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管理规章制度
汽车租赁管理规定范文(4篇)

汽车租赁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汽车租赁企业的管理,规范汽车租赁行业的经营行为,维护租赁市场的良好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汽车租赁业务的企业,包括旅游租车、商务租车、长租车等各类汽车租赁企业。
第三条汽车租赁企业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汽车租赁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机制,完善企业管理体系,确保租赁业务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汽车租赁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服务水平,为租户提供优质的租赁服务。
第二章经营许可第六条从事汽车租赁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办理经营许可手续。
第七条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合法经营的资质和条件;2. 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声誉;3. 具备相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4. 具备符合租赁业务需要的车辆,并具备相应的车辆管理和维护能力;5. 具备完善的服务保障体系。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向有关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申请书及相关法律文件;2. 经营计划和规划;3. 证明经营场所和设施的相关证件;4. 车辆相关证件和车辆管理计划;5. 服务保障体系的相关说明。
第九条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审批决定。
第十条经营许可的有效期限为五年,过期需要重新申请。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十一条汽车租赁企业应当对所属车辆进行管理,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营和安全使用。
第十二条汽车租赁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车辆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车辆采购和报废管理;2. 车辆保养和维修管理;3. 车辆使用和调度管理;4. 车辆运营和监控管理;5. 车辆事故和违法处理管理;6. 车辆年检和保险管理。
第十三条汽车租赁企业应当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性能正常。
第十四条汽车租赁企业应当为每辆车辆购买必要的商业保险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汽车租赁_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汽车租赁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汽车租赁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汽车租赁业务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租赁双方。
第三条汽车租赁业务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租赁双方合法权益。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汽车租赁行业技术创新,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经营许可与备案第五条从事汽车租赁业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
第六条申请《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个体工商户身份;(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汽车租赁经营设备;(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汽车租赁从业人员;(五)有健全的汽车租赁管理制度;(六)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接受工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八条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和保险单,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九条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对租赁车辆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
第十条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档案,详细记录车辆状况、维修保养、事故处理等信息。
第十一条汽车租赁经营者不得租赁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拼装车辆、擅自改装的车辆以及未经检验合格的车辆。
第四章租赁合同第十二条汽车租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租赁双方的基本信息;(二)租赁车辆的型号、颜色、车牌号码、行驶证号码、保险单号码等;(三)租赁期限、租赁费用、租金支付方式;(四)租赁车辆的使用范围、使用限制;(五)租赁车辆的保险责任;(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方式;(八)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汽车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租赁双方签字或者盖章。
