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仓储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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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库房管理规定模版

物资库房管理规定模版

物资库房管理规定模版一、总则1. 为加强物资库房的管理,规范物资的采购、入库、出库和库存等环节,提高物资库房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物资采购1. 库房管理员应按照采购计划,根据库存情况和需求量,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采购申请。

2. 采购部门应根据库房管理员的采购申请,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并及时完成采购工作。

3. 采购部门应确保采购的物资数量与质量与库房管理员的需求一致,保证物资的及时供应。

三、物资入库1. 库房管理员在接收采购部门提供的物资时,应对物资进行验收,并核对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和质量等信息,确保与采购合同一致。

2. 验收后,库房管理员应及时将物资进行标识和分类,并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编码和入库操作。

3. 入库操作时,库房管理员应填写入库登记表,包括物资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检报告、供应商等信息。

四、物资出库1. 部门需领取库房物资时,应提前向库房管理员提交领用申请,并填写物资出库单。

2. 库房管理员应根据领用申请和出库单,核对物资的种类、数量及使用用途,并进行出库操作。

3. 出库操作时,库房管理员应填写出库登记表,包括物资名称、型号、规格、领用部门、领用人等信息。

4. 领用部门收到物资后,应及时进行验收,核实物资的数量与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五、库存管理1. 库房管理员应及时掌握库存物资的数量和质量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2. 库房管理员应按照先进先出原则,对库存物资进行合理的储存和管理,确保物资的安全和使用。

3. 库房管理员应做好库存盘点工作,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并记录和核对库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一致。

六、库房安全管理1. 库房管理员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定,确保库房的安全和防火措施落实到位。

2. 禁止将易燃、易爆、有腐蚀性、有毒性、有辐射性等危险物品存放在库房,确保库房内环境安全无污染。

3. 库房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库房的设备和工具,保持其正常运转和使用。

4. 库房管理员应做好库房的保洁工作,保持库房内干净整洁,确保物资的存放环境良好。

物资仓储管理规定

物资仓储管理规定

物资仓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理顺物资仓储的日常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物资仓储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物资的验收进库管理、物资在库管理、物资出库管理、库存结构及时效管理、库存盘点等工作.第二章物资验收、进库管理第三条物资的验收、进库,是指仓库管理员对入库的主、辅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材料,按照公司规定的手续和程序,进行接货、验收和协助办理入库等工作。

第四条物资验收、进库的基本要求和程序1.仓库管理员接到物资入库通知后必须提前做好仓储准备工作,确定物资的存放位置、堆码形状和高度、准备好计量器具,必要时车间班组协助完成吊装、垫木等工作。

2。

物资的验收进库必须执行“以单为据,按单验货、逐条核对、项项过目"的操作原则。

3。

进库要及时、准确。

4。

物资到达公司,采购员应第一时间通知仓库管理员和质量检验员,质量检验员对材料进行检验合格后,仓库管理员凭质检员开具的检验合格单,依据供货单位提供的送货清单对物资进行验收。

5.认真核查进库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材质等内容是否与送验原始单据(质量证明书、送货清单、送检单、采购计划)相符,如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6。

仓库管理员验收后,出具收货证明单给供货单位,并填写当日收货记录,注明物资的名称、规格及型号、数量、理计重量、过磅重量、平均板厚、供应商、吊装车间等内容,由采购员、仓库管理员签字共同确认。

7。

收货记录一式伍份,企业管理处、生产管理处、物资供应处、质量管理处、仓库管理员各一份,同时采购员据此填写物资入库单。

8。

丙烷、二氧化碳、氧气、混合气等气体进入仓库后,仓库管理员应对瓶口进行触模,检查有无漏气现象的发生,如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第五条验收过程中的问题处理1。

对于品种、规格、数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物资,及时反馈至物资供应处采购员,由采购员与供货单位协商解决,或直接予以退货处理。

