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知识及管理ppt课件
合集下载
麻醉课件ppt

麻醉深度监测
监测病人的麻醉深度,维持适 当的麻,防止高热或 低体温。
03
麻醉操作技术
麻醉前的评估和准备
病史收集
详细了解患者的病史,包括现 病史、既往史、过敏史等。
体格检查
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包括心 、肺、肝、肾等重要脏器的功 能检查。
实验室检查
进行必要的实验室检查,包括 血常规、尿常规、凝血功能等 。
02
麻醉药物
麻醉药物的种类和特点
01
02
03
非挥发性麻醉药
包括丙泊酚、依托咪酯、 氯胺酮等,具有镇静、催 眠、镇痛的作用。
挥发性麻醉药
包括乙醚、氟烷、异氟烷 等,具有镇痛、镇静、催 眠的作用,并可松弛骨骼 肌。
局部麻醉药
包括利多卡因、罗哌卡因 、布比卡因等,用于局部 麻醉,可阻滞神经传导。
麻醉药物的给药方法和途径
麻醉前的准备和注意事项
麻醉前的准备
在接受麻醉治疗前,患者需要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包括心电图、血常规、肝肾功能等,以评估患者 的身体状况和麻醉风险。医生还需要告知患者相关的麻醉风险和注意事项,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麻醉前的注意事项
在接受麻醉治疗前,患者需要遵循医生的建议,如停止吸烟、限制饮食、排空膀胱等。此外,患者需 要告知医生所有的药物过敏史、手术史和其他重要病史。在麻醉过程中,需要有专业的麻醉医生在场 ,并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和急救药品。
术后活动指导
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手术情况,指导患者进行 适当的活动,以促进术后恢复。
04
特殊病人的麻醉管理
孕妇和胎儿的麻醉管理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控制血压,预防子痫发作。
早产和足月分娩
在分娩过程中,选择适当的麻醉方法以减轻疼痛 并确保母婴安全。
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管理要点PPT课件

处方标准由卫生部统一制定 处方格式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 处方由各医疗机构要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格式
印制。 《办法》第五条
处方标准:
一、处方内容
前记 正文 后记
二、处方颜色
白色、淡黄色、淡绿色、淡红色
麻 精一
_______ 医院处方笺
费 别:自费 公费 姓 名: 科 别:
医保 性 别: 男 女
住院(门诊)号: 月日
2005年11月1日
关于戒毒治疗中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关规定的通知
SFDA、公安 部卫生部
2006年5月31日
是否有成立组织的文件 有无开会、检查等工作记录 有无有关的文件如:工作任务、工作制度
成立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医疗管理、药学、 护理、保卫等部门组成,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日常管理工作。
药房调配窗口、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 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 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 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做到帐、 物、批号相符。
关于医疗机构购买、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生部、 SFDA
*关于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培训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
2005年11月3日
*关于公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的通知
SFDA、公安 部、卫生部
2005年11月1日
关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管理规定的通知
SFDA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PPT课件

2024/10/16
17
内容
相关概念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常见品种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处方管理办法》 不合理处方示例
2024/10/16
18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 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2005年11月14日发布并实施
2024/10/16
3. 医疗机构应当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 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 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4. 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 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 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 安瓿或者废贴数量
2024/10/16
32
第五章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 神药品的安全管理
7. 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 类精神药品时,医疗机构应当要 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 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疗机构, 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销毁处理。
2024/10/16
34
第五章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安全管理
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 品丢失或被盗、被抢的
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 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27
第四章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调配和使用
8. 医疗机构应当为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的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
麻醉药品注射剂型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或者由医
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
医疗机构应当为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精神药品的 患者建立随诊或者复诊制度,并将随诊或者复诊情况记 入病历。
19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管理规定》