汽车租赁管理规定范文(3篇)

汽车租赁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汽车租赁行业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在本地区从事汽车租赁活动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
第三条汽车租赁企事业单位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按照本管理规定规范经营活动。
第二章经营管理第四条汽车租赁企事业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车辆:车辆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具备租赁条件,并按照要求进行保险投保。
(二)设施和场地:应具备适当的办公场所、库存车位和技术支持设施。
第五条汽车租赁企事业单位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并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
第六条汽车租赁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员工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三章业务流程第七条租赁合同:汽车租赁企事业单位应与租赁用户签署书面合同,明确租赁期限、租金、押金、违约责任等条款。
第八条取车和验车:租赁企事业单位应向用户提供规范的取车和还车服务,并进行车辆检查,确保车辆在良好状态下交付给用户。
第九条结算和支付:租赁企事业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收取租金,并及时结算用户押金。
第十条退车和违约处理:租赁用户在租赁期满后,应将车辆按约归还;如发生违约行为,租赁企事业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相应处理。
第十一条投诉处理:租赁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用户投诉,并向用户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汽车租赁企事业单位应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和检修,并保持车辆在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三条用户安全教育:租赁企事业单位应向用户提供安全教育,告知用户车辆使用注意事项,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十四条保险投保:租赁企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购买车辆保险,确保用户在使用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争议解决第十五条对于因汽车租赁活动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
汽车租赁管理规章制度(4篇)

汽车租赁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规范汽车租赁管理,保证公司和客户双方的利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汽车租赁的部门和员工。
第三条公司内部应设立专门的汽车租赁管理部门,负责汽车租赁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应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持一致。
第二章租赁流程第五条客户在租赁汽车前,应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包括有效的身份证、驾驶证、工作证明和联系方式。
第六条客户选择合适的汽车车型、租赁时间和地点,并与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第七条客户在签订合同时应缴纳相应的租金和押金,押金将在还车时退还。
第八条公司应对汽车进行相关检查和保养,并提供给客户一个良好的车辆状态。
第九条客户租赁期间对汽车使用和保养有一定的责任,如发生损坏或故障,应及时通知公司并配合处理。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十条公司应对所有租赁汽车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性能和安全。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汽车维修档案,记录车辆的维修和保养情况。
第十二条公司租赁的汽车应合法合规,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十三条客户在租赁期间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汽车,不得私自改装、损坏或遗失。
第十四条客户在租赁期间产生的停车费、罚款等费用由客户自行承担。
第十五条客户在租赁期满后应按时归还汽车,延迟归还的,应支付相应违约金。
第四章服务质量第十六条公司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汽车信息和价格,并保证租赁期间不变。
第十七条公司应提供专业、贴心的服务,如提供GPS导航等附加服务。
第十八条公司应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和纠纷,确保客户的权益不受损害。
