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投资项目公司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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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公司人员统一管理制度

投资公司人员统一管理制度

投资公司人员统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投资公司人员行为,提高公司内部管理效率,保障公司资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投资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董事、管理人员、职员等,具有强制性。

第三条投资公司人员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忠诚于公司,维护公司利益。

第四条投资公司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学习提升,不得从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活动。

第五条投资公司人员应遵守公司核心价值观和企业文化,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

第六条投资公司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谨慎处理公司机密信息,不得泄露公司内部信息或利用信息谋取个人利益。

第七条投资公司人员应当热爱工作,积极进取,主动承担责任,勇于创新,为公司的发展和壮大努力奋斗。

第八条投资公司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真诚互助,相互尊重,共同成长,共同进步。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九条投资公司董事应当履行监督职能,制定公司发展战略,保障公司长期发展,审计公司财务状况,保障公司资产安全。

第十条投资公司管理人员应当制定公司具体运营计划,组织实施业务活动,监督管理员工工作,推动公司业务发展。

第十一条投资公司职员应当按照公司规定履行日常工作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提升工作效率,保障公司运营正常进行。

第十二条投资公司各级人员之间应当相互配合,密切联系,分享信息资源,形成有机的组织协作体系。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十三条投资公司人员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进行工作安排,不得迟到早退,擅自请假。

第十四条投资公司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管理规定,如实填写工作报告,保留必要的工作证据。

第十五条投资公司人员应当服从上级领导,听取指导意见,及时反馈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六条投资公司人员应当保管好公司提供的工作设备和办公物品,不得私自挪用,维护公司资产安全。

第十七条投资公司人员应当拥护公司决策,服从公司调配,不得私自损害公司利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一、目的与原则本制度旨在明确公司对外投资的基本要求、决策程序、风险管理及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在对外投资过程中,公司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2. 服务于公司总体发展战略;3. 注重投资效益,合理控制风险;4. 保证信息透明,维护投资者利益。

二、组织管理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投资决策机构,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审批工作。

该机构应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确保投资决策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同时,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机制,对投资活动进行有效监督。

三、投资程序1. 项目筛选: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筛选符合公司发展方向的投资项目。

2. 可行性分析:对筛选出的项目进行全面的财务、市场、技术等方面的可行性分析。

3. 决策审批:将可行性分析报告提交给投资决策机构,由其审议并作出投资决策。

4. 实施执行:按照决策机构的批复意见,组织实施对外投资活动。

5. 监督管理:对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投资目标的实现。

四、风险管理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对投资项目可能面临的市场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等进行全面评估。

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如分散投资、风险准备金设置等,以降低潜在风险的影响。

五、信息披露公司应保证对外投资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完整披露,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投资金额、持股比例、投资进展及收益情况等。

确保所有利益相关方能够获取必要的信息,维护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六、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个人或部门,公司应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降级、解聘等纪律处分,以及必要时的法律追责。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市场变化,有权对本制度进行适时修订。

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出资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出资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出资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2.07•【字号】鄂国资法规[2021]8号•【施行日期】2021.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出资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鄂国资法规[2021]8号省出资企业,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国资委:为推动省出资企业全面加强合规管理,加快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法治国企建设,保障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省出资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市州国资委要结合实际指导所属出资企业做好合规管理工作。

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

省政府国资委2021年2月7日省出资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省国资委出资企业全面加强合规管理,有效防控合规风险,加快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着力打造法治国企,保障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参照《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企业,是指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以下简称“省出资企业”)。

本指引所称合规,是指省出资企业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企业章程、规章制度以及国际条约、规则等要求。

本指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省出资企业及其员工因不合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受到相关处罚、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本指引所称合规管理,是指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企业和员工经营管理行为为对象,开展包括制度制定、风险识别、合规审查、风险应对、责任追究、考核评价、合规培训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年第2号——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年第2号——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年第2号——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11.26•【文号】银监会公告[2014]第2号•【施行日期】2014.11.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银监会公告[2014]第2号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要求,中国银监会对成立以来截至2012年末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现将清理结果公告如下: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支持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政策性金融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等393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继续有效。

