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6年度全国排舞比赛评分规则

合集下载

舞蹈比赛评分标准

舞蹈比赛评分标准

舞蹈比赛评分标准
舞蹈比赛主要以舞蹈的编排、舞蹈的整齐度、动作的表现力、参赛服装的搭配、音乐的选用为评分标准。

具体的评分实施细则如下:
一、参赛舞蹈评分(总分10分,评委打分精确到0.01分)
1.舞蹈整体编排具有合理性、连贯性、完整性。

(2分)
2.舞蹈的编排、表演形式新颖有创意。

(1分)
3.对舞蹈音乐的理解准确,舞蹈动作吻合音乐旋律,有节奏感。

(1分)
4.表演过程中动作流畅协调,表现力和技巧性强。

(2分)
5.舞蹈表演具有时代感、抒发健康情怀,能够展现中学生风采。

(2分)
6.表演者精神饱满、台风端正,现场反映良好,如遇突发情况处理得当。

(1分)
7.服装造型符合舞蹈表演形式。

表演者表演过程中流露出一种良好的艺术气质,营造出一个良好的舞台效果。

(1分)。

全国排舞比赛评分规则

全国排舞比赛评分规则
全国排舞比赛评分规则
(草案)
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 二〇〇九年七月
1
说明
为大力普及推广排舞运动,2009 年 3 月由国家体育总局体操 运动管理中心、中国健美操协会、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职工文 体协会及北京市体操运动协会排舞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及有排 舞推广和比赛经验的骨干研讨编写了这套《全国排舞评分规则》 (草案)。
本规则适用于全国排舞比赛及各基层单位的排舞比赛。 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 二○○九年七月
2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1.1 定义 ····················································································· 1 1.2 目的 ····················································································· 1 1.3 比赛项目和参赛人数·························································· 1 1.4 比赛分组 ············································································· 2 1.5 组队名称规范 ····································································· 2 1.6 出场顺序 ············································································· 2 1.7 比赛方法 ············································································· 2 1.8 入场与退场 ········································································· 2 1.9 成套动作时间 ····································································· 3 1.10 比赛成绩与奖励 ······························································· 3 1.11 服装与装饰 ······································································· 3 1.12 对手持道具的规定···························································· 3 1.13 有关安全规定 ··································································· 3 1.14 场地与设备 ······································································· 4 1.15 广告标贴规定 ··································································· 4

排舞比赛规则

排舞比赛规则
1.13 有关安全规定............................................................................. 4
1.14 场地与设备................................................................................. 4
----------------------- Page 5-----------------------
3.6 评分方法..................................................................................... 11
----------------------- Page 4-----------------------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1
3.2 仲裁委员会................................................................................... 8
3.3 裁判委员会................................................................................... 8
1.15 裁判座席排............................................................................. 5
1.16 广告标贴规定............................................................................. 5

2013年钟楼区幼教职工排舞比赛评分办法

2013年钟楼区幼教职工排舞比赛评分办法

~
2013年钟楼区幼教职工排舞比赛评分办法:
1、比赛项目成套动作评分(10分制)
动作的完成 3分
编排设计部分 3分
舞曲风格及表现力 2分
服装服饰妆容 1分
总体完整性 1分
2、成套动作满分为10分,裁判员的评分采用给分制,精确到0.05分。

3、去掉最高和最低分,裁判员评分相加的平均值再减去裁判长减分即为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4、裁判长对以下情况进行减分,每项减0.1分
(1)参赛不符合规程规定。

(2)暴露隐私部位等。

(3)比赛中服饰头饰散落,道具掉落等。

(4)佩戴珠宝,首饰,手表等私用物品。

舞蹈比赛的规则和评分细则

舞蹈比赛的规则和评分细则

舞蹈比赛的规则和评分细则一、有关规定舞蹈套路的规则1、成套动作设计应符合下面四个原则:(1)健身、娱乐原则;(2)安全无损伤原则;(3)全面发展身体的原则;(4)符合年龄特点的原则。