2。

对于过磅材料,我方验收数与供应商提供数存在差异时,差异值在3‰以内的按供应商提供数入库,差异值在3‰以上的,按我方验收数入库,并由采购员及时通知供应商。

物资及仓库管理规定范文

物资及仓库管理规定范文

物资及仓库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物资及仓库管理工作,提高物资利用率,保障物资安全和减少浪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物资管理一、物资采购1.为了保证物资的质量和供应的连续性,物资的采购必须按照统一的采购流程进行,且由专人负责。

2.物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同等对待所有供应商,不得搞任何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3.物资采购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预算,确保采购经费的合理使用。

二、物资入库1.物资入库前,必须进行检验和验收,确保物资的质量和数量无误。

2.物资的入库管理应做到按序入库,按类别分类存放,标明物资名称、规格、批次和入库时间等信息。

3.物资入库后必须及时进行台账登记,并将台账文件按规定存档。

三、物资出库1.物资出库必须经过合理的审批程序,确保物资的合理使用和维修。

2.物资出库时应进行登记,并记载出库的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和出库时间等信息。

3.物资库存不得恶意抬高或偷盗,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四、物资统计1.每月底,对物资库存进行盘点,并及时编制库存统计表,反映库存情况。

2.物资损耗和报废应及时进行统计,并记录在损耗和报废统计表中,供管理者参考和分析。

第三章仓库管理一、仓库的选址及布局1.仓库的选址应考虑地理位置、交通便利程度、安全性和环境因素等。

2.仓库的布局应符合操作流程,保证物资的进出顺畅,并设置防火、防潮和防盗设施等。

3.仓库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二、仓库的管理人员1.仓库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熟悉仓库管理流程和操作规范。

2.仓库管理人员应按职责分工,合理安排人员岗位,确保仓库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仓库设备及工具管理1.仓库设备和工具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按照规定使用。

2.仓库设备和工具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具备相关操作技能。

3.仓库设备和工具的损坏或故障应及时报修,并进行记录。

四、仓库安全管理1.仓库应设立安全岗,负责监控仓库的安全状况,并采取措施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

物资储存保管管理制度

物资储存保管管理制度

物资储存保管管理制度一、物资储存保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仓库物资储存管理,降低物资储存费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仓库物资的储存保管事项。

第3条物供管分司仓储管理科为物资存储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在物资存储方面,其他部门负责协助仓储管理科的工作。

第2章储存保管规定第4条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根据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合理、有效地使用仓库面积。

第5条建立码放位置图、标记、物资卡,并置于明显位置。

物资卡上载明物资名称、编号、规格、型号、产地或厂商、有效期限、储备定额等相关信息。

第6条仓库管理员对所经管的物资,应以有利于先进的作业原则分别决定储存的方式位置。

第7条凡吞吐量大的用落地堆放方式,周转量小的用货架存放方式。

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号定位编号。

物资堆放的原则如下。

1.本着“安全可靠、作业方便、通风良好”的原则合理安排垛位和规定地距、墙距、垛距、顶距。

2.物资品种、规格、型号等结合仓库条件分门别类进行堆放(在可能的情况下推行五五堆放),要做到过目见数、作业和盘点方便、货号明显,成行成列。

文明整齐。

第8条物资存放是应考虑其忌光、忌热、防潮等因素,妥为存放,堆栈内部应严禁烟火,并定期实施安全检查。

第9条经常进行盘点,做到日清月结,按规定时间编报库存日报和库存月报。

第10条堆栈管理员收拾整顿该仓储保管物资的出货、储存、保管、检验及账务报表的登录等业务,每日根据出入库凭单实时登记核算,月终结账和实盘完毕后与财会部门对账。

第11条仓库管理员对于所保管的库存物资应予严密稽核清点,各仓库随时接受单位主管和财务稽核人员的抽查。

第12条每月必须对库存物资进行实物盘点一次,并填报库存盘点表。

1.发现盈余、短少、残损或变质,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建议,呈报上级和有关部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账。

