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上海市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企业作业证书》
上海市排水管道维护作业基本条件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上海排水管理处

上海市排水管道维护作业基本条件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建立世博后本市排水管道维护作业市场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形成区域性、专业化、规模化和适度竞争的格局,进一步规范本市排水管道维护市场秩序,引导养护企业做精做强做专业,强化政府监督与考核,从而提高本市排水管道维护水平,保障城市防汛和排水安全,根据上海市水务局文件《关于发布<上海市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作业基本条件暂行规定>的通知》沪水务[2001]838号精神,制定《上海市排水管道维护作业基本条件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公共排水管道维护作业基本条件的管理,主要对象为从事本市公共排水管道疏通养护、维修和检测等作业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定义)本实施细则中所称排水管道是指公共排水设施中的污水管、雨水管、合流管及其附属设施。
本实施细则中所称排水管道维护作业是指排水管道的日常维护(含小修)和中、大修,以及排水管道的电视声纳检测等。
第四条(管理部门)上海市排水管理处(以下简称市排水处)负责组织本市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作业基本条件的管理。
第五条(作业类别)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作业按规模和专业分为一类、二类、特种类、和暂定类,其中特种类包括特种维修和电视和声纳检测。
一类作业可承担排水管道各种管径的日常养护维修和中、大修;二类作业可承担排水管道各种管径的日常养护。
特种类维修作业可承担各类管道注浆加固、管道内衬防腐、防渗等特种维修;特种类电视和声纳检测作业可承担各类排水管道电视和声纳检测等。
暂定类作业为未达到规定的从业年限,但其他条件符合一类、二类或者特种类规定的条件。
第六条(基本条件)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作业在从业年限、人员素质、机具设备和注册资金等方面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第七条(材料审核)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作业的评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同时提交原件备复核:(一)排水管道维护作业基本条件评审申报表。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2018年度上海市河道管理养护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2018年度上海市河道管理养护工作
考核结果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
•【公布日期】2019.08.22
•【字号】沪水务〔2019〕866号
•【施行日期】2019.08.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
正文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2018年度上海市河道管理养护工作考核结
果的通报
沪水务〔2019〕866号
各区水务局:
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养护工作考核办法》(沪水务〔2015〕880号),市水务局、市财政局组成市级考核小组对各区2018年度河道管理养护工作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等级为“优秀”的区
中心城区:静安区、长宁区
郊区:闵行区、青浦区、松江区
(静安区、闵行区考核分数在95分以上,2020年河道管理养护市补资金上浮2%。
)
二、考核等级为“合格”的区
中心城区:普陀区、虹口区、徐汇区、杨浦区
郊区:嘉定区、浦东新区、宝山区、奉贤区、崇明区、金山区
希望各区水务局认真总结经验,紧密围绕“2020年力争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的目标,主动找差距、补短板,继续深化河长制湖长制,扎实落实河道管理养护责任,深入推进河道精细化管理,持续改善河道水环境面貌。
特此通报。
附件:2018年度各区河道管理养护工作考核意见(略)
上海市水务局
2019年8月22日。
上海市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作业基本条件暂行规定-上海排水行业协会

上海市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作业基本条件暂行规定 - 上海排水行业协会上海市水务局文件沪水务[2001]838号关于发布《上海市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作业基本条件暂行规定》的通知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为加强本市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作业管理,规范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作业招投标市场秩序,现发布《上海市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作业基本条件暂行规定》,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1、上海市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作业基本条件暂行规定,2、上海市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作业基本条件评审申报表。
上海市水务局二OO一年十二月二十日附,1上海市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作业基本条件暂行规定第一条,目的依据,为维护本市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作业管理,规范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作业和招投标市场秩序,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结合排水行业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作业基本条件的管理。
第三条,定义,本规定所称排水管道是指公共排水设施中的污水管、雨水管、合流管及其附属设施。
本规定所称养护维修作业是指排水管道的日常维护,含小修,和中、大修。
