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仁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及协议书
北京同仁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及协议书

北京同仁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及协议书一、来我院进修的医生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参加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医技人员,要求中专以上学历,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相应任职资格。
进修人员要明确进修学习目的。
尊敬老师,虚心求教,正确处理政治与业务,服务与提高,理论与实践的关系。
二、进修人员应廉洁行医,依法行医,以德行医。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在医疗活动中不利用职务之便接受病人财物,不收受“红包”和回扣,不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收取好处或提成,不在病区私自销售药品、医疗物品。
三、进修人员应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己任,严格执行国家各项医疗法律法规。
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保护病人的隐私和秘密,对病人应一视同仁。
进修人员到病房工作时,须及时、认真地书写住院病历,病程记录及各种诊治单等,并经指导医师审核签字。
不符合要求的,须及时按要求修正。
四、进修期间,发生服务缺陷者,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相应处理,事件经过及处理结果由客户服务部通报其原单位。
情节较重者,终止进修学习,退回原单位。
五、短期进修医生,必须在带教老师指导下出门诊,没有上级医师的带领,不能单独值班,不能单独上手术台。
在对外出具各类诊断证明材料,包括死亡证明、诊断证明、转院治疗、会诊申请单等,须由指导老师签字方有效。
在各类手术操作中,包括介入治疗、有创检查等,进修医生不可以担任术者(专科进修介入者除外)。
六、长期进修医生来院一个月后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发放进修医师印章,取得在我院独立进行诊疗项目的行医资格。
七、进修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诊疗制度,严防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疗缺陷的发生。
凡在我院进修期间,未经带教老师许可,擅自越级行医、开具医疗证明等行为造成医疗纠纷、发生医疗差错或事故,由该进修人员本人及原单位承担责任和赔偿经济损失。
情节较重者,终止进修,退回原单位。
八、进修人员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上班不迟到、早退、离岗、脱岗。
(最新版)医院进修(实习)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进修(实习)人员管理制度一、进修(实习)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自觉参加业务活动和政治学习,并服从所在科室安排,参加科室的各项活动。
二、进修(实习)人员在医院进修学习期间,要在医院工作人员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进修人员工作一段时间后,根据科室工作需要,由所在科室向医疗管理部门申办临时处方权。
进修人员无权出具转诊、伤残鉴定、计划生育、调换工种等病情证明。
四、进修(实习)人员应自觉爱护医院公共财物和医疗、教学、科研资料,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无权借阅、收藏、拿、带医院病历、X光片、心电图等资料和标本。
五、接受进修(实习)人员的科室,应由一名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负责带教,具体制定进修计划,并组织落实。
六、自动中止学习或者被中止学习者,不退还费用。
医院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定义:指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对患者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方式等进行多方参与的核查,以保障患者安全的制度。
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和标准化流程。
2.手术安全核查过程和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手术安全核查表应当纳入病历。
基础条款:(一)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可参照执行。
(三)手术患者均应配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标识以便核查。
(四)手术安全核查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主持,三方共同执行并逐项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
(五)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
1.麻醉实施前:三方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情况、手术部位与标识、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情况、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内容。
2024年进修管理制度协议书模板

2024年进修管理制度协议书模板合同目录第一章:总则1.1 协议目的1.2 适用范围1.3 基本原则第二章:进修人员资格2.1 基本条件2.2 选拔程序2.3 资格确认第三章:进修内容与目标3.1 进修领域3.2 进修目标3.3 进修计划第四章:进修期限与安排4.1 进修时间4.2 进修地点4.3 进修期间的工作与学习安排第五章:经费与待遇5.1 经费来源5.2 经费使用范围5.3 进修人员待遇第六章:进修成果与考核6.1 成果要求6.2 考核标准6.3 成果提交与评审第七章:权利与义务7.1 进修人员的权利7.2 进修人员的义务7.3 管理机构的权利与义务第八章:违约责任8.1 违约情形8.2 违约处理8.3 违约赔偿第九章:争议解决9.1 争议解决方式9.2 适用法律9.3 争议解决地点第十章:协议的变更与解除10.1 变更条件10.2 解除条件10.3 变更或解除的程序第十一章:附加条款11.1 特殊约定11.2 补充协议11.3 其他事项第十二章:签字页12.1 甲方签字栏12.2 乙方签字栏12.3 签订日期12.4 签订地点合同编号_______第一章:总则1.1 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规范进修管理制度,明确进修人员与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2 适用范围本协议适用于甲方选派的参加进修活动的各类人员。
