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巡查制度
地质灾害监测巡查制度

地质灾害监测巡查制度
地质灾害监测巡查制度
一、定点监测
1、读数记录:装有读数器的直接读数、记录,木桩用钢卷尺测量桩心标志并记录。
遇特大暴雨无法读数记录,须在雨小或止后立即补测。
2、时间要求:
汛期(3-9月)每十五天一次(半月观);非汛期一月一次(月观);3天及以上连续降雨、台风雨一日一次至雨止后第2天(日观);出现异常或地物明显变形2-3小时一次(及时观);上级短信另有要求的,按临时要求处理。
二、巡查要求
1、重点区域:村后毛竹园、茶山(紧靠陡坡上方的平台、出现过裂缝的地段)、水渠。
如果后山出现巨大裂缝、或村内房屋新出现明显变形,巡查区域扩大到村庄及下方的斜坡地段。
2、时间要求:与定点监测时间要求相同。
3、雨天巡查时携带锄头等工具,发现山坡流水线路堵塞及时疏通。
地质灾害巡查检查情况记录。
地质灾害巡查制度

贵州兴安煤业有限公司地质灾害巡查制度
2010年7月
糯东煤矿地质灾害巡查制度
为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力度,及时掌控地质灾害情况,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本矿区地质灾害情况实行定期巡查。
汛期每月巡查二次,非汛期每月巡查一次,遇到台风、暴雨等特殊天气,及时落实人员到点巡查,巡查范围辖区内所有已发现的隐患点。
二、对地质灾害险情巡查要做好详细、准确的记录,并做好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台账。
严格执行“三查制度”:即开展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复查工作。
加强已设警示牌管理,以提醒过往行人注意安全。
三、加强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与上级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针对降雨情况,尤其是暴雨情况,积极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预报预防工作。
四、对巡查中发现新的地址灾害隐患点,及时上报并纳入监测范围,按有关要求明确监测、预防责任,确定监测预防责任人,制定防灾、避灾方案。
五、巡查中发现险情,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同时采取应急防治措施,组织人员撤离,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径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六、明确矿长、矿党委书记为本矿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确定科级监测员,加强监察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
汛期每
月检查巡查记录二次,非汛期每月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书面上报地测科,巡查情况每周两报至楼下镇和县煤炭局。
七、协助乡镇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的调整和编制工作。
八、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做好本矿区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工作,构建群防群治体系。
九、凡因工作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严肃查处。
(完整版)地质灾害巡视制度

(完整版)地质灾害巡视制度1. 引言地质灾害巡视制度是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为了及时发现、掌握和解决地质灾害问题而建立的一种规范化巡视机制。
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地质条件和人类活动引发的,对人类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造成威胁的自然灾害现象。
地质灾害巡视制度的实施,能够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报告和早处理,对于减轻地质灾害给社会带来的损失和影响具有重要作用。
2. 巡视内容地质灾害巡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2.1 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通过对所辖范围内的山体、水体、岩溶地貌等进行全面巡视,发现潜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重点排查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常见地质灾害类型。
2.2 巡视记录巡视员需详细记录巡视过程中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源以及已采取的防治措施。
记录内容应包括地理位置、隐患类型、隐患程度、风险等级等相关信息。
2.3 灾害隐患报告巡视员在巡视结束后,将巡视记录整理成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
报告应包括巡视成果、隐患点分布图、风险评估等内容。
同时,根据巡视结果提出防治建议和措施。
3. 巡视流程地质灾害巡视的流程如下:3.1 巡视安排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地质灾害情况和人员资源等因素,制定巡视计划和安排。
同时,将巡视区域划分为工作责任区,并安排巡视人员和装备。
3.2 巡视实施巡视人员按照计划和安排,组成巡视小组,对各自负责的区域展开巡视。
巡视过程中,需勘察地质情况、检查防护设施、排查隐患点等。
3.3 巡视记录和整理巡视员需及时记录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点,并在巡视结束后进行整理和归档。
巡视记录作为评估、监管和防治依据,应详实可靠。
3.4 报告提交和评估巡视结束后,巡视小组将巡视记录整理成报告,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并提出防治建议和措施。
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报告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预案。
4. 巡视人员要求地质灾害巡视需要具备以下要求的人员参与:4.1 专业知识巡视员应具备一定的地质学和地质灾害防治的专业知识,能够准确判断和识别地质灾害隐患点,并对其进行风险评估。
(完整版)地质灾害巡逻制度

