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推进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
2024年四川工作计划

2024年四川工作计划简介本文档旨在总结和规划2024年四川工作计划,包括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教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制定明确的目标和计划,以便更好地实现四川的未来发展。
经济发展1. 产业发展•探索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数字经济、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
•加强科技创新,促进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提升产业竞争力。
•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优惠政策和金融支持,促进创业就业。
2. 区域协调发展•加强区域协调发展策划,推动四川省内各地区协同发展。
•加强城乡一体化发展,推动农村产业升级和城镇建设。
3. 对外开放•扩大对外开放,吸引外资和技术引进。
•提升对外合作水平,推动“走出去”战略,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的合作。
基础设施建设1. 交通建设•推进高速公路和铁路建设,提升交通网络覆盖率和质量。
•加快轨道交通建设,改善城市交通拥堵状况。
•完善农村公路网络,提高农村交通便捷性。
2. 能源建设•发展清洁能源,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节能措施,减少能源消耗。
3. 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网络覆盖能力和网速。
•推进数字化转型,加强数据安全保护。
文化教育1. 教育事业•加大教育投入,提高教育资源配置和教育质量。
•加强职业教育,培养技术技能人才。
•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
2. 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产业,提升文化产品和服务质量。
•保护和传承四川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文化创新和交流。
3. 体育事业•加强体育设施建设,提高体育活动参与率。
•推广体育健身活动,培养健康生活方式。
环境保护1. 大气污染治理•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实施严格的排放限制和监管系统。
•推广清洁能源替代传统能源,减少大气污染源。
2. 水环境治理•提升水环境治理能力,加强水污染防控措施。
•采取措施保护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
3. 生态保护与恢复•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加强对重点生态区域的保护。
•加强生态修复工作,恢复受损生态环境。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五大经济区2016年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五大经济区2016年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8.09•【字号】川办函〔2016〕130号•【施行日期】2016.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五大经济区2016年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6〕130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成都平原经济区2016年重点工作方案》、《川南经济区2016年重点工作方案》、《川东北经济区2016年重点工作方案》、《攀西经济区2016年重点工作方案》、《川西北生态经济区2016年重点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8月9日成都平原经济区2016年重点工作方案一、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一)集成打造成德绵协同创新共同体。
落实《四川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实施方案》,探索打破行政壁垒、健全合作机制,设立协同创新产业投资基金,力争率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以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业天府”行动计划为抓手,办好“菁蓉会”系列活动,举办第二届成都全球创新创业交易会,建设成都国家创新型城市。
推进装备智能制造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建设德阳国家高端装备产业创新发展示范基地。
推进绵阳科技城集中发展区建设,举办第四届中国(绵阳)科技城国际科技博览会,提升国防科研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国家军民融合创新改革发展示范基地。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省国防科工办,有关市人民政府)(二)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
组织实施航空与燃机、核能装备与核技术运用、北斗导航等一批军民融合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培育石墨烯等高端成长型产业。
重点推进与十大军工集团的战略合作,加快建设航空动力、航天高新技术、军工电子、信息安全等一批特色军民融合产业园区。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政策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政策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07.09.26•【字号】川价发[2007]167号•【施行日期】2007.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政策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07年9月26日川价发〔2007〕167号)各市、州及各扩权试点县(市)物价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函〔2007〕13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省政府要求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工作安排意见》(川办发〔2007〕60号)文件精神,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现就涉及物价工作方面的政策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完善电力价格改革,抓好生产性服务业用电价格政策的落实,在国家销售电价改革完成之前,生产性服务业用电按以下规定执行:(1)人民银行办公用电,电信公司管理机关办公用电,四川联通公司通信枢纽大楼办公用电,科研院所办公用电,政府性会展展厅用电,执行非居民照明电价。