二、《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关停小火电机组涉及政策性银行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等139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2)自公告之日起废止。

(2014年9月28日印发的《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11月26日附件1: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支持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政策性金融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银监发〔2006〕95号)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政策性银行行政许可事项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6〕257号)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软贷款清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339号)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银监办通〔2004〕152号)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股份制商业银行报送监管信息的通知(银监办通〔2004〕50号)6.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资商业银行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的通知(银监发〔2006〕68号)7.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并表监管指引(试行)》的通知(银监发〔2008〕5号)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交通银行上市后机构性质问题的批复(银监复〔2005〕115号)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印发《关于中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政策的调整意见(试行)》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143号)1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大型银行异地离行式专营机构监管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340号)1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金融许可证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银监办通〔2006〕233号)1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06〕305号)1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股权质押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5〕60号)1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属地监管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程序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113号)15.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商业银行主要股东资格审核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115号)16.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金融从业经历认定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5〕245号)17.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中消防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09〕68号)18.中国银监会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银监发〔2012〕27号)1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12〕292号)20.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9〕106号)21.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9〕82号)22.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压力测试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7〕91号)2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土地储备贷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通〔2004〕75号)2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4〕57号)2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大学城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发〔2004〕53号)26.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小企业贷款风险分类办法(试行)》的通知(银监发〔2007〕63号)27.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贷款风险分类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7〕54号)28.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行业授信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08〕42号)2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汽车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4号)3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信用卡套现活跃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74号)31.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管理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0〕110号)3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清查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244号)3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下一阶段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清查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309号)3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台账调查统计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338号)35.中国银监会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风险管理计量参考基准的通知(银监发〔2007〕48号)36.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对商业银行开展融资类担保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03〕145号)37.中国银监会关于有效防范企业债担保风险的意见(银监发〔2007〕75号)3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汇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06〕16号)39.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06〕89号)4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证券公司业务往来相关风险的通知(银监发〔2006〕97号)4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5〕63号)4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银监发〔2005〕17号)4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票据业务风险提示的紧急通知(银监通〔2006〕10号)4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假按揭”个人住房贷款的通知(银监发〔2006〕71号)45.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7〕42号)4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二手房抵押贷款管理防范有证无房贷款诈骗风险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314号)4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电话银行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242号)48.中国银监会关于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案件防控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09〕83号)49.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置三项制度的通知(银监发〔2010〕111号)5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6〕76号)51.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0〕45号)52.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包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0〕44号)53.中国银监会关于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过渡期安排相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2〕57号)54.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1〕31号)55.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1〕44号)5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加强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55号)57.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银监发〔2005〕87号)5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试行)》的通知(银监发〔2005〕61号)59.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82号)6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员工离辞职后流向借款企业有关问题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43号)6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转发深化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223号)62.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0〕14号)63.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与监管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0〕113号)6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6〕51号)65.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大案件责任追究力度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63号)66.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存款风险滚动式检查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银监发〔2009〕85号)67.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个人理财业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银监发〔2009〕115号)68.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外部审计监管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0〕73号)69.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外部审计沟通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1〕29号)70.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使用外部信用评级的通知(银监发〔2011〕10号)71.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2012〕3号)72.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监管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2〕34号)73.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2〕44号)7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银证业务准入有关问题的意见(银监办发〔2005〕258号)75.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8〕83号)7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从事境内黄金期货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35号)7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代理销售基金和保险产品相关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274号)78.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银监发〔2009〕98号)79.中国银监会关于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银监发〔2009〕62号)80.中国银监会关于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业务范围的通知(银监发〔2009〕102号)8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47号)82.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0〕90号)8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从事境内黄金期货交易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银监办发〔2009〕3号)8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债券投资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129号)85.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合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09〕111号)86.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0〕72号)8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违规投资参股非金融企(事)业或项目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234号)8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存款实名制有效证件中临时身份证问题的批复(银监复〔2005〕250号)89.中国银行业监督监管委员会关于禁止银行与商业机构发放联名储值卡的通知(银监发〔2006〕60号)9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市场竞争、严禁高息揽存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248号)9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4〕51号)9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通〔2004〕151号)9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解除特种金融债券抵(质)押资产登记的批复(银监办发〔2004〕231号)9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的通知(银监发〔2006〕69号)95.