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工法管理办法201190号文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工法管理办法201190号文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工法管理办法201190号文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工法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总公司工法的开发和应用,促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提升企业整体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工程科技含量,加强对工法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系统工法的开发、推广应用、管理及总公司优秀工法申报、评审和奖励。

第三条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第四条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特点。

第五条本办法制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05】145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工法管理办法》(铁建设【2008】156号)。

第二章工法等级

第六条工法分为国家级工法、省部级工法、企业级工法。总公司优秀工法是总公司推荐铁路建设工程工法和国家级工法的基础和依据。

一级(国家级):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

二级(省部级):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具有

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

三级(企业级):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本企业先进水平,有一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

第三章工法编写

第七条工法的编写原则:

1.工法必须是经过工程实践并证明是属于技术先进、效益显著、经济适用、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施工方法。未经工程实践检验的科研成果,不属工法的范畴。

2.工法编写应主要针对某个单项工程,也可以针对工程项目中的一个分部,但必须具有完整的施工工艺。

3.工法的编写顺序是工法特点、工艺原理在前,最后引用一些典型工程实例加以说明。

第八条工法的选题分类

1.通过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形成有实用价值、带有规律性的先进施工工艺技术。

2.通过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而形成的新的施工方法。

3.对类似现有的工法有所创新、有所发展而形成的新的施工方法。

第九条工法的编写内容及顺序

前言、工法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和应用实例等。

1.前言:概括工法的形成过程和意义。说明研究开发单位、关键技术审定意见、查新结论、专利、标准、工法应用及获奖情况。

2.工法特点:说明工法在使用功能或施工方法、效果方面的特点,与传统的施工方法比较,在工期、质量、安全、、环保、造价及管理等方面的先进性和新颖性。

3.适用范围:适宜采用该工法的工程对象或工程部位,某些工法还应规定季节、环境条件及最佳的技术经济条件。

4.工艺原理:从理论上阐述工法施工工艺及管理的基本原理,重点说明关键技术的理论基础。

5.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

施工工艺流程和操作要点是工法的核心内容。工艺流程应按施工工艺的顺序编写,重点说明基本工艺流程,讲清工序间的关系、衔接和关键所在,最好采用流程图来表述,同时将劳动组织、人员数量和工种配备叙述清楚,文字难以表述的内容,附以图、表说明。对于构件、材料或机具使用上的差异而引起的流程变化,应当有所交代。

6.材料与设备:以表格的形式列出工法所使用的主要材料名称、规格、主要技术指标以及主要施工机具、仪器、仪表等的名称、型号、性能、能耗及数量。以文字的形式说明主要用途、选用理由。对新型材料、新设备,还应提供相应的检验检测方法。自主研制的设备或机具,应说明设计原理,附必要的图表。

7.质量控制:说明本工法执行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和规范,及达到标准、规范要求所采取的措施。现行标准、规范中未规定的质量要求,要列出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质量要求,以及达到工程质量目标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

8.安全措施:说明本工法执行的国家、地方(行业)有关的安全法律法规,结合本工法的具体情况,说明所采取的安全措施。

9.环保措施:说明本工法实施过程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有关环境保护、节约能源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工法的具体情况,说明所采取的措施、达到的指标,以及必要的环保监测和在文明施工中应注意的事项。

10.效益分析:说明本工法与同类工程采用常规施工方法比较,具有哪些优越性,通过有关技术、经济、环保、节能指标的分析对比,对工法取得的经济、环保、节能和社会效益做出客观的评价。

另外,对工法内容是否符合满足国家关于建筑节能工程的有关要求,是否有利于推进(可再生)能源与建筑结合配套技术研发、集成和规模化应用方面也应有所交代。

11.应用实例:说明应用工法的工程项目名称、地点、结构形式、开竣工日期、实物工作量、应用效果及存在的问题等,并能证明该工法的先进性和实用性。一项成熟的工法,一般应有三个工程实例(已成为成熟的先进工法,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推广的可适当放宽)。

对于在工艺原理、工艺流程、材料与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中涉及技术秘密的内容,在编写工法时可予以回避,申报时只需说明其代号、功能、用途、效益等。

按上述内容编写的工法,层次要分明,数据要可靠,用词用句应准确、规范。其深度应满足指导项目施工与管理的需要。

第十条工法文本要求

1.工法内容要完整,工法名称应当与内容贴切,直观反映出工法特色,

必要时冠以限制词。

2.工法题目层次要求:

工法名称

完成单位名称

主要完成人

3.工法文本格式采用国家工程建设标准的格式进行编排。

(1)工法的叙述层次按照章、节、条、款、项五个层次依次排列。“章”是工法的主要单元,“章”的编号后是“章”的题目,“章”的题目是工法所含11部分的题目;“条”是工法的基本单元。编号示例说明如下:章节条款项

(2)工法中的表格、插图应有名称,图、表的使用要与文字描述相互呼应,图、表的编号以条文的编号为基础。如一个条文中有多个图或表时,可以在条号后加图、表的顺序号,例如图1.1.1-1,图1.1.1-2…。插图要符合制图标准。

(3)工法中的公式编号与图、表的编号方法一致,以条为基础,公式要居中。格式举例如下:A=Q/B×100% (8.1.1-1)

式中 A—安全事故频率;

B—报告期平均职工人数;

Q—报告期发生安全事故人数。

4.工法文稿中的单位要采用法定计量单位,统一用符号表示,如m、m 2、m 3、kg、d、h等。专业术语要采用行业通用术语,如使用专用术语应加注解。

第四章工法的开发、申报、评审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应根据本单位施工任务的特点和科研发展规划,制定工法开发计划并报总公司备案。开发计划包括工法项目立题、预计达到的等级,完成时间及实施措施等。

工法的开发由各单位独立开发,或与科研、教学、设计、建设单位联合开发。

第十二条工法的申报、评审

一级工法:由省(直辖市、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和行业建设协会向国家工法评审部门推荐,其中铁路建设工程工法推荐申报一级工法,由总公司归口办理。总公司优秀工法(非铁路专业)申报一级工法,由总公司直接向国家工法评审部门推荐。

