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轨道提升运输安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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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提升运输专项技术措施

煤矿提升运输专项技术措施

煤矿提升运输专项技术措施1、矿井提升、运输系统运输巷道安全距离、硐窒、轨型,道岔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2、提升、运输设备各类安全保护装置或信号装置应齐全、可靠。

3、钢丝绳、主要连接装置及制动系统,每班检查。

主要设备、钢丝绳、连接装置定期检测检验。

4、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或者淘汰的提升运输设备。

5、禁止使用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矿井使用的提升运输设备。

6、提升、运输设备禁止超负荷、带病运转或超期服役,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并做好记录。

7、斜井、井巷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等安全设施、轨道线路必须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维护检修并做好记录。

8、架空乘人装置(猴车)、调度绞车、小绞车等的各项保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灯、铃、闸、信号、通讯电话是否齐全可靠,应每日检查。

9、采用轨道机车运输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生产矿井同一水平行驶7台及以上机车时,应当设置机车运输监控系统;同一水平行驶5台及以上机车时,应当设置机车运输集中信号控制系统。

新建大型矿井的井底车场和运输大巷,应当设置机车运输监控系统或者运输集中信号控制系统。

(2)列车或者单独机车均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3)列车通过的风门,必须设有当列车通过时能够发出在风门两侧都能接收到声光信号的装置。

(3)巷道内应当装设路标和警标。

(4)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机车,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者失爆时,机车不得使用。

(5)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

机车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或者噪声大等地段,以及前有车辆或者视线有障碍时,必须减速慢行,并发出警号。

(6)2辆机车或者2列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m的距离。

(7)同一区段线路上,不得同时行驶非机动车辆。

(8)必须有用矿灯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规定。

非危险情况下,任何人不得使用紧急停车信号。

(9)机车司机开车前必须对机车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启动前,必须关闭车门并发出开车信号;机车运行中,严禁司机将头或者身体探出车外;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取下控制手把(钥匙),扳紧停车制动。

矿井轨道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规范

矿井轨道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规范

龙矿集团轨道运输技术管理规范第一节总则第1条矿井必须设立轨道运输职能管理部门和单位,明确分管负责人,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健全轨道运输管理体系。

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的规定,建立健全矿井运输设备运行、检修、检测,运输安全设施检查、试验,轨道线路检查、维修,辅助运输安全事故汇报等管理规定;要健全完善运输设备管理台账和技术资料档案。

第2条完善提升运输设施。

矿井要完善提升运输系统的各类安全保护装置。

斜井提升连接装置要可靠,必须装设保险绳。

斜井井巷中防跑车与跑车防护装置等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善,提升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

第3条加强煤矿轨道运输设备检验检修工作1、严禁使用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

提升装置使用的钢丝绳及连接装置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对磨损、锈蚀断丝超限的钢丝绳和不合格的连接装置必须及时更换,不得违章使用。

检测检验工作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承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2、加强对运输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

运输设施检修要制定检修计划和措施,明确检修任务和范围,详细记录检修内容、规格质量及检修人员等内容,并指定专人或质量检查员负责检查验收。

在拆装、搬运井下大型机电设备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明确规定拆装工艺、运送方式、搬运路线和设备等内容,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挥,确保安全。

第4条、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

加强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培训档案,绞车司机、信号工、把钩工、电机车司机、单轨吊司机、齿轨车司机、无极绳连续牵引车司机、架空乘人装置司机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

严禁超载提升运输,严禁超员乘坐人车,严禁扒车、跳车和坐矿车。

第二节电机车运输第6条电机车运输1、采用机车运输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同一区段轨道上,不得行驶非机动车辆。

如果需要行驶时,必须经井下运输调度站同意。

井下轨道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轨道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本文为word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井下轨道运输安全技术措施一、工程概况:为加强矿井运输系统的安全管理,保证新田煤矿2015年运输系统安全、高效、正常作业,特编制本安全技术措施。

二、副斜井主提升绞车运行安全技术措施:1、绞车司机、把钩工等作业人员必须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各工种《操作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作业。

2、斜巷运输必须做到“三好、四有、二落实”。

“三好”:绞车设备完好、巷道支护质量好、轨道道岔质量好;“四有”:有可靠的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有地滚和轨道防滑装置、有信号及躲避硐室、有声光兼备报警装置;“二落实”:岗位责任制落实、检查维修制度落实。

3、机运二队配专人负责绞车钢丝绳检查,每天必须详细检查钢丝绳的完好情况,并规范填写绞车钢丝绳检查记录,钢丝绳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时,应立即停止绞车运行,进行处理或更换钢丝绳,否【本文为word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则严禁绞车运行。