第十九条公司应建立客户档案,保护客户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第五章违约处理第二十条客户未按时归还汽车的,公司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相应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客户未妥善保管和使用汽车,造成损坏或遗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客户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第二十二条客户提供虚假信息、使用伪造证件等欺骗行为的,公司有权取消租赁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汽车租赁管理规章制度

汽车租赁管理规章制度一、准备租车1. 用户在租车前应提供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并留下相关信息备案。
2. 用户需在租车前支付租金和押金,并签署租赁协议。
二、车辆状况1. 租赁车辆应在交付时处于完好状况,如有损坏或故障应提前通知用户。
2. 用户在收到车辆后应进行外观和内部设备的检查,如发现问题应立即联系汽车租赁公司。
三、车辆保养1. 汽车租赁公司负责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并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2. 用户应在每次使用车辆后归还时,检查并报告车辆可能存在的问题。
四、车辆使用1. 用户不得将租赁车辆借给他人使用,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用户不得超载、疲劳驾驶或酒后驾驶,确保车辆使用安全。
3. 用户不得擅自改动车辆的结构或外观,如有需要应与汽车租赁公司协商。
五、事故处理1. 如发生车辆事故,用户应及时报警、与对方协商处理,并向汽车租赁公司报告。
2. 如用户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用户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处罚。
六、违约处理1. 用户未按规定时间归还车辆的,每延迟一天需支付额外延期费用。
2. 用户因擅自改动车辆或发生事故造成车辆损坏的,需要承担修理费用。
3. 用户未按时支付租金等费用的,汽车租赁公司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七、争议解决1. 对于租赁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无果,双方可以通过仲裁或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八、附则1. 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汽车租赁公司所有,用户需遵守。
2. 汽车租赁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及补充本规章制度,相关修改应提前通知用户。
以上是关于汽车租赁管理规章制度的内容。
用户在使用租赁车辆时应严格遵守规定,不得违反相关规章制度,以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如有违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汽车租赁公司的规章制度(2024版)

汽车租赁公司的规章制度(2024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汽车租赁公司的经营行为,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及与本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方。
第三条本公司致力于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汽车租赁服务,确保租赁车辆的性能和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市场部、客户服务部、车辆管理部等部门,各部门职责如下: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
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预算和审计。
市场部:负责市场调研、产品推广和客户关系维护。
客户服务部:负责客户咨询、租赁合同签订和售后服务。
车辆管理部:负责车辆采购、保养、维修和安全管理。
第五条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和本规章制度开展工作,确保公司运营的有序性和效率。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六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第七条公司实行岗位责任制,员工应按照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推诿、拖延。
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参加培训和学习,提升个人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九条员工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第四章车辆管理第十条公司对租赁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确保车辆性能良好、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车辆管理部负责车辆的日常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处于最佳状态。
第十二条租赁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车辆安全。
第十三条车辆管理部应建立车辆档案,记录车辆的购置、保养、维修和租赁情况。
第五章租赁服务第十四条客户服务部负责租赁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工作,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租赁合同应明确租赁车辆信息、租赁期限、租金、押金、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十六条租赁车辆交付时,客户服务部应与承租方共同检查车辆状况,并签订车辆交付验收单。