(2)邮政动力用电、大型集装箱码头、货运仓库用电,电信公司机房空调、长途和市话汇接、网络监控设备、为党政军机关服务的专用局专用网设备用电,科研院所动力用电,人民银行动力用电,政府性会展展厅动力用电,农副产品加工用电,执行非工业、普通工业电价。
(3)农村种植业、养殖业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排水灌溉用电执行农业排灌电价。
二、完善生产性服务业用气价格。
在天然气销售价格规范前,暂按工业用气价格执行。
本地区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具体名单由商务部门提出。
三、进一步深化水价改革。
2008年底前对我省城市供水价格中的工业用水价格同经营服务业用水价格实行同价。
各地可采取经营服务用水价格改按工业用水价格执行,也可制定加权平均价格执行。
四、加强培训班收费管理。
强化对各级各类培训班的管理,严格按照四川省物价局等5部门联合下发的《四川省短期培训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规范各种培训收费,严格培训审批和备案手续,下大力气解决部门、行业对生产性服务企业乱培训、乱办班、乱发证问题;深化政企价费公开,增强服务意识,强化行政监督手段,积极推广向企业发放《企业缴费手册》、《涉企缴费指南》的收费管理模式,为生产性服务企业营造良好地发展环境。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服务业发展2011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阿府办函[2011]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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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服务业发展2011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正文:----------------------------------------------------------------------------------------------------------------------------------------------------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服务业发展2011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阿府办函〔2011〕115号)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阿坝州服务业发展2011年度工作计划》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阿坝州服务业发展2011年度工作计划为切实推进我州服务业发展,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2009-2012)2011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川办函〔2011〕58号)精神,制定此工作计划。
一、年度目标(一)总量不断增长。
力争全州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7.5%以上;服务业增加值达到63亿元左右,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5%。
(二)结构不断优化。
旅游、现代物流、商贸流通、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科技和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达到38%。
(三)税收不断增加。
占全部税收的29.3%左右。
二、主要任务(一)旅游产业。
在旅游资源深度开发、打造旅游精品名牌、实施精品带动战略上下功夫。
一是做强、做优世界自然遗产精品景区和三大世界自然遗产品牌,进一步做优以九寨沟、黄龙为龙头的九黄国际旅游精品区,深度挖掘开发神仙池、扎如沟、花绿二海、四姑娘山、达古冰川、大草原、地震遗址等新景区、景点;二是完善整个旅游区域的休闲度假服务功能,加快旅游沿线购物点、咨询点、医疗点、旅游标示标牌、厕所等旅游服务设施的标准化建设;三是在交通枢纽(城镇)、旅游景区等游客较为集中的场所规划建设一批国内一流的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引进国内外知名旅游企业,建设一批上水平、上档次、上规模、独具特色的星级宾馆、饭店;四是倾力打造新景区和冬季旅游产品,注重旅游与文化的融合,提升旅游文化软实力。
透视四川服务业——四川服务业发展形成合杰

宿餐 饮 业 实 现 增 加 值 8 8 8亿 元 和 6. 9
4 54 0 .5亿 元 ,均 增 1.% ;金 融业 79
实现 增加值 5 46 元 ,增 长 2 . 2. 3亿 81 %;
房 地 产 业 持 续 回 暖 , 实 现 增 加 值 5 81 元 ,增长 2 .%。 4. 4亿 05
业 快 47个 百 分 点 , 占 服 务 业 的 比重 .
为 6 .%,比 2 0 55 0 8年 提 高 了 11个 百 .
电视 台及 网站 等媒 体 ,加 强 了服 务业 宣传 工 作 。四川 1日报 、四川 电视 台等 新 闻媒体 对 各地 各 部 门推进 服 务业 发
展情 况进 行 了连 续跟 踪 报道 ,营造 了 良好 舆论 氛 围 。省商 务 厅举 办 了各 市 ( )、扩权 试点 县 ( )分 管市 县 领 州 市 导及 服务 业 工作 牵头 部 门负 责人 参 加
■IJ 省商务厅 副厅 长 Xl ll
李维 民
( 香港 )推介 会 ,向香 港客商推 介 了总 投 资 6 0亿 元 的 10个 四川 服 务业 项 0 0
目。
四川 服 务 业 实 现 了提 速 升 级
规模 扩大 , 占 G P的 比重 提 高 。 D 20 0 9年 , 全 省 服 务 业 实 现 增 加 值 5 9 .0亿元 ,同 比增 长 1 .%,比全 1 88 2 4 国高 35个 百分点 ;占 G P的 比重 为 . D 3 .%, 比 2 0 67 0 8年 提 高 了 05个 百 分 .
