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汇总表填写说明2015.6.4
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双面打印)

经审核,同意办理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手续,建议补偿学费 学贷款 元。 签字 单位 公章: 联系 电话:
元,其中,代偿国家助
年
月
日
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 签字 单位公章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或备案意见 经审核(备案),同意办理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手续,最终核定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 元。 签字 说明: 1.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高校留存备查;另一份供毕业生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时使用。 2.各高校可自行复印(正反面,A4纸规格)。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元,其中,代偿国
经审查,情况属实。根据《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该同学批准入伍服义务兵役后,建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 议补偿学费 元,其中,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元。 查意见 签字 分管校领导 审查意见 上述审查意见属实。 签字 单位公章 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 同志积极报名应征,经我办体检、政审合格,批准入伍服义务兵役,入伍批准书号为: 入伍通知书号为: 。 签字 单位 联系 公章 电话: 批准入伍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向本人补偿学费方式(只可选择一种,由毕业生本人填写): 存 入 银 行 邮 局 汇 款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收款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收款人地址: 邮政编码:
毕业高校审核情况 财务部门 审核意见 经审查, 同学应缴纳学费 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元。 签字 单位公章 元,实际缴纳学费 年 月 元,实 日
附件:
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个人基本信息(由毕业生本人填写) 姓名 毕业院校 院系班级 就读起止时间 学校地址及邮编 入学前户籍所在 县(市、区) 现家庭地址及邮编 父亲姓名及联系方式 母亲姓名及联系方式 其他亲属及联系方式 在校期间缴纳学费情况(由毕业生本人填写) 应缴学费总金额(元) 实际缴纳学费总金额(元) 在校期间实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情况(由毕业生向经办银行确认后填写)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贷款本金(元) 贷款利息(元) 贷款银行名称 贷款银行地址 贷款银行还款帐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本金(元) 贷款利息(元) 贷款银行名称 贷款银行地址 贷款银行还款帐户 性别 隶属关系 政治面貌 A中央 所学专业 公民身份号码 本人联系 电话 家庭联系 电话 B地方 出生年月 学历 学号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政治面貌
出生
年月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已签定的服务年限
身份证号
本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地址
家庭地址及邮编
就业单位名称
就业单位地址及邮编
就业单位联系电话
实际交纳学费金额
贷款本金金额
申请代偿
金额
学院(中心)审查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毕业学校财务部门对实际交纳学费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审查意见:
2、“出生年月”填写例子:1990.05。
3、“毕业时间”:2020年6月
4、“已签定的服务年限”填写例子:肆年
5、家庭地址及就业单位地址:须填写详细的地址。
6、“实际缴纳学费金额”:指的仅是学费(不包括住宿费)。填写例子:17200.00
7、可电子版填写后打印,也可打印后手填。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毕章: 年 月 日
毕业学校审查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
经审核,同意办理代偿手续,最终核定代偿金额为人民币 元。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申请人必须填写此版本的表格(内含个人身份证号项目),不再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表。
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在职在岗情况表

本人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所在基层工作单位审核意见:
领导签字(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领导签字(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申请代偿的毕业生到单位工作后,必须在代偿期间(工作后的前三年)的每年5月31日前填写本表说明二次分配及在岗情况,并由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于用邮政特快专递寄达校助学贷款中心。过期视为自动放弃代偿资格,后果自负
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在职在岗情况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毕业时间
年 月 日
毕业院系
专业年级
身份证号
贷款合同号Fra bibliotek办公电话本人手机
家庭地址家庭邮编
已签订的服务年限
年(大写)
现在工作是第几年
第 年
现在工作单位名称
(具体到基层单位)
单位人事部门电话
现在工作单位地址及邮编
基层单位领导姓名
基层单位领导电话
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2

毕业学校财务部门对实际交纳学费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审查意见:
单位公章:年月日
毕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意见:
单位公章:年月日
毕业学校审查意见:
单位公章:年月日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
经审核,同意办理代偿手续,最终核定代偿金额为人民币元。
单位公章:年月日
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填报日期:年月日
姓名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性别
政治面貌
出生
年月
身份证号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本人电话
毕业时间
学历
电子邮件
家庭详细地址
邮编
就业单位名称
就业单位地址
邮编
就业单位联系电话
签约年限
申请代偿资助类型
学费代偿□贷款代偿□
应该交纳学费金额*
实际交纳学费金额*
贷款金额*
申请代偿
金额
院(系)审查意见:
学费代偿申请基本信息表

