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5篇)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与范围1.1为了规范企业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交通事故,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物流运输、公务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厂内机动车辆、厂内交通道路及厂内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管理要点和内容。
1.3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厂内机动车辆、厂内交通道路及厂内交通事故处理等。
2职责2.1安技部负责企业交通安全工作的统一管理,负责组织交通安全工作检查,组织或参与厂区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统计、分析及考核,组织厂内机动车辆检验及驾驶人员安全培训。
2.2运输部负责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厂内机动车辆的资产管理和日常检查,负责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
2.3行政事务部负责厂区道路的隐患整改。
3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3.1厂内机动车辆必须保持车容整洁、车身周正。
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3.2新增以及经大修或者改造的厂内机动车辆,投入使用前,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厂内机动车辆,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大修后,应当进行验收检验。
3.3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3.4车辆转向应轻便灵活,行驶中不得轻飘、摆振、抖动、阻滞及跑偏现象。
在平直的道路上能保持车辆直线行驶,转向后能自动回正。
3.5行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储备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动完全释放时间等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
气压制动系统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必须装有放水装置和限压装置。
3.6车辆的制动距离、跑偏量、驻车制动性能要求等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
3.7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
灯泡要有保护装置,不得因车辆震动而松脱、损坏、失效或改变光照方向。
所有灯光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得因车辆振动而自行开关。
厂区道路交通管理制度(四篇)

厂区道路交通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厂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厂区整体交通效率,制定本道路交通管理制度。
二、管理责任1. 公司总经理负责厂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交通管理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和检查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三、道路交通设施1. 厂区内应设置明确的道路标志、标线、指示牌等设施,便于员工及车辆的行车和停车。
2. 厂区内道路应保持畅通,防止道路堵塞。
对于有需要,可以设置交通导向牌和交通标志,方便员工找到目的地。
四、驾驶证管理1. 厂区内任何员工驾驶机动车辆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并按照规定悬挂驾驶证。
2. 对于未持有有效驾驶证的员工,不得允许其驾驶机动车辆进入厂区。
3. 驾驶车辆进入厂区前,必须接受安全培训,了解道路交通管理制度。
五、交通安全教育培训1. 公司应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包括驾驶员培训和员工交通安全知识培训。
2. 参加驾驶员培训的员工必须通过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可驾驶机动车辆进入厂区。
3. 参加员工交通安全知识培训的员工需要参加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合格证书。
六、车辆出入管理1. 厂区内道路交通一般为单向通行,对于车辆出入厂区,需要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进行审核,并领取通行证。
2. 驾驶员必须按照指定的规定和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改变行驶路线。
3. 车辆进入厂区或者离开厂区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状态。
七、停车管理1. 厂区内设有专门的停车区域,员工和访客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区域内。
2. 停车时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方向和距离停放,不得随意倒车或者占用其他车辆的车位。
3. 停车场内应设置明确的停车标志和指示牌,方便员工找到停车位置。
八、安全监控1. 在厂区内设置相应的监控设备,进行道路交通的实时监测和记录。
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维护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交通流畅程度,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厂内所有员工和车辆的交通行为。
第三条厂内道路分为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三种,道路标志、标线应符合国家规定。
第四条厂内设有交通管制中心,负责协调和指挥厂内车辆行驶和停靠。
第五条厂内设有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推行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组织安全培训和检查工作。
