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轨道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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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轨道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规范

矿井轨道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规范

龙矿集团轨道运输技术管理规范第一节总则第1条矿井必须设立轨道运输职能管理部门和单位,明确分管负责人,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健全轨道运输管理体系。

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的规定,建立健全矿井运输设备运行、检修、检测,运输安全设施检查、试验,轨道线路检查、维修,辅助运输安全事故汇报等管理规定;要健全完善运输设备管理台账和技术资料档案。

第2条完善提升运输设施。

矿井要完善提升运输系统的各类安全保护装置。

斜井提升连接装置要可靠,必须装设保险绳。

斜井井巷中防跑车与跑车防护装置等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善,提升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

第3条加强煤矿轨道运输设备检验检修工作1、严禁使用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

提升装置使用的钢丝绳及连接装置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对磨损、锈蚀断丝超限的钢丝绳和不合格的连接装置必须及时更换,不得违章使用。

检测检验工作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承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2、加强对运输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

运输设施检修要制定检修计划和措施,明确检修任务和范围,详细记录检修内容、规格质量及检修人员等内容,并指定专人或质量检查员负责检查验收。

在拆装、搬运井下大型机电设备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明确规定拆装工艺、运送方式、搬运路线和设备等内容,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挥,确保安全。

第4条、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

加强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培训档案,绞车司机、信号工、把钩工、电机车司机、单轨吊司机、齿轨车司机、无极绳连续牵引车司机、架空乘人装置司机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

严禁超载提升运输,严禁超员乘坐人车,严禁扒车、跳车和坐矿车。

第二节电机车运输第6条电机车运输1、采用机车运输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同一区段轨道上,不得行驶非机动车辆。

如果需要行驶时,必须经井下运输调度站同意。

煤矿轨道运输管理规定

煤矿轨道运输管理规定

某某公司轨道运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轨道运输系统安全技术管理,实现矿厂安全高效生产,提高轨道运输综合管理水平,消除事故隐患,促进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标准要求和所辖生产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矿窄轨铁道维修质量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GB∕T2885-2008矿用窄轨车辆》、《MT/T224.1-2005煤矿窄轨车辆连接件连接链》、《MT/T224.2-2005煤矿窄轨车辆连接件连接插销》、《GB50416-2007煤矿井底车场碉室设计规范》、《GB50415-2007煤矿斜井井筒及碉室设计规范》、《AQ1016-2005煤矿在用提升绞车系统安全检测检验规范》、O1T5010—95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215-2015煤炭工业企业矿井设计规范》、《煤矿机电设备技术检修规范》、≪GB20181-2006矿井提升机和矿用提升绞车安全要求》、《JB8918—1999液压防爆提升机和提升绞车安全要求》等其他有关法规、标准及相关文件制订。

第三条矿井在实施“一优三减”、“四化建设”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中,要积极推进煤矿辅助运输系统优化和装备升级,坚持实用和效率优先原则,不断提升煤矿辅助运输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第四条各类工程设计要站位全局、聚焦局部,加大采掘工程设计与运输专业的对接融合力度和深度,充分做好矿井采区和采掘头面的运输系统、运输方式、运输设备的设计选型对接,为运输设备后期安装使用创造良好高效的运行环境。

第五条优先采用可以实现连续的机械化运人、运送物料方式,进一步减小和降低工人劳动强度,推广能够实现连续无转载或少转载的运输设备和运输方式,简化运输环节,减少辅助人员,降低工人劳动强度。

第六条为保证矿井窄轨铁道质量处于良好状态,各矿井应经常检查,斜井绞车道每天检查。

轨道运输线路安全管理规定

轨道运输线路安全管理规定

轨道运输线路安全管理规定第1条运输巷(包括管、线、电缆)与运输设备最突出部分之间的最小间距,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第2条车场、车房、信号把钩硐室、巷道弯道半径等应符合标准要求。

斜巷任何情况下都不准把斜坡作为停(存)车场。

采区车场和采掘上下山车场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第3条平面弯曲线路应保证车辆平稳地从直线段进入曲线段,或驶离曲线段进入直线段,弯道半径应根据车辆运行速度和车辆轴距确定。

轨道斜巷变坡处竖曲线的最小半径应保证矿车通过底凹处时,相邻两车辆互不相碰,且不得小于9m。

第4条轨道运输线路铺设与检查应符合《煤矿窄轨铁道维修质量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和《矿井轨道质量标准及架线维护规程》规定。

第5条主要运输线路(主要运输大巷和主要运输石门、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运矸干线和集中运载站车场的轨道)及行驶人车的轨道线路质量应满足《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要求。

