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金融精准扶贫二十条措施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稳定经济增长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稳定经济增长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6.01•【字号】咸政发〔2022〕9号•【施行日期】2022.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稳定经济增长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市属各企业:《咸阳市稳定经济增长20条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咸阳市人民政府2022年6月1日咸阳市稳定经济增长20条政策措施为了深入贯彻中省稳住经济大盘决策部署,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结合咸阳发展实际,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加速释放工业产能1. 鼓励企业满产达效。
对上半年贡献较大的工业企业,按规模、增速给予5—5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2. 加大纾困帮扶力度。
对1—5月份累计减产的工业企业,二季度实现正增长,按规模、增速给予5—5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3. 支持中小企业加快成长。
对新培育纳入规模企业库的工业企业,给予每户扶持资金20万元,按季度拨付。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4. 延长阶段性失业工伤降费率政策。
自今年7月1日起,再次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一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6月30日。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5. 落实阶段性社保费缓缴政策。
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缓缴期不超过6个月;将餐饮、零售、旅游行业的参保企业纳入重点支持范围,可允许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
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政策。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申请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补缴。
精准扶贫的实践探索——专访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副主任陈再生

们不能一边宣布全面建成了小康社 会。另一边还有几千万人口的生活 水平处在贫困标准线以下,这既影 响人民群众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 满意度,也影响国际社会对我国全 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认可度。”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从实现全 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出发,明
柞水县小岭镇岭丰村以工代赈移民搬迁安置.女
确至1J2020年把“两确保、两不愁、
三保障”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一个标 志性指标。概括起来讲,实现“两 个确保”,就是确保农村贫困人口 实现脱贫,确保贫困县全部脱贫摘 帽: “两不愁”是稳定实现农村贫 “三保
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
障”指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 安全有保障。为此中共中央、国务 院专门召开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 议,并作出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 战的决定》。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 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消除贫困、改 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坚强 决心和重要的使命担当,体现了全 心全意为人民谋福祉的宗旨和社会 主义的本质要求,必将再次谱写人 类反贫困历史上的光辉篇章。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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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受鼓舞,令人振奋。
会。 当时商洛在全省最早成立了扶
I西部大开发,:请您简单介
绍下近年来陕西扶贫工作取得的成 效成就。
贫协调机构——扶贫工作办公室,
把扶贫工作始终作为全地区各项工 作的中心,坚持在实践中摸索,取 得了好的成效,得到了省委省政府 的支持与肯定,部分经验在全省乃 至全国推广。商洛先后实施了“四 十万商军”劳务输出,此项扶贫经 验被国务院扶贫开发办转发,并在 全国推广:探索出小额信贷扶贫模 式,全国现场会在商洛召开;还有 贫困地区职业技术教育在商洛召开 了现场会议,“三告别”(告别危 房、告别茅庵石洞、告别单庄独 户)式的移民搬迁安居经验在全省 推广,还有党建扶贫相结合的模式 在国务院召开的座谈会上汇报交 流,并在《求是》杂志上刊发。
“5321”扶贫小额信贷为脱贫攻坚注入源头活水

_既礙 Financial Poverty-aid“5321”扶贫小额信货 为脱贫攻坚注入源头活水文1丨陕西省农村信用联社业务管理部总经理吴刚1吴刚映西省联社积极対接人民银行及技贫部门,以 金融精准扶贫信息系统的贫困户名单及陕西省 边缘户名单为基准数据源,建立健全贫困户数 据支撑谉系,有效解决金融机构与贫困户信息 不对称的难题。
■^西地处六盘山、秦巴山、吕梁山 三大柒中连片贫困带,全省10市 107个县、区中,国定贫困县达56个, 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96个,全省贫困人 口 228万,是全国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省 份之一。