1.3 基本原则进修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进修效果和质量。
第二章:进修人员资格2.1 基本条件进修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2.2 选拔程序选拔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核选拔等环节。
2.3 资格确认甲方根据选拔结果,对进修人员资格进行确认,并通知本人。
第三章:进修内容与目标3.1 进修领域进修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知识、管理技能、教学方法等。
3.2 进修目标明确进修的具体目标,包括知识更新、技能提升、视野拓宽等。
3.3 进修计划制定详细的进修计划,包括课程安排、实践环节、学术交流等。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协议书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协议书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派遣单位):__________乙方(接收单位):__________医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派遣人员到乙方进修学习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进修人员的基本信息第二条进修期限2.1 进修人员应在乙方进修的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进修内容3.1 进修人员应在乙方的指导下,参加临床实践、教学、科研等工作,全面提高业务水平。
具体进修内容详见附件2。
第四条甲方义务4.1 甲方应确保进修人员具备相应的业务水平和素质。
4.2 甲方应负责进修人员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事项。
4.3 甲方应督促进修人员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确保进修人员顺利完成进修任务。
第五条乙方义务5.1 乙方应为进修人员提供必要的进修条件,包括临床实践、教学、科研等。
5.2 乙方应指定具有丰富临床经验和教学能力的导师,对进修人员进行指导和考核。
5.3 乙方应按月对进修人员进行工作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进修人员进行评价。
第六条进修人员的待遇6.1 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享受乙方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具体待遇详见附件3。
6.2 进修人员如需住宿,乙方应提供住宿条件,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进修成果的归属7.1 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所取得的学术成果、技术发明、专利等,归甲方所有。
7.2 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所发表的论文、著作等,应注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医院进修”字样。
第八条解除协议8.1 在进修期间,如甲方提前解除本协议,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元。
8.2 在进修期间,如乙方提前解除本协议,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元。
第九条争议解决9.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除及争议解决等事项,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024版进修管理制度协议书模板

2024版进修管理制度协议书模板合同目录第一章:总则1.1 协议目的1.2 适用范围1.3 基本原则第二章:参与方资格2.1 甲方(进修机构)资格2.2 乙方(进修人员)资格2.3 资格审核与确认第三章:进修内容与目标3.1 进修课程与内容3.2 进修目标与要求3.3 进修成果评估第四章:进修时间与地点4.1 进修时间安排4.2 进修地点4.3 时间与地点的调整第五章:双方权利与义务5.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5.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5.3 权利与义务的履行保障第六章:费用与支付6.1 进修费用6.2 支付方式与时间6.3 费用的退还与减免第七章:考核与评价7.1 考核标准与方法7.2 评价体系7.3 考核结果的应用第八章:违约责任8.1 违约情形8.2 违约责任8.3 赔偿与补救措施第九章:协议的变更、续签与解除9.1 协议变更条件与程序9.2 协议续签规定9.3 协议解除条件与后果第十章:争议解决10.1 争议解决方式10.2 适用法律10.3 争议解决地点第十一章:其他约定11.1 保密条款11.2 通知与送达方式11.3 协议的解释权第十二章:签字栏12.1 甲方签字12.2 乙方签字12.3 签订时间与地点以上为合同目录,各章节内容应详细阐述相关条款,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可执行性。
合同编号______第一章:总则1.1 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进修期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保障进修活动的顺利进行。
1.2 适用范围本协议适用于乙方参与甲方组织的各类进修培训活动。
1.3 基本原则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
第二章:参与方资格2.1 甲方(进修机构)资格2.1.1 甲方应为合法注册并具有相应资质的进修培训机构。
2.2 乙方(进修人员)资格2.2.1 乙方应为符合甲方进修条件的专业人士。
2.3 资格审核与确认2.3.1 甲方负责对乙方的资格进行审核,并给予书面确认。
第三章:进修内容与目标3.1 进修课程与内容3.1.1 甲方应提供详细的进修课程表和内容说明。
医院进修人员协议书

医院进修人员协议书甲方(医院):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进修人员):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乙方为一名具有相应专业背景和资质的医疗人员,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在甲方医院进行进修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进修目的与期限1.1 乙方自愿到甲方医院进行专业进修,以提升个人医疗技能和知识水平。
1.2 进修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条进修内容与方式2.1 甲方根据乙方的专业背景和进修需求,为乙方安排相应的进修内容。