第6条其他轨道线路不得有杂拌道(异型轨道长度小于50m为杂拌道),轨道质量应达到优良。

第7条道岔轨型不低于线路轨型,道岔质量应满足《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要求。

杜绝改制道岔和非标道岔,全面应用风动道岔、司控道岔。

第8条轨道接头处使用悬接方式,接头轨枕间距为480mm。

轨枕应一头对齐,轨枕外露不小于1/3,拉线10m内端头小于10mm。

除车场外,轨枕严禁水泥浆底。

第9条斜巷轨道要设防滑设施,上下变坡点必须使用整体弯道。

采区不同型轨道要分段敷设,接头处要用异型夹板。

斜巷内及上下车场必须使用标准道岔,道岔轨型不低于线路轨型,不得有杂拌道,上变坡点使用整体罗锅道,下变坡点使用整体塌弯道。

道岔应实行挂牌管理。

第10条采煤工作面材料巷、运输巷、辅助运输巷及联络巷采用木枕,腐朽的轨枕、旧轨枕经多次使用不吃钉的,不准再使用。

材料巷也可使用混凝土轨枕或铁轨枕。

第11条新施工的绞车道,道床严禁使用水泥浆底。

2024年矿井轨道运输管理细则(三篇)

2024年矿井轨道运输管理细则(三篇)

2024年矿井轨道运输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搞好全矿运输管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和《窑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矿井运输管理细则》。

加强矿井运输管理工作,特制定《三矿轨道运输管理细则》,望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条全矿全体职工必须认真贯彻《三矿运输管理细则》的规定,使矿井运输管理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和制度,进一步实现矿井运输安全生产,做到矿井运输高标准、精细化、科学化管理。

第二章矿井运输管理第三条矿井运输管理包括:轨道运输、运输设备、安全设施、信号系统、运输系统防爆电气、安全标志和运输人员的管理。

分类如下:1、主巷运输:地面车场、运输大巷、运输中巷、井底车场、主提升斜井、暗斜井、集中上下山。

2、采煤运输:采煤队溜子、皮带运输机、小绞车、采煤工作面进回风上下山绞车道。

3、掘进运输:掘进队溜子、提升小绞车、蓄电池机车、掘进工作面进回风上下山绞车道。

4、其它运输:中巷、主提升皮带运输机、溜子和其它单位使用的运输器具等。

第四条矿机电副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主管全矿井的运输安全和技术管理工作。

第五条在机电副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机电运输部要有分管运输的副部长和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矿井运输的安全生产管理,运输投资计划的编制,设计,工程质量验收,安全质量标准化、两型三化达标及检查验收,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及各种技术档案、资料、报表的管理等。

第六条机电副矿长是矿井运输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运输安全和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采掘的副矿长对矿井采掘运输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机电副矿长至少每个季度对主要轨道运输线及主要运输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负责采掘的副矿长至少每个季度对采掘轨道运输线及主要运输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机电运输部是矿井运输的主管部门,机电副总工程师、分管副部长和主管技术人员对运输安全工作负管理责任,至少每月对井下运输系统及运输设备、设施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运输区队是矿井运输的直接管理部门,运输设备、设施的使用和维护单位,对矿井运输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队干部、技术员对运输安全负领导和管理责任,至少每旬要进行一次检查。

矿井轨道运输一般管理规定

矿井轨道运输一般管理规定

矿井轨道运输一般管理规定矿井主要运输巷道作业实行专业化管理,由运输队负责管理使用,采区级工作面的斜巷运输由各使用单位负责管理。

运输设施由使用单位按标准维护,实行管理责任制,并悬挂管理牌。

一、斜巷(斜坡)提升一般规定:1、信号规定:一停、二上、三下、四慢上、五慢下。

2、串车规定:严格按本规定第七条执行。

严禁超保险绳长度挂车。

但提升支架车时,每次只允许提一个支架车。

3、平板车连接方式规定:提升或下放平板车时,必需按规定使用平板车专用销子。

专用销子必需使用专用闭锁,否则不准连车。

4、各岗位特别工种人员,绞车工、信号把钩工必需经过培训,熟识并把握有关规定,持三级机构培训IC证上岗,严格按本工种的操作规程操作,遵守本岗位平安责任制。

5、每次提升到上平台后,必需先落下挡车梯、关闭阻车器、插入挡车桩,然后按规定摘除车辆。

每次下车前,必需按规定检查后,确认无误,才能拔出挡车桩、打开阻车器、升起挡车梯,按规定下放车辆。

6、各斜巷(斜坡)的运输设备及平安设施,使用单位必需每天全面检查一次,发觉问题准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7、凡是在斜巷(斜坡)作业的单位,开工前必需按规定安装好平安设施,否则不准开工。