第四条,管理部门,上海市水务局所属的上海市排水管理处,以下简称市排水处,负责组织本市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作业基本条件的评审。
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其管辖范围内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作业基本条件的预审。
第五条,作业类别,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作业按规模和专业分为一类、二类、特种类和暂定类。
一类作业可承担各种管径的排水管道日常养护维修和中、大修工程,二类作业可承担各种管径的排水管道日常养护,特种类作业可承担各类管道注浆加固、管道内衬防腐、防渗等特种维修, 暂定类作业为未达到规定的从业年限,但其他条件符合一类、二类或者特种类规定的条件。
第六条,评审标准,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作业在从业年限、人员素质、机具设备和注册资金等方面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专业职称人员应当包括工程、经济、会计、统计人员等。
第七条,评审资料,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作业的评审,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作业基本条件评审申报表,,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章程,,三,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复印件),,四,企业所有工程、经济、会计、统计人员的职称(资格) 证书和技术工人上岗等级证书,复印件,,,五,作业设备所有权证明复印件,,六,企业上一年度生产统计和财务年报,,七,从事城市排水管道养护维修,或特种维修,作业的质量、安全评定资料。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排水运维管理重点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排水运维管理重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公布日期】2020.04.01•【字号】沪水务〔2020〕165号•【施行日期】2020.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排水运维管理重点工作》的通知沪水务〔2020〕165号市排水管理处、各区水务局、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城投环境(集团)阳晨水务分公司、临港供排水发展有限公司:现将《2020年上海市排水运维管理重点工作》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建立自查、整改和报告制度,每月初将上月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排水处(详见附件);市排水处要建立督办、考核和通报工作机制,加强技术指导与监管考核,并建立例会推进、重点推进和专题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2020年4月1日2020年上海市排水运维管理重点工作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本市排水行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市委、市政府把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地落实作为重中之重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对标“十三五”目标,把握问题关键,推动具体工作落地落实,一手抓好疫情防控,一手抓好排水工作推进,继续围绕“补短板、强监管、出亮点”的工作基调,狠抓落实、善作善成,重点做好以下十项工作:一、坚决打赢排水行业防疫阻击战,强化问题导向,持续抓好中央环保督察、防汛工程审计问题整改落实,尽快“补齐短板”,全力打好“四大战役”(一)打好排水行业疫情防控“阻击战”。
本市排水行业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意识,坚持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本市污水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等设施运维管理,确保“污水不冒溢、道路不积水、旱天不放江、雨天少放江”。
污水处理厂要加强对尾水的消毒处理,疫情防控期间每日对尾水粪大肠菌群指标进行检测,确保达标排放。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加快推进排水管道结构性缺陷整治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加快推进排水管道结构性缺陷整治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公布日期】2024.06.25•【字号】沪水务〔2024〕278号•【施行日期】2024.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加快推进排水管道结构性缺陷整治工作的通知沪水务〔2024〕278号各区水务局、城投水务集团:为贯彻落实6月4日市委专题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排水管道结构性缺陷整治,提高排水系统运行效能,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查漏补缺,形成任务清单各区应按照《关于加快本市排水管道检测、修复和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水务〔2022〕12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雨污混接普查工作,加快核对“十三五”以来排水管道检测修复资料,梳理未开展检测及结构性缺陷(二级及以上)未修复的管道清单(附件1、2),于6月28日前盖章反馈至市水务局。
城投水务集团应于6月底前完成市管泵站重点问题区域“管账”核查工作。
二、紧盯短板,加快检测修复各区应根据管道应检未检清单,立刻开展管道检测,8月底前完成污水管道结构性检测,10月底前完成排水管道结构性检测。
各区应根据管道检测结果及未修清单,及时开展损坏管道的修复工作,对存在三级及以上结构性损坏的隐患管道立即组织抢修,2024年底前基本完成三级及以上结构性病害修复,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二级及以上管道结构性损坏修复和改造。
三、聚焦重点,加强渗漏管控各区应根据时间节点,及时调整计划安排,加大推进力度,确保相关任务按时完成。
应结合雨污混接普查工作,及时开展外水入侵情况评估,对管道渗漏情况,应即知即改,如不能立即修复的,要落实管控措施,确保设施运行安全。
各区要严格落实检测及修复工作数据录入、复核、报送等环节的要求,明确专人负责信息联络及材料报送(附件3),每月25日前管道修复情况(附件4)报送市水务局。
特此通知。
