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管理制度范文(3篇)

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管理制度范文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生产、销售过程中使用和管理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第三条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食品安全、科学合理、无欺骗消费者的原则。
第四条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第五条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使用者应当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登记备案。
第六条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使用是否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第七条食品添加剂的标签上应当明确标明添加剂的名称、用途、用量、生产企业等信息,并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标注。
第八条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者应当建立完善的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添加剂的来源可追溯。
第九条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者应当定期进行质量监测,确保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合格。
第十条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
第十一条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者不得超量使用,不得使用禁用的食品添加剂。
第十二条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者应当定期进行自检和抽检,确保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合格。
第十三条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者应当遵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确保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第二部分:监督检查第十四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五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并公开曝光。
第十六条消费者对发现的食品添加剂问题可以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第十七条食品企业应当接受监督检查部门的监督检查,将相关资料提供给监督检查部门。
第十八条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建立食品添加剂的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提高监督检查效果。
第三部分: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 xx年x月x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违反本制度的规定,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者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篇1管理制度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2、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
3、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凭经验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4、不得使用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5、不得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1、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2、洗刷消毒员必须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
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餐洗净)→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
药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冲的程序。
3、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餐洗净、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将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6、洗刷餐饮具的水池专用,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冲洗拖布。
7、洗刷消毒结束,要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8、定期清扫室内环境、设备,不留卫生死角,保持清洁。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篇2一、经营者必须将散装食品分门别类实行专区专柜专人销售和管理。
二、经营者安排的散装食品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效身体健康证件,操作时佩戴整洁卫生的口罩、衣帽和操作工具。
三、销售的散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防鼠材料和设施予以遮盖保护,并设置禁止触摸的标志,防止他人随意接触食品。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5篇)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使用食品添加剂既要达到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又要达到不滥用而影响食品安全为目的。
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通用安全标准》有关规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二、食品添加剂采购渠道要正规、合法,采购必须到正规的专卖店购买,并查验或索取供货者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等资质证明,并留存购物凭证,购物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____年。
三、在加工食品中,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凭经验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四、正确掌握食品添加剂的用途,做到可用可不用的不用,必须用的少用,尽量做到不用。
五、存放食品添加剂要设专用橱柜,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妥善保管,并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并详细记录,做到“五专”管理,即: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六、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七、不得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八、对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规定、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相关人员要严肃处理。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2)是指在食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规范和管理要求。
