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制度科教科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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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科教科工作制度

医院科教科工作制度

医院科教科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科教科的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科研和继续教育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科教科的职责1. 制定全院科研和继续教育计划,负责科研和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

2. 负责科研课题的论证、申报、检查与督导落实工作,组织科研成果鉴定,及时申报奖励并严格落实。

3. 负责组织重点学科申报和管理工作。

4. 负责专业论文登记、组织奖励工作,组织院内科研项目的立项、审批申报。

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撰写学术论文,早出成果,多出成果,促进医院的学术进步。

5. 负责科技档案及科研数据统计管理工作。

6. 负责对全院医师及医技科室人员的三基三严”培训与考核工作。

7. 负责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及轮转培训、考核工作。

8. 负责新上岗人员的岗前培训与考核工作。

9. 负责院内学术活动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及管理工作。

组织举办院内学术讲座,请外地专家、学者及本院专家进行学术交流,传递信息,鼓励新技术、新方法、新项目的开发和应用。

10. 负责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工作,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11. 负责职工进修及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的管理工作,根据医院业务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经领导批准,负责安排进修、短期培训。

12. 负责规划、组织、协调全院科研和继续教育工作。

三、工作流程1. 科研课题申报流程:(1)科研课题负责人根据医院科研方向和自身专业特长,提出科研课题申请。

(2)科教科对课题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报主管院长审批。

(3)主管院长审批通过后,由科教科负责组织课题论证,并根据论证结果确定是否立项。

(4)立项后,科教科负责组织课题申报工作,并跟进课题的检查与督导落实。

2. 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流程:(1)项目负责人根据医院继续教育需求,提出继续教育项目申请。

(2)科教科对项目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报主管院长审批。

(3)主管院长审批通过后,由科教科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医院科教科工作制度范文(二篇)

医院科教科工作制度范文(二篇)

医院科教科工作制度范文医院科教科作为医院的重要部门之一,负责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等工作。

为了规范科教科的工作,我们制定了一系列科教科工作制度,以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医疗质量。

以下是我们的科教科工作制度范文,详细介绍了科教科的职责、任务、流程和考核等方面的内容。

一、科教科的职责和任务1. 负责制定医院的继续教育计划和培训方案,确保医务人员的持续专业发展和能力提升。

2. 组织和协调医院的内部培训活动,包括学术讲座、研讨会、技能培训等,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临床技能和科研能力。

3. 开展医院的外部合作与交流,与其他医院、研究机构、学术团体等建立合作关系,促进医院在学术研究和教育培训方面的发展。

4. 进行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和培训评估,制定并实施个人发展计划,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质量。

5. 收集和整理医学文献、学术信息和教育资源,建立医学知识库,为医务人员的学习和科研提供支持和帮助。

二、科教科工作流程1. 制定年度继续教育计划:科教科根据医院的发展需求和医务人员的培训需求,制定年度的继续教育计划。

计划内容包括学术讲座、研讨会、技能培训等具体活动,并明确时间、地点、讲师等信息。

2. 组织培训活动:科教科根据继续教育计划,组织和协调相应的培训活动。

包括邀请外部专家进行学术讲座,安排内部医务人员分享经验,组织临床技能培训等。

科教科负责活动的筹备、宣传和组织工作,并跟进活动效果。

3. 建立合作关系:科教科与其他医院、研究机构、学术团体等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合作项目和交流活动。

通过参加学术会议、研讨会等活动,把握前沿科研动态和新技术发展,为医院的科研和教育提供支持。

4. 绩效考核和培训评估:科教科对医务人员的绩效进行考核,并进行培训评估。

考核内容包括课程参与情况、学习成果、技能水平等方面的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和培训提升的依据。

5. 教育资源管理:科教科负责医学文献、学术信息和教育资源的管理。

科教科工作制度范例(4篇)

科教科工作制度范例(4篇)

科教科工作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科教科工作,提高科学教育和科普工作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科教科负责该单位的科学教育和科普工作。

第三条科教科的工作任务是:1. 科学教育:组织开展科学实验、科技竞赛、科技讲座等科学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和创新意识。

