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是指针对发生的地质灾害,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灾情信息和警示信息的一种制度。
其目的是提醒相关部门和公众做好应对和防范措施,减轻地质灾害带来的危害和损失。
地质灾害速报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收集信息: 通过地质灾害监测系统、卫星遥感、人工观测等手段收集有关地质灾害的数据和信息。
2. 分析评估: 对收集到的地质灾害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判断灾情的严重程度和发展趋势。
3. 速报发布: 在发生地质灾害后,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速报,包括灾情信息、警示信息和应对建议等。
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发布,如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等。
4. 响应处置: 相关部门和公众收到速报后,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和处置措施,如疏散人员、转移财产、加固防护等。
5. 跟踪监测: 在灾情发生后,持续跟踪监测地质灾害的情况,及时更新灾情信息,以便及时调整应对措施。
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地质灾害的预警和应对能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同时,公众也可以通过接收到的速报信息增加对地质灾害的认识和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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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范文(四篇)

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范文一、制度背景地质灾害是自然灾害中的一种,具有突发性和危害性。
为了及时了解和准确掌握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和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势在必行。
二、制度目的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目的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地质灾害的实时监测、信息传递和灾害风险评估,提供准确、及时的地质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制度内容1. 灾害监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体系,包括地质灾害监测站点的布设、监测设备的维护和数据的获取。
各级地质灾害监测机构要定期评估灾害预警指标,并及时将监测数据上传到灾害监测中心。
2. 信息传递:建立地质灾害信息传递网络,包括高效的通信设备和专业的信息传递人员。
各级地质灾害监测机构要及时将监测数据传递给灾害监测中心,并协助中心将预警信息传递给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
3. 风险评估:利用地质灾害监测数据和相关数据库,定期进行地质灾害风险评估。
灾害监测中心要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发布风险预警报告,并提出相应的防灾减灾建议。
4. 预警发布:灾害监测中心在确认地质灾害可能发生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提醒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工作。
5. 应急响应:各级地方政府要根据灾害预警信息,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预案,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地质灾害监测机构要与地方政府密切配合,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四、制度执行1. 责任分工:各级地质灾害监测机构和地方政府要明确责任分工,做好灾害监测、信息传递和应急响应工作。
2. 培训和演练:各级地质灾害监测机构和地方政府要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技术水平。
3. 数据共享:各级地质灾害监测机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数据共享,确保信息畅通和预警准确性。
4. 审核评估:地质灾害监测中心要定期对全国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进行审核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五、制度监督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执行情况将进行定期监督,各级地质灾害监测机构和地方政府要配合监督,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和评估。
矿井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制度范文(3篇)

矿井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制度范文第一节总则地质灾害预测预报是煤矿生产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基础工作,也是提高防治地质灾害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
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工作,充分发挥地质“尖兵”作用,超前、准确地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结合矿井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职责划分一、生产技术科职责(1)负责地质灾害预测预报日常管理工作,制定落实《地质灾害预测预报管理办法》。
(2)编制矿井年度、季度、月度、每周《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及临时预报,并跟踪验证分析和总结。
(3)负责《地质灾害预测预报》的编制上报工作。
(4)负责督促施工队组按照地质灾害预测预报或临时地质预报编制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5)负责施工队组超前探放水、地质钻探等指令性工作任务的安排及报工工作。
二、调度室职责(1)负责井下开掘及回采过程中出现的地质条件变化时信息的传递。
(2)负责地质构造、探放水、物探施工的有关协调工作。
三、通风队职责负责提供各采掘开头面实测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数据、分析预测结果,用来作为地质预测预报资料。
四、队组职责(1)根据地质灾害预测预报编制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根据职能部门的指令安排,负责本单位作业头超前探放水、地质构造的钻探施工。
(3)负责在掘进或回采过程中水文发生异常时,及时向矿调度室和地质测量科汇报。
第三节预测预报的主要依据一、地质灾害预测预报的依据(1)根据《地质报告》中已经查明的地质构造包括断层、陷落柱、冲刷带、褶曲、薄煤区、查明的水文地质情况等进行预测预报。
(2)根据巷道在掘进、回采过程中实际揭露水文地质情况,利用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的规律,对相邻巷道或工作面进行预测预报。
(3)根据超前钻探探查结果,发现地质构造或富水区,进行补充临时水文地质预报。
(4)根据精查地质勘探查明井田水文地质情况进行预测预报。
(5)根据巷道施工过程中实际揭露巷道顶板淋水情况进行预测预报。
(6)利用有关水文地质科研成果进行预测预报工作。
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制度

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制度前言地质灾害在我国经常发生,不仅给人们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为了及时有效地处理灾害事故,建立一个快速准确的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制度是通过对灾情信息的调查、研究、分析和预测,及时地向地方政府和公众提供灾情信息的一种制度,能够有效地协调组织抢救、救援和复原工作,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制度的内容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灾情信息监测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完整的基础设施和管理体系,用于对于地质环境进行实时监测。