该制度旨在保障食品安全,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防止食品添加剂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风险。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食品添加剂的选择和使用:制定具体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清单和使用范围,明确不同食品类别的添加剂使用限量和使用方式。
2. 食品添加剂的安全评估:建立科学的食品添加剂安全评估机制,对新添加剂进行安全评估,并对已经使用的添加剂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测。
3. 添加剂标签和说明: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在产品标签上明确标注食品添加剂名称和含量,并提供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范本(3篇)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范本一、制度目的为确保食品添加剂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合规性,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
三、主要内容1.食品添加剂生产管理1.1 生产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设备,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1.2 生产单位应建立并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工艺管理规范,包括原料的采购、接收、检验等环节的控制。
1.3 生产单位应建立并执行食品添加剂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对产品的抽样检验、实验室测试、检测结果记录等。
1.4 生产单位应建立并执行原料和成品的追溯制度,确保产品可以溯源到原料的来源和加工过程。
1.5 生产单位应定期进行内部质量审核,不定期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2.食品添加剂销售管理2.1 销售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不得销售过期、伪劣或不合格的食品添加剂。
2.2 销售单位应对销售的食品添加剂进行标识并保留相关证明文件,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
2.3 销售单位应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3.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3.1 食品生产企业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操作。
3.2 食品生产企业应对每一批次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进行严格的入库检验和记录,并保存相应证明文件。
3.3 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并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制度,包括使用的日期、使用的量、使用的产品等信息。
3.4 食品生产企业应定期进行内部食品安全检查,不定期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4.食品添加剂检测管理4.1 食品安全监督检验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设备,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2 食品安全监督检验机构应进行食品添加剂的抽样检验,包括对产品的外观、理化指标、残留量等进行检测。
4.3 食品安全监督检验机构应建立并执行检验结果的管理和发布制度,确保检测结果及时准确地告知相关单位和消费者。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6篇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6篇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做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订立的呢?以下是我细心整理的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1为规范食品添加剂安全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订立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添加剂应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管。
二、由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添加剂采购。
采购人员应当把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和食品添加剂安全相关学问以及食品感官辨别常识。
餐饮服务单位重要负责人与负责食品添加剂采购和餐饮加工配料的人员分别签订责任书。
三、采购食品添加剂,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实行定点采购,并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含保证食品添加剂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对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应当索取并留存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购物凭证。
购物凭证应当包含供应者名称、供应日期和产品名称、数量等内容。
采购进口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四、入库前,库管人员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含检查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食品添加剂专用采购台账。
食品添加剂入库应当照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五、建立食品添加剂专用使用台账。
食品添加剂出库使用应当照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数量、用途、称量方式、时间等,使用人应当签字确认。
食品添加剂的购进、使用、库存,应当账实相符。
六、设立专柜贮存食品添加剂,并注明“食品添加剂专柜”字样,盛放容器上应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
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精准明确的计量工具,严格依照包装标识标明的用途用量或国家规定的用途用量称量后使用,杜绝滥用和超量使用。
八、食品安全管理员、厨师长定期检查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台账记录、贮存及使用等情况。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精选6篇)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精选6篇)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精选6篇)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消失,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安排功能。
想必很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苦恼吧,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精选6篇),欢迎大家共享。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1一、专店购买选购食品添加剂,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选购,实行专店购买,并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添加剂平安内容的选购供应合同。
对选购的食品添加剂应当索取并留存许可证、营业执照、检验合格报告(或复印件)以及购物凭证。
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应者名称、供应日期和产品名称、数量、金额等内容。
选购进口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二、专账记录建立食品添加剂专用选购台账。
食品添加剂入库应当照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建立食品添加剂专用使用台账。
食品添加剂出库使用应当照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数量、用途、称量方式、时间等,使用人应当签字确认。