2015年以来,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 合社(以下简称“陕西省联社”)牢固树 立“金融扶贫攻坚、信合一马当先”的金 融扶贫理念,率先打造“5321”(“5”即贷款金额5万元以内,“3”即贷款期限3年以内,“2”即免抵抻、免担保,“1”艮P一律实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扶贫小额信贷模式,通过创新实施“五星”评级模型、建立健全数据支撑体系等措施,精准对接贫困群众产业发展资金需求,主动承担起了全省九成的扶贫小额信贷投放工作,为提升辖内贫困户收入水平、激发脱贫攻坚内生动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5321”扶贫小额信货模式2015年11月27日,党中央提出了“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战略目标,陕西省委、省政府12月11曰召开全省脱贫攻坚工作会之后,陕西省联社迅速落实,于12月25日率先出台了《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支持我省脱贫攻坚战略的实施意见》,形成了“创新产品、改善服务、整合资源、放大效应”的工作思路。
2016年4月,银监会下发《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投入脱贫攻坚的指导意见》,陕西省联社立即行动,于2016年5月9日制定下发了《关于推动“金融扶贫示范县”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在“十三五”期间,每年投放扶贫贷款不低于50亿元的目标,并于当年完成全部贫困县农合机构“金融扶贫示范县”创建工作,在全省全面推行“5321”扶贫小额信贷模式。
陕西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经验与启示

耳、茶叶、猕猴桃等一批区域特色产业发展良好,为“产业兴旺”打下了坚实基础。
贫困地区创业创新日益活跃,“十三五”期间新增省级农业龙头企业73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6万家,建成产业扶贫基地1.63万个。
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实现全覆盖,集体经济空壳村全部清零。
自强自立、勤劳致富的社会风尚日益浓厚,贫困群众自我发展意识、发展能力不断提升。
(三)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改善“十三五”期间累计新建通村公路1.2万公里,实施通村公路“油返砂”整治1.6万公里,全省所有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具备条件建制村全部通客车,历史性地实现了“县县通高速”目标。
新建改建乡村卫生室4961个,所有贫困村都有了标准化卫生室。
建设和改造10千伏及以下线路6.6万千米,新增动力容量242万千瓦,所有贫困村实现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陕西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扛起政治责任,紧扣目标标准,坚持精准方略,突出问题导向,狠抓作风建设,勠力同心,尽锐出战,砥砺奋进,取得了脱贫攻坚战的重大胜利。
陕西脱贫攻坚成效显著经过上下同心五年的拼搏努力,陕西56个贫困县全部摘帽,28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十三五”脱贫攻坚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一)贫困群众生活水平显著提升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的7692元提高到2019年的11421元,占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由88.5%提高到92.7%。
精准资助建档立卡学生336.13万人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子女未发现失学辍学现象。
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实现全覆盖,30种大病患者救治率99.93%,慢病签约应签尽签。
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4.69万户,建成集中安置点2116个,24.93万户易地扶贫搬迁户全部入住。
建成饮水安全工程2.06万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全部解决。
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

法 ,实行 动态管 理 ;J J i ]  ̄ 8 , 社 会评 价监督 ,开 展贫 困地
区 群 众 扶 贫 满 意 度 调 查 ,建 立 第 三 方 评 估 机 制 : 脱 贫 摘 帽 后 的 贫 困 县 、贫 困村 和 贫 困 户 ,在 攻 坚 期 内 继 续
坚决打 赢脱贫攻坚 战 。 ̄ U 2 0 2 0 年稳定 实现扶贫对 象不 1 享 受扶持 政策 。 愁 吃 、不 愁穿 ,义务 教育 、基 本医疗 和住房 安全 有保 障 ;贫 困地 区农 民人均可 支配 收入增 长幅 度高于 全省 平 均水 平 ,基本公 共服务 主要 领域指 标接 近全 省平均
劳务输 出培训 力度 ,支持 贫困地 区建 立就业 和社保 服
务平 台 ,引导 企业 在贫 困地 区建 立劳 务培训l 基地 ,开
点 建设特 色产 业园 区 ,市 、县要建 立相 应的扶 贫开发 投 融资平 台 ;落实好特 困户 、五保 户安 置政策 ,确保 “ 三无户 ” ( 无 劳 动 能 力 、无 收 入 来源 、无 安全 住 房 )等特 困群 众优 先享受移 民搬迂 政策 ;探索 利用农
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l 真 实准确 ,数 据统一 ,县 、乡 ( 镇 )、村三级 全部 建
为指 导 ,深入 贯彻 习近平总 书记 系列重 要讲话 精神 , 围绕 “ 四 个 全面 ”战 略 布 局 ,树 立 创 新 、协 调 、绿 色 、开 放 、共 享的 发展理 念 ,把精 准扶贫 、精 准脱贫 作为基 本方 略 ,以秦 巴山 区 、六盘 山区和 白于 山 区、 黄河 沿岸 土石 山区为主 战场 ,以建 档立 卡贫 困村贫 困 户 为 对 象 ,按 照 “ 六 个 精准 ” 、 “ 五 个一 批 ”的 要 求 ,采取 超常 规举措 ,拿 出过硬 办法 ,举全 省之 力 , 立 明细 台账 ;核查结 果 由县级 党政一把 手签 字确认 后 上报 ,市级 和省级 逐级抽 查 ,对差错 率高 的县 进行 问 责 ;依据 国家脱贫退 出指导意见 ,2 01 6 年 制定出台我
2021年陕西省教育部对精准扶贫大学生学费方面的优惠政策

2021年陕西省教育部对精准扶贫大学生学费方面的优惠政策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一)学前一年免保教费1.资助对象:学前一年在园幼儿。
