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参考模板)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模版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超说明书用药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规范超说明书用药的操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
第三条超说明书用药是指在药品说明书中未列明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等情况下,根据临床需要、经医务人员评估后合理使用的药品。
第四条超说明书用药必须是为了缓解病情、救治患者、保障患者生命安全且经过严格的评估和判断才能进行的。
第五条超说明书用药必须基于医学科学和临床实践的最新证据,遵循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批准范围和相关指导原则。
第六条超说明书用药必须进行书面记录,并由医务人员签字确认。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明确超说明书用药的流程和责任。
第二章超说明书用药的流程第八条超说明书用药的判断和决策应当由医疗机构明确的专家组进行,涵盖不同专业领域的医务人员。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超说明书用药审查机制,每一例超说明书用药都应当经过审查和评估,确保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十条超说明书用药的审查和评估应当考虑患者的特殊条件、病情和病史等因素,并结合最新的医学研究和指南进行判断。
第十一条超说明书用药审查和评估应当综合相关专业的知识和临床经验,问题不明确时应当寻求专家意见。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对每一例超说明书用药进行书面记录,并保存相关资料。
第三章超说明书用药的责任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明确超说明书用药的责任主体,并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参与超说明书用药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其超说明书用药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超说明书用药中应当具备相关医学知识和专业技能,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医疗伦理规范。
第十六条医务人员应当对超说明书用药的效果和安全性进行定期的监测和评估,并及时调整疗程和用药方案。
第十七条如果超说明书用药出现了不良反应或其他意外事件,医务人员应当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并报告医疗机构和相关部门。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第十八条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超说明书用药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医院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

医院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超说明书用药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超说明书用药的管理。
第三条超说明书用药是指在药品说明书规定范围之外使用药品的行为,包括适应症、给药途径、剂量、疗程等方面的超说明书使用。
第四条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二章超说明书用药审批第五条医师在临床诊疗过程中,确需超说明书用药的,应遵循以下审批程序:(一)医师应详细记录患者病情、诊断依据、治疗方案及预期效果,并在病历中说明超说明书用药的必要性。
(二)医师应向所在科室提出超说明书用药申请,经科室主任同意后,填写《超说明书用药申请表》。
(三)医师将《超说明书用药申请表》提交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
(四)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超说明书用药申请进行审议,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五)医师根据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审批决定,执行超说明书用药方案。
第六条以下情况可简化审批程序:(一)根据国内外权威指南或共识意见,超说明书用药具有明显优势的;(二)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认定,超说明书用药对患者有益且风险可控的;(三)其他特殊情况,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批准,可简化审批程序。
第三章超说明书用药监测与评估第七条医院应建立超说明书用药监测与评估制度,对超说明书用药进行全程监控。
第八条医院应定期组织专家对超说明书用药进行评估,包括疗效、安全性、经济性等方面,为临床医师提供用药参考。
第九条医院应加强对超说明书用药不良反应的监测,一旦发现不良反应,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章法律责任与处罚第十条医师超说明书用药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一条医师超说明书用药发生医疗纠纷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医院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药品使用行为,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超说明书用药的定义超说明书用药是指临床实际使用药品的适应症、给药方法、剂量等不在药品说明书之内的用药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药品说明书未明确说明的适应症;2. 药品说明书未明确说明的给药方法;3. 药品说明书未明确说明的剂量;4. 药品说明书未明确说明的给药途径;5. 药品说明书未明确说明的用药人群。
三、超说明书用药的适用条件1. 在影响患者生活质量或危及生命的情况下,无合理的可替代药品;2. 用药目的不是试验研究;3. 有合理的医学实践依据;4. 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并备案;5. 患者知情同意。
四、超说明书用药的管理流程1. 临床医师提出超说明书用药申请,需提供相关文献依据;2.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申请进行讨论,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参与;3.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讨论结果,决定是否批准超说明书用药;4. 被批准的超说明书用药,需在病历中详细记录用药原因、剂量、给药途径等信息;5. 药剂科对超说明书用药进行审核,确保用药安全、合理;6. 临床医师在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五、超说明书用药的监督与评价1.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定期对超说明书用药进行监督,确保用药规范;2. 医院对超说明书用药进行评价,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3. 对违反超说明书用药规定的医师,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与程序范文(3篇)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与程序范文药物的正确使用对于患者的治疗效果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患者能够正确合理地使用药物,医疗机构应制定和执行一套科学合理的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与程序。
