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巡查制度

校园安全巡查制度
校园安全巡查制度

校园安全巡查制度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校园安全巡查制度

一、落实逐级安全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负责校园的昼夜值班,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物资出入,维护校园周围的秩序管理,协助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工作;

三、值班人员要有连续作战的精神,提高警惕,加强昼夜巡查;

四、在巡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巡查人员应填写安全检查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领导,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五、检查部门应将巡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整改本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

六、对巡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门卫登记验证制度

1、门卫人员要着装整洁,说话和气礼貌待人,外来人员进校必须进行登记。

2、本校教职工在工作时间进出校门,实行登记制度;在校学生途中出校门,必须持班主任或有关部门开据的出门证。

3、禁止小商贩或社会闲杂人在门卫工作区内逗留,机动车辆进出校门,应接受检查,载货出门须持有关部门出门证;携带物品出门须凭出门证。

4、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校园,营运车辆谢绝入内,非机动车辆出入校门必须推行,施工车辆凭学校核发的通行证进出。

5、严禁商贩进入校内叫卖、推销、收购;严禁在校内散发传单或张贴广告等。

6、严禁在大门前停放各种车辆和摆摊设点;严禁进入校园广场草坪。

7、携带物品出入校门应主动接受门卫检查、登记、验证,否则不予放行。

8、严禁无关人员在值班室及周围逗留、闲聊。

9、对违反门卫管理制度者,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按有关规定处罚。

门卫值班制度

为加强学校治安管理,预防各类案件和事故发生,确保学校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校门卫值班室的任务是负责校大门的昼夜值班,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和物资出入,维护校门周围的秩序管理,协助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工作。

凡出入本校的人员都要遵守门卫制度,主动出示证件,自觉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询问和检查,自行车经过大门时须下车推行。

校外人员来校联系公务或私访,须出示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后凭会客单进入校内,严禁小商小贩和闲散人员进入校内。

大件物品、高档商品外出,必须经学校总务处签证,并经门卫值班人员检查后方能放行。

非本校机动车辆必须接受检查,经同意方可进入校内,在校内不准鸣喇叭,不准开快车,不准练习驾驶,并按规定地点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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