4、副井口、副井底必须设置语音信号装置,绞车运行时,提示“正在行车、严禁行人。

”5、机运二队负责对副井内所有电器、信号、照明及轨道进行检查、维护。

6、除机运二队检查维护人员外,日常中禁止任何人员从副斜井筒上下井。

7、在副井内行走人员在接到警示或发现车辆运行时,应立即到躲避硐室内进行躲避。

8、提升前,绞车司机与把钩工必须仔细检查各种安全设施、架子车连接装置、钢丝绳、保险绳、必须完好、齐全、灵敏可靠,并查绞车钢丝绳有无打结、压伤、死弯、锈蚀和断丝等安全隐患,如不符合提升要求,严禁提升。

9、提升前,把钩工必须对斜巷轨道、道岔开合情况进行检查,只【本文为word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有在确认可以安全提升,方可进行提升作业。

以慢速往上提升,在进行提升作业时要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制度。

矿井轨道提升运输安全技术规范本

矿井轨道提升运输安全技术规范本

矿井轨道提升运输安全技术规范本一、引言矿井轨道提升运输是煤矿等矿山开采过程中重要的运输方式,保障了矿山运输的高效与安全。

为了进一步提升矿井轨道提升运输的安全性,制定本技术规范,以规范矿井轨道提升运输活动。

二、术语和定义2.1 轨道提升运输:指在矿井中采用轨道进行矿石、矿砂、煤炭等物料的提升和运输的方式。

2.2 轨道提升机:用于矿井轨道提升运输的机械设备。

2.3 轨道提升运输系统:指由轨道提升机、轨道、运输车辆等组成的运输系统。

三、轨道提升机的设计与制造3.1 轨道提升机的额定载荷及规格应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有关部门的检验合格。

3.2 轨道提升机的制造和安装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各部件之间的安装应牢固可靠。

3.3 轨道提升机的传动装置应设置防护装置,确保运行时不发生异常。

四、轨道的设置与维护4.1 轨道的布置和维护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轨道的完好性。

4.2 轨道的固定方式应可靠,不得存在松动或者变形等情况。

4.3 轨道与地面的连接应坚固,确保轨道不会因为地质变化而移位或者下沉。

五、运输车辆的设计与使用5.1 运输车辆应具备足够的承载能力,且载荷应低于其额定载荷的80%。

5.2 运输车辆的制动系统应设计合理,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停止。

5.3 运输车辆的转向系统应灵活可靠,确保在曲线道路上能够稳定行驶。

六、轨道提升运输的管理与操作6.1 轨道提升运输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合法的操作证书。

6.2 轨道提升运输设备的管理应建立完善的制度,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和维护。

6.3 轨道提升运输设备的使用过程中,应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七、事故的应急处理与记录7.1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7.2 事故的处理过程应全程记录,包括事故原因、处理措施和事故后续处理情况。

7.3 事故处理结束后,应进行事故的分析,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提升运输的安全措施

提升运输的安全措施

为了确保矿井运输系统安全、完善,防止运输事故的发生,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措施,并要求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

一、人力推车1、1次只准推1辆矿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

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5‰时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m。

2、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

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阻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

3、严禁放飞车,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4、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矿车。

确需停放时,必须用可靠阻车器将车辆稳住。

二、斜巷提升1、提升前,绞车工必须对绞车的各运行部位、刹车、信号进行检查,确认无故障方可开机。

2、斜巷提升所用钢丝绳与所用绞车相匹配。

3、绞车工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方能上岗。

4、钢丝绳必须整齐盘紧在滚筒上,严禁在钢丝绳凌乱或松驰时使用绞车。

5、斜巷提升要严格执行“提升不行人,行人不提升”制度。

绞车提升时,所有人员要及时撤退到躲避洞。

6、绞车提升的声光信号要确保灵敏、可靠、清晰。

运输铃声信号为:一声停,两声拉,三声放。

红色灯光信号表示绞车正在提升运行,表示危险,严禁行人。

7、在斜巷中要安装防跑车装置。

8、在平巷转斜巷的变坡点前2米必须安装正常使用阻车器和档车栏。

9、工作人员经常检查绞车的制动装置。

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10、挂钩工挂好车后必须认真检查挂链情况,确认无误后方能提放车。