2.积极配合财会部门做好全面盘点和抽点工作,定期与财会部门对账,保证账表、账账、账物相符。

仓储管理实施细则

仓储管理实施细则

仓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仓储管理,根据集团(股份)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仓储管理原则(一) 仓储物资供应必须坚持“用户第一,服务至上”的精神,努力做好仓储管理工作。

(二) 仓储物资按照专业化仓储管理要求,充分运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物资信息登录、统计、交换及结算,严格按规范流程操作。

(三) 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贯彻HSE管理方针,落实危险化学品“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确保仓储物资安全。

第三条仓储管理工作的任务(一) 做好物资入库和出库工作,并使物资储存、供应、销售各环节平衡衔接。

(二) 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实时登记仓库实物帐,定期清查、永续盘点库存物资,做到帐、卡、物相符。

(三) 为确保公司各事业部生产应急需要,物资供应部门应实行夜间、节假日领发料值班制度24小时保证供应。

(四) 积极开展废旧物资、生产余料的回收、利用工作,配合做好积压物资的处理工作。

(五) 做好仓储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仓储物资的安全。

第二章物资入库管理第四条仓库应根据物资到货情况腾出库房或场地,做好物资的入库准备工作。

危险化学品的进仓入库、桶装物料的现场堆放,必须执行由所在事业部安全部门核发的“许可证”管理方法。

第五条仓库保管员对物资入库的检查(一) 检查入库凭证是否齐全,入库凭证包括送货单、托运单、磅码单和随物资到达的工具、配件、图纸、说明书、装箱单、质保书、合格证、化验单和证明书以及化学危险品标识等。

(二) 仓库保管员必须根据凭证对到货物资点数、量方、过磅(散装液态应逐车过磅,定量包装料按比例抽查称量)。

(三) 危险化学品入库,应当检查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内是否附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第六条入库物资必须经质量检验合格后,仓库保管员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入库物资待验期,一般物资入库后不得超过3天,大件和批量到货不得超过7天。

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实施细则

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实施细则

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粮食储备体制机制改革精神,保障我区政府储备粮食(以下简称“储备粮”)安全,加强储备粮仓储管理,确保储备粮在仓储环节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根据***等,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储备粮,是指区政府储备粮原粮(成品粮)、油料和食用植物油(以下简称“油”)。

动态储备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杭州区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为专门储存区本级储备粮的承储企业,负责本级政策性粮油的收储。

并根据仓容实际,做好代储储备粮(油)的代储和监管工作。

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所属粮权、储备规模等确定承(代)储企业。

第四条储备粮管理的总体目标: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保证随时调得动、用得上。

第五条储备粮管理基本要求:“一符”“三专”“四落实“。

做到数量、质量、品种、地点“四落实”,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三)通过粮食信息管理平台,实时监测并如实向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报送粮食数量、品种、质量、仓储保管、出入库情况等;(四)定期开展粮食质量检验,保证粮食符合国家和本市食品安全标准;(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以及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规定。

第十一条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及承储单位,对储备粮负有相关信息安全管理及保密责任。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十二条储备粮承储单位实行分类管理,承储单位应当符合本章所规定的要求。

第十三条承储单位开展政府储备承储业务必须与商业经营业务分开,包括人员、实物、账务、财务、仓储设施等;对政府储备数量、质量、仓储、轮换、资金使用等行为实行内部管控,防范和控制储备运行风险。

第十四条承储单位应当加强对储备粮的仓储管理,提升规范化水平,符合或者达到规范化管理评价内容及要求。

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开展全区一符四无”粮仓(油库)鉴定工作。

第十五条从事粮油仓储活动且仓容规模500吨以上或者罐容规模100吨以上的粮油仓储单位应当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浙江省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办法》《浙江省国有粮食流通基础设施保护清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仓储单位及仓储物流设施备案,履行政府储备仓储物流设施保护义务。

