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及岩土分类
岩土工程勘察的分级

岩土工程勘察的分级一、岩土工程勘察的意义及目的岩土工程勘察是指对工程地质及岩土工程性质进行调查和研究的过程,是岩土工程设计的基础。
岩土工程勘察的分级是为了根据工程的重要性和复杂程度,科学合理地确定岩土工程勘察的内容和深度,以保证工程的安全可靠性和经济合理性。
二、岩土工程勘察的分级标准岩土工程勘察的分级主要根据工程的规模、重要性和复杂程度来确定。
一般可以将岩土工程勘察分为三个级别: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和专题勘察。
1. 初步勘察初步勘察是对工程区域的地质情况进行初步了解和评估的阶段。
主要目的是确定工程区域内的地质构造、地层分布、地下水位等基本信息,并进行初步分析和评价。
初步勘察的内容包括地质地貌调查、地质构造调查、地层岩性调查、地下水位调查等。
2. 详细勘察详细勘察是在初步勘察的基础上,对工程区域内的地质情况进行进一步的细致调查和研究的阶段。
主要目的是确定地质构造、地层分布、地下水位等详细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
详细勘察的内容包括地质构造调查、地层岩性调查、地下水位调查、地质灾害调查等。
3. 专题勘察专题勘察是在详细勘察的基础上,对工程区域内的特定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的阶段。
主要目的是解决工程中的特殊问题,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专题勘察的内容包括地下水动力学调查、岩土力学参数测试、地震地质调查等。
三、岩土工程勘察的分级依据岩土工程勘察的分级主要依据是工程的规模、重要性和复杂程度。
一般来说,大型重要工程、特殊工程和复杂工程需要进行较为详细和深入的勘察,而一般工程可以进行较为简化的勘察。
1. 规模工程的规模是指工程的大小和工程量。
一般来说,工程规模较大的项目需要进行详细勘察,以充分了解地质情况和岩土性质,为设计提供可靠的依据。
而工程规模较小的项目可以进行简化勘察,以节省勘察成本和时间。
2. 重要性工程的重要性是指工程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发展的影响程度。
对于重要性较高的工程,如核电站、大坝等,需要进行详细勘察,以确保工程的安全可靠性。
岩土工程勘察分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场地(复 杂场地) 1)对建筑抗震危险的地段; 2)不良地质作用强烈发育; 3 )地质环境已经或可能受到强烈破 坏; 4)地形地貌复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场地 (中等复杂场地) 1)对建筑抗震不利的地段; 2)不良地质作用一般发育; 3) 地质环境已经或可能受到一般破 坏; 4)地形地貌较复杂;
岩土工程勘察分级
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
工程重要性等级 重要性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破坏后果 很严重 严重 不严重 工程类型 重要工程(甲级高层建筑及 高、多、低层重要建筑) 一般工程(≥7 层建筑) 次要工程(≤6 层建筑) 分类 低层建筑 多层建筑 高层建筑 超高层建筑 我国工业与民用建筑划分标准 对建筑结构起控制作用 层高 (m) 层数 的荷载 3~6 9~12 24~60 >60 1~2 3~7 8~20 >20 竖向荷载 竖向荷载与水平荷载 水平荷载 水平荷载
1)岩土种类较多, 不均匀,性质变 1)岩土种类单一,均匀,性质变化不 化较大; 大; 2) 除本条第 1 款规定以外的特殊性 2)无特殊性岩土。 岩土。
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备注
甲级:在工程重要性、场地复杂程度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中,有一项或多 建筑在岩质地基上的一级工程,当 项为一级; 场地复杂程度等级和地基复杂程度等 乙级:除勘察等级为甲级和丙级以外的勘察项目; 级均为三级时,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可定 丙级:工程重要性、场地复杂程度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均为三级。 为乙级
注:1、从一级开始、向二级、三级推定,以最先满足的为准;2、对建筑抗震有利、不利和危险地段的划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的规定确定。
岩土分类分级与鉴定描述汇总