第十七条租赁期间,客户服务部应定期与承租方联系,了解车辆使用情况,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
第十八条租赁期满,客户服务部应与承租方办理车辆返还手续,并检查车辆状况。
汽车租赁公司管理制度

汽车租赁公司管理制度汽车租赁公司管理制度(精选8篇)汽车租赁公司管理制度篇1一、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认真查验承租人的驾驶资格,保证其准驾资格与租赁车辆相符。
2、交接车辆前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消除隐患。
3、提醒承租人按规定驾驶车辆,严禁酒后行车、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4、及时做好车辆清洁、保养工作。
对长期租赁的车辆,按照时间间隔提醒承租人进行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5、认真做好例检,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修理时,必须挂好排档,拉紧手制动,垫好三角木,以确保安全。
在修理中凡接触易燃物品,必须随时注意防火。
6、承担接送车辆服务的驾驶人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证行车安全。
7、公司范围内严禁吸烟,车辆停放整齐,留有充分的安全通道,闲杂人员禁止入内。
8、办公区域电线线路、用电设备要定期检查,避免电源线超负荷使用引起火灾;洗车房要重点检查,防止发生漏电事故;下班后关闭电源。
9、财务部门要做好日清月结工作,严禁大额现金在公司存放;重点库房和房间的门窗要定期检查;监控设备要保证完好。
10、厨房要做好卫生管理工作,确保采购渠道正规、食物安全,餐具灶具要保持整洁卫生,把好“病从口入”关;合理安全使用电器设备,定期检查煤气罐开关、连接管,保证使用安全。
二、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公司经理是公司安全运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的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工作职责是: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自觉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制定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工作目标。
3、主持制定符合本企业生产实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4、组织、协调企业内部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部门、各车队全面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5、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有组织地对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汽车租赁公司管理制度三篇

汽车租赁公司管理制度三篇篇一:汽车租赁公司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汽车租赁公司的管理,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各职能部门和人员各尽其职,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制定本管理规定:一、行政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统筹协调公司日常的行政管理;员工的招聘、培训、考勤与薪资的汇总,统计,调档手续、档案管理、政审;签订劳动合同,参与人员评估考核;员工社会保险、劳保、福利工作;草拟各项制度规定并监督实施。
(一)办公室日常行政管理:1、协助领导安排好日常工作,办理日常行政事物,协调平衡公司各部门及社会有关部门的工作。
2、及时收集、整理政府及行业的政策、法规。
3、召集行政会议和组织传达上级机关下达的有关文件及有关会议精神。
4、督促、检查、了解各部门对领导布置的工作落实情况。
5、负责来往文件的登记、传阅、保管,并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好公司的各类文件。
6、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起到参谋的作用。
7、负责公司证照的年检、审验。
妥善保管和使用公司印鉴和各类证照。
8、负责公司的人事管理(人事劳动合同、年检、人员招聘、录用、培训、解聘、员工绩效考核)、考勤的管理及工资单的制定。
9、做好办公用品、电脑设备设施的计划采购登记维护管理,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10、做好广告宣传的接待、策划。
(二)劳动用工管理1、按照《人力资源控制程序》办理职工的招聘、考勤、考核、评级、奖惩。
2、贯彻执行《劳动法》,负责职工《劳动合同》签订与呈报工作。
3、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负责人员的招聘、录用和员工的考勤工作。
4、及时编送各种劳工报表,汇总和积累有关基础资料,掌握劳动用工的概况。
5、负责做好公司职工调配,与上级人事、劳动部门协调搞好职工档案管理。
6、做好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发放工作,负责企业职工缴交社会统筹和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办理企业职工离退休手续。