二级工法:铁路建设工程工法由总公司推荐,其余由集团公司向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推荐。

三级工法由集团公司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总公司备案。

第十三条三级工法要统一编号(格式为××××---×××工字××号)前四位数为年号,中间为集团公司简称代号(如:十一局集团公司代号为“11G”、铁一院代号为“T1Y”、上海院代号为“SHY”、中铁建设集团公司代号为“JSG”)、中土集团公司代号为“ZTG”,工字后为本年工法编号。

第五章总公司优秀工法的申报及评审

第十四条申报条件

1.已经正式审定为三级工法。

2.工法所依托的关键技术必须经总公司或省(部)及以上单位科技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或评审。

3.工法的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近三年在铁路、公路、市政等大中型工程项目中经过实践,确认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工法的整体技术必须是企业独立研究开发或与其他单位联合研究开发。

第十五条申报要求:

1.工法申报必须经集团公司签章后推荐。

2.申报材料包括:

(1)总公司优秀工法申报表(正本的公章为原件),格式见附件;

(2)工法内容材料(如工法内容与相关的行业或国家工程技术标准一致,还需提供相应技术标准复印件);

(3)企业级工法批准文件复印件;

(4)关键技术鉴定(评审)证书复印件;

(5)工程应用证明(正本的公章为原件,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加盖公章);

(6)经济效益证明(正本的公章为原件,财务部门提供);

(7)专业技术情报部门提供的科技查新报告复印件;

(8)关键技术专利证书和科技成果获奖证明复印件;

(9)反映实际施工中工法操作要点的照片(十张);

(10)反映工法实际施工工艺流程、操作要点及关键技术原理的DVD 录像,提供DVD录像确有困难的,可用纸质照片代替;

(11)可附加工法对外进行技术转让的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必须齐全,用A4纸打印,软皮纸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及电子版文本光盘一份。

3.申报优秀工法的项目,每项缴纳申报费500元,用于组织评审工作。

第十六条优秀工法设一等奖和二等奖,每年评审一次,四季度进行。总公司设工法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工法评审委员会由总公司系统相关专家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和委员若干人。评审日常工作由科技设计部负责。

第十七条评审标准:

一等奖:关键技术达到行业领先水平,技术难度大;管理手段科学严密,切实可行;经过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的实践,应用价值高,应用前景广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编写内容齐全,层次分明,数据可靠,用词准确规范,附图清晰。

二等奖:关键技术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技术难度较大;管理手段科学

严密,切实可行;经过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的实践,有一定的使用价值,应用前景广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编写内容齐全,层次分明,数据可靠,用词准确规范,附图清晰。

第十八条评审程序:

1.科技设计部对申报工法是否符合申报要求进行合规性审查;

2.优秀工法评审分为线路路基、桥梁、隧道、房建、电力和电气化、通信和信号等专业,每个项目由二名评委主审,分一审和二审。

3.召开评审会,分专业组听取主审介绍工法情况及主审意见后,进行讨论,提出专业组初审意见。

4.评审委员会听取专业组初审意见,进行讨论、质疑,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到会评审委员有效投票数的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为通过。

5.在通过的优秀工法中,由评审委员会评议提出申报铁路建设工程工法和国家级工法的名单及推荐意见。

第十九条评审委员会委员应坚持科学、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评审工作。

第二十条工法评审结果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公示一周后发布。

第六章奖励及其他

第二十一条对获得总公司优秀工法一等奖和二等奖的项目,由总公司分别给予每项2000元、1000元的奖金并颁发获奖证书;奖金由总公司科技研发资金支付。

第二十二条对评审通过的国家级和省部级工法,由集团公司给予每项不低于5000元和2000元的奖金。

第二十三条总公司优秀工法有效期为六年,开发企业应注意技术跟踪,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及时对原编工法进行修订,以保持工法技术的先进性和实用性。超过有效期的优秀工法,如其关键技术有所创新,仍具有先进性和较高推广应用价值,开发企业可重新申报总公司优秀工法。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具有对所开发工法的所有权。对于经批准、公布的工法,在推广先进经验和应用先进技术中,如有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专利技术,应实行有偿转让。工法中的关键技术凡符合国家专利法、国家发明奖条例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条例的,可按规定分别申请专利权、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第二十五条对积极组织和推动工法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工作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国家级、省部级、总公司优秀工法可视为主要完成人员公开发表的科技论文。

第二十六条各级主管部门负责维护工法的所有权,尊重工法开发单位和个人的劳动成果。禁止抄袭和其他侵权行为。

第二十七条各集团公司应积极推动企业将技术领先、应用广泛、效益显著的工法纳入相关的企业标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各单位可参照本办法制定企业级工法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科技设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工法管理办法》(中铁建科【2007】99号)同时废止。

附件:

总公司优秀工法申报表

(年度)

工法名称:

专业分类: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三篇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三篇 篇一: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切实保障公司的各项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XXX有限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外派人员”,是指由公司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向公司控股、参股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和高管(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院长、副院长)。第二章外派人员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外派人员必须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熟悉本公司和派驻单位所经营业务,具有经济管理、法律、技术、财务等专业知识;3.公司认为担任外派人员须具备的其它条件。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外派人员: 1.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情形;2.有中国证监会、XXX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情形;3.与派驻单位存在关联关系,或有妨碍其独立履行职责的其它情形。 第三章外派人员的任免程序

