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考勤管理制度
店面管理考勤制度怎么写

店面管理考勤制度怎么写一、目的和原则本考勤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员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安排,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店面的正常运作和服务质量。
制度建立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适用于所有店面员工。
二、考勤规定1. 工作时间:员工应遵守店面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一般情况下为每天8小时,周不超过40小时。
具体上下班时间由各店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签到与签退:员工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到和签退,未能及时签到或忘记签退的员工应及时向店长说明情况并补录。
3. 迟到早退:员工迟到或早退需提前申请,未经批准者将按公司规定处理。
连续迟到或早退超过三次者,将给予书面警告或其他相应处分。
4. 请假规定:员工因病假、事假等原因需请假时,应至少提前一天向直接上级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 加班管理:加班必须得到店长的批准,加班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
员工应填写加班申请表,并由店长审批。
6. 休息日与节假日:员工享有法定的休息日和节假日。
如需在休息日或节假日工作,应提前与员工协商并安排相应的补休或加班费用。
三、违规处理1. 无故缺勤:未经批准缺勤的员工将被视为旷工,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扣除工资、书面警告或解除劳动合同等措施。
2. 伪造考勤记录:任何试图篡改或伪造考勤记录的行为将受到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可能面临解雇。
四、特殊情况处理1. 紧急事件:在不可抗力或紧急情况下,员工无法按时到岗或需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应尽快通知店长,并在事后提供合理证明。
2. 疾病证明:因病请假超过三天的员工需提供医疗证明。
长期病假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和国家法律办理相关手续。
五、附则1. 制度修订:本考勤制度根据实际运营需要和法律法规变化不定期修订更新。
2. 解释权:对本考勤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
门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门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一、考勤管理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考勤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门店员工的考勤行为,提高员工的工作纪律和效率,确保门店的正常运营。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门店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临时员工。
二、考勤方式和时间要求1. 考勤方式:员工应通过公司指定的考勤系统刷卡进行考勤签到和签退,确保考勤记录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2. 考勤时间:员工应按照上班时间规定准时到岗,上班时间为早上9:00至下午6:00,中午12:00至下午1:00为午休时间。
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工作时间安排,不得私自调整或迟到早退。
三、请假和外勤管理1. 请假流程: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直接上级进行请假申请,并在请假申请单上注明请假日期、请假理由以及联系方式。
请假时间不得超过5天,超过5天需提前申请特批。
2. 外勤管理:如员工需要外勤工作,应提前向直接上级进行申请,说明外勤地点、时间以及工作任务,并按照公司规定提交外勤报告。
四、考勤记录管理和考勤奖惩制度1. 考勤记录管理:公司将定期对员工的考勤记录进行审核和统计,并建立员工考勤档案。
员工可随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查询个人的考勤记录。
2. 考勤奖惩制度:对于考勤良好、勤勉工作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对于迟到早退、旷工、违反考勤制度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的惩罚和处理。
五、违反考勤制度的处理1. 迟到早退:员工连续3次迟到或早退,公司将扣除其当日工资,并在员工考勤记录中做出记录。
2. 旷工:员工出现无故旷工行为,公司将按照公司规定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扣除相应工资、记过、警告甚至解雇等。
3. 伪造考勤记录:如员工被查实伪造考勤记录,公司将给予严厉处理,包括记过、警告甚至解雇等。
六、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门店员工;2. 具体的考勤管理细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完善和补充,并报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3. 员工对本制度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可以向上级主管或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并及时反馈。
门店考勤规章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店员工考勤管理,确保门店正常运营秩序,提高员工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门店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考勤周期与工作时间第四条考勤周期为每月1日至月底,按自然月计算。
第五条门店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具体工作时间如下: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为休息日。
第三章考勤制度第六条员工须按时打卡上下班,打卡时间为上班前10分钟和下班后10分钟。
第七条员工因故不能按时打卡,需提前向主管请假,并说明原因。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未打卡者,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第八条员工请假需填写《请假申请表》,经主管批准后,报门店经理备案。
第九条员工加班需填写《加班申请表》,经主管批准后,报门店经理备案。
加班工资按国家规定及公司制度执行。
第十条员工因公外出,需填写《外出申请表》,经主管批准后,报门店经理备案。