食品添加剂的购进、使用、库存,应当账实相符。
三、专区存放设立专区(或专柜)贮存食品添加剂,并注明“食品添加剂专区(或专柜)字样”。
四、专器称量配备专用天平或勺杯等称量器具,严格根据包装标识标明的用途用量或国家规定的用途用量称量后使用,杜绝滥用和超量使用。
五、专人负责由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添加剂选购。
选购人员应当把握餐饮服务食品平安法律和相关食品添加剂平安相关学问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餐饮服务单位主要负责人与负责食品添加剂选购和餐饮加工配料的人员分别签订责任书。
食品平安管理员、厨师长定期检查食品添加剂选购、索证索票、台账记录、贮存及使用等状况。
食品添加剂专用选购台账、使用台账以及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要妥当保管,不得涂改、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管理制度(6篇)

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管理制度为加强对食品添加的管理,保证食品安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添加剂一般由采购负责人专人购买,采购时应注意其特性要求及有关注意事项,其包装应有标识并符合国家规定。
二、对购进的食品添加剂,质量部门应先审查其是否为合格供应方提供的产品,索取相关资质证明,并填写索证记录。
三、购进的食品添加剂验收时,质量部门必须索取本批产品的出厂检验和企业近期有关的检验报告。
四、食品添加剂实行专库专人管理。
五、仓库内食品添加剂标识要清楚并建立食品添加剂出入库台账,详细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
六、车间配料记录应详细记录使用的添加剂使用量和标准名称,配料室中应注明允许最大使用量、实际添加量、配料人等内容。
七、所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按规定在产品标签上予以明示,并在生产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八、及时向职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部门公布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以及禁止使用的非食用物质和可能滥用食品添加剂名单,科学认知和掌握食品添加剂种类和使用限量,从源头上杜绝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管理制度(二)学校食堂严厉禁止使用“发泡剂”制作馒头,“甜蜜素”绝不能在学校小卖部、食堂食品中出现。
1、禁用非食用物质包括。
吊白块、____、王金黄块黄、蛋白精三聚氰胺、硼酸与硼砂、硫氰酸钠、玫瑰红b、美术绿、碱性嫩黄、酸性橙、工业用甲醛、工业用火碱、一氧化碳、硫化钠、工业硫黄、工业染料、____。
2、禁用食品添加剂品种包括。
泡打粉、油炸王、油条精、合成香精、嫩肉剂。
3、食品加工过程中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和行为包括。
在渍菜(泡菜等)中超量使用着色剂胭脂红、柠檬黄等,或超范围使用诱惑红、日落黄等;水果冻、蛋白冻类食品中超量或超范围使用着色剂、防腐剂,超量使用酸度调节剂(己二酸等);腌菜中超量或超范围使用着色剂、防腐剂、甜味剂(糖精钠、甜蜜素等);面点月饼馅中超量使用乳化剂(蔗糖脂肪酸酯等),或超范围使用(乙酰化单甘脂肪酸酯等);面条、饺子皮的面粉超量使用面粉处理剂;糕点中使用膨松剂过量(硫酸铝钾、硫酸铝铵等),造成铝的残留量超标准,或超量使用水分保持剂磷酸盐类(磷酸钙、焦磷酸二氢二钠等)、增稠剂(黄原胶、黄蜀葵胶等)及甜味剂(糖精钠、甜蜜素等);馒头违法使用漂白剂硫黄熏蒸;油条过量使用膨松剂(硫酸铝钾、硫酸铝铵),造成铝的残留量超标准;肉制品和卤制熟食超量使用护色剂(硝酸盐、亚硝酸盐);小麦粉违规使用二氧化钛和过氧化苯甲酰、硫酸铝钾等。
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管理制度(五篇)

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管理制度学校食堂严厉禁止使用“发泡剂”制作馒头,“甜蜜素”绝不能在学校小卖部、食堂食品中出现。
1、禁用非食用物质包括。
吊白块、____、王金黄块黄、蛋白精三聚氰胺、硼酸与硼砂、硫氰酸钠、玫瑰红b、美术绿、碱性嫩黄、酸性橙、工业用甲醛、工业用火碱、一氧化碳、硫化钠、工业硫黄、工业染料、____。
2、禁用食品添加剂品种包括。
泡打粉、油炸王、油条精、合成香精、嫩肉剂。
3、食品加工过程中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和行为包括。
在渍菜(泡菜等)中超量使用着色剂胭脂红、柠檬黄等,或超范围使用诱惑红、日落黄等;水果冻、蛋白冻类食品中超量或超范围使用着色剂、防腐剂,超量使用酸度调节剂(己二酸等);腌菜中超量或超范围使用着色剂、防腐剂、甜味剂(糖精钠、甜蜜素等);面点月饼馅中超量使用乳化剂(蔗糖脂肪酸酯等),或超范围使用(乙酰化单甘脂肪酸酯等);面条、饺子皮的面粉超量使用面粉处理剂;糕点中使用膨松剂过量(硫酸铝钾、硫酸铝铵等),造成铝的残留量超标准,或超量使用水分保持剂磷酸盐类(磷酸钙、焦磷酸二氢二钠等)、增稠剂(黄原胶、黄蜀葵胶等)及甜味剂(糖精钠、甜蜜素等);馒头违法使用漂白剂硫黄熏蒸;油条过量使用膨松剂(硫酸铝钾、硫酸铝铵),造成铝的残留量超标准;肉制品和卤制熟食超量使用护色剂(硝酸盐、亚硝酸盐);小麦粉违规使用二氧化钛和过氧化苯甲酰、硫酸铝钾等。
4、食品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5、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
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6、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生产者对标签、说明书上所载明的内容负责。
7、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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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一、严禁使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应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二、餐(饮)具根据不同的消毒方法,应按其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清洗、消毒,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三、物理消毒法: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钟以上;红外线消毒一般控制温度120℃保持10分钟以上;洗碗机消毒水温控制在85℃,冲洗消毒40秒以上。
化学消毒法:餐饮具全部浸泡在有效氯浓度达到250mg/L(250ppm)的消毒液中,作用5分钟以上。
四、餐(饮)具经物理消毒后应达到光、洁、涩、干的要求,经化学消毒后应达到光、洁、无异味的要求。
五、消毒后的餐(饮)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手巾、餐巾擦干,以避免受到再次污染;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六、应及时将消毒后的餐饮具放入张贴有“已消毒”标志的专用保洁柜内,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七、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应用后洗净,保持清洁,定位存放;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应当在使用前进行消毒。
八、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使用中严格防止混用。
单位(盖章):二○一年月日粗加工及切配管理制度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粗加工及切配间(区)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清洗区或池,并有明显标志;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盛装海水产品的容器要专用;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池和操作台进行。
三、食品原料按照挑拣、整理、解冻、清洗、剔除不可食用部分等工序进行加工处理,各种食品原料和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食品污染。