以下是一份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与程序范本,旨在为医疗机构提供参考。
第一章引言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规定的目的是规范超说明书用药管理的程序和工作要求,确保患者在使用药物过程中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性。
本规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药物管理政策和药物使用原则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超说明书用药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超说明书用药的定义和分类第三条超说明书用药的定义超说明书用药是指患者在接受治疗过程中,根据临床医生的决策,在药物的适应症范围外使用的药物。
第四条超说明书用药的分类超说明书用药根据患者个体差异、病情特点和用药目的可分为正式超说明书用药和非正式超说明书用药。
第三章超说明书用药管理的程序第五条临床医生在患者需要进行超说明书用药的情况下,临床医生应全面评估患者的病情、病史和用药禁忌等情况,做出准确、合理的用药决策。
第六条确定用药目的在决定进行超说明书用药之前,临床医生应明确用药的目的并书面记录,包括用药的预期效果和可能存在的风险。
第七条知情同意在进行超说明书用药之前,临床医生应向患者及其家人充分解释用药的目的、效果、可能的风险和不良反应,并取得患者和家属的知情同意。
第八条编写超说明书用药方案在进行超说明书用药之前,临床医生应编写详细的超说明书用药方案,包括用药剂量、用药频次、用药时间和用药持续时间等。
第九条团队讨论临床医生应邀请医院的专业团队参与超说明书用药方案的讨论和评审,以确保用药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十条协调沟通在制定超说明书用药方案的过程中,临床医生应与患者、家属和其他医务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尊重患者和家属的意愿和选择。
第四章超说明书用药管理的要求第十一条用药监测和评估在进行超说明书用药过程中,临床医生应定期监测患者的用药效果、不良反应和副作用,并进行评估和调整用药方案。
超药品说明书使用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内科
超药品说明书使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合理用药.确保临床月]药安全,防范医疗事故和纠纷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超药品说明书使用是指药品使用的适应症、给药方法或剂量不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之内的用法,包括给药剂量、.适应人群、适应症或给药途径等与药品说明书不同的用法。
2.我院原则上不允许超说明书用药。
3.在临床工作中,超药品说明书使用应具备以下条件.
3.1在影响患者生活质量或危及生命的情况下,无合理的可替代药品。
超药品说明书使用时,必须充分考虑药品不良反应、禁忌症、注意事项,权衡患者获得的利益大于可能出现的危险,保证该用法是最佳方案。
3.2用药目的必须仅仅是为了患者的利益,而不是试验研究。
3.3应有合理的医学实践证据。
如有充分的文献报道、循证医学研究结果、多年临床实践证明及申请扩大药品适应症的研究结果等。
3.4充分保护患者的知情权。
在超说明书使用时,应告知患者治疗步骤、预后情况及可能出现的危险。
并根据该用法的危险程度、偏离标准操作的程度及用药目的等决定是否签署知情同意书。
4.超药品说明书使用前,使用科室应填写《超说明书用药备案表》,并交到医务科及药剂科备案。
5.药师在审核处方时发现超说明书使用现象,若使用科室未备案,应立即电话联系相应科室医生,确认后可予以一次审核通过,同时通知使用科室必须
填写《超说明书用药备案表》,交到医务科及药剂科备案.
2012.2.10。
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2)

xxxx医院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临床上为规范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的管理和使用,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防范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师法》等,特制定本院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
一、由于超说明书临床用药,会产生诸多的法律问题,加上为防范医疗纠纷投诉,本院对临床科室超说明书用药上持不支持的态度,但不反对,超说明用药前提是流程合规。
二、科室监管上对于超说明书用药要慎重,必须副高及以上医师申请并且各级签字完善之后才能使用,未按照规范,后期责任科室自负。
三、临床科室无论是常规用药还是急救用药,超说明用药目的是有效治疗效果,不允许试用态度,违规责任医师自负。
四、临床医师处方已备案的超说明书用药,应向患者或家属、监护人告知用药理由、治疗方案、预期效果以及可能出现的风险,征得患者或其家属同意,签署《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知情同意书》后方可使用。
五、具体细则(一)超药品说明书用药内涵指药品使用的人群、适应证、给药途径、用法用量等未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说明书记载范围内的用法。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医疗法规均规定须按照药品说明书合理使用药物,超说明书用药导致不良后果的,医生将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但依据《医师法》要求,在尚无有效或者更好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医师取得患者书面的知情同意后,可以采用药品说明书中未明确但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药品用法实施治疗。
处方医师在考虑超药品说明书使用前,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保留相关证据,最大限度防范医疗风险。
