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产业扶贫政策措施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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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社厅、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大力开展就业扶贫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6】18号

陕西省人社厅、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大力开展就业扶贫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6】18号

陕西省人社厅、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大力开展就业扶贫的实施意见正文:----------------------------------------------------------------------------------------------------------------------------------------------------陕西省人社厅、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大力开展就业扶贫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6】18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财政局,西咸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扶贫开发办公室: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为更好地发挥就业政策、资金、项目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分类开展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

1.加强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

结合“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重点加强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可按规定享受每人不超过18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

2.适应市场需求分类实施培训。

坚持就业技能培训与产业发展结合、与市场接轨、与贫困劳动力意愿衔接,根据贫困劳动力不同技能水平分类开展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

支持培训机构在贫困人口集中的乡镇、行政村开设培训点或培训班,引导企业在贫困县建立劳务培训基地,对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进行就业技能培训。

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对贫困劳动力开展订单定向培训。

加大贫困地区劳务品牌建设支持力度,组织贫困劳动力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劳务品牌培训。

3.职业技能学历教育培训向贫困劳动力倾斜。

从2016年起,组织优质技工教育资源院校,与贫困地区有入学愿望的贫困劳动力对接,实行定向招生。

产业扶贫政策

产业扶贫政策

全市产业扶贫政策一、农业补贴政策(一)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自2016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重点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1.加强耕地地力保护。

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其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市范围内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的设施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给予社贴。

2.促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用于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补贴资金,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国有)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体现“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

各地要坚持因地制宜、简便易行、效率与公平兼顾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

鼓励创新新型经营主体支持方式,采取贷款贴息、重大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机械化耕种设备补贴等方式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不鼓励对新型经营主体采取现金直补。

3、补贴依据:在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全面结束前,暂以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准,确权工作全面结束后,以最终确权耕地面积为准。

补贴标准:市农业局、市财政局根据下拨的补贴资金总量和二轮承包耕地面积等因素综合测算,确定2017年我市实际农用耕地面积的补贴标准为51元/亩。

补贴用途:坚持绿色生态导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种植绿肥、施用有机肥等措施,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提升耕地地力及适度规模经营。

政策依据:省财政厅、农业厅《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财办农…2016‟75号)和汉中市财政局、汉中市农业局《关于做好2017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汉财办农…2017‟39号)。

陕西省农业厅印发陕西省产业扶贫技术服务百日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业发〔2017〕82号

陕西省农业厅印发陕西省产业扶贫技术服务百日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业发〔2017〕82号

陕西省农业厅印发陕西省产业扶贫技术服务百日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陕西省农业厅印发陕西省产业扶贫技术服务百日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业发〔2017〕82号各设区市农业(农林)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林局:为贯彻省委脱贫攻坚行动部署,落实产业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要求,完成产业脱贫户技术培训全覆盖任务,省农业厅决定在全省开展技术服务百日大行动,编制了《陕西省产业扶贫技术服务百日大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农业厅2017年9月29日陕西省产业扶贫技术服务百日大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脱贫攻坚行动部署和产业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安排,提高科技助推产业精准脱贫能力,如期完成产业脱贫户技术服务全覆盖工作任务,省农业厅决定在全省开展产业脱贫技术服务百日大行动。

为确保技术服务扎实有效开展,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根据全省产业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部署,发挥科技的助推作用,以提高贫困户生产技能为导向,以增加贫困户产业收入为目标,结合产业发展,按照技术“服务到村、指导到户、精准到人”的总体要求,实现技术培训向技术服务转变,课堂教学向一线实训转变,普及性培训向精准指导转变,专家指导向能人带动转变,确立“做给农民看,教会农民干,帮着农民赚”的新型培训理念,统筹和动员社会各类科技资源,广泛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技术服务,提高贫困户的产业发展能力,为产业扶贫精准脱贫提供强力技术支撑。