11、安全员、绞车司机经常检查钢丝绳完好情况,当钢丝绳超过规定的磨损程度或断丝率时,必须采取措施,更换或砍出。

12、绞车提升时,最多提4个煤车或3个矸石车,或4个料车,调度绞车只能拉一个车。

13、矿车或材料车装载材料后,最大高度不得大于1.3米。

14、车场信号挂钩工负责提升或下放车辆的摘挂钩,检查车辆连接装置、钢丝绳头20米范围内的钢丝绳变化情况,发送信号及担任车场警戒工作。

矿井提升运输系统管理规定

矿井提升运输系统管理规定

矿井提升运输系统管理制度1、为了进一步加强提升运输管理工作,健全矿山安全管理制度,防止重特大设备和运输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促进矿山有序、稳步、和谐发展,现根据2006年9月1日实施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运输巷道1所有巷道净断面的设计必须符合相关规定,经审核批准后方能施工,未达到设计要求的一律不予验收.2巷道高度、巷道净断面必须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安全设施及设备安装、检修、施工的需要:其中:①主要运输巷指运输大巷、运输石门和主要绞车道的净高,自轨面起不得低于2m.②采区包括盘区内的上山、下山和平巷的净高不得低于2m;③采掘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净高不得低于1.6m;3巷道宽度.运输巷两侧包括管、线、电缆与运输设备矿车、平板车、放矿机、风机等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要符合下列要求:①新建矿井、生产矿井新掘运输巷的一侧,从巷道碴面起1.6m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0.8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8m,巷道另一侧的宽度不得小于0.3m.②生产矿井已有巷道人行道的宽度不符合上述①项的要求时,必须在巷道的一侧设置躲避硐,2个躲避硐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40m.躲避硐宽度不得小于1.2m,深度不得小于0.7m,高度不得低于1.8m,躲避硐内严禁堆积物料.4在双轨运输巷中,下列列车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对开时不得小于0.2m,采区装载点不得小于0.7m,矿车摘挂钩地点不得小于1m.车辆最突出部分与巷道两侧距离,必须符合第2条第1项的要求.3、运输轨道1轨型规定:主要运输巷指运输大巷、运输石门和主要绞车道一般应采用15kg/m以上的钢轨,其中运道人员的斜井及使用电机车运输的巷道,必须采用18kg/m以上的钢轨,主要运输巷轨道不得有杂拌道.2铺设质量规定:矿井轨道必须按标准即非煤矿山窄轨铁道维修质量标准铺设.主要运输线路的铺设质量应达到优良品等级并符合下列要求:①轨道接头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线路轨型相符.②直线段2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差,以及曲线段外轨按设计加高后与内轨顶面的高低偏差,都不得大于5mm.③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轨距上偏差为+5mm,下偏差为-2mm.④在曲线段内应设置轨距接杆.⑤轨枕的规格及数量应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得超过50mm,道碴的粒度及铺设原符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⑥道岔轨型不低于线路轨型,不得采用非标准道岔.3矿井轨道在使用期间应加强维护,定期检修,对道床经常清理,做到“三无一畅通”无杂物、无浮石、无积水、水沟畅通.运输巷道中有路标、路牌、电缆、管子一条线.枕木露出道碴面的高度不得小于80mm,发现腐朽、变形及损坏的枕木必须及时更换.4、平巷运输1人车推车时,一次只准推一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m;坡度大于10‰时,严禁人力推车.2人力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力或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侧、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3人力推车时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车辆,确需停车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将车辆稳住,严禁推车人蹬车、搭车和放飞车.4井上、下各种车辆矿石车、废石车、材料平板车等的两端必须装置碰头,每端突出的长度不得小于100mm.5、斜井运输1斜井运输使用绞车提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轨道的铺设质量要符合本制度“运输轨道”第2条的要求,并行采取歉收道防滑措施.②斜井地滚必须齐全、灵活,间距10m装备一个,斜井上口和变坡点处必须装备导向轮,并保持转动灵活,无严重磨损.兼作行人的斜井,应设行人台阶和扶手.③倾斜井巷的上端要有足够的过巷距离,并留有1.5m倍的备用系数.④单车或串车提升斜井的上下井口及各水平车均应设信号硐室和躲避硐室;2单车或串车提升时,应在井口公布提矿、提废石的限定车数,不得超载超转.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和钢丝绳之间的连接都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3斜井提升运送物料时,开车前把钩工必须检查牵引车数、各车的连接和装载情况.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主、超宽或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时,严禁发出开车信号.4斜井运输必须设置合格的、齐全的“一坡多挡”的防跑车装置,并做到正确使用.①在上部平车场入口安设能够控制车辆进入摘挂钩地点的阻车器.②在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接的车辆滑入斜井的阻车器即的“地档”.③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1列车长度的地点,设置能够防止未连接的车辆继续往下跑车的挡车栏即“防跑档”.④在须斜井巷内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即“自动防跑档”.⑤在斜井中的各车场安设能够防止带绳车辆误入非运行车场或区段的阻车器.⑥在下井口平坡上方,必须加装挡车装置即“下井口防跑档”,下部车场必须躲避硐室.⑦开凿或延深斜井、下山掘进时,必须在斜井、下山的上口设置防止跑车装置,并在掘进工作面的上方设置坚固的跑车防护装置即“下山迎头遮挡”,其跑车防护装置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必须在施工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⑧上述挡车装置必须经常并闭,放车时方准打开.5斜井提升时,严禁行人、蹬钩头或扒矿车上下井.行车斜井兼作人行道时,必须严格做到“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并必须设置“行车不行人”的红灯信号及醒目的警示牌.6斜井每隔40m应设一个躲避硐,并在硐口设红灯.