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一般规定 (2)第三章岩土的分类和分级 (3)第四章土的分类 (5)第五章特殊性岩土的分类 (8)第六章土的分级 (9)附表1 岩石按风化程度分类 ................................................ - 11 - 附表2 岩体的裂隙发育程度分级 ........................................ - 12 - 附表3 岩体按结构类型分类 ................................................ - 13 - 附表4 砂土的野外鉴别 ........................................................ - 12 - 附表5 粉土的野外鉴别 ........................................................ - 13 - 附表6 粘性土的野外鉴别 .................................................... - 13 - 附表7 有机土分类及野外鉴别 ............................................ - 14 - 附表8 碎石土密实度的野外鉴别 ........................................ - 14 - 附表9 粉土、砂土湿度的野外鉴别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表10 粘性土状态的野外鉴别 .......................................... - 15 -附表11 粉土、粘性土的野外目力鉴别………………………- 15 -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统一和规范岩土工程勘察的岩土定名,保证和提高分院岩土工程勘察质量,特制订本标准。
岩土工程勘察分级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3 勘察分级和岩土分类3.1 岩土工程勘察分级3.1.1 根据工程的规模和特征,以及由于岩土工程问题造成工程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后果,可分为三个工程重要性等级:1 一级工程:重要工程,后果很严重;2 二级工程:一般工程,后果严重;3 三级工程:次要工程,后果不严重。
3.1.2 根据场地的复杂程度,可按下列规定分为三个场地等级: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场地(复杂场地):1)对建筑抗震危险的地段;2)不良地质作用强烈发育;3)地质环境已经或可能受到强烈破坏;4)地形地貌复杂;5)有影响工程的多层地下水、岩溶裂隙水或其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需专门研究的场地。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场地(中等复杂场地):1)对建筑抗震不利的地段;2)不良地质作用一般发育;3)地质环境已经或可能受到一般破坏;4)地形地貌较复杂;5)基础位于地下水位以下的场地。
3 符合下列条件者为三级场地(简单场地):1)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小于6度,或对建筑抗震有利的地段;2)不良地质作用不发育;3)地质环境基本未受破坏;4)地形地貌简单;5)地下水对工程无影响。
注:1 从一级开始,向二级、三级推定,以最先满足的为准;第3.1.3条亦按本方法确定地基等级;2 对建筑抗震有利、不利和危险地段的划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
3.1.3 根据地基的复杂程度,可按下列规定分为三个地基等级: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地基(复杂地基):1)岩土种类多,很不均匀,性质变化大,需特殊处理;2)严重湿陷、膨胀、盐渍、污染的特殊性岩土,以及其他情况复杂,需作专门处理的岩土。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地基(中等复杂地基):1)岩土种类较多,不均匀,性质变化较大;2)除本条第1款规定以外的特殊性岩土。
3 符合下列条件者为三级地基(简单地基):1)岩土种类单一,均匀,性质变化不大;2)无特殊性岩土。
岩土工程勘察分级土石鉴定与分类

类别
亚类
硬度/MPa
代表性岩石
硬质岩石 软质岩石
极硬岩石 次硬岩石 次软岩石 软质岩石
> 60 30~60 5~30
<5
花岗岩、花岗片麻岩、闪长岩、玄武岩、石 灰岩、石英砂岩、石英岩、大理岩、硅质砾岩等
黏土岩、页岩、千枚岩、绿泥石片岩、云母 片岩等
注:强度指新鲜岩块的饱和单轴极限抗压强度。当无法取得饱和单轴抗压强度数据时,可用点荷载强度换算, 换算方法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 50218)执行。
② 无特殊性岩土。 地基等级确定亦按照场地等级原则确定。
1.1.4 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地基岩土工程勘察等级的划分应符合表 1.2 规定。
表 1.2 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划分表
勘察等级
工程重要性等级
确定勘察等级的条件 场地等级
地基等级
甲级
一级 二级
任意 一级 任意
任意 任意 一级
乙级
二级 三级
二级 三级 一级 二级
表 1.4 岩石按风化程度分类
风化程度
野外特征
风化程度参数指标 波速比 Kv 风化系数 Kf
未风化
岩质新鲜,偶见风化痕迹
0.9~1.0
0.9~1.0
微风化 中等风化
强风化 全风化 残积土
结构基本未变,仅节理面有渲染或略有变色,有少量风 0.8~0.9
化痕迹
结构部分破坏,沿节理面有次生矿物、风化裂隙发育, 0.6~0.8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地基(复杂地基): ① 岩土种类多、很不均匀、性质变化大(地下水对工程影响大),且需特殊处理。 ② 多年冻土,湿陷、膨胀、盐渍及污染严重的特殊性岩土,以及其他复杂情况需要专门
简述岩土工程的勘察等级

简述岩土工程的勘察等级
岩土工程的勘察等级是指对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进行评估和分
