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规定正式样本
安全设施规范化管理规定模板

安全设施规范化管理规定模板1. 规定目的为了确保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员工的生命资产安全,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和整体管理水平,订立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并包含全部生产设施、办公场合、设备设施以及全部与企业经营活动相关的场合和区域。
3. 安全设施的管理3.1 设施巡检与维护1.对企业内全部的安全设施定期进行巡检,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2.巡检记录应认真记录设施的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并进行归档保管。
3.2 安全设施的标识标注1.对企业内全部的安全设施进行标识标注,明确设施的功能、作用、使用方法等。
2.安全标识应清楚、醒目,并具备明确的表示意义。
3.定期检查安全标示的完好性,发现问题及时增补和更换。
3.3 安全设施的更新与改进1.安全设施的更新需要提前做好规划和准备工作,确保更新过程不影响正常生产。
2.对于已超出访用寿命的设施,及时进行更新和替换。
3.依据生产线的实际需要,随时对安全设施进行改进和升级。
3.4 安全责任的明确1.对于每个安全设施,明确相应的管理责任人。
2.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识设施的使用和维护方法。
3.定期对责任人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必需的管理本领。
4. 安全培训与演练4.1 安全培训1.对全体员工进行必需的安全培训,包含设施的使用方法、防护知识、事故应急措施等。
2.各部门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活动,并记录培训内容和参加人员。
4.2 安全演练1.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安全演练,包含火灾事故、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
2.演练应依照实际情况进行,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绝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本领。
5. 安全风险评估与改进5.1 安全风险评估1.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对企业内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评估。
2.针对评估结果,订立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并确保其有效落实。
5.2 安全改进措施1.针对安全风险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刻采取矫正措施并进行改进。
安全设施规范化管理规定模版

安全设施规范化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设施的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的安全设施管理活动。
第三条安全设施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有效管理、继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安全设施管理应当根据不同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设施管理制度,确保其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第五条安全设施管理应当充分考虑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配备和使用。
第六条安全设施管理部门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有效进行安全设施的设计、安装、检验和维修。
第七条安全设施管理部门应当定期进行安全设施的巡检和维护,并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安全设施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设施管理档案,包括设计文件、安装验收记录、巡检记录等。
第九条安全设施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沟通合作,共同开展安全设施管理工作。
第十条安全设施管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安全设施的配备与使用第十一条安全设施的配备应当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和危险性程度进行评估,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设计。
第十二条安全设施的选型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并具备相应的质量认证。
第十三条安全设施的使用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培训和操作证书,能够熟练运用安全设施。
第十四条安全设施的使用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并能够合理使用安全设施,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第十五条安全设施的使用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动或关闭安全设施。
第十六条安全设施的维保应当定期进行,确保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安全设施的维保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和经验,能够及时排除设施故障。
第十八条安全设施的维保记录应当详细、真实,并及时上报安全设施管理部门。
第三章安全设施的检查与评估第十九条安全设施的检查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及时汇报检查结果。
第二十条安全设施的检查应当全面、细致,包括设备的完好性、运行状态等方面。
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规定

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设施的管理,提高安全设施的使用效果和质量,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设施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的安全设施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安全设施是指消防设施、安防设施、救援设施以及其他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相关的设施。
第四条安全设施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相关标准。