(二)超说明书用药原则1、使用超说明书用药需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因患者治疗需要,在尚无有效或者更好的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用药目的不是试验研究,权衡利弊保障患者的治疗权益;2)有科学的医学实践证据证明该治疗方案的疗效、安全性和经济性,如有充分的文献报道、循证医学研究结果及申请扩大药品适应证、调整剂量或途径、扩大使用人群等的研究结果等;超说明书用药依据材料:①国外药品说明书已批准而国内药品说明书未批准的用法,提供国外药品说明书;②国内外权威学协会/组织指南、诊疗规范;③系统评价或Meta分析;④病例报告;⑤随机对照试验;⑥队列研究;⑦专家共识;⑧病例对照研究等;3)需经本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特殊情况下(如罕见病、儿童、肿瘤等超说明书用药),可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医疗伦理委员会共同审批;4)应保护患者的知情权并尊重其自主决定权,对循证医学证据强度较低、用药风险较高的超说明书用药,还应签署知情同意书;5)定期监测评估患者状况,用药科室对超说明书用药的不良反应有风险防控预案。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范文(4篇)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超说明书药品的合理使用管理,规范医疗机构的用药行为,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医疗机构的超说明书药品管理活动。
第三条超说明书药品是指在药品说明书中未明确标明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禁忌症、不良反应等内容的药品。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说明书进行用药,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和合理用药。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超说明书药品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二章用药管理第六条医疗机构应设立用药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超说明书药品管理规定,并对医疗机构的用药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七条医疗机构在使用超说明书药品前,应进行临床评价和临床试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备。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超说明书药品使用档案,记录超说明书药品的使用情况、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等信息,并随时提供给监管部门。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超说明书药品的风险评估,定期对超说明书药品进行审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安全风险。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超说明书药品使用的监测和追踪,及时掌握超说明书药品的使用情况和患者反馈,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第三章监管及处罚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超说明书药品的使用情况,并提供相关的药品使用记录和不良反应报告。
第十二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医疗机构的超说明书药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根据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处罚等处理。
第十三条对于违反本管理规定的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权采取警告、罚款、暂停批准使用超说明书药品等行政处罚措施。
第十四条对于故意隐瞒、篡改超说明书药品使用信息的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并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医疗机构。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在用药管理中有其他违规行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超说明书用药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而设立的。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的示例:
1. 定义与原则:超说明书用药是指药品的使用超出药品说明书规定的用法,如给药途径、适用人群、用药剂量等。
超说明书用药必须遵循安全、有效、合理的原则,不得违反药品说明书的规定。
2. 申请与审批: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超说明书用药申请与审批制度。
任何科室或个人需要使用超说明书用药时,应当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提出申请,说明用药依据、用药方案、风险评估等内容,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3. 知情同意与告知:在使用超说明书用药前,应当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用药目的、风险、注意事项等信息,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同时,应当在病历中详细记录用药情况,包括患者的病情、用药方案、用药效果等。
4. 培训与教育:医疗机构应当对医务人员进行超说明书用药相关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药品知识水平和安全意识,确保超说明书用药的合理使用。
5. 监测与报告:医疗机构应当对超说明书用药进行监测,定期对用药效果进行评价,并及时将监测结果和评价报告上报给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对于不良反应发生率较高或风险较大的超说明书用药,应当及时停止使用。
6. 责任与义务:医务人员在超说明书用药过程中应当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遵循医疗规范和诊疗原则,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利益。
同时,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药品管理体系,加强药品采购、储存、使用等环节的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以上是一个可能的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的示例,具体制度应根据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制定。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为加强我院药事管理工作,规范超说明书用药行为,实现对患者治疗的利益最大化,保证医患双方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超说明书用药是指药品使用的适应症、给药方法或剂量不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之内的用法,包括给药剂量、适应人群、适应症或给药途径等与药品说明书不同的情况,又称超范围用药、药品未注册用药或药品说明书之外用药。
第二条为保障患者安全,临床用药原则上不得超出说明书规定的范围,即不得超说明书用药。
特殊情况下,超说明书用药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在影响患者生活质量或危及生命的情况下,无合理的可替代药品和疗法。
但必须充分考虑药品不良反应、禁忌症、注意事项,权衡患者获得的利益大于可能出现的风险,保证该超说明书用药是最佳方案。
