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社团管理章程
学校社团管理制度章程

学校社团管理制度章程学校社团管理制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社团的统一管理与规范运行,激发学生社团的创造力和活力,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内所有注册的学生社团,包括学术科研类、艺术文化类、体育竞技类、志愿服务类等各类学生社团。
第三条学校社团的基本精神是团结合作、开放包容、创新进取、健康向上,以服务学生群体为宗旨。
第四条学校将为学生社团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经费等支持,学生社团应利用学校资源开展各项活动,并与学校保持密切合作关系。
第五条学校将对学生社团的申请、注册、管理、评优等事宜进行严格监管,并根据规定要求学生社团定期汇报工作。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普遍要求第六条学生社团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有关规定,维护学校的声誉,不得从事任何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七条学生社团应保障每一位成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内部联系与沟通,形成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
第八条学生社团应制定合理的组织架构,明确各职能部门,合理分工,确保工作的高效开展。
第九条学生社团应严格执行注册制度,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注册和备案,提供必要的注册材料,接受学校的审查。
第十条学生社团应定期召开会员大会或理事会,听取成员意见建议,制定社团发展方向和工作计划,并进行民主选举产生社团负责人。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报账,接受学校财务部门的审核、监督与管理。
第十二条学生社团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加强与学校各部门的交流与合作,展示学生社团的风采和作用。
第三章学生社团的管理与评优第十三条学校将设立学生社团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学生社团的注册管理、指导和督促社团工作,制定学生社团评优的相关标准和流程。
第十四条学校将通过评优制度,对社团进行年度评定,根据社团的管理、组织、活动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分为优秀社团、良好社团、普通社团和待改进社团。
第十五条评优的优秀社团将享有一定的奖励和荣誉,并免费使用学校场地和设备,优先获得学校支持和资金扶持。
学校社团章程范本(精选8篇)

学校社团章程范本(精选8篇)学校社团章程范本(精选8篇)学校社团是由学生自愿组成的,非营利的,为学生提升自信和传播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社会组织,下面是小编特地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学校社团章程范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学校社团章程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为****学院**社团。
第二条本团体的性质:由****学院学生自愿结成的,非营利的,为学生提升自信和传播积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学术性地方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的前提下,增强自我意识,提升自我价值,敢于自我表现和自我推销,学习沟通技巧,做自己人生的主人。
第四条本团体受教师教育学院分团委直接管理监督第二章会员第五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第六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成员讨论通过;第七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人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八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第九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三章产生和罢免第十条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部长;(三)审议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第十一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二条本团体的主席、部长,副主席、副部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对团内事务和人际有良好的处理能力;有较强的责任感和组织能力。
学校社团管理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社团管理,提高社团活动质量,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所有正式注册的社团。
第三条学校社团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学生自发组织、自愿参加,以兴趣爱好、特长技能、学术研究、社会实践等为活动内容的学生团体。
第四条学校社团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社团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校社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席团负责制。
第六条理事会由社团成员代表、指导老师代表、学校相关部门代表组成,负责社团的重大决策和监督。
第七条主席团是社团的最高执行机构,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和活动组织。