公司物资管理实施细则

公司物资管理实施细则
第四条物资管理是企业职能管理旳主要构成部分,物资管理旳关键任务是:以满足施工进度需求、满足工程质量要求为前提,以加强过程控制为手段,以节省料费支出降低工程成本为目旳,努力发明物资管理效益,为实现企业可连续发展旳战略目旳而努力。
第五条本措施由XX企业物资管理部制定,合用于企业各单位物资管理部门。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8、帮助物资室主任做好其他物资业务联络工作。
四、项目物资室材料员(管库员)职责:
1、在项目物资室主任旳领导下,负责工程用料旳收、发、保管、寄存、标识和送检工作,并帮助物资室主任做好物资旳供给和管理工作。
2、按“铁路物资技术保管规程”和“十条原则”保管物资,做到“四懂、三会、十过硬”,仓库计量检测器具符合原则,消防设备齐全,状态良好,并能正确使用。
十二、开展物资管理评选工作,并对好旳物资管理经验和成果及时进行推广应用。
十三、拟定企业物资管理活动中主要环境原因和不可接受风险,并对实施过程指导监控。
十四、组织开展节能管理工作,并对项目旳能源消耗实施监控。
十五、 配合企业有关业务部门做好与物资管理有关旳工作。
十六、负责与局物资管理部进行业务与专业沟通。
四、参加企业成本管理和工程项目评估工作,并对要点项目旳现场物耗情况及材料成本核实进行监督。
五、搜集工程项目单项工程物资核销资料,为企业编制、修订物资消耗定额和能源消耗定额提供基础资料。
六、搜集并定时公布供给商及主要物资资源、价格信息,新材料应用信息,为实施物资采购和投标报价提供可参照根据。
七、定时搜集、整顿、分析基层物资上报旳资料及各类报表,提出连续改善旳意见和提议,并及时汇总上报局物资管理部。
第六条企业设物资管理部,是企业物资管理旳归口部门,总体负责企业旳物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仓库管理规章制度细则10篇

仓库管理规章制度细则10篇

仓库管理规章制度细则10篇最新仓库管理规章制度细则(10篇)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下面是我整理的关于最新仓库管理规章制度细则的内容,欢迎阅读借鉴!最新仓库管理规章制度细则篇1一、公司仓库规划制度1、仓库规划仓库分配件库和成品库,配件库存放所有产品配件、工具及原材料。

成品库存放所有生产完毕待发的产成品。

2、库位的划分和标示仓库存放的物品,按照工具、标准件、安装配件、电器配件、塑料件、阀件、半成品、印刷品、包装物等类别分类放置及登记。

同时记录帐和卡。

二、进货入库管理制度1. 所有物资,不论购入的产品配件、原材料、工具,以及销货的退回,展示的收回,都应经过仓库管理员办理入库手续,方可入库。

2.仓管人员应将每项进库的产品,于当天下班之前祥加验收后,开具入库单并登记帐本,对于堆放在车间的原材料同时开出出库单。

凭此控制每件物品的使用和存放状态。

3.物资的验收,应依据有关的订购单、采购单、发货单或发票等相关的凭证所列的产品的品名、型号或规格办理验收,如发现规格、型号不符或破损等情况,应及时通知进货单位或人员进行处理。

4.因退货、试验、更换等情况而重新入库的物资,交回时应保持最新仓库管理规章制度细则篇2第一章仓库制度总则为使仓库管理工作规范化,本规定依据制度管理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以达到高度运用人力,保证公司财产物资完好无损,提高经营绩效之目的。

