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概论》 1-6章节高频简答题考点总结
自考【法学概论】笔记整理

【法学概论】第一章法律的起源一、原始社会没有国家和法律。
氏族是原始社会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
调整氏族成员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是体现全体氏族成员利益和意志的习惯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原始社会后期出现了私有制和阶级。
法律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三、法律的产生经历了漫长、复杂的过程。
它的最初形式是国家认可的习惯,后来逐渐发展为成文的法律。
四、法律的历史类型是根据法律的经济基础及其体现的阶级意志,对法律进行的最基本分类。
五、人类历史上依次存在过奴隶制类型法律、封建制类型法律、资本主义类型法律和社会主义类型法律。
各种类型的法律建立在各自的经济基础之上,体现不同的阶级意志,并各具特点六、法律的本质是法律的阶级性和社会性的统一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故而具有很强的阶级性。
但法律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共同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少数人或个别人的意志,也不是统治阶级全体成员意志的简单相加。
法律体现的是被奉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而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
法律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归根到底,是由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七、法律的特征是:1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行为规范;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3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4法律是规定权利义务的规范5法律是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八、法律可定义为: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和社会共同生活的需要,以权力义务为其内容,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的一种行为规范。
九、法律的价值:是指法律的属性和功能,经过实践,同人的法律需要的某种适合或一致。
十、依据法律价值的作用,可以把法律价值分为法律的工具价值和法律的目的价值。
十一、法律及其价值之间有许多相对应的范畴,其中最基本的当属法律与正义、法律与自由、法律与效益、法律与秩序。
十二、法律的要素是指构成法律的基本元素或基本成分。
通常认为,法律由以下三要素构成: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概念十三、法律有其内在本质规定性,也有其外在的表现形式。
法学概论要点

名词解释①法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②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③行政相对人是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处于被管理和被支配地位的机关、组织或个人。
④人格权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固有的为维护自身独立人格所必备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的权益。
⑤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但善意的交易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无权代理,该无权代理可发生与有权代理同样的法律效果。
⑥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一章: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理解法律与利益的关系(看选择题)P9请思考:法律与利益有内在联系。
下列关于法律与利益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法对社会的控制和调整主要通过对利益的调控而实现B.法律是分配利益的重要手段,法律表达利益的过程,也是对利益选择的过程C.民法的诚信原则在维护民事活动中当事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平衡方面具有积极作用D.离开了法律,利益就无从产生,也无以存在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创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P22)(1)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创制工作的指导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二者集中表现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党的基本路线(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是我国一切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
(2)社会主义法的创制工作的基本原则1、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2、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正确结合3、维护法的严肃性、稳定性和连续性4、坚持群众路线,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5、有选择地汲取和借鉴外国的立法经验第三章:宪法国家性质:(P52)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P58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法概考点记忆版及答题方法

第一章法学系基础理论一.法的特征:1.规范性2.国家意志性3.国家强制性4.普遍约束性5.程序性二.法的作用:1.法的规范作用(1.指引作用2.评价作用3.预测作用4.强制作用5.教育作用) 2.法的社会作用三.原始社会通过习惯来调整人与人之间的时而会关系四.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1.法律渊源不同大陆法系一般都是单一的成文法,即制定法,一般不承认判例。
而英美法系的法律体系中,判例是重要组成部分。
2.法的分类不同大陆法系一般分为公法和私法。
英美法系主要是普通法和衡平法。
3.立法技术不同大陆法系采用法典形式,英美法系一般不采用法典,往往是单行法律法规。
4.诉讼程序和判决形式不同。
大陆法系采用纠问式,法官居于主导地位。
英美法系采用对抗式,法官一般是中立角色五.当代中国的立法程序:1.提出法律议案2.审议法律草案3.法律草案的表决和通过4.法律的公布六.行政制裁:是主管的国家机关或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对公民、下级行政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的制裁。
七.行政处分与行政处分的区别:1.行政处罚是对实施了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相对人的制裁,行政处分是对违反政纪的国家公务员的惩罚. 2、行政处罚属于外部行政行为,相对方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分属于内部行政行为,被处分者不服只能申诉,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3、行政处罚的对象既可以是公民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而行政处分的对象一般只能是公务员个人。