类的体系,用于确定工程设计和施工的难度和风险等级。
岩土工程勘察等级通常分为四个等级:I级、II级、III级和IV级。
I级勘察等级是最高的等级,适用于重要、大型工程项目。
在这个等级下,需要进行详细的地质勘察和工程地质勘察,包括对地质构造、地层分布、岩土性质、地下水位和地下水化学特性等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分析。
此外,还需要进行现场钻探和取样,进行实验室分析和测试,以获得准确的地质和工程地质数据。
II级勘察等级适用于中等规模和重要性的工程项目。
在这个等级下,需要进行较为详细的地质勘察和工程地质勘察。
相对于I级勘察等级,II级勘察等级的调查范围和深度可能会有所减少,但仍需要全面了
解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并进行现场调查和钻探。
III级勘察等级适用于一般的工程项目。
在这个等级下,需要进行基本的地质和工程地质调查,包括对地质构造、地层分布、岩土性质等进行初步了解,以确定工程设计和施工的基本要求。
IV级勘察等级适用于小型和简单的工程项目。
在这个等级下,只需
要进行简单的地质和工程地质调查,主要是为了了解地质条件的基本
特点,以确定工程建设的一般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岩土工程勘察等级的划分是根据工程的规模和重要性来确定的,不同的等级需要进行不同程度的勘察和调查。
在实际工程项目中,选择适当的勘察等级对于确保工程的安全和质量至关重要。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条文说明GB 50021-94(摘录)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发展我国的勘察事业,提高勘察技术和经济效益,确保工程质量,使勘察工作更好地为“四化建设”服务,80年代初期,我国部分勘察单位开始试行岩土工程体制,国家计划委员会在1986年也正式要求在全国逐步推广岩土工程体制,广大勘察单位积极响应这一号召,近十年来大力试行岩土工程体制。
并且已获得初步成效,但至今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尚未标准化,在工作中没有统一的技术要求,使工作无章可循,工程质量难以保证,不能使生产、技术、安全、管理达到最佳秩序,为了改善目前上述状况,促使岩土工程勘察进一步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岩土工程的技术业务范围很广,涉及到土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所有与岩体和土体有关的工程技术问题,相应于本规范的适用范围也较广,一般土木工程都适用,但对于水利工程、铁道工程、公路工程、核电站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由于它们专业性强,在技术上有特殊760要求,因此,上述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1.0.3条 80年代初期,我国的勘察体制基本上还是建国初期的原苏联模式,即工程地质勘察体制。
工程地质勘察主要以地质学为理论基础,基本属于地质学科范畴。
其任务是查明建筑场地或地区的工程地条件,为规划、设计、施工提供地质资料,也即勘察为设计服务。
在实际工作中,一般只提出勘察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存在的地质问题,而不提或很少提到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至于所提资料设计单位如何应用或应用得是否合理,却很少了解和过问,使勘察工作局限于“打钻、取样、试验、提报告”的狭小圈子里。
由于上述原因,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在社会上不受重视,处于从属地位,经济效益不高,技术水平提高不快,勘察人员的技术潜力得不到充分发挥,使勘察单位的路子愈走愈窄,不能在“四化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西方工业发达国家,60年代开始在土木工程中就推行岩土工程体制。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 200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0 2 年3 月1 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通知建标[2002]7 号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 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21 2001,自2002 年3月1 日起施行。
其中1.0.3、4.1.11、4.1.17、4.1.18、4.1.20、4.8.5、4.9.1、5.1.1、5.2.1、5.3.1、5.4.1、5.7.2、5.7.8、5.7.10、7.2.2、14.3.3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94 于2002 年12 月31 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 号文的要求,对1994 年发布的《国标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修订。
