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年学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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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会议纪要

民族团结进步会议纪要

民族团结进步会议纪要篇一:民族团结_培训会_会议记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培训会会议记录时间:20XX年5月11日地点:四楼电教室主持人:潘建英主讲人:潘建英参与人员:全体教职工会议内容:一、学习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考核验收测评体系及实施办法。

二、解释了体系中五个方面的内容需要收集的材料。

三、加强学习宣传教育,提高创建活动共识。

一是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措施,作出了安排部署。

二是结合政治学习制度,加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把创建活动同创新领导小组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结合起来。

四、各处室安排非富多彩的活动。

要求各处室以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多种行之有效的民族团结活动,不断开创民族团结的新局面。

五、各处室要创新教育形式,注重教育效果,广泛开展典型,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

六、认真落实学校创建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任务,重视民族团结工作,建立健全民族团结工作长效机制、长远规划,并积极提出工作建议,促进创建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时间:20XX年4月地点:四楼电教室主持人:潘建英主讲人:潘建英参与人员:全体教职工会议内容:一、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

二、解释了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方面的内容。

三、加强学习宣传教育,提高创建活动共识。

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

结合政治学习制度,加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把创建活动同创新领导小组工作,广泛开展民族的民族团结氛围。

四、各科室安排活动。

要求各以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民族团结活动,不断开创加强民族团结的新局面。

五、认真落实学校创建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任务,重视民族团结工作,建立健全民族团结工作长效机制与长远规划,并积极提出工作建议,促进创建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时间:20XX年月地点:四楼电教室主持人:潘建英主讲人:潘建英参与人员:全体教职工会议内容:民族团结教育的指导思想1“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意识。

镇民族团结进步年度工作总结范文_镇长年度工作总结

镇民族团结进步年度工作总结范文_镇长年度工作总结

镇民族团结进步年度工作总结范文_镇长年度工作总结尊敬的领导、亲爱的镇民: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和我的团队积极推动了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在此向大家汇报一下我们的工作情况。

一、加强宣传,提升意识我们通过多样化的宣传手段,增强了镇民族团结的意识。

我们组织了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如集会、文艺晚会、展览等,充分发挥了媒体的作用,展示了民族团结的美好形象,传递了正能量。

同时,我们还开展了一系列公益活动,倡导互帮互助、和睦相处,让团结进步的理念深入人心。

二、完善制度,夯实基础我们深入推进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制度建设,建立了健全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明确了各方面的责任和职责。

同时,我们重视宗教、语言、文化等涉及民族团结的问题,加强了对相关方面的调研和学习,使政策决策更为科学和合理。

三、发挥平台功能,促进合作我们积极搭建多层次、多渠道、广覆盖的平台,促进不同民族间的交流和合作。

我们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艺术活动,通过艺术交流,让不同民族之间加深了解、互相尊重。

我们还加强了对外交流合作,通过互通有无,共享资源,促进了镇域内经济和文化建设的发展。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素质我们重视团队建设,注重认识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的培养。

我们加强了干部的培训和思想建设,促进干部队伍的素质提高。

同时,我们积极调整组织架构,优化岗位配置,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上述这些工作得到了广大镇民的支持和认同,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我们需要继续努力改进。

我们将继续遵循“团结进步,共创美好”的理念,坚定不移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为全体镇民营造和谐、幸福、美好的生活。

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全文

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全文

【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各项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新疆自古以来就是祖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第四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根基,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是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

第五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国家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

第六条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应当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和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第七条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各民族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信任、相互欣赏,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环境,加强交往交流交融,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贡献力量。

第八条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全面负责、民族事务部门指导协调、各部门配合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 (二)研究和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规划,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目标责任,建立和完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长效机制; (三)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相结合,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落实、统一检查验收; (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考评体系,明确创建目标,培养树立典型,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珍惜团结、维护团结、加强团结; (五)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协调解决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有关事项;指导、监督、检查下一级人民政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工作; (六)做好军政、军(警)民、兵地、中央驻疆单位与地方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七)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小学民族团结教育规章制度

小学民族团结教育规章制度

小学民族团结教育规章制度小学民族团结教育规章制度一、宗旨小学是培养下一代的摇篮,民族团结是国家的宝贵财富。

为了增强学生的民族团结意识和爱国情感,促进各个民族之间的和谐共处,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培养目标1. 培养学生对各个民族的尊重和理解,避免种族歧视和偏见。

