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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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确保电气设备正常运行和防范可能的安全隐患而制定的一套管理措施和规定。

杂散电流是指在电力系统或设备中由于电流的非正常传导而产生的电流,可能会引起电气设备的故障、机械损坏、火灾等问题。

为了有效管理和控制杂散电流,制定杂散电流管理制度非常重要。

杂散电流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杂散电流检测和监控:制定杂散电流的检测和监控方法,确保电气设备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2. 杂散电流防护措施:制定相应的杂散电流防护措施,如安装杂散电流滤波器、隔离变压器等设备,减少杂散电流的产生和传导。

3. 杂散电流管理责任:明确杂散电流管理的责任和职责,确保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4. 杂散电流管理培训: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杂散电流管理培训,提高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技能,确保能够正确处理杂散电流问题。

5. 杂散电流事故处理:制定杂散电流事故处理的应急预案和处理流程,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杂散电流事故,减少损失。

杂散电流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各级管理人员的共同努力和配合,同时还需要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和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煤矿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煤矿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煤矿杂散电流管理制度煤矿杂散电流是指在矿井电力系统中存在的非线性电流,它主要由电动机、变压器、电线电缆、电动钻机等设备引起。

煤矿杂散电流的存在对矿井安全运行造成了严重威胁,因此,制定一套科学的煤矿杂散电流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一、煤矿杂散电流的危害和特点1. 危害:(1)杂散电流引起的火灾事故。

杂散电流在电器设备中产生热量,当热量无法及时散发时,可能会引发火灾事故。

(2)杂散电流会对电动机等设备的正常运行产生干扰。

过高的杂散电流会使电动机过热,缩短设备的寿命,甚至造成设备烧毁。

(3)杂散电流对矿井通风和照明系统的影响。

矿井通风和照明系统是矿井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杂散电流可能导致这些系统的故障,增加事故发生的风险。

2. 特点:(1)杂散电流的大小和分布不均匀。

在矿井电力系统中,由于电气设备的不同特性,杂散电流的大小和分布不均匀,这增加了杂散电流管理的难度。

(2)杂散电流随着负载的变化而变化。

矿井电力负载经常发生变化,杂散电流的大小也会随之发生变化,这需要对负载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管理。

二、煤矿杂散电流管理制度的建立1. 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

煤矿应设立专门负责煤矿杂散电流管理的部门或岗位,明确责任和权限,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流程和制度。

2. 制定杂散电流监测计划。

根据煤矿电力系统的特点,制定杂散电流监测计划,明确监测的频率、监测的位置和方法等。

3. 实施定期巡检。

定期对矿井电力设备进行巡检,检查设备的绝缘状况、接地情况等,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产生杂散电流的问题。

4. 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

对电动机、变压器、电线电缆等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减少杂散电流的产生。

5. 建立杂散电流监测系统。

建立杂散电流在线监测系统,对矿井电力系统中的杂散电流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6. 加强培训和宣传。

通过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对杂散电流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杂散电流管理制度(煤矿)

杂散电流管理制度(煤矿)

杂散电流管理制度(煤矿)
一、技术措施
(1)隔绝:对外界导入的杂散电流要采用隔离措施。

(2)旁路连通:如果已经知道或怀疑管线上存在杂散电流,就可以在事先断开的法兰处跨接一条导线,给杂散电流开通一条旁路。

为了有效起见,电气连通必须是低电阻的,使导线与管线的接触电阻越小越好。

(3)及时调整电网用电负荷,使之三相用电平衡,消除工作接地极处不平衡电流。

二、管理措施
(1)矿井杂散电流的管理,按《煤矿井下牵引网络杂散电流防治技术规范》(MT670--1997)执行。

(2)对易产生杂散电流场所每周进行一次普查,并消除火花放电间隙。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易产生杂散电流的危险场所严格管理。