第五条外派董事、监事由公司董事局主席提名,外派高管人员由公司总裁办公会提名。上述提名须经董事局主席办公会批准。 第六条董事局主席办公会批准外派人员人选后,董事局办公室负责起草委派文件,由董事局主席签发,作为推荐委派凭证发往派驻单位。派驻单位依据《公司法》、派驻单位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第七条外派人员的任期根据派驻单位章程执行。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外派人员任期未满,派驻单位不得无故罢免其职务。 第八条外派人员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变更外派人员,并向派驻单位出具变更外派人员的公函: 1.外派人员本人提出辞呈; 2.外派人员工作调动或调整; 3.公司对外派人员进行考核后认为其不能胜任的; 4.外派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并对派驻单位或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 第九条变更外派人员时,须按本办法规定的外派人员任免程序,重新推荐外派人员,完成剩余任期。 第四章外派人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外派人员的责任: 1.忠实执行公司的各项决议和要求,坚决维护公司的利益; 2.审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法》和派驻单位《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职权,遵守并督促派驻单位遵守中国证监会、XXX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各项规定。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以公司利益最大化为行为准则,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3.按公司的有关要求及派驻单位章程相关规定,出席派驻单位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

铁路信息化

铁路信息化:新的跨越之旅 2005年12月07日 2005年3月18日,中国铁路进行了一项重大改革,铁道部党组决定撤销所有铁路分局,实行铁路局直接管理站段体制。在这场大战役中,铁路信息系统必须进行大面积、大范围的切换,其中调度指挥切割就涉及13个铁路局、41个铁路分局、1322个调度台、3685个车站,这对铁路信息系统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3月25日18时,具有历史意义的运输指挥权顺利交割,18个铁路局直接对车站正式实施指挥行车。实践证明,铁路信息化是实现铁路现代化的主要标志和必然选择。 尺子铅笔·信息系统 “没有信息化的支持,铁路跨越式发展就难以推进,铁路现代化就不能实现,”在2005年2月底召开的全国铁路信息化工作会议上,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深有感触。 信息技术在铁路的应用,大大提升了铁路的综合竞争实力。2004年7月底,兰州局在全路率先实现DMIS(现为TDCS)全局覆盖、率先实现T/D(TMIS/DMIS)结合、率先建成三级综合调度体系。“T/D结合的建成,不仅彻底改变了在一张大表上,通过一把尺子、一支铅笔、一部电话来推算车流的方式,还能自动跟踪列车车次、自动采点、自动描绘列车运行图等等,”兰州局信息处的国先生一连说出了好几个“自动”。 DMIS是铁路运输调度指挥现代化的标志,是铁路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继兰州局在全路率先实现全局覆盖后,京沪线实现全线覆盖,成都、乌鲁木齐、柳州、呼和浩特铁路局也取得突破性进展,6大干线提速安全标准线建设也将这一系统纳入“十全”标准,正在大力推进。 2003年11月26日,青藏铁路公司仅用70天时间在西哈段(西宁至哈尔盖)建成了世界先进的分散自律调度集中系统(CTC)。2004年5月23日,这个系统正式开通使用。CTC 建成后,青藏线西哈段共有17个车站,10个车站实现行车指挥无人化,无人化率达到58.8%,车务部门运转人员减少119人,仅此一项每年可节约人工成本支出122万元。如果算上管理费以及各种补贴等费用,年节约运输成本支出超过200万元,效果十分显著。 客运方面,目前全路计算机售票车站已达2159个,其中1277个车站实现了联网售票,计算机售票量达到全路售票量的90%以上。货运方面,货运营销信息系统取得新的进展。目前,铁路系统已经实现了路网最短车流径路梳理和重车车流组织优化,建立了重点煤矿、电厂、钢厂等大客户信息库,在满洲里、绥芬河、二连浩特和阿拉山口4大口岸站实现了铁路与海关之间的实时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大大方便了货主。

公司员工外派培训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外派培训管理 规定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员工外派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优耐达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培训目的 通过外派培训,使优耐达公司人员学习业界先进技术、专业技术技能。 第三条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特殊的专业知识或技能课程;各种取证考试;海外交流考察;国内外MBA进修培训,企业经理人进修培训等。 第四条培训形式 培训形式分为全脱产、半脱产。 第五条培训计划 优耐达公司人力行政部应于新年度开始前提出外派培训计划并报批核准。临时外派项目,申请人需按正规的程序提出申请,经部门领导、人力行政部经理、主管副总审批后执行。 第二章外派培训人员资格 第六条参加外派培训人员的人事关系应在优耐达公司。 第七条参加外派培训人员应为有长期服务于优耐达公司的意愿。 第八条根据外派项目的具体要求,制定对外派人员关于学历、能力等方面的资格要求,必要时进行考试选择。 第三章外派培训处理程序 第九条外派培训人员分为指定、推荐及个人申请三种情况。

第十条凡参加外派进修培训人员均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附培训通知),由人力行政部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 第十一条学历教育须根据优耐达公司人才培训计划和工作需要,按照专业对口或相关专业的原则,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附《招生简章》),由优耐达公司人力行政部进行资格审查及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方可报名参加,并签定员工培训协议书。 第十二条外派培训人员与优耐达公司签订培训合同后,其人事关系归人力行政部管理,工资待遇按合同执行。 第十三条外派培训结束后,外派培训人员应于返优耐达公司七日内将外派培训期间所填写的学习日志交公司人力行政部。参加培训学习结束后,须持结业证、考试成绩或其他证明材料到优耐达公司人力行政部备案登记。 第十四条外派培训人员的费用报销须在返公司七日内汇总填写明细,由人力行政部审核登记后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章外派培训工资 第十五条进修人员若申请半脱产、全脱产进修,期间的薪金发放标准依优耐达公司相关薪金制度执行。

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为规范外派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派对象 1、集团总部及各成员单位优秀管理干部;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可塑性大学生; 3、业务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及其它各类管理人员。 二、外派任务 1、筹建新单位开业与经营; 2、组建培养一 支属地化优秀员工团队;