2、动作组合中应使身体的各部位(头、手、上臂、前臂、躯干、腿和脚)协调配合;3、街舞比赛组别分为:规定动作加自选动作组,Jazz套路组、HIPHOP套路组、Breaking套路组、poppin套路组拉丁比赛组别:规定动作组4、成套动作的队形变化应是自然、迅速、流畅、清晰、美观,每队全套动作的队形变化不少于5次(相同队形不算一次队形变化);二、评分细则1、评分办法(1)规定舞蹈套路满分为10分制,裁判员的评分精确到0.1分。

(2)裁判员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最低分,中间几个分数的平均分即为得分,再减去裁判长减分即为最后得分。

(3)对比赛成绩和结果不接受申述。

2、评分因素与分值(10分制)(1)舞蹈编排分(4分)1、1舞蹈整体编排具有合理性、连贯性、完整性。

1、2舞蹈的编排、表演形式新颖有特色、有层次、有创意、有艺术感染力。

(2)舞蹈完成分(4分)2、1表演过程中动作流畅协调,表现力和技巧性强。

2、2对舞蹈音乐的理解准确,舞蹈动作吻合音乐旋律,有节奏感,舞蹈音乐清晰丰满,紧扣舞蹈内容。

2、3舞者动作到位,舞姿优美,节奏感强,整齐一致,精神饱满。

(3)团队精神分(2分)3、1舞蹈表演具有时代感、抒发健康情怀,能够展现大学生风采。

3、2表演者精神饱满、台风端正,现场反映良好,如遇突发情况处理得当。

3、3服装造型符合舞蹈表演形式。

表演者表演过程中流露出一种良好的艺术气质,营造出一个良好的舞台效果。

扣分表评分因素内容一般较差不可接受主题健康、充满活力 0.1-0.2 0.3-0.4 0.5或更多风格突出、富有创意 0.1-0.2 0.3-0.4 0.5或更多动作类型丰富,动作的转换自然流畅 0.1-0.2 0.3-0.4 0.5或更多服饰选择美观协调 0.1-0.2 0.3-0.4 0.5或更多动作设计音乐的选择与动作风格相一致并配合(4分) 0.1-0.2 0.3-0.4 0.5或更多协调,录音质量高、清晰充分利用场地和空间 0.1-0.2 0.3-0.4 0.5或更多安全性 0.1-0.2 0.3-0.4 0.5或更多每出现一个不安全动作扣0.2动作完成轻松,准确、流畅 0.1-0.2 0.3-0.4 0.5或更多动作完成能体现所选择主题的风格和动作完成 0.1-0.2 0.3-0.4 0.5或更多特点(4分)动作与音乐须协调一致 0.1-0.2 0.3-0.4 0.5或更多基本姿态和技术正确,动作优美 0.1-0.2 0.3-0.4 0.5或更多表现力与热情 0.1-0.2 0.3-0.4 0.5或更多表演和团队精神队形 0.1-0.2 0.3-0.4 0.5或更多 (2分) 一致性(每次) 0.1 0.2 0.32015年武汉科技大学学生舞蹈比赛组委会 0 二?一五年五月一日。

职工排舞大赛评委评分规则(1)

职工排舞大赛评委评分规则(1)
(3)服装服饰散落、道具掉落每次由裁判长扣0.1分;
(4)比赛过程中出现抛难度动作,不加分,出现失误每次由裁判长扣0.1分;
(5)比赛时间限6分钟之内,其中包括退场时间。音乐停,退场完毕,音乐停止才开始退场者按超时计算。选择静态造型开始的队伍,在音乐响起之前走到造型位置的部分不包括在6分钟之内。超出比赛时间6分钟,由裁判长扣0.2分。
评委评分规则
1、评分办法
(1)比赛采用10分制进行评分;
(2)采用5名评委评分,去除最高分、最低分后,三个分数加总平均值及裁判长加减分为该队的应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评分标准
(1)表演和观赏性为3分;编排设计3分;舞码的准确性及风格把握2分;动作完成性及集体配合2分;
(2)参赛队每少一名队员或少一名男队员由裁判长扣0.1分。超过25%以上男队员参赛的,每超过1名男队员加0.1分,累计最高加0.3分,由裁判长加分;

