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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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1.基础理论课程:法学专业研究生应该具备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为此,培养方案应包括法学概论、法律哲学、法律逻辑、法律经济学、法
律社会学、法律史、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劳动法学等基
础理论课程。

通过这些课程的学习,研究生将建立起一套完备的法学理论
体系。

2.专业核心课程:研究生培养方案还应设置专业核心课程,主要包括
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事法学、经济法学、环境法学、国际法学、比较
法学、法制史、司法制度与社会发展等。

这些课程将帮助研究生深入理解
和掌握各类法律领域的核心问题。

3.专业选修课程:法学专业研究生还应该根据个人的研究方向和兴趣,选择一些专业选修课程,如知识产权法学、环境与资源法学、海商法学、
金融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私法等。

这些选修课程将有助于研究生进
一步深化在特定领域的学术研究。

4.学术研究:研究生培养方案应该重视学术研究的训练,包括培养良
好的研究方法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研究生应参与法学研究项目,在指导教
师的指导下,进行学术研究和论文写作。

研究生还应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
论坛,与其他学者交流研究成果。

5.实践教学:研究生培养方案还应该包括实践教学环节,如实习、实
地调研、司法实践等。

通过实践教学,研究生将实际接触到法律实践中的
问题,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践能力。

6.学科综合素质:除了法学专业知识和技能,研究生培养方案还应注
重培养学科综合素质。

这包括良好的学术道德素养、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领导能力等。

深圳大学考研专硕介绍:0351法律

深圳大学考研专硕介绍:0351法律

深圳大学考研专硕介绍:0351法律法学院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师资队伍:深圳大学法学院现有教职工78人,其中专职教师68人。

专职教师中现有教授25人、副教授27人、讲师16人、外籍教师1人,博士生导师3人,硕士生导师53人。

师资队伍具有以下明显特点:1、学科种类齐全。

1998年开始招国际法硕士,2006开始招经济法学、刑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硕士,2007招在职法律硕士(JM)和法律硕士(非法学),2009首批招收法律硕士(法学)。

2011获法学一级学科,2011获知识产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法学理论、民商法、诉讼法五个二级硕士点。

2、办学突出特色。

①香港法和港澳基本法研究省内外领先②一体化和多平台的知识产权法研究特色③学术研究与特区立法紧密结合④师资队伍国际化且平均年龄不到40岁。

高级职称教师占70%,青年教师全部具有博士学位。

3、科研和人才成长环境良好。

科研项目较多且成果丰硕。

人才培养制度齐全。

有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和广东省十大杰出法学家,有20人(次)任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的理事以上职务,12人任广东省各类法学研究会的会长或副会长。

课程设置:1、常规课程体系、教学方式以课程教学为主,重视和加强实践形式的教学,着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实务能力的培养。

2、实行校内导师和校外实务部门兼职导师相结合的双导师培养模式。

指导教师根据因材施教原则,根据每位研究生的原有基础和实际情况,制订出个人培养计划,以落实本培养方案。

校外兼职导师参与教学实践过程和论文指导等工作。

3、课程按法学一级学科为主设置,采用学分制。

学生毕业并取得学位总学分不低于75学分(其中包括:学位必修课32学分、推荐选修课13学分,自选课8学分,实践必修环节12学分,学位论文10学分)。

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较高法学理论水平和创新能力的高级法学专门人才。

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法学基本理论、专门知识和法律实务技能,具备运用法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为司法实践、法治建设和法学研究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培养方式1.导师制:学生每人配备一名主要导师,负责学生的学习和研究工作,并协助学生选择合适的研究方向。

2.学术研究与实践结合:通过学术研究、实践课程、实习等方式,全面培养学生的法学理论和实践能力。

三、学制和学位授予1.学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两年,若未完成学业,可延期一年。

2.学位授予:在校期间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达到一定学分要求,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授予法学专业硕士学位。

四、课程设置1.法学理论课程: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包括法学概论、法律哲学、法理学、法社会学等。