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宏观调控整顿和规范各类打捆贷款的通知(银监发〔2006〕27号)96.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审批企业间土地使用权抵押主合同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6〕64号)97.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银监发〔2007〕83号)98.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银监发〔2007〕53号)9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集团客户授信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7〕219号)100.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8〕84号)101.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08〕75号)102.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监发〔2008〕49号)10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典当机构贷款业务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87号)10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外汇保证金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100号)105.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实施助学贷款违约通报制度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181号)10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建立助学贷款违约统计制度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14号)10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创新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还款方式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46号)10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221号)109.关于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9〕37号)110.关于选聘科技专家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9〕64号)111.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9〕71号)112.关于开展工会创业小额贷款试点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09〕89号)113.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搭桥贷款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0〕35号)11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53号)115.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中长期贷款还款方式的通知(银监发〔2010〕103号)116.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06〕96号)117.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企业贷款的通知(银监办发〔2006〕95号)11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开办国际汇款代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06〕15号)119.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6〕164号)12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境外投资有关规定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97号)12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境外投资范围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14号)12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47号)12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259号)124.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09〕65号)125.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1〕7号)12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70号)127.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1〕91号)12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264号)12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银行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243号)130.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银监发〔2011〕22号)13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04〕13号)13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卡发卡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60号)133.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09〕60号)134.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卡服务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09〕17号)13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6〕9号)13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网上银行风险管理和服务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34号)137.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6〕87号)13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建立银行业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联系机制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33号)13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若干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222号)140.中国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2〕56号)14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23号)142.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09〕113号)143.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0〕102号)144.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团贷款业务指引》(修订)的通知(银监发〔2011〕85号)14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外部营销业务指导意见》的通知(银监发〔2005〕20号)146.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监会统计信息披露暂行办法》的通知(银监办发〔2004〕3号)147.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银监通〔2007〕22号)14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客户风险统计数据报送规程(试行)》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53号)149.关于加强银行档案工作的意见(银监发〔2007〕45号)15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监会客户风险信息异议查询管理办法》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263号)151.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估值监管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0〕105号)152.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试行)及实施方案的通知(银监发〔2011〕63号)153.关于印发银行监管报表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扩展分类标准的通知(银监发〔2011〕100号)15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信息科技风险评价审计内部意见说明书》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56号)155.关于印发《银行、证券跨行业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8〕50号)15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53号)15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维持现行自助设备标识规范的批复(银监办发〔2008〕155号)15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安全保障问责方案》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142号)159.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9〕19号)16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重要信息系统投产及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437号)16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码信息共享系统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159号)16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数据中心监管指引》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114号)16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转发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安全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294号)164.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监管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1〕104号)16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防范注吊销企业贷款风险的通知(银监办通〔2004〕55号)166.关于印发《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5〕72号)167.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大额不良贷款监管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07〕66号)16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商业银行改善和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6〕94号)169.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开展代理业务的意见(银监发〔2006〕91号)17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防范和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贷款风险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61号)17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防范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贷款风险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32号)17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215号)17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的意见(银监办发〔2007〕252号)174.中国银监会关于认真落实“有保有压”政策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银监发〔2008〕62号)175.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8号)17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账户管理有效执行联合国相关制裁决议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12号)177.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1〕6号)178.中国银监会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银监发〔2011〕59号)179.中国银监会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银监发〔2011〕94号)180.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绿色信贷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2〕4号)181.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切实做好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2〕13号)18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残疾人客户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2〕144号)18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通知(银监通〔2003〕22号)18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大境外金融机构在华从事非法金融活动查处力度的通知(银监通〔2004〕81号)18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外国银行母行支持度评估体系》的通知(银监办发〔2006〕71号)18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外国银行管理行职能定位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47号)18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根据《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进一步对外开放银行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257号)18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进一步对外开放银行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258号)18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外资银行开展债券担保业务有关事项的意见(银监办发〔2008〕250号)19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落实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六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六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327号)19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两岸银行业相互开放水平有关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399号)19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对澳门开放银行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银监办。