(4)对职工进行有关防止杂散电流火灾事故的安全教育。

三、测定周期
(1)每月用携带式杂散电流测试仪测试一次井下杂散电流。

(2)架线的漏泄电流值可每季度测试一次。

如发现漏泄电流变化较大时,应加强观测,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测定周期。

(3)有架线运输巷道的轨道接缝电阻值,根据情况,定期
测试。

煤矿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煤矿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2023-10-28•杂散电流概述•煤矿杂散电流管理制度的必要性•煤矿杂散电流管理制度的制定与目录实施•煤矿杂散电流管理制度的监督与检查•煤矿杂散电流管理制度的完善与发展•煤矿杂散电流管理制度的实施案目录例分析01杂散电流概述定义杂散电流是指煤矿井下电缆、管道等金属导体中流过的与正常工作无关的电流。

危害杂散电流可能导致电雷管误爆炸、电缆漏电、电器设备损坏等事故,威胁矿工生命安全,影响煤炭生产。

定义与危害电缆、管道等金属导体绝缘层破损或老化,导致电流泄漏。

井下大型设备频繁启动、停止等操作,导致电流波动大。

井下环境潮湿、多尘,影响电器设备正常运行。

杂散电流的产生杂散电流流经电器设备,可能造成设备过热、短路等问题,缩短设备使用寿命。

电器设备损坏井下安全问题煤炭生产问题杂散电流可能导致电雷管误爆炸等安全事故,威胁矿工生命安全。

杂散电流可能导致煤炭生产中断,影响煤炭产量和效益。

03杂散电流的影响020102煤矿杂散电流管理制度的必要性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减少电火花引发的瓦斯爆炸煤矿井下巷道中容易积聚可燃性瓦斯气体,杂散电流产生的电火花有可能引燃瓦斯,导致爆炸事故。

因此,通过实行杂散电流管理制度,可以降低这种风险,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防止电流直接伤害矿工杂散电流虽然不一定引发瓦斯爆炸等严重事故,但电流直接接触矿工身体可能会对矿工造成电击伤害。

管理制度中的安全培训和规范操作可以降低这种风险。

提高煤矿生产效率避免设备损坏杂散电流可能对煤矿中的电气设备造成损坏,影响生产效率。

通过杂散电流管理制度,可以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杂散电流的产生和影响,从而避免设备损坏,提高煤矿生产效率。

优化采矿作业流程杂散电流的存在可能影响采矿作业的顺利进行。

实行杂散电流管理制度,可以优化作业流程,减少因杂散电流而导致的停工和维修时间,提高生产效率。

降低煤矿事故风险预防重大事故发生杂散电流管理制度不仅关注单个矿工的安全,还着眼于整个煤矿的安全。

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杂散电流管理制度为减小井下杂散电流在煤矿安全生产中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领导为使本规定得到认真的贯彻执行,切实收到较好的效果,矿成立领导小组:组长:机电矿长副组长:机电副总成员:机运科长及各队队长办公室设在安监处,由刘赧才;李祥平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管理规定杂散电流的防治工作,涉及到各方面的工作,现分述如下:(一)电器设备管理1、低压电器(660V及以下)的安装、检修要严格执行《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电气设备)》并按相应的制度考核,其中不同电位的导电零件间的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必须大于规定要求。

2、高压电器(10KV)的安装、检修必须符合标准,10KV 带电体间及与外壳的爬电距离必须大于规定要求,裸母线的端头必须圆滑,严禁出现尖端状况。

3、10KV级的电缆线路中间接线盒必须设置良好的接地装置,且接地电阻要小于规定值。

4、1140V及以下供电系统的电缆线路接地网络必须形成且完好,发现一处断开或不接,按失爆处理责任单位。

5、各变电所、配电点的接地系统必须完整、完好。

6、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器主、副接地极必须完好且符合要求。

(二)轨道1、轨道的接缝,必须进行电气连接,连接方法如下:轨缝连接线可采用长度为600mm,截面积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截面积不小于255mm2铁线进行焊接,焊接处的接触面积要不小于250mm2。