第六条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交通准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
第七条厂内员工和车辆应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尊重交通管制中心的指挥和调度,服从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的管理。
第八条厂内员工和车辆在进出厂区时,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和登记。
第二章交通标志、标线设置第九条厂内道路交通标志应符合国家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
第十条厂内道路交通标志的挂设位置应明显,清晰可见。
第十一条厂内道路交通标线应规范、清晰,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
第十二条厂内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和维护由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第十三条厂内交叉口、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标线应遵守国家标准,标线色彩鲜明,清晰可辨。
第十四条厂内交叉口应设置交通信号灯,保证交通有序。
第十五条厂内停车场应划定停车位,并设置停车标志,禁止非法占用他人停车位。
第三章交通准行为第十六条厂内员工驾驶车辆,应持有效驾驶证和相关证件,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第十七条厂内员工驾驶车辆不得酒后驾驶,不得超速行驶,不得闯红灯,不得占用非机动车道。
第十八条厂内车辆不得在非指定停车位停放,不得在禁停区停车。
第十九条厂内骑自行车的员工应戴好安全头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车载他人。
第二十条厂内道路行驶的车辆应按规定车速行驶,保持安全车距,确保行车安全。
第二十一条厂内道路行驶的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不得乱变道,不得乱超车。
第四章交通事故处理第二十二条厂内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警并报告交通安全管理部门。
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5篇)

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厂区内员工和设备的交通安全,提高交通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交通活动。
二、管理机构和职责1. 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厂区内交通安全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安排培训和宣传工作、协调和解决交通安全问题等。
2. 厂区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交通管理工作,包括巡视和检查交通设施、监督员工遵守交通规则、协助处理交通事故、组织交通安全培训等。
三、交通设施1. 道路标线和标志:厂区内主要道路都需设置道路标线和标志,包括车道分隔线、行人过街线、禁止停车标志、限速标志、危险警示标志等。
2. 路口控制设施:厂区内的路口需设置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设施,以确保交通流畅和安全。
3. 停车场:厂区内设立专门的停车场,合理规划停车位,设置标志标线并定期维护。
四、交通规则和宣传教育1.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和厂区的交通规则,禁止超速行驶、闯红灯、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2. 厂区要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对交通安全的意识和责任感,增强安全意识。
3. 新员工入职时需接受交通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交通安全巡视1. 厂区交通主管部门要定期对交通设施进行巡视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问题。
2. 员工也要积极参与交通安全巡视,如发现道路标志损坏、交通设施故障等问题,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六、交通事故处理1. 厂区交通主管部门要及时处理交通事故,并报告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备案。
2. 发生交通事故时,员工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并及时通知交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
七、应急预案1. 厂区要制定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规定各部门的职责和应急措施,定期组织演练并完善。
2. 设立应急电话热线,提供员工报警和求助服务。
八、奖惩制度1. 对于违反交通规则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
厂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3篇)

厂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厂内车辆交通行为,确保厂区内车辆的安全和顺畅,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的所有车辆,包括员工车辆、访客车辆、货车等。
三、车辆出入管理1. 厂区保安负责对所有进出厂区的车辆进行登记和核实身份;2. 未经核准,任何车辆不得进入厂区;3. 进入厂区的车辆必须按指定通道行驶,并遵守交通规则。
四、车辆停放管理1. 员工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场;2. 车辆停放时需保持适当的间距,不得占用其他车位;3. 不得在通道、消防通道、应急通道、出入口等地方停放车辆;4. 停放时需切断电源并锁好车门,确保车辆安全。
五、车辆行驶管理1. 严禁酒后驾车;2. 限速规定:厂内道路限速20公里/小时,车辆必须按规定速度行驶;3. 禁止超车、抢行和追尾等违法行为;4. 非紧急情况下,禁止使用警报器;5. 遇到行人,应提前减速让行,并保持安全距离;6. 禁止私自改装车辆,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六、责任和处罚1. 员工在遵守本制度的过程中,如发现他人违反制度应及时报告;2. 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3. 违反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其他1. 公司组织定期的车辆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2. 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可对本制度进行适时修订和完善。