二、目标任务以4个脱贫摘帽县和11个深度贫困县为重点,对56个贫困县全覆盖,以技术服务整村推进为前提,以贫困户为单元,分类施策,精准服务,年底前对39.6万户产业脱贫户,开展全方位、多轮次的技术服务,确保每个脱贫户掌握1-2门生产技能,每个脱贫村培养1名技术能手,增强贫困户产业发展能力。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村域产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办发〔2016〕98号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村域产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办发〔2016〕98号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村域产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村域产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办发〔2016〕9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商洛市村域产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0月28日商洛市村域产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根据《商洛市脱贫攻坚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商办发〔2016〕3号)和《商洛市关于产业精准扶贫示范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商办发〔2016〕17号)精神,为全力加快村域产业扶贫发展步伐,推动经营主体带动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五个一批”、“六个精准”要求,把产业脱贫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主要支撑,以镇村为单位,围绕“三带一创”产业脱贫模式,建立“政府促、主体带、户行动”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推动贫困户脱贫;强化经营主体带动作用,对有就近就地发展产业意愿的贫困户,组织经营主体(扶贫企业、农业园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产业大户等)与贫困户形成利益联结机制,实现经营主体所在核心村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带动全覆盖,并辐射带动周边村产业发展;发挥贫困户主观能动性,通过入社务工、入股分红、土地流转和参与经营等形式,把贫困户捆绑在产业链上,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促进贫困户脱贫。

二、主要目标(一)贴近市场需求。

以市场为导向,瞄准市场需求,遵循市场规律,用市场化手段,从需求侧终端谋划,发展市场需求大、带动作用强、经济效益好的产业,为经营主体迅速发展壮大、带动贫困户奠定坚实基础。

陕西省农业厅、陕西省财政厅印发201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农业厅、陕西省财政厅印发201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农业厅、陕西省财政厅印发201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农业厅,陕西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6.08.23•【字号】陕农业计财〔2016〕110号•【施行日期】2016.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正文陕西省农业厅陕西省财政厅印发201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陕农业计财〔2016〕110号各设区市农业局(委)、财政局,杨凌示范区农业局、财政局,韩城市农林局、财政局: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部分财政支农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6〕22号)精神,为保障我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省农业厅与财政厅共同研究制定了《陕西省201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农业厅陕西省财政厅2016年8月23日陕西省201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指导意见为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农业科技服务效能,中央财政今年继续安排专项资金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工作进行补助。

为确保政策落到实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我省实施指导意见。

一、总体目标以立足现代农业发展需要,提升农技人员素质,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加快农业科技推广为重点,大力开展农技人员技能培训、技术示范和推广先进实用技术,促进农技推广体系机制创新,加快建设一支技术一流、充满活力、服务高效的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大幅度提高我省农业科技覆盖率和农业科技贡献率,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强力科技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主要任务以进一步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为核心,激活运行机制为主线,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为基础,服务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通过实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不断健全管理体制,完善服务机制、提升队伍能力,提高服务效果。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9.30•【字号】陕政办发〔2016〕84号•【施行日期】2016.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8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优化财政涉农资金安排,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贫困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全省56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区):周至县、扶风县、陇县、千阳县、麟游县、太白县、永寿县、长武县、旬邑县、淳化县、铜川市印台区、铜川市耀州区、宜君县、澄城县、蒲城县、白水县、富平县、合阳县、延长县、延川县、宜川县、定边县、榆林市横山区、绥德县、米脂县、佳县、吴堡县、清涧县、子洲县、佛坪县、留坝县、洋县、西乡县、勉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南郑县、城固县、安康市汉滨区、汉阴县、石泉县、紫阳县、岚皋县、白河县、平利县、宁陕县、旬阳县、镇坪县、商洛市商州区、镇安县、山阳县、洛南县、丹凤县、柞水县、商南县。

二、资金范围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是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资金。

中央层面主要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林业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全国山洪灾害防治经费、旅游发展基金,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工作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