第二章建设管理第五条安全设施的建设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规划,确保满足人民群众的安全需求。
第六条安全设施的建设应当按照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确保设计合理、功能完备、操作方便。
第七条安全设施的建设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第八条安全设施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九条安全设施的建设过程中,应当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事故。
第十条安全设施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审批手续,确保符合规定和标准。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安全设施的使用应当由专业人员操作,严格按照使用手册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十二条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安全设施的使用过程中,发现设施不正常工作、存在隐患等情况,应当及时报修或者报告上级领导,以便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安全设施的使用人员应当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十五条安全设施的使用人员应当接受相关培训,掌握设备操作和维护知识,提高使用能力。
第四章维护管理第十六条安全设施的维护应当由专业人员负责,按照维护手册和维护标准进行维护。
第十七条安全设施的定期检修和维护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确保设施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十八条安全设施的维修过程中,应当备有维修记录和维修报告,记录维修内容和维修时间,方便查询和追溯。
安全设施规范化管理规定模版(三篇)

安全设施规范化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制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安全设施的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对安全设施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设施是指用于预防事故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设备、工具和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监控设备、警报器等。
第四条安全设施的管理工作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依据本规定进行。
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设施的管理工作,并组织力量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六条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安全设施的管理责任,保证安全设施的完好运行。
第七条各单位和个人应当开展安全设施的维保工作,确保安全设施的有效性。
第二章安全设施的选择和安装第八条对于需要安装安全设施的场所,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安全设施,并确保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九条安全设施的安装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或单位进行,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第十条安全设施的安装位置应当合理,方便人员操作和维护。
第十一条安全设施的安装应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安全设施的安装应当建立相应档案,包括设备资料、安装图纸、验收报告等。
第三章安全设施的日常管理第十三条安全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应当由专业人员负责,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安全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设备巡检、设备维护、设备故障处理等。
第十五条安全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应当建立相应的制度和规范,确保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六条安全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应当保持设备的清洁和整洁,确保设备的有效性。
第十七条安全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应当及时发现设备的故障和缺陷,并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安全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应当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四章安全设施的维保工作第十九条安全设施的维保工作应当由专业维保人员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条安全设施的维保工作应当按照规定的周期和方法进行,包括定期检查、定期维护等。
2024年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规定

2024年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设施的标准化管理,提高安全设施的质量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自治组织等拥有安全设施的机构和单位。
第三条安全设施是指用于预防、控制、消除事故隐患、保护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的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监控设备、安防门禁、防护设施等。
第四条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对安全设施进行统一规范、监督和管理的活动。
第二章安全设施标准第五条安全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其标准由国家质检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
第六条安全设施的标准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消防设施的设计、安装和使用标准;(二)监控设备的选型、配置和使用标准;(三)安防门禁的设计、安装和使用标准;(四)防护设施的选用、配置和使用标准。
第七条安全设施标准应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及时适应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需要。