保证仓库和库存物资的安全完整,更好地为公司经营管理服务。

第二章仓库管理细则一.面辅料收货及入库制度;(1)所有面辅料入库前由采购对面进行正确核对。

新产品更应重视核对。

采购将面辅料入库单或送货单双方签字后及时交给仓库主管录入系统。

(2)面辅料摆放需要按照划分的区域进行摆放,不得随意摆放面辅料,不得在规划的区域外摆放,特殊情况需要在2小时内进行整理归位。

(3)需要采购测试检验面辅料的需要当天确认数量、放至待检区;检验完成的马上安排收货确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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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工程物资仓储管理办法1 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基建工程物资的管理,保证公司基建工程物资运输、接收、贮存、防护和发放的顺利进行,制订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适用于中电神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基建工程的物资运输、接收、贮存、防护和发放的仓储管理工作。

3 规定和程序3.1 总则3.1.1 公司基建工程物资仓储管理的归口管理单位是基建工程部。

负责对仓储单位提供服务和协调,实施监督和考核。

3.1.2 基建工程部在公司基建工程物资仓储管理中履行以下职责:a) 基建工程部负责制定公司基建工程物资仓储管理制度。

b)基建工程部负责对公司基建工程物资仓储单位的工作进行考核。

3.2 物资运输管理规定3.2.1 运输原则a)应满足工程施工进度需要,保证急用物资优先运输。

b)保证物资质量不受损害。

c)保证物资安全及运输安全。

d)经过厂区进行运输的物资,应遵守厂内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

3.2.2 基建工程部、工程管理公司是物资运输的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对运输方案、作业指导书的审核。

3.2.3 仓储单位负责基建物资仓库(或堆货场)的装卸、运输以及仓库(或周转货场)间的二次搬运。

对于物资的现场运输工作由负责承担物资运输工作的单位负责编写运输方案、作业指导书。

3.2.4 项目监理等相关单位配合基建工程部、工程管理公司,参与运输方案、作业指导书的审核。

3.2.5 不同交货点卸货职责的划分。

在远离厂区的火车站、码头等交货时,由设备供应商或设备供应商委托的承运单位负责卸车;在现场施工点交货时,由相应施工承包商进行卸车;在现场仓库和设备(材料)存储区交货时,由仓储单位负责卸车,发至车站或市内的小件设备(急件)由仓储单位负责提运。

如本程序要求与相关合同要求不符,按合同规定执行。

3.2.6 货讯的接收与发布。

仓储单位负责货讯的接收与发布工作。

接到货讯后,应尽快将物资接收货讯汇总编写成《物资到货预报表》发布给基建工程部和工程管理公司及相应单位以便做好接受和运输准备。

3.2.7 领用物资时的运输。

3.2.7.1 领用物资时,由领用单位自备车辆进行运输。

3.2.7.2 仓储单位负责库区范围内物资出库的装车工作,仅装至车面,不负责物资的加固,但物资装车就位前损坏由仓储单位负责。

加固工作由领用单位负责。

3.3 设备接收、贮存、防护和发放规定3.3.1 职责3.3.1.1 基建工程部、工程管理公司是设备接收、贮存、防护和发放的归口管理单位。

负责组织、检查、监督仓储单位对设备的管理;并负责各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3.3.1.2 仓储单位负责检查开箱验收设备外观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3.3.2 设备的接收3.3.2.1 货讯发布仓储单位收到货讯后,应提前通知基建工程部、工程管理公司、监理、施工承包商等相关单位做好设备接收准备。

3.3.2.2 接收单位的确定仓储单位应配合基建工程部、工程管理公司根据设备的不同,确定参加具体接收的单位,由仓储单位具体负责设备的接收工作,项目监理负责对接收过程的监督与检查。

3.3.2.3 针对直接在施工承包商的施工现场卸货的大件设备(如发电机定子、主变等),在现场条件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应在到货点检查、接收后直接由施工承包商领用、保管、防护,但应按本规定办理领用手续。

3.3.3 设备接收手续3.3.3.1 卸货仓储单位应配合基建工程部、工程管理公司根据合同要求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接收时的卸货作出安排。