省物价局转发 了国家发改委办公厅 《 关
于做好商业与_ 丁业用电 、用水同价工作 有关 问题 的通 知》,积极 推动全省 服务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意见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07.09.17•【字号】川商技[2007]17号•【施行日期】2007.09.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意见(川商技〔2007〕17号)各市(州)商务局:我省服务贸易近年来增长迅猛,发展潜力巨大。
今年上半年,我省服务贸易进出口5.56亿美元,同比增长110.8%;其中,出口2.61亿美元,同比增长166.8%。
今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民生性和生产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为我省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为抓住机遇,进一步加快发展我省服务贸易,优化外贸出口结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各市州服务贸易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我省经济整体发展为目的,以提高服务业竞争力为核心,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按照积极推进新兴服务贸易出口与扩大传统劳动密集型服务贸易出口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扩大工程承包、文化旅游、软件出口、服务外包、设计咨询、信息技术、技术转让、金融保险、国际运输等服务贸易出口。
(二)工作目标:在确保传统优势项目稳步发展的同时,在现代服务贸易上寻求突破。
力争到2010年,我省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在“十五”末的基础上实现翻一番,达到13亿美元(BOP统计),年均增长15%以上。
二、工作思路我省服务贸易区域类别差异大。
各地要结合自身优势和特点,开创性的发展各具特色的服务贸易。
(一)成都市应大力发展软件出口、服务外包、海外工程承包等资本-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
加大金融、保险、广告、咨询、商贸、旅游、运输、电信和部分社会事业等服务领域的对外开放力度,扩大现代服务业利用外资规模。
省市共建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吸引更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投资性公司、研发中心等功能性机构落户。
鼓励外商投资会展业,吸引国际会展公司及国外政府机构在蓉举办各类会展,以会展经济拉动成都服务贸易发展。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进四川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路径研究等2个课题比选公告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进四川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路径研究等2个课题比选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5.10•【字号】•【施行日期】2023.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推进四川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路径研究等2个课题比选公告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对“推进四川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路径研究”等2个课题承担单位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条件的研究单位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简介(一)项目名称1.推进四川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路径研究2.推动四川老工业基地打造国家重要战略腹地研究(二)项目简介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点课题研究管理办法》《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采用比选的方式选择课题承担单位。
比选中选单位须围绕项目研究方向及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二、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相应课题研究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对参与比选项目的研究方向及相关要求有深入研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比选项目需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课题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每个比选申请单位只能申报参加一个课题比选。
三、比选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方式:2023年5月10日—5月12日每天08:30—12:00,14:30—18:00(3个工作日),到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号发展大厦2118办公室自行领取。
四、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5月15日9:30之前。
五、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号发展大厦2118办公室。
四川省科技服务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重点任务推进表

2016-2020年
3.3
产品数字化创新研发服务平台建设
西南交通大学,成都天佑创软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三泰控股有限公司等
建立以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为核心的产品数字化研发中心,全面开展基于创新的技术高端服务,推进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与工业化的深入融合,为装备制造业整个产业链中的各企业进行创新服务,加快企业结构转型指导。
2016-2020年
科技厅
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商务厅、国土资源厅,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省级试点示范
产业集聚区建设工程
支持各市(州)培育、建设科技服务业产业集聚区。
在成都、绵阳、自贡、乐山、泸州5市建成各具特色的科技服务业集聚区。
2016-2020年
成都市人民政府、自贡市人民政府、泸州市人民政府、绵阳市人民政府、乐山市人民政府
在信息资源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和检验检测服务建立6—10个云服务平台,在科技文化融合建立5个左右基于大数据的文化服务云平台。