2.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安排,参与临床实习、学术讲座、病例讨论等活动。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3.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进修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3.2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进修条件和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实习场所、教学资料等。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4.1 乙方有权获得甲方提供的进修机会和资源。
4.2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认真完成进修任务。
第五条进修成果与考核5.1 乙方在进修期间应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完成甲方规定的进修任务。
5.2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进修表现和成果进行考核,并出具相应的进修证明。
第六条保密条款6.1 乙方在进修期间接触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8.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其他9.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
9.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版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协议书

2024版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协议书甲方(医院):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进修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参加医院进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培训内容与安排1.1 甲方将为乙方提供为期______个月的进修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临床技能、理论知识、科研能力等方面。
1.2 培训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安排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乙方。
1.3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认真学习培训内容,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第二条培训费用及支付方式2.1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进修培训费用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2 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培训费用支付给甲方指定的账户。
第三条保密条款3.1 乙方应对在甲方进修期间所获得的涉及医院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3.2 如乙方违反保密条款,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四条违约责任4.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其义务的,均构成违约。
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4.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争议解决5.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2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条款6.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医院):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乙方(进修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范文(4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进修人员的管理,规范医院进修人员的行为,提高医院进修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进修人员是指在医院内进行进修学习、技术交流、科研研究等工作的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师等各类专业人员。
第三条医院进修人员的进修内容应当与其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相关,符合医院发展需要和进修人员个人发展规划。
第四条医院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享有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医院要建立健全进修人员的管理体制,配备进修人员管理人员,负责进修人员的招募、安排、评价和培训等工作。
第六条医院进修人员的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歧视进修人员的身份、性别、年龄、民族、宗教信仰等属性。
第二章进修人员的招募第七条医院招募进修人员应当经过程序合法、公开、公平、竞争原则。
第八条医院应当根据其发展需要和岗位要求,制定进修人员的招募条件,并在公示栏、网站等渠道发布招募信息。
第九条招募进修人员应当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和考核等程序,并以考试成绩、资格审查结果等为依据确定录取名单。
第十条录取的进修人员应当签订进修协议,并在进修开始前提交相应的报到材料。
第三章进修期间的管理第十一条进修期间,进修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进修计划、进修安排完成相应的学习和实践任务。
第十二条进修人员应当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的管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伦理规范。
第十三条进修人员如需离开医院进行学术交流、实地考察、参加学术会议等活动,需提前报备,并经医院同意方可离院。
第十四条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发生事故或者违法行为的,医院有权根据情况进行纪律处分或者中断进修资格。
第十五条医院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享受常规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包括工资、休假、医保等。