投资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

投资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

投资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第一条公司宗旨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为XX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为XX公司。

第三条公司性质公司为独立法人企业,依法注册成立,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第四条公司管理机构1. 董事会:由董事长领导,成员为董事,负责公司决策和监督。

2. 监事会:由监事长领导,成员为监事,负责监督公司管理层和财务状况。

3. 经理层:由总经理领导,包括各部门经理,负责具体业务的管理和执行。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主要从事投资领域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私募股权、房地产等领域的投资。

第六条投资原则1. 风险控制:投资项目需进行充分尽职调查,谨慎评估风险,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2. 合规运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3. 诚信经营:诚实守信,遵守合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七条公司内部管理1. 岗位设置:根据公司业务需要设立各部门,确保业务流畅开展。

2. 职责分工:明确各部门及岗位职责,确保工作任务明确。

3. 绩效考核:根据工作任务和目标设立绩效考核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八条公司财务管理1. 财务制度: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财务收支和报账。

2. 资金管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3. 财务报告:定期编制财务报告,报送监事会审议,保障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

第九条公司文化建设1. 企业文化:树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倡导团队合作、创新进取、诚信守法的精神。

2. 员工关怀:关心员工成长和生活,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平台。

3. 社会责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注社会发展和公益事业。

综上所述,XX投资公司将严格执行以上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安全和稳定的投资环境,为公司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员工定投计划书

员工定投计划书

员工定投计划书1. 背景和目标员工定投计划是公司为促进员工财务增长和长期投资规划而设立的一项福利计划。

通过定期投资,员工可以以较低的风险和成本参与到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市场中,从而积累财富,并为未来的退休生活做好准备。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员工定投计划的设计和实施细节。

2. 计划概述员工定投计划旨在帮助员工建立长期的投资习惯,根据个人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选择适合的投资产品。

计划期限一般为多年,员工可以自由选择参与的金额和投资产品。

公司将提供一定的优惠政策,如税收优惠、公司配套等,以鼓励员工参与计划。

3. 参与条件和资格员工定投计划对所有在职员工开放,无论职位、薪资水平或工龄,均可自愿选择参与。

新入职员工可以在入职后的第一个月内申请参与计划。

参与计划的员工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全职员工,合法居住并签约在公司所在国家•年满18岁•通过公司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个人投资账户•同意将每月一定金额自动转账至个人投资账户4. 投资产品选择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选择以下类型的投资产品:•股票:可以选择投资公司的股票或指数基金,享受公司股权激励政策•债券:可以选择公司或政府发行的债券,稳定收益•基金:可以选择股票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基金等多种类型的基金,由专业基金经理进行管理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和转换投资产品。

5. 投资额度和风险控制员工可以选择每月投资的金额,最低投资额度为公司规定的最低限额。

员工可以根据个人经济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自行决定投资额度。

底线投资额度将作为员工工资的一部分,由公司按月扣除。

为了控制风险,员工定投计划将采用分散投资的原则,即将投资额度按一定比例分配到不同的投资产品中,以降低单一投资风险。

6. 优惠政策和福利待遇为鼓励员工参与和坚持定投计划,公司将提供以下优惠政策和福利待遇:•公司配套:公司将补贴一定比例的投资金额,作为额外福利待遇,以鼓励员工参与计划。

•税收优惠:员工定投计划符合税收法规的规定,员工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投资计划管理规章制度通知