二、斜巷(斜坡)提升信号把钩工留意事项1、信号把钩工留意事项:1)、必需熟识所在工作巷道的基本状况,本岗位信号装置、通讯设备、一坡三挡等平安设施的性能与使用方法。

2)、接班时要仔细检查信号装置、车辆及连接装置、保险绳、钩头等的完好状况,检查平安装置是否齐全牢靠,特殊要查看老钩头15米以内的钢丝绳是否有打结、硬弯、磨损、锈蚀、变形和断丝状况,检查斜巷内是否有行车障碍,是否有人工作,假如不符合要求时,准时处理,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提升。

3)、提升前必需具体检查信号装置、通讯装置、一坡三挡、行车红灯是否完好、齐全、灵敏牢靠。

4)、提运前由责任单位负责,具体检查轨道是否符合行车要求,地滚是否超高(地滚最高处不得超过道面40mm),超过必需经过处理合格方可作业。

最新煤矿倾斜井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制度办法

最新煤矿倾斜井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制度办法

煤矿倾斜井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制度办法煤矿倾斜井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制度办法1、倾斜井巷轨道运输实行责任管理制。

各单位必须把倾斜井巷轨道运输使用的绞车、轨道、提升钢丝绳、保险绳、信号装置、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等设备和设施责任落实到人,实行挂牌管理。

责任不清,不实行挂牌管理罚款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单位500元。

2、倾斜井巷轨道的运输设备、提升钢丝绳及安全设施等,使用单位必须每天全面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跑车防护装置等必须按规定进行试验,并做好记录,确保跑车防护装置灵敏可靠,钢丝绳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

漏检、无记录罚款500元。

3、斜井提升时,严禁蹬钩、行人。

斜巷轨道运输实行“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制度,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

4、绞车司机、信号工、把钩工持证上岗,严格按本工种的操作规程操作,认真执行本岗位安全责任制。

发现代岗、脱岗罚该单位500元。

5、倾斜井巷内使用绞车提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在倾斜井巷内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

每班必须进行试验,达到灵敏可靠,检查不合格罚款500元。

(2)在各车场安设能够防止带绳车辆误入非运行车场或区段的阻车器。

检查不合格罚款200元。

没正确使用罚款100元。

(3)在上部平车场入口安设能够控制车辆进入摘挂钩地点的阻车器。

检查不合格罚款200元。

没正确使用罚款100元。

(4)在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挂的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

检查不合格罚款200元。

(5)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1列车长度的地点,设置能够防止未连挂的车辆继续往下跑车的挡车栏。

检查不合格罚款500元。

没正确使用罚款300元。

(6)在各车场安设甩车时能发出警号的信号装置。

检查不合格罚款100元。

上述挡车装置必须经常关闭,放车时方准打开。

兼作行驶人车的倾斜井巷,在提升人员时,倾斜井巷中的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必须是常开状态,并可靠地锁住。

否则,罚责任人100元。

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

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

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的安全高效进行,规范斜巷轨道运输工作的管理,提高煤矿运输作业的生产效率和安全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部煤矿斜巷轨道运输工作。

第三条煤矿斜巷轨道运输工作必需遵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四条斜巷轨道运输工作应当依据各自矿井和特殊环境的实际情况,结合现有技术水平,科学合理地订立具体操作规程。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五条斜巷轨道运输岗位应配备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操作人员,持有相关从业证书。

第六条斜巷轨道运输操作人员应接受必需的培训,掌握操作规程、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理知识。

第七条斜巷轨道运输操作人员必需严格执行作业规程,筑牢安全意识,禁止酗酒、吸毒和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八条斜巷轨道运输通道和轨道必需保持畅通,无障碍物。

第九条斜巷轨道运输通道应定期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修复,确保运输通道的安全。

第十条斜巷轨道运输设备应进行合理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一条斜巷轨道运输设备的使用、维护和检修应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不得擅自转变设备结构和参数。

第四章安全措施第十二条斜巷轨道运输部门应订立特地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培训,确保工作人员清楚掌握安全操作流程和紧急处理程序。

第十三条斜巷轨道运输过程中,严禁超载、超速行驶,必需依照规定的限速要求进行运输。

第十四条斜巷轨道运输过程中,载运物品应符合规定的安全标准和要求,严禁运输易燃、易爆、剧毒等不安全物品。

第十五条斜巷轨道运输部门应配备必需的安全设施,如防护网、安全触边器等,确保运输过程的安全。

发生斜巷轨道运输事故时,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采取紧急救援和处理措施,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资产安全。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斜巷轨道运输的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