7、维护公司与职工和谐的劳动关系,向职工宣传并落实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参与调解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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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安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汽车租赁管理制度一、租车前工作内容一、工作程序调度维保人员对收回的车辆经检查、维修、维护、保养后符合待租条件,由维护保养人员签发,租赁部签收《车辆待租合格通知单》——向客户介绍车辆情况、租车条件、所需手续和其它要求——查验客户(或担保人)租车手续——客户试驾——现场查看客户(或担保人)贵重车辆需房子产权或其它财产——签订租车合同——收取客户预付租金和违章保证金——验车、填写《汽车检验单》——向客户交待车辆行车操作注意事项——放车二、工作内容1、租赁部(门店)收回车辆后,通知调度维保人员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维护、保养及清洁。
符合待租条件后,由维保人员签发《车辆待租合格通知单》,租赁部签收后方可对外出租。
下班期间收车后又继续出租的车辆,由收车人负责检查车况,履行和承担维保养人工作和责任。
2、介绍情况租车前,租赁部(门店)应主动详细向客户介绍车辆情况、租车条件、租车价格、公里和时间限制、所需手续、租车合同条款主要内容和其它租车须知,以及我方提供的相关服务。
让客户明白消费、开心租车。
3、租车手续个人租车,需提供客户本人有效身份证、驾驶证、房屋或土地权属证书原件。
单位租车,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委托书和驾驶员驾驶证原件。
公司留存所有手续复印件一份。
4、客户试车租赁部应主动邀请客人试驾,利用此机会可以观察客户驾驶技术的熟练程度。
以此确定是否租车。
如果客户驾驶技术轻差,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应要求客人提供驾驶技术熟悉的驾驶员陪驾,方可租车。
5、现场查看租赁部应跟随客户现场查看客户房屋或其它财产,观察和了解客户相关信息,仔细核对房屋或其它财产所有权属证书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
包括所有权人姓名、财产地址、楼层、单元、门号等。
有产权争议或被抵押的财产不得租车。
6、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前,应主动提醒客户认真阅读《租车合同》条款,耐心做好合同条款解释工作。
填写合同时,应如实填写车辆型号、车辆号牌、租车价格、起租时间、租前累计公里数、预收款和保证金金额以及预租天数等内容。
要求客户和担保人本人亲自签名,并如实填写家庭常住地址、工作单位、电话号码等相关信息。
合同一式三份,公司办公室、租赁部和客户各执一份。
7、收取租金预付款和违章保证金客户租车前,必须交纳租金预付款和违章保证金。
租金预付款金额,按照客户租车天数和租车单价,确定预收金额。
违章保证金每次每车预收3000元以上。
预收款由门店主管直接向客户足额收取,出据收款凭证。
特殊情况租赁部在外交接车收取的客户预付款和保证金,应在当天交付公司财务,公司财务出据收款凭证。
8、交车验车租赁部凭《车辆待租合格通知单》在公司办公室领取车钥匙,填写《放车、收车登记表》。
租赁部交车验车时,应与客户一道,当面检查车辆外观是否有损伤;转向系统、刹车系统、润滑系统、冷却液、轮胎、车外灯光、各种指示灯、仪表显示、空调、音响、导航仪、倒车雷达、车窗门锁和遥控、雨刮器、引擎盖、油箱盖、后背箱等是否正常。
验车后,应逐项填写《汽车检验单》一式三份,客户和租赁部各执一份,交公司财务部门一份结算使用。
9、向客户交待车辆行车操作注意事项根据所租车辆性能和特点,租赁部应主动向客户讲解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指导客户正确使用操作车辆。
避免造成人为车辆损坏。
同时要求客户: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租车期间,超过两日以上无法联系,我方将引起高度重视,查看监控,了解情况,作出应对。
二、租车期间工作内容一、工作程序监控车辆——回访客户——处理车辆故障或事故或租车异常情况——了解租期届满客户还车时间——提前1天催收超期和续租客户租金二、工作内容(一)、租赁部应严密监控和掌握所租车辆租用和运行状况,与客户随时保持通讯联络,主动询问客户用车情况,帮助客户解决租车期间遇到的疑难问题和困难,保证客户安全、顺利用车。
(二)租车期间,一旦发现所租车辆运行异常,即车辆停驶三天以上,或两天以上无法与客户取得联系,租赁部应引起高度重视,通过监控跟踪,现场查看,调查了解等方式,弄清真象实情。
若异常属实,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根据公司指示和布暑,会同公司调度部一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应对。
(三)、所租车辆发生机械故障或交通事故处理1、在离市区20公里以内,租赁部应立即赶赴现场处理,需修理人员现场修理的,马上通知修理人员到场修理;需运回指定厂家修理的,通知修车厂拖车。
2、在离市区20公里以外50公里以内的,通过电话联系,向客户仔细了解情况,正确判断故障原因和故障起因。
为了节约路途费用,修车费在800元以内的,可委托客户就地修车,要求客户现场监督修车,更换配件和修车费用需我方确认。
要求客户尽可能开据付款凭证随旧配件一并带回。
便于还车费用结算时,判断故障起因,明确责任。
修车费用超过800以上,租赁部和维护部应赶到现场,了解情况,确需运回公司指定厂家修理的,通知厂家拖车。
属客户全部或部分人为原因造成的车辆故障,应现场明确责任,现场收取修车费预收款,结算时,多退少补。
3、所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车辆损失,租赁部应首先弄清情况,轻微交通事故,在外地,原则上由客户自行处理,在市区内,应客户要求,我方应当现场协助处理。
发生较大交通事故,租赁部和调度部及保险人员应立及到场施救,协助客户处理相关事宜。
事故车辆应尽量运回公司指定厂家修复。
因客户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车辆损失,依照租车合同相关规定,及时解决和落实客户损失赔偿事宜,由租赁部、保险与客户共同协商一致后,报公司领导同意,确定损失赔偿方案,能当场确定损失赔偿金额的,应尽量与客户当场了结,并与修理厂确定维修天数,签订损失车辆停运营赔偿协议。