2. 增强学生的民族认同感和国家意识,建立爱国情感和拥护国家的良好习惯。

3. 培养学生的平等沟通和合作能力,增进各个民族之间的友谊和团结。

三、教育内容1. 分享文化:定期组织学生分享自己的民族文化,包括民歌、舞蹈、传统节日等。

学生可自愿参与,增加对其他民族文化的了解和尊重。

2. 互助合作:鼓励学生进行跨民族交流与合作,开展集体活动如团庆、联欢会等,增进友谊和合作精神。

3. 知识教育:开展相关课程,如民族历史、传统习俗、国家发展等,让学生了解各个民族文化的丰富性,并培养对国家和各个民族的尊重和热爱。

4. 社会实践:安排学生参观少数民族村落、博物馆等,增加他们对多元文化的认识,理解不同民族的生活和传统。

四、校内管理1. 加强教师培训:学校组织教师参加专题培训,提升教师对民族团结教育的认识和水平。

2. 学校宣传:制作宣传栏,展示各个民族的优秀文化和成就,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

3. 辅导员工作:辅导员负责组织学生活动,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和尊重各个民族。

4. 教室守则:教室内不得出现侮辱或歧视其他民族的言行,以营造和谐的学习环境。

五、家庭教育1. 家访工作:学校辅导员经常进行家访,与家长进行沟通,共同培养学生的民族团结意识。

2. 家庭文化交流:鼓励家长与孩子分享自己的民族文化,增进家庭成员之间的交流和理解。

六、奖惩措施1. 积极奖励:对于参与民族团结教育的学生给予表扬和奖励,鼓励他们成为团结友爱的模范。

2. 批评教育:对于出现种族歧视言行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引导他们认识到错误,及时改正。

以上制度规章旨在培养小学学生积极交流、友爱合作、团结互助的民族团结精神,促进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的交流与互动,从而建设一个和谐的学校环境和社会氛围。

民族团结制度

民族团结制度

民族团结制度
逸夫中心小学二年级
民族团结教育制度
一、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理论学习、学习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和辨别是非能力。

二、认真做好班级工作,了解每一位学生在校内外的思想动态及家庭成员情况,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要顾全大局,不准诋毁他人、传播小道消息和做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
四、要不断提高思想素质,政治要过硬,不准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和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五、要衣着德体, 不准穿戴民族色彩浓厚与职业并不相符的服饰。

六、同学之间要互相尊重民族风俗习惯,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立场坚定的反对民族分裂与非法宗教活动。

七、要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

八、尊重学生及家长,不训斥、指责学生及家长,要关爱每一位学生,决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九、不准乱收费、乱定教辅材料向学生推销商品及收受学生和家长钱物。

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的各项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开展民族团结“手拉手结对子”活动。

2024年村委会学习制度(二篇)

2024年村委会学习制度(二篇)

2024年村委会学习制度1、第月____日为____学习时间,特殊情况推迟不超过三天;2、认真学____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的法律、法令、法规,学习科技文化和商品生产,基层社会管理知识;3、自学遵守学习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早退或借故不参加学习;4、做好学习和发言记录。

二、例会制度1、村委会干部每周一开一次碰头会,通报上周工作,安排下周任务;2、每月末召开一次村民小组长以上干部参加的村委会扩大会议,汇报前段工作,部署下段任务,研究处理有关问题。

3、年初召开村民代表会审议通过当年工作计划,每季度末报告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征求意见和要求,评议村委会成员,年末评议村委会工作,确定工资、资金;4、土地调整,各业承包发生金额在____元以上及重大公益事业项目,需临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5、会议期间,要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做到思想,看法,意见“三一致”,并切实做好会议记录,一经决定的事项,坚决贯彻落实。

三、工作制度1、明确分工,团结协作,艰苦奋斗,积极进取,努力做好分管工作和____交办的各项任务,不得互相推诿,各行其事;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____领导,凡属重大问题,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少数服从多数,经____讨论决定的事项要坚决贯彻执行,不得讨价还价,擅自更改。

严肃财经纪律,花钱报销必须经村委会主任签字。

3、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监督,凡涉及本村村民利益的问题,必须广泛征求和听取群众的意见,民主协商,尊重事实,不得强迫命令,打击报复。