2.资助标准:公办园按其收费标准全免;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分级分类减免(省级示范幼儿园1300元生/年;一级幼儿园900生/年;二级幼儿园700生/年;三级幼儿园500/生/年;未入级幼儿园350元生/年)(二)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费补助1.资助对象:学前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主要包括: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困难家庭的幼儿;其他原因造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优先资助。
2.资助标准:每生每年750元(每天3元,每年按250天计算)。
3.发放形式:幼儿园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生活费补助具体实施办法,按补助标准抵扣伙食费,直补到人,并经幼儿家长签字确认,一律不得发放现金,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补助资金。
二、义务教育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1.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
2.资助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为每生每年小学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按照国家基础标准50%的比例核定。
3.发放形式:中小学校原则上以补充餐卡(发放餐票)的方式发放,因客观原因无法以上述方式发放的,可通过打入学生(监护人)银行卡的方式发放。
三、普通高中资助政策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特困生:(1)经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2)凡享受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3)五保户家庭子女、孤儿及烈士子女;(4)父母双亡或一方已故,学生父母双残疾且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残疾学生;(5)学生父母长期身患重大疾病、精神病且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
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

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省银监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贷款【发文字号】陕扶办发[2008]55号【发布部门】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发布日期】2008.07.02【实施日期】2008.07.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省银监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扶办发[2008]55号)各设区市扶贫办(局)、财政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陕西省内各中心支行、各银监分局:根据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改革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的通知》(国开办发〔2008〕29号)精神,现将《陕西省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建立健全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信贷扶贫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扶贫资金的运行效率和扶贫效益,根据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改革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的通知》(国开办发〔2008〕29号)精神,提出我省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总体思路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下放管理权限,引入竞争机制;固定贴息水平,灵活补贴方式;逐步探索建立风险防范和激励约束机制。
二、改革的原则1、责权统一的原则。
扶贫贷款及贴息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效益统一由地方负责。
2、自愿和公开公平的原则。
尊重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自主经营地位,鼓励自愿按商业原则参与扶贫贷款工作,通过发挥各自经营特点和业务优势,公开公平开展竞争,提高服务水平。
3、贫困户受益的原则。
扶贫贷款发放要与解决贫困户温饱、增加收入密切相关,以确保贫困户受益为优先条件。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7.12.07•【字号】陕人社发[2017]60号•【施行日期】2017.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60号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扶贫办: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及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社会保险助力脱贫攻坚的作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7〕59号)的要求,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社会保险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开展社会保险扶贫,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的重要内容,是提升社会保险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的重要途径,是人社领域聚焦精准扶贫的又一个实际行动。