投资计划管理规章制度通知

投资计划管理规章制度通知为规范和加强公司投资计划管理,提高投资项目的执行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现制定本规章制度,特向全体员工通知如下:一、总则1.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投资计划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股权投资等。

2. 投资计划必须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真实有效,具有合法资质和经营能力。

3. 投资计划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违法违规,损害公司利益。

二、投资计划管理流程1. 投资计划申报:申请方提交投资计划提案给投资部门,包括投资项目名称、投资规模、收益预期、风险评估等信息。

2. 投资计划初审:投资部门进行初步评估,确定是否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投资标准。

3. 投资计划评审:由公司高层领导组成投资评审委员会对投资计划进行评审,包括投资可行性、市场前景、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4. 投资计划决策:根据评审结果,投资评审委员会做出决策,决定是否通过该投资计划。

5. 投资计划执行:通过内部流程完成投资计划的签约、执行和监控,确保项目按时完成,达到预期效果。

6. 投资计划绩效评估:定期对已完成项目进行绩效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为下一轮投资计划提供参考。

三、投资计划管理要求1. 投资计划必须合理可行,风险可控,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2. 投资计划必须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要求,不能单打独斗,损害公司整体利益。

3. 投资计划必须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做好危机预案。

4. 投资计划涉及重大资金或资源的投入,需经过严格审批程序,保证投资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5. 投资计划执行过程中需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及时调整策略和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投资计划管理责任1. 公司领导:负责对公司整体投资计划的规划和决策,保证投资计划符合公司整体战略目标。

2. 投资部门:负责投资计划的申报、审批、执行和监控,保证投资计划的安全和有效实施。

投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投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投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投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通⽤8篇) 在当今社会⽣活中,制度的使⽤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们⾏动的准则和依据。

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编帮⼤家整理的投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通⽤8篇),供⼤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投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1 第⼀章基本原则 第⼀条本公司业务提成奖励制度的建设是建⽴在员⼯的⼯作⽬标和企业发展⽬标紧密联系的基础上的,本着公平、公正、⾼效的原则制定。

第⼆条⽬标:不断对员⼯进⾏激励和指导,充分调动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公平合理的评价公司员⼯的价值分配。

加强部门之间,管理者和普通员⼯之间沟通,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增强企业的凝聚⼒,树⽴良好的团队意识,建⽴优秀的企业⽂化氛围,最终实现企业的战略⽬标。

第三条 第⼆章薪资结构 第四条公司正式员⼯的薪资构成⽅式为:基本⼯资+业务提成+年终奖⾦+超额 奖⾦ 其中: 基本⼯资=岗位⼯资+补贴+绩效考核奖⾦。

本制度适⽤于公司所有在职员⼯。

第五条 第六条薪资结构表:说明: 1、业务部门的业绩提成,按公司制定的提成标准执⾏,相关部门按内定执⾏. 2、绩效奖每⽉按绩效考评的百分⽐计算,绩效考核满分100分; 3、连续三⽉业务都不达标的项⽬⼈员,公司保留降职、开除的权利; 4、⼯龄⼯资每年按30元递增,新⼊职当年不享受,⼊职满⼀年后开始核算; 5、劳保每⽉定额50元,以发放实物为准; 6、所有岗位均设有年终奖⾦,年底根据业务完成量及效益由股东会批准核发。

第七条 第⼋条年终奖⾦:年终奖⾦=年底双薪+计发业务提成 (转正员⼯享有年底双薪,根据员⼯实际⼯作⽉数核发) 第九条超额奖⾦:完成年度计划业务指标以外的超额完成部分,根据年底业绩统计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由总经理领导综合⾏政部提案,报股东会,经董事长签字后⽅可发放。