2、用药目的必须是为了患者的利益,而不是试验、研究,或其他关乎医生自身利益的使用。
3、有确凿的循证医学证据,至少有一份循证医学证据在Ⅲ级及以上。
4、患者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第三条为了规范管理药品使用,避免药物滥用,减低患者用药风险,我院采取超说明书用药备案制度。
临床科室在不得不采取超说明书用药时,临床医师在科主任授权同意下,提交我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及医院伦理委员会,由我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及医院伦理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超说明书用药申请进行合理性论证,审议、批准、备案后使用。
第四条在急危重症患者抢救的情况下,如必须使用超说明书用药,要在征得患者或家属、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方可使用,并保留原始医疗记录,在24小时内补备。
第五条经医院批准的超说明书用药,必须有明确的用药剂量、用药方法、用药疗程等。
第六条如发现有未经批准的超说明书用药处方列为超常处方,按医院《处方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药师在审核和调配超药品说明书用药处方或医嘱时,应严格依据医务部超说明书用药备案信息审核和调配药品。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范文(3篇)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范文一、超说明书用药的定义超说明书用药是指临床实际使用药品的适应证、给药方法或剂量不在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书之内的用法,包括年龄、给药剂量、适应人群、适应症、用药方法或给药途径等与药品说明书中不同的情况又称超范围用药、药品未注册用药或药品说明书之外的用法。
二、临床超说明书用药的管理原则(一)为保障病人安全,临床用药原则上不得超出药品说明书规定的范围,即不得超说明书用药。
(二)特殊情况需超说明书用药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在影响病人生活质量或危机生命的情况下,无合理的可替代药品和疗法。
但必须充分考虑药品不良反应、禁忌症、注意事项,权衡病人获得的利益大于可能出现的风险,保证该用法是最佳方案。
2.用药目的必须仅仅是为了病人的利益,而不是试验研究。
3.有确凿循证医学证据。
4.病人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三、超说明书用药的审批流程1.临床确需超说明书用药时,对病人要实行告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医师应充分告知病人用药方案、治疗步骤、预后情况及可能出现的风险,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看进入审批程序经批准后使用。
知情同意书存档病历中(住院病人)或科室(门诊病人)。
2.超说明书用药时需由医师提出用药申请,并提供权威的循证医学依据,由临床科室主任签字,报医务科同意后,由医务科邀请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相关专家会诊,经讨论同意后批准使用。
四、超说明书用药的使用与调剂1.超说明书用药必须开具处方。
2.药师调剂超说明书用药时,首先应对药品说明书有深入、细致、透彻地了解,并以药品说明书为依据,严格按药品说明书规范调剂药品,规避用药风险,确保调剂行为的安全及患者的用药安全。
3.调剂时要认真核对知情同意书、超说明书用药批件及处方,确认无误后方可调剂。
4.药师应该有自我保护意识,超说明书用药存在严重违反“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之规定,即便是已签署《超说明书用药知情同意书》和医务科备案外,药师也应当依法拒绝调配,或与医师联系进行合理用药干预,详细指明处方中存在的问题,请开方医师重新开具合理处方,认真把好合理用药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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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品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药事管理,保障病人用药安全,降低医疗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超说明书用药的定义
超说明书用药是指临床实际使用药品的适应证、给药方法或者剂量不在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书之内的用法,包括年龄、给药剂量、适应人群、适应证、用药方法或给药途径等与药品说明书中的用法不同的情况,又称超范围用药。
二、临床超说明书用药的原则
(一)为保障病人安全,临床用药原则上不得超出药品说明书规定的范围,即不得超说明书用药。
(二)在临床工作中,特殊情况需超说明书用药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影响病人生活质量或危及生命的情况下,无合理的可替代药品和疗法。
但必须充分考虑药品不良反应、禁忌证、注意事项,权衡病人获得的利益大于可能出现的风险,保证该用法是最佳方案。
2、用药目的必须仅仅是为了病人的利益,而不是试验研究。
3、超说明书用药应当有必要的科学依据、会诊意见、充分的临床实践和相关文献、研究报道。
4、病人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三、超说明书用药的审批流程
1、临床确需超说明书用药时,对病人要实行告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医师应充分告知病人用药方案、治疗步骤、预后情况及可能出现的风险,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入审批程序经批准后使用。
签署的知情同意书留存使用科室。
2、超说明书用药时需由医师提出用药申请,并提供权威的文献依据(如治疗指南、专家共识、循证医学证据等),由临床科室主任签字,报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及伦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医务处备案。
四、超说明书用药的使用与调剂
1、药师在审核处方或医嘱时,应以药品说明书为依据,严格按药品说明书规范调剂药品,规避用药风险,确保调剂行为的安全及患者的用药安全。
药师经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之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可以拒绝调剂。
2、药师调剂超说明书用药时,需认真核对超说明书用药审核同意批件,确认无误后方可调剂。
五、监督管理
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我院临床药物治疗管理与指导,并会同伦理委员会负责超说明书用药审批。
2、医务处、门诊部和质量办公室负责临床超说明书用药的监管。
3、药剂科负责超说明书用药的追踪分析评价,提供专业技术的支持。
4、对未经许可擅自超说明书用药的医师,将予以通报批评,视情节轻重予以扣罚奖金;对擅自超说明书用药造成不良后果者,将视同责任事故处理,并与医师考核、晋升挂钩,医院可视情节及后果轻重取消其处方权。
5、药师未按照规定调剂处方药品,造成不良后果的,医院将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并给予纪律处分。
附:
1、超说明书用药申请表
2、超说明书用药患者(家属)知情同意书
超说明书用药申请表
超说明书用药患者(家属)知情同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