八.立法解释是由人大常委会做出的,司法解释是由国家最高司法机关(最高检和最高法)做出的,行政解释是由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一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做出的九.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
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
地方性法规是由较大市一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
规章是由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其直属机构或者较大市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
十.部门法:是根据法律规范锁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一级与之相适应的调整方法的不同对法律规范做出的分类十一.权利能力:是与生俱来的能力(健康权,名誉权);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独立实时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是要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的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如,签订合同,立遗嘱)十二.完全行为能力人>18 限制行为能力人10≤x <18 无行为能力人<10 ;已满16未满18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也视为完全行为人十三.法律事实: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事件或行为,即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十四.法律与道德的区别:1.在上次建筑中所属的范畴不同。
法学概论重点知识

第一章法律的一般原理第一节法律的起源1、法律产生的社会根源法律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伴随生产资料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
法律产生的过程直接受两个决定性因素的影响:(1)商品交换和私有制的出现;(2)奴隶制的出现。
第二节法律的本质和基本特征1、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表现(最本质的属性)2、法律是特殊的社会规范(1)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3)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4)法律是规定权利义务的规范;(5)法律是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3、法律的作用;规范作用(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强制)和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所需要的政治经济秩序和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第三节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3、制定的程序:(1)法律议案的提出;(2)法律草案的审议和讨论;(3)法律的通过;(4)法律的公布。
5、社会主义法律规范:是反映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意志的,由社会主义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
7、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系统化:系统化方式:(1)法律汇编(2)法律编纂。
8、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指由社会主义国家各个法律部门的现行规范所组成的有机统一的整体。
第四节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实施2、社会主义法律的适用:(1)概念:即通常所说的执法,指被授予专门职权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法定的程序,实现法律对特定的社会关系的调整活动。
(2)特点:1)法律适用的主体是被授予专门职权的国家机关,它以国家的名义进行活动。
2)这种活动必须严格地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和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3)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适用法律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法律对某种特定的社会关系的调整。
3、社会主义法律的遵守:(1)概念:指一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恪守法律的规定,严格依法办事,即守法。
4、社会主义法律的效力:指法律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内,对什么人有约束力,包括法律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
法学概论考试重点

导言什么是法学?法学,亦称法律科学。
是一切专门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前科的总和。
第一章:法的一般原理(一)法的本质?1)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2)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3)法律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二)法的基本特征1)法是一种行为规范,具有规范性。
2)法由国家制定和认可。
3)法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并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4)法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
(三)法的渊源法的渊源:指用以表现法的规范的各种具体形式。
从历史上看,法的渊源是多种多样的,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是指国家机关在其权限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颁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文件,亦即通常所说的成文法或制定法);另一类是国家认可的不具备文字形式的习惯(即通常所说的习惯法或不成文法)(四)法的分类1)成文法和不成文法2)根本法和普通法3)实体法和程序法4)一般法和特别法5)国际法和国内法6)公法和私法7)法系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一)社会主义法的制定权限法的制定权限:即立法权限,是指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有关国家机关分别能够制定什么级别和种类的规范性文件的权力范围。
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我国实行的是中央统一领导和一定程度分权、多类结合的立法权限划分体制。
1)法律制定的权限2)行政法规制定的权限3)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制定的权限4)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制定的权限5)关于授权立法(二)社会主义法的渊源我国社会主义法以规范性文件为其主要渊源。
(1)规范性文件的种类1、宪法:我国最主要的法律渊源2、法律3、行政法规和规章4、军事法规5、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什么是地方政府规章、哪里可制定、分几类地方性法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为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结合本行政区内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效力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法学概论的知识点

