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基本制度(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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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基本制度

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基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科室、部门和岗位,包括临床、医技、行政、后勤 等。
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全体医务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
术语解释
感染
感染预防与控制
是指病原体侵入人体后,在人体内寄生并引 起病理变化的过程。
是指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预防和控制病原 体在医疗机构内的传播和扩散,降低感染发 生风险,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施实施情况等。
05
培训与宣传
培训内容
制度与政策
介绍《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基 本制度》的背景、目的和意义,以 及相关政策和法规。
感染预防与控制基础知识
讲解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基本概念、 原则和方法,包括手卫生、防护用 品使用、消毒灭菌等。
特殊感染预防与控制
针对特殊类型的感染,如传染病、 医院获得性感染等,讲解预防与控 制措施。
隔离
消毒
是指将病人或携带者与他人隔离开来,以防 止病原体传播和扩散的措施。
是指通过物理、化学等方法杀灭病原体,切 断传播途径,防止病原体传播和扩散的措施 。
02
组织与职责
组织架构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由医院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 宏观管理和协调。
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负责具体实施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包括制定相关制度、监督执 行、培训等。
03
预防与控制措施
感染预防措施
规范消毒、灭菌、隔离和防护操作
01
医疗机构应制定严格的消毒、灭菌、隔离和防护操作流程,确
保各项措施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
强化手卫生
02
医疗机构应提供方便、充足的手卫生设施,包括洗手液、干手
纸巾等,并鼓励医务人员勤洗手,防止病原体传播。

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基本制度

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基本制度

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基本制度一、总则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基本制度(以下简称“基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医院感染防控工作,促进医疗质量和安全,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健康,减少医院感染事故的发生和传播。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的感染防控工作。

二、医院感染防控责任医疗机构的感染防控委员会是医院感染防控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感染防控计划,监督评估感染防控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医院感染事件。

三、感染监测和报告1.感染监测:医院应建立健全感染监测系统,定期对感染发病率、感染病例和致病菌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控制感染源。

2.感染报告:医疗机构应建立及时、准确的感染报告制度,发现感染病例应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确保及时采取防控措施。

四、感染防控措施1.床位管理:医院应根据感染风险等级,合理规划病区床位,并设置隔离病房,严格控制感染病例的传播。

2.手卫生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手卫生管理制度,督促医护人员在医疗操作前后进行手卫生,提供洗手设施和洗手液,在适当时候进行手卫生培训。

3.消毒灭菌管理:医院应通过科学合理的消毒灭菌措施,控制和消灭医院内的致病菌,确保医疗器械、设备和病房的洁净。

4.打针用具管理:医院应规范打针用具的管理,采取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减少交叉感染的发生。

5.医护人员健康管理:医院应定期体检医护人员,确保其健康,对感染病例进行隔离和治疗,确保医护人员的工作环境和操作规范,防止医务人员感染患者或其他医务人员。

6.废物管理:医院应建立健全废物管理制度,区分不同类型的废物,进行专门处理,避免对环境和人群造成污染和传播。

7.患者隔离:医院应根据患者感染风险进行隔离管理,确保感染患者与非感染患者的有效隔离,减少交叉感染的发生。

8.医院环境管理:医院应加强对医院环境的管理,保持环境的洁净,并定期消杀,防止致病菌在环境中传播。

五、培训和教育医院应定期开展医院感染防控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医护人员的感染防控意识和专业技能,增强患者和家属的自我感染防控能力。

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基本制度

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基本制度

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基本制度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是医疗机构正常运营的重要保障,对于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医院感染防控水平,特制定本基本制度。

一、组织管理1. 医疗机构应当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制度,监督和指导医院感染防控工作的开展。

2.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负责医院感染防控的日常管理工作。

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应当配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

3.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院感染防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医务人员在医院感染防控工作中的职责。

二、制度建设1.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制度,包括清洁消毒与灭菌、隔离、手卫生、医源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医源性感染监测、医源性感染暴发报告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管理、医务人员职业生生安全防护、医疗废物管理等。

2.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医院感染防控操作规程,包括医疗设备、物品的清洗消毒与灭菌操作规程、医务人员手卫生操作规程、隔离操作规程等。

三、培训与教育1. 医疗机构应当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医院感染防控知识培训,使其掌握医院感染防控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2.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医院感染防控的认识和能力。

四、监测与报告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院感染监测制度,对医院感染的发生情况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医院感染事件。

2.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院感染报告制度,对医院感染事件进行报告,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和传播。

五、感染控制1.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院感染控制工作,采取有效的措施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和传播。