(完整版)地质灾害巡逻制度1. 引言地质灾害是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重要原因之一。
为了及时发现、快速处置地质灾害隐患,提高灾害预警、监测和救援能力,制定和执行地质灾害巡逻制度非常必要。
本文档旨在规范地质灾害巡逻的组织、内容和要求,提供详细的操作指南,确保巡逻工作高效、科学、安全地开展。
2. 巡逻制度2.1 巡逻组织地质灾害巡逻由相关部门组织,并经过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机构的审批。
巡逻组由领队、巡逻人员和协助人员组成。
2.2 巡逻内容地质灾害巡逻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地质灾害点的巡视,包括地表塌陷、滑坡、泥石流等;- 隐患点的排查和认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 气象、地震等相关信息的搜集和分析;- 与相关单位和群众进行沟通、宣传和教育,提高灾害防范意识;- 提交巡逻报告和对巡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
2.3 巡逻要求- 巡逻人员应具有相关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并经过专业培训,并具备应急处理能力;- 巡逻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执行巡逻任务,做到不误工、不误事;- 巡逻人员应做好巡逻记录,详细记录巡逻过程中的发现和处理情况,及时提交巡逻报告;- 巡逻过程中应注意人身安全,不得擅自冒险行动。
3. 巡逻流程3.1 准备阶段- 巡逻前需做好充分的准备,包括明确任务目标、巡逻路线安排、巡逻人员名单等;- 检查巡逻装备和工具的完好性和充足性,如巡逻车辆、通讯设备、应急物资等;- 熟悉巡逻区域的地理环境和灾害点分布情况,制定巡逻路线和工作计划;- 了解当天的天气预报和地震预警情况,以便做好相应准备。
3.2 巡逻阶段- 按照预定路线和计划进行巡逻,全面检查巡逻区域内的地质灾害点和隐患点;- 巡逻过程中发现地质灾害点或隐患点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注意与相关单位和群众进行沟通和宣传,提醒他们加强地质灾害防范意识;- 充分利用气象、地震等相关信息,及时掌握灾害预警和预测信息,做好相应应对措施;- 巡逻过程中认真记录巡逻情况和处理结果,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反馈。
地质灾害巡逻制度

地质灾害巡逻制度地质灾害巡逻制度是指地质灾害监测人员进行巡逻检查、监测和预警工作的一种规范化管理制度。
地质灾害是自然界的重要灾害之一,其具有突发性、广泛性、严重性和不可避免性等特点,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因此,地质灾害巡逻制度的建立对于预防和减轻地质灾害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
2.巡查观测点。
地质灾害巡逻人员要定期巡视已建立监测的地质灾害观测点,并做好观测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采集监测数据。
巡逻人员要根据规定的时间和频率,采集地质灾害监测设备的数据,包括地下水位、地震活动、土壤位移、气象信息等数据,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专家组织。
4.发现灾害预兆。
巡逻人员需要善于观察和发现地质灾害的预兆,如土壤的松动、山体的坡度增大、河水水位的异常变化等,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
5.组织演练和培训。
巡逻人员要定期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巡逻人员的应对能力和危机处理能力,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地质灾害巡逻制度的管理需要健全规章制度,包括明确巡逻区域和路线、巡逻人员的权限和职责、巡逻设备的配备和管理、巡逻记录和报告的撰写等。
此外,还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遇到较大灾害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开展相关的工作。
总之,地质灾害巡逻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科学规范地进行巡逻和监测工作,预警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才能有效减少地质灾害对社会和经济的影响。
因此,各级地质灾害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应高度重视地质灾害巡逻工作,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进一步提高巡逻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做好地质灾害的巡逻监测工作,为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减轻提供有力支撑。
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制度

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制度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制度是指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类地质灾害的动态,减少损失和伤亡,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而建立的一套制度。
它包括了地质灾害排查和巡查的流程、内容和要求等方面的规定。
本文将从基本原则、流程和重点内容等方面阐述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制度。
1.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通过定期排查和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地质灾害隐患,避免灾害事故的发生。
2.应急管理: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制,确保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反应和处置。
3.综合治理:将地质灾害排查巡查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不断完善相关设施和措施,提高抗灾能力。
4.科学决策:科学评估灾害风险,做出合理决策,采取相应的预警和预防措施。
5.社会参与:加大社会参与,建立多方合作机制,共同预防和应对地质灾害。
1.立项和计划编制:地方政府制定地质灾害排查巡查计划,明确包括排查区域、时间、人员和经费等方面的内容。
2.派遣人员:确定专业人员负责排查巡查任务,并向他们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3.实地调查:组织专业人员对排查区域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地质灾害的隐患和影响因素,并做好详细记录。
4.数据分析: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和评估,判断灾害的潜在风险和危害程度。
5.风险评估和预警:根据分析结果,评估灾害的风险等级,并提出相应的预警和预防措施。
6.制定应对方案:根据灾害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地质灾害应对方案,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演练和培训。
7.定期巡查和监测:建立地质灾害巡查和监测网络,定期对隐患点进行巡查,监测灾害的变化情况。
8.完善资料归档:将地质灾害排查巡查的相关数据、报告和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备查和备案。
1.高风险区排查:对已知的高风险区进行排查和监测,以及评估其威胁程度。
3.隐患点治理:对已经确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治理,采取相应的防灾措施,减少灾害发生的可能性。
4.早期预警:建立地质灾害早期预警系统,通过对灾害隐患点进行持续监测,及时发出预警信号,提醒人们做好应对准备。
(完整版)地质灾害巡查制度