2、轨道接缝电阻值应小于:15Kg/m:0.5×10-3Ω;24Kg/m;0.3×10-3Ω。

3、平行钢轨轨间,每隔50m用截面积不小于300mm2的钢板焊接起来。

4、在道岔处导轨与主轨道间必须进行电气上的连接,电阻值与轨道接缝电阻值的要求相同。

5、斜坡道的钢轨与上、下水平运输道的钢轨,分别要设两处绝缘,位置为:(1)上水平:一处设在水平运输轨道上,一处设在斜坡轨道上,两处绝缘点的距离应大于一列串车的长度。

(2)下水平:两绝缘点都设在水平轨道上,距离应大于一列串车的长度。

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杂散电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流管理,提高电流利用率,保障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制定本电流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电力设备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电流管理应当遵循“节约用电、安全第一、科学管理、合理使用”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电流管理的监督和指导,督促电力设备的正确使用。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遵守本制度,保护电力设备,节约用电。

第六条电流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由各地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定。

第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电流管理的责任第八条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电流管理岗位,负责电流的监测、分配和管理。

第九条个人在使用电力设备时应当正确操作,不得私自增加负荷,确保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对电流管理岗位进行定期培训,提高电流管理的水平。

第十一条电流管理岗位应当定期对电力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电流管理岗位负责对电力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和管理,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

第十三条个人在发现电力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当及时向电流管理岗位报告,不得私自修理。

第十四条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对电流管理岗位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电流管理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电流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主管部门有权进行处罚,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六条奖励优秀的电流管理单位和个人,鼓励其在电流管理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第三章电流管理的措施第十七条单位应当制定电流使用计划,按照计划进行合理分配,确保不浪费。

第十八条个人在使用电力设备时,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电流的大小,不得随意增加负荷。

第十九条单位应当定期对电力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二十条个人在使用电力设备时,应当遵循节约用电的原则,不得随意浪费电流。

第二十一条电流管理岗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对使用电流情况进行监控和统计。

第二十二条对于电流使用过多的单位和个人,主管部门应当进行相应的指导和监督,督促其改正。

某煤矿杂散电流安全管理制度模版(3篇)

某煤矿杂散电流安全管理制度模版(3篇)

某煤矿杂散电流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的杂散电流安全管理,保障矿工的人身安全和煤矿生产的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的杂散电流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杂散电流是指电流在各种导线和设备之间的分布,由于导线间的耦合和电气设备之间的耦合产生的电流。

第四条杂散电流的危害主要表现在电击、电伤、火灾等方面。

第五条煤矿应制定和完善杂散电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杂散电流安全管理。

第二章杂散电流的形成和危害第六条杂散电流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线路接点或连接头短路或接触不良;(二)接地电阻过大或接地线断开;(三)电缆的绝缘老化或损坏;(四)设备内部电路串扰;(五)恶劣的工作环境等。

第七条杂散电流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对人体产生触电伤害;(二)导致设备烧损、短路或故障;(三)引发火灾等事故。

第三章杂散电流的防范措施第八条煤矿应采取以下措施防范和减少杂散电流的发生和危害:(一)加强电气设备的日常维护,定期检查和维修设备;(二)保持设备的绝缘性能良好,防止绝缘老化或损坏;(三)设备的接地系统应保持良好的接地电阻,接地线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四)加强设备的防雷措施,保证设备的正常工作;(五)禁止擅自改动设备接线和电缆布线;(六)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七)在容易发生杂散电流的区域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提醒员工注意安全;(八)建立健全的应急救援预案,防止事故扩大。

第四章杂散电流的处理第九条煤矿在发现杂散电流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具体的处理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迅速切断电源,停止电流的传输;(二)排除故障点,修复损坏设备;(三)对受损的电缆进行绝缘修复或更换;(四)加强对接线和连接头的检查和维护;(五)进行设备的绝缘测试,确保设备的绝缘性能良好;(六)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七)建立健全杂散电流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煤矿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煤矿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煤矿杂散电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杂散电流管理工作,保障生产安全和员工健康,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的杂散电流管理工作,具体包括杂散电流监测、防范和处理等工作。