3、聚集品牌商品、开发新项目、倡导星级服务和现代管理理念,实现利润最大化; 4、创建具有友谊特色的优秀企业。 三、外派纪律 1、必须贯彻落实集团的经营理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必须把集团利益放在首位,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体现出友谊人的奉献精神与优良品质; 3、必须服从领导,执行决定,严格执行集团的各项规章制度,显示出友谊集团的严明纪律; 4、必须忠于职守,和谐团结,展现出友谊集团的团队精神。 四、外派管理 1、集团派出、轮换的人员,需经集团主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各经营单位派出、轮换的人员需经各单位总经理

批准,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实施。 2、外派人员由派往单位负责管理,安排日常工作及生活,并实施有效地监督检查。并拥有外派人员提职、降职或处分的建议权。集团中层以上外派干部提职、降职或处分由总部政工部负责;其他外派人员的提职、降职或处分由派出单位负责。 3、外派期间,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晋升;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按集团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外派待遇 1、外派人员按所任职务级别由派出单位支付工资,并享受保险及相关福利。费用由其派往单位负担。 2、外派人员医疗保险规定:对外派人员因病异地治疗采取市内统筹。 (1)、异地日常门诊治疗由个人现金支付(个人基本医疗费仍按医保中心规定按月按比例划入个人ic卡账户)。

外派管理人员管理规定

外派人员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更大程度发挥外派人员桥梁纽带作用,使外派人员更好地服务于外派公司,实现集团资源的有效利用,不断提升集团化管理水平,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由集团派遣、并常驻于参、控股公司(简称“外派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及技术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外派人员”)。 3 职责 由外派公司所属业务群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派人员的调配、档案、职务等实施管理,负责组织对外派人员试用期的考核。 4 定义 无 5 内容 5.1外派人员能力要求 5.1.1基本资格 (1)具备外派岗位从业经历与相应的专业素质,熟悉集团的企业文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基本发展规划和专业技术特点。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身体健康,具备独立履行拟任岗位职责的能力。 (3)担任外派公司部门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者,需具有五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具有相关专业岗位任职资格;其余管理人员需具备三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具有相关专业岗位任职资格。 (4)如遇有特殊情况而与上述条件不相符时,须经人资与行政中心总监审批后方可派出。 5.1.2任职要求 (1)全面完成集团交办的外派任务和工作指标。 (2)维护集团整体的利益和形象。 (3)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商业和技术机密。 (4)遵守外派公司各项管理规定。

5.2外派程序 5.2.1根据外派企业的需求、或集团认为需要向上述企业派遣人员时,由总裁办公会研究确定人选,或由所属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集团内部甄选或向社会招聘。 5.2.2根据拟定外派人员的不同情况,由所属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织相应的培训,并与外派公司共同确定工作职责,并制定拟任岗位的《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一式两份,分别由集团和外派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保管。 5.2.3确认符合外派要求的人员,由所属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拟定派遣函(加盖公章),外派人员持派遣函和《岗位说明书》前往外派公司报到。 5.3员工关系 5.3.1外派人员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外派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5.3.2外派人员在外派公司一般安排一至三个月的试用期限,对于不适应外派公司工作的,由集团与外派公司双方研究决定调回、交流或解聘。 5.3.3外派人员的工资由原单位根据其岗位级别确定,由外派公司发放。因地域工资水平差异而导致的差额,外派公司高于原单位标准的,按外派公司标准发放;低于原单位标准的,按原单位标准发放。外派人员的其他一切福利待遇及奖金,由外派公司按本企业标准执行。 5.3.4外派人员应将社会保险移至外派公司所在地缴纳,由所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按规定为其办理。 5.4外派人员工作职责 5.4.1外派人员除自觉履行外派公司的岗位职责外,应根据自身岗位特性和集团对外派人员的要求,履行其相应的职责。 5.4.2经营管理类人员工作职责 (1)企业战略规划管理 (2)经营计划管理 (3)流程制度管理 (4)借贷、抵押、担保及股权投资、资本性投资项目的管理 下列重要事项,必须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取得书面授权后才能办理,如有异常,需及时向集团报告: a.外派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企业间的资金拆借以及向金融单位的借贷事项。

中国铁路总公司网络安全管理办法 TG

TG/XX202-2015 中国铁路总公司网络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网络安全管理工作,促进网络安全管理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全面提高铁路网络安全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网络安全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各铁路公司不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及控制系统(以下统称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网络是指由计算机或其他信息终端及相关设备组成的,按照一定规则和程序对信息进行收集、存储、传输、交换、处理的网络和系统。 本办法所称网络安全是指通过采取必要措施,防范对网络的攻击、入侵、干扰、破坏和非法使用以及意外事故,使网络处于稳定可靠运行的状态,以及保障网络存储、传输、处理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的能力。 第四条总公司网络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主动防御、综合防范、分级保护、管理与技术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目标和措施 第五条总公司网络安全工作目标是通过保障信息系统正常运行,保证业务应用连续性和安全性,保证数据和信息的完整性、

保密性、可用性,支撑总公司业务发展。 第六条建立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包括管理保障体系、技术保障体系和运维保障体系。管理保障体系包括信息安全组织、信息安全规章制度、信息安全工作流程等。技术保障体系包括应用安全架构、安全服务架构、基础设施安全架构等。运维保障体系包括运行管理、安全监控、事件管理、变更管理等。 第七条全面推行网络安全风险管理。通过增强安全风险意识、识别安全风险、完善风险管控流程、强化风险应急处置,提高网络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第八条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按照集中指导、属地管理原则,在总公司统一指导下,各单位分别组织开展信息系统定级、备案、测评、整改工作。 第九条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应与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十条总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网络安全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网络安全有关法规与政策,对总公司网络安全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第十一条总公司运输局(信息化部)按照总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工作要求,负责总公司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提出网络安全规划建议,拟订网络安全工作计划,监督工作计划落实情况;组织拟订总公司网络安全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并监督落实;组织开