2. 医疗机构应当对医院感染高风险区域进行重点防控,采取有效的措施降低医院感染的风险。

六、消毒与灭菌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院感染消毒与灭菌管理制度,对医疗设备、物品的清洗消毒与灭菌进行管理。

2.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院感染消毒与灭菌操作规程,对医疗设备、物品的清洗消毒与灭菌操作进行规范。

2023年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基本制度

2023年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基本制度

2023年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基本制度一、引言在当今社会,医疗机构感染已成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问题之一。

为了切实预防和控制医疗机构感染,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制定本基本制度。

二、基本原则1. 保护患者安全。

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核心目标是保护患者免受感染的危害。

2. 约束医务人员行为。

医务人员在执行医疗工作过程中应遵守感染预防与控制的相关规定。

3. 全员参与。

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需要所有相关人员的积极参与和配合,形成合力。

三、组织机构1. 成立感染预防与控制委员会。

该委员会由医院领导、感染预防与控制科负责人、临床科室负责人及感染管理专家等组成。

2. 设立感染预防与控制科。

该科负责全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相关数据统计分析。

四、人员培训1. 全员培训。

医院应定期组织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培训,使其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并及时更新。

2. 入职培训。

新员工应在入职前接受必要的感染预防与控制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后才能正式上岗。

3. 定期培训。

定期组织各临床科室人员进行感染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其预防和控制感染的能力。

五、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内容1. 感染监测。

建立感染监测系统,定期对医院内不同科室的感染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制定相应措施。

2. 感染预防。

建立并贯彻手卫生、个人防护等预防措施的制度,确保医务人员和患者均遵循相应规范。

3. 感染控制。

建立感染控制措施,包括隔离措施、消毒灭菌等,确保病原微生物传播控制在最小范围。

4. 感染教育。

开展感染预防与控制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的自我防护意识。

六、医疗废物管理1. 分类收集。

医院应设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桶,确保医疗废物按照不同类别进行分类分装。

2. 安全处理。

医院应制定医疗废物的处理流程和方法,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和无害化处理。

七、资料和数据管理1. 建立感染预防与控制数据汇总系统,及时准确记录各种感染情况,为感染控制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基本制度3篇

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基本制度3篇

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基本制度3篇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基本制度11、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在业务院长领导下,由院内感染管理办公室负责按卫生部颁发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各科室院内感染管理小组及兼职监控员负责日常工作。

2、医院职工应自觉遵守医院感染管理规定,有效地预防医院感染的发生。

3、医务人员进行诊疗或护理操作时,应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范和消毒隔离制度,不得随意简化或变更操作程序。

4、临床医生按院内感染诊断标准对所经治的病人进行医院感染病例监测,对发生医院感染的病人应完整、准确地填写“医院感染病例登记表”。

兼职监控人员于每月30日对本科当月院内感染监测资料进行汇总,认真填写“院内感染月报表”,于次月6日以前报院感办。

5、各科室根据医院感染管理要求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并定期进行效果监测。

6、一旦发生院内感染暴发,科室在迅速控制感染流行的同时,应上报院感办,并严格保存检品协助采样,由院感办进行检测,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隐瞒或拒绝采样。

7、凡医院内使用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医疗卫生用品及消毒药械在购进前必须经院感办对其生产厂家进行“三证”审核,对其产品质量进行监测,合格后方可由相应的主管部门进购,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违反本规定自行购入,对使用中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医疗卫生用品及消毒药械,院感办将继续进行监督。

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基本制度21、认真贯彻执行《医院感染管理方法》、《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诊断标准》、《消毒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建立健全业务副院长领导的医院感染管理三级网络组织,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及时解决医院感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配备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并认真履行职责。

3、加强对医院感染病例的监测,采取前瞻性与回顾性调查相结合的综合性调查方法,定期汇总、分析监测资料,全面掌握医院感染发病率、常见感染部位、危险因素、高危科室等情况,从而有效地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当出现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应积极进行流行病学调查,采取切实有效的控制措施,遏制医院感染的流行与爆发。