第三章绩效考核 第⼗条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业绩考核和管理考核(含业务技能考核)两⼤类: 业绩指标考核:根据业务部与项⽬部⼈员签订的《季度指标达成责任书》的完成情况为准,每季度签⼀次,分⽉考核,季度考核分值计算三个⽉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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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核心员工投资项目公司管理办法(试行)
定义与释义
本管理办法中以下词语除上下文另有所指外,具有以下含义:
1) 总裁会议:根据《**公司总裁工作细则》规定召开的会议,分为定期召开和不定期召开的总裁工作会议。

2) 总可租售建筑面积:根据政府规划审批结果得出的可用于销售或出租的建筑面积,其中所有车位面积不计入总可租售建筑面积。

3) 拟销售建筑面积:在可租售建筑面积范围内计划用于销售的建筑面积,以最新通过公司产品与经营方案评审会的产品与经营方案为准。

4) 已销售建筑面积:指已签订销售合同的建筑面积,其中已经销售的车位面积不计入已销售建筑面积。

5) 持有物业建筑面积:总可租售建筑面积减去拟销售建筑面积。

6) 销售型项目:拟销售建筑面积占总可租售建筑面积的比例超过95%或持有物业建筑面积小于1万平方米的项目。

7) **有限公司:**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8) 不并表的项目:指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项目。

9) 集团投资部门:即集团投资与运营管理部,负责制订公司投资计划,对拟投资的项目进行经济分析和论证,对投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10) 有限合伙企业:核心员工通过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方式投资项目公司股权,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投资一个项目,核心员工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或集团指定的人士或机构担任,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1)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全资持有的投资管理公司。

12) 项目IRR:指项目全投资内部投资收益率,由集团投资与运营管理部和集团财务管理部按照无杠杆影响的项目现金流进行具体测算。

13) 项目投资决策会:集团投资与运营管理部召集董事长、总裁、集团主管投资高管、集团投资部门负责人、区域公司负责人及区域公司主管投资负责人等人召开的项目投资决策会议,对拟投资项目进行讨论和决策。

14) 产品与经营方案评审会:集团投资与运营管理部召集集团运营决策小组、区域公司高层、区域公司前期工作小组(营销、设计、成本)、相关集团总部部门负责人等召开的会议,评审
项目的产品与经营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或“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公司核心员工投资项目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为了更加充分地激励公司项目运营团队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获取土地的质量和项目运营效率,公司参考市场通行做法,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将项目运营效益和核心员工个人收益直接挂钩,实现收益共享、风险共担,不设本金保障和收益保证机制。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四条公司股东大会负责本办法的批准和变更。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每年审议由公司审计监察部出具的年度总结报告,并在本办法通过批准的三年后决定是否继续实施。

第六条公司总裁会议是本办法的日常管理和执行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报董事会备案,并组织实施。

第三章投资项目
第七条投资项目为2015年6月30日之后首次开盘的项目,其中:
销售型项目的核心员工投资事宜由总裁会议根据本办法审批。

其它类型项目的核心员工投资事宜需经过董事会审批方能实施。

第八条投资项目涉及金地商置集团有限公司持股的项目时,需通过该公司相应审批程序。

第九条对于集团操盘不并表的项目,须通过项目公司相应的审批程序。

第十条旧改项目的投资方案需报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核心员工投资人
第十一条核心员工投资人分为强制投资人和自愿投资人。

第十二条强制投资人及投资范围
集团主管投资高管、集团投资部门负责人以及区域公司负责人,区域公司主管投资负责人、区域公司主管营销负责人、城市公司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项目关键人员属于强制投资人。

集团主管投资高管、集团投资部门负责人强制投资符合本规定的所有项目。

区域公司负责人、区域公司主管投资负责人、区域公司主管营销负责人强制投资所在区域内符合本规定的所有项目。

城市公司负责人强制投资所在城市符合本规定的所有项目。

项目负责人以及项目关键人员强制投资符合条件的该人员所在项目。

第十三条自愿投资人及投资范围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区域负责人之外的集团正式员工,均可自愿参与项目投资。