设有躲避硐的一侧必须有畅通的人行道,并有人行台阶和扶手,上下人员必须走人行道,行车时红灯亮,行人立即进入躲避硐,红灯熄灭后,方可行走.躲避硐宽度不得小于1.2m,深度不得小于0.7m,高度不得小于1.8m.躲避硐内严禁堆积物料,要保持干净.5每一提升装置包括立井、斜井的信号装置必须符合下列要求:①必须设置从井底信号工发给井口信号工和从井口信号发给绞车司机的信号装置.井底车场的信号必须经由井口信号工转发,不得超越井口信号工直接向绞车司机发信号发送紧急停车信号除外.②井口信号装置必须与绞车的控制回路相闭锁,只有在井口信号工发出信号后,绞车才能启动.③除常用的信号装置外,还必须有备用信号装置.④井底车场与井口之间,井口与绞车司机台之间,除有上述信号装置外,还必须装设直通电话.⑤一套提升装置服务几个水平使用时,从各水平发出的信号必须有区别,禁止“信号一条龙”方式.⑥井口信号工转发信号前必须密切注意各中段的监控图像,确认无异常后,才能向绞车房转发开车信号.⑦各中段信号工必须在矿车、罐笼、安全门、阻车器等各项到位后才能向井口发开车信号,并且送罐笼平衡锤的运行.6在井筒内运送爆炸材料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材料.②在装有爆炸材料的罐笼或吊桶内,除爆破工或护送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③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口、井下信号工、井口、井下推车工,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④罐笼升降速度不得超过2m/s,司机在启动和停绞车时,应保证罐笼不震动.7在井筒内作业、检修或其他原因,需要使用罐笼或简易罐笼或平台升降人员和物料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检修人员站在罐笼或平台顶上工作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在罐笼或平台顶上,必须装设保险带和栏杆;②必须佩戴全身保险带;③提升容器的速度一般为-0.3ms,最大不得超过0.5m/s;④检修时必须另配一套安全可靠的信号或对讲机;⑤检修时罐笼严禁带人或带物料上下井.8、设备选型、安装、运行、检修与试验1提升运输设备含绞车、钢丝绳、提升容器和保险装置等要经过选型,其设计与计算必须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要求方可采用.涉及矿用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经过安全检验并取得非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质量合格证、防爆合格证,方可使用.2新安装的矿井主要提升装置,必须有设计图纸和施工措施,同时应有施工资质的单位安装.安装完工后必须经当地安全监察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3投入运行后的提升装置含乘人设施,必须由市安全监察管理部门每年组织进行1次全面的检查年检,3年进行1次测试,认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4矿井主要斜井采用绞车提升的必须安装使用提升绞车,严禁调度绞车作为矿井主提升及提升人员绞车使用.5矿用提升绞车必须符合下列要求:①提升绞车必须安装常用闸工作闸和保险闸安全闸.②常用闸必须采用可调节的机械制装置;③保险闸必须采用配重式或弹簧式的制动装置,除可以由司机操纵外,还必须能自动发生制动作用.7提升绞车的常用闸和保险闸动作必须灵敏、可靠,司机不离开座位即能操纵.闸间隙符合安全规程及完好标准规定,制动力矩符合规程第432条规定,保险闸的空动时间,符合规程第431条规定.严禁司机擅自调整制动闸.8矿山提升设备机电控制系统应具有以下基本安全保护装置:①工作制动和安全制动.安全制动除司机操纵外,还应能自动抱闸.②限速保护装置提升速度在3m/s以下的除外.③过卷保护装置.应安装在井架和深度指示器上;当过卷时,提升设备能自动停止运转,同时实现安全制动,并应设置不能再向过卷方向接通电动机电源的联锁装置.④过速保护装置.当提升速度超过规定速度的15%时,提升机能自动停止运转,实现安全制动卷筒直径小于1.2m并专用于提升物料的除外.⑤过负荷及欠电压保护装置.⑥提升机操纵手柄与安全制动之间的联锁保护.⑦闸瓦磨损保护装置.当闸瓦磨损超过允许值时,应能自动报警或自动断电.⑧提升机控制系统与信号系统之间的闭锁保护.⑨提升机和提升绞车应设松绳保护装置,当钢丝绳松驰时能自动报警或自动断电.⑩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卷筒直径小于 1.2m并专用于提升物料的除外.当深度指标器失效时,能自动断电并实施安全制动.错误!满仓保护装置.箕斗提升的井口料仓仓满时能自动报警和自动断电.错误!减速功能保护装置.当提升容器或平衡锤达设计减速位置时,应能报警并开始减速.9斜井中使用的提升绞车的保险闸发生作用时,全部机械的减速带必须符合规程第433条的要求,严禁斜井的提升绞车使用常用闸进行紧急制动.10提升绞车必须装设数字式或机械式深度指示器,指示器要求动作灵活,指示准确,有开始减速时能自动示警的减速警铃,有防止过卷和过放的开关,有指示器失败保护.11矿井主要提升绞车必须配有正、副司机,在交接班升降人员的时间内,必须正司机操作,副监护.每班升降人员前,应先开1次空车,检查绞车动作情况连续运转时,不受此限.12提升绞车的加、减速度和最大速度,必须符合规程规定:①立井中用罐笼含带乘人间的箕斗升降人员加速度和减速度,都不得超过0.75m/s2,其最大速度不得超过用公式V=所求得的数值式中:V——最大提升速度m/s,H——提升高度m,且最大应不超过12m/s.②立井长降物料时,提升容器的最大速度不得超过用公式V=所求得的数值.13提升绞车滚筒上缠绕的钢丝绳层数,严禁超过下列规定:①立井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1层;专为升降物料的,2层.②斜井中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2层;升降物料的,3层.③建井期间升降人员和物料的,2层.④现有生产矿井在用的绞车,如果满足下列规定,可按①和②所规定的层数增加1层;——在滚筒上装设过渡绳楔;——滚筒强度满足要求;——滚筒边缘高度符合⑤规定.⑤滚筒上缠绕2层或2层以上的钢丝绳,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滚筒边缘高出最外1层钢丝绳的高度,至少为钢丝绳直径的倍.——滚筒上必须设有带绳槽的衬垫即滚筒垫木.——钢丝绳由下层转到5层的临界段相当于绳圈1/4长的部分必须经常检查,并应在每季度将钢丝绳移动1/4绳圈的位置.14提升绞车的滚筒、天轮、导向轮滚与钢丝绳等提升装置,应符合规程6.3.5.1、、、、、、条的要求.15提升绞车的钢丝绳和连接装置,应符合规程6.3.4.1、、、、、、、、、、、条的要求.16所有升降人员的井口,均应悬挂乘罐制度和下列布告牌:——每班上下井时间表;——信号标志;——每层罐笼允许乘罐的人数;——其他有关升降人员的注意事项.17提升钢丝绳必须每班检查一次,其他提升装置每天检查一次,整个提升系统必须每月由设备科组织车间人员、安全人员、维修工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18卷扬工必须每天做好提升系统的日常运行记录和检查记录,保持机房和设备的清洁卫生.19提升系统主要装置的安全性能必须要满足规程的要求,如达到如下更换和检修周期,强制更换:①主要提升系统的钢丝绳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年;②悬挂装置及销轴每2年进行一次无损探伤;③卷筒衬垫不得超过10年,天轮衬垫不得超过2年;④滚筒罐耳不得超过1年,滑板或滑动罐耳不得超过2年;⑤首绳悬挂的平衡油缸、连通管道、截止闸不得超过2年.⑥卷扬主轴轴承、天轮轴承、天轮轴瓦每半年换润滑脂一次.。

