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技能振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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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9.28•【字号】绵府办发〔2015〕62号•【施行日期】2015.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绵阳市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9月28日绵阳市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14〕28号)精神,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促进农业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障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安全,根据《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考核认定与动态管理办法》(川农业〔2014〕6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中心任务,进一步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增强监管手段,提升监管能力,强化执法监督,构建农产品从生产到市场的全程监控体系,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创建目标从现在起到2018年底,用3年左右时间,建成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

主要工作目标:(一)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茶叶等种植业产品中的禁用农药、畜产品中的“瘦肉精”、水产品中的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禁用药物监测合格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1.14•【字号】绵府办函〔2022〕137号•【施行日期】2022.1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绵府办函〔2022〕137号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经研究,现将《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1月14日绵阳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实施细则一、考核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22〕38号)、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关于调整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21〕51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绵府办函〔2022〕62号)等文件,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有关会议精神。

二、检查内容及指标本指标分为四部分,总分130分。

第一部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分值15分。

第二部分,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工作,分值55分(政府网站35分、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20分。

其中:涉及单项否决指标的,存在任何一种情况该政府网站或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评定为不合格,政府网站得分低于21分、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得分低于12分的评定为不合格)。

第三部分:日常工作,分值30分。

第四部分:加分指标,分值30分。

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得分在44分以上(包含44分)进入加分环节。

(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15分)1.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5分)。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12.26•【字号】川办发〔2023〕43号•【施行日期】2023.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3〕43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四川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12月26日四川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行动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具有四川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到2025年,“川字号”特色农产品生产供应链、精深加工链、品牌价值链“三链同构”格局基本形成。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率提高到70%以上,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营业收入平均增速达到5%,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值提高到2.5:1。

累计认定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3500户,培育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1000户,百亿级农产品加工园区10个,建设30个国家级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集群。

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达到2500个。

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更加活跃,产业融合机制进一步完善,产业竞争力明显提高。

到2030年,基本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主要经济指标协调发展,链群能级、企业规模、创新能力、品牌效益实现全面提升。

二、重点任务(一)实施农林产业强基提质行动。

1.夯实粮油等重要农产品基础。

实施国家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加快“天府良田”建设,加强水源和灌区工程建设,持续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提高灌溉用水保障水平。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8.23•【字号】川办发〔2019〕55号•【施行日期】2019.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川办发〔2019〕55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四川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8月23日四川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

2019年至2021年,全省共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20万人次以上,其中2019年培训70万人次以上。

到2021年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力争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

二、聚焦重点分类施训,提升培训针对性(一)大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

面向“5+1”现代产业、“10+3”现代农业以及现代服务业企业职工,大规模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对煤炭、钢铁等行业去产能职工开展转岗转业培训。

在各类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力争3年培养3万名左右企业新型学徒,同时按规定开展现代学徒制培训。

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

鼓励企业与参训职工协商一致灵活调整工作时间,保障职工参训期间应有的工资福利待遇。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绵府办发〔2020〕12号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绵府办发〔2020〕12号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绵阳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审定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6月17日绵阳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落实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要求,推动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集约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利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以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市政务信息化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化项目是指由政府投资建设、政府和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需要政府运行维护的且资金总额10万元以上,用于支撑政务部门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的电子政务、数字政府、智慧城市等各类信息化项目。

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网络系统、信息应用系统以及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安全保障系统等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扩建、运维项目和服务采购项目。

信息化运维项目和服务采购项目,是指为保障信息系统持续运行所必须开展的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和购买的网络租赁服务、云资源租赁服务等所形成的服务项目。

第三条全市政务信息化建设应坚持“统筹规划、共建共享、业务协同、实用高效、安全可靠”的原则,以国家、省、市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化建设有关规划为主要依据,充分利用现有基础设施资源,大力推进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应用集成和业务协同,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化对提高决策水平、加强社会治理、服务经济发展、强化公共服务和提升应急指挥能力的作用。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生猪产业稳产保供行动方案的通知-绵府办发〔2020〕8号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生猪产业稳产保供行动方案的通知-绵府办发〔2020〕8号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生猪产业稳产保供行动方案的通知正文:----------------------------------------------------------------------------------------------------------------------------------------------------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生猪产业稳产保供行动方案的通知绵府办发〔2020〕8号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绵阳市生猪产业稳产保供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3月19日绵阳市生猪产业稳产保供行动方案为确保国家、省促进生猪产业发展相关政策落地落实,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号)、省农业农村厅等15部门《关于印发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九条措施的通知》(川农〔2019〕99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推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一)着力完善生猪良繁体系。

加大培育生猪“育、繁、推一体化”龙头企业,打造“西南种业高地”。

到2022年,新建部、省级核心育种场2个以上,全市供种能力达10万头,优质生猪出栏比重占全市生猪出栏总量的70%以上。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二)积极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