以上为厂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各员工应严格遵守,并共同维护厂内车辆交通的安全与畅通。
厂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2)1. 厂内车辆必须持有效驾驶证,并按照规定的速度和交通规则行驶。
2. 所有车辆必须在指定路线上行驶,并遵守标志和标线的指示。
3. 司机必须随时保持警觉,不得驾驶疲劳或服用影响驾驶的药物。
4. 车辆必须随时保持适当的车距,不得追尾或逆行。
5. 所有车辆必须随时保持良好的行驶状况,包括刹车、转向等设备的正常操作。
6. 所有车辆必须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以确保安全的驾驶。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五篇)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 1 条为确保厂内人员及财产安全,规范交通秩序,提升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 2 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厂内员工,以及进出厂区的车辆和行人。
第 3 条交通安全管理原则:(1)以安全为本,预防为主:交通安全工作应始终围绕安全,以预防措施为主,有效预防厂内交通事故。
(2)科学管理,责任明确:建立科学的交通安全管理机制,明确各级职责,确保管理措施的执行。
(3)遵守法规,依法行驶: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交通法规,确保行车人员和行人的行为符合交通规则。
第二章交通安全设施第 4 条厂内道路规划与标识:(1)主干道和分支道路应按交通规划合理设置,以保障车辆和行人的顺畅通行。
(2)需设立规范的交通标志和标线,明确车辆和行人的行驶路径及限速要求。
(3)重要路口和弯道应设置交通标线和提示牌,提醒行车人员注意安全。
第 5 条停车场管理:(1)停车场位置需合理规划,容量应与厂内员工数量相匹配。
(2)应设置清晰的停车标识,划定停车位。
(3)通过指示员或电子导向系统引导车辆有序进入,确保车辆通行顺畅。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 6 条车辆进出管理:(1)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通道进出,禁止危险驾驶行为。
(2)所有进出车辆需经过严格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安全标准。
(3)驾驶员需持有有效驾驶证,车辆需定期进行年检、保养和维修。
第 7 条紧急救援措施:(1)厂内应设立紧急救援点,配备急救车辆和药品,以应对事故。
(2)员工应定期接受急救知识培训,掌握基本的急救技能。
第四章行人管理第 8 条行人通行管理:(1)行人应使用指定的人行道,不得在车辆道路上行走。
(2)行人需遵守交通信号灯,禁止闯红灯行为。
(3)夜间行人需穿着反光背心,提高可见度。
第 9 条安全防护措施:(1)厂内需设置警示牌和安全标识,提醒行人注意安全。
(2)危险和施工区域需设置安全护栏,防止行人误入。
(3)为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安全便捷的通行设施。
厂区内道路交通管理制度(5篇)

厂区内道路交通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进入厂区内各类机动车辆的安全行使,确保厂区内生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进入厂区的各类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凡进入厂区的任何车辆,必须经门卫登记办理入厂区手续方可进入。
第四条、非防爆车辆进入厂区必须戴阻火罩。
第五条、入厂车辆要服从门卫的检查与管理,并按指定地点停靠。
第六条、拉运液化天然气的罐车在充装区门卫室前方的阻止带前停下,根据调度单进行入厂安检,进入充装区的车辆认真按照充装顺序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不得进入。
第八条、入厂机动车辆禁止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
如因工作需要进入生产装置区和罐区的车辆必须经特别批准后方可进入。
第九条、小车及参观车辆不得进入厂区,经门卫登记后整齐停靠在办公楼前的停车位上。
第十条、在厂区内行使的机动车辆,限速____公里、按指示路线行驶。
第十一条、任何车辆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二条、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一律不得进入生产厂区,按指定位置停放。
第十三条、厂区内禁止鸣喇叭。
第十四条、厂区内的特种车辆必须取得特种车辆驾驶证方可驾驶,禁止无驾驶证的人员驾驶。
第十五条、厂内行驶的任何车辆除驾驶室外,任何地方不得载人。
第十六条、运输液氮的车辆严格按照充装LNG的车辆检查程序进行检查。
第十七条、进入厂区道路施工区域,应听从施工人员的指挥通过。
第十八条、在厂区内行驶或装卸货物的车辆,在遇到紧急情况下如:可能出现火灾、爆炸等情况下,应听从现场指挥按指定路线迅速撤离。
第十九条、厂内行驶的任何车辆不得超速行驶,不得酒后驾车,在道路狭窄的地方要小心驾驶,遇有人员时应主动避让,超长车辆倒车时要有人指挥,以防撞坏设备。
第二十条、厂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应严格遵守本规定。
厂区内道路交通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厂区内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厂区内人员与车辆的安全,保证生产运行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厂区内道路交通管理制度。
厂区内道路交通管理制度范文(3篇)

厂区内道路交通管理制度范文一、前言在厂区内,道路交通管理是确保员工和车辆的安全、顺畅出行的重要措施。
本制度旨在规范厂区内道路交通行为,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促进厂区内交通秩序的良好运行。
二、管理责任1. 厂区道路交通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并监督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的执行。