全国排舞比赛规则

全国排舞比赛规则

全国排舞比赛规则第一章总则1.1 定义排舞是根据一段完整的歌曲或音乐,以有氧运动为基础,以身体练习和多变的步伐为基本手段,编者编排好的一套完整的动作,使练习者达到塑造形体、舒缓压力、改善气质、增强身体协调性、提高健康素质的一项运动。

排舞旨在增强团队精神、促进和谐关系和反映健康向上的精神面貌,具有特殊的意义。

1.2 目的制定本规则的目的是保证全国排舞比赛评分的客观性、规性和公正性。

1.3 比赛项目和参赛人数1.3.1 团体赛每队的参赛人数最低为16 人,上不封顶。

1.3.2 男女比例至少要达到1:4 或4:1。

序号比赛项目参赛人数年龄要求组别排舞难度1 团体 16人以上按组别按组别初级以上2 青年混双 2 18-34 青年组中级以上3 中年混双 2 35-49 中年组中级以上4 男、女单人18-34 不分组别中级以上1.4 比赛分组序号组别年龄要求组队形式备注1 儿童组学龄前2 小学组 6-123 中学组 13-17 (含中专、、职高)4 大学组 18-30 (含大专、高职)5 青年组 18-346 中年组 35-497 老年组 50以上8 国际友人组不分组1.5 组队名称规地区+队名:社会组:××省××市(自定义名称)排舞队单位组:××省××市(单位、学校简称)排舞队1.6 出场顺序比赛的出场顺序在赛前领队会时由各领队抽签确定。

1.7 比赛方法1.7.1 规定曲目:相同曲目可以一个队或几个队一起上场比赛。

1.7.2 自选曲目:每队单独表演。

1.8 入场与退场1.8.1 可以选择动态入场接开始,也可以选择立定造型开始。

1.8.2 入、退场必须迅速。

1.8.3 退场必须包括向裁判员及观众行礼致意。

1.9 成套动作时间根据比赛规程而定。

1.10 比赛成绩与奖励1.10.1 预赛成绩不带入决赛,比赛最后成绩由决赛产生。

1.10.2 奖项设置与奖励办法按比赛规程执行。

2016全国全健排舞大赛规程

2016全国全健排舞大赛规程

附件01中国梦·劳动美第七届全国职工全健排舞大赛规程(2018年2月25日)为体现新时代、新风采,第七届全国职工全健排舞大赛增加了新内容。

本规程制定伊始,既突出工会职工特点,又尽量照顾到多家联合主办单位系统队伍,使其适应广泛,易参与。

第七届全国全健排舞大赛规程及工作方案如下:一、参赛范围:全国工会系统、行业文化体育协会、企事业单位、群文、群体、院校、共青团、妇联、文化宫(俱乐部)、文化馆、老年大学、社区、幼儿园及有关单位、全健排舞爱好者。

二、规则及曲目:(一)比赛规则:执行2016修订版《全国全健排舞评分标准及比赛规则》以及2018补充规则。

与本届大赛《规程》不同的部分,以本《规程》为准。

(二)曲目范围:单首排舞和串烧排舞项目必须选用全健排舞37辑以后的新曲目;趣味排舞不受此限。

(三)规定曲目:《舞进新时代》,每个团体参赛队必跳;参加形式为集体展示;见附件02规定曲目表。

(四)音乐准备:规定曲目音乐由组委会提供,其余音乐自备。

三、加、减分项目:(一)加分项目:凡参赛队有4人以上参加单双人(含Style)项目,每队获0.2加分。

加分将在该队参加的每个团体项目最后得分中加上;(二)减分项目:①中青年组不参加规定曲目的队伍减0.1分;减分将在该队参加的每个团体项目最后得分中减去;②中老年队自愿参加,不受此限。