具体待遇按进修协议约定执行。
第四章进修评价与考核第十六条医院进修人员在进修期满后,医院将对进修人员进行评价与考核。
第十七条进修人员的考核指标包括专业知识掌握程度、技术操作能力、实践工作能力、学术研究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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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北京同仁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及12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创建于1886年(清光绪,是一所以眼科、耳鼻咽喉科和心血管疾病诊疗为重点的大年)医国家商标局认定的国内“同仁”字号和图徽是型综合性医院。
以上及副教授服务业首家驰名商标。
全院现有职工2064人,疗个临床和基础科860张,设有37相应职称者241人。
开放病床室。
人。
开以上及相应职称者241全院现有职工2064人,副教授个临床和基础科室,日门、急诊量张,设有37860放病床眼科和耳鼻1.5万人次。
3500—人次,5000 年均住院病人约咽喉科技术实力雄厚。
眼科的眼底病、眼外伤、青光眼、角膜移植、眼部整形、激光诊疗;耳鼻咽喉科的人工耳蜗植入、鼻内全耳再造、听力康复、头颈肿瘤治疗、气管异物取出、、睡眠呼吸暂停综合症治疗等技术处于国内领先地窥镜技术位,某些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心血管疾病诊疗中心的建的糖尿病综合立使医院形成重点学科三足鼎立的局面。
内科防治、异体干细胞移植治疗重症血液病以及外科的微创技术、胰岛移植等方面的临床水平亦引人瞩目。
医院科研教学工作成绩显著,近十年共获科研成果奖318项(其中国家级2项、卫生部级9项、北京市级112项);《内窥镜鼻窦外科的基础与临床研究》、《视网膜移植术》523专业本科生医疗和《糖尿病微血管并发症防治的基础养
人,研究生100余人;北京护校分校1996年至2000年培养中专毕业生278人。
第一、来我院进修的医生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参加工作 5
年以上,并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医技人员,要求中专以上学历,工作3 年以上,并具有相应任职资格。
进修人员要明确进修学习目的。
尊敬老师,虚心求教,正确处理政治与业务,服务与提高,理论与实践的关系。
第二、进修人员应廉洁行医,依法行医,以德行医。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在医疗活动中不利用职务之便接受病人财物,不收受“红包”和回扣,不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收取好处或提成,不在病区私自销售药品、医疗物品。
第三、进修人员应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己任,严格执行国家各项医疗法律法规。
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保护病人的隐私和秘密,对病人应一视同仁。
进修人员到病房工作时,须及时、认真地书写住院病历,病程记录及各种诊治单等,并经指导医师审核签字。
不符合要求的,须及时按要求修正。
第四、进修期间,发生服务缺陷者,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相应处理,事件经过及处理结果由客户服务部通报其原单位。
情节较重者,终止进修学习,退回原单位。
第五、短期进修医生,必须在带教老师指导下出门诊,没有上级医师的带领,不能单独值班,不能单独上手术台。
在对外出具各类诊断证明材料,包括死亡证明、诊断证明、转院治疗、会诊
申请单等,须由指导老师签字方有效。
在各类手术操作中,包括介入治疗、有创检查等,进修医生不可以担任术者(专科进修介入者除外)。
第六、长期进修医生来院一个月后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发放进修医师印章,取得在我院独立进行诊疗项目的行医资格。
第七、进修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诊疗制度,严防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疗缺陷的发生。
凡在我院进修期间,未经带教老师许可,擅自越级行医、开具医疗证明等行为造成医疗纠纷、发生医疗差错或事故,由该进修人员本人及原单位承担责任和赔偿经济损失。
情节较重者,终止进修,退回原单位。
第八、进修人员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上班不迟到、早退、离岗、脱岗。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及违反劳动纪律者,参照《同仁医院奖惩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事件经过及处理结果由客户服务部通报其原单位。
中途退学者,须持原单位证明到客户服务部办理离院手续后方可离院。
中途退学者不退进修费。
第九、进修期间,不安排寒暑假,不享受探亲假。
如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者,须填写请假单,按程序报批获准后方可离院,不允许口头请假。
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院的,给予当事人进修纪律考核不合格的处理,不发结业证书。
擅自离院3 天以上,退回原单位。
请假 3 天(工作日)以内由科室批准,请假单交客户服务部备案;请假3 天(工作日)以上,须持原单位请假证明向科室请假,经批准后送客户服
务部审批及备案。
进修期满时,请假单将作为进修纪律考核凭证。
进修期限分别为一年、半年、三个月的累计请假天数相应不得超过15 天、7 天、5 天,超假者不发结业证书。
第十、凡属参观学习性质的,不安排管理病床,不安排手术。
第十一、进修人员要爱惜医疗设备和科技资料,X 借阅病历、光片等要按规定办理手续,按期归还。
如损坏物品和器械者,按有关规定由个人赔偿。
违反此规定者,立即终止进修。
第十二、进修人员应服从科室安排,进修专业和期限应按原计划进行,不允许中途改变进修学习计划。
第十三、进修人员应按规定日期准时报到,一次性交齐进修费用,如中途退学,进修费一律不退,亦不能换人顶替。
第十四、进修人员应遵守协议进修宿舍相应规则,按要求办理相应手续及缴纳费用。
注意保障电、水、火、煤气等设施的安全,以防引起灾害。
第十五、进修学习期满前二周,书写学习总结并由科室进行结业鉴定,经客户服务部签署意见方可结业。
进修结束,考核合格者授予结业证书和学分证明。
第十六、进修结束前,不得以任何理由请假提前离院。
提前离院者,按未完成学习任务处理,不发给结业证书。
进修结束时,必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亲自到客户服务部办理离院手续。
请选送单位严格掌握、全面考虑派出进修人员的业务及身体情况等,我院将严千万不能勉强。
是否能坚持为期三个月至一年的进修,
格执行上述规定。
进修生来院时,医院须与进修生本人及选送单位签订进修学习协议,明确各自的职责。
进修医生在我院工作,履行我院住院医师职责。
进修生在我院学习、工作不能超过在我院办理的《进修医生证》的有效时间,各科室不得随意延长。
超过有效时间将视其为非法行医。
选送单位:
进修人员:
选送单位盖章
进修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