矿井提升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篇)

矿井提升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篇)

矿井提升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操作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必须持有相应的矿用提升机操作证,并及时完成年度培训;2. 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重大病史;3. 必须熟悉矿井提升机的结构、工作原理及相关安全操作规程;4. 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操作流程,不得违规操作。

二、提升机的日常检查和维护:1. 操作员在当班之前,必须对提升机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机器正常运转;2. 检查提升机的传动装置、制动系统、安全装置等是否完好无损;3. 检查提升机的运行轨迹、导向装置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及时报修;4. 检查提升机的保护装置是否齐全,如破损或缺失应及时更换;5. 检查提升机的电气系统是否正常,如存在电源问题应及时解决;6. 检查提升机的安全标识是否清晰可见,如模糊应进行清理;7. 提升机的维护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及时更换损坏的零部件。

三、提升机的操作安全规程:1. 在进行提升机操作之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是否安全,如有障碍物应清除;2. 操作员应合理安排提升机的起吊物体,确保重心平衡,避免不稳定情况;3. 操作员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专注,不得分心或进行与操作无关的活动;4. 在提升机运行中,应定期检查提升速度是否适中,以及运行是否平稳;5. 提升机运行中如发生异常情况,操作员应及时停机检修,并报告相关部门;6. 涉及到人员作业时,操作员必须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合理安排操作流程;7. 提升机在维修保养期间应进行停机,严禁人员在运行中进行维护工作;8. 超载情况严禁出现,如有需要,应提前计算好负载,确保在安全范围内操作;9. 提升机操作完毕后,操作员应及时关闭电源,并进行全面的设备检查。