(三)减分项目:中青年组必须参加一个健身类或艺术类项目,才有资格参加工装秀或旗袍秀;缺健身类或艺术类项目的队伍减0.1;四、分组要求:1、团体中青年A组:性别不限;省市赛区前三名、艺术团或水平相当;其余要求见《规则》;2、团体中青年C组:性别不限;普通职工,其余要求见《规则》;3、团体中老年组:35岁以上(含35岁),其余要求见《规则》;4、团体工装秀开放组:16人以上;性别年龄不限;5、团体旗袍秀开放组:16人以上;年龄不限;五、比赛项目:(一)健身类(2个项目):1、开场集体展示项目:规定曲目全健排舞《舞进新时代》;2、广场舞、健身操项目:4分钟以内;组别:中老年组;只限首次参加全国全健排舞大赛的队伍报名;(二)艺术类(6个项目):1、团体单首排舞项目:(1)中青年A、C组;(2)中老年组;2、团体串烧排舞项目:(1)中青年A、C组;(2)中老年组;3、趣味排舞项目:①企业品牌主题;②其它主题;其余要求见《规则》;4、舞蹈项目:职工、民族、地方特色的获奖舞蹈或歌舞,时间不超过6分钟,其余不限。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3-2016年全国排舞运动评分规则第一节总则1.1 说明1.1.1定义:排舞是一项通过丰富的舞步变化和段落循环将舞蹈、音乐、体育、艺术有机结合、用以诠释风格各异的舞蹈形式和音乐元素,从而娱乐身心的健身运动。

1.1.2排舞非常适合日常健身、工间操、课间操、全民健身展示及开展比赛等活动。

排舞在丰富大众文体生活、增强团队精神、促进生产力、创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具有特殊的作用和意义。

1.2 目的保证全国排舞比赛的公平、公正、客观、规范。

1.3比赛项目1.3.1 单人项目:1.3.1.1 单人规定曲目(男女不限)1.3.2 双人自选1.3.3 集体项目:1.3.3.1 集体规定曲目;1.3.3.2 集体自选曲目:1.3.3.3 集体串烧(两曲或三曲连跳)1.3.3.4 集体原创1.3.4 广场排舞1.4比赛分组及参赛人数1.4.1比赛共分四个大组,具体如下:1.4.1.1学生组1.4.1.1.1 少儿组(<7 岁)1.4.1.1.2 小学生乙组(1——3 年级)1.4.1.1.3 小学生甲组(4——6 年级)1.4.1.1.4 中学生乙组(7——9 年级)1.4.1.1.5中学生甲组(普通高中、职高、中师中专等)1.4.1.1.6院校组1.4.1.2 职工组1.4.1.2.1 职工青年组(平均年龄<35岁)1.4.1.2.2 职工中年组(平均年龄>35岁)1.4.1.3 社会组1.4.1.3.1 社会青年组(平均年龄<35岁)1.4.1.3.2 社会中年组(平均年龄>35岁)1.4.1.3.3 社会常青组(平均年龄>50 岁)1.4.1.4 国际友人组1.4.2 参赛人数1.4.2.1 每队可报领队、教练、管理、队医等各1 人。

1.4.2.2 集体项目每项参赛人数不得低于12 人,男女不限。

1.4.2.3 双人项目每队限报2队选手。

1.4.2.4 单人项目每队限报2名选手。

1.5 出场顺序1.5.1 出场顺序由比赛组委会抽签确定。

1.6 入场和退场1.6.1 参赛队可以选择动态入场或造型开始动作。

1.6.2 参赛队根据音乐可选择造型结束动作或在音乐伴奏下退场。

1.6.3 退场须向裁判员及观众行礼致意。

1.7 音乐时间1.7.1 串烧曲目时间(自音乐起至音乐结束止)1.7.1.1 串烧曲目A(三曲连跳)的音乐时间为5′00″—6′00″。

1.7.1.2 串烧曲目B(两曲连跳)的音乐时间为4′00″—5′00″。

1.7.2 规定曲目、自选曲目、原创曲目和广场舞曲目时间为原曲时间,不得剪接和拼接。

1.8 比赛成绩和名次及奖励1.8.1 单项名次录取1.8.1.1 各项目比赛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分数相等,则名次并列;1.8.2 团体总分1.8.2.1 三个集体项目(规定、自选、串烧)成绩之和为团体总分;总分高者,团体名次列前;如总分相等,集体规定曲目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串烧曲目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名次并列。