贵州兴安煤业有限企业地质灾祸巡逻制度2010年7月糯东煤矿地质灾祸巡逻制度为了增强地质灾祸防治的督查力度,实时掌控地质灾祸状况,保障地质灾祸防治工作的展开,特拟订本制度。
一、对本矿区地质灾祸状况推行按期巡逻。
汛期每个月巡逻二次,非汛期每个月巡逻一次,碰到台风、暴雨等特别天气,实时落实人员到点巡逻,巡逻范围辖区内全部已发现的隐患点。
二、对地质灾祸险情巡逻要做好详尽、正确的记录,并做好地质灾祸险情巡逻台账。
严格履行“三查制度”:即展开好汛前排查、汛中巡逻和汛后复查工作。
增强已设警告牌管理,以提示过往行人注意安全。
三、增强地质灾祸预告预警工作,与上司相关部门保持亲密联系,针对降雨状况,特别是暴雨状况,踊跃做好突发性地质灾祸的预告预防工作。
四、对巡逻中发现新的地点灾祸隐患点,实时上报并归入监测范围,按相关要求明确监测、预防责任,确立监测预防责任人,拟订防灾、避灾方案。
五、巡逻中发现险情,立刻向相关领导报告。
同时采纳应急防治举措,组织人员撤退,尽最大努力防止和减径地质灾祸造成的损失。
六、明确矿长、矿党委书记为本矿区地质灾祸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确立科级监测员,增强督查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
汛期每个月检查巡逻记录二次,非汛期每个月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状况书面上报地测科,巡逻状况每周两报至楼下镇和县煤炭局。
七、辅助乡镇做好《地质灾祸防治应急方案》的调整和编制工作。
八、增强地质灾祸防治知识宣传力度,经过各样有效形式做好本矿区地质灾祸防治的宣传工作,建立群防群治系统。
九、凡因工作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富损失的,依据相关法律法例以严肃查处。
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制度

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制度地质灾害是指在地质过程中,由地球内部力学、地壳运动、自然界气、水、岩、土的相互作用以及人类活动等原因导致的地质现象,如地震、泥石流、滑坡、崩塌等。
这些地质灾害造成了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社会稳定性的威胁,因此需要采取相应措施来减轻损失和防范风险。
为了及时发现地质灾害的迹象,降低地质灾害对社会的影响,建立了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制度。
该制度旨在通过定期、有计划地巡查地质灾害点,及时发现潜在灾害隐患,采取措施进行防范和处置,从而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财产的安全。
首先,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制度应该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
巡查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地质学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识别和判定潜在灾害隐患的特征。
同时,应借助先进的技术手段,如遥感、地质雷达等设备,对潜在灾害点进行全面的勘查和监测,确保巡查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其次,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制度应与相关部门的工作相互配合。
地质灾害的发生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气候、水文、土壤等,需要协调各部门的力量共同应对。
通过建立联合巡查机制,不仅可以提高巡查效率,还能够整合各方资源,更好地应对不同类型的地质灾害。
此外,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制度还应注重预防为主的原则。
在巡查中发现潜在灾害隐患后,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范和处置,避免灾害的发生。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各类地质灾害的科普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和应急能力,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最后,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制度需要依法管理和监督。
相关地方政府应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巡查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明确巡查的目标、内容、要求以及相关责任和处置措施。
同时,加强对巡查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巡查工作的正常进行和取得实效。
总之,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制度对防范和减轻地质灾害的影响至关重要。
通过建立科学的巡查机制、加强各部门的配合、注重预防为主、依法管理和监督等措施,可以有效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和造成的损失,提高社会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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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兴安煤业有限公司地质灾害巡查制度
2010年7月
糯东煤矿地质灾害巡查制度
为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力度,及时掌控地质灾害情况,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本矿区地质灾害情况实行定期巡查。
汛期每月巡查二次,非汛期每月巡查一次,遇到台风、暴雨等特殊天气,及时落实人员到点巡查,巡查范围辖区内所有已发现的隐患点。
二、对地质灾害险情巡查要做好详细、准确的记录,并做好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台账。
严格执行“三查制度”:即开展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复查工作。
加强已设警示牌管理,以提醒过往行人注意安全。
三、加强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与上级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针对降雨情况,尤其是暴雨情况,积极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预报预防工作。
四、对巡查中发现新的地址灾害隐患点,及时上报并纳入监测范围,按有关要求明确监测、预防责任,确定监测预防责任人,制定防灾、避灾方案。
五、巡查中发现险情,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同时采取应急防治措施,组织人员撤离,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径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六、明确矿长、矿党委书记为本矿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确定科级监测员,加强监察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
汛期每月检查巡查记录二次,非汛期每月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书面上报
地测科,巡查情况每周两报至楼下镇和县煤炭局。
七、协助乡镇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的调整和编制工作。
八、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做好本矿区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工作,构建群防群治体系。
九、凡因工作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