第一章法的一般理论名词解释1、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P17)2、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有关法律主体因违反法律上的义务而应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P19)。
简答3、我国法的表现形式有哪些?(P8.9)a.宪法: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b.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除宪法意外的规范性文件。
c.行政法规d.地方性法规e.规章f.国际条约4、法律关系是由哪些要素构成的?(P18)a.法律关系的主体: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或当事人,即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负有义务的人。
通常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以及国家。
b.法律关系的客体: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大体上分为物、精神财富和行为三类。
c.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d.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第四章刑法(重要***)名词解释5、犯罪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犯罪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两种类型。
(P75)6、犯罪过失: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犯罪过失分为疏忽大意过失和果于自信过失。
(P76)7、正当防卫: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所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且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P78)8、紧急避险: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采用损害另一个较小合法权益而保全较大合法权益的行为。
(P78)9、累犯: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一定时期,又犯应判处一定刑罚之罪的罪犯。
(P86)简答10、正当防卫的成立必须具备什么条件?a.起因条件,防卫行为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自考00040法学概论重点知识点汇总【速记宝典】

法学概论(00040适用全国)速记宝典命题来源:围绕学科的基本概念、原理、特点、内容。
答题攻略:(1)不能像名词解释那样简单,也不能像论述题那样长篇大论,但需要加以简要扩展。
(2)答案内容要简明、概括、准确,即得分的关键内容一定要写清楚。
(3)答案表述要有层次性,列出要点,分点分条作答,不要写成一段;(4)如果对于考题内容完全不知道,利用选择题找灵感,找到相近的内容,联系起来进行作答。
如果没有,随意发挥,不放弃。
考点1:简述法的起源、本质与基本特征。
答:1.法同早期氏族习惯的根本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两者反映的利益和意志不同。
氏族习惯是原始公有制生产关系的产物,反映了氏族全体的共同利益和意志;而法律主要反映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
(2)两者产生的方式不同。
原始社会规范是氏族成员在长期共同生产和生活过程中自发产生的;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3)两者的实施方式不同。
氏族习惯能够依靠人们的自觉遵守以及氏族首领的威信来维持;法则必须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2.马克思主义法学对法的本质的界定(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是被提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3)法的内容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考点2:简述社会主义法制与法治的关系。
答:1.法治与人治这两种治理模式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法律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体系中的地位不同。
(2)法律发挥作用的政治和观念基础不同。
2.“法制”与“法治”的区别与联系:法制和法治都强调法和法的重要性,强调社会秩序的建立依靠法律。
但是它们同时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有着许多差异。
(1)法制既可以指一国的法律制度或法律和制度,也可以指一种严格依法办事的方式。
法治的要义主要在于主张执政者严格依法治理国家。
法制更加强调一种制度性,强调以法律来治理国家;法治则是一种状态,强调以法治来取代人治。
法制是一种社会制度,属于法律文化中的器物层面,强调加强法制意味着强调要有治国的工具;法治是一种社会意识,是一种治国的理论、原则和方法,属于法律文化中的观念层面,强调法治就是强调法律制度这种工具在治理国家中的重要地位(2)产生和存在的社会背景不同。
法学概论整理笔记

法学概论笔记第一章法律的一般原理氏族:是由共同的先祖世代遗传下来的以血缘关系连结而成的人们的集团。
P10奴隶制法律的本质及其特点P15:奴隶制法律是奴隶制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集中体现奴隶主阶级的意志。
它由奴隶制国家制定或认可,是维护有利于奴隶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实现奴隶主阶级专政的工具。
奴隶制法律具有如下特点:1.严格保卫奴隶主阶级的生产资料私有制2.公开确认自由民之间的不平等3.以十分残酷的惩罚措施维护奴隶主的政治统治4.保留了许多原始社会规范的痕迹封建制法律的本质及其特点P17:封建制法律是封建制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集中体现封建主阶级的意志,是维护有利于封建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实现封建主阶级专政的工具。
封建制法律的本质,具体地表现在下列特点之中:1.严格维护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农民对封建主的人身依附关系2.公开规定封建等级特权3.用野蛮残酷的手段镇压人民的反抗资产阶级法律的本质及其特点P19:资产阶级法律是资本主义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集中体现资产阶级的意志,是维护有利于资产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实现资产阶级专政的工具。
资产阶级法律具有下列特点:1.宣本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2.确认契约自由3.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4.确认法制原则法律的本质P21:1.法律的阶级性2.法律的社会性3.法律的本质是阶级性和社会社的统一法律的特征P26:1.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行为规范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3.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4.法律是规定权利义务的规范5.法律是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法律的定义P29: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和社会共同生活的需要,以权利义务为其内容,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的一种行为规范。