2. 科普工作:组织开展科普讲座、科普展览、科普宣传活动等,提高公众的科学素养和科学认识。

第四条科教科工作要坚持科学、普及、实用的原则,积极推动科学教育和科普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科教科应当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共同推动科学教育和科普工作的深入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科教科设科长一名,负责科教科的具体工作,并向上级报告工作进展。

第七条科教科设科员若干名,具体人数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第三章职责和权限第八条科长的职责:1. 组织制定科教科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月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指导、监督科教科的科研、教学和科普工作的开展情况。

3. 组织开展科学教育和科普工作的活动,包括科学实验、科技竞赛、科技讲座、科普讲座、科普展览等。

4. 协调和处理科教科的日常工作事务。

第九条科员的职责:1. 协助科长完成科教科的各项工作任务。

2. 参与制定科教科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月度工作计划。

3. 协助组织开展科学教育和科普工作的活动。

4. 协助处理科教科的日常工作事务。

第十条科长对科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和评估。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一条科教科应当按照工作计划有序地组织科学教育和科普工作。

第十二条科教科每年制定一份年度工作计划,包括科学教育和科普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时间安排。

第十三条科教科每月制定一份月度工作计划,包括科学教育和科普工作的具体安排。

第十四条科教科应当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章评估和奖惩第十五条上级对科教科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

第十六条科教科根据工作考核结果,给予工作优秀者奖励,对工作不力者予以处罚。

医院科教科教学管理制度

医院科教科教学管理制度

医院科教科教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科教科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推动医院科教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科教科教学管理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卫生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医院科教科教学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参与科教科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医院科教科教学管理工作的目标是:做好医院科教科教学管理工作的计划、组织、领导、协调、监督、评估。

推动医院科教科教学工作有序开展,促进医院临床工作和科研成果的良性循环。

第五条医院科教科应根据医院的整体战略和规划,制定相应的科教科教学发展规划,为科教科教学管理工作提供指导。

第六条医院科教科教学管理工作应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

第七条医院科教科教学管理工作应注重教师、医学生和研究生的发展,建设学习型医院,提高科教水平。

第八条医院科教科教学管理工作应体现科学决策、民主管理、依法治理,保证科教科教学工作的稳定、有序、高效开展。

第九条医院科教科教学管理工作应树立以人为本、尊重人的价值的理念,关心和支持医院科教科教师资格和技术能力的提升。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十条医院科教科设科教科,下设教学管理、科研管理、教学实践、教师发展、学科建设等职能部门。

第十一条科教科设立专门的教学管理岗位,定期举行科教科教学管理工作例会,总结工作经验,分析问题,研究解决问题措施。

第十二条医院科教科科教学管理委员会是医院科教科教学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科教科教学管理规划制定、重大科教科教学改革方案的审议、科教科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等工作。

第十三条科教科科主任是医院科教科教学管理领导者,具体负责科教科教学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医院应该建立科教科教学管理机构与临床部门和研究部门相互配合的联系机制,共同推动科教科教学管理工作。

第三章职责和权利第十五条科教科教学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和拟订医院科教科教学工作的发展规划;研究和制定科教科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审批科教科教学工作的分配计划。

人民医院教学工作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教学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人民医院的教学工作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医学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二、教学目标1. 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培养高素质医学人才为目标,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

3. 完善教学设施,优化教学环境,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

4. 加强校企合作,拓宽学生就业渠道,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

三、教学组织与管理1. 成立教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教学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

2. 教学工作由科教科负责,具体负责教学计划的制定、实施和评估。

3. 教学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包括院级、科级、教研室三级管理。

4. 教学计划应遵循国家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

四、教师队伍建设1.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

2. 定期开展教师培训和进修,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

3. 鼓励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4. 对优秀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教师教学积极性。

五、教学质量监控1. 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

2. 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确保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

3. 定期组织学生进行教学满意度调查,及时了解教学情况。

4. 对教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教学质量。

六、教学资源与设施1. 加强教学设施建设,完善教学实验室、图书馆、多媒体教室等设施。

2. 购置和更新教学设备,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

3. 加强教学资源整合,提高教学资源利用率。

七、学生管理与评价1. 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确保学生遵守纪律,按时完成学业。