卸货中如发生设备损坏,卸货单位应承担相关责任。

3.3.3.2 接收检查接收单位应对设备的外包装进行检查,并依据供方提供的货运单核对装箱数量。

3.3.3.3 办理交接记录接收设备符合要求时,由仓储单位做好完整记录,并与设备承运商代表双方签字,确认交接。

设备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外包装损坏、数量不符等问题时,应按不符合项管理程序处理。

3.3.3.4 在安装调试期间的急件基建工程部,可授权仓储单位办理紧急放行手续。

3.3.4 物资开箱检验3.3.4.1 制订开箱计划施工承包商依据物资到货情况,应提前 7 至 10 天向仓储单位递交审批后的物资开箱申请表,仓储单位应根据物资到货情况、索赔期要求、工期需要和保管要求制定开箱计划,交基建工程部、工程管理公司审核,并发放至供方代表、监理和相关施工承包商。

3.3.4.2 开箱过程管理a)仓储单位应依据开箱计划或进口设备(材料)索赔期要求,组织监理、供方代表、相关施工承包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开箱检验。

由仓储单位填写《设备开箱检验记录》,同时附上《设备接收明细表》,并做好设备标识,由参与开箱的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b)若开箱清点验收中存在设备缺件或开箱的设备存在缺陷,由仓储单位填写《设备异常处理单》,并及时通知基建工程部、工程管理公司,由基建工程部、工程管理公司及相关单位派员对设备异常进行确认,基建工程部、工程管理公司联系供货商处理。

在办好清点验收手续后,将设备装箱中的装箱单,明细表,产品出厂证明书、合格证,随机技术说明书及图纸等,由仓储单位统一接收整理(依据国家规范归档包括:资料搜集、分类、组卷与装订等工作)后移交工程公司档案室。

仓储单位无权分发相关资料。

c)如仓储单位既不通知基建工程部和工程管理公司及相关单位验收而私自开箱,又无故拖延办理入库移交保管手续,造成部件丢失、损坏,工程公司、基建工程部、将根据合同规定追究其责任。

d)经通知而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参加开箱的单位,则被视为自动弃权,应认可开箱结果,办理签字手续。

e) 基建工程部、工程管理公司要求仓储单位将未开箱清点验收的设备、已开箱清点验收完好的设备、验收异常待处理和退货的设备分别堆放,并作好检验状态标识。

f) 基建工程部、工程管理公司可根据与仓储单位或相关施工承包商签订的合同条款,提出开箱检验的特殊要求。

g)对开箱后不易恢复原包装以致可能影响保管的精密设备,基建工程部、工程管理公司应及时通报设备供货商,取得同意后留待安装时开箱检验。

3.3.5 设备的贮存3.3.5.1 临时存放:对不具备开箱验收条件,需临时存放在仓库(仓储区)或施工场地的设备材料,仓储单位应做好临时存放记录。

3.3.5.2 在设备开箱清点验收无误后,无论设备贮存在仓库(仓储区)或施工场地的,仓储单位均应及时办理设备入库手续,即填写《设备入库单》。

《设备入库单》应一式五联基建工程部、工程管理公司各一联,其中存根联(1份),记帐联、稽核联交公司财务部,仓库联由基建工程部和工程管理公司签字后返回仓储单位。

3.3.5.3 基建工程部和工程管理公司应定期对贮存环境、贮存方式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3.3.5.4 仓储单位应根据设备贮存要求,配备相应的室内仓库、棚库和露天堆场。

应配备必要的起重、通风等设施,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3.3.5.5 设备贮存应做到区域和类别标识清楚,可按汽机、锅炉、电气、仪控等大类划区贮存,也可按坐标定位法定点定置贮存。