定期更新已发生的地质灾害情况,收集未来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相关预测预警等信息,提高施救的时效性和科学性。
灾情信息分类整理对于各类地质灾害情况进行分类整理,进行等级评估,做到及时跟踪区域内不同类型地质灾害的历史、分布特征、规律性等方面的信息,为后续处理和预警提供基础数据。
灾情信息传递在灾情发生后,经过实际调查、采集、审核、处理等多个环节,对于灾害信息进行分级处理,及时向地方政府和公众发布场地灾害提醒信息,加强相关灾害应急管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避免灾害风险事件的发生,保证安全稳定。
灾情信息的分析对于收集到的各类灾害情况,深入的进行分析,总结灾后稳定的工作进行回顾分析和评估,制定科学化的措施,为社会经济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案例分析由于地质灾害具有季节性、时效性等特点,加强信息监管以外,加强预警和信息发布,是制度完善的必要组成部分。
下面以三个案例进行探讨:九寨沟地震灾害九寨沟地震灾害是一次中国地震科学史上的重要事件,事件发生后,中国地震局以及四川地区政府及时启动了自然灾害应急体系,相关的信息传递也及时生效。
不仅快速传递给国内外的专家,同时针对灾区实际情况,采取了恢复工作、抗震救灾等多方面的措施,保障了灾后社会稳定并减少了人员的伤亡。
龙卷风灾害龙卷风是一种生态环境中的极端自然灾害,它在我国的发生率非常的低,同时由于其特殊性质,它的危害性也非常的大。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范本(5篇)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范本(5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范本【篇1】为建立和完善高效有序的防灾和抢险救灾体系,进一步提高全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一)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泥石流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地质灾害应急,是指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为了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行动。
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是指出现地质灾害前兆,短期内可能发生灾害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危急状态。
(三)地质灾害应急分为临灾应急和灾害应急两类。
临灾应急,是指出现地质灾害险情后,进入临灾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防灾避险行动。
灾害应急,是指发生地质灾害后,进入灾害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和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的行动。
(四)地质灾害灾情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1、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不含30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不含1000万元)的;2、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不含10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不含500万元)的;3、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不含3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4、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含3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
(五)地质灾害险情按照受威胁的人数,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分为四个等级:1、特大型:受威胁人数在1000人以上(不含10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不含1亿元)的;2、大型:受威胁人数在500人以上(不含500人)1000人以下(含10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不含5000万元)1亿元以下(含1亿元)的;3、中型: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上(不含100人)500人以下(含5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元)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的;4、小型: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下(含1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
地质灾害防治预测预报制度(4篇)

地质灾害防治预测预报制度是指通过科学技术手段,预测和预报地质灾害的发生时间、地点、规模和危害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系统和机制。
地质灾害包括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震、地面塌陷、火山喷发等灾害。
这些灾害常常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甚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灾害监测:通过安装传感器、监测设备、遥感卫星等手段,对潜在的灾害点进行实时监测和数据采集。
从而获取灾害发生的前兆信号和趋势变化。
2.数据分析:对监测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利用地质灾害的规律和模型,预测灾害的发生可能性、时间和空间分布。
3.预警发布:将预测结果进行评估和判断,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受灾区域、防护建议等等。
4.防治措施:根据预警信息,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包括疏散人员、加固建筑、修复地质环境等,以减轻灾害的危害程度。
5.评估与优化:对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制度进行评估和优化,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预测准确度和预警速度,提升防治能力。
地质灾害防治预测预报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减少地质灾害的灾害损失,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
地质灾害防治预测预报制度(二)地质灾害是指在地球表面或地下发生的各种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岩溶塌陷等。
地质灾害给人类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因此建立一套科学且有效的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制度对于防治地质灾害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是一个地质灾害防治预测预报制度范本,供参考。
一、制度背景为了提高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能力,加强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制定本制度旨在确保地质灾害预测预报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最大程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害。
二、预测预报的基本原则1. 科学性原则:预测预报依托科学理论和现代技术手段,充分利用地质、地球物理、遥感等相关领域的数据和方法进行分析和研究。
2. 准确性原则:预测预报结果应基于充分而准确的数据和分析,以尽可能提高预测预报的准确性。
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地质灾害速报制度一、地质灾害灾情速报(一) 地质灾害分级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四个等级。