加快对新建(改扩建)规模养猪场(户)项目的立项。

创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生猪养殖高质量标准化示范场。

加快推进三台县100万头生猪产业园、梓潼县50万头优质生猪产业基地、盐亭县50万头优质生猪产业基地和江油市30万头川藏黑猪基地建设。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三)促进中小养猪场(户)发展。

支持龙头企业优化产业布局,创新利益联结机制,把中小养猪场(户)带入现代养殖业发展轨道。

推广“企业+标准化代养场”模式,大力发展标准化代养寄养场。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5个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5个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5个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6.24•【字号】绵府办发〔2016〕35号•【施行日期】2016.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5个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绵府办发〔2016〕35号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按照《绵阳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现将绵阳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专项工作方案》《去库存专项工作方案》《去杠杆专项工作方案》《降成本专项工作方案》《补短板专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6月24日绵阳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专项工作方案一、工作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倒逼相结合、企业主体和政府支持相结合、自主退出和依法依规退出相结合、化解过剩产能和促进转型升级相结合,结合我市实际,因地制宜、因企施策,通过有序淘汰和压减钢铁、水泥等相关行业落后和过剩产能,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实现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按照四川省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年度目标任务,适时淘汰一批钢铁、电子、化工、轻工等行业的部分落后产能,促进结构优化和提质增效;全市新型干法旋窑水泥企业每条生产线每年季节性错峰生产时间不少于125天,有效压减水泥产能,去除无效供给;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改投入持续加大,企业产品结构优化升级,“两新”产业占比持续提升,中高端产品供给量明显增加,产业链条进一步完善,去产能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三、工作重点(一)切实淘汰部分落后产能。

严格执行《产业结构目录》及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强化环保、节能、安全、质量标准约束和倒逼机制,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经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落后产能。

2016年,全市计划淘汰5户企业部分落后产能,其中,淘汰西南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生铁8.4万吨,江油三丰汽轮机材料有限公司钢材0.32万吨,三台水晶电子有限公司产能5726万片,绵阳四海化工有限公司产能2万吨,安县陈氏植物油脂有限责任公司产能1.7万吨。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2019年第17期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川办发〔2019〕55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四川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8月23日四川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

2019年至2021年,全省共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20万人次以上,其中2019年培训70万人次以上。

到2021年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力争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

二、聚焦重点分类施训,提升培训针对性(一)大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

面向“5+1”现代产业、“10+3”现代农业以及现代服务业企业职工,大规模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对煤炭、钢铁等行业去产能职工开展转岗转业培训。

在各类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力争3年培养3万名左右企业新型学徒,同时按规定开展现代学徒制培训。

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

鼓励企业与参训职工协商一致灵活调整工作时间,保障职工参训期间应有的工资福利待遇。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商务厅、应急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

列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大力开展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针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实施农民工“春潮行动”“求学圆梦行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返乡创业培训计划和劳务品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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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技能振兴专项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绵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11.06
【实施日期】2015.11.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技能振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绵阳市技能振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6日
绵阳市技能振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精神,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第二批百城技能振兴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67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至2016年底,全市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不低于8万人。

各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达到40个,通过专项培养、技能大赛等方式新增高技能人才0.7万人。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

结合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和“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行动”等专项职业技能培训活动,面向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二)充分发挥各类培训机构基础作用。

构建以技师学院为龙头、高级技工学校为骨干、普通技工学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为基地的技能人才教育培训体系。

指导技工院校加强专业建设,广泛开展校企合作,鼓励有条件的技工院校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

引导技工院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承担政府补贴培训项目。

大力推进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进一步规范办学秩序,优化培训资源,提升培训质量。

(三)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

发挥政府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的引导和支持作用,构建政府与市场功能互补的高技能人才开发机制。

着力完善高技能人才开发的工作机制和技能成才的激励机制,强化与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有关的培训资源开发和培训机构能力建设。

(四)健全技能人才激励机制。

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为各类技能人才搭建竞技平台,促进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

鼓励企业建立包括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首席技
师在内的高技能人才技能职务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

在推荐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省技术能手、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时,向企业高技能人才倾斜。

(五)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基础工作。

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政策体系,加强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推广信息网络管理平台,完善政策购买培训成果体制。

三、重点工作
(一)技师培训项目。

加强我市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发展急需行业(领域)技师、高级技师的培养,充分发挥企业和定点承训机构的主观能动性,广泛挖掘培训潜力。

2015至2016年,力争全市培训新技师800人。

(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

按照《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绵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意见》(绵委办〔2012〕134号)要求,到2020 年,我市要在技能含量较高的产业和民间传统技能、绝招绝技等领域建设30 个市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对获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

每个市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每年培养至少5名高技能人才,对经考核合格的按照《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绵府办发〔2014〕22号)规定给予1 0万元人才培养资助。

在抓好现有国家、省、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建设的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园区)、企业(行业)建设技能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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