待案件查结后,根据风险资金大小给予相应处理;给予上级行主管部门负责人、主管副行长、行长相应处理。

取消二级分行领导班子成员当年评先资格及应当受到的奖励;取消直接上级行领导班子成员和主管部门当年评先资格。

对一级分行辖内当年发生一起1000 万元(含)以上或两起500万元(含)以上1000 万元(不含)以下案件的,在案发10日内,应停止一级分行主管部门负责人、主管副行长职务,或责令(引咎)辞职;行长必须作出检查。

待案件查结后,根据风险资金大小给予相应处理;给予上级行主管部门负责人相应处理。

取消原分行领导班子成员当年评先资格及应当受到的奖励;取消上级行主管部门当年评先资格及奖励。

第十七条对经确认属自查发现的案件,可视情况不再追究或减轻追究发案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可视情况不再追究或减轻追究上级行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处理:(一)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毁损的;(二)受到暴力胁迫时的失当行为;(三)有证据证明,对授意、指使、强令、胁迫其违规有抵制行为并向上级报告的;(四)因法律规定不明确、外部法律环境变化、错误的执法或者司法行为形成风险的。

第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在第三章规定的具体违规行为处罚档次基础上从重或加重处理:(一)内外勾结实施违规行为的;(二)因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三)在共同违规行为中负主要责任的;(四)干扰、妨碍、阻挠、抗拒调查和处理的;(五)指使、教唆、强迫他人实施违规行为的;(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伪造、变造、隐匿、篡改、毁灭证据的;(七)推卸责任,诬陷他人或违规后逃匿的;(八)对检举人、证人、鉴定人、调查处理人打击报复的;(九)因同一违规行为受到处理后再次发生的;(十)违规行为发生后,能采取措施控制风险或消除影响而未采取的;(^一)其他具有从重、加重情节的。

本规定所称从重处理,是指在规定的处理幅度以内按上限处理;加重处理,是指在规定的处理幅度以外,加档处理。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第三章规定的具体违规行为处罚档次基础上从轻或减轻处理:(一)违规情节轻微,所造成的损失较小且能够主动赔偿的;(二)主动报告或检举揭发他人重大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三)有证据证明,对授意、指使、强令、胁迫其违规有抵制行为或向上级报告的;(四)自查发现案件且有效控制涉案嫌疑人和资金的;(五)自查发现违规问题并落实整改的;(六)案发后积极提供有破案价值线索,对及时抓获潜逃嫌疑人或追缴涉案资金等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七)主动报告,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有效避免、减少损失或主动赔偿损失的;(八)违规后认识错误态度较好,能主动检查纠正错误或坦白交待问题的;(九)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已按业务操作流程操作,但以本行现有科技手段无法识别伪造变造证件、印章、票据等,形成风险或损失的;(十)其他具有从轻、减轻情节的。

本规定所称从轻处理,是指在规定的处理幅度以内按下限处理;减轻处理是指在规定的处理幅度以外,减档处理。

在警告处分最低档次进行减轻处理的,可给予积分处理、经济处理、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待岗管理、岗位降级等其他处理;停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按照领导干部问责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和本行劳动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违规行为及处理第一节领导班子成员和主管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二十一条领导班子成员或主管人员授意、指使、强令下属违规办理业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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