在修订过程中,主编单位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会同有关勘察、设计、科研、教学单位组成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重点修改的部分编写了专题报告,并与正在实施和正在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先后形成了《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经审查报批定稿。
本规范基本上保持了1994 年发布的《规范》的适用范围、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作了局部调整。
现分为14 章: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勘察分级和岩土分类;4.各类工程的勘察基本要求;5.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6.特殊性岩土;7.地下水;8.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9.勘探和取样;10.原位测试;11.室内试验;12.水和土腐蚀性的评价;13.现场检验和监测;14.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和成果报告。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 200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0 2 年3 月1 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通知建标[2002]7 号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 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21 2001,自2002 年3月1 日起施行。
其中1.0.3、4.1.11、4.1.17、4.1.18、4.1.20、4.8.5、4.9.1、5.1.1、5.2.1、5.3.1、5.4.1、5.7.2、5.7.8、5.7.10、7.2.2、14.3.3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94 于2002 年12 月31 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 号文的要求,对1994 年发布的《国标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修订。
在修订过程中,主编单位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会同有关勘察、设计、科研、教学单位组成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重点修改的部分编写了专题报告,并与正在实施和正在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先后形成了《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经审查报批定稿。
本规范基本上保持了1994 年发布的《规范》的适用范围、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作了局部调整。
现分为14 章: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勘察分级和岩土分类;4.各类工程的勘察基本要求;5.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6.特殊性岩土;7.地下水;8.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9.勘探和取样;10.原位测试;11.室内试验;12.水和土腐蚀性的评价;13.现场检验和监测;14.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和成果报告。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岩体类别在编写原则中,关于岩土爆破工程的土壤及岩石分类仍按建设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中的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执行。
在露天、地下、硐室、水下等石方爆破工程中,都有岩体分类问题。
在过去的爆破定额中,均采用前苏联的土壤及岩石分类表(普氏岩石强度系数)把土壤和岩石共划分为五级:Ⅰ-Ⅳ为土壤类;Ⅴ为松石(软石);Ⅵ-Ⅷ为次坚石;Ⅸ- X为普坚石;Ⅺ-ⅩⅥ为特坚石,每一级都有土壤岩石名称和物理力学性质指标。
在爆破工程的预算定额中过去均采用后四段,即松石、次坚石、普坚石和特坚石,而且已往已有较多的定额参考资料。
2003年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规定采用的就是上述《土壤及岩石分类表》,1988年《全国统一城镇控制爆破工程、硐宝大爆破工程预算定额》也是采用此分类表。
因此,编制全国统一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额也决定采用该分类表。
该表已为国内建筑工程与爆破界所公认,不仅可以确定工程所在岩石的开挖方法、判断岩石爆破的难易程度,而且可以作为计算承包工程单价、编制招投标的依据。