第十八条监督检查机构应对斜巷轨道运输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进行督促落实。

2023年矿井运输管理规定

2023年矿井运输管理规定

2023年矿井运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矿井运输的管理,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和员工生命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矿井开采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矿井运输指矿井内各种车辆和设备的运输管理。

第四条矿井运输应符合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五条矿井运输管理的目标是确保矿井运输安全、高效、经济,保障矿井正常生产和员工安全。

第二章矿井运输设施第六条矿井应设有专门的运输设施,包括运输巷道、轨道、升降机等。

运输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七条运输巷道应保持通畅,确保车辆和设备的通行,禁止堆放杂物和障碍物。

第八条运输巷道应设有适当的照明和通风设备,保证能见度和空气质量。

第九条运输巷道和轨道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结构稳定、安全可靠。

第十条升降机的使用和维护应符合相关规定,确保安全可靠,禁止超负荷运输。

第三章矿井运输管理人员第十一条矿井应设有专门的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矿井运输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十二条矿井运输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专门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矿井运输管理人员应熟悉矿井内的运输设施和运行情况,能够正确处理突发事故和应急事件。

第十四条矿井运输管理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保障矿井运输的安全和高效。

第四章矿井运输车辆和设备第十五条矿井运输车辆和设备应具备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和设备,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六条矿井运输车辆和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性能稳定和安全可靠。

第十七条矿井运输车辆和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熟悉车辆和设备的使用方法,能够正确操作和应对突发情况。

第十八条矿井运输车辆和设备的使用应符合矿井运输计划,禁止超载和超速。

第十九条矿井运输车辆和设备应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和急救设备,以应对火灾和伤亡事故。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二十条矿井运输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矿山安全生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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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轨道运输安全管理
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矿井轨道运输安全管理规定l、矿井轨道运输管理包括轨道、运输设备、安全装置、信号系统、安全标志和人员管理等。

2、机电副矿长(副总)对运输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各矿生产办要设专职技术人员,负责全矿轨道运输的技术管理、设备和设施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档案和图牌板。

督促实行包机制,要责任到人,在现场挂牌留名,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奖罚办法。

3、矿井轨道运输每半月由矿组织一坎安全检查,公司每月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4、巷道工程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技规定设置躲避峒室和壁龛.合理选用绞车,针对各斜巷的自然特征,通过验算,规定拉车数,制成牌板挂在上下部车场把钩峒室内,并严格执行。

倾斜巷道行人坡度超过18度时必须有台阶,超过22度时要加装扶手。

1、运输轨道的铺设质量必须按《煤矿安全舰程》,359条规
定执行。

轨道的轨型、轨枕、道岔和上下部车场等都必须符合技术规定。

2、提升斜巷与行驶机车平巷中的危险区段必须设明显报警装置。

3、轨道运输的安全距离要达到以下要求;矿车一侧距巷道与
(管道)的距离不小于300毫米,人行道宽度不小于800毫米,其它安全距离遵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有水的、坡度单一方向的巷道必须有正规的水沟,盖板齐全,流水畅通,不冲泡道床,起伏不平的巷道要在合适的位置打沉井,保证道床的干燥整洁,
4、倾斜井巷托绳轮的安装要符合以下规定:上变坡点处应装设直径不小于250毫米,轴径不小于40毫米,宽300~250毫米的托绳轮;斜巷闽道上适当位置加装直径不小于150毫米。

轴径不小于22毫米,宽不小于200毫米的托绳轮;在巷道转弯处应装设能转动的立导绳轮。

严禁钢丝蝇与道板、轨道、巷道壁和顶梁及支架磨擦,禁止使用不转动的各种物品代替托绳轮或导绳轮。

l0、主要运输线路的轨道要达到优良品,枕木必须是木枕木或水泥枕木;其它线路轨道要达到合格品,取消杂拌道和非标准道岔。

枕木应为木枕木或水泥枕木,底板为岩石的巷道可以使用铁枕木,但要保证上、下平面的宽度不小于9o毫米,与钢轨接触处要有胶垫减震。

11、倾斜井巷中使用串车提升时,巷道倾角大于6度且斜长大于50米的轨道。

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370条规定使用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其它轨道在上变坡点上方要设一组常闭式阻车器,其下部可以不设挡车器;绞车滚筒直径为1.2米(及以上的,斜巷上部挡车器要与绞车实现联动闭锁;兼做行驶人车的倾斜井巷在提升人员时,倾斜井巷中的挡车装置和防跑车装置必须是常开状态,井可靠地锁住.
12、井下绞车的安装,服务期限超过2个月的.必须按底板岩性设计基础,浇灌水泥基础,固定要牢固可靠。