陕西省的扶贫工作措施

陕西省的扶贫工作措施

陕西省的扶贫工作措施陕西省是中国的一个内陆省份,位于中国中西部地区,是国家贫困地区众多的省份之一。

为了解决贫困问题,陕西省积极实施了一系列扶贫工作措施。

一、产业扶贫陕西省通过培育发展特色农产品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农民增收致富。

省级政府投入大量资金支持农村农业发展,积极引导农民参与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帮助农民发展合作社和农业专业合作社。

同时,陕西省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和农家乐等农业休闲观光产业,通过农业与旅游的结合,增加农民的收入来源。

二、教育扶贫陕西省通过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农村教育资源配置,提升农村教育质量。

省级政府加大基础教育投入力度,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提高教师待遇水平。

同时,陕西省实施学前教育扩招计划,完善农村学前教育体系,提供更多的学前教育机会。

此外,陕西省还为农村学生提供助学金和奖学金等资助措施,减轻家庭经济负担,保障农村学生接受良好教育的权利。

三、就业扶贫陕西省通过发展劳动力输出和农民工等方式,帮助贫困人口增加收入。

陕西省在东部沿海地区与友好省市合作,开展劳务协作,为贫困人口提供就业机会。

同时,陕西省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和乡村文化创意产业,引导贫困人口创业致富。

此外,陕西省还举办职业培训班,提供免费职业培训,提高贫困人口的就业竞争力。

四、健康扶贫陕西省通过推进健康扶贫,提高贫困人口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省级政府加大了对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力度,为贫困人口提供免费医疗服务。

同时,陕西省积极发展县级医院,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此外,陕西省还通过发展中医药事业,提供中医药健康服务,为贫困人口提供特色医疗保健。

同时,陕西省积极推广健康扶贫政策,提升贫困地区居民健康素养。

五、社保扶贫陕西省通过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对贫困人口的社会保障支持。

省级政府加大对贫困人口的低保和失业保险等救助力度,使贫困人口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同时,陕西省大力推广农村养老保险和农村医保,提供社会保障的全覆盖。

此外,陕西省还积极推广社会组织和慈善机构参与扶贫工作,通过社会力量的参与,提供更全面的扶贫支持。

陕西省农业厅、陕西省财政厅印发2016年部级粮食绿色高产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农业厅、陕西省财政厅印发2016年部级粮食绿色高产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农业厅、陕西省财政厅印发2016年部级粮食绿色高产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农业厅,陕西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6.09.08•【字号】陕农业计财〔2016〕118号•【施行日期】2016.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正文陕西省农业厅陕西省财政厅印发2016年部级粮食绿色高产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业计财〔2016〕118号有关设区市农业局、财政局,有关省财政直管县农业局、财政局:为做好2016年部级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6〕40号),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编制了《2016年陕西省部级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农业厅陕西省财政厅2016年9月8日2016年陕西省部级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实施方案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6〕4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以小麦、玉米、水稻、马铃薯四大粮食作物为重点,围绕全省四大粮食功能区,主推宽幅条播、免耕覆盖、深松镇压、水稻机械化四大技术体系,强化政策扶持,依靠科技进步,更加注重效益提升、资源节约、生态环保,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为促进全省粮食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样板和支撑。

二、范围目标(一)实施范围在全省择优选择临潼、长安、陈仓、岐山、武功、兴平、大荔、澄城、南郑、勉县、定边、榆阳等12个县(区),以县为单元,开展部级粮食绿色高产高效整建制创建。

(二)实施目标每个整建制推进县(区)要分别建设1个粮食作物技术集成试验示范基地、3万亩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核心示范区和面积不少于15万亩的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辐射带动区(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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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业产业扶贫政策措施2016
陕西省农业产业扶贫政策措施的通知
陕农业发〔2016〕32号
各设区市农业、畜牧、农机、果业局(委、中心)、扶贫办(局),杨凌示范区农业局、
扶贫办,韩城市农林局、扶贫办,神木、府谷县农业、畜牧(局)、扶贫办:
《陕西省农业产业扶贫政策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农业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年4月12日
陕西省农业产业扶贫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决定的实施意见》(陕发〔2015〕20号)精神,进一步加大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力度,大力发展多
元富民产业,培育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市场经营主体,千方百计增加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确保至2020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户全面脱贫,农民收入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并且形成每村1-2个农业主导产业,每个贫困家庭掌握1-2
门生产技术的良好局面,特制定以下四个方面28条政策措施:
一、打造优势产业,推动农业产业精准发展
1.制定农业产业扶贫发展规划,科学布局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产业结构,支持发展优势
主导产业。