第三章安全设施管理第八条安全设施管理应遵循科学、统一、规范的原则,确保安全设施的有效运行。
第九条安全设施的管理责任应明确,相关单位和人员应按照各自的职责进行管理和维护。
第十条安全设施的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设立安全设施管理责任人,明确其职责和权限;(二)制定安全设施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安全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四)定期开展安全设施的演练和应急预案;(五)建立安全设施档案,记录设施的维护和检修情况。
第四章安全设施检验第十一条安全设施应进行定期检验,确保其安全、可靠的运行状态。
第十二条安全设施的检验应由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检验机构进行,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检测和评定。
第十三条安全设施检验重点包括以下内容:(一)消防设施的性能和运行情况;(二)监控设备的功能和运行状态;(三)安防门禁的正常使用和运行情况;(四)防护设施的完好性和有效性。
安全设施标准化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提高施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单位,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
第三条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标准化是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第四条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以人为本、科学管理;(三)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四)经济合理、技术先进。
第二章安全设施分类与要求第五条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分为以下几类:(一)防护设施:包括安全防护网、安全防护栏、安全防护罩、安全防护盖板等。
(二)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警示牌、安全警示灯、安全警示带等。
(三)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等。
(四)应急救援设施:包括急救箱、消防器材、防毒面具、防护服等。
第六条针对不同类型的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应满足以下要求:(一)防护设施:1. 防护设施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设计、安装,确保其符合相关安全规范要求;2. 防护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3. 防护设施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
(二)警示标志:1. 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确保施工人员能够清晰看到;2. 警示标志应采用易于识别、易懂的图形、文字或颜色;3. 警示标志应定期检查、更换,确保其清晰、有效。
(三)安全防护用品:1. 安全防护用品应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采购、使用;2. 施工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3. 安全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四)应急救援设施:1. 应急救援设施应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配备;2. 应急救援设施应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3. 应急救援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规定范文

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的生产经营安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规范安全设施的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部企业的生产经营场合,包含办公楼、生产车间、仓库等全部相关场合。
第三条安全设施包含但不限于:防火设施、消防设备、逃命通道、应急照明、安全警示标识、安全保护装置等。
第二章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要求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及其职责,保证安全设施的规范化管理。
第五条企业应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
对于存在问题的设施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六条企业应订立认真的安全设施维护计划,引导维护人员进行日常巡检和维护工作。
第七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设施档案,包含设施的购置记录、安装位置、使用说明、维护和修理记录等内容。
第八条安全设施的使用人员应经过特地的培训,了解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严格依照规定进行操作。
第九条安全设施的测试、维护和修理和更换应由特地的技术人员进行,确保设施的性能实现标准要求。
第十条企业应设立安全设施管理监督机构,负责对安全设施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责任第十一条企业负责人是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安全设施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十二条相关部门负责对安全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和巡检,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订立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制度,并组织培训和检查工作。
第十四条安全设施维护人员负责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依照保养计划执行维护工作。
第十五条安全设施使用人员应严格依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发现设施问题应及时报告。
第十六条安全设施管理监督机构应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对问题设施提出处理看法。
第四章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措施第十七条企业应订立认真的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包含安全设施的购置、验收、使用、维护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八条企业应依据生产经营场合的实际情况订立相应的安全设施布局方案,并依照规定进行设施的安装。