第三条煤矿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杂散电流管理方案,并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执行。

第四条煤矿应加强对杂散电流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五条煤矿应定期对杂散电流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其有效运行。

第二章杂散电流监测第六条煤矿应建立健全杂散电流监测系统,包括设置监测点、采集数据等。

第七条煤矿应定期对矿区内可能存在杂散电流的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测,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第八条煤矿应定期对矿工进行杂散电流接地测试,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第九条煤矿应建立杂散电流监测记录,并及时对其进行分析和处理。

第三章杂散电流防范第十条煤矿应加强对矿工的杂散电流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十一条煤矿应建立健全杂散电流防范措施,包括设立安全警示标识、设置隔离装置等。

第十二条煤矿应加强对可能存在杂散电流的设备和线路的维护和检修,确保其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煤矿应定期开展杂散电流防范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杂散电流处理第十四条煤矿应及时处理发现的杂散电流异常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

第十五条煤矿应建立杂散电流事故处理机制,包括设立应急救援队伍、建立事故报告制度等。

第十六条煤矿应对杂散电流事故进行彻底调查,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再次发生。

第五章杂散电流管理责任第十七条煤矿应设立杂散电流管理责任部门,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第十八条煤矿应建立健全杂散电流管理责任制度,对相关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惩处。

第十九条煤矿领导应加强对杂散电流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确保其有效运行。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经煤矿管理部门审定后,正式执行,并不时进行修订。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归煤矿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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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针对矿井杂散电流可能引起的电雷管的先期爆炸,威胁人员安全。

针对杂散电流流经的途径还会产生火花,有引起瓦斯煤尘燃烧与爆炸的可能性。

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井下架空线每一张紧部分必须有不少于两道的绝缘。

绝缘瓷瓶要定期清扫,减少架空线对地的漏电。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罚责任人单位50元,区域负责人10元。

2、对轨道和道岔的接缝必须进行可靠的电气连接,接缝处的电阻不超过同种钢轨4m长度的电阻值。

各平行轨之间每隔50m要连接一根断面不少于50mm2的铜线或其他具有等效电阻的导线,以减少轨道电阻,降低牵引网络的电压降,每缺一处或一处不合格,罚责任人单位50元,区域负责人10元。

3、不回电的轨道和架线电机车回电轨道之间,必须加两个绝缘点。

第一个绝缘点设在两种轨道的连接处;第二个绝缘点设在不回电的轨道上,其与第一个绝缘点必须大于1列车(斜巷一串车)长度。

绝缘点处应无积水,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50KΩ,每一处不合格罚责任单位100元。

4、矿井使用的铠装电缆要吊挂在巷道壁侧的吊架上,要定期涂防腐绝缘漆,金属管道要设有木垫或选择适当的位置吊挂。

5、-700西三、东三两个高瓦斯区域及主要回风道入口处(进风道内)要装有不少于两道以上的二级以上的绝缘通道。

每缺一处罚责任单位500元。

6、及时清理道床、道木,疏通巷道水沟,做到轨道无淤泥积水,经常保持巷道清洁干净。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罚责任单位50元,区域包片人10元。

阻燃胶带管理制度
1、新购进的阻燃胶带要有出厂合格证,国家制定检验点阻燃胶带检验证,阻燃性能试验证。

三证必须齐全并及时完整地移交皮带工区妥善保存。

2、新胶带应存放在库内,避免日晒雨淋。

3、整卷胶带不得随意切割。

4、新胶带进矿后,由企管、供应、皮带及分管领导共同检验,符合有关标准方准入库。

5、皮带工区为胶带的管理单位。

6、下井胶带必须挂阻燃合格证,换取下井证。

无下井证的胶带罚井口
把钩工100元/次。

7、对井下更换下来的旧胶带,要及时回收入库。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设备缺陷管理应由较熟练的人员专门负责,并定期上报,发现重大问题、缺陷应立即上报,并督促有关人员、部门进行清除。