共5章33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第三章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 第四章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调配和使用 第五章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
毒麻药品管理和使用ppt课件

精神依赖
是指药物对中枢神经系统作用所产生的一种特殊的 精神效应,表现为对药物的强烈渴求和强迫性觅药 行为。
药物双重特性
药品:合理使用,临床治疗 毒品:非正常需要,强迫性寻求
例: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出现了个别犯罪分 子利用氯胺酮制剂获取毒品的问题。
K粉(氯胺酮)
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1年下发了 《关于氯胺酮管理问题的通知》(国药 监安(2001)235号),文件规定:
• 氯胺酮原料药按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
• 氯胺酮制剂按处方药管理,在医疗机 构凭处方使用,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
镇痛药作用机理
阿片类受体占据比例与镇痛、麻醉作用关系极为密切
μ受体位于脊髓以上水平,广泛分布中枢神经系统
μ1受体---主要作用是镇痛、镇静和心率减慢(芬太尼) μ2受体---主要作用呼吸抑制、欣快感和生理依赖性(吗啡)
肌肉注射:(1)镇痛的剂量和用法同皮下注射。(2) 分娩镇痛25~50 mg/次,每4~6小时可根据需要重复 给药;极量为50~75 mg/次。(3)麻醉前给药为术前 30~60分钟1~2 mg/kg
降、体温下降 →呼吸麻痹死亡 (应立即注射0.4 mg纳络酮,直至呼吸改善) 戒断症状→突然停药,内源性阿片肽来不及补充→ 出现一系列生理扰乱
(对于晚期癌症病人重度疼痛,按世界卫生组织三阶梯止痛原则, 口服给药、按时、按需、剂量个体化,一般不会造成成瘾)
临床应用
主要用于镇痛,特别是对急性疼痛
麻醉、精神药品使用原则
癌症疼痛治疗五项基本原则:
(根据WHO癌痛三阶梯治疗指南) (一)首选无创途径给药 (二)按阶梯给药 (三)按时用药 (四)个体化给药 (五)注意具体细节
尽量选择口服给药途径,尽可能避免创伤 性给药途径
是指药物对中枢神经系统作用所产生的一种特殊的 精神效应,表现为对药物的强烈渴求和强迫性觅药 行为。
药物双重特性
药品:合理使用,临床治疗 毒品:非正常需要,强迫性寻求
例: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出现了个别犯罪分 子利用氯胺酮制剂获取毒品的问题。
K粉(氯胺酮)
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1年下发了 《关于氯胺酮管理问题的通知》(国药 监安(2001)235号),文件规定:
• 氯胺酮原料药按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
• 氯胺酮制剂按处方药管理,在医疗机 构凭处方使用,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
镇痛药作用机理
阿片类受体占据比例与镇痛、麻醉作用关系极为密切
μ受体位于脊髓以上水平,广泛分布中枢神经系统
μ1受体---主要作用是镇痛、镇静和心率减慢(芬太尼) μ2受体---主要作用呼吸抑制、欣快感和生理依赖性(吗啡)
肌肉注射:(1)镇痛的剂量和用法同皮下注射。(2) 分娩镇痛25~50 mg/次,每4~6小时可根据需要重复 给药;极量为50~75 mg/次。(3)麻醉前给药为术前 30~60分钟1~2 mg/kg
降、体温下降 →呼吸麻痹死亡 (应立即注射0.4 mg纳络酮,直至呼吸改善) 戒断症状→突然停药,内源性阿片肽来不及补充→ 出现一系列生理扰乱
(对于晚期癌症病人重度疼痛,按世界卫生组织三阶梯止痛原则, 口服给药、按时、按需、剂量个体化,一般不会造成成瘾)
临床应用
主要用于镇痛,特别是对急性疼痛
麻醉、精神药品使用原则
癌症疼痛治疗五项基本原则:
(根据WHO癌痛三阶梯治疗指南) (一)首选无创途径给药 (二)按阶梯给药 (三)按时用药 (四)个体化给药 (五)注意具体细节
尽量选择口服给药途径,尽可能避免创伤 性给药途径
麻醉药品管理课件

02 实践操作
进行模拟演练,让医务人员在实际操作中掌握麻 醉药品的使用技巧和方法。
03 考核评估
对医务人员进行考核,确保他们掌握了麻醉药品 的正确使用和管理方法。
麻醉药品培训的效果与评价
效果
通过培训,医务人员对麻醉药品的认识和使用水平得到提高,能够更好地保障患者的安全。
评价
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对医务人员的考核成绩、实际操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教学方 法和内容。
麻醉药品通常具有镇静、镇痛、催眠和欣快等作用,能够消除或减轻人体的疼痛和 不适感。
麻醉药品的成瘾性与其药理作用密切相关,长期使用会导致身体对药物的依赖,一 旦停药,会出现戒断症状,如焦虑、失眠、疼痛等。
麻醉药品的分类与用途
麻醉药品主要分为阿片类、 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 麻醉药类等。
阿片类麻醉药品主要用于 镇痛,如吗啡、芬太尼等。
监管机构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市级药品监 督管理部门。
职责
制定麻醉药品监管政策、法规和标准;组织开展麻醉药品的 审批、备案、注册和监督检查;对麻醉药品的生产、经营、 使用等环节进行监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管理。
麻醉药品的检查内容与方法
检查内容
麻醉药品的来源、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麻醉药品 的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是否得到保障;麻醉药品的储存、运输和销毁是否符合 规定。
实践操作流程与注意事项
01 3. 注意观察患者用药后反应,及时处理不良反应
02 4. 定期进行药品清点,确保药品数量准确无误
实践操作经验与总结
经验分享 1. 对于高风险麻醉药品,建议采用电子处方系统,减少人为错误
2. 加强医护人员培训,提高对麻醉药品的认识和管理能力
进行模拟演练,让医务人员在实际操作中掌握麻 醉药品的使用技巧和方法。
03 考核评估
对医务人员进行考核,确保他们掌握了麻醉药品 的正确使用和管理方法。
麻醉药品培训的效果与评价
效果
通过培训,医务人员对麻醉药品的认识和使用水平得到提高,能够更好地保障患者的安全。
评价
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对医务人员的考核成绩、实际操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教学方 法和内容。
麻醉药品通常具有镇静、镇痛、催眠和欣快等作用,能够消除或减轻人体的疼痛和 不适感。
麻醉药品的成瘾性与其药理作用密切相关,长期使用会导致身体对药物的依赖,一 旦停药,会出现戒断症状,如焦虑、失眠、疼痛等。
麻醉药品的分类与用途
麻醉药品主要分为阿片类、 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 麻醉药类等。
阿片类麻醉药品主要用于 镇痛,如吗啡、芬太尼等。
监管机构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市级药品监 督管理部门。
职责
制定麻醉药品监管政策、法规和标准;组织开展麻醉药品的 审批、备案、注册和监督检查;对麻醉药品的生产、经营、 使用等环节进行监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管理。
麻醉药品的检查内容与方法
检查内容
麻醉药品的来源、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麻醉药品 的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是否得到保障;麻醉药品的储存、运输和销毁是否符合 规定。
实践操作流程与注意事项
01 3. 注意观察患者用药后反应,及时处理不良反应
02 4. 定期进行药品清点,确保药品数量准确无误