学费代偿申请基本信息表
填报日期:年月日
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出生年月
所学专业
班级
身份证号毕业时间学历及学制
本人联系电话家庭联系电话
本人农行
卡号
农行卡户名
贷款起止时间
家庭地址及邮编
就业单位名称
就业单位详细地址及
邮编
就业单位联系电话(要加区号)已签订服务年限
交纳学费金额申请代偿金额
院审查意见:
单位公章:年月日毕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意见:
单位公章:年月日注:*此处金额为申请人最后学历相应学制规定年限内的学费金额和贷款金额。
(此表一式两份)(此表只是申请学费代偿的学生填写)。
201512150939succaiwendang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毕业 学校 毕业 时间 本人联 系电话 家庭地址及邮编 就业单位名称
性别
政治 面貌 所学 专业 已签订的 服务年限 电子邮 件地址
出生 年月
就业单位地址及 邮编 就业单位联系电 话 实际缴 贷款本 纳学费 息金额 金额 院(系)审查意见:
申请代 偿金额
单位公章: 年 月 毕业学校财务部门对实际缴纳学费金额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审查意见:
日
单位公章: 毕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意见: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毕业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意见: 经审核,同意办理代偿手续,最终核定代偿金额为人民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代偿申请表填表说明及~

填表说明及要求1.此表是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重要依据,相关信息的填写务必真实、准确;申请人必须在服务年限期满后方可提出申请;申请人按与本人对应的人员、就业、代偿类型,如实、准确填写表中相应信息,并在对应的人员、就业、代偿类型“□”处内打“√”;2.实施范围。
到我区基层单位就业的代偿政策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即2006-2012届毕业生继续执行藏财行字﹝2009﹞46号文件中关于服务年限(5年)的有关规定(其他事项执行新规),自2013届毕业生起所有事项执行新规(3年);在中小微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代偿政策自2011届毕业生起执行新规(3年);自主创业的代偿政策自2009届毕业生起执行新规(3年);3.“就业单位基本信息”一栏中,属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填写创业企业的相关信息;4.在代偿类型中,申请人只可选择学费代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中的一种,不可双选;其中2006-2008届毕业生只可选择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学费代偿的高校毕业生,所填写申请代偿金额中只包括学费,不含住宿费等;5.申报所需材料。
①基层单位就业:《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
②在区内中小微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
③自主创业:《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须有近三年年检记录)、《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须注有“自主创业税收政策”字样);6.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学生另须提供由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出具的《贷款缴清证明》;西部计划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员另须提供《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证》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复印件;我区生源区外普通高校毕业生申请学费代偿的另须提供《学费缴纳证明》(如收款收据等);7.申报材料提交部门。
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学费补偿代偿申请表