法律价值的概念及其特点P29:指法律的属性和功能,经过实践,同人的法律需求的某种适合或一致。
特点:第一,法律的属性和功能是法律价值形成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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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概论》1-6章节高频简答题考点总结(考试时简答题一般没有标准答案,只要言之有理即可得分,因此理解型记忆就行,不要死记硬背。
)第一章法律的一般原理1.简述法律产生的社会根源及其两个决定性因素的影响?答:一、法律产生的社会根源:法律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伴随生产资料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
二、法律产生的过程直接受两个决定性因素的影响:(1)商品交换和私有制的出现。
(2)奴隶制的出现。
2.简述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有哪些?答: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有如下几点:(1)法律同国家同时产生。
(2)由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
(3)不断的从个别调整上升为一般调整。
(4)从权利、义务的合一到权利、义务的严格区分。
(5)从法律与宗教、道德的浑然一体到法律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
3.简述划分法律历史类型的依据有哪些?答:划分法律历史类型的依据有:(1)法律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
(2)法律体现的阶级意志。
4.简述法律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特征有哪些?答:法律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特征有:(1)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2)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
(3)法律对全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
5. 简述法律与道德的区别是什么?答:法律与道德的区别有:(1)存在的时间不同。
法律只是阶级社会中的现象;而道德则是与人类社会共始终。
(2)调整的范围不同。
道德调整的范围比法律广。
(3)实施方法不同。
法律借助国家强强制力保证其实施;道德实施却是依靠社会舆论和人们内心信念。
(4)表现形式不同。
法律一般以国家机关的规范性文件形式表现出来;而道德则存在于人们的观念和风俗习惯中,一般没有固定形式。
(5)在一国中,法律体系只有一个,即一元的,而道德体系则是多元的,每个阶级都有自己的道德体系。
6.简述资产阶级法律的特点?答:资产阶级法律的特点有:(1)宣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2)确定契约自由。
(3)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确定法制原则。
7.简述从历史上看,法律渊源的种类?答:综观古今中外,法律渊源有以下种类:(1)制定法。
(2)判例法。
(3)习惯法。
(4)引证法。
(5)宗教法。
(6)国际惯例和国际条约。
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1.简述社会主义法律产生的历史必然性?答:社会主义法律产生的历史必然性有以下几点:(1)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需要。
(2)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需要。
(3)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需要。
2.简述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答: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几点:(1)从实际出发。
(2)群众路线与集中领导相结合。
(3)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4)保持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和适时立、废、改相结合。
3.简述党的政策与社会主义法律的区别?答:党的政策与社会主义法律的区别有:(1)党的政策是工人阶级先锋队意志的体现;法律是国家意志即全体人民群众意志的体现。
(2)党的政策由党组织提出和制定;法律则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3)党的政策更多带有一般的号召性和原则的指导性;而法律的规定则比较详细、具体和详尽。
(4)党的政策仅对党组织和党员有约束力,而不具有国家的强制性;而法律则对一切公民都具有国家强制性。
(5)党的政策的内容极为广泛。
4.简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渊源?答: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渊源有:(1)宪法。
(3)法律。
(4)行政法规。
(5)国务院的部门规章。
(6)军事法规和规章。
(7)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
(8)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9)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10)经济特区的单行经济法规。
(11)国家认可的习惯。
(12)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5.简述社会主义法律的适用特点?答:社会主义法律的适用特点有:(1)法律适用的主体是被授予专门职权的国家机关(审判、检察以及某些行政机关),它以国家的名义进行活动。
(2)这种活动必须严格地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和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3)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适用法律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法律对某种特定的社会关系的调整。
6.简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适用必须遵循原则?答:必须遵循原则有以下几点:(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3)正确掌握各种规范性文件相互关系的原则。
7.简述违法构成的要件包括哪些?答:违法构成的要件有:(1)违法的客体。
(违法行为所损害的而为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2)违法的客观要件。
(外部条件,包括违法行为、结果、因果关系、时间、空间、对象。
)(3)违法的主体。
(实施违法行为并要对其承担法律责任的人)(4)违法的主观要件。
(行为人的心里状态,罪过和过错)8.简述社会主义法律关系的特点?答:社会主义法律关系的特点有:(1)社会主义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关系(意志关系)。
(2)社会主义法律关系是由社会主义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3)社会主义法律关系通过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获得表现。
9.简述具有法律提案权的机构有哪些?答:具有法律提案权的机构有:(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一定数量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2)国务院。
(3)中央军事委员会。
(4)最高人民法院。
(5)最高人民检查院。
第三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制1.简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答: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有:(1)有法可依。