2. 定期组织学生进行学业评价,了解学生学习情况。

3. 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

4. 鼓励学生参与课外活动,提高综合素质。

八、校企合作与交流1. 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开展产学研一体化教育。

2. 定期邀请校外专家来院授课,拓宽学生视野。

3. 积极参与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医院教学水平。

医院科教管理制度

医院科教管理制度

医院科教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为使我院教学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增强教学意识,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确保教学质量,特制定教学管理制度。

一、医院教学管理领导小组:由1 名分管业务的副院长负责教学管理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各科室教研组组长或者教学负责人,医教科分管科长、护理部人员参加。

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两次教学工作会议(6 月和12 月)。

医教科负责接受实习生及轮转生安排,建立教学实习档案,按照计划完成带教任务,按照《教学工作考核制度及考核办法》定期检查教学、实习工作,组织评教、评学。

二、科室成立教研组或者指定教学负责人:内一科、内二科、东外科、西外科、脑外科、骨一科、骨二科、麻醉科、妇产科、儿科、感染科、急诊科、五官病区成立相应教研组、科主任兼教研组组长,护士长担任副组长每教研组设教学干事若干名 (要求是本科毕业的主治医师),其他各科也应由科主任担任教学负责人或者此外指定。

根据各院校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本科室的教学工作计划,负责对实习生的带教、考核。

三、实习生入院后由医教科负责入院前教育,进科后教研组或者教学负责人必须加强对实习生的教学和管理,在培养实习生技术的同时,要进行医德医风教育。

四、科室必须把带教实习生工作作为科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带教人员应挑选思想品德好,能胜任临床科讲授、指导实习、进行教学查房、修改学生书写的病历、组织病案讨论、考核等工作,并结合临床教学开展教学方法和医学教育研究的本科毕业生两年以上的医师(或者以上人员)担任。

五、教研组组长或者科室教学负责人应时常检查各级带教人员临床教学情况,医院教学领导小组定期对各科室教学工作进行检查催促。

六、各科室在规定时间内必须按教学大纲要求完成实习内容,实习生出科必须进行出科考试(书面理论考试和临床操作技能考核),并对实习生认真作出鉴定,上报医院教学领导小组。

七、具体负责全院教学工作的医教科应每月定期组织一次理论教学或者专题学术讲座,授课老师应由副主任医师或者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

医院对科教科教学管理工作考核制度

医院对科教科教学管理工作考核制度

医院对科教科教学管理工作考核制度
为使我院的教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地进行,医院教学管理委员会每年以听取述职汇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科教科教学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成绩优秀者给予表彰奖励。

一、考核内容包括:
1.自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2.努力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总结医院教学管理方面的理论和方法,为医院教学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3.完成医院各项教学工作计划,及时进行教学工作总结。

4.重视对实习进修生的医德医风教育,组织实习生开展岗前培训工作。

5.完成基层医院医疗骨干的进修教学任务。

6.做好实习进修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7.组织实习生、带教老师及教研室开展评教评学工作。

8.组织教学行政查房、教学督导、教学工作会议、教学秘书例会、师生座谈会。

9.组织带教老师参加教学培训,组织安排实习生出科、出病区及毕业考核,不断改善教学条件,充实教学设备及教学资料。

10.积极开展教研学术活动,撰写教学论文。

11.实习生对科教科教学管理工作满意度。

二、奖励方法:
根据考核制度对各项要求进行严格考核,总评达到优秀者给予如下奖励:
1.优先推荐当年度先进科室的评选并奖励。

2.根据考核结果以及医院、院校教学经费结余情况,酌情给予奖励。

i_科教科工作制度

i_科教科工作制度

一、概述科教科(科研与教学科)是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医院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继续教育工作以及相关的管理工作。

为了提高科教科工作效率,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工作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原则1.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注重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

2. 坚持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3. 坚持内涵建设,注重质量和效益,推动医院全面发展。

三、工作职责1. 科研工作(1)制定医院科研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科研项目。

(2)负责科研课题的论证、申报、检查与督导落实工作。

(3)组织科研成果鉴定,及时申报奖励并严格落实。

(4)负责组织重点学科申报和管理工作。

(5)负责专业论文登记、组织奖励工作,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撰写学术论文。

(6)负责科技档案及科研数据统计管理工作。

2. 教学工作(1)制定医院教学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教学项目。

(2)负责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组织教学检查和评估。

(3)负责教学资源的配置和保障,提高教学质量。

(4)负责全院床医师及医技科室人员的三基三严”培训与考核工作。

(5)负责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及轮转培训、考核工作。

(6)负责新上岗人员的岗前培训与考核工作。

(1)制定医院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继续教育项目。

(2)负责在职各类各级医护人员的继续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负责全院性讲课、国家或省级继续教育、学术活动和学分的登记。