2.专业基础课程:培养学生具备深入研究法学理论和专门知识的能力,包括刑法学、民商法学、行政法学、国际法学、环境法学等。

3.研究方法课程:培养学生具备独立开展法学研究的方法和技能,包括法学论文写作、调研方法、统计分析等。

4.选修课程:根据学生的个人兴趣和研究方向,提供一定数量的选修课程,满足学生的专业发展需求。

五、培养环节1.学术研究:学生通过阅读文献、参与课题研究、撰写学术论文等方式,提高自己的学术研究能力。

2.实践课程:学生参与实践课程,如法学实务、法律科技应用等,锻炼实际操作能力。

3.实习实训:学生有机会参与实习实训,如法院实习、律师实习等,增强实际工作经验。

4.学术讨论与研讨会:定期组织学术讨论和研讨会,学生参与其中,加深交流和合作。

5.学术交流与合作:鼓励学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与其他学者进行学术交流和合作。

六、学术要求1.课程学习:学生必须按时出勤、完成课程作业,学习成绩达到学院规定的要求,否则不得毕业和答辩。

法律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年修订

法律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年修订

法律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年修订一早起来,我就开始构思这个方案。

法律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这是一个宏大而细致的工程,需要深入挖掘每一个细节。

我泡了杯咖啡,打开电脑,让思绪随着键盘的敲击流淌出来。

1.培养目标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强的法律思维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国际视野。

2.课程设置我们要优化课程设置。

课程是培养方案的核心,我们要确保课程体系的完整性和科学性。

必修课程:包括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刑法总论、民法总论等;选修课程:包括商法、经济法、国际法、诉讼法、证据法学等;实践课程:包括模拟法庭、法律文书写作、法律实习等;特色课程:结合学校特色和地方实际,开设一些具有针对性的课程,如知识产权法、环境法等。

3.教学方法教学方法是培养方案的关键。

我们要摒弃单一的讲授式教学,采用多元化、互动式的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通过分析真实案例,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小组讨论:鼓励学生发表见解,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模拟法庭:让学生身临其境,体验法律实务操作;实地考察:组织学生参观法律实务部门,了解法律实务运作。

4.学术交流学术交流是提高研究生素质的重要途径。

我们要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拓宽学生的视野。

邀请国内外知名法学专家来校讲学;组织学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鼓励学生发表学术论文;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

5.师资队伍师资队伍是培养方案的基础。

我们要建设一支结构合理、学术水平高、教学能力强的师资队伍。

引进优秀人才,充实师资队伍;加强师资培训,提高教学水平;鼓励教师从事学术研究,提高学术水平;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调动教师积极性。

6.质量保障质量保障是培养方案的生命线。

我们要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确保培养质量。

完善培养方案修订机制;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开展学生满意度调查;建立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

写着写着,天色已晚。

我看着电脑屏幕上的文字,心中充满了成就感。

法学院硕士培养方案

法学院硕士培养方案

法学院硕士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法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是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较高的法律实务能力和创新研究能力的高级法学人才。

培养方案旨在通过系统的课程教学、实践教学和科研训练,培养学生具备法学科学研究和实践工作能力,能够在法律理论和法律实践领域进行独立研究、创新和应用。

二、培养内容1.法学理论基础本阶段学生主要学习法学基本理论,包括法律原理、法律思维、法学方法等。

学生需要掌握法学基本概念、理论体系和法律体系,深入了解法学研究方法和学术动态。

2.法律专业课程学生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选择相关的法律专业课程,包括刑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劳动法、环境法、知识产权法等。

课程内容涵盖法律制度、法律适用、法律解释等方面,以加深对实际法律问题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3.实践教学学生需要进行一定的实践教学,包括实习、实验、实地调研等。

实践教学能够帮助学生了解法律实践中的问题和挑战,提升他们的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学术研究学生需要参与学术研究活动,包括参加研讨会、撰写论文、开展独立研究等。

学术研究能够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思维,为他们未来的学术发展奠定基础。

5.学位论文学生需要通过撰写学位论文来总结和展示自己的研究成果。

学位论文要求学生选择一个研究方向或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论述,并能够提出自己的独立见解和观点。