第十四条总裁会议批准投资人的资格,并决定出资额度及自愿投资范围等事宜。

第十五条董事长和总裁不在上述投资人范围内,不参与按本办法实施员工投资。

第十六条除强制投资人、董事长及总裁以外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如拟投资,需经过董事会批准,且需投资符合本办法的所有项目。

第十七条投资资金全部由投资人自行筹集。

第五章投资架构
第十八条核心员工投资人通过有限合伙企业进行投资,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投资一个项目,一般合伙人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或集团指定人士或机构担任。

第十九条每个投资项目中的所有核心员工投资人合计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需小于10%。

有限合伙企业不能是项目公司的大股东,不参与项目管理、不向项目公司派驻董事及管理人员、不影响项目的对外合作、放弃项目公司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并需办理工商登记和验资。

第二十条每个投资项目中的单个核心员工投资人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需小于1%。

第二十一条投资架构可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总裁会议适时调整,但本章原则依然适用。

第六章出资管理
第二十二条强制投资和自愿投资资金的到位时间为下列孰晚时间点:
在项目投资决策会后一个月内;
公司支付第一笔土地出让金(保证金除外)前。

第二十三条部分特殊项目(如旧改项目等由于土地出让的特殊安排不能适应本章),或是在本办法通过之前已获取并计划在2015年6月30日后首次开盘的项目,资金到位时间由总裁会议决定。

第七章分配管理
第二十四条项目公司在偿还完所有内、外部借款、项目公司累积净现金流量为正数,并保证项目运营所需资金、充分考虑项目经营
风险及项目合作方(如有)同意后,经总裁会议批准,有限合伙企业可以根据股权比例调用资金。

第八章退出管理
第二十五条项目已销售建筑面积达到拟销售建筑面积的90%的时点,为有限合伙企业退出启动点。

总裁会议有权决定推迟退出启动点,但推迟时间最多不超过一年。

第二十六条退出启动点发生时,集团可选择独立评估机构按市场公允价值确定未售物业价值。

未售物业的评估方法如下:
(一)已经开始销售的物业按照前一个季度同类型物业的销售平均价格参考评估;
(二)未开始销售的物业按评估机构评估得出的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三)所有在产品与经营方案评审会确定的未列入销售计划的车位、小于500平米的租赁物业、所有的非租售的物业和未列入销售计划的商业会所不计入评估价值,但计入项目建设总成本。

第二十七条核心员工投资人的有限合伙企业收益(亏损)的计算与项目IRR挂钩:
(一)当-12≤IRR≤12%时,按有限合伙企业的实际股权比例分配收益或承担亏损;
(二)当12%<IRR≤18%时,按有限合伙企业的实际股权比例的1.2倍分配收益;
(三)当18%<IRR≤25%时,按有限合伙企业的实际股权比例的1.5倍分配收益;
(四)当IRR>25%时,按有限合伙企业的实际股权比例的1.8倍分配收益;
(五)当-18%≤IRR<-12%时,按有限合伙企业的实际股权比例的1.2倍承担亏损(以实际出资额为上限);
(六)当-25%≤IRR<-18%时,按有限合伙企业的实际股权比例的1.5倍承担亏损(以实际出资额为上限);
(七)当IRR<-25%时,按有限合伙企业的实际股权比例的1.8倍承担亏损(以实际出资额为上限)。

第二十八条股权收购事项及收购价格由总裁会议批准。

第九章离职及调动
第二十九条离职人员不能要求提前退出投资,且只能按实际股权比例分配收益或承担亏损。

第三十条调动人员仅参与到岗后的新项目投资,已发生的投资按本办法第八章规定退出。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如出现因政策、环境或其他事项导致在本办法规定的投资项目范围内的个别项目不适合投资的情况,经董事会批准后不实施本办法。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第五条涉及的年度总结中发现较为严重的违规项目或违规人员,经董事会批准:若项目盈利,可以要求上述违规项目的全部投资员工或违规人按原始出资金额退出;若项目亏损,上述违规人员需按本办法规定承担亏损。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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