有法可依是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
(2)有法必依。
有法必依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
(3)执法必严。
执法必严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条件。
(4)违法必究。
违法必究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保证。
2.简述社会主义法制优越性?答:社会主义法制优越性有:(1)社会主义民主是供绝大多数人享受的民主。
(2)社会主义民主的内容是极其广泛的。
(3)社会主义民主是有物质保障的。
3.简述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辩证关系?答: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辩证关系有:(1)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
(2)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确认和保障。
4.简述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作用?答: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作用有:(1)对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适用的作用。
(2)对社会主义法律遵守的作用。
(3)对清除法律意识的作用。
5.简述法制和法治的联系与区别?答:法制和法治的联系与区别有:一、法制和法治作为法现象的社会上层建筑,都是社会经济基础的产物;而相同阶级本质的法制和法治,其经济基础也是相同的,并共同地服务于这个经济基础。
二、两者之间的紧密联系表现在:(1)法制是法治的必要前提条件。
(2)法治本身反过来又要求有详备的、反映社会正义的、良好的国家法律和制度。
三、两者的区别在于:(1)固有的属性不同。
(2)在治国中的地位不同。
(3)与民主政治的关系不同。
(4)经济条件的不同。
6.简述依法治国的必要性?答:依法治国的必要性有:(1)依法治国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
(2)依法治国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实现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
(3)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
7.简述实现法治必备的条件?答:实现法治必备的条件有:(1)维护法律的极大权威。
(2)完善法律体系。
(3)强化民主法治。
(4)坚持依法行政。
(5)保障公正司法。
(6)搞好法律监督。
第四章宪法1.简述宪法的概念和本质?答:(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2)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3)宪法是对民主制度的确认和保障。
2.简述宪法的特点?答:宪法的特点有:(1)内容方面的特点;宪法规定的是关于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
(2)效力方面的特点;国家赋予宪法以最高的法律效力。
(3)制定和修改程序方面的特点;我国宪法第64条规定,宪法的修改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5/1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3.简述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发展?答: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发展过程如下:(1)《共同纲领》是立宪根据。
(2)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
(3)第一部宪法。
(4)1975年和1978年宪法。
(5)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新宪法?现行宪法。
4.简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答:(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反映了我国的国家性质。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产生不以任何制度为依据,它一经确立之后,就成为其它制度赖以建立的基础。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我国政治生活的全貌。
5.简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有:(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便于人民群众管理国家。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保证国家权力的统一行使。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4)从物质上和法律上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
6.简述我国的行政区划?答:我国的行政区划有:(1)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2)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3)县、自治县分为乡、镇。
(4)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
(5)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7.简述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主义性质,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答:具体表现:(1)公民权利的广泛性。
(2)公民权利的真实性。
(3)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4)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
8.简述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答: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1)政治权利和自由。
(2)宗教信仰自由。
(3)人身自由。
(4)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的权利。
(5)社会经济权利。
(6)文化教育权利和自由。
(7)妇女的权益和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8)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9.简述公民的人身自由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答:公民的人身自由主要表现在:(1)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2)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3)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4)公民有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10.简述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答: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主要表现在:(1)公民的劳动权利和义务。
(2)劳动者的休息权。
(3)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
(4)物质帮助权。
11.简述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答: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法纳税。
12.简述我国的国家机构体系?答:我国的国家机构体系有:(1)国家权力机关。
(2)国家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