实践操作经验与总结
经验分享 1. 对于高风险麻醉药品,建议采用电子处方系统,减少人为错误
2. 加强医护人员培训,提高对麻醉药品的认识和管理能力
麻醉药品规范化管理ppt课件

品种繁多,剂型多样;
多种给药途径。
13
阿片类药物的分类
天然阿片
吗啡
可待因
蒂巴因
半合成阿片
羟考酮
氢可酮
氢吗啡
羟吗啡
丁丙诺啡
人工合成阿片
哌替啶
美沙酮
芬太尼
喷他佐辛
14
镇痛治疗的新理念
平衡镇痛与多模式镇痛的倡导
疼痛生理学研究的飞速进展
单一的药物和方法不可能达到充分镇痛并使不
良反应减少
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
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内
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
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
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
做到帐、物、批号相符(14项)
过期失效药品由卫生行政部门监销,做好
销毁登记
35
调配和使用要求门诊、急诊、住院可设周转库(柜),存
麻醉药品规范化管理
1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
全国人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 (修订,主
法》
席令第45号
公布)
自2001年12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
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令
第360号发
布)
自2002年9月15日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条例》
国务院(令
第442号发
布)
自2005年11月1日
入库登记------专册
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应当双人清点登
记,报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加盖公章后
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33
麻醉药品管理与使用PPT课件

二○○五年八月三日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 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其他有关 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三十七条 医疗机构取得印鉴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专职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 (二)有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 (三)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和管理
制度。
《印鉴卡》工作流程
省卫生厅
通报
备案 批准
抄送
40天
市卫生局
首次申请 现场检查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执业医师应当使用专用处方开具麻醉药品和精 神药品,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 门的规定。 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处方的调配人、 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签署姓名,并予以登记;对不符合 本条例规定的,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拒绝发药。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专用处方的格式由国务院卫生主 管部门规定。
申请
医疗机构
省内定点批发企业 市药监局 市公安局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 印鉴卡》
六、《印鉴卡》有效期为三年。《印鉴卡》 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医疗机构应当向市级 卫生行政部门重新提出申请。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 定,对本单位执业医师进行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 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 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执业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 神药品的处方资格后,方可在本医疗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 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种处方。 医疗机构应当将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资格的执业医师名单及其变更情况,定期报送所在地设区 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并抄送同级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 医务人员应当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临床应 用指导原则,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 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其他有关 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三十七条 医疗机构取得印鉴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专职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 (二)有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 (三)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和管理
制度。
《印鉴卡》工作流程
省卫生厅
通报
备案 批准
抄送
40天
市卫生局
首次申请 现场检查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执业医师应当使用专用处方开具麻醉药品和精 神药品,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 门的规定。 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处方的调配人、 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签署姓名,并予以登记;对不符合 本条例规定的,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拒绝发药。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专用处方的格式由国务院卫生主 管部门规定。
申请
医疗机构
省内定点批发企业 市药监局 市公安局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 印鉴卡》