2016-2020年
科技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文化厅、省质监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政府金融办、中测院
打造创业孵化与科技金融协同综合服务平台。
在创业孵化服务和科技金融服务领域各建立2—3个综合服务平台。
研发设计服务
2016-2018年
8.8
以研发设计为引擎打造城市及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建设
西南交通大学,中建西南院,中铁二院,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促进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组建研发中心和创新、创意联盟,加快形成成都创意设计、绿色建筑科技、信息可视化技术等产业的聚集发展。以“环交大智慧城”等为主要载体,打造成都城市及文化创意研发设计产业基地。基地初步投资50亿,投入运行后,带动城市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新材料及数字化等产业的发展,打造成以成都为中心的“设计之都”、“创意之都”、“数字产业之都”、“生态之都”,预计年产值达5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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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09]205号)省直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川府发〔2009〕24号)和全省加快服务业发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我省服务业发展,现将《四川省推进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推进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川府发〔2009〕24号)和全省加快服务业发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我省服务业发展,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健全工作机制,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民生性服务业均衡发展,促进服务业与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业互动、融合、协调发展,努力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进一步发挥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作用。
二、突出工作重点(一)优化服务业发展布局。
立足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服务业发展基础条件,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不同区域的产业指导政策,鼓励、引导各重点地区依据自身比较优势和产业发展基础,突出特色,加快发展服务业。
1.制订发展规划。
研究制订全省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配合单位:省直相关部门)编制和修订现代物流、商贸流通、金融服务、现代信息服务、房地产、农村服务、旅游、科技和咨询服务、文化、社区服务、服务贸易等行业规划和专项规划。
(牵头单位:省直相关部门)2.完善产业政策。
制订和细化《四川省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明确各行业发展重点及支持方向,提出规模管理要求,指导各部门、各行业调整和完善产业政策。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二)加快推进重点行业发展。
1.现代物流业。
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集疏运体系;推动主要节点城市建立物流功能区、物流园区和物流配送中心;加快引进和培育现代物流企业,着力壮大为优势产业服务的专业物流企业集群;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厅、省商务厅)2.金融业。
加快建设以成都为核心的西部金融机构中心、西部金融交易中心、西部金融市场中心和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大力推进金融创新,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将业务延伸到重点产业链和特色产业集群,大力发展网络银行、电话银行、网上证券交易和保险等新型服务;大力推进金融生态建设。
(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人行成都分行。
配合单位:四川银监局、四川证监局、四川保监局)3.现代信息服务业。
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第三代移动通信,促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加快成都信息服务基地建设;加快推进“三网融合”;发挥成都、德阳、绵阳等制造业聚集的优势,大力发展嵌入式软件与行业应用软件;积极培育信息服务业企业。
(牵头单位:省信息产业厅、省通信管理局)4.科技服务业。
大力实施现代服务业科技支撑与示范工程;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相互承包、参股、兼并,实现联合经营;鼓励创办各类科技服务机构;支持公共科技信息平台建设,建立科技信息资源共享制度。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配合单位:省直相关部门)5.商贸流通业。
加快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积极推动社区商业建设,引导具备条件的城市打造特色商业街区,加快完善城市流通网络体系;分层次推进区域商贸中心建设;积极发展粮食“四散”流通;加快引进和培育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和商品交易批发市场;深入推进连锁经营发展;建立健全市场运行监测体系和商品储备制度。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6.农村服务业。
加快构建和完善以生产销售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和金融服务为主体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培育大型涉农商贸加工企业集团。
(牵头单位:省农业厅。
配合单位:省直相关部门)7.旅游业。
大力实施重振旅游工程,务实推进旅游招大引强、旅游线路统筹、游客信心重树、乡村旅游提升、质量兴旅五大行动,加快重点旅游区建设,培育旅游骨干企业,拓展国内外旅游市场,增强游客吸引力。
(牵头单位:省旅游局)8.服务外包产业。
尽快培育和打造一批规模上千人、年出口金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龙头企业,大力推进成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9.文化服务业。
大力发展文化演展、文化娱乐、广播影视音像、新闻出版、艺术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加快培育以创意、动漫、游戏、网络文化等为重点的新兴文化产业群,积极拓展艺术品、出版发行、媒体广告、对外文化贸易等文化服务业发展的新空间。