附件:1.排水管道未检测清单2.排水管道未修复清单3.排水管道结构性缺陷整治工作联络表4.排水管道检测工作月度进展表5.排水管道结构性缺陷整治工作月度进展表上海市水务局2024年6月25日联系人:梁珊珊158****4412陆熠峰176****9833。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水务局制订的《金山区排水设施运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水务局制订的《金山区排水设施运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8.12•【字号】•【施行日期】2014.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水务局制订的《金山区排水设施运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区水务局制订的《金山区排水设施运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4年8月12日金山区排水设施运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为加强金山区排水设施的管理,保障排水设施安全、正常运行,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上海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办法》及市水务局《关于切实规范上海市排水管道设施养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水务〔2012〕410号)、《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本市排水管道设施养护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水务〔2013〕158号)文的要求,结合本区排水设施现状,对本区的排水设施运行、养护、维修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运行养护规范化、设施巡查日常化、检查整改制度化、考核指标科学化”的总体要求,坚持深化长效管理机制和创新管理理念相结合,坚持提高日常运行养护质量与重视突发事件处置相结合,确保本区排水设施安全运行。
二、工作目标基本建立符合本区实际的排水设施运行、养护、维修管理机制,落实排水设施的运行养护责任主体,整体提高全区排水设施运行、养护、维修管理水平。
三、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的排水设施系指雨水、污水管道及其附属泵站、窨井等设施。
本办法适用于全区公共排水设施,不包含本区内道路下立交排水设施及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内排水设施。
四、工作职责(一)为进一步提升本区的排水设施运行养护管理水平,服务本区水环境保护和防汛安全保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排水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区水务局加强行业指导。
上海市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作业基本条件
《上海市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作业基本条件》(特种类:潜水作业)申办程序及管理细则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上海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沪安监管危化[2006]131号)和《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贯彻“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沪水务[2007]11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本市排水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坚决遏制排水设施养护、维修、清理等潜水作业时,发生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上海市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作业基本条件暂行规定》(沪水务[2001]838号)的规定,特制订《上海市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作业基本条件》(特种类:潜水作业)申办程序及管理细则:一、凡需穿戴潜水装具从事排水设施养护、维修、清理等作业的,均为潜水作业。
二、凡从事排水设施(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水泵站和排水管道等)养护、维修和清理等潜水作业的单位必须持有《上海市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企业作业证书》(特种类:潜水作业)。
无证单位不得进行投标和承担潜水作业任务。
三、根据《上海市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作业基本条件暂行规定》(沪水务[2001]838号),上海市排水管理处代表市水务局负责本市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作业基本条件的管理。
经委托,由上海市排水行业协会具体负责该项评审工作。
四、排水设施养护、维修和清理等潜水作业单位的申请程序:1、申请单位需向上海市排水行业协会(厦门路180号204室)递交《上海市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作业基本条件》(特种类:潜水作业)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申报表可向上海市排水行业协会办公室领取)并附以下证明材料(一式三份):(1)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申请时交验原件。