三、培养过程1.学科素质培养学生在入学后需参加一系列的学科基础课程培养,包括法律哲学、法律制度、法律适用等。

通过这些课程的学习,培养学生的法学思维能力和理论基础。

2.专业方向培养在学科素质培养基础上,学生需要选择自己的专业方向,参加相关的专业课程培养。

在专业方向培养中,学生将深入研究相关领域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3.科研能力培养学生需要参与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培养自己的科研能力。

通过参与研究项目,学生能够深入了解实际问题,从而提高自己的解决问题的能力。

4.入学前的考核和择优培养学校将对待入学的学生进行面试和笔试,以了解学生的基本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

法硕培养方案

法硕培养方案

法硕培养方案一、引言法硕是指法学硕士,是法学研究领域的专业硕士学位。

法硕培养方案旨在通过系统的教育和培训,培养具备扎实法学理论基础、丰富法律实务经验和创新研究能力的高级法学专门人才。

本文将介绍一份典型的法硕培养方案。

二、培养目标法硕培养方案的目标是培养具备以下能力和素质的法学研究人才:1. 掌握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具备系统的法学思维和分析能力;2. 具备法学实践经验,能够灵活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3. 具备独立承担法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够开展创新性研究;4. 具备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能够适应法律职业发展需求。

三、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法硕培养方案的教学内容主要包括法学理论研究、法律实务能力培养和创新研究能力培养。

具体课程设置如下:1. 法学理论研究课程:包括法理学、法律社会学、法律经济学等,旨在培养学生对法学理论的深入理解和应用能力;2. 法律实务能力培养课程:包括法律逻辑与论证、法律文书写作、法律实践与辩论技巧等,旨在培养学生实际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3. 创新研究能力培养课程:包括学术论文写作、研究方法与研究设计、法学前沿问题探讨等,旨在培养学生独立开展法学研究的能力;4. 选修课程:根据学生的兴趣和培养需求,可选择相关法学领域的选修课程。

四、培养方式和形式为了确保法硕学生的培养效果,法硕培养方案采取多种培养方式和形式:1. 课堂教学:重点培养法学理论知识和基础能力,通过教学课堂理论授课和案例分析等形式,提高学生的学术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2. 论文写作:通过要求学生撰写学术研究论文,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研究能力;3. 学术讨论与研究生讲座:组织学术讨论和邀请专家学者进行研究生讲座,提供学术交流平台,促进学生的学术能力培养;4. 实践实习:通过参与法律实践实习,提升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和法律职业素养;5. 学位论文:要求学生在培养期末撰写学位论文,要求学生能够独立选题、独立完成,展示所学知识和研究能力。

法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法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扎实法学理论基础和专门的法律知识的高级法律人才;•培养具备独立开展法学研究和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培养具备在法律实务、法学教学以及相关领域从事高级专门人才的能力;•培养具备创新精神、批判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法学人才。

培养要求1. 学科基础课程•法学导论•宪法学•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2. 专业核心课程•法理学•法律史学•法学方法•法学研究方法•法律逻辑学•法学思维与创新•比较法学•网络法学3. 选修课程•草根公益法律援助•城市规划法学•社会保障法学•科技法学•法医学•心理学与法律•法国法学•金融法学4. 实践教学•实习基地实践•案例分析•科研项目实践•模拟法庭实践•法律文书写作实践5. 学位论文•在法学领域选取一个研究课题,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答辩。

培养模式•学分制培养模式,总学分要求大致为40-45学分;•课程实行小班授课,注重互动和讨论;•实践环节与理论课程结合,提供实际操作机会。

培养时间•2年全日制培养;•3年兼职培养。

培养效果评估•学术成果评估:发表论文、参与学术会议、获奖等;•实践能力评估:实习考核和实践成果;•学位论文评估:论文质量和答辩表现。

毕业与学位授予•完成培养计划和规定学分要求;•成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学位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以上为“法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相关内容,旨在培养具有扎实法学理论基础和专门法律知识的高级法律人才,并提供创新精神、批判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

法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续)培养模式个性化培养•根据学生的兴趣和特长,为其提供个性化的学习计划和导师指导;•鼓励学生在特定领域进行深入研究,并提供相关资源支持。