元/代偿国家助学 年月日
经审核(备案),同意办理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手续,最终核定补偿学费
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元。
签字 说明:
单位统填报此表,完成后下载打印; 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高校留存备查,另一份供学生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时使用。
元/ 日
学号
省(区/市)
公民身份号码
市(地/州/盟) 县(市/区/旗)
本人联系 电话
家庭 联系电话
在校期间缴纳学费情况(由学生本人填写)
应缴学费总金额(元)
实际缴纳学费总金额(元)
在校期间实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情况(由学生向经办银行确认后填写)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本金(元)
贷款本金(元)
贷款银行名称
同志积极报名应征,经我办体检、政审合格,批准入伍服义务兵役,入伍批准书号为: 入伍通知书号为: 。
签字
单位 公章
联系 电话:
****以下由省级以上资助部门填写****
年月日
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
经审核,同意办理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手续,最终核定补偿学费
贷款
元。
签字
单位公 章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或备案意见
贷款银行名称
贷款银行地址
贷款银行地址
贷款银行还款帐户
贷款银行还款帐户
向本人补偿学费方式(只可选择一种,由学生本人填写):
开户银行名称: 存 入 开户银行账号: 银 开户人姓名: 行
开户银行地区:
省(区/市)
市(地/州/盟)
邮 款局
汇
收款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收款人地址: 邮政编码:
财务部门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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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汇总表填写说明
本Excel表共有29项信息需要认真填写。
所有信息要求真实、准确、规范和详实。
对提供材料不实的,将取消其补偿代偿资格,并告知就业单位。
一、基本信息
政治面貌:选填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或其他(格式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不能写成党员或团员形式);
出生年月:格式如1988-05;
民族:选填汉族、藏族、回族等(请完全按照格式填写,不要出现只写“汉、藏、回”等情况);
毕业学校:长安大学;
所学专业:填写专业全称,如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岩土与隧道工程);
毕业时间:填写实际毕业的年份和月份,格式如2014-06;
学历及学制:填写取得“最后学历”及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格式如本科4年、本科5年、硕士2年、硕士2.5年、硕士3年、博士3年等;
二、就业及联系信息
已签定的服务年限:如3年、5年等;
本人联系固定手机:必须填写长期固定的手机号码(原则上以后不得换号,以便及时联系),请认真核对不得有误;
QQ号及微信号:必须准确填写,以便今后建立工作群组及时交流;
毕业生亲属手机号码:如实填写两名亲属有效号码,在联系不上毕业生本人的情况下,便于通知相关事项。
填写格式为:亲属关系+手机号码,若无手机请填写座机。
Excel表格中同时按Alt、Enter组合键方可进行换行对齐填写。
家庭地址及邮编:要求填写详细具体;
就业单位名称:按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填写,对存在“二次定岗”的毕业生,应填写实际工作的二次接受单位名称。
就业单位地址及邮编:填写实际工作地点,按“省(区、市)+市+县(市、区)+镇(乡)+村”顺序填写,尽可能落实到乡镇一级。
在新疆建设兵团农牧团场就业的,应尽量把实际工作地点落实到连(队);海上石油平台应在备注栏填写平台名称;远洋航海需在备注栏填写船名。
对于一些野外流动作业或由于项目施工
而造成工作地点不固定的同学,应该与单位沟通后,自己斟酌将工作地址按照要求填写,至少应罗列2-3个详细工作地点。
就业单位联系电话:按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填写,如有变化请按最新填写,尽可能填写能够第一时间联系到本人的联系人和电话,一般填写人力资源部门的,尽可能手机和座机同时填写。
三、补偿代偿信息
1.实际缴纳学费金额:学生完成“最后学历”应缴纳的学费总额(不包括住宿费等杂费),由学校财务部门按学费标准核定。
实际缴纳金额通常等于应缴金额,但学生已经享受相关减免学费政策的部分应予以扣除。
(1)本科生:
由于学校各专业学费收取情况有差别,本科生实际缴纳学费金额有19800元(理工类)、15400元(文史类)、24750元(建筑学院5年制的特殊情况)等情形。
请同学们核实清楚自己的学费金额后再正确填写,如果被查出有恶意虚报学费金额的情况,一律取消补偿或代偿资格。
(2)研究生:
按照就读时间为3年、2.5年、2年计算,具体金额以财务处填写金额为准。
请同学们核实清楚自己的学费金额后再正确填写,如果被查出有恶意虚报学费金额的情况,一律取消补偿或代偿资格。
请记不清自己实际缴纳学费金额的同学请到财务处查实后再填写。
2.贷款本金总额: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总额。
只填写最后学历阶段实际贷款总金额(即研究生只能填写在研究生期间贷款总额,本科阶段的贷款不能填写),如果记不清楚的同学请自行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合同上有银行联系电话)。
没有贷款的同学必须填0(若研究生本科阶段有贷款,研究生阶段没有贷款,也填0)。
3.申请补偿金额:在“实际缴纳学费金额”和“贷款本金总额”中选择数额高的一项填写,即“就高不就低原则”(本科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四、账户信息
身份证号:必须正确填写,确保位数及各位数全部正确无误。
银行卡号:我校学生代偿金通过中国银行西安翠华路支行办理代发业务。
请尽可能填写学生在校期间办理的中国银行西安翠华路支行卡号;若此卡丢失或注销,请尽可能尽快到中国银行西安翠华路支行办理新卡号;或者尽快在当地中国银行办理新卡号;当地确实没有中国银行的,亦可提供其他银行卡号(外行卡跨行可能会出现无法找到卡号或延迟到账时间)。
特别要注意,确保卡号位数及各位数全部正确无误。
在填写前应将这一项的单元格格式设置为“文本格式”。
在代偿金发放完毕(三年内)之前必须确保本次填写卡号的银行卡不被损坏或遗失,由此造成的错误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翠华路支行(除此之外,不能出现其他名称);若为其他银行必须正确填写开户行名称(全名),若不能确定,请到开户行咨询填写(若开户行名称不全或不正确,则代偿金无法到账)。
贷款合同号和起止时间:同学们的贷款合同中有此项,请严格按照合同填写。
贷款起止时间格式:2009.12-2019.12。
贷款经办银行:校园地为:中国银行西安长安路支行。
生源地请查看贷款合同,填写贷款银行的详细全称。
其他事项:
①应缴纳学费金额、实际缴纳学费金额、贷款本金金额和申请补偿/代偿金额四栏应统一填写格式:“货币符号¥,小数位数0”,并累加求和“申请补偿/代偿金额”一栏总值。
②在校学习期间没有贷款的毕业生,“学费补偿汇总表”中贷款基本信息四栏无需填写;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与生源地)但根据“就高不就低原则”选择学费补偿类型的毕业生,应填写“学费补偿汇总表”,并如实填写贷款基本信息四栏。
备注栏:是资格审核时的重要内容,按照工作证明,如实填写“工作地点为……,从事……工作。
”
请申请同学把所有纸质材料(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2份、申请表原价2份、工作证明原件2份,不需要装订)于12月24日(星期三)下午17:00前递送或邮寄至长安大学本部北院教学区资助教育中心办公室(校本部北院教学区主楼一层东段,电话:82334149,收件人:马老师),在此之前请把《学费补偿汇
总表或贷款代偿汇总表》发送至xsdkb@(邮件收到后系统会有自动回复)。
邮件请以“学院+本科/硕士/博士+姓名+学费/贷款”命名,以便分类下载;若有信息更新第二次发送邮件时需在标题中注明“更新”字样。
汇总表信息是进行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请严格按照《汇总表填写说明》(见附件3),确保各项信息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