四、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使用前冲洗干净并浸泡30分钟以上,以降解蔬菜中农药残留量,并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五、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加工结束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单位(盖章):二○一年月日一、加工前认真检查各种食品原辅料,如发现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二、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卫生制度的要求加工;未用完的点心陷料、半成品点心,应在冷柜内存放,并在规定存放期限内使用。
三、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四、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并应有详细记录。
五、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干备用。
六、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面板清洁,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位存放,菜板、菜墩洗净后立放。
单位(盖章):二○一年月日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接触生、半成品和熟食品的工具、容器和设备应通过颜色、大小、材质、文字等形式做到标志清楚,定位存放使用;所有的工具、容器和设备应做到使用后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并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和设备在使用前还须进行消毒。
三、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
四、冷藏、冷冻设备中的食品应做到成品、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并明显标识;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常温存放时间不得高于2小时。
五、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并应有详细记录。
六、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抹布揩擦。
七、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八、加工结束后,调味料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台面整洁无油污,容器清洁无残渣,砧板洁净无霉斑,不留卫生死角;加工场所内的垃圾桶应加盖,每餐后及时清除垃圾。
单位(盖章):二○一年月日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管理制度一、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并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
二、从生产加工单位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三、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五、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六、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可以由餐饮服务企业总部统一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建立采购记录;各门店应当建立并留存日常采购记录;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
七、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八、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九、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
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单位(盖章):二○一年月日一、严格执行《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提高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饮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
餐饮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完成培训后,应参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考核,考核成绩合格的,由考核部门发给培训合格证明。
餐饮安全管理人员在从事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前,应取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
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立餐饮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档案,详细记录培训情况。
培训档案建立和记录情况纳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管理。
申请人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时,应提交餐饮安全管理人员有效培训合格证明。
四、餐饮安全管理人员应承担以下管理职责:(一)餐饮服务单位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管理;(二)餐饮服务单位场所环境卫生管理;(三)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加工制作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管理;(四)餐饮服务单位人员健康状况管理;(五)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制作食品管理;(六)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管理;(七)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八)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确定的其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
单位(盖章):二○一年月日一、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按照岗位分类存档,到期前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健康证明在有效期内。
三、实行每日岗前健康检查制度,每日上岗前由班组长逐一检查每个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健康状况,并详细记录;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安全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五、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六、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将考核结果计入从业人员个人档案。
单位(盖章):二○一年月日食品库房管理制度一、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
二、食品库房的构造应以无毒、坚固的材料建成,应能使贮存保管中的食品品质的劣化降至最低程度,防止污染,且易于维持整洁,库房防鼠、防潮、通风设施须定期检查、维护,保证正常使用。
三、库房内应设置数量足够的物品存放架,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储藏的食品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食品经查验后定位摆放,先进先出,库房、货架应当保持清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物品。
四、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设置标签,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标识不完全的预包装食品不得入库。
六、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其上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七、冷冻(藏)库应设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
八、库房内设置退货专区,有明确标识,并且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