各地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按照“五新”战略要求,紧紧围绕扶贫工作大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精准发力,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
社会保险扶贫的目标任务是,充分发挥现行社会保险政策作用,完善并落实社会保险扶贫政策,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支持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以下简称贫困人员)及其他社会成员参加社会保险,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逐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助力参保贫困人员精准脱贫,同时避免其他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等原因陷入贫困,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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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金融精准扶贫二十条措施
一、建立省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工作联动机制。
推动扶贫部门与金融机构共享建档立卡贫困户、基础信用等信息,实现部门协作、政策协同以及信息共享,充分发挥信息对接和协作机制对精准扶贫的助推作用。
建立金融扶贫统计制度和对金融机构扶贫工作的分类考核及奖励制度。
(省金融办、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监局、陕西证监局、陕西保监局、省扶贫办负责)
二、发挥扶贫再贷款的杠杆撬动作用。
积极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等4类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扶贫再贷款,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利用扶贫再贷款加大贫困地区信贷投入力度。
严格执行扶贫再贷款利率在正常支农再贷款利率基础上下调1个百分点的优惠政策,同时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严格落实运用扶贫再贷款资金发放贷款的利率规定,发挥扶贫再贷款在降低贫困地区融资成本中的引导作用。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牵头,各有关银行业机构配合)
三、提升易地扶贫搬迁信贷资金的定向扶贫效果。
加强对易地搬迁贷款资金投向、用途、额度、利率、绩效等情况的动态跟踪监测统计,全面及时掌握各地搬迁规模、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等情况,做好信贷资金使用及其效果的督查与评估。
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陕西省分行要切实将扶贫专项金融债募集的资金定向用于支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安置建房和安置区基本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发债募集资金与搬迁需求的精准对接。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牵头,各有关银行业机构配合)
四、强化金融精准扶贫示范区的示范引领作用。
做好对安康金融精准扶贫示范区创建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区的示范引领作用,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提供可以借鉴和复制的经验;积极探索在省内其他条件成熟的设区市成立省级金融精准扶贫示范区,推广示范效应。
加强金融精准扶贫示范区建设的考核工作。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牵头,省级相关部门、相关市配合)
五、加大扶贫信贷资金投放力度。
全省贫困县每年各项贷款增速要高于贷款平均增速,贫困户贷款增速要高于农户贷款平均增速。
各银行业机构要单独制定全年的扶贫信贷投放计划,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有效信贷需求实现扶贫小额信贷100%覆盖。
(陕西银监局牵头,各有关银行业机构配合)
六、扩大金融扶贫服务覆盖面。
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陕西省分行要按照总行统一部署设立扶贫事业部;其他银行业机构,特别是涉农银行业机构要建立扶贫专项工作机制。
各机构要优先在贫困县设立网点、布设电子机具,2017年前实现全省贫困县行政村的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2020年以前实现贫困县乡镇的网点全覆盖。
积极引进国内符合条件的主发起行到贫困县设立村镇银行,力争在2020年前实现贫困县村镇银行全覆盖。
(陕西银监局牵头,各有关银行业机构配合)
七、开发有针对性的扶贫信贷产品。
拓宽抵质押品范围,积极发展农村“两权”抵押、林权抵押贷款;积极采用果园、茶园抵押,订单、仓单、应收账款质押等方式为农业产业链提供融资。
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的贷款,要优化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原则上以中长期贷款为主。
积极采用“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企业+家庭农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模式提高农村金融服务集约化水平。
(陕西银监局牵头,各有关银行业机构配合)
八、拓宽扶贫小额信贷适用范围。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5万元以下、3年以内的扶贫小额贷款,采取信用贷款方式,不设抵押担保门槛,统一实行优惠利率;对有贷款意愿、有创业潜质、有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应贷尽贷,满足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创业等贷款需求。
(陕西银监局牵头,各有关银行业机构配合)
九、建立贫困户不良贷款差别对待政策。
对非主观恶意欠款,确由自然灾害、气候、市场变化等原因导致无法归还的贫困户贷款,可予贷款展期;对通过追加贷款能够帮助其度过难关的,应积极予以追加贷款扶持,避免贫困户因债返贫。
(陕西银监局牵头,各有关银行业机构配合)
十、建立扶贫贷款尽职免责机制。