1.8.2.2各单位必须在报到时提交计入团体总分的三个项目的参赛选手名单。

1.8.3 奖项设置与奖励办法按比赛规程执行。

1.9 服装与装饰1.9.1 比赛服装、服饰、鞋、帽等要符合曲目风格。

服装服饰搭配协调。

带跟鞋要求安全,长裙下摆不得超过踝关节。

1.9.2 比赛时选手可化妆、使用花纹贴纸。

1.9.3 可以佩戴与表演相关的饰物。

1.9.4 获奖队代表必须着比赛服参加颁奖仪式。

1.9.5 自选曲目比赛过程中,服装服饰允许变化但不得离开身体。

1.10 道具的规定比赛中可以使用道具,但不鼓励使用道具。

道具使用应与曲目风格或主题有关联,道具不能离开身体。

1.11 安全规定1.11.1 成套动作中不得出现对身体造成伤害的动作(不安全动作)。

1.11.2 成套动作中不得出现抛接、翻腾、叠罗汉(托举)、倒立等危险动作。

1.12 场地与设备1.12.1 比赛场地最小应为16×16 平方米适于运动的平整场地。

1.12.2 裁判席设在场地的正前方(单人项目采用裁判移动评分)。

1.13 广告标贴规定1.13.1 组委会有赞助商统一广告标贴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

1.13.2 参赛选手赞助厂商的广告标贴,允许缝制在选手的服装上,约4 平方厘米。

1.13.3 臂贴可以是方形或环绕手臂,但宽度不得超过4 厘米。

1.13.4 印制在选手后背上的广告,面积不超过21×5 平方厘米,成一线排列。

第二节舞步、音乐及编排2.1 排舞舞步和音乐的统一2.1.1 全国排舞比赛的曲目由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公布。

为了保证比赛的公平公正,舞步和音乐必须使用中心公布的统一版本。

2.1.2 比赛时使用非统一版本的舞步或音乐都将被视为错误而扣分。

2.1.3 串烧曲目中要求音乐与舞步完整对应,串烧曲目的音乐只能整段剪接,不允许拆分拼接;2.1.4 串烧曲目的音乐连接部分可以有不超过两个8拍的音效处理。

2.2 编排要求2.2.1 所有比赛项目都不得改变和拆分舞步。

2.2.2 在不改变曲目风格和音乐节奏的前提下,可对曲目前奏、间奏、队伍入场、退场和上肢动作、方向、队形等进行编排。

结尾部分可以有不超过2 个8 拍不同于原舞步的编排,3/4拍的曲目可以有8个3拍不同于原舞步的编排。

2.2.3 规定、自选、原创曲目的队形变化不得少于三次,串烧曲目中的每个单曲队形变化不得少于三次。

2.2.4 成套动作中依次或交替完成动作时,不跳舞步的选手停止时间不得超过1个8拍,成套动作中(串烧曲目中的每首曲目)允许有一次不超过1个8拍舞步小节的重复。

2.3 规定曲目的编排2.3.1 全体选手在音乐前奏结束后必须面向裁判完成一个舞步循环(舞步循环:依次完成舞步中规定的每个方向的段落)。

2.3.2 完成一个舞步循环之后,方可开始队形或方向的变化。

2.3.3 规定曲目音乐光盘由比赛组委会提供。

2.3.4 其余编排参照2.2进行。

2.4 自选曲目的编排2.4.1 全体选手必须面向裁判完成一个方向的舞步组合。

2.4.2 其余编排参照2.2进行。

2.5 串烧曲目的编排2.5.1 参赛队可对原有音乐进行的剪辑、组合、拼接,但不得改变音乐的速度和节奏,可对音乐之间的过渡部分做音效处理,音效时间长度不得超过10秒。