尽可能现场结清全部费用,或收取客户部分损失赔偿金。
剩余欠款需有抵押或担保限期付清。
现场不能确定损失赔偿金额时,应向客户收取不低于预计金额的80%损失赔偿金预付款。
待相关情况明朗后再向客户索赔全部损失费用。
(四),客户租车期限届满,租赁部应提前1天主动与客户联系,了解和掌握客户还车时间,以便安排后期租车。
对逾期或续租客户,应准确计算出客户预付金余额,若不足以弥补超期或续租天数租金,应在客户还车前,及时催收欠缴租金。
欠费超过300元,限期不补交或续交的,应强行收车。
以免给公司造成更大经济损失。
三、收车后工作内容一、工作程序收回行驶证、车钥匙——检查验收车辆——填写《收车验收单》和《租车合同》对应项目内容——处理车损赔偿等事宜——向公司办公室递交《租车合同》、向财务部门递交《收车验收单》——办公室、财务部共同核实后办理租车费用结算二、工作内容(一)、验车、收车1、客户还车时,租赁部收回车钥匙、行驶证和车内临时配置物品,查看和记录客户租车行驶里程数和还车时间。
对照交车时填写的《汽车检验单》验车记录,逐项核对,仔细全面检查车况和随车工具,如实填写《租车合同》和《汽车检验单》对应项目内容,及时通知公司财务办理费用结算手续。
2、租赁部收车后,及时将车开回公司,车钥匙交公司调度保管,填写《放车、收车登记表》,终止租车时间。
同时,将收车验收时和客户反映的车况问题告知公司维保人员,经维保人员检查和维修、维护、保养和清洁,符合待租条件后,维保人员签发,租赁部签收《车辆待租合格通知单》。
维保人员负责将车辆集中统一停放于公司门前或指定区域待租,放置租车标志牌。
(二)、赔偿收车时,车辆损伤或车内物品丢失,租赁部应通知调度部现场处理:1、丢失的物品:照价赔偿。
2、车辆损失赔偿:①客户全额自负:由租赁部和调度部根据损伤情况,合理确定车辆修复费用金额,填写《客户车损单和其它费用结算单赔偿》客户、调度部、租赁部分别签字认可。
交财务部作为结算依据。
当场结清。
②保险公司赔付:车辆损伤属保险公司赔付范围,由保险公司赔偿修车费用,客户提供相关理赔资料。
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由客户自负。
同时,客户承担所租车辆保险费总额的20%补偿金,作为所租车辆下一年度购买保险时保险费增加金额。
确定客户损失赔偿和保险费补偿金后,填写《客户车损和其它费用赔偿结算单》客户、调度部、租赁部分别签字认可,交公司财务部作为结算依据。
当场结清。
③因客户原因造成的车辆损坏其修车期间车辆停驶损失费由客户赔偿,调度部根据所需修车时间确定赔偿天数和赔偿金额。
随租金和赔偿款一并结算。
(三)、结算租赁部收车验收后,当场计算出客户租车天数(含车辆损坏修复停驶时间)和应付租金金额(含超时超公里加收金额)及其它应收费用。
将数据填写在《租车合同》和《汽车检验单》对应项目内容中,经客户签名确认后《租车合同》交公司办公室存档一份,《汽车检验单》交公司财务作为结算依据。
公司办公室对《租车合同》和《汽车检验单》与《放车、收车登记表》进行核对,签署核实结论,财务部根据办公室核实结果,当场与客户办理租车费用结算,除预留客户交纳的租车违章保证金外,结清全部租金和其它应付费用,并出据收款凭证。
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严禁客户欠款。
否则,由租赁部和财务部负责催收。
造成欠款无法收回,由租赁部和财务部有关人员负责赔偿四、违章信息查询和处理一、工作程序车管所或电脑手机查询——打印违章信息——填写客户违章登记表——通知客户限期处理——代行客户处理需加收50元办理费用—向公司财务递交代行客户处理凭证——保证金保证期到期通知客户退款或结算二、工作内容(一)、租赁部负责客户租车违章信息查询,一旦发现客户租车违章(将违章信息打印成纸质,以便客户查阅),填写《客户违章登记表》并及时通知客户限期处理,超过5日客户未自行处理,租赁部根据客户违章罚款和相关费用金额,按照公司《借款和报销制度》在公司财务借款,代行客户处理违章事宜。
凭违章处理罚款凭证,按公司《借款和报销制度》在公司财务部报销。
客户还车前出现的违章,代行处理的违章罚款和相关费用,在租车结算时了结。
还车后发现的违章,代行处理的违章罚款和相关费用,在客户保证金中扣出。
(二)、客户违章保证金保证期满15个工作日,租赁部应在期满当日通知客户前来公司财务办理保证金退付事宜。
在退还客户保证金时,公司财务部扣出公司代客户处理违章时支付的罚款和相关费用,多退少补。
一次性结清。
五、责任处罚本制度相关责任人违反本制度规定,给予以下处罚:(一)违反租车前工作内容和要求1、租车前未主动向客户介绍相关情况,还车时与客户发生纠纷,罚款50元;造成经济损失的罚款100元;2、因租车手续不全或手续无效,罚款100元;造成经济损失罚款200元;3、未指定客户正确使用操作车辆,客户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罚款200元;并赔偿车辆维修费用及停运损失费用。
4、签订合同不规范,漏填、误填、未填,罚款50元;造成经济损失罚款200元;5、未收或少收预付款和保证金,罚款100元;造成经济损失罚款200元;6、无调度通知单发放车钥匙租车,分别处办公室和租赁部责任人罚款各100元;造成车辆租用期间出现车辆故障,影响客户使用,受到客户投诉,罚款各200元;造成经济损失,罚款各300元7、维保人员未履行车辆检查、维修、维护、保养责任,影响租车,罚款200元8、交车时,未认真检查交接车辆,《汽车检验单》内容漏填、误填,客户还车时,发生纠纷,罚款50元;造成经济损失,罚款100 元;9、交车时未发现车辆安全隐患和故障,造成客户租车期间发生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分别处维护保养人员和交车检查人员罚款各100元;造成经济损失,罚款各200元;10、维保人员未通知调度部清洁车辆,影响租车,罚款50元;11、调度部接维保人员通知后,未及时清洁车辆,影响租车,罚款50元;(二)违反租车期间工作内容和要求1、未主动与客户保持联系,帮助客户排忧解难,受到客户投诉,罚款50元;2、未及时发现租车情况异常,廷误收车时间或造成经济损失,罚款200元;3、所租车辆发生机械故障或车辆损坏,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影响客户用车,受到客户投诉,罚款100元;客户私自在外修车,造成修车费用增加或出现修车质量问题,罚款200 元;4、处理客户车辆损失赔偿不及时或处理不当,造成客户拖延、拒赔,造成经济损失,罚款100元;5、催收客户欠款不及时,造成欠款无法收回,罚款200元6、与客户串通或私自挪用、截留或多收少交赔偿金,一经发现,除退出所有款项外,另罚款200元;达到犯罪金额,公司将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