第四章考勤记录与审核第十一条门店考勤记录员负责每日考勤记录,并于每月5日前将考勤记录报送门店经理审核。
第十二条门店经理负责审核考勤记录,对考勤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于每月10日前将考勤结果报送人力资源部。
第五章考勤奖惩第十三条对考勤表现良好的员工,门店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对违反考勤制度的员工,门店将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1. 迟到:迟到30分钟以内,扣除当月绩效奖金的10%;迟到30分钟以上,扣除当月绩效奖金的20%。
2. 早退:早退3分钟以内,扣除当月绩效奖金的10%;早退30分钟以上,扣除当月绩效奖金的20%。
3. 旷工:旷工半天,扣除当月绩效奖金的30%;旷工一天,扣除当月绩效奖金的50%。
4. 事假:事假一天,扣除当月绩效奖金的10%。
5. 病假:病假一天,扣除当月绩效奖金的5%。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门店经理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店面考勤制度

店面考勤制度一、目的和原则本考勤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员工的工作时间,确保店面运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我们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员工实行统一的考勤标准。
二、工作时间1. 店面的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6:00,中午休息时间为12:00至1:30。
2.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的工作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 员工需提前10分钟到岗,进行日常准备工作。
三、打卡规则1. 员工必须按时打卡,严禁代打卡或漏打卡。
2. 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打卡,员工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在第一时间补打考勤。
3. 连续三次未打卡且未提前报告者,将视为旷工处理。
四、迟到早退1. 迟到15分钟以内,首次口头警告,累计三次以上者每次扣除当日工资的10%。
2. 迟到超过15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扣除当日工资的50%。
3. 早退需提前申请,未经批准早退者按旷工处理。
五、请假制度1. 员工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请假时,应提前一天向直接上级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
2. 事假不得超过3天,病假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需报请店长审批。
3.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视为旷工处理。
六、加班规定1. 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可能需要加班。
加班需提前通知并获得员工同意。
2. 加班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加班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支付。
3. 加班结束后,员工应填写加班记录,由店长审核确认。
七、休假制度1. 员工享有法定的带薪年假,具体天数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 年假需提前一个月申请,由店长根据工作安排审批。
3. 员工在享受年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紧急情况下的联系。
八、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考勤制度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罚工资或其他纪律处分。
2. 严重违反考勤制度,影响店面正常运营的,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九、其他事项1. 本考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店长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门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门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门店员工考勤管理,规范员工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门店正常运营,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通过明确考勤规定,确保员工出勤的公平、公正,促进门店和谐劳动关系,实现门店与员工的共同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门店全体在岗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及试用期内员工。
三、工作时间1. 门店员工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门店营业时间规定执行。
2. 员工每日工作时长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3. 门店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员工工作时间,但需保证员工享有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
4. 员工加班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加班费。
5. 门店应合理安排员工休息时间,确保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员工每日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到,签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指纹识别、刷脸识别、IC卡等。
(2)签到记录作为员工出勤的依据,员工需确保签到信息的真实、准确。
(3)门店应定期检查签到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签到次数和时间(1)员工每日需签到两次,分别为上班签到和下班签到。
(2)上班签到时间为门店规定的上班时间前15分钟,下班签到时间为门店规定的下班时间后15分钟。
(3)员工应在规定签到时间内完成签到,迟到或早退需按照迟到、旷工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员工,需提前向上级主管报告,并在外出返回后及时补签。
(2)员工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外出公函、客户拜访记录等,以证实外出原因。