四、提升机的事故处理及应急预案:1. 在提升机发生事故时,操作员应立即停止操作,并进行事故评估与处理;2.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理;3. 在提升机系统中,如出现火灾、泄漏等紧急情况,应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4. 在提升机故障修复期间,应设立警戒区域并进行相关安全警示标识;5. 提升机的维修保养工作应按照标准程序进行,确保安全可靠。

矿井提升运输的安全检查

矿井提升运输的安全检查

矿井提升运输的安全检查矿井提升运输是矿山生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之一,为了确保工人的安全,必须加强矿井提升运输的安全检查。

以下是矿井提升运输的安全检查要点。

一、电气设备安全检查1. 检查提升机和车的电动机和电气设备的供电线路,确保电缆无毛病、电气设备完好,开关灵活可靠。

2. 检查电缆是否应拉直,将电缆应悬吊的地方固定好,并将电缆与导轮或滑轮接触良好。

3. 检查电气设备的接头是否牢靠,接地是否良好。

4. 保持运转设备安全操作状态,确保提升机和车各组件之间的连接牢固可靠,电线电缆套在电线槽内,不触及地面。

二、机械设备安全检查1.检查提升机和车的结构和零部件是否坚固牢固,闸门装置是否完好,运行时无卡顿和轻微震动现象,磨合良好。

2.检查机械运行的胶垫和轴承是否缺失,润滑油是否足量,是否磨损等。

3.检查滑轮是否有裂痕和脱落等情况,轴承处的油嘴是否调整得恰当。

三、提升运输安全检查1.运输设备轨道、轮轴、耐拉索等设备应完整、清洁、无障碍物。

2.运输设备上升时,停顿在上升安全位置,并检查各项电气、机械设备是否正常,一切稳定。

3.检查工作票,确保检修完成,并使用随机标记。

四、作业人员安全检查1.叉车操作人员要进行操作人员的资格审查,有关工作票、记录单、管制卡和告示牌的了解和操作。

2.叉车或拆卸人员必须进行限期安全检修,确保安全装置、限位装置和容许偏差等工作得到认真完成,每天前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3.检查作业人员是否熟悉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是否接受过必要的安全培训,是否懂得消除安全隐患和及时报告工作。

在矿井提升运输工作中,属于危险、复杂、高层等工作岗位的作业人员更应当对安全检查持有高度的责任感,对作业规定、行业安全条例加强学习和培训,以提高自身对工作的认识和对工作的安全风险评估能力。

通过不断的安全检查与维护措施,及时处理缺陷和及时安装标识,提高提升运输的安全保障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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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轨道提升运输安全技术规为切实加强轨道提升运输基础工作,提高运输装备和管理水平,保障矿井运输安全、优质、高效。

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全矿井轨道运输系统、猴车系统、单轨吊运输系统、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

第一章总则第 1 条认真贯彻执行“采、? 掘、运并举,综合治理,系统配套”的方针。

因地制宜,推广应用轨道运输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逐步改善落后的运输方式和装备,向运输机械化、控制自动化、管理科学化、本质安全化方向发展。

第 2 条建立和完善运输管理体系, 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网络。

1.各矿由生产副矿长全面分管运输工作,设一名副总工程师主抓运输工作2.各矿根据实际情况配足专业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矿井提升运输工作3.各单位安全监察处要明确一名副处长分管运输安全工作,每班不少于两名运输安监员负责主要运输线路运输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

进一步明确各地点安监员的运输安全管理责任:一是抓好运输各项制度和规定在现场的落实,并突出抓好人的行为;二是抓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4.运输专业管理人员重点负责现场的工程质量和全面技术管理工作;掘进专业负责人负责掘进运输工程质量和现场管理工作,是掘进运输安全的第一责任者;其它专业领导负责本专业运输工作的现场管理;安监员是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实现运输管理的齐抓共管。

5.建立运输管理网络图,明确各单位运输管理人员,其岗位责任制中应对运输方面有明确的要求。

6.分管矿长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运输专业会议,运输副总工程师每周召开一次运输专业会议,总结部署运输工作。