2、设备缺陷的统计,每班进行一次,并随时对设备缺陷的内容、类别填入设备缺陷记录薄中,设备缺陷类别标准,按规定分类。

3、设备缺陷汇报,应用统一表格填写,除影响运行缺陷应立即汇报外,对轻微缺陷在月底全部统计上报。

4、现场清除设备缺陷时,值班人员应主动协助提供情况和缺陷造成的原因,并听取检修人员的维护管理意见。

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事故分析追查小组:
组 长:张大晓
副组长:李石头
成 员:李学彬 李延伟 袁建生 仝万廷
邱柏松 牛冬冬 孟 琰
1、凡设备遭受意外灾害或损失,使设备一次停止运转一小时以上或一次音箱产量二百吨以上或设备损坏价值一千元以上者,均称为机电事故。

2、设备事故发生后,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蔓延和扩大,保护好现场,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3、各单位必须以机电经理为首组织事故小组,负责事故追查分析。

4、对已发生的事故必须做到“四不放过”。

认真做好统计,定期进行分析,不断健全各项制度或其它有效措施,使事故率不断降低。

5、在每月召开的安全网员会议和每周的安全活动日上,向安全网员和职工讲明事故情况,吸取教训,不断开展反事故斗争。

安全活动制度
1、安全活动的进行应遵循教育与技术改造相结合的原则。

2、学习、领会、遵守三大规程,实行正规操作,搞好设备的预防、检测和人员的劳动保护。

3、每月二十五日是安全质量检查评比日,由公司经理组织科、区、队和安监部门平管人员,对每月工程质量、设备维修力量、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评定每月质量等级,对检查出的不安全问
题要落实解决,把安全检查与奖金挂起钩来,每月公布各区队安全质量得分,公布奖惩结果。

4、每星期五群众活动日,各区队队长和安全副经理组织召开三班工人安全活动,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文件和会议精神,发动群众讨论事故教训,揭露本单位安全生产存在问题,研究落实措施。

5、搞好安全质量上台阶活动,积极搞好创优争先。

电气试验制度
1、定期试验
(1)每年三月十五日至五月十五日要将继电保护整定校验一次,同时要将六千伏电缆做一次电阻遥测和直泄试验一次。

(2)每年三月十五日前对全矿接地电阻遥测,每两年做一次工频放电试验。

(3)阀型避雷器每年要做一次电阻遥测,每两年做一次工频放电试验。

(4)电缆每年做一次电阻遥测,高压开关每年做一次直阻和绝阻测试。

(5)各种绝缘用具严格按照《煤矿电气试验规程》试验周期规定执行。

2、新装电力电容器,应进行绝缘电阻、电容测试和交直流耐压试验,运行中的每三年一次。

3、新装和大修后的电气设备,要按煤矿电器试验规程逐项试验。

4、长期(井下三个月,地面六个月)停止使用或移动后投入运行前必须进行试验。

5、井下漏电保护应每天做一次漏电试验,每月做一次人工电阻接地试验,绝缘胶靴和手套每半年试验一次。

6、以上各项试验要有分管技术人员参加,并做好详细记录,存档保存。

油脂管理制度
1、新领液压油要过滤。

当清除杂质和水分后方能注入设备中,油抽子要专油专用,并保持清洁。

2、油脂运送、存放的油桶要严格密封不准启盖,防止杂物进入油中。

3、每天添油和换油要赚桶专人负责,要建立注油图表,按注油规定的油量和注油时间注油。

4、在检修设备时,必须将设备部件和油桶内用汽油清洗干净后,才能
注入新油。

5、液压元件和设备部件不准用棉丝清洗,以防堵塞。

6、要定期检查和清洗油过滤器,损坏的要及时更换。

7、油脂管理要专人专责,按照时间添油、换油。

8、要按规定选用符合要求的油脂,不准任意代用。

9、使用的油脂两个月化验一次,化验油的粘度、酸值、水分和杂质等,不合格的要及时更换,油脂的化验由矿煤质化验员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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