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规定模板

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规定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背景与目的为了确保企业工作场合的安全,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订立本《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规定模板》(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部员工、访客和外来承包商等在企业工作场合进行工作和活动的人员。
第三条安全设施标准化概述安全设施标准化是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企业工作场合的安全设施进行统一管理,保证安全设施的齐全、有效和易于操作。
第二章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要求第四条安全设施管理责任1.企业管理负责人应确保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并为相关人员供应必需的培训与引导。
2.安全设施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岗位资格和专业知识,负责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检验和修复工作,并及时报告管理负责人。
第五条安全设施检查与维护1.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设施全面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2.检查内容包含消防设施、安全门窗、疏散通道、紧急照明、防爆设备等。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维护和修理或更换。
3.定期维护保养安全设施,确保其运行状态良好,能够正常使用。
第六条安全设施标识1.配置不同类别的标识牌,准确标识各种安全设施的位置和用途。
2.安全设施标识应符合国家标准,并采用易识别的图案、颜色和文字。
3.定期检查标识牌的完整性和清楚度,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
第七条员工培训和应急演练1.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培训,包含安全设施位置、使用方法和应急处理等内容。
2.定期开展员工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
第八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人和应急处理措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
2.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练,验证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及时调整和完善应急预案。
第九条举报与反馈机制1.建立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的举报与反馈机制,鼓舞员工乐观参加安全管理工作,并及时处理和回复相关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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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TP-AR-L3141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示范文本)编制: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规定正式样本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规定正式样本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
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光伏电站安全设施管理,保障设备和人身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线路部分)》、《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结合阜康市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伏电站”)实际制定,适用于光伏电站。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光伏电站负责本规定的编制和修订。
第四条上级公司安全部门负责对所属光伏电站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进行监督与检查。
第五条光伏电站是本规定的执行单位,负责本规定的落实。
光伏电站应按照本规定进行自查,对不满足本规定的安全设施进行整改。
第三章标准化管理内容与要求第六条标志、标牌(一)所有生产用建筑物、设备均应在醒目位置设置标志牌;(二)设备命名应有统一规定,与设备一一对应;(三)设备标志应定义清晰,能准确反映设备的功能、用途和属性;(四)光伏电站应结合生产实际和企业文化设置一定数量的安全文化标志。
第七条升压站部分(一)屋内装设的油量大于100kg和屋外装设的油量大于1000kg的高压电气设备(均指单台)应设有符合规定的贮油(或挡油)和排油设施;(二)水泥构架应无严重龟裂、混凝土脱落、钢筋外露等缺陷,钢构架应无严重腐蚀;(三)屋外电瓷外绝缘爬电比距应符合所在地区污秽等级的要求,不满足要求的应采取防污闪技术措施;(四)各类电气设备失灵、非全相和110kV及以上线路保护装置的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并正常投入运行;(五)高压配电装置应实现“五防”。
SF6开关室还应配置SF6气体检漏仪仪和排风装置;(六)升压站应装设高度不低于1.5m全封闭固定围栏,进出升压站大门应设置门禁系统或上锁;(七)升压站内爬梯应有可靠的接地设施;(八)升压站入口应设置标明电压等级、名称的标志牌。
标志牌按电压等级分区设置。
升压站进、出线杆塔每相导线旁应悬挂相色标志牌。
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刀闸、控制箱、端子箱等设备应设置设备标志牌,分相操作的应标明相别。
(九)升压站入口应设置“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必须戴安全帽”标志牌。
围栏上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志牌。
站内高压线下方两侧通道入口处应装设“×××kV设备区限高”标志牌。
升压站爬梯应设置“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志牌。
(十)升压站内道路交通标志的设置应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标志制作应符合有关交通法规的要求。