(牵头单位: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配合单位:省直相关部门)10.积极拓展新型服务领域,大力发展美容美发、家政等居民服务业,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娱乐、体育健身、社会化养老、房地产和物业服务等民生性服务行业,不断培育促其形成服务业新的增长点。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配合单位:省直相关部门)(三)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
加强规划引导,以生产性服务业为发展重点,加强现代物流园区、金融功能区、信息产业园、科技创业园、创意设计产业园、新型专业市场等集聚区建设,构建产业集群发展平台。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商务厅。
配合单位:省直相关部门)(四)着力培育重点企业。
实施“百强工程”,加快在现代物流、信息服务、商贸流通、旅游、服务外包和文化产业等服务业重点行业培育和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带动作用的大企业大集团。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配合单位:省直相关部门)(五)实施服务业品牌战略。
研究制定服务业品牌建设政策,建立促进服务业品牌工作机制,完善服务业品牌认定办法。
鼓励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商标,争创“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四川名牌”和“四川省著名商标”。
(牵头单位:省质监局、省工商局。
配合单位:省直相关部门)(六)鼓励服务领域技术创新。
抓好现代服务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重大项目;积极推进现代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知识产权交易活动。
对研发、设计、创意等技术、知识含量较高的服务企业,按规定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对提升服务业领域原始创新能力和集成创新能力的重大项目予以优先立项。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配合单位:省直相关部门)(七)推进服务业标准化。
抓紧重点服务领域标准的研制,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扩大服务标准覆盖范围;积极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省质监局。
配合单位:省直相关部门)(八)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扶持出口导向型服务业发展,鼓励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权和对外劳务合作经营权,支持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开拓国际和省外市场。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和吸引外商尤其是知名跨国公司投资服务业。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三、落实支持政策(一)放宽市场准入。
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服务业准入制度,允许社会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服务领域。
(牵头单位:省工商局)(二)落实税收优惠。
认真落实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加大税收扶持力度,贯彻落实国家各项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
(牵头单位: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三)保障要素供给。
落实“列入国家鼓励类的服务业逐步实现与工业用电、用水、用气基本同价”政策。
(牵头单位:省物价局。
配合单位:省直相关部门)合理确定服务业用地比例,满足列入国家鼓励类服务业的用地要求。
(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四)加大财政投入。
省级财政安排的促进服务业发展资金要突出扶持重点,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服务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
省直各部门要用好现有的重点服务行业专项资金,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推动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配合单位:省直相关部门)(五)拓宽融资渠道。
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适应服务企业需要的金融产品,不断改进对服务业的金融服务;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发行股票、债券。
符合条件的服务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优先得到批准。
(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人行成都分行。
配合单位:四川银监局、四川证监局)进一步推动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风险分担机制,鼓励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积极搭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
(牵头单位:省中小企业局)(六)优化发展环境。
严厉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评比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整顿和规范服务业市场秩序,坚决打击假冒伪劣、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
加快推进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省直相关部门)四、健全工作机制(一)完善加快服务业发展协调工作机制。
省政府成立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深化服务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研究,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督促各市(州)、县(市、区)相应建立促进服务业发展领导机构,加快形成省、市(州)、县(市、区)三级联动的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配合单位:省直相关部门)(二)建立科学统一、全面协调的统计调查制度。
加强对服务业统计工作的协调与指导,建立服务业统计机构,充实服务业统计力量,增加经费投入,建立政府统计和行业统计互为补充的服务业统计体系。
(牵头单位:省统计局。
配合单位:省直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