提高银行业机构对扶贫不良贷款的容忍度,实行尽职免责政策,建立有利于增加扶贫信贷投放的绩效考核,加强正向激励,对扶贫贷款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减少不必要的资料收集,采用更加便捷高效的办贷程序和更加简单易懂的合同文书。
(陕西银监局牵头,各有关银行业机构配合)
十一、严格扶贫贷款使用监管。
银行业机构要按照商业化原则自主审贷,全面、深入评估扶贫项目风险,在准确评
定信用等级和还款能力基础上进行授信;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注重用途监控,严禁挪用扶贫贷款;要确保扶贫贷款项目、扶贫小额信贷的承贷贫困户列入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或经扶贫部门核定,提升金融扶贫精准度。
(陕西银监局牵头,各有关银行业机构配合)
十二、施行金融扶贫机构分片包干制。
根据贫困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专长和实际情况,建立银行业机构分片包干责任制,明确金融扶贫服务主体,落实服务责任;对扶贫小额信贷发放,按乡镇明确一家责任银行,实行名单制管理,对贫困户开展逐户走访和信用评定,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对一定区域内扶贫开发项目的融资服务、金融服务机具布设、某类贫困人群的特定业务,探索由牵头银行及配合机构实行包干服务。
(陕西银监局牵头,各有关机构配合)
十三、突出政策性和涉农银行业机构扶贫主力军作用。
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陕西省分行充分发挥开发性、政策性银行作用,加强信贷管理,简化贷款流程,有效对接我省陕南、陕北等重点区域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同时对重点扶贫项目,积极发放过桥贷款,撬动商业性信贷资金投入。
对于国家扶贫办、省扶贫办推荐的产业扶贫金融合作项目,在符合政策要求的前提下,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执行基准利率下浮10%的优惠条件。
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邮储银行陕西省分行、省农村信用联社、秦农银行等涉农银行要加大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妇女小额贷款、康复扶贫贷款发放力度,支持贫困人口就业就学。
(各有关银行业机构负责)十四、推动扶贫涉农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
引导全省扶贫涉农企业集中在陕西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展示,促进改制规范、增信、投融资对接;争取证监会支持陕西扶贫涉农企业在中小板发行上市、在“新三板”挂牌交易的绿色通道政策,鼓励引导陕西扶贫涉农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交易,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
对全省贫困县涉农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按照现有融资奖励政策实行双倍奖励。
(陕西证监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和证券公司配合)十五、发挥证券期货业扶贫功能。
建立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与贫困地区涉农扶贫企业“一对一”工作机制,提供量身定制的精准金融服务。
发挥期货市场套保功能,依托重点扶贫涉农大企业,带动产业链企业与期货市场结合。
推动期货经营机构深化省内油脂企业期现结合服务,支持陕西粮农集团构建集团化交割模式,便捷中小涉农企业和种植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带动贫困农户间接参与期货市场,有效管理价格风险。
(陕西证监局牵头,各有关期货公司配合)十六、强化农业保险在扶贫中的作用。
力争到2020年,全省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保险覆盖率达70%以上,奶牛、育肥猪等养殖业保险覆盖率达30%以上。
开展农业保险创新,探索在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气象指数保险、产量保险和收入保险。
增加农业保险品种,大力发展苹果、茶叶、核桃、猕猴桃、中药材等特色农业保险,争取2020年全省特色农业保险品种达到15个以上。
积极扩大农机具保险。
(省金融办、陕西保监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厅负责)
十七、加大对贫困地区政策性保险扶持力度。
加强对贫困县玉米、小麦、稻谷三大粮食作物农业保险支持,逐步减少或取消贫困县县级财政承担的保费补贴部分。
推动保险机构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个人自担保费额予以减免。
(省金融办、陕西保监局、省财政厅负责)
十八、建立金融精准扶贫风险分担机制。
从扶贫资金中出资设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专项基金,引导保险业机构为扶贫贷款提供贷款保证保险和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积极探索建立由保险、银行、政府基金和贷款户按比例分担贷款损失机制。
(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牵头,陕西银监局、陕西保监局、各市县人民政府配合)
十九、研究设立陕西扶贫产业基金。
发挥扶贫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加大对我省贫困地区具有特色和发展潜力产业的投资力度。
(省扶贫办牵头,省财政厅、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及有关金融机构等配合)二十、加强金融与财税政策协调配合。
有效整合各类财政涉农资金,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对金融资源的支持和引导作用。
继续落实农户小额贷款税收优惠、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等政策;加强创业担保贷款、扶贫贷款、民贸民品贷款等贴息贷款管理,增强政策精准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进一步完善贫困地区农村金融服务的正向激励机制,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向贫困地区。
(省财政厅牵头,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监局、陕西证监局、陕西保监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