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十项基本制度解读

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十项基本制度解读

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十项基本制度解读目录一、内容概述 (3)二、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基本原则 (3)1. 预防为主 (4)2. 综合治理 (5)3. 依法管理 (6)三、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组织体系 (7)1. 医疗机构感染管理委员会 (8)2. 医务人员 (10)3. 感染控制专职人员 (11)四、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主要措施 (13)1. 无菌操作与手卫生 (15)2. 诊疗环境清洁与消毒 (15)3. 医疗器械与物品管理 (17)4. 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与器具管理 (19)5. 风险评估与监测 (20)6. 感染暴发与处置 (21)7. 健康教育与培训 (23)8. 质量控制与评价 (24)9. 应急预案与演练 (25)10. 监督检查与持续改进 (27)五、重点部门与部位的感染预防与控制 (28)1. 手术室 (30)2. 重症监护病房 (31)六、感染预防与控制的技术规范与标准 (32)1.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34)2. 医疗机构隔离技术规范 (34)3. 医院感染诊断标准 (36)4. 医务人员个人防护用品使用规范 (37)七、感染预防与控制的法律法规与政策 (38)1. 国家法律法规 (39)2. 卫生行政部门规章 (40)3. 行业标准与指南 (42)八、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教育与培训 (43)1. 医务人员培训 (44)2. 感控专职人员培训 (45)3. 清洁、消毒与灭菌人员培训 (46)4. 其他相关人员的培训 (48)九、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监督检查 (49)1. 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检查 (50)2. 医疗机构内部监督检查 (51)3. 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 (52)十、结论 (53)一、内容概述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十项基本制度,是医疗机构在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医院感染管理相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实施的一系列重要管理措施和制度安排。

最新版医疗机构感染预防和控制基本制度

最新版医疗机构感染预防和控制基本制度

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基本制度(试行)感染预防与控制(以下简称感控)是医疗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好感控工作对保障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等要求,指导医疗机构开展感控工作,提高感控水平,制定感控基本制度。

本制度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遵守和严格执行的基本要求,具有“底线性”、“强制性”。

一、感控分级管理制度(一)涵义。

是指导和规范医疗机构建立层级合理、专兼结合、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感控分级管理组织体系,并有效开展感控工作的规范性要求。

感控分级管理组织体系的各层级主体包括:医院感控委员会、感控管理部门、临床与医技科室感控管理小组,以及感控专(兼)职人员等。

感控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医务、药学、护理、信息、总务后勤、医学装备、质量控制,以及教学科研等管理部门;涉及的临床与医技科室包括全部临床学科、专业,并覆盖各学科、专业所设立的门(急)诊、病区和检查治疗区域等。

(二)基本要求。

1.按规定建立感控组织体系,结合本机构规模和诊疗活动实际,配置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感控专兼职人员。

2.明确感控组织体系的管理层级与责任主体。

管理层级有“医疗机构、感控管理部门和临床科室”三级管理和“医疗机构、临床科室”二级管理两种基本模式,后者主要适用于依规定不需要设置独立感控管理部门的医疗机构。

采用二级管理模式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置专(兼)职感控管理岗位。

3.明确管理体系中各层级、各部门及其内设岗位的感控职责;明确各层级内部、外部沟通协作机制。

4.教育引导全体工作人员践行“人人都是感控实践者”的理念,将感控理念和要求融入到诊疗活动全过程、全环节、全要素之中。

5.规范预检分诊工作,落实医疗机构内传染病防控措施。

将发热伴有呼吸道、消化道感染症状,以及其他季节流行性感染疾病症状、体征的就诊者纳入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管理;将基于特定病种、操作和技术等的感染防控核心措施纳入重点病种临床路径管理和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与管理。

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基本制度范文(三篇)

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基本制度范文(三篇)

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基本制度范文一、引言感染预防与控制是医疗机构生命质量和安全的保障,对于医务人员、患者及其家属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医疗机构的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素养,减少医疗机构内感染的发生率和传播风险。

以下是本基本制度的主要内容。

二、职责与义务1. 医疗机构须设立感染预防与控制委员会,负责制定与组织实施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相关制度和方案,并监督执行情况。

2. 所有医务人员须参加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培训,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3. 患者及其家属应配合医疗机构的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遵守相关的操作规范与制度。

三、感染控制措施1. 严格执行手卫生制度,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前后、进食前和处理污染物品后必须正确洗手。

2.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医疗废物处理制度,确保废物的分类、封存和处理符合相关法规。

3. 所有医疗器械、设备和护理用具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以保证其安全使用。

4. 医疗机构应建立感染预警和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报告可能的感染病例,并采取相应的隔离和治疗措施。

5.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感染源和传播途径的监测和管理,遏制感染的扩散。

6. 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备的住院感染监测系统,定期发布感染发生率和相关数据。

四、感染预防与控制的监督和评估1. 感染预防与控制委员会应定期对医疗机构的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并监督改进措施的实施情况。

2. 感染预防与控制委员会应定期向医务人员和患者及其家属宣传相关的感染预防措施和知识,提高预防意识和能力。

3. 监察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监督,确保其合规运作。

五、惩罚与奖励1. 对于违反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的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惩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2. 对于积极参与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奖金、荣誉称号等。