(2)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申请时交验原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潜水员证书》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申请时交验原件。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2012年全市排水管道养护管理情况的通报-沪水务[2012]1279号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2012年全市排水管道养护管理情况的通报正文:----------------------------------------------------------------------------------------------------------------------------------------------------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2012年全市排水管道养护管理情况的通报(沪水务〔2012〕1279号)各区(县)建设交通委、水务局:今年年初,市水务局印发了《关于切实规范上海市排水管道设施养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各区(县)建设交通委(水务局)领导高度重视排水管道设施养护管理工作,各级排水管理部门(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实施意见》的要求,在巩固近年来排水管道养护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排水管道设施养护计划的编制,完善了排水管道设施养护检查、整改和考核体系,使全市排水管道设施养护管理水平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根据《实施意见》,市水务局每月对全市各区(县)的排水管道养护情况分市区、郊区两个组进行检查和考核。
现将2011年11月至2012年10月排水管道养护检查排名及排水管道养护管理情况通报如下:一、排水管道养护和检查情况据统计,2011年11月至2012年10月本市共养护疏通排水管道13318.34公里,清捞检查井(进水口)223.51万座(次),清捞淤泥19.57万立方米,养护管道数量超过了定额规定要求。
排水管道检查主要采用电视声纳、窥无忧等手段,结合一年两次的常规检查。
据统计,全年共检查排水管道8755条(段),其中主管1923条(段),支管6832条(段),全市养护检查评分平均分为89.56分;其中市区组平均分为91.47分,郊区组平均分为86.27分;全面达到并超过了年度养护工作指标。
市排水处每月都将检查情况以“排水管道养护抽检情况通报”形式,报告各区(县)建设交通委(水务局)和排水管理单位,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度积泥管道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河道管理养护经费和供水小管网改建项目资金审计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河道管理养护经费和供水小管网改建项目资金审计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公布日期】2015.03.27•【字号】沪水务〔2015〕246号•【施行日期】2015.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河道管理养护经费和供水小管网改建项目资金审计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水务〔2015〕246号各区(县)水务局、中心城区建交委:为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拟在今年上半年开展上海市河道管理养护经费和供水小管网改建项目资金审计调查。
现将《上海市河道管理养护经费和供水小管网改建项目资金审计调查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2015年3月27日上海市河道管理养护经费和供水小管网改建项目资金审计调查实施方案为规范河道管理养护经费和供水小管网改建项目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经研究,定于今年上半年开展一次专项审计调查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本次审计调查由市水务局监察室、计划财务处、市水利管理处、市供水管理处共同组织实施,成立2个审计调查组,负责审计调查的组织协调、政策指导、提出建议、督促整改等相关工作。
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并做好接受市水务局审计调查的相关准备。
二、范围内容(一)河道管理养护经费审计调查1、审计调查范围。
2013年度市管河道维修养护工作补助经费和全市中小河道管理养护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
全面审计14个区(县)情况,抽审部分镇(乡)情况,视情延伸审计部分河道管理养护项目情况。
2、审计调查内容。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中小河道养护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是养护管理经费使用规定的执行情况,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情况,区(县)、镇(乡)配套资金到位情况,河道管理养护经费使用的合规性、真实性、效益性,以及落实政府采购制度等情况。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继续开展全市排水管道养护大会战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继续开展全市排水管道养护大会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公布日期】2009.12.04•【字号】沪水务[2009]922号•【施行日期】2009.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水务局关于继续开展全市排水管道养护大会战的通知(沪水务〔2009〕922号)各区(县)建设交通委、水务局,市排水处:今年4月到10月,我局组织开展了历时半年的“全市排水管道养护大会战”(以下简称“养护大会战”)活动。
“养护大会战”在各区(县)建设交通委(水务局)的高度重视下,各参战单位精心组织,落实养护计划,加大养护投入,注重工作实效,实现了会战既定目标。
同时通过“养护大会战”,今年汛期本市的暴雨后道路积水(退水)情况有明显改善,得到市领导的高度评价和社会各方的好评。
2010年5-10月本市将举办世博会,世博会期间正值本市汛期,为确保世博会期间本市的防汛排水安全,巩固“养护大会战”已取得的成绩,进一步加强本市排水管道养护管理工作,我局决定继续在本市排水行业组织开展“养护大会战”。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九届二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服务世博、保障世博”的防汛排水工作主线,全面提升防汛排水工作的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为上海实现“四个确保”、推进“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目标作贡献,为保障2010年世博会期间防汛排水安全,为2010年安全度汛奠定基础。
二、组织机构(一)领导小组为进一步加强对“养护大会战”工作的领导,确保“养护大会战”各项目标的实现,成立由市水务局副局长刘晓涛同志任组长、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王梦江同志和市排水管理处处长马远东同志任副组长、各区(县)建设交通委(水务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马远东同志兼任主任,办公室设在市排水处,各区排水管理单位负责人任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