建国以来,我国科技工作者对岩石在分类分级进行过大量工作。
如东北工学院,科学院工程地质研究所等。
东北大学进行了岩石可爆性与稳定性的研究,提出了分级方法。
其中岩石的可爆性分级是以能量平衡为准则,根据标准条件下爆破漏中体积、大块率、小块率、平均合格率试验数据以及岩石波阻抗,计算出岩石可爆性指数,提出分级表。
共分为:易爆、中等可爆、难爆、很难爆、极端难爆五个等级。
虽经过冶金部组织通过技术鉴定,但未成为全国公认的分级表,未能推广纳入爆破定额。
但可供研究参考。
我国工程地质科学工作者(科学院地质所等)为了建立统一评价工程岩爆稳定性的分级标准,为岩土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编制定额提供必要的基本依据,经过多年研究并制定颁布了我国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94)。
不仅可以确定爆破岩体的基本质量级别,还可用于判断岩体爆破的难易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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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对象 房屋建筑和
构筑物 地下洞室
可行性研究勘察 可行性研究勘察
勘察阶段
初步勘察
详细勘察
初步勘察
详细勘察
采用的规范 施工勘察(不
固定阶段
施工勘察
岸边工程
可行性研究勘察
初步设计阶 施工图设计阶段勘
段勘察
察
——
管道工程
架空线路工 程
选线勘察 ——
初步勘察
详细勘察
初步勘察 施工图设计勘察
—— ——
GB500212001
安全等级
建筑和地基类型
甲级
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30层以上的高层建筑;体型复杂,层数相差 超过10层的高低层连成一体建筑物;大面积的多层地下建筑物(如地下 车库、商场、运动场等);对地基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复杂地质 条件下的坡上建筑物(包括高边坡);对原有工程影响较大的新建建筑 物;场地和地基条件复杂的一般建筑物位于复杂地质条件及软土地区的 二层及二层以上地下室的基坑工程;开挖深度大于15m的基坑工程;周 边环境条件复杂、环境保护要求高的基坑工程
目前,地下洞室、深基坑开挖、大面积岩土处理等 尚无工程安全等级的具体规定,可根据实际情况划分。 大型沉井和沉箱、超长桩基和墩基、有特殊要求的精 密设备和超高压设备、有特殊要求的深基坑开挖和支 护工程、大型竖井和平洞、大型基础托换和补强工程, 以及其它难度大、破坏后果严重的工程,以列为一级 安全等级为宜。
TB100122007
水利、水电 规划阶段 可行性研究 初步设计阶
工程地质 阶段工程地 段工程地质
勘察 质勘察
勘察
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
GB502872016
港口
可行性研究勘察
初步设计阶 段勘察
施工图设计阶段勘 察
施工期中的勘察
JTS133-2013
勘察对象处于不同各勘察阶段,其勘察目的、要求和工作内容不同,以房 屋建筑类勘察阶段为例,各勘察阶段的任务和工作内容简述如下: 1、可行性研究勘察(选址勘察) 搜集、分析已有资料,进行现场踏勘,工程地质测绘,少量勘探工作,对 场址稳定性和适宜性作出岩土工程评价,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和方案比较。
易击碎;浸水后,指甲可刻 凝灰岩、千枚岩、砂质泥岩、泥灰
出印痕
岩、泥质砂岩、粉砂岩、砂质页岩
等
软质岩
软岩
强风化的坚硬岩;中等(弱)风化 锤易击击声碎哑;,浸无水回后弹,,手有可凹掰痕开,~风质强化页风的岩化较 、的软 绿较岩 泥坚; 石硬未 片岩风 岩;化 、中的 绢等泥 云(岩 母弱、 片)泥 岩
(1)危险地段:地震时可能发生滑坡、崩塌、地陷、地裂、 泥石流及发震断裂带上可能发生 地表位错的部位。
(2)不利地段:软弱土和液化土,条状突出的山嘴,高耸孤 立的山丘,非岩质的陡坡、河岸 和斜坡边缘,平面分布上 成因、岩性和性状明显不均匀的土层(如古河道、断层破碎 带、暗埋的塘浜沟谷及半填半挖地基)等。
废弃物处理 工程
可行性研究勘察
初步勘察
详细勘察
——
核电站
初步可行 性研究勘
察
可行性研究 勘察
初步设计勘 察
施工图设计勘察详细勘察
施工勘察
公路
可行性研究勘察 预可勘察 工可勘察
初步工程地 质勘察
详细工程地质勘察
——
JTGC20-2011
铁路
踏勘
加深地质工 作
初测
定测
补充定测
KV 完整程度
表2-12 >0.75
0K.7V5与~0岩.5体5 完0.整75程~0度.35的对0.3应5~关0.系15
=0.15
完整 较完整 较破碎 破碎 极破碎
定量指标RC、Is(50)、KV、JV的测试应符合《工程岩体分级标准》 (GB/T 50218—2014)的规定。
乙级 除甲级、丙级以外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除甲级、丙级以外的基坑工程
丙级
场地和地基条件简单、荷载分布均匀的七层及七层以下民用建筑及一般 工业建筑;次要的轻型建筑物;非软土地区且场地地质条件简单、基坑 周边环境条件简单、环境保护要求不高且开挖深度小于5.0m的基坑工程
2、场地复杂程度等级
场地复杂程度是由建筑抗震稳定性、不良地质现象发育情况、地 质环境破坏程度和地形地貌 条件四个条件衡量的,也划分为三 个等级 。
安全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破坏后果 很严重 严重 不严重
工程类型 重要工程 一般工程 次要工程