六、附则1. 本制度所指的医疗机构包括各级各类医院、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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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卫生管理要求 1.制定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门诊、住院诊疗相关应急预案与工作流程,制定院内感染应对预案,储备防护用品和消毒物资。

2.与当地具有新冠肺炎诊疗能力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建立联络会诊机制;精神专科医院设立观察隔离病区,综合医院精神科设置应急隔离病室,新入院的精神障碍患者在此病区/病室观察14天后再转入普通病区/病室。

有条件的机构,设立发热病区,在院感专家的指导下,改造门诊和病房隔离区,科学设置医务人员和患者通道及医疗垃圾转运通道,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3.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全员培训,掌握新冠肺炎的临床特征、诊断标准、治疗原则和防护措施,及时发现患者并转介到定点医院治疗,为定点医院提供精神科联络会诊工作,做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4.采取严格的门诊和住院限制措施,科学有序开展医疗工作,尽量减少门诊患者复诊次数,并尽量缩短住院时间。

减少并严格管理医院出入口,暂停家属探视,限制陪诊人员数量。

5.各部门密切协作,落实院内感染各项防范措施,确保消毒隔离和防护措施落实到位,所有区域均要注意环境卫生和通风换气,做好做实病区清洁和消毒管理,指定专人进行督导检查。

二、预防性卫生措施 1.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换气,可采取排风(包括自然通风和机械排风)措施,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每日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并根据气候条件适时调节;或安装排风设备,加强排风;也可使用合法有效的循环风空气消毒机。

2.加强院区和人员管理,在医院入口处设置非接触式测温仪,在门诊大厅、电梯间、候诊室等人员较为密集的场所,放置速干手消毒剂。

就诊者、陪诊人员及相关人员进入门诊诊疗区域前均须佩戴口罩,同时加强手卫生。

3.加强住院患者,特别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治疗和照护,尽量减少外出活动,降低冲动行为发生的风险。

4.加强住院患者的饮食管理,病房采用送餐制。

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浓度25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消毒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5.门(急)诊的医务人员接诊不同患者时应当加强手卫生,严格洗手和/或手消毒。

可选用含醇速干手消毒剂或醇类复配速干手消毒剂,或直接用 75%乙醇进行擦拭消毒;醇类过敏者,可选择季铵盐类等有效的非醇类手消毒剂;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3%过氧化氢消毒剂、0.5%碘伏或0.05%含氯消毒剂等擦拭或浸泡双手,并适当延长消毒作用时间。

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当先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然后按上述方法消毒。

6.新冠肺炎流行期间,所有诊疗用品、物体表面和环境等均应当加强日常清洁消毒。

尽量选择一次性诊疗用品,非一次性诊疗用品应当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耐热物品可选择化学消毒剂或低温灭菌设备进行消毒或灭菌;环境物体表面可选择含氯消毒剂、二氧化氯等消毒剂擦拭、喷洒或浸泡消毒。

7.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测。

对医务人员及后勤人员开展新冠肺炎诊疗、传染病分级防护、手卫生、医疗垃圾处理、环境卫生和消毒隔离等医院感染知识的系统培训。

8.加强重点人群管理(包括物业、保安、食堂人员),与相关服务企业建立联防联控责任,严格管理派遣服务人员,规范手卫生、环境保洁和消毒操作流程。

9.指导基层组织做好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治疗和社区照护,对在封闭管理区居住的患者,采取送药上门、网络诊疗等方式,保障患者居家治疗。

对于出现明显精神症状、情绪暴躁、或行为冲动等病情不稳定患者,有条件的要及时收治到隔离病区 /病室,没有条件的要及时送至定点医院。

三、个人防护 1.隔离病区/病室工作人员应当加强个人防护,严格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护等级。

穿戴相应的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或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

2.其他工作医护人员需做好标准预防,严格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与患者近距离接触。

3.严格按照“两前三后”的指征做好手卫生,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先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后再进行手消毒,洗手严格按照“六步洗手法”操作进行。

4.科学排班,避免过度劳累,杜绝带病工作;密切注意自身健康状况,出现不适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及时隔离和就医。

四、疫情防控策略 1.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负责领导、组织、协调院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

2.细化防控方案,加强就诊患者风险评估,调整常规诊疗服务,按照岗位风险和防护标准,严格细化医务人员分级防护和环境、物表消毒等防控方案。

3.根据现状,制定应急预案,对病房可能发生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的情况,制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应急处置方案》,并进行实操演练,确保各环节衔接通畅,及时对可疑病例进行有效研判、处置与转运。