(4)鼓励职工参加外出学术活动,负责相关管理工作。

4. 管理工作(1)负责规划、组织、协调全院科研、教学、继续教育工作。

(2)负责全院科研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3)负责医院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4)负责医院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

四、工作流程1. 科研工作流程:科研课题申报→课题论证→课题审批→课题实施→科研成果鉴定→科研成果奖励申报→科研成果推广。

2. 教学工作流程:教学计划制定→教学资源配置→教学实施→教学检查→教学评估→教学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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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科岗位职责
一、科长、副科长岗位职责:
1、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院的科研、继教、实验室生物安全等行政管理工作。

2、拟定有关业务计划,经主管院长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并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坚持专科特色方向,督促组织医务人员学习专业知识。

4、负责组织国家级、省级及市级医学继续教育的申报、学习、学分登记、档案管理及验印工作。

5、负责督促、检查科研课题及计划的完成情况,协调各科室间的科研工作展开以及科研立项、验收、评奖的申报工作。

6、负责科研论文的发表及费用报销。

7、负责医院重点专科建设。

8、负责检查临床带教工作情况,定期组织学员座谈,不断改进工作。

9、负责全院人才培养及人才梯队建设。

外出学习、进修的登记、申报及教学经费报销的审批工作。

10、负责组织学科带头人及学科骨干的选拔及申报工作。

12、负责督促、检查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

13、负责组织完成院长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14、领导科教及所属科室的业务学习。

二、科教科干事岗位职责
1、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全院医学继续教育工作及科内的行政工作。

2、负责拟定年度医学继续教育计划,建立兼职老师登记。

3、负责组织长短期业务学习,按时完成医学继续教育计划、学分登记、档案管理及验印工作。

4、负责组织院内外学术活动。

5、负责院内外进修、实习的安排及管理工作,认真执行院内外有关进修、实习的规定。

6、负责科研论文登记及引进新技术、新项目登记。

科教科工作制度及实施办法
一、工作制度
1、在院长及主管副院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全院的科研、教学、职工继续教育及生物安全等行政管理工作。

2、根据医院的方针目标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规划要求,制定科技工作长期发展规划和本科室年度工作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3、按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科研、教学、培训任务。

4、负责协调各科室的科研工作,并督促、检查各项科研课题的进度,保证课题的顺利完成。

5、负责组织申报各种科研成果奖励,审阅、推荐发表各种科研论文,鼓励新技术项目引进、开展、推广和应用。

6、负责组织全院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理论学习,定期考核。

督促检查各科室业务学习开展情况。

7、建立职工继续医学教育制度,成立兼职教师队伍,负责完成教学任务,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素质。

二、实施办法
1、由业务副院长主管科研、教学及生物安全工作。

2、制定年度内继续教育计划、业务人员培训计划及科研计划,根据计划的安排,每年选送业务骨干外出进修学习及参加各种短期学习班不定期举办各种专题讲座等。

3、每年接受一定数量的大中专院校实习生或进修生。

4、经常对各科室的科研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5、做到各科研成果、论文有登记,有鼓励科研的办法,每年进行总结、表彰。

6、做好季节性传染病、公需科目及生物安全培训。

7、执行职工继续教育制度,兼职教师有登记。

继续教育工作制度及实施办法
一、工作制度
1、负责全院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组织工作。

2、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及医院下达的继续医学教育任务。

3、根据医院的有关规定,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

4、负责制订继续医学教育规划和实施细则。

5、组织申报各类继教项目。

6、审核医院举办的继教项目及学分授予标准。

7、负责检查各科室承担的继教项目实施情况及培训计划的落实、记录、考核情
况。

8、负责医院各级各类人员学分的登记、审核、注册等项工作。

9、根据院人才培养计划,有目的地选送业务骨干外出进修、学习、引进新技术
新项目。

10、选送学科带头人及专科人才参加各种短期业务培训或去外地考察,提高科

业务水平,促进医院诊疗技术的发展。

二、实施办法
1、根据《吉林市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订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细则。