服务期阻少于3个月的绞车必须有基础座,用四根合适的柱子打压顶柱(底板岩性好可用锚杆固定),压顶柱的下部要牢固地压在绞车基础座上,上部要顶在巷道顶板的基岩上,绞车的提升中心线应尽量与轨道中心线重合.
13、井下绞车最突出部位与矿车最突出部位的横向最小距离不得小于400毫米,绞车最突出部位与巷道壁最小距离不得小于250毫米,绞车司机侧应有l平方米活动范围,绞车峒空高度不得小于1.8米,峒室地面不得有杂物。

14、绞车牵引用钢丝绳头要用专用的绳卡子固定在滚筒规定的部位,钢丝绳在滚筒上的缠绕应排列整齐,牵引钢丝绳的钩头要采用合格的鸡心环,严禁用绳扣代替鸡心环或钢丝绳打结。

使用中的绞车必须零部件完
整齐全,制动系统灵括可靠,电气部分符合防爆要求,钢丝绳要指定专人检查并做好记录。

15、牵引钢丝绳钩头与矿车的联接及矿车间的联接装置,其状态和安全系数必须符合有关“规程”、“规定”和“管理细则”的要求。

凡提运超长设备和材料时,其相互间的联接装置必须符合“煤矿窄轨车辆连接器管理细则”的要求,并要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牵引钢丝绳的使用和日常维护要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钢丝绳受到猛烈冲击力时,应立即停车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6、斜巷轨道运输,必须按规定安设防爆型或本安型信号装置、红绿灯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显示牌。

每条巷道的红绿灯信号应指定某一固定岗位集中控制,虹绿灯信号与绞车电源实现闭锁。

井下巷道应设路标、巷标、警标、岔位指示器,关健部位的道岔全部实现司控。

在弯道或司机视线受阻的区段及双线人车站必须设置列车占线闭塞信号。

17、瓦斯矿井中使用机车运输时,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347条规定,机车的闸、灯、铃、连接装置、撇砂装置必须完好,蓄电池机车的防爆部件必须完好,机车必须有门,行驶中司机不准将头和身体的任何部位探出车外.
18、机车通过风门区域时,必须发出声光信号,过弯道、巷道交叉口、峒室门口、道岔等部位时,必须减速并鸣笛;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源,取下控制手把,抱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机车在运行中如发现井下停风或局扇停风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切不可随便起动机车,必须等瓦检员检查瓦斯,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机车。

严禁蓄电池机车随意进入架线机车轨道运行,如确需要,必须提前与井下运输调度联系好,取得同意后方可进入架线机车轨道运行。

19、井下使用的蓄电池机车都要使用瓦斯断电仪、容量指示仪及漏电保护,确保动作灵敏可靠。

20、井下蓄电池机车充电室必须使用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确保通风良好,并严禁带入瓦斯检定灯,使用普通型电压表测电压时必须在揭开盖10分钟后进行.蓄电池机车电气设备的检修必须在机车库进行,严禁电气失爆。

21、斜巷运输时严禁人员“扒、蹬、跳”,每次开车前把勾工必须认真检查奉引车数、物料装载及捆绑状况、联接装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把勾工在每次发出开车信号前要先看清斜巷中是否有行人,在确认无人后方准转换红绿灯,相隔几分钟再发开车信号,绞车要慢速起动:若上提物料时,待矿车全部运行剩下变坡点以上,呈悬挂状态时再打开下变坡点上部的档车器,矿车全部通过后立即关闭挡车器,再发出快点信号;
若下放物料时,当矿车下放到上变坡点以下,呈悬挂状态时再打开变坡点下面的挡车器,矿车全部通过后,立即关闭挡车器,再发出快点信号绞车正常运行。

22、在斜巷内维修巷道或轨道时,要制订安全措施,拉底后轨道必须垫实达到标准才能拉车;需使用矿车装、卸车时,必须临时将矿车用绳扣或卡轨器固定牢靠,同时要与信号工和绞车司机联系好,防止绞车误动作,矿车伤人。

23、处理掉道车时,起吊钢丝绳要与车体做到面接触,不准以支护锚杆做起吊点;严禁用斗车运送长材和设备。

24、绞车运行时,任何位置、任何人员不可跨越运行中的钢丝绳。

25、安、拆工作面时严禁人员跟车,运输线路重点部位设躲避峒室安排专人监护:工作面安、拆支架时严禁用回柱或双速绞车直接在底板上强拖硬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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