第八条主席团设主席1名,副主席若干名,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主席团下设各部门,包括秘书处、宣传部、活动部、财务部、外联部等,负责社团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社团成员第十条加入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二)热爱社团活动,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三)自愿参加社团,接受社团的管理和约束。
第十一条社团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二)对社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三)选举和被选举为社团职务;(四)获得社团提供的各项服务和帮助;(五)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社团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社团章程,执行社团决议;(二)积极参加社团活动,为社团发展贡献力量;(三)维护社团形象,不得损害社团利益;(四)按时缴纳社团费用;(五)服从社团管理,接受社团监督。
第四章社团活动第十三条社团活动应围绕社团宗旨,开展丰富多彩、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十四条社团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主题鲜明,内容健康;(二)形式多样,富有创新;(三)组织严密,安全有序;(四)注重实效,提高质量。
学生社团工作章程模板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社团的管理,规范学生社团的活动,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社团是指在校大学生自发组织,以自愿参加为原则,以学术、文化、艺术、体育、志愿服务等为目的的群众性团体。
第三条学生社团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四条学生社团应在学校的指导下,发挥自身优势,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提高综合素质的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为社团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召开应提前一个月向学校团委报备。
第六条社团会员大会的职责:(一)选举产生社团理事会;(二)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三)制定和修改社团章程;(四)决定社团的重大事项;(五)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七条社团理事会是社团的执行机构,负责社团的日常工作。
理事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理事若干名。
第八条理事会的职责:(一)召集会员大会;(二)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三)制定和修改社团规章制度;(四)组织社团活动;(五)协调社团与学校、外部的关系;(六)负责社团财务;(七)对社团成员进行管理。
第三章社团成员第九条凡我校在校学生,承认本章程,自愿加入社团的,均可成为社团成员。
第十条社团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二)对社团工作进行监督;(三)选举和被选举权;(四)提出意见和建议;(五)获得社团提供的各项服务。
第十一条社团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社团章程和规章制度;(二)积极参加社团活动;(三)维护社团形象和声誉;(四)按时缴纳会费;(五)保守社团秘密。
第四章社团活动第十二条社团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公益性、服务性、创新性;(二)注重活动质量,提高活动效果;(三)注重团队协作,发挥个人特长;(四)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确保活动安全。
第十三条社团活动分为常规活动和特色活动。
(一)常规活动:包括社团例会、培训、交流、比赛等;(二)特色活动:根据社团特点和需求,举办各类主题活动。
学校社团管理章程

学校社团管理章程第一篇:学校社团管理章程淮阳县实验高中社团管理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验高中学生社团是以学生的兴趣为前提而自发组成的学生团体,接受学校政教处统一领导,直接领导机构为校团委学生会。
学生社团必须在学校管理规章制度范围内活动。
第二条学生社团成立宗旨在于培养广大同学的团队合作精神、实践能力,为有特长且学习有一定余力的同学提供一个充分发挥和培养才能的场所,活跃校园气氛、丰富同学们的业余生活。
培养同学们的领导能力、组织能力。
第三条社团活动原则:社团要求与社会要求相结合;校内活动与社会活动相结合,社团要求与学生需求相结合;严格管理与提高认识相结合。
第二章申请登记注销制度第四条凡有志于创办社团并具备有关条件的在校学生,应首先按所属类型向社团管理委员会申请。
1专业类 2 文艺类 3 体育类 4 公益类第五条申请登记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2 有明确的活动目的、任务、内容。
3 有明确的管理制度。
社团发起人在五人以上,总社员在十人以。
第六条社团管理委员会批准申请后,申请登记的社团在申报后一个月内拟定社团章程及草案,召开成立大会其章程包括:社团名称、宗旨、组织机构、社团负责人及干部产生任免程序、主要负责人及名单。
第七条各社团未经社管委批准不得擅自活动,解散。
第三章社团活动条例第八条每学期开学初两周内上报本学期活动计划,学期末上报本期社团工作总结。
第九条社团一学期至少举办一次大型活动,使每一位社员能力得到一定的锻炼且活动有一定的影响力。
第十条各社团与外校联系组织活动,需经社管委批准。
社团在开展活动前上交活动计划并要拷入磁盘,以备规范化管理。
社团活动不得擅自占用自习时间,各社团在未经特批情况下不得影响正常上课。
社团活动时间定为课外活动,如需占用其他时间进行的,需提前向社管委申请。
第四章社团负责人和社员第十一条各社团负责人是该学生社团的代表人,总负责一切该学生社团的事物,积极开展各项活动。
社团组织结构及负责人组成如下:社长1名、副社长2名。
学校音乐社团活动章程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音乐社团的建设,规范社团活动,提高社团成员的音乐素养和团队协作能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所有音乐社团。