2.加大对贫困地区的项目倾斜支持力度,优化调整农业专项资金,确保每年投向连片
特困地区的项目和资金增长幅度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3.支持商洛开展整市专项资金切块下达试点,主要建设秦岭生态农业示范市。

总规模
不少于6000万元,由商洛市自主安排项目。

4.支持秦巴山区发展茶业特色产业带280万亩,主要建设陕茶繁育推广示范区,无性系茶苗繁育基地及标准化茶园。

建设认定省级标准化茶园150个以上,每园核心区500
亩以上,辐射带动周边2000亩以上。

5.支持秦巴山区发展汉江、丹江猕猴桃基地50万亩,以城固、勉县为重点,扩大种
植规模。

加强果树苗木繁育基地建设与管理,提高种苗质量。

6.支持吕梁山区贫困县建设陕北小杂粮、马铃薯等产业基地,形成一县一业发展格局,打造有机农业生产基地。

7.支持六盘山区建设矮化栽培示范基地,建设矮化栽培典型,推进区域布局调整,加
快果业转型升级。

发展矮化栽培20万亩,提升果品质量安全。

加强果树苗木繁育基地建
设与管理,提高种苗质量。

创新果业经营模式,支持果品精深加工,建设一批线上线下结合的果品品牌店,打造陕果品牌。

8.支持六盘山区发展奶牛、奶山羊、布尔山羊、肉牛规模养殖,建设一批标准化养殖场、家庭牧场和种畜禽场,加快品种改良。

9.支持秦巴山区10个生猪基地县发展生猪规模养殖,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和家庭
牧场,发展生猪200万头。

10.支持吕梁山区发展白绒山羊和肉羊规模养殖,加快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努
力打造陕北800万只肉羊产业带。

11.支持吕梁山区清涧、绥德、子洲、米脂等县,白于山区吴起、志丹、安塞、子长
等县发展山地苹果。

12.支持秦巴山区大力发展设施蔬菜和高山蔬菜,在秦岭高海拔地区建设30个以上的高山优质蔬菜基地,每个基地规模不低于4000亩。

推进标准化生产和技术创新,建设重
点县和基地县,提升冬春反季节菜自给能力,保障大中城市供给。

13.支持贫困村实施“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

坚持“重心在村镇、基础在产业”,实施“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扶持引导贫困地区农户发展葡萄、魔芋、冬枣、大樱桃、西甜瓜、食用菌等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农业基地,加大特色农产品市场开拓,拉动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

发展100个茶叶、生猪、魔芋、蚕桑、
肉羊、奶畜、食用菌、苹果、猕猴桃、蔬菜等区域特色产业专业村,使1000个贫困户通
过发展特色产业实现脱贫致富。

二、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推动农产品精准增效
14.加快发展具有较强引领作用的农业龙头企业。

引导龙头企业向贫困地区聚集,重
点发展设施蔬菜、畜禽养殖、花卉、食用菌等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和劳动密集型加工业,为贫困地区农民群众提供就近就业平台,增加农民工资收入。

15.鼓励引进、培育壮大一批精深加工企业,推动粮食向主食加工拓展、果品向果饮
果脯拓展、蔬菜向净菜加工拓展、乳业向奶粉奶酪拓展、茶叶向红茶黑茶拓展,大力开发
马铃薯主食产品、休闲食品,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带动贫困村粮、畜、果、菜、茶等产业的深度开发。