第 3 条运输工区要配备技术人员,负责抓好本工区的运输技术管理工作。

各掘进工区必须明确一名区队管理人员分管提升运输工作。

第 4 条各矿要每月对主巷,每旬对采区运输质量标准化和人车斜巷进行一次检查验收,每月一次综合评定,考核结果必须与区队经济挂钩。

第 5 条完善管理制度文件1.完善运输二十八项管理办法:安全活动办法、事故分析规定、交接班规定、质量标准化定期检查考核办法、职工学习培训考核办法、封闭巷道管理办法、行车不行人管理办法、乘人管理办法、设备检查检修管理办法、设备设施(出厂、入库、安装)验收和报废管理办法、停送电管理规定、信集闭管理办法、小绞车(包括梭车、回柱机)使用管理办法、卡轨车使用管理办法、单轨吊使用管理办法、小电瓶车使用管理办法、小上下山管理办法、牵引网路检查维修管理办法、轨道线路检查维修管理办法、人车定期检查和试验管理办法、安全设施检查和试验管理办法、机车(包括电机车、柴油轨道机车)年审管理办法、电机车检查维修试验管理办法、连接装置检查试验管理办法、零星工程施工管理办法、特殊物料运送管理规定、综采设备支架运输和封装管理办法、设备准用证管理办法。

2.开展机电事故向零进军活动⑴制定完善设备点检制文件,包括《设备点检制实施办法》、《设备点检周期及责任表》、《设备检修日历表》《设备日检查表》、《设备点检方法及标准》、《设备点检记录表》、《设备检测及大修申请单》等管理表格及文件,并汇编成册。

⑵严格按照设备点检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对各类设施进行管理和维修,全面落实设备管理责任,实现设备的预防性检修和生命管理,保证设备的健康使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不断提高设备完好率,大幅度降低事故率,努力实现机电事故为零的目标。

3.开展岗位安全确认工作程序(手指口述法),提高员工正规操作意识和技术素质,使职工群众的安全行为由自发到自觉,由制度变成习惯,扭转职工群众习惯性违章行为。

4.按地点(斜井、大巷、立井、上、下山、地面运输系统等)制定提升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其内容包括运输系统现状、提升运输方式、装备要求和质量标准、运输能力核算、劳动组织和安全规定,实现各运输地点的管理规定规程化第 6 条各单位都要建立运输管理资料室,对设备、设施实行图牌板管理,健全各种基础技术资料和各种规章制度,建立运输技术资料的电子档案,逐步实现运输生产管理网络化。

1.完善矿井运输系统图:运输系统图必须用计算机出图,内容包括:巷道参数、设备和设施参数、轨型参数2.建立电机车行车记录及图表3.对机车效率、矿车周转率、全员效率和吨公里成本进行统计计算。

第7 条整顿运输秩序。

各乘人地点要明确专人维护乘人秩序,乘车(罐)要实行人员“清点制”。

严禁扒车、蹬车、跳车,违者一律开除矿籍,还要追究其直接领导者的责任。

各车场推行“运输岗位安全警示制度”,将运输岗位划分为“安全区”和“危险区”,并悬挂警示牌板。

第8 条技术培训1.矿、运输专业和运输区要制定员工外部和内部培训计划2.矿井运输各岗位工包括信号工、? 把钩工、链环工、填罐工、押车工、运输调度员、各类司机(架线机车、柴油轨道机车、电瓶车、单轨吊、无轨胶轮车、猴车、内齿轮绞车、翻车机、爬车机、推车机、清车机等)都必须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第9 条采区设计、作业规程、零星施工任务书1.采区设计必须经运输部门会签2.掘进工作面采用轨道运输时,?其掘进作业规程必须包括以下内容,并经运输部门会签⑴挡车设施安装位置和形式;⑵内齿轮绞车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车房规格、提升车数、钢丝绳选择验算;⑶车场断面图,信号室位置及规格要求;⑷人行台阶⑸电瓶车牵引车数;⑹导向轮固定与检查维修规定;⑺行车不行人制度⑻轨道中心线⑼巷道曲线半径;⑽轨道线路质量要求;(11)运输有关安全规定;(12)运输主要危险源等。

3.在运输线路中进行作业施工和运输时,应编制运输作业规程,其内容应包括基本状况、施工时间和地点、施工方法与步骤、施工作业内容和质量要求、施工作业负责人和劳动组织、主要危险源、安全措施、验收要求等内容。

4.在运输巷道中从事零星施工时,必须编制零星施工任务书第10 条运输设备和设施管理规定1•设备和设施的选型由运输管理部门和机电部门负责,选用的设备、设施必须是国家或本公司定点厂生产的, 煤安标志等证照齐全,性能先进的合格品。

2•新购置和经大修后的设备和设施,投入使用前由运输和机电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3•设备和设施安装前,安装单位要提岀安装申请和计划,编制施工规程并经运输、机电等管理部门审查会签后,方可进行安装施工。

安装必须严格按设计和作业规程、设备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4•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现场验收并试运转,合格后方准移交生产使用5•设备和设施的维护执行谁使用谁维修的原则,明确维修单位。