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XX集团外派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为保证集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调动外派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外派员工在各公司正确、积极的开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派的定义: 因集团整体发展及工作需要,由集团本部或子公司单位之间相互调派,且派往地与家庭所在地不在同一城市的,称为外派。由个人原因产生的调动及当地招聘的人员,不属于外派。 二、外派人员分类: 1、行政管理类:从事公司驻外地办事处、分公司及项目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外办、分公司、项目部的日常工作管理、人员管理及考核、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以及对施工项目的配合和协作; 2、业务经营类:从事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工作,可以独立自主开展经营业务; 3、会计财务类:从事外办、分公司、项目部的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公司财务要求进行帐务处理,正确核算收入、成本和费用; 4、工程技术类:从事工程项目施工技术工作,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质量、进度负责; 三、集团综合办负责外派人员的政策标准和流程的拟定、修改、监督及解释;调入单位对接部门负责外派人员政策的执行。 四、外派审批与监督 1、外派人员均需办理《外派人员审定表》(见附件)手续,审批流程: 外派人员填表→部门负责人→集团财务副总→董事长→财务部备案 2、集团对外派人员实施监督管理,并拥有外派员工提职、降职或处分的决议权。员工外派期间,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者,由调入单位提议经集团审核评定后予以晋升;对工作失职,影响集团形象及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集团相关制度予以处罚。 五、外派人员的劳动关系 1、所有外派人员签订集团本部劳动合同,外派人员的考核及工作时间、加班、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等考勤情况,参照调入单位的制度执行。 2、外派人员的档案管理:其劳动合同和个人档案原件由集团档案保存,调入公司留存复印件。 3、人事任免:外派人员统一由集团本部任命,受集团本部和调入单位的双向管理。如外派人员在外派期间离职,需在集团本部和调入单位同时办理离职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发放外派人员剩余工作日的薪酬。 4、外派期满后,集团视工作需要决定外派人员是否回归原单位工作,若需继续留守外派单位,则相应的劳动关系转入外派地公司,工资福利按外派地公司标准执行,但相关外派津贴自劳动关系转入之日起取消。 5、外派人员的薪酬、福利政策:

驻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中肯实业集团 驻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效激发员工干事创业的激情,切实保障公司利益,积极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增强公司的凝聚力,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非洲中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各区域、各项目(简称“区域(项目)”)。 第三条公司原则上实行人力资源属地化管理制度,当地人力资源不能够支撑业务发展需要时,可选择派驻员工方式进行。 第四条派驻人员是指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派驻到各区域(项目)工作,或由区域派驻到项目工作、且已经办理完结正式入职手续的人员。 第五条适宜于派驻的人员是指: (一)上述公司总部派驻到各区域(项目)工作的人员; (二)上述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由总部临时派驻到各区域(项目)工作的人员。 第三章驻外时限及岗位调整 第六条由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派驻区域(项目)工作进展情况,确定派驻人员工作时限,原则上不超过四年,公司在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的基础上予以安排。 第七条因工作需要驻外人员更换驻外地点的,其驻外时间累计计算。 第四章驻外人员委派工作程序 第八条驻外员工的外派,统一由集团公司行政人事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各业务部门、区域(项目)配合。 第九条外派严格执行以下流程执行: (一)由各业务部门、区域(项目)根据业务发展与项目进度需要向公司提出驻外人员需求;

(二)集团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审定其项目人员编制; (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派驻人员的推荐; (四)分管领导审核、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 (五)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对外派决定进行公告、并开具《外派人员报到通知书》,标明姓名、 职务等信息; (六)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督促员工在发布公告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 (七)由公司行政人事中心组织协调各业务部门对派驻人员实行派驻前岗位培训。 第五章派驻人员的管理方式 第十条公司业务管理部门对派驻人员的管理 (一)派驻人员应接受公司业务管理部门重大事件安排,需由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 (二)派驻人员定期参加公司业务管理部门例会和业务交流,需由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 (三)派驻人员及时向公司业务管理部门汇报工作进展(例行工作汇报不得低于每月一次), 反映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和紧急情况; (四)派驻人员的入职、离职手续、人事调动、劳动合同关系由公司行政人事中心统一审核、 办理; (五)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对派驻人员的薪酬管理、职位晋降实行统一管理; (六)派驻人员出差必须报经派驻区域(项目)审批后执行,审批权限参照《差旅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派驻公司(项目)对派驻人员的管理 (一)派驻人员接受派驻区域(项目)直接领导的日常工作安排并对其负责; (二)派驻区域(项目)对派驻人员的薪酬调整、职位晋降有建议权; (三)派驻区域(项目)负责派驻人员绩效考核,每季一次上报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具体见《绩效考核体系》); (四)派驻人员的工资、社保、福利等各项费用由派驻区域(项目)承担。 (五)派驻人员在项目服务期间,项目奖金结算方案另行约定。 第六章纪律约束 第十二条派驻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及派驻区域(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且不限于: (一)派驻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二)派驻人员必须同时遵守派驻区域(项目)的工作流程、办公管理制度及考勤制度;

《中国铁路XXXXXX公司信息化管理办法 》

信息化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中国铁路X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建设,加强信息化系统的规范化管理,参照《中国铁路XXXXXX信息化工作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明确了信息化管理的分工、职责和流程。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室网络建设、信息应用系统的规划与引进、信息设备的调配、整合与开发等。 第四条本细则中涉及到的信息设备(软硬件)主要包括: (一)网络设备: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MODEN、无线AP等; (二)计算机: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 (三)计算机外设:打印机、扫描仪、移动存储设备、视频设备等; (四)软件:常用软件和行业软件。 第二章组织、管理体系建设 第五条设立公司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公司信息化工

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全部工作,负责制定、实施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负责信息化建设管理、协调和监督,指导各部门开展信息化工作。 第六条公司信息化工作管理机构为工程技术部,负责牵头处理信息化管理日常工作,对口集团公司信息中心业务。 第三章信息化工作分工与职责 第七条信息化基础网络建设由综合办负责,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局域网的建立,网络管理办法的制定; (二)负责网络设备、服务器等专项费用预算与管理台账; (三)负责指导公司员工正确使用计算机和排除运行中软硬件故障; (四)负责公司各部门硬件信息设备的维修、维护,建立维修台账; (五)负责公司网络中心设备的维护与管理,规范机关局域网系统配置与正常运行并建立维护台账; (六)负责公司局域网运行的安全性,防止入侵及病毒破坏。 第八条计算机设备管理由物资设备部负责,主要工作职责:

中铁与中铁建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属下: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市雁塔北路1号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马家花园路10号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迎泽大街269号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望江东路96号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枣山路23号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号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航海东路1225号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一环路北二段100号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敬宾街3-1号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车站街167号 中国铁道建设工程总公司属下: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丁字桥103号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西矿街130号 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二道区岭东路2138号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和平路1号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四通路2号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红松园北里甲2号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平阳路266号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柳林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辽阳市和平路17号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市太华路89号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市和政路156号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复兴路40号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东门街84号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会文路2号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中山一路55号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中铁一局陕西西安https://www.360docs.net/doc/4b11314619.html,/ 中铁二局四川成都https://www.360docs.net/doc/4b11314619.html,/ 中铁三局山西太原https://www.360docs.net/doc/4b11314619.html,/ 中铁四局安徽合肥https://www.360docs.net/doc/4b11314619.html,/ 中铁五局贵州贵阳https://www.360docs.net/doc/4b11314619.html,/ 中铁六局北京海淀https://www.360docs.net/doc/4b11314619.html,/index1.htm 中铁七局河南郑州https://www.360docs.net/doc/4b11314619.html,/news/index.php 中铁八局四川成都https://www.360docs.net/doc/4b11314619.html,/ 中铁九局辽宁沈阳https://www.360docs.net/doc/4b11314619.html,/ 中铁十局山东济南https://www.360docs.net/doc/4b11314619.html,/Culture/wenhua.asp 中铁大桥局湖北武汉https://www.360docs.net/doc/4b11314619.html,/default.htm 中铁电气化局北京万寿路https://www.360docs.net/doc/4b11314619.html,/7 中铁隧道局河南洛阳https://www.360docs.net/doc/4b11314619.html,/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房山区 铁道第二勘察设计院四川成都https://www.360docs.net/doc/4b11314619.html,/default.asp 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天津河北区https://www.360docs.net/doc/4b11314619.html,/

某公司外派人员相关福利管理办法

外派人员相关福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集团公司发展的需要,调动外派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规范外派人员相关福利待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总部及所属各子公司。 第三条外派人员是指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一)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工作满一年的; (二)在集团公司范围内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调动、调剂的; (三)夫妻两地分居的。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外派人员相关福利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外派人员相关福利管理办法; (二)负责外派人员范围的确认工作; (三)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子公司外派人员相关福利待遇的落实、执行情况。 第五条各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为外派人员相关福利管理的具体执行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具体落实外派人员相关福利待遇,建立健全外派人员享受相关福利的各种台帐。 第三章生活补贴 第六条生活补贴是考虑外派人员夫妻两地分居、对家庭照顾不周,而发给外派人员的一种补贴。 第七条筹备建设期标准 在筹备建设期间,所在公司每半个月能够提供通勤条件的,生活补贴按10元/工作日计发;不能提供通勤条件的,按20元/工作日计发。 第八条生产经营期标准 在生产经营期间,所在公司每半个月能够提供通勤条件的,生活补贴按8元/工作日计发;不能提供通勤条件的,按15元/工作日计发。 第九条外派人员生活补贴不计入工资总额。 第四章休假待遇 第十条外派人员不能利用公休日与配偶或父母团聚一个晚上或半个白天的,可按如下规定享受探亲假待遇: (一)每满三个月可探望配偶一次,每次6天,往返路费凭票比照《差旅费管理规定》

3公司财务人员外派管理办法

公司财务人员外派管理办法 一、前言 为了规范公司的财务人员外派管理,明确财务一体化管理后外派财务人员的产生、外派、轮岗、职责及权利,规范外派财务人员的流动机制,制定本办法。 二、定义 1.外派:指按照财务一体化管理的要求,经公司领导同意,由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向 各下属子公司及其它需要实施财务统一管理的经营单位派出财务负责人、财务总 监、财务经理或其他相应职务的行为; 2.财务外派人员:指按照公司规定,由财务管理部统一管理,经公司审批同意,在一 定时间内到下属子公司担任该单位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财务经理或其他相应职 务的公司员工。 三、职责 1.财务管理部职责 1.1 负责财务外派人员管理,监督管理财务外派人员日常工作; 1.2 制定和落实财务外派人员各项管理政策和规范; 1.3 协调人力资源部等各方面力量组织安排财务外派人员竞聘工作,审核财务外 派人员任职资格、安排外派人员轮岗调动、协助办理外派、外派期间工作调 动、结束外派手续; 1.4 协助子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实施财务外派人员职能管理; 1.5 记录子公司相关财务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作为对外派人员的考核依据; 1.6 培训子公司财务人员,指导子公司财务工作的开展。 2.人力资源部职责 2.1按照公司规定和财务管理部的要求组织财务外派人员竞聘、资格审核、外 派信息发布、轮岗等工作; 2.2协助财务管理部组织实施日常的外派财务人员管理; 2.3协助财务管理部建立外派财务人员的管理体系与业绩记录档案; 2.4协助财务管理部制定外派财务人员的薪资管理和职称管理有关实施细则。 四、外派人员的管理 1.外派资格