具体标准如下:1. 特大型:因灾死亡和失踪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2. 大型:因灾死亡和失踪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 万元以下的;3. 中型: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 万元以下的;4. 小型:因灾死亡和失踪3 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 二)速报原则情况准确,上报迅速,县为基础,续报完整。
( 三)速报程序1. 发生特大型地质灾害后,灾害所在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于6小时内速报市(地)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越级速报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部,并根据灾情进展,随时续报,直至调查结束;特大型地质灾害由国土资源部或委托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时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
委托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的,最终形成的应急调查报告应尽快上报国土资源部。
2. 发生大型地质灾害后,灾害所在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于12 小时内速报市( 地〉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越级速报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部,并根据灾情进展,随时续报,直至调查结束。
大型地质灾害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时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并将最终形成的应急调查报告上报国土资源部。
3. 发生中型地质灾害后,灾害所在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于24小时内速报市(地)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越级速报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中型地质灾害由市(地)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时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并将应急调查报告上报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4. 发生小型地质灾害后,灾害所在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向市( 地〉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并负责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四)速报内容1.速报报告:负责报告的部门应根据已掌握的灾情信息,尽可能详细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和失踪的人数、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诱发因素、地质成因和发展趋势等,同时提出主管部门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地质灾害速报和月报制度

地质灾害速报和月报制度概述地质灾害是指由地质因素引起的、对人类社会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自然灾害。
为了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控工作,建立并实施地质灾害速报和月报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地质灾害速报和月报制度的相关内容。
1. 背景与目的地质灾害速报和月报制度是为了及时掌握和反映地质灾害的发生和演变情况,提供决策支持和科学依据,以便采取适当的预防和救援措施,减少灾害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
2. 内容和要求2.1 地质灾害速报地质灾害速报是指对火山喷发、地震、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事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的一种制度。
地质灾害速报通过快速搜集和分析地质灾害的观测数据、监测结果和相关信息,及时通报给相关单位和群众,以便他们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
要求地质灾害速报的内容包括: - 灾害事件的基本信息,如发生时间、地点、规模等; - 监测数据和观测结果的分析和解读,例如地震的震级和震源深度、滑坡的高度和体积等;- 灾害对人类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影响评估; - 针对灾害事件给出的建议和预防措施。
2.2 地质灾害月报地质灾害月报是对地质灾害的月度综合分析和评估报告。
通过对前一个月的地质灾害统计数据、监测结果、预测预警信息和防治工作的评估,提供给有关部门和专家参考,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决策。
地质灾害月报的内容包括: - 地质灾害的分类和统计数据,如地震的数量和震级分布、滑坡的发生次数和分布等; - 地质灾害监测数据和观测结果的分析和解读; - 地质灾害预测预警信息的评估; -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总结和建议。
3. 实施机构和责任3.1 实施机构地质灾害速报和月报制度的实施由地质灾害监测和防治机构负责。
他们需要配备专业人员,具备较强的地质灾害监测和分析能力,以及报告撰写和发布的技术能力。
3.2 责任分工•实施机构负责搜集、整理和分析地质灾害的监测数据、观测结果和相关信息;•报告撰写人员负责编写地质灾害速报和月报的内容,确保准确、科学、客观;•相关单位负责迅速传达地质灾害速报给群众,并根据月报的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救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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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篇一: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一、地质灾害等级
地质灾害分为一般级、较大级、重大级和特大级。
具体标准如下:
1、一般级: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不大者;
2、较大级:因灾死亡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较大者;
3、重大级:因灾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造成严重社会影响者;
4、特大级:因灾死亡30人以上(含3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社会影响极大者;
二、地质灾害应急处理
1、接到汛期灾情电话、电传电报,要认真做好记录,并立即向中心所领导汇报。
并根据中心所领导指示,提出具体处置意见和建议。
2、发现有严重险情时,请示中心所领导后,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汇报,并通知有关部门。
尽快核实具体数据,组织调查和应急处理。
三、灾情速报时限
1、一般级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应在24小时内上报县局。
2、较大级、重大级、特大级地质灾害应在1小时内上报当地政府、县局。
3、对一般级、较大级地质灾害的处理,应在灾情稳定后7天之内形成文字材料,并制作相应图表,上报县局。
四、灾情速报内容
(一)速报时应根据已获得信息,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
间伤亡人数、地质灾害类型,并尽可能说明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诱发因素、地质成因和发展趋势等,同时提出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对一时难以完全搞清楚的紧急情况,可先报送初步情况,随着对情况的全面了解和事件的处理,再不断地补充报告,绝不能压而不报;对一次报不详尽的,可分几次续报;对发生的紧急信息报送把握不准的,可边处理边沟通,把好报送关。
(二)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结束后,应及时提交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
1、发生具体位置;
2、发生时间、伤亡人数;