4、以身作则,坚持原则。

凡要求村民做到的,干部必须带头做到,模范遵守,勤政廉洁,秉公办事,不得假公济私,对人不对已。

村民委员会职责一、宣传宪法、法律、法律和国家的政策,并教育村民遵守和执行;二、____村民发展农业生产,因地制宜地开展多种经营,发展村办企业,巩固和壮大____经济,支持和____村民发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并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商工作;三、依法管理本村属于村民____所有的土地、林木、农电水利设施和其他财产,教育地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四、输本村的教育、文化、卫生、科技、人口、社会福利等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建设村庄,整顿村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防止污染,预防疾病;五、协助人民政府维护社会治安,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六、调解民间纠纷,增进村民团结,民族团结,家庭和睦;七、教育和____村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实行计划生育,服兵役,交纳税款,完成国家定购任务,身乡村____上交提留和统筹费,承担义务工;八、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产,保护工、矿、林场和交通、电力、通讯等设施;九、教育村民尊老____,尊重妇女,拥军优属,勤俭节约,提高道德水平,移风易俗,提高村民整体素质;十、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____经济____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____经济____和村民的合法权益;十一、支持共青团、妇女、民兵等____开展活动;十二、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十三、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村务公开制度一、内容(一)财务公开。

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条例(2019年)

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条例(2019年)

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条例(2019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拉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9.11.30•【字号】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9〕6号•【施行日期】2019.12.04•【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族区域自治正文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条例(2012年3月26日拉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2012年3月30日西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2019年8月28日拉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19年11月29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权利第三章基本义务第四章服务与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保障民族团结健康发展。

根据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组织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各民族平等、坚持“三个离不开”原则,遵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

第四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本行政区域所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组织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设定每年9月为本市民族团结进步月、9月17日为民族团结进步节。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和民族团结进步节活动。

第六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小学民族团结教育规章制度

小学民族团结教育规章制度

小学民族团结教育规章制度小学民族团结教育规章制度一、宗旨小学民族团结教育旨在培养学生爱国爱种族,尊重各民族文化和传统,增进民族团结和谐,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二、教育目标1. 培养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和民族归属感,使他们热爱自己的祖国和民族。

2. 培养学生的多元文化意识,尊重并包容各个民族的文化和习俗。

3. 培养学生的友善交往能力和多元合作意识,增进不同民族之间的互信和团结。

三、教育内容1. 学生将学习中国各个少数民族的基本情况,包括语言、服饰、风俗习惯等,并了解其与主流民族的联系和互动。

2. 学生将参与各种民族传统节日和活动,如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并了解其中的文化背景和重要意义。

3. 学校将组织学生进行跨民族的交流和合作活动,帮助学生增进对不同民族的理解和友谊。

四、教育方法1. 将开展多样化的教学活动,如组织学生走进少数民族村落、参观民族博物馆、观看民族文化表演等,通过亲身经历来感受和理解不同民族的文化。

2. 学校将注重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如开展民族传统游戏、艺术创作、集体舞蹈等活动,提高学生的多元合作能力。

3. 学校将鼓励学生了解身边不同民族的同学和朋友,推动跨民族之间的友好交往,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和尊重。

五、教育评价学校将通过定期的民族团结教育评价,考察学生对不同民族文化的了解和尊重程度,以及学生在跨民族交往中表现出的友好合作态度。

六、教育保障学校将配备专门的民族团结教育师资力量,提供相关的教学资源和课程支持,保证民族团结教育的顺利开展。

七、家校合作学校将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组织家长参与学校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共同促进学生的民族团结教育。

以上就是小学民族团结教育的规章制度,希望通过这一制度的实施,可以培养出更多有爱国情怀、尊重多元文化的小学生,为建设一个团结和谐的民族大家庭做出贡献。

八、教育环境为营造良好的民族团结教育环境,学校将通过以下措施:1. 创建多元文化教室和展览馆:学校将设置民族文化角,展示不同民族的传统服饰、音乐乐器、文化艺术品等,让学生亲身感受和了解各个民族的独特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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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尔勒市培训中心学法制度
民族团结是联系各民族的桥梁,加强民族团结教育能更好的为地区社会稳定和祖国的繁荣发展奠定基础。

库尔勒市培训中心根据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目的与意义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前提和保证。

在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地委办公室着眼于工作实际,着眼于维护国家的最高利益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在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同时,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稳定是第一要素”的思想不动摇,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党的民族政策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也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

二、学习内容:
1、学习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宗教事务条例》、新疆“三史”学习教育。

4、学习《宪法》《刑法》《反分裂国家法》《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

三、学习方式
1 、做到长期规划与近期安排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

2 、学习要始终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3、集中学习,集中学习要制定学习计划,内容明确。

4、自学。

四、学习要求
1、学习要系统化、规范化.
2、学习中重点突出,并结合实际开展重点讨论。

3、学习时要做好笔记,讨论时发言要踊跃。

4、严格考勤,全体干部无特殊情况,必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不准擅自不参加学习。

库尔勒市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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