1.1 遵循公司核心价值观要求,富有工作热情,坚守诚信准则,将公司利益放在 第一位,勇于承担责任。 1.2 具有三年以上财务相关工作经验,在集团公司至少一年以上工作经验。 1.3 近两次半年考核记录良好(考核等级“A”及其以上)。 1.4 职称和技能认证等级达到外派财务人员的最低要求,即具备集团公司业务中 级职称,并达到财务专业技能认证3级以上的水平。 1.4 具有较丰富的企业管理、财务管理、财务会计、金融、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 识,至少在其中一方面有比较全面的职业技能与较深厚的专业功底。 1.5 具备较强的统筹策划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决策能力和沟通能力。 1.6 因违规违纪行为被查处人员,不得担任财务外派人员。 2.工作职责 2.1 工作定位: 2.1.1 外派财务人员在各子公司负责管理其财务体系工作,属子公司经营管 理核心层成员,全面参与子公司经营管理,直接向子公司总经理负责; 2.1.2 具体管理职能包括对子公司财务体系人员的管理管理、业务规划与开 展、组织架构管理等; 2.1.3 外派人员在子公司工作一年后,由财务管理部按照外派财务人员的职 称、资历、能力、业绩等综合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决定是否向子公 司董事会推荐其担任子公司副总经理职位。 2.2 主要职责:领导和组织子公司财务工作,参与和支持子公司经营决策,构建 和规范子公司内控流程,贯彻和执行集团公司总部财务管理部的管理要求; 2.3 负责对象:子公司总经理、子公司董事会、子公司监事会、集团公司财务管 理部部长; 2.4 报告对象与内容: 2.4.1 定期向子公司总经理做业务决策支持汇报; 2.4.2 定期向子公司董事会提供财务数据和财务分析报告; 2.4.3 定期接受子公司监事会工作检查; 2.4.4 定期向公司财务管理部提交财务报表和工作汇报。 2.5 参与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提供有效的建议和决策支持。根据子公司短、中、 长期经营计划,组织编制相应的财务计划和控制标准并监督执行;

《中国铁路XXXXXX公司信息化管理办法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中国铁路X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建设,加强信息化系统的规范化管理,参照《中国铁路XXXXXX信息化工作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明确了信息化管理的分工、职责和流程。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室网络建设、信息应用系统的规划与引进、信息设备的调配、整合与开发等。 第四条本细则中涉及到的信息设备(软硬件)主要包括: (一)网络设备: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MODEN、无线AP等; (二)计算机: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 (三)计算机外设:打印机、扫描仪、移动存储设备、视频设备等; (四)软件:常用软件和行业软件。 第二章组织、管理体系建设 第五条设立公司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公司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全部工作,负责制定、实施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负责信息化建设管理、协调和监督,指导各部门开展信息化工作。 第六条公司信息化工作管理机构为工程技术部,负责牵头处理信息化管理日常工作,对口集团公司信息中心业务。 第三章信息化工作分工与职责 第七条信息化基础网络建设由综合办负责,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局域网的建立,网络管理办法的制定; (二)负责网络设备、服务器等专项费用预算与管理台账; (三)负责指导公司员工正确使用计算机和排除运行中软硬件故障; (四)负责公司各部门硬件信息设备的维修、维护,建立维修台账;

(五)负责公司网络中心设备的维护与管理,规范机关局域网系统配置与正常运行并建立维护台账; (六)负责公司局域网运行的安全性,防止入侵及病毒破坏。 第八条计算机设备管理由物资设备部负责,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计算机相关设备管理办法; (二)负责计算机相关设备购置,制定采购计划及费用预算; (三)负责建立计算机相关设备台账。 第九条视频会议建设和管理由综合办负责,主要工作职责:负责视频会议室日常使用和管理,建立使用台账。 第十条工程技术部对公司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公司信息化管理的规划和实施 (二)负责信息系统权限管理,制定信息系统权限管理规范 (三)负责信息化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及费用预算。 (四)负责制定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机关其他各部室信息化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对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处理、储存、备份、传递与应用的管理; (二)负责本部门信息管理工程中与公司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 (三)负责本部门信息设备的统计和日常保养工作; (四)按照公司统一要求,做好实施企业信息化所要求的各项工作. 第四章工作绩效考核 第十三条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底组织一次信息化工作绩效考核,考核形式按照集团公司考核办法进行。 第十四条各部室指定一名人员负责本部室信息化工作绩效考核材料准备和填报工作,人员报工程技术部备案。

中国十大建筑工程公司排行榜

中国十大建筑工程公司排行榜 转发评论 2011-11-27 17:33 中国十大建筑工程公司排行榜 1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领导品牌) 2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领导品牌) 3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领导品牌) 4 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知名品牌) 5 中国建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知名品牌) .. .1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领导品牌) 2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领导品牌) 3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领导品牌) 4 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知名品牌) 5 中国建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知名品牌) 6 湖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知名品牌) 7 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知名品牌)