六、《印鉴卡》有效期为三年。《印鉴卡》 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医疗机构应当向市级 卫生行政部门重新提出申请。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 定,对本单位执业医师进行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 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 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执业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 神药品的处方资格后,方可在本医疗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 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种处方。 医疗机构应当将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资格的执业医师名单及其变更情况,定期报送所在地设区 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并抄送同级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 医务人员应当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临床应 用指导原则,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教学课件ppt

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护士使用要求
01
护士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熟练掌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适应症、禁忌症、药理作用、不良反
应等专业知识,并具备临床急救和处理能力。
02
严格遵守使用规定
护士应当根据医师的处方和患者的病情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
准,掌握好使用指征和剂量,确保患者安全和有效。
03
02
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 管理规定
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采购规定
1 2
采购计划
医院根据临床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并按照计划 进行采购。
审核与审批
采购计划需经过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 员会的审核与审批。
3
采购途径
通过合法、合规的途径进行采购,如通过医院 药房或医药公司等。
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储存规定
。
处理方式
报废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 通过合法途径进行处理,如焚 烧、深埋等,确保不会对环境
和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03
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 使用要求
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医师使用要求
医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熟练掌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适应症、禁忌症、药理作用、不良反应等专业知识,并具 备临床急救和处理能力。
严格审查处方和用药医嘱
药师在发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前,应当严格审查处方和用药医嘱是否符合规定,确保用 药合理、安全、有效。
做好药品管理和养护工作
药师应当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库存管理和养护工作,确保药品质量稳定和安全有效 。同时,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和异常情况,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 查和处理。
医院B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改进案例分享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发布单位:卫生部
发布时间:2005-11-14
14
规 定 选 摘
二、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
三、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 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 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留存患者身份证 明复印件,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附 后)。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 四、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或者由医疗机构派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使 用。
2
鸦片、吗啡、海洛因:它们都来自罂粟这种
植物。罂粟花落后结成罂粟果,用小刀在罂 粟果上割一小口,乳白色的果汁就会流出来, 这就是生鸦片。鸦片经过提炼生成吗啡,吗 啡再经化学药物提炼即生成海洛因,化学名 称盐酸二乙酞吗啡。海洛因是白色粉未状物 质,俗称“白粉”
3
罂粟花、果
4
可卡因:是从古柯树的叶子中提炼出来的一种白色
19
二、患者及其亲属或者监护人的义务:
(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规 定 选 摘
十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得 超过7日用量;对于某些特殊情况, 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 明理由。 十二、为癌痛、慢性中、重度非癌痛 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 品注射剂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其 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
18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
条 例 选 摘
第四十条 执业医师应当使用专用处方开具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 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 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处 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签署姓 名,并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 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拒绝发药。
13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8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442号 颁布日期:20050803 实施日期Leabharlann 20051101 颁布单位:国务院