机车、人车、翻车机等推行包机制,牵引网路和轨道线路的维修推行分段负责制。

不能实行包机制和分段负责制的要明确责任,责任到人。

必须严格执行运输设备检查检修制,确保运输设备完好运行。

对运输设备的检修采用计划检修和日常维修相结合的原则日常维修由当班维修工负责,每日对所管辖的运输设备全部巡回检查一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对危及安全的问题,有权停止该设备的使用。

计划性检修必须严格按检修周期进行,机车和人车每半年进行一次中修,每年进行一次大修,检修后要填写好检修记录。

6.机车、矿车、人车等运输设备设施的完好及轨道线路、牵引网路的检查验收由运输管理部门负责,猴车、单轨吊、卡轨车、无轨胶轮车、电瓶车、内齿轮绞车及回柱绞车(轨道提升中)的安全检查及验收,由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完好检查由机电部门负责,做到每旬检查一遍,月底进行综合评定,依据评定结果对使用维修单位进行考核,做到奖罚严明,责任落实到人。

7.对使用回柱绞车提升运输的轨道巷,其回柱绞车由机电、运输部门共同按照内齿轮绞车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8.对机车、矿车、人行车、卡轨车、猴车、单轨吊、内齿轮绞车、回柱绞车、电瓶车、无轨胶轮车等运输设备进行编号管理,建帐和牌板,做到帐、物、板三对口,并健全各种记录。

9.关于矿车制修⑴各矿在复用旧矿车车盘或报废矿车时,必须进行鉴定,其复用标准是:车盘不得有开焊和裂纹,铆钉无松动,车盘锈蚀和磨损不超过10%,且无其它质量问题,但最多只能复用一次。

⑵对旧车盘的复用、矿车报废和大修矿车的岀厂,建立检查验收制度,鉴定验收由矿运输(或机电、经济)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并履行签字制度。

10.架线电机车、柴油轨道机车、单轨吊、连接装置、挡车设施的试验、斜巷人行车静止松绳和脱勾试验由运输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

第11 条对架线电机车、柴油轨道机车、电瓶车、内齿轮绞车、猴车、单轨吊、人行车、无轨胶轮车等运输设备实行“准用证”制度。

1.挂牌管理:由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对验收合格,达到完好的运输设备贴完好牌,挂设备严禁投入运准用证”,无“准用证”的行。

2.使用管理:机电运输管理部门、安监处及工区管理人员、维修负责人等负责对设备运行状况的检查、监督,一旦发现设备不完好及存在与设备有关的其它隐患,必须摘掉设备“准用证”,停止设备运行,并报机电运输管理部门备案。

未复牌前,任何人都不得动用该设备。

3.复牌办法:执行谁摘牌,谁复牌(或跟班安监员复牌)的原则,被摘牌的设备,由使用维修单位负责维修,排除隐患后,通知摘牌人(或跟班安监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复牌恢复设备运行。

机电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对复牌设备的复查,实现设备隐患处理的闭合管理。

4.准用证”规格及悬挂方式:采用规格为150 X 90mm勺铝合金板制作,绿底白字,标注内容有:维修单位、名称、型号、编号和“准用证”字样,上方印有新矿集团企业徽标。

使用时竖向悬挂在设备上醒目的位置。

第12 条隐患排查和治理:实行矿、专业、区队、班组、个人(岗位)五级隐患排查制度;专业、区队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五级隐患排查有原始记录;隐患整改后,要检查验收,达到闭合管理,并实行整改消号制度;每月向集团公司上报重大隐患排查情况。

第13 条每年十一月份由运输副总组织一次对全矿运输系统勺普查,凡对影响运输安全勺项目必须列入安全技措计划或下年工作规划,矿要保证资金勺投入,并确保项目勺完成。

对制约矿井生产和发展勺运输环节、运输系统及基础设施,要逐步进行技术改造和系统优化第二章立井提升第14 条提升人员1. 乘罐规定人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勺规定并在井口公布。

2.由填罐工负责关闭和打开罐门(帘),人员进出罐笼须经填罐工许可。

严禁乘罐人私自打开罐帘(门)3.罐笼提升人员时,原则上禁止异钩同时提升物料及其它车辆;确因条件困难难以实施的,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机电矿长批准,保证乘人安全。

4.提料结束,开始提人时,必须等上位罐出车完成后,经上下信号工联系确认无误,方可准许人员进入下位罐。

5.乘罐人员严禁随身携带小型工具、物品(工具包和机电工工具袋除外)第15 条加强对罐内阻车器的检查维护,确保完好和正常使用第16 条双车罐笼提升单车时,必须将车可靠掩住,防止窜动第17 条井口使用小绞车吊装下放超长物料时,小绞车滑头上配保险绳,对吊装的物料附挂保险绳第18 条罐笼提升的车辆中所装矸石、煤炭等散料不准高出矿车上沿,否则不准进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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