(3)未按时签到且未提前报告的员工,视同迟到或早退处理。
4、忘记签到处理(1)员工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需在当日内向直属主管报告,并说明原因。
(2)员工需在报告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申请,经主管审批同意后,可进行补签。
(3)每月补签次数不得超过两次,超过次数的按旷工处理。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门店负责人负责本门店考勤管理的全面工作,对考勤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门店考勤规章管理制度

门店考勤规章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门店考勤管理,规范员工工作时间,确保门店运营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考勤规章管理制度。
旨在明确员工考勤纪律,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促进门店业务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门店全体在岗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临时工。
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对所辖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三、工作时间1. 正常工作时间:每日工作时间参照门店营业时间,由门店负责人根据业务需求合理调整。
2. 休息时间:每周至少安排一天休息,具体休息日由门店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通知。
3. 加班规定:如因业务需要,员工需加班的,应提前向门店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加班时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加班费。
4. 调休规定: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作时间的,门店负责人可安排员工进行调休,确保员工享有合法休息时间。
5. 季节性工作时间调整:根据业务淡旺季,门店负责人可对工作时间进行适当调整,并提前通知全体员工。
四、考勤制度1. 每日签到制度(1)员工每日需按时签到,签到方式由门店统一规定,可采用考勤机、纸质签到表或电子签到系统。
(2)签到时,员工需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禁止代签、伪造签到记录。
(3)员工应分别在上班前、下班后进行签到,确保签到记录完整。
2. 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班签到和下班签到。
(2)上班签到时间为门店规定的正式上班时间前15分钟,下班签到时间为门店规定的正式下班时间后15分钟。
(3)迟到、早退的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到,并按实际出勤情况备注说明。
3. 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员工,需提前向门店负责人申请,并在外出归来后及时补签。
(2)补签需注明外出事由、时间及地点,由门店负责人核实确认。
4. 忘记签到处理(1)员工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的,应在当天内向门店负责人说明情况,并申请补签。
(2)门店负责人根据员工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对确有证据证明出勤的,可予以补签。
门店考勤规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门店员工考勤管理,确保门店的正常运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门店全体员工。
第三条门店考勤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考勤时间第四条门店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具体如下:1. 上班时间:根据国家规定及门店实际情况确定。
2. 休息时间: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门店实行弹性工作制,员工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情况,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调整上下班时间。
第三章考勤方式第六条门店采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考勤管理,员工需佩戴考勤卡或使用指纹、人脸识别等生物识别方式进行考勤。
第七条员工应按时参加考勤,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八条因特殊原因需请假或调休的,员工应提前向主管申请,并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第四章考勤记录与统计第九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考勤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定期统计员工考勤情况。
第十条考勤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如有异议,员工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门每月对员工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并公布考勤结果。
第五章考勤纪律与处罚第十二条违反考勤规定的,将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 迟到、早退:每次扣除一定数额的工资。
2. 旷工:按照旷工天数扣除工资,并视情况给予警告或辞退。
3. 无故缺勤:按照旷工处理。
4. 考勤作弊:一经查实,立即辞退。
第十三条门店主管应加强对员工考勤的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或修订。
店面考勤制度管理

店面考勤制度管理是企业日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企业的运营效率和员工的权益。
为了规范店面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店面实际情况,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范围本考勤制度适用于店面全体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和临时工。
二、考勤时间1. 店面作息时间:根据店面业务需要制定,并向全体员工公布。
2. 员工上下班须按时打卡,不得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店长请假。
3. 店面对迟到、早退、请假等考勤记录进行统计,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奖惩。