第三条音乐社团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音乐素养,培养团队精神为目标,为广大音乐爱好者提供一个展示才华、交流学习的平台。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音乐社团设立理事会,负责社团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理事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理事会下设秘书处、宣传部、财务部、活动部等部门,各部门职责如下:1. 秘书处:负责社团的档案管理、会议记录、文件起草等工作。
2. 宣传部:负责社团活动的宣传、推广、海报设计等工作。
3. 财务部:负责社团的财务管理、资金筹集、报销等工作。
4. 活动部:负责社团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等工作。
第三章社团成员第七条音乐社团成员分为正式成员和临时成员。
第八条正式成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成为正式成员:1. 具有良好的音乐素养,热爱音乐,积极参加社团活动。
2. 具有相关音乐特长,如声乐、器乐、舞蹈等。
3. 在校内外音乐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第九条临时成员:在校期间,因特殊情况需要参加社团活动,但不符合正式成员条件者,可申请成为临时成员。
第十条社团成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2. 参与社团的决策和管理。
3. 对社团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 优先获得社团提供的音乐培训、比赛机会等。
第十一条社团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社团章程,服从社团管理。
2. 积极参加社团活动,为社团的发展贡献力量。
3. 维护社团形象,宣传社团活动。
4. 按时缴纳会费。
第四章社团活动第十二条社团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定期举办音乐沙龙,邀请专业音乐人士进行讲座、交流活动。
2. 组织校内外音乐比赛、演出、比赛选拔等活动。
3. 开展音乐培训,提高社团成员的音乐素养。
4. 组织音乐实践活动,如采风、参观等。
第十三条社团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公正、公平。
学校社团活动章程模板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社团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内所有社团组织。
第三条社团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德;(二)坚持公益性质,服务广大师生;(三)发挥学生主体作用,鼓励创新实践;(四)加强社团内部管理,提高活动质量。
第二章社团组织第四条学校社团分为校级社团和院级社团。
第五条校级社团由学校团委直接管理,院级社团由各学院团委管理。
第六条社团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有明确的组织名称、宗旨和活动范围;(二)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包括社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等;(三)有稳定的成员队伍,原则上成员人数不少于20人;(四)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和必要的活动设施;(五)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七条社团成立程序:(一)提交社团成立申请,包括社团名称、宗旨、活动范围、组织机构、成员名单等;(二)经学校团委或学院团委审核批准;(三)领取社团登记证书。
第三章社团活动第八条社团活动分为常规活动、特色活动和临时活动。
第九条常规活动是指社团定期举办的、具有固定时间和地点的活动,如社团例会、培训、讲座等。
第十条特色活动是指社团根据自身特点,创新举办的活动,如学术竞赛、文艺演出、志愿服务等。
第十一条临时活动是指根据学校或学院需要,临时组织的活动,如迎新晚会、毕业晚会等。
第十二条社团活动应提前制定活动方案,包括活动主题、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经费预算等。
第十三条社团活动需经学校团委或学院团委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社团活动结束后,应进行总结和评估,并将活动成果报送学校团委或学院团委。
第四章社团管理第十五条社团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社团章程、财务制度、活动管理制度等。
第十六条社团负责人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社团工作,协调解决社团内部问题。
第十七条社团成员应自觉遵守社团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社团活动。
第十八条社团经费应专款专用,定期进行财务审计。
校园社团规章管理制度5篇

校园社团规章管理制度5篇校园社团规章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总则1,为规范社团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以及监督社团工作人员的考勤制度。
于此,结合本社团实际情况,特制订严格的【蓝墨轩请假制度章程】。
以本章程的约束力,保障蓝墨轩文学社的各项工作任务都能正常运作,望诸位工作人员予以重视。
2,制度遵守对象:蓝墨轩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条:请假程序1,工作人员需请假时,必须写好请假单,包括请假原因、请假事由、请假种类、假期、时间、日期,当事人,等发送到主编空间本章程下跟帖,经主编批准,报人事处备案,方算请假;2,较长时间请假(3天以上)必须找好交接工作人员,并在请假单中注明工作交接人员姓名,确保工作顺利进行;3,超过假期时间若需续假须提前上报主编处批准;4,假满回社工作需报主编,并报人事处销假;第三条:各种假别及规定一、事假:1,工作人员因事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
2,若因考试等原因需要及时复习情况者,待找到合适接任人员后方可请长期假期。