2、按照接参加继教方式进行学分分类管理,规定得分标准,规范登记方法。

3、继续教育学分实年度学分制,按照接受继续教育、承担教学工作、成果获奖、学术成绩、在岗学习这五个主要方面进行评审。

4、学分要求:每年学分总分不可低于25分。

其中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科级各5分。

5、继续医学教育学分Ⅰ类、Ⅱ类学分,二者不能替代。

6、规范化培训、在岗学习、进修学习、在职学历教育、学术论文、出版论著等按有关规定授予相应类别的学分。

7、我院实行学分登记制度,统一使用吉林市继续教育委员会下发的《继续医学教育档案》,如实、准确、完整地记录每个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

8、每年一月将《继续医学教育档案》及《继续教育证书》上报吉林市卫生局科教处审核、认定。

9、《继续医学教育档案》及《继续教育证书》由科教科统一保存,是晋升、执业的准入条件之一。

10、所有外出业务学习人员有登记,进修人员学习结束后向科教科提供书面学习总结并配合科教科业务培训讲课。

进修生管理工作制度及实施办法
一、工作制度
1、进修工作由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统一计划安排。

2、医院要专人负责进修工作,认真执行进修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掌握进修人员条件。

各科要选派有经验的医务人员指导进修工作。

带教老师应根据进修生具体情况拟定带教计划,定期检查,努力完成。

3、进修人员要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中途退学,不得随意延长学习时间。

4、进修人员的处方权,由科主任申请,报医务科批准备案。

5、医院领导要经常了解进修人员思想情况,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思想。

6、进修人员在医疗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应给予表扬;医疗作风恶劣或犯有严重错误者,由医院提出意见后,连同本人材料一起寄回原单位处理。

7、进修期满,应做好考核和书面鉴定,办妥离院手续。

二、实施办法
1、医院由副院长、科教科科长具体负责进修工作。

2、科教科根据进修人员的有关规定要求,定期检查各科带教工作。

3、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原则上不授予处方权,如确属工作需要,须经医务科认真考察同意后,方可授予,同时按有关规定认真检查。

4、每年由科教科召开1-2次进修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以便改进工作。

5、科教科对在进修期间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写成书面材料,连同本人鉴定材料寄给原单位;对在进修期间违纪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终止其进修退
回原单位。

6、进修期满,须办理好图书馆、总务科、器械科等有关科室手续后,方可离院。

院科学技术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实施办法
一、工作制度
1、院科学技术管理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其在医疗、教学、科研工作中的顾问咨询作用。

2、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各委员要按时参加,会议由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根据会议讨论的议题,也可邀请有关人员参加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

3、委员要认真研究和讨论议题,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当好院长的科学技术参谋。

4、负责审议医院的长远发展规划,业务建设目标和技术队伍培训规划。

5、负责审议科研规划,搞好科研题目设计、科研成果的鉴定和学术论文的评估。

6、负责审议医院新技术、新项目、新疗法的引进开发。

二、实施办法
1、坚持院科学技术管理委员会会例会制度,每次会议由一名委员负责认真做好记录。

2、对医院医疗、医技长期发展规划,要有院科学技术委员会认真进行讨论。

3、每年末对全院的科研成果及科学技术论文要进行鉴定和评估。

4、各科引进的新技术、新项目、新疗法应经院科学技术委员会审定方可开展及应用。

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及实施办法
一、工作制度
1、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对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定期组织生物安全工作检查,检查结果登记记录。

2、定期召开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会议应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主持,委员到会人数不少于70%。

设记录员一名,记录会议内容。

3、医院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全员生物安全知识培训。

4、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外出学习、参观、考察。

二、实施办法
1、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每季度下科室,检查试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文件制定、落实、执行情况,检查结果登记记录。

2、定期召开生物安全会议,一般情况下每半年召开一次,计划、总结工作的开展情况,解决日常问题。

若遇重大问题,随时召开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按《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进行上报及处理。

3、生物安全委员会每年组织医院全员学习生物安全知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1-2次,宣传普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增强医务人员和实验室技术人员生物安全防范意识。

4、有计划的选派相关人员进修学习、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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