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市辖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市辖区征地拆迁补偿
安置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绵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6.09.22
•【字号】绵府发〔2016〕23号
•【施行日期】2016.09.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市辖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
法的通知
绵府发〔2016〕23号
涪城区、游仙区、安州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绵阳市市辖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已经市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绵阳市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2日。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地震灾后城镇住房重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绵府发[2008]37号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地震灾后城镇住房重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绵府发[2008]37号](https://img.taocdn.com/s3/m/4a00d812ba68a98271fe910ef12d2af90342a844.png)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地震灾后城镇住房重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地震灾后城镇住房重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绵府发[2008]37号)科技城管委会,市重建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地震灾后城镇住房恢复重建是受灾群众的迫切愿望,是促进灾区城镇居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是重要的民生工程。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汶川地震灾后城镇住房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08]35号)精神,加快城镇住房重建和加固维修,切实解决灾后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灾后城镇住房重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自力更生、科学重建,坚持健全城镇住房保障制度与促进住房市场发展相结合,坚持修复加固与住房重建相结合。
注重省地节能环保,注重防灾减灾和建设质量,注重保护传统民居特色。
(二)基本原则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因地制宜,分级负责;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统一政策,分类指导;政府组织,社会参与;立足自力更生,积极争取各方支持。
(三)总体目标通过两年半时间努力,使城镇受震灾居民住上符合国家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安全可靠、经济适用、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环境优化的永久性住房,实现家家有房住的目标。
二、积极落实灾后城镇住房重建补助政策住房损毁(指住房倒塌或严重破坏不可修复,下同)导致无房可住的城镇受灾家庭可享受资金补助、建房税费减免优惠和房价政策性优惠等补助。
(一)资金补助1、补助对象:指城镇自有产权住房因地震毁损垮塌,经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认定不可修复需拆除而导致无房可住的城镇受灾家庭(含中央、省属机关和外地驻受灾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家庭,下同)。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2.12•【字号】•【施行日期】2015.0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印发《绵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绵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2月12日绵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绵阳市委、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组织实施绵阳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绵委发〔2014〕15号),设立绵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简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整合的职责。
将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管理的政务服务平台与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整合,管理职责划给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二)增加的职责。
1.增加全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工作职责。
2.增加行政权力网上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等有关职责。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并联审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的职责。
2.加强对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监督管理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强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
(二)负责牵头拟订全市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的政策、制度、办法、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并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对部门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其他政务服务和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进行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监督管理。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移交市信息中心人事档案的函-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移交市信息中心人事档案的函
正文:
---------------------------------------------------------------------------------------------------------------------------------------------------- 关于移交市信息中心人事档案的函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绵府办发〔2015〕8号),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整合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根据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现将市信息中心人事档案移交至你委管理。
此函。
附件:市信息中心人事档案移交清单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5日
附件:市信息中心人事档案移交清单
——结束——。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江油市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江油市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正文:
---------------------------------------------------------------------------------------------------------------------------------------------------- 关于同意江油市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江油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八一乡撤乡建镇的请示》(江府〔2014〕84号)收悉。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绵阳市游仙区、江油市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川府民政〔2015〕13号),同意你市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现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江油市八一乡,设立八一镇,以原八一乡的行政区域为八一镇的行政区域,八一镇人民政府驻中心村。
上述行政区域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
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
要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后的相关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绵阳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7日——结束——。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城区城市建设维护管理事权改革调整方案》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城区城市建设维护管理事权改革调整方案》的通知正文:---------------------------------------------------------------------------------------------------------------------------------------------------- 关于印发《绵阳城区城市建设维护管理事权改革调整方案》的通知涪城区、游仙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绵阳城区城市建设维护管理事权改革调整方案》已经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绵阳市人民政府2015年3月16日绵阳城区城市建设维护管理事权改革调整方案为理顺绵阳城区城市建设维护管理体制机制,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进一步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质形象,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结合绵阳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坚持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强化市级统筹协调作用,突出区(园区)主体作用,逐步形成市区(园区)一体、分级负责、全面覆盖的城市建设维护管理新体系。
2.重心下移、属地管理。
坚持以属地管理为主,将城市建设维护管理事权重心下移,扩大区(园区)管理权限,逐步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城市建设维护管理新格局。
3.明晰职责、权责一致。
坚持“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人随事调”,科学界定市、区(园区)事权,建立标准统一、分工明确、责任明晰的管理制度,逐步形成责权利相匹配的城市建设维护管理新体制。
4.创新理念、市场运作。
坚持“经营城市”理念,探索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运用经济手段有效整合城市资源,逐步形成多元投入、管养分离、市场运作的城市建设维护管理新机制。
二、事权划分(一)市政工程项目建设1.市级事权。
(1)根据绵阳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相关专项规划和城市建设发展需要,负责中心城区内(绵广、绵遂、南环高速公路合围区域,不含仙海区,下同)15条快速路和35条主干道(含道路红线范围内桥隧及雨污水管道)、跨涪江与安昌江大桥、44条污水干管、29条雨水主通道、26座雨污水提升泵站、15条城市绿道、城市部分公园及广场,以及教育园区、行政办公区等全市性、跨区域、系统性的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和改造。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午餐计划的意见-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午餐计划的意见正文:----------------------------------------------------------------------------------------------------------------------------------------------------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午餐计划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大农村义务教育扶助力度,提高农村学校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午餐计划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午餐计划的重要意义2011年和2012年国务院和省政府以老少边穷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为重点,启动实施了国家级和省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
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实施以来,改善了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了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对改善民生意义重大。
为了进一步提升营养改善计划的实际效果,市委、市政府决定在部分县市区实施国家、省级营养改善计划的基础上,由市、县两级财政筹集资金逐步对全市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实施免费午餐计划。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午餐计划是顺民心、解民忧,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的重大民生工程和德政工程,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开展实施此项工作。
二、范围标准和工作步骤(一)范围标准。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午餐计划,覆盖全市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不含绵阳主城区和县城所在镇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以及附属幼儿园学生)。
采取市指导协调、县市区政府统筹管理、各学校负责具体实施,以学校食堂供餐的模式,向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一顿免费午餐。
标准按照6元/生.天执行(只含食材、调味成本)。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绵阳市“中介服务网上超市”管理暂行办法的函-绵府办函〔2020〕35号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绵阳市“中介服务网上超市”管理暂行办法的函正文:----------------------------------------------------------------------------------------------------------------------------------------------------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绵阳市“中介服务网上超市”管理暂行办法的函绵府办函〔2020〕35号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你局《关于提请印发〈绵阳市“中介服务网上超市”管理暂行办法〉的请示》(绵政监〔2020〕21号)收悉。
经市政府研究,现函复如下:一、市政府原则同意《绵阳市“中介服务网上超市”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由你局负责,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抓好《办法》的组织实施。
附件:绵阳市“中介服务网上超市”管理暂行办法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4月10日附件:绵阳市“中介服务网上超市”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四川省关于中介服务改革和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为规范绵阳市“中介服务网上超市”运行、服务和监管,加快形成全市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便捷高效的中介服务市场,结合绵阳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介服务是指中介服务机构应委托人的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及技术规范独立为第三方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奖励等行政行为提供审查意见、结果认定、书面报告、设计图纸等服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中介服务网上超市”是指依据本办法规定,依托市政务服务网统一建设的为全市(含县市区)项目业主购买中介服务提供公开选取以及为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入驻、交易管理、信用奖惩等服务的综合性服务管理平台。