4.对新入院患者应当进行门诊筛查,详细询问新冠肺炎流行病学接触史,做好相关检查,对新入院患者,设置隔离观察病房,并制定相关工作的制度和规范。

5.对住院的精神障碍患者发现有疑似或者确诊新冠肺炎的,应当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将患者转诊到定点医院治疗,并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

对暂时无法转出到定点医院的确诊患者,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应当立即设置发热病区,请具有新冠肺炎诊疗能力的综合性医疗机构派员会诊。

同时,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隔离密切接触的医务人员和患者医学观察14天,并彻底消毒病房。

五、疫情防控措施 1.加强门诊入口管理。

设立门诊入口唯一通道,门诊入口和出口分列,工作人员和就诊人员通道分列。

就诊者、陪诊人员及相关人员进入门诊诊疗区域前均须佩戴口罩和配合测量体温。

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陪同人员,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如有),或建议去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2.严格预检分诊制度。

门诊应当设置独立的预检分诊台,就诊患者进行手卫生和打喷嚏的健康宣教,就诊过程要求佩戴口腔,避免人群聚集。

预检护士须询问所有就诊者的新冠肺炎相关流行病学史,同时询问是否有咳嗽、乏力、肌痛、腹泻等临床症状。

无发热、临床症状及相关流行病学史的患者,在合理防护基础上,按门诊常规流程就诊。

3.设立隔离诊室。

疫情期间建议设立隔离诊室,用于满足有发热或流行病学重点监控对象的患者隔离和救治需要,隔离区域及诊室须与其他普通诊室区域相区分,设置从预检至隔离诊室的独立通道,避免穿过人群相对密集的候诊区。

完成诊疗后由门诊部按照医院感染要求对隔离诊室及通道进行清洁消毒,医疗废物按规定处理。

4.设置隔离病区/病室。

设置观察隔离病区/病室,有条件的医院建议设置应急隔离病区,用于新入院患者的观察与隔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备有充足的应对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

5.加强病房管理,严格把握患者住院适应症,尽量缩短住院时间。

疫情期间暂停现场探视,有条件的医院暂停病房医生出诊,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

原则上不设陪护遵守医院规定每日进行健康监测。

6.复诊、随访可以适当调整时限,或鼓励采用互联网医院等远程诊治途径。

对于病情稳定的患者,适当延长处方药物时间,最长可开具 3个月药量。

7.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的精神障碍患者须收治在所在地的定点医疗机构,精神病医院应当配合提供相应的联络会诊服务。

8.出现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的精神障碍患者所在精神病医院应当进行终末消毒,由医疗机构安排专人进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技术指导。

非专业人员开展消毒工作前应当接受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培训,采取正确的消毒方法并做好个人防护。

为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水平,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相关标准、规范,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

1、培训制度(1)定期对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知识培训。

(2)应对新上岗人员和实习生进行医院感染知识的岗前培训,并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培训内容:本岗位相关的医院感染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医院的清洁、消毒与隔离;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医务人员职业安全与防护;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等。

(4)医院感染专兼职人员每年至少参加省级或市级培训一次。

(5)培训记录,永久保存。

2、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的管理(1)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应由医疗机构统一采购。

(2)购入时索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生产企业的销售人员应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如销售企业销售应有生产企业给的授权书。

(4)验看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并索取其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并加盖持有商的印章。

(5)进行质量验收,建立购入登记账册。

(6)用前应检查小包装的密封性、灭菌日期及失效日期,进口产品应有相应的中文标识等,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不得使用。

(7)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壁≥5cm。

(8)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按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3、消毒药械的管理(1)购入时索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等;(2)合法企业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4)生产企业给销售企业的授权书;(5)经销企业给销售代表的授权书以及销售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6)建立进货验收和出入库登记账册;1、认真贯彻执行《医院感染管理方法》、《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诊断标准》、《消毒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建立健全业务副院长领导的医院感染管理三级网络组织,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及时解决医院感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配备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并认真履行职责。

3、加强对医院感染病例的监测,采取前瞻性与回顾性调查相结合的综合性调查方法,定期汇总、分析监测资料,全面掌握医院感染发病率、常见感染部位、危险因素、高危科室等情况,从而有效地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当出现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应积极进行流行病学调查,采取切实有效的控制措施,遏制医院感染的流行与爆发。

4、加强消毒管理工作,按要求定期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和环境卫生学监测。

5、加强消毒药械和一次性医疗用品的使用管理,严禁一次性医疗用品重复使用。

6、切实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7、抓住医院感染管理的重要环节,加强对重点部门(如内窥镜、口腔科、手术室、供应室、产房等)的医院感染管理监控。

8、加强对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使医疗废物处置规范化,污水排放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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