2. 厂区内设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具体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3. 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对员工的教育、监督和指导责任,确保员工遵守交通规则。
三、交通标识和标线1. 厂区内的道路交通标识和标线应符合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可见。
2. 禁止私自移动、更改或遮挡交通标识和标线,如有需要,应及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四、行车规定1. 所有车辆必须在规定的道路和停车位上行驶和停靠,不得乱停乱放。
2. 车辆必须遵守交通信号,禁止闯红灯和超速行驶。
3. 行车过程中,禁止打手机、吸烟等会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4. 车辆行驶中如有故障或事故,应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确保交通安全。
五、行人规定1. 行人必须使用规定的人行道,不得在车道内行走。
2. 严禁在道路中间或行车道内停留,以及横穿马路。
3. 行人应遵守交通信号,禁止逆向行走或违反交通规则行走。
六、机动车辆管理1. 所有机动车辆必须进行注册登记,并按规定悬挂号牌。
2. 司机必须持有效驾驶证,且不得酒后驾驶。
3. 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维护和安全检查。
4. 禁止机动车辆在厂区内乱停乱放,不得占用人行道和消防通道。
七、非机动车辆管理1. 所有非机动车辆必须进行注册登记,并悬挂标识。
2. 骑车人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并遵守交通规则。
3. 禁止非机动车辆在道路中间行驶或与机动车辆抢行。
八、安全教育和培训1. 厂区内所有员工必须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交通规则和安全知识。
2.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九、违章处理1. 对违反交通规则的车辆和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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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本项目场内机动车辆、机动车驾驶员、道路安全运输管理,预防各类道路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规范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施工场地内使用的所有机动车辆,包括施工作业所需用的自卸翻斗车、硅罐车、拖拉机、农用车、客货两用车等各类施工车辆,也包括项目施工服务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漂水区美丽乡村主千路(5341白马段)Al标项目部。
第四条安全环保部对项目部场内施工车辆的日常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综合办公室负责项目部施工服务车辆的日常管理。
第五条项目经理为场内道路安全运输管理第一责任人。
安全分管领导对本项目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第六条作业队、班组负责人,对所管辖的机动车辆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
发生场内道路安全事故及时报告,配合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七条驾驶员在施工现场从事驾驶工作必须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操作证、上岗证等相关证件,严禁无证驾驶、严禁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
第八条
机动车驾驶员对车辆行驶安全负直接责任。
机动车驾驶员要严格按岗位操作技术规程和交通法规驾驶车辆;保持车辆良好安全技术状态和车容车貌;.做好出车前安全检查和收车后的保养工作;发生道路安全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抢救伤员,配合调查。
第九条机动车驾驶员要遵守交通安全纪律,做到七不准,即不酒后开车、私自出车、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驾驶室超座、穿拖鞋驾驶、私自将车交他人驾驶。
第十条场内临时性道路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路基坚实,边坡稳固。
(二)根据机动车辆车型选用适当的路宽。
一般路面宽度不得小于机动车辆宽度的1.5倍,单车道应设有会车位置。
(三)施工现场道路设置纵坡度不宜大于10%,特殊情况个别短距离地段最大不得超过15%。
(四)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保持路面平整、不积水。
第十一条在场内道路的急弯、陡坡、狭路、视距障碍、交叉道口和桥头路段,要设置各种警示、限速等安全标志。
第十二条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第十三条场内施工车辆、施工服务车辆行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在交叉路口处施工车辆先行,非重车让重车先行,小车让大车先行;
(二)
在坡道上行驶,非重车让重车先行,轻型车辆让重型车辆先行,下坡车让上坡车先行。
第十四条所有机动车辆在非工作时停放在安全区域。
车辆集中停放在指定的路段、停车场,不得随意停放,不得停放在斜坡上,因故必须停放时,车辆不得脱档且必须拉紧手闸,切断电源,锁好车门,轮胎下垫好三角木.,确保车辆不至溜滑。
第十五条机动车辆应加强日常保养。
车辆使用完后,驾驶员应对车辆进行外观检查、清洗,对使用后的车辆进行维护保养。
第十六条施工车辆在运输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所有施工车辆除驾驶室以外,其他部.位不准搭乘人员。
驾驶室搭乘人员不得超过核准搭乘人数。
(二)向低处临空边缘卸料时,后轮与边缘要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防止坍塌和翻车;在坚实地段陡坎处向下卸料时,必须设置牢固的车档装置,挡车装置高度不低于车轮外缘直径的1/3,长度不小于车辆后轴两外轮侧间距的2倍。
同时必须设置专人指挥,夜间应有照明并设红色警示灯。
(三)自卸类车辆要确认车厢放下后对’能行驶。
严禁举斗行驶。
(四)禁止在横坡过大的路面上卸料,防止因重心偏移使车辆倾覆。
(五)当车厢在举升状态下做检修维护时,必须用牢固的撑杆将车厢顶稳,并在车轮处前后两方向垫好三角木。
(六)施工车辆在运输途中,驾驶员应确保平稳驾驶,正常施工道路上(平坦、宽阔、能双向会车)限速30公里/小时;弯道·、危险路段
保持慢行,限速15一20公里/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