对于不同类型的工程来说,应根据工程的规模和重 要性具体划分。目前房屋建筑与构筑 物的安全等级, 已在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中 明确规定。此外,各产业部门和地方根据本部门(地 方)建筑物的特殊要求和经验,在颁布的 有关技术规 范中也划分了适用于本部门(地方)的工程安全等级, 一般均划分为三级。
=35 =0.15
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RC与岩石坚硬程度的对应关系,可按表2-11确定。
表2-11 RC与岩石坚硬程度的对应关系
RC(MPa) >60
60~30 30~15 15~5
坚硬程度
硬质岩
坚硬岩 较坚硬岩 较软岩
软质岩 软岩
=5 极软岩
岩体完整性指数KV与岩体完整程度的对应关系,可按表2-12确定。
第二章 岩土工程勘察 等级及岩土分类
第一节 岩土工程勘察的分级
1、工程的安全等级
工程的安全等级,是根据由于工程岩土体或结构失稳破坏, 导致建筑物破坏而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社会影响及修复可 能性等后果的严重性来划分的。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结构 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J50068-2001的规定,将工程 结构划分为三个安全等级,如下表所示。
水反应
硅质胶结的砾岩、石英砂岩、硅质
硬质岩
石灰岩等
较坚硬岩
锤 稍击震声手有教,轻清较微脆难吸,击水有碎反轻;应微浸回水弹后,,中~板粗微岩等晶风、(大化白弱 理的) 岩云;风 等岩熔化、结的石凝坚灰灰硬岩岩岩、、;钙大未质理风砂岩化岩、、
较软岩
强风化的坚硬岩;中等(弱)风化
锤击声不清脆,无回弹,较 的较坚硬岩;未风化~微风化的:
2、二级地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为二级地基:
(1)岩土种类较多,性质变化较大,地下水对工程有不利影响; (2)除上述规定之外的特殊性岩土。
3、三级地基
(1)岩土种类单一,性质变化不大,地下水对工程无影响; (2)无特殊性岩土。
4、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确定勘察等级的因素
勘察等级
工程安全等级
场地等级
地基等级
3、地基复杂程度等级
地基复杂程度也划分为三级:
1、 一级地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为一级地基:
(1)岩土种类多,性质变化大,地下水对工程影响大,且需 特殊处理;
(2)多年冻土及湿陷、膨胀、盐渍、污染严重的特殊性岩土, 对工程影响大,需作专门处理 的;变化复杂,同一场地上存在 多种的或强烈程度不同的特殊性岩土也属之。
岩体完整程度的定量指标,采用岩体完整性指数。也采用实 测值。当无条件取得实测值时,也可用岩体体积节理数JV, 并按表2-10确定对应的KV值。
表2-10 JV与KV的对应关系
JV(条/m3) <3
3~10 10~20 20~35
KV
>0.75 0.75~0.55 0.55~0.35 0.35~0.15
=3
=0.2
结合一般或 各种类型结
结合差
构面
破碎结构
极破碎
无序
结合很差
散状体结构
2. 定量指标
岩石坚硬程度的定量指标,采用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RC。 一般RC采用实测值。当无条件取得实测值时,也可采用实测 的岩石点荷载强度指数Is(50)的换算值,并按下式换算:
RC=22.82(2-1)
式中:Rc—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MPa)。
甲级
一级 二级
任意 一级 任意
任意 任意 一级
乙级
二级 三级
二级 三级 一级 任意
二级或三级 二级 任意 一级
丙级
二级 三级
二级 三级 二级 三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二级或三级
5、岩土工程勘察阶段
一、工程地质勘察阶段
•我国建设工程项目设计一般分为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 工图设计三个阶段。为了提供各阶段所需的工程地质资料, 勘察工作一般也相应划分为选址勘察、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 三个固定阶段,此外,对于某些特殊工程还需要增加部分施 工勘察工作。对于勘察对象的不同,勘察阶段的划分和所采 用的规范也不近相同。
主要指的是地形起伏和地貌单元(尤其是微地貌单元)的变 化情况。一般地说,山区和丘陵区 场地地形起伏大,工程布 局较困难,挖填土石方量较大,土层分布较薄且下伏基岩面高 低不 平。地貌单元分布较复杂,一个建筑场地可能跨越多个 地貌单元,因此地形地貌条件复杂或 较复杂。平原场地地形 平坦,地貌单元均一,土层厚度大且结构简单,因此地形地貌 条件简 单。
等级
场地条件
建筑抗震稳定性
一级 危险
二级 不利
三级
有利(或地震设 防烈度6度)
不良地质现 象发育情况
强烈发育
一般发育
不发育
地质环境 破坏程度
已经或可能 强烈破坏
已经或可能受到
一般破坏
基本未受破坏
地形地貌条件
复杂
较复杂
简单
(一)建筑抗震稳定性
按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规定,选 择建筑场地时,对建筑抗震稳 定性地段的划分规定为:
等
极软岩
锤击声哑,无回弹,有较深 全风化的各种岩石;强风化的软岩; 凹痕,手可捏碎;浸水后, 各种半成岩
可捏成团
(2)岩体完整程度的定性划分。
完整程度 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