三、考勤方式1. 店面采用电子打卡机或其他考勤设备进行考勤管理。
2. 员工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打卡,严禁代打卡、漏打卡等行为。
3. 店长应定期检查考勤记录,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
四、考勤假期1. 店面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年假、病假、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等假期。
2. 员工请假需提前向店长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 员工请假期间,按照店面相关规定享受工资待遇。
五、考勤奖惩1. 店面设立考勤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考勤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罚。
2. 员工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超过规定次数的,按照店面规定扣除相应工资。
3. 员工未经批准缺勤、旷工的,按照店面规定扣除相应工资,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罚。
4. 员工年度累计请假天数超过规定范围的,视为不符合岗位胜任能力,店长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六、考勤数据管理1. 店长应妥善保管考勤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店长定期将考勤数据报送给人力资源部门,作为员工薪酬、晋升、考核等方面的依据。
3. 店长应尊重员工个人隐私,不得泄露考勤数据。
七、考勤制度修订1. 本考勤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店面实际情况制定,如有变更,店长有权进行修订。
2. 店长应将修订后的考勤制度及时向全体员工公布,并做好解释工作。
3. 员工对本考勤制度有疑问的,可向店长提出,店长应及时给予解答。
通过以上考勤制度管理,店面可以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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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能够更好的提高对店面员工的管理工作,增强员工对工作时间的意识,制定如下规定:
1、工作时间的规定:
1.1工作时间每天不超过 8 小时,每月至少 4 天休息。
2、考勤的时间单位
2.1本制度所称“一年”为当年的 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2.2“一个月”为当月的 1 日至当月最末日;
2.3 除迟到、早退以“次”计算外,其余均以“小时”计算。
2.4 以月为单位计算,即每月的第一天至最后一天,每月工资在下一个月的20号发放。
3、工资计算
以时薪12元/小时计算工资。
4、请假手续
4.1员工请假应履行审批手续,需于事前填写《请假条》,并由有审批权限部门的负责人批准
后,方可请假。
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在事前请假者,员工本人应口头、电话形式申请,并在事中或事
后 24 小时内补办请假条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员工请假超过 3 天以上的,由执行经理审批,否
则,视为旷工;
5、迟到、早退
5.1当月第一次迟到在五分钟以内者,如平时工作表现良好,且无其他违纪,可忽略不记。
5.2超过店面规定上班时间为迟到。
迟到处罚表(按月执行,不做月度累计):
6、事假
6.1事假定义及规定:因私事或其他个人原因请的假。
6.2事假为无薪假,并扣罚50元/天。
6.3事假的最小计算单位为半天(4小时),请假时间在半天以上不满一天(8小时)者,按请假一天处理。
6.4事假每月不超过5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否则公司可视情况调整其工作岗位。
试用期事假过多,公司可
延长试用期。
6.5事假必须提前一天向领导申请请假。
比如:2019年1月2日需要请事假,1月1日提交请假申请。
若有突发事件发生无法提前请假,可先与领导说明情况,12小时以内履行请假流程,否则视为旷工半天。
7、病假
7.1以下情形为病假:
(1)上班时间去医院就诊的;
(2)因病无法正常工作,经医院诊断须在家病休的;
(3)因病经医院诊断需要住院治疗的;职员休病假,须履行公司请假手续,并提供合法
医疗机构的诊断书、病休或住院证明(医疗机构盖章),不履行请假手续或无医院证明的,视为
旷工。
7.2职员病假属无薪假期,不作任何扣罚。
8、年假
8.1凡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工作人员可安排年假5天,工作每满一年年假天数增加 1
天,年假最多8天,其中可包括休息日或节假日。
8.2有关年假事项由人事部审核,报领导批准方可休假。
9、婚假
9.1职员本人符合婚嫁条件(女21 周岁、男 23 周岁)给假 5天。
9.2婚假为带薪假,不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
9.3婚假一次休完
10、丧假
10.1职员的父母、公婆或岳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公司允许申请丧假。
10.2丧假为3天。
10.3丧假要求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补,超期按事假处理。
10.4丧假为带薪假。
11、旷工
11.1无故旷工半日者,当日无薪资,并扣罚日工资(8小时)的 1 倍;员工无故旷工一天者及以上,当日无薪资,并扣除日工资(8小时)的 3 倍和当月全部福利。
(按实际旷工天数计算)
11.2如出现一个月内累计旷工 2 次以上(含)情形,公司可以向该职员发出《违反劳动纪律而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予以辞退。
12、加班
12.1加班指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在办公地点持续本企业工作的行为。
12.2工作日加班给付日时薪工资的 1.2 倍;
12.3公休日加班给付日时薪工资的 2 倍;
12.4法定节假日加班给付日时薪工资的 3 倍。
13、法定节假日
元旦:1 月 1 日为法定假日
春节:农历除夕、大年初一、初二、为法定假日
劳动节:5 月1 日为法定假日
清明节:4 月5 日为法定假日
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为法定假日
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为法定假日
国庆节:10 月 1 日、2 日、3 日为法定假日。
14、职工休假逾期应续假,按事假累计计算;未行续假者,除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拒原因外,均视为旷工。
15、职员休假应履行审批手续,于事前填写《请假审批表》,经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16、公司人事部门有权根据企业整体工作安排,对职员休假时间进行调整。
17、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人事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