16.支持贫困地区南郑、城固、西乡、紫阳、商南、周至、陇县、千阳等8县开展农
业主导产业转型升级示范。

其中,支持六盘山区陇县开展奶山羊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县建设,千阳县开展苹果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县建设;支持秦巴山区南郑县开展水稻转型升级示范县
建设,西乡、紫阳、商南等3县开展茶叶转型升级示范县建设,周至县、城固县等2县
开展猕猴桃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县建设;每县整合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促进示范县农产
品生产、加工物流、市场营销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17.支持贫困县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和“4+1”培育机制,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行动,解决合作社在生产经营、加工储运、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困难,提高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的组织化程度。

支持合作社扩大贫困户入社数量,指导扶持资金形成的资产量化到成员账户,让贫困户社员在产业增收的同时,获取合作社盈余返还,增加财产性收入。

18.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一批家庭农场,鼓励采取参股、合作等方式,与贫困户建立紧
密型利益联结关系,支持农民合作社协同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涉农企业等为贫困户生产经营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服务,鼓励合作社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创建优势品牌,建设储藏保鲜和冷链物流系统,让贫困地区农民充分享受到加工、流通领域的收益。

19.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

注重发挥现代农业园区引领功能,在各级现代农业
园区项目认定时,积极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倾斜,支持在移民搬迁中心社区周边及农村人口密集的地方,建设现代农业园区,新认定不少于10个,提质增效不少于15个,并引
导园区经营者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在园区就业。

将扶持带动贫困人口增产增收列入扶贫类园区重要考核指标之一,对成效突出的园区优先安排提质增效项目予以支持。

20.支持贫困地区大力发展以农家乐为主的休闲观光农业。

开展休闲农业品牌化示范
化创建活动,在贫困地区及革命老区扶持发展以农家乐、红色旅游、美丽乡村游、特色名居游和休闲农业等为主的休闲观光农业,每年新增不少于10个休闲农业示范点,培育一
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休闲农业知名品牌,拓展农业多种功能。

21.强化农民培训指导。

以贫困地区为重点,以贫困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骨干等为
重点培育对象,依托农广校、农业园区、合作社和龙头企业,认定一批市县实训基地,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提高贫困地区农民整体技能素质。

重点实施职业农民培育整省推进工程,按中省1:1比例配套落实省级专项资金,发挥秦巴山区安康、商洛两市职业农
民培育整市推进的辐射带动作用,扩大吕梁山区乃至陕北地区职业农民培育整体推进范围,开展职业农民专业培训和技能提升,加大农业科技普及,提高贫困地区农民整体技能素质。

三、改善设施条件,推动农业产能精准提升
22、加强贫困地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抓好贫困地区
生猪养殖区域划定工作,禁养区3年内全部退出。

在贫困地区农村因地制宜发展可再生
能源,推广高效生物质炉、发展养殖小区沼气用户、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着力提升农村清洁能源的使用率。

23.指导扶持贫困地区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支持推进宜居村创建、乡村清洁工程等示范,建设一批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的宜居村。

2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在六盘山区、吕梁山区开展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草原
生态保护等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工作。

积极推进粮改饲试验示范,发展青贮玉米和苜蓿等优质饲草,促进现代饲草产业体系建设。

四、强化“两联一包”,推动社会扶贫工作精准落实
25.继续抓好“两联一包”及驻村联户扶贫工作,支持新一轮16名驻村工作队员,遵循“产业扶贫、项目带动”扶贫理念,帮扶8个贫困村发展特色产业。

26.继续支持宜川县开展省级农业专项资金整合试点,每年切块下达农业专项资金不
少于2000万元,重点支持标准果园建设、养羊示范园区、玉米高产创建、果品冷藏库等12类项目建设。

27.继续将宜川县列入全省10个肉羊发展重点县,支持南部养殖业快速起步,计划到2017年羊存栏达到10万只。

除省级专项资金外,驻村帮扶工作队将围绕涉及民生事项
开展帮扶。

28.多方努力争取项目资金,帮助解决8个自然村人畜饮水困难问题,落实新建苹果
幼园500亩,栽植新品种核桃300亩,引导组建贫困户参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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