9
条 例 选 摘
第四条 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以及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除本条例 另有规定的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进行 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的种植以及麻醉药品 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 用、储存、运输等活动。
11
条 例 选 摘
第三十九条 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 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根据临床应用指导 原则,对确需使用麻醉药品或者第一类精神 药品的患者,应当满足其合理用药需求。在 医疗机构就诊的癌症疼痛患者和其他危重患 者得不到麻醉药品或者第一类精神药品时, 患者或者其亲属可以向执业医师提出申请。 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 执业医师认为要求合理的,应当及时为患者 提供所需麻醉药品或者第一类精神药品。 12
10
条 例 选 摘
第三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 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本单位执业医师进 行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 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麻醉药品 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执业医师取 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 后,方可在本医疗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 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 种处方。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于2005年11月1日实施。 为了提高疼痛及相关疾病患者的生存质量,方便患者领用麻 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醉和精神药品),防止 药品流失,在首次建立门诊病历前,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患者所拥有的权利: (一)有在医师、药师指导下获得药品的权利; (二)有从医师、药师、护师处获得麻醉和精神药品正确、 安全、有效使用和保存常识的权利; (三)有委托亲属或者监护人代领麻醉药品的权利; (四)权利受侵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的权利。 受理投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电话:
15
规 定 选 摘
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格式由三部分组 成:
(一)前记:医疗机构名称、处方编号、患者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门诊病历 号、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名编号、 科别、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
(二)正文:病情及诊断;以Rp或者R标示, 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麻醉药品知识及管理
1
什么是麻醉药、精神药
麻醉药品是管理上的概念,随时代发展,定义不断 衍化,内容不断更新 国际禁毒公约将具有依赖特性的药物分为麻醉药品 和精神药品两大类进行国际管制。 麻醉品除鸦片类物质如鸦片、吗啡、海洛因等,以 及人工合成的药品如度冷丁等之外,还有可卡因及 大麻;精神药物包括各种镇静催眠药、中枢兴奋剂 (如安非他明)和致幻剂。现将常见的毒品介绍如 下
晶状的生物碱。它是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剂,有麻痹 感觉神经末梢和运动神经末梢的作用,从而导致各 种感觉迟钝。 大麻:为一年生的灌木 。含有数种生物碱,其中主 要有大麻酚。大麻二酚和四氢大麻酚。四氢大麻酚 是服用大麻后产生致幻作用的主要成分。
5
冰毒和“快克”:冰毒是由天然麻黄素中提
炼出来的透明状结晶物质,其状似冰,所以 叫冰毒。“快克”是从英文单词crack音译而 来,是一种合成的中枢神经兴奋剂,化学名 称甲基苯丙胺,“摇头丸”即属此类毒品。 冰毒和“快克”在国际上已成为新一代毒品。
(三)后记:医师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 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
16
规 定 选 摘
八、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 刷用纸为淡红色,处方右上角分别标注 “麻”、“精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 的印刷用纸为白色,处方右上角标注“精 二”。
九、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由医疗机构 按照规定的样式统一印制。 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 方为一次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3 日用量;控缓释制剂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 17
6
按照国际公约宗旨, 推动麻醉药品的合法生产和使用
麻醉药品具有良好的镇痛药效,在临床被广 泛用于解除或缓解疼痛,具有重要的医疗价 值 药物本身存在一些特殊毒性,即药物依赖性, 如使用或管理不当,则会带来严重的滥用问 题,构成社会公害 麻醉药品具有双重特性,使用得当为药品, 使用不当为毒品
7
相 关 法 律
发布时间:2005-11-14
14
规 定 选 摘
二、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
三、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 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 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留存患者身份证 明复印件,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附 后)。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 四、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或者由医疗机构派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使 用。
2
鸦片、吗啡、海洛因:它们都来自罂粟这种
植物。罂粟花落后结成罂粟果,用小刀在罂 粟果上割一小口,乳白色的果汁就会流出来, 这就是生鸦片。鸦片经过提炼生成吗啡,吗 啡再经化学药物提炼即生成海洛因,化学名 称盐酸二乙酞吗啡。海洛因是白色粉未状物 质,俗称“白粉”
3
罂粟花、果
4
可卡因:是从古柯树的叶子中提炼出来的一种白色
19
二、患者及其亲属或者监护人的义务:
(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规 定 选 摘