其中项目业主、中介机构需在“中介服务网上超市”进行实名注册认证后方可登录使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项目业主,是指全市辖区内购买有关中介服务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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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绵阳市人民政府
常 务 会 议 纪 要
(第66次)
时间地点:2009年6月10日 市政府常务会议厅
主 持 人:曾万明
出席人员:李 炜 蔡振红 林 新 李亚莲 黄正良
孙 波 王琦安 廖 明 赵 琪 宋 明
列席人员:严 俊 周 鸣 朱槟安 赖 俊 姚光华
毛一兵 江 陵 王和金 胥跃东 邓开培
李志禄 侍玉蓉 苗 平 羊 群 陈玉玖
高 宇 廖凤华 张学民 马宗舜 徐金华
魏 勇 马道福 胡登荣 夏 明 董晓彬
赵志强 马福全 谭荣达 杜 伟 殷德辉
谭 岗 赵德均 李正仕 段 青 车维知
秦晓明 赵 钦 何中先 薛 阳 王显敏
何国庆 任清良 陈 宏 张学友
讨论事项:
一、审议《绵阳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
市劳动保障局负责人汇报了《绵阳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
- 2 -
案》有关情况。会议议定:
(一)原则同意市劳动保障局牵头起草的《绵阳市创建创业
型城市工作方案》(下称《方案》)。
(二)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按照会议精神对《方案》进一
步修改完善后,报李炜、蔡振红同志审签。
(三)由李炜、蔡振红同志负责,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目标,
细化落实工作任务,力争创建工作突出特色、抓出实效。
二、审议下达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包干总数和分类控制数
有关问题
市财政局负责人汇报了下达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包干总
数和分类控制数有关问题。会议议定:
(一)原则同意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细化分解的地震灾后恢
复重建基金包干总数和分类控制数。
(二)由市政府各分管副市长负责,尽快将分管行业内市本
级的重建基金细化落实到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由各县市区政府主
要负责人负责,尽快将本县市区重建基金细化落实到灾后恢复重
建项目。
(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尽快组织申报第二批灾后重建项
目,确保我市第二批重建基金按时申报拨付。由市教育局、市卫
生局负责,在6月25日前,将本行业尚未申报的所有灾后恢复
重建项目上报市财政局和市发改委。
(四)由林新同志牵头,组织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
- 3 -
及时了解省内其他市州的灾后恢复重建基金申报情况,确保我市
灾后恢复重建基金申报工作排在全省前两位。
(五)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上衔接,力争在全省灾后恢复重
建中期评估中争取更多重建资金。
(六)按照属地原则,市本级项目申报前期工作经费问题由
相关部门专题报市政府研究解决,各县市区项目申报前期工作经
费由各县市区自行解决。
三、审议《市政务服务中心中介服务大厅管理办法(试行)》
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人汇报了《市政务服务中心中介服务大
厅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有关情况。会议议定:
(一)原则同意市政务服务中心起草的该《办法》。
(二)由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根据会议精神对《办法》进
一步修改完善后,报李炜、蔡振红同志审签。
(三)市政府分管领导要密切关注该《办法》的试行情况,
及时将重要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
四、审议确定绵阳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补贴对象和
标准有关问题
市房管局负责人汇报了绵阳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
补贴有关问题。会议指出,我市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租金补
贴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将专项补贴资金更
多地用于困难家庭的租金补贴。会议议定:
(一)原则同意市房管局提出的2009年绵阳城区低收入困
- 4 -
难家庭租金补贴对象和标准。
(二)绵阳城区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统一执行3元/月・平
方米;低保户和持惠民证的住房困难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统一执
行6元/月・平方米。补贴方案报廖明同志审签。
五、审议车辆通行年费收缴有关问题
市交通局负责人汇报了车辆通行年费收缴有关情况。会议议
定:
由林新同志牵头,召集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法制办等部
门研究协调,按照“合法合规、方便群众”的原则,通过加大宣
传力度、改进工作流程等方式,推进车辆通行年费征缴工作。
六、审议执行2008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计划
有关问题
市科技局负责人汇报了执行2008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
创新基金计划有关问题。会议议定:
(一)原则同意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执行2008年度
地方创新基金计划的请示》(绵科〔2009〕15号)有关请示事项。
(二)由易杰、刘东同志牵头,召集市经委、市科技局、市
财政局等部门,于6月30日前研究出产业类基金、资金的统筹
整合使用办法。
七、审议2008年度科技进步奖授奖有关问题
市科技局负责人汇报了我市2008年度科技进步奖授奖有关
情况。会议议定:
- 5 -
(一)原则同意市科技局《关于2008年度绵阳市科技进步
奖授奖的请示》(绵科〔2009〕23号)有关请示事项。
(二)由市科技局负责,根据会议精神对奖励方案进行修改,
报刘东同志审签。
八、审议表彰绵阳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
人有关问题
市建设局负责人汇报了表彰绵阳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先
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有关问题。会议充分肯定了我市在节水型城市
争创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会议议定:
(一)同意对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先进单位和
个人进行表彰,表彰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
(二)由廖明同志负责,按照“不交叉、不重复”原则,审
核受表彰单位和个人名单,并结合“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
集中宣传活动召开表彰大会予以表彰。
九、审议人行绵阳中心支行修建营业办公用房选址问题
人行绵阳中心支行负责人汇报了人行绵阳中心支行修建营
业办公用房选址有关问题。会议议定:
原则同意人行绵阳中心支行《关于修建营业办公用房选址的
请示》(绵银发〔2009〕109号)有关请示事项。
十、审议市殡仪馆购买殡葬专用车辆有关问题
市民政局负责人汇报了市殡仪馆购买殡葬专用车辆有关情
况。会议议定:
- 6 -
同意市民政局《关于市殡仪馆急购殡葬专用车辆的请示》(绵
市民社〔2009〕4号)有关请示事项。
十一、审议优化永安公路绿化方案有关问题
绵投集团负责人汇报了永安公路绿化优化方案有关情况。会
议指出,永安公路是通往北川重灾区的必经之路,备受各界关注,
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
力争早日建成。会议议定:
同意绵投集团提出的永安公路绿化优化方案。
十二、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同意李守余、吴昊2名同志的任职事项。
主题词:综合 常务会 会议纪要
抄送: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市政协主席,市政
府副市长,市委、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
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
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
中级法院,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