实践导向•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提供实践教学环节,帮助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问题中。

深圳大学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深圳大学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深圳大学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法律硕士410200)一、培养目标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专门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具体要求为:(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二)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

(三)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招生对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的法学专业毕业生。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学习年限为三年,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

四、培养方式1.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着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实务能力的培养。

课程设置体现高层次、实务型的特点,体现知识传授与职业素养培养结合的原则。

在教学上强调理论学习与科研相结合,课内教学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等方式,特别注意培养研究生的自学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学习专业与参加科研和实践同时并重,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1年。

2.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教学及培养工作。

实行校内导师与校外实务部门的兼职导师相结合的双导师培养模式。

指导教师根据因材施教原则,根据每位研究生的原有基础和实际情况,制订出个人培养计划,以落实本培养方案。

校外兼职导师参与教学实践过程和论文指导等工作。

3.鼓励、提倡和推行每门课程由多位教师授课方式,使学生可博览众长。

4.课程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必修课采取考试方式进行考核,考试课不得低于课程总科目的80%。

学位必修课程的平均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其他课程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毕业。

五、课程设置学生取得的总学分不低于57学分方可毕业,其中必修课27学分,选修课10学分,实践教学15学分,学位论文5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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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律硕士410200)
一、培养目标
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专门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具体要求为:
(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二)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

(三)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的法学专业毕业生。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学习年限为三年,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

四、培养方式
1.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着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实务能力的培养。

课程设置体现高层次、实务型的特点,体现知识传授与职业素养培养结合的原则。

在教学上强调理论学习与科研相结合,课内教学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等方式,特别注意培养研究生的自学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学习专业与参加科研和实践同时并重,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1年。

2.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教学及培
养工作。

实行校内导师与校外实务部门的兼职导师相结合的双导师培养模式。

指导教师根据因材施教原则,根据每位研究生的原有基础和实际情况,制订出个人培养计划,以落实本培养方案。

校外兼职导师参与教学实践过程和论文指导等工作。

3.鼓励、提倡和推行每门课程由多位教师授课方式,使学生可博览众长。

4.课程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必修课采取考试方式进行考核,考试课不得低于课程总科目的80%。

学位必修课程的平均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其他课程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毕业。

五、课程设置
学生取得的总学分不低于57学分方可毕业,其中必修课27学分,选修课10学分,实践教学15学分,学位论文5学分。

六、学位论文
学生学位论文开题一般在第二学年第四学期。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应包含选题的来源、研究的意义、学术和应用价值、研究手段、基本内容、构思及创新见解等内容。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须经学院组织的评审机构答辩通过。

(一)毕业论文选题
学位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
向法律事务、深入法学理论。

重在反映学生运用一定的理论与知识综合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

提倡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

(二)毕业论文的形式、内容与篇幅要求
1.毕业论文形式可以是学术论文、案例研究报告或专项调研报告;
2.对论文的主题有完整、充分的描述,概念界定清晰;
3.综合运用理论、专业知识、技术手段和文献资料对论题予以扩展,进一步具体地记录或描述思考、判断和推理的过程。

论证过程能够反映作者阅读文献资料的数量;
4.案例研究报告应属于对真实案例的调查和研究。

此类报告应对案件的原始证据材料和完整办案过程有详细记载和说明。

案例研究内容应提炼出法学上的问题,结合学理和司法的观点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结论有助于解决该案例本身并为解决类似案件提供有益帮助;
5.调研报告以解决法治实践中的问题为重点,调研方案设计合理可行,数据资料充分可靠,综合运用了法学和其他相关领域的专门知识,分析过程清晰,有明确的调研结论。

研究文档齐全,并需要提交被调研单位的确认和证明。

6.毕业论文篇幅一般在1.5-2万字左右(不含注释和参考文献引注)。

七、学位授予
学位(学位)论文必须由三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必须有一位校外专家或学者;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一般有一至两名实际部门或校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学位论文完成后,应于第六学期通过答辩。

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法律硕士
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八、附则
本方案自2009级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始执行,由法学院制订和解释。

深圳大学法学院
二○○九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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