3,工作人员请假期间无工资补助,望予以谅解。
二、病假:1,部门员工请病假一天(含一天以内)者可由各部部长酌情处理,一天以上需写请假单上报主编处;2,员工如若因病无法亲自去请假者可委托部长代为请假;3,员工病假期间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和对员工关怀本社团发放其原职位30%的工资,但需将医院开出的相关证明文件以图片形式发送主编邮箱,经审核以及人事处备案后方可发放;第四条:请假相关规定1,事先无法请假的需向主管部长电话说明情况,并在一个工作日时间内补办请假单于主编处,否则按旷工处理,扣除当月工资100%;2,未办理相关请假手续擅自离岗,或请假期满未续假者,一律按照旷工处理;3,请假的审核权,任何人员无审核批准他人假期权利,任何人员请假都必须通过主编批准后方可;4,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5,请假理由不充分者,以及有碍社团工作者量情可不予准假,或缩短其准假时间;6,工作人员如若有公职出差,需在出差之日前填写《出差申请》,一式两份交主编处及人事处备案,作为考勤有效附件;第五条:附则1,本章程由社团董事会负责解释、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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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社团管理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叶县水寨乡中社团是以学校全体学生的共同理想、兴趣为动机而自发组成的学生团体,接受学校团委、政教处统一领导。
第二条
学生社团必须在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在学校管理规章制度范围内活动。
第三条
学生社团成立宗旨在于培养广大同学的团队合作精神、实践能力,为有特长且学习有一定余力的同学提供一个充分发挥和培养才能的场所,活跃校园气氛、丰富同学们的业余生活。
第四条
社团活动原则:社团要求与社会要求相结合;校内活动与社会活动相结合,社团要求与学生需求相结合;严格管理与提高认识相结合。
第二章社团活动条例
第五条
每学期开学初两周内,各社团上报本学期活动计划,筹备社团新学期工作。
第六条
各社团按照规定时间开展社团工作,上课应填写活动记录表、上课教案,及时整理、积累社团活动相关图片、视频资料。
第七条
学期期末考试前两周内,所有社团上交学期活动总结,本学期社团活动记录、图片、影像资料。
第八条
一学期至少举办一次大型展示活动,使每一位社团成员的能力得到一定的锻炼。
第九条
各社团海报张贴须服从团委统一管理。
第十条
各社团与外校联系组织活动,需报经学校批准。
社团在开展活动前上交活动计划并要拷入磁盘,以备规范化管理。
第三章奖惩
第十一条
社团活动开展较好的学生社团,经考核评比,可评为"优秀社团",“优秀社团负责人”。
并推荐参加上一级优秀社团的评选。
第十二条
出现严重问题或无法正常活动的社团将暂停活动,进行限期整改,如仍无法正常活动的,经学校批准方可予以注销。
不得单方面解散社团。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
本条例由叶县水寨乡中社团管理委员会制订并享有一切
解释权和修改权,如有新的规定将另行通知。
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15.3
叶县水寨乡中
学生社团考评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社团管理,促进社团自身建设,确保社团的正常活动和健康发展,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叶县水寨乡中学生社团活动实施方案》,制定本细则,由政教处、校团委具体实施。
一、学期基本任务(10分)
1、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社团注册登记表、社员名单延时上交每项扣1分,未上交每项扣2分。
2、社团干部或指导老师无故缺席相关会议每人次扣1分。
二、社团集中活动课(30分)
1、根据学校计划,每学期必须进行不少于10次的社团集中活动课,每次满分3分。
2、每次按学校统一规定时间进行社团活动,每无故缺少一次扣3分。
3、个别社团因雨雪天气或场地被学校占用等特殊原因而未开展则计本次已开展活动社团的平均分。
4、团委及检查人员,抽查到社员缺勤但社团事先未记录的每人次扣0.5分。
5、有吃零食、玩手机、打闹、谈情说爱等违纪行为每人次扣0.5分。
6、活动场地卫生未维持,社员丢垃圾较多扣1分,设施、器材无故损坏丢失扣1分。
7、指导老师未到场扣2分,到场但完全不指导不管理扣1分。
8、活动没有教学或指导性材料扣1分。
三、社团日常管理(60分)
活动策划方面
1.每学期初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本学期工作计划与上学期工作总结得4分,少一项扣2分。
2.开展大型活动一次得3分(方案1分,活动顺利开展1,活动后有书面总结1分)。
活动效果好奖2分,不开展大型活动者,扣5分。
3.各社团之间能密切配合交流合作,共同开展活动,每次加1分(加满6分为止)。
4.每次活动均有完整相关材料,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加1-5分。
5.社团日常活动考核,根据社团活动考核表加20-50分。
6. 在一定时间内,凡举行有意义且面向全校学生的学术讲座,视成效而定,每次奖2-4分。
7. 凡发现某社团未向社团联合会请示审批,而擅自举办培训班,每次扣该社团总分的6分。
8.未经社团联合会、依托单位、政教处、校团委批准而擅自进行外出活动或交流,取消协会集体及负责人评优资格,并扣除10分。
9.在一定时间内,凡举行有意义且面向全校学生的学术讲座,视成效而定,每次奖2-4分。
10. 主动承办社团联或校团委交办的全校性活动,一次加5分
11.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以社团名义参加省市级竞赛,获一等奖一项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社联奖励分加1分 (凭证书加分)。
宣传考核方面
1.社团内部自制海报或宣传板等形式宣传活动,经审批合格后得1分。
2.若社团未经审批擅自张贴自制海报或宣传板,一经发现扣5分。
3. 社团活动被宣传报道酌情加分。
4.在校内外的相关报刊、媒体发表关于社团文章的社团一篇加2分。
5.不履行宣传部的宣传工具管理制度的社团一次扣5分。
6.各社团积极对社团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按省、市、校级分别加3、2、1分。
叶县水寨乡中
20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