8 中国联合工程公司(知名品牌) 9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知名品牌) 10 中国新时代国际工程公司(知名品牌) 排名企业名称总承包营业额1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166108182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1 49368003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126832044中国交jibb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9543585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87492006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50210007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23718298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1425489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1179 1210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6485711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78950012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161730813上海城建(集团)公司146218814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公司146096915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8125416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133029217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128712718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12585191 9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25766220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122942521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112351022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111649323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102136024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101389625山东电力基本建设总公司100218926大庆油田建设集团91090127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0240428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8623829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88261930青岛建设集团公司84253331浙江宝业建设集团chuwei1有限公司80399432云南建工集团总公司79308633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7 6800334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76586635证太集团有限公司72733636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68123337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65629538甘肃省建筑工程总公司62167339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627740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60520841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59299942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59102043浙江省交通工程建设集团5 8961544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8237845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3000046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1129347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824848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531049金坛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50391850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8023151中国石油工程建设(集团)公司46696052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4655953苏州二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44150554浙江八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3183855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42363656中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8630657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5406258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34600059中国水利电力2011wuyifangjia对外公司32582 760上海宝钢工程建设总公司 ?小四之鲁豫有约 ?浙江卫视《快乐蓝天下?中国梦想秀》的十大败笔 ?我们的童年回忆视频集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75867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外派人员的管理,创造良好的资源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多赢局面的形成,加强公司对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规范外派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外派人员是指: (一)编制内:由公司派遣并常驻于政府部门或下属企业的各类管理、技术人员(常驻是指驻在时间一般不少于三个月); (二)编制外:公司派驻到出资公司任专职的董事、监事、经营班子成员(原则上派驻时间为三年,如有特殊情况再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第三条外派人员代表公司形象、传递公司文化,在公司与派入单位之间起到桥梁纽带的作用。其中外派到政府部门的人员应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促进相互资源及信息的充分利用与共享,不断推进公司业务在派入单位的开展;外派到下属公司的人员应本着立足于完成派入单位本职岗位工作基础上,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和管理理念,强化相互资源及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不断提升公司系统的管理水平;外派到出资公司的人员应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代表公司行使股东权利。 第四条工作职责 (一)全面完成派入岗位的工作职责。 (二)全面完成公司交办的任务及工作指标。 (三)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形象。 (四)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及派入单位秘密。 (五)遵守公司和派入单位的各项管理规定及相关要求。 第五条外派到下属公司人员的工作职责应建立职位说明书,由公司的归属部门与派入单位按照公司统一的标准共同协商确定。各外派人员除自觉履行派入单位的岗位工作职责外,应根据自身岗位特性和公司对外派人员的任务要求,履行其相应职责。 第六条公司向所属各公司派驻的董事、监事以及总经理助理(含)以上行政人员一律由公司任免或推荐,以正式文件发布上述人员的任免或推荐决定。公司向参股企业派驻的上述人员,以函件方式进行推荐,由参股企业正式任免。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三篇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三篇 篇一: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1.XXX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办法(MHKG-RL-ZD-007) 2.目的 为了加强外派人员与集团的信息沟通,保证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外派人员在各子公司正确、积极的开展工作,调动外派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3.适用范围 集团外派京外常驻人员,系指集团聘用且常期(半年以上)派驻北京之外所属公司工作的员工,主要包括:各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部分部门经理或副经理、部分一般人员。 4.术语和定义 无 5.职责 5.1.用人单位(各子公司) 5.1.1.提出外派人员需求 5.1.2.推荐外派人员 5.1.3.参与外派人员的绩效考核 5.2.集团人力资源部 5.2.1.形成外派人员需求计划

5.2.2.组织填写《外派人员考察意见表》 5.2.3.安排外派人员派出前谈话 5.2.4.对外派人员进行动态考核 5.2.5.负责外派人员的岗位工资的发放 5.3.用人单位董事会/总经理 5.3.1.对提名的外派人员进行聘任 5.4.集团人事行政副总裁 5.4.1.推荐外派人员 5.4.2.组织外派人员的绩效考核 5.4.3.审核入围外派人员 5.4.4.参加外派人员派出前谈话 5.5.集团总裁 5.5.1.审批外派入围人员 5.5.2.对外派人员提名 5.5.3.审批外派人员需求计划 6.程序和内容 6.1.外派人员的选拔与任命管理 6.1.1.外派人员的选拔标准 6.1.1.1.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诚于XXX事业; 6.1.1.2.服从XXX集团管理,贯彻执行集团下达的指令; 6.1.1.3.廉洁自律,坚持原则,不谋私利,处事公正;6.1.1.4.工作尽职尽责,具有团队精神;

铁路信息化行业发展概况-铁路最新发展概况

铁路信息化行业发展概况 (1)铁路信息化现状 铁路是国民经济大动脉、关键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工程,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骨干和主要交通方式之一,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至关重要。根据《2017 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截至2017 年年底,全国铁路营业总里程达12.7 万公里;其中高速铁路2.5 万公里,位居世界第一。以高速铁路为骨架、以城际铁路为补充的快速客运网络初步建成。铁路营业里程中,复线里程7.2 万公里,占56.69%;电气化里程8.7 万公里,占68.50%。在全国的运输服务能力中,铁路运输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客运周转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在我国铁路建设曾长期滞后的情况下,铁路的信息化主要集中于解决关键问题,包括运输组织、客货营销、电子商务等方面,典型系统包括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TMIS)、铁路车辆管理系统(CMIS)、运输生产计划系统(FOMS)、铁路客票发售和预订系统(PMIS)、铁路列车调度指挥系统(TDCS)、12306、95306网站等。

而在信息通信顶层设计、集约化管理、全应用全流程覆盖、数据中心建设、系统安全等方面相对薄弱。同时,铁路系统管理体制改革滞后,截至2017 年,铁路系统下属铁路局公司制改革全部完成。改制之前,铁路信息化系统统一建设和推广存在较大困难,铁路行业信息化水平与电力、石化等国内信息化领先行业相比存在明显差距。

(2)铁路信息化市场情况 ①铁路行业大规模投资带来信息化高速发展 “十三五”时期是推进“四个交通”全面发展、使交通真正成为发展先行官的重大战略机遇期。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及中国铁路总公司2016年联合发布了《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其突出特点就是将中国高铁远景规划由原来的“四纵四横”提升至“八纵八横”,到2020 年全国高速铁路运营里程达到3 万公里,覆盖80%以上的大城市;到2025 年高速铁路运营里程达到3.8 万公里左右,网络覆盖进一步扩大,路网结构更加优化,骨干作用更加显著,更好发挥铁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 根据中金公司预计,“十三五”期间铁路领域年均投资将保持在8,000 亿元以上,预计整个“十三五”期间投资规模可达4 万亿元,铁路板块将继续维持高景气度。铁路领域持续稳定的大规模投资,将为铁路领域产业链带来蓬勃生机,数万亿的市场空间蓄势待发。 随着铁路基础建设的不断推进,未来铁路规模更加庞大、网线布局更加复杂、客货运输调度难度更大;特别是快速发展的高速铁路网,离不开大额基建投资,工程管理、基础资产管理任务复杂而艰巨;建成运营的高速铁路运行安全、效率问题越加突出,对客运服务、安全防护、检修、调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愈加庞大的铁路资产规模、海量铁路运营数据,需要创新手段、盘活存量、挖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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