3、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可能的间接经济损失;
4、地质灾害类型;
5、地质灾害规模;
6、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包括地质条件和诱发因素(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
7、发展趋势;
8、已经采取的防范对策、措施;
9、今后的防治工作建议。
五、建立地质灾害专项记录。
对涉及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的会议、事件、收发文件要逐项记录,建立档案。
六、责任追究。
对发生迟报、漏报、瞒报、错报紧急信息情况的,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来自: 小龙文档网: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篇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一、地质灾害灾情速报
(一 ) 地质灾害分级
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四个等级。
具体标准如下 :
1. 特大型 :
因灾死亡和失踪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2. 大型 :
因灾死亡和失踪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 1000 万元以下的;
3. 中型 :
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500 万元以下的 ;
4. 小型:
因灾死亡和失踪 3 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 二)速报原则
情况准确,上报迅速,县为基础,续报完整。
( 三)速报程序
1. 发生特大型地质灾害后,灾害所在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于6小时内速报市 (地)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越级速报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部,并根据灾情进展,随时续报,直至调查结束;
特大型地质灾害由国土资源部或委托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时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
委托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的,最终形成的应急调查报告应尽快上报国土资源部。
2. 发生大型地质灾害后,灾害所在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于 12 小时内速报市 ( 地〉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越级速报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部,并根据灾情进展,随时续报,直至调查结束。
大型地质灾害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时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并将最终形成的应急调查报告上报国土资源部。
3. 发生中型地质灾害后,灾害所在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于24小时内速报市(地)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越级速报省
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中型地质灾害由市(地)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时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并将应急调查报告上报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4. 发生小型地质灾害后,灾害所在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向市 ( 地〉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并负责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
(四)速报内容
1.速报报告:负责报告的部门应根据已掌握的灾情信息,尽可能详细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和失踪的人数、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诱发因素、地质成因和发展趋势等,同时提出主管部门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2.应急调查报告: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结束后,有关部门应及时提交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
(1)抢险救灾工作;
(2)基本灾情;
(3)地质灾害类型和规模;
(4)地质灾害成灾原因,包括地质条件和诱发因素(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
(5)发展趋势;
(6)已经采取的防范对策、措施;
(7)今后的防治工作建议。
二、特大型 , 地质灾害隐患速报
对于发现的直接受地质灾害威胁人数超过1000人或者潜在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的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报后,要在2日内将险情和采取的应急防治措施上报国土资源部,并根据地质灾害隐患变化情况,随时做好续报工作。
篇三: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基本要求 (1)
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基本要求
( 2013年10月17日)
国土资源部1998年发出的《关于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中,特别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管理部门,发生地质灾害后,县(市)主管部门要把准确情况迅速上报。
其要求如下:
一、发生一般级地质灾害,所在县(市)人民政府应及时向地(市)主管部门上报,并由县(市)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
二、发生较大级地质灾害,所在县(市)人民政府应于48小时内上报地(市)主管部门,同时越级上报省(区、市)主管部门,由地(市)组织及时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将详情上报省(区、市)主管部门。
三、发生重大级地质灾害,所在县(市)人民政府应于24小时内上报地(市)主管部门,并同时越级上报省(区、市)主管部门和国务院主管部门,由省(区、市)组织及时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并将详情上报国务院主管部门。
四、发生特大级地质灾害,所在县(市)应于24小时内上报地(市)主管部门并同时越级上报省(区、市)和国务院主管
部门,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或委托省(区、市)有关部门组织及时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
五、在24小时内提交的速报报告,应根据已获得信息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人数、地质灾害类型,并尽可能说明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诱发因素、地质成因和发展趋势等。
同时提出主管部门所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六、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结束后,应及时提交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
(一)发生位置,包括行政区、县、镇、乡、村等。
(二)发生时间、伤亡人数。
(三)已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可能的间接经济损失。
(四)地质灾害类型。
(五)地质灾害规模。
(六)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包括地质条件和诱发因素(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
(七)发展趋势。
(八)已经采取的防范对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