3.3.5.6 贮存环境和方式应满足设备本身的要求a)有防冻要求的、设备内有水的(如蓄电池)、电气仪控设备等,应放在室内库贮存。

b)有防雨要求的,设备应贮存于室内库,不宜贮存于室内库的设备应覆盖防雨布。

c)电气、仪控设备开箱后的零配件等应贮存于室内库。

d)放置须符合设备本身的要求:横放或竖放、朝上或朝下。

e)供货单位对所供设备有特殊贮存要求的其它事项。

3.3.5.7 各类设备应做好检验状态标识,并分区存放,不合格设备应单独存放。

3.3.5.8 设备开箱检验后,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应单独贮存,具体管理要求见《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管理规定》。

3.3.6 设备的防护3.3.6.1 各类库房应整洁有序,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防盗设施。

有特殊要求(如温度、湿度等)的设备应配置相应的装置。

3.3.6.2 各类设备应保持标识清晰、完整,需要保养维护的设备应定期保养维护,维护应按设备说明书要求进行,并形成维护记录。

3.3.6.3 露天堆放设备应做好防雨、防风、防火等工作。

3.3.7 设备的发放3.3.7.1 仓储单位负责发货的管理,有下列管理要求:a)未经开箱检验或经开箱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严禁出库。

b)设备发货时,由基建工程部、工程管理公司、项目监理对领用单位填写的《设备领用申请单》进行签字确认,要求仓储单位凭此单办理出库手续。

c)随机备品备件在 168 小时试运通过以前,原则上不办理出库,在 168 小时试运行通过后移交生产。

备品备件的管理见《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管理规定》。

d)施工承包商或调试单位需借用专用工具时,具体见《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管理规定》。

3.3.7.2 属于本规定的设备,仓储单位应在接收完毕后立即办理出库相关手续。

3.3.8 设备的紧急放行因工程急需,设备未经检验而必须马上使用,由使用单位填写《紧急放行审批表》,经项目监理、工程管理公司审核,基建工程部批准后才可放行,领用手续按本规定 3.3.7规定执行。

3.3.9 监督和检查3.3.9.1 基建工程部、工程管理公司、项目监理应制订相关计划,并按计划对仓储单位的设备贮存、防护、发货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如保管不当;未按说明书要求定期保养维护;库房环境条件不符合要求;账、卡、物不相符等),应立即责成仓储单位限期整改。

3.3.9.2 基建工程部、工程管理公司、项目监理应制订相关计划对施工承包商的设备现场贮存、防护、保养情况予以检查。

3.3.10 有关不符合项按不符合项管理程序处置。

3.4 进口设备(材料)管理规定3.4.1 职责3.4.1.1基建工程部、工程管理公司是进口设备(材料)管理的归口管理单位,对进口设备(材料)进入现场的有关质量、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

3.4.1.2 仓储单位是进口设备(材料)的具体仓储管理单位。

3.4.2 管理要求3.4.2.1 到货前的管理a)仓储单位根据货讯,编制《设备(材料)到货预报表》,发放相关单位和部门。

b)仓储单位或相关施工单位做好接货的现场准备工作。

必要时基建工程部和工程管理公司可检查仓储单位的准备情况(如接运设备的准备情况、保管场地的准备情况等)。

c)对于可直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大型设备/材料(如主变等),应在到货点检查、接收后直接由施工单位领用、保管、防护。

d)其它设备(材料)由仓储单位负责接收、贮存、保管、防护和发放。

3.4.2.2 基建工程部、工程管理公司可根据现场的实际进度情况,通过与进口设备代理商协商,调整进口设备(材料)的交货时间。

3.4.3 到货时的管理3.4.3.1 进口设备(材料)到货时,基建工程部、工程管理公司应根据设备的不同,确定参加具体接收的单位;仓储单位应结合货讯等相关资料,按本规定的要求,通知相关单位进行设备接收。

进口设备(材料)接收的一般规定,见《设备接收、贮存、防护和发放规定》及《材料接收、贮存、防护和发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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