十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得 超过7日用量;对于某些特殊情况, 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 明理由。 十二、为癌痛、慢性中、重度非癌痛 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 品注射剂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其 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
18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
条 例 选 摘
第四十条 执业医师应当使用专用处方开具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 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 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处 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签署姓 名,并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 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拒绝发药。
13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8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442号 颁布日期:20050803 实施日期Leabharlann 20051101 颁布单位:国务院
9
条 例 选 摘
第四条 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以及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除本条例 另有规定的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进行 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的种植以及麻醉药品 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 用、储存、运输等活动。
11
条 例 选 摘
第三十九条 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 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根据临床应用指导 原则,对确需使用麻醉药品或者第一类精神 药品的患者,应当满足其合理用药需求。在 医疗机构就诊的癌症疼痛患者和其他危重患 者得不到麻醉药品或者第一类精神药品时, 患者或者其亲属可以向执业医师提出申请。 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 执业医师认为要求合理的,应当及时为患者 提供所需麻醉药品或者第一类精神药品。 12
10
条 例 选 摘
第三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 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本单位执业医师进 行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 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麻醉药品 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执业医师取 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 后,方可在本医疗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 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 种处方。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于2005年11月1日实施。 为了提高疼痛及相关疾病患者的生存质量,方便患者领用麻 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醉和精神药品),防止 药品流失,在首次建立门诊病历前,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患者所拥有的权利: (一)有在医师、药师指导下获得药品的权利; (二)有从医师、药师、护师处获得麻醉和精神药品正确、 安全、有效使用和保存常识的权利; (三)有委托亲属或者监护人代领麻醉药品的权利; (四)权利受侵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的权利。 受理投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电话:
15
规 定 选 摘
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格式由三部分组 成:
(一)前记:医疗机构名称、处方编号、患者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门诊病历 号、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名编号、 科别、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
(二)正文:病情及诊断;以Rp或者R标示, 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麻醉药品知识及管理
1
什么是麻醉药、精神药
麻醉药品是管理上的概念,随时代发展,定义不断 衍化,内容不断更新 国际禁毒公约将具有依赖特性的药物分为麻醉药品 和精神药品两大类进行国际管制。 麻醉品除鸦片类物质如鸦片、吗啡、海洛因等,以 及人工合成的药品如度冷丁等之外,还有可卡因及 大麻;精神药物包括各种镇静催眠药、中枢兴奋剂 (如安非他明)和致幻剂。现将常见的毒品介绍如 下
晶状的生物碱。它是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剂,有麻痹 感觉神经末梢和运动神经末梢的作用,从而导致各 种感觉迟钝。 大麻:为一年生的灌木 。含有数种生物碱,其中主 要有大麻酚。大麻二酚和四氢大麻酚。四氢大麻酚 是服用大麻后产生致幻作用的主要成分。
5
冰毒和“快克”:冰毒是由天然麻黄素中提
炼出来的透明状结晶物质,其状似冰,所以 叫冰毒。“快克”是从英文单词crack音译而 来,是一种合成的中枢神经兴奋剂,化学名 称甲基苯丙胺,“摇头丸”即属此类毒品。 冰毒和“快克”在国际上已成为新一代毒品。
(三)后记:医师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 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
16
规 定 选 摘
八、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 刷用纸为淡红色,处方右上角分别标注 “麻”、“精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 的印刷用纸为白色,处方右上角标注“精 二”。
九、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由医疗机构 按照规定的样式统一印制。 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 方为一次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3 日用量;控缓释制剂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 17
6
按照国际公约宗旨, 推动麻醉药品的合法生产和使用
麻醉药品具有良好的镇痛药效,在临床被广 泛用于解除或缓解疼痛,具有重要的医疗价 值 药物本身存在一些特殊毒性,即药物依赖性, 如使用或管理不当,则会带来严重的滥用问 题,构成社会公害 麻醉药品具有双重特性,使用得当为药品, 使用不当为毒品
7
相 关 法 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