第八条变压器、配电室及配电装置(包括高、低压开关室、UPS配电室及外围生产场所的配电室、动力箱、成套配电装置)部分(一)各类变压器、配电装置故障、失灵、非全相、110kV及以上线路保护装置的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并能正常投入运行;(二)110kV及以上主变压器中性点过电压保护应完善;(三)变压器及套管油位指示器应指示正常;(四)各级电压的变压器及其套管绝缘油气相色谱应合格;(五)变压器等各类套管及瓷套爬电比距应符合所在地区污秽等级的要求,不满足要求的应采取防污闪技术措施;(六)变压器、配电室防火间距、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配置应符合《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2006)》要求,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应正常投用;(七)室外独立安装的变压器、开关区域,应装设高度不低于1.5m全封闭固定围栏,围栏或隔墙与变压器本体距离不小于3m,区域大门应设置门禁系统或上锁。
室内变压器、配电室出入口门应能向外开启,并选用室内开门不用钥匙的自动门锁,高压带电部分的固定遮栏尺寸、安全距离应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 408-1991)》要求;(八)变压器室及低压动力中心、配电室内应无漏雨、漏水或沙尘污染等现象,并有防小动物措施;(九)配电室入口设置标明电压等级、编号和名称的标志牌。
配电室母线应涂刷相色(软母线只标明相别);(十)高压配电装置应实现“五防”。
变压器室、配电室应安装配置事故通风设备,通风机启、停操作按钮应在室外;(十一)安全标志应符合下列要求:1.室外独立安装的变压器围栏四周应设置“止步高压危险”标志牌,入口处设置“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必须戴安全帽”标志牌。
室外油浸式变压器围栏上应设置“禁止烟火”标志牌。
室外变压器本体上下爬梯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志牌。
无防护围栏的室外变压器,在变压器本体上悬挂“当心触电”标志牌;风机箱变高、低压室门上分别设置“止步高压危险”标志牌;2.室内变压器室、配电室入口处设置“禁止烟火”、“必须戴安全帽”、“未经许可不得入内”标志牌;3.在通往变压器中性点步梯上应设置“止步高压危险”标志牌。
变压器放油门上应设置“禁止操作”标志牌;4.各类屏柜应满足安全要求。
第九条蓄电池室及直流系统部分(一)蓄电池室应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正常投用。
蓄电池室应装有通风装置,通风管道应单独设置,不应通向烟道或建筑物的总通风系统。
离通风管出口处10m内(含10 m)有易燃易爆物质场所时,则通风管的出口至少应高出该建筑物屋顶2m;(二)蓄电池室照明、排风机和空调机应使用防爆型,开关、插座、熔断器应安装在蓄电池室外面;(三)蓄电池室的照明线应采用耐酸导线,并用暗线敷设;(四)直流系统各级保险定值应满足选择性动作要求;(五)直流系统绝缘监察装置的测量部分和信号部分应正常投入。
直流母线电压监测装置应正常投入;(六)蓄电池室入口醒目位置应设置“注意通风”、“禁止烟火”标志牌。
蓄电池室内应设置“当心腐蚀”标志牌。
第十条屏柜、开关柜部分(一)交直流配电柜(开关柜)屏前1m应标注安全警戒线;(二)交直流配电柜(屏)、开关柜、成套式开关柜前、后门均应有设备或柜(屏)名称、编号标志牌。
安装于操作柜面板上的组合电器,应标有单元设备名称、编号的标志牌。
交直流配电柜(屏)盘面上的仪表、操作按钮、操作把柄,均应有名称标志牌;(三)屏柜、开关柜内线路编号清晰、识别标记齐全;(四)屏柜防火封堵应严密。
屏柜的地面备用间隔应用盖板盖住,并在盖板上标注禁止阻塞线。
第十一条动力电源箱、检修电源箱部分(一)箱、柜内外整洁、完好、无杂物、无积水,有足够的操作空间,符合安全规程要求;(二)箱、柜体接地线连接可靠。
外露带电部分屏护完好。
箱、柜内插座接线正确,并配有漏电保护器,与负载匹配合理。
电气元件及线路接触良好,连接可靠,无严重发热烧损现象;(三)线路编号清晰、识别标记齐全,并配置有接线图。
第十二条电缆及隧道、夹层部分(一)电缆桥架、隧道、夹层的防火门、防火墙、防火间隔设置、火灾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配置应符合《火力发电场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2006)》、《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1993)》要求;(二)每个防火隔段应用合格的防火材料封堵。
电缆夹层、电缆隧道、穿越墙壁、楼板、柜、盘等通往控制室、开关室等处的所有电缆孔洞和盘面之间的缝隙(含电缆穿墙套管与电缆之间的缝隙)应采用合格的可塑性强的防火材料(如:有机胶泥)严密封堵。
电缆穿墙进出的两端和防火隔断前后至少1m范围内应涂刷合格防火涂料或其它阻燃物质,防火涂料应涂刷均匀,涂刷厚度符合要求,并保证其有效性。
靠近充油设备的电缆沟应有防火阻燃措施,盖板应密封。
在多个电缆头并排安装的场合中,应在电缆头之间加隔板或填充阻燃材料;(三)电缆夹层入口应设置“禁止烟火”、“必须戴安全帽”标志牌,出入口处应设置防小动物挡板;(四)电缆隧道,以及电缆夹层高度低于2.5 m 时,照明应有防止触电的措施(应另外加一路灯罩保护接地线)或采用36V及以下的安全电压;(五)电缆隧道入口应设置“必须戴安全帽”、“注意通风”指令标志牌、“防火重点部位”文字标志牌和整个电缆隧道走向图。
电缆隧道人口处盖板上应设置禁止阻塞线。
电缆隧道内有效高度低于1.8m 且低于隧道其他位置处应标注防止碰头线,并设置适量“当心碰头”标志牌。
电缆隧道主隧道、各分支拐弯处应设置整个电缆隧道走向图标志牌,并在电缆隧道走向图上醒目标注所处位置及各出入口位置。
电缆隧道内安全出口附近应设置指向安全出口处的导向箭头。
电缆隧道应装有自动的排水设施,并保持良好的可用状态。
电缆隧道不应有渗漏水现象。
电缆隧道、电缆沟内部应保持干燥,无积水,无杂物堆积;(六)电缆隧道应设置带有爬梯的人孔,相邻人孔间距离不应大于75m,人孔直径不应小于700mm;(七)电缆两端应悬挂标明电缆编号、型号、始点、终点的名称标志牌。
第十三条集中控制室、电子设备间、通讯室部分(一)风力发电场集中控制室、电子设备间、计算机室、通讯室的耐火等级、安全出口,以及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配置应符合《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06)》要求;(二)应采用不燃材料装修;(三)电子设备间入口醒目位置应设置巡视、检修、试验等工作的“安全须知”文字标志牌;(四)集中控制室、电子设备间、通讯室应设置、“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禁止烟火”标志牌。
电子设备间入口还应设置“禁止使用无线通信”标志牌,并有防小动物措施;(五)电子柜应可靠接地,箱门和柜体均应与接地体连接。
第十四条逆变器部分逆变器室应设置、“有电危险禁止入内”、“必须戴安全帽”、“当心落物”标志牌。
第十五条油品库(一)油品库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配置应符合《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2006)》、《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1993)》的要求;(二)油品库入口应设置“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禁止烟火”、“禁止携带火种”标志牌以及“油品库管理制度”文字标志牌;(三)油品库应有可靠的防雷设施,油品库内孔洞、沟上部应设置盖板,盖板应采用不产生静电、火花的材料制作;(四)油品库内照明灯具、开关、电源箱等一切电气设施应采用防爆型;(五)油品库内应按要求设置灭火沙箱,配置的灭火器材应符合扑救油火灾要求;(六)油品库应有通风、排气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