2.5.2 每首曲目之间的舞步衔接要流畅、动作过渡要自然。

2.5.3 全体选手在每首曲目衔接音乐后必须面向裁判完成每首曲目的一个方向的舞步段落。

2.5.4 如遇参赛曲目有ABC等多组动作,选手可只向裁判完成任一组动作一个方向的舞步段落。

2.5.5 串烧的每首曲目结尾处可以有不超过2个8拍脱离原舞步的编排。

2.5.6 其余编排参照2.2进行。

2.6 双人曲目的编排2.6.1 音乐前奏结束后选手首先须面向裁判完成一个方向的舞步段落。

2.6.2 双人曲目允许有脱离原舞步不超过4个8拍的炫技展示,但不得改变舞曲风格。

2.6.3 其余编排参照2.2进行。

2.7 单人规定曲目的编排2.7.1 音乐前奏结束后选手首先须面向裁判完成一个方向的舞步段落。

2.7.3 其余编排参照2.2进行。

2.8 原创曲目的编排2.8.1 原创曲目的舞步创编必须符合排舞运动的项目特色和基本要求:舞曲内容健康、前奏清晰易辨、循环段落展示、易于推广普及;2.8.2 其余编排参照2.3进行。

2.9 广场曲目编排要求2.9.1 广场舞音乐需具有中国特色,音乐选择应围绕中国元素,音乐要求为中国特色音乐(如:民歌、红歌、现代流行音乐等);2.9.2 广场舞编排应充分体现广场健身特点,要求编排合理、安全、易普及,不分难易等级,不得出现危险动作和难度动作;2.9.3 广场舞曲目编排需提倡健身性、娱乐性;2.9.4 其它编排要求和表现形式不限。

第三节排舞裁判法3.1 大会组委会3.1.1 大会组委会由主办与承办单位的相关领导、行政人员及各参赛队领队组成。

3.1.2 大会组委会负责大会的组织、宣传、竞赛及后勤保障工作。

3.2 仲裁委员会3.2.1 仲裁委员会由本项目的专家和官员担任,一般为3—5 人,负责按规则和规程等有关规定对比赛中发生的争议作出仲裁决定。

3.2.2 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3.3 裁判委员会裁判委员会由总裁判长1 名、副总裁判长1—2 名、裁判员5—7 名、记录长1 名、记录员2—3 名、检录长1 名,检录员3—4 名、放音员1—2 名、计时员1 名、宣告员1—2 名组成,也可根据比赛规模的大小适当增减裁判人员。

3.4 裁判员资格3.4.1担任排舞比赛的裁判员必须参加过由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举办的排舞裁判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证书。

3.4.2 裁判员必须熟悉比赛范围内所有曲目的舞步和音乐。

3.4.3 裁判员需精通评分规则,熟悉竞赛规程,遵守裁判纪律,在评判过程中秉承“严肃、认真、公正、准确”的方针,做到独立评分。

3.5 裁判工作职责3.5.1总裁判长工作职责3.5.1.1 全面负责竞赛裁判工作:检查赛前各项准备工作,参与处理比赛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3.5.1.2 管理裁判员队伍:组织裁判员学习,确定裁判员分工,指导裁判员观看赛前训练。

3.5.1.3 主持技术会议:安排竞赛事宜,与参赛队沟通,按规则和规程解释相关问题。

3.5.1.4 调控比赛进程:发出运动员入场信号(举绿旗)。

3.5.1.5 监督、检查裁判员整场评分情况,当评分出现严重偏差时,有权做出适当调整。

3.5.1.6 对教练员、运动员干扰比赛进程的不正当行为,有批评、教育、警告和建议取消比赛资格的权利。

3.5.1.7 审核并宣布最终比赛成绩。

3.5.1.8 做好竞赛工作总结。

3.5.2 副总裁判长职责3.5.2.1 协助总裁判长做好竞赛工作。

3.5.2.2 协助总裁判长负责检查场地、宣告、组织编排和抽签等工作。

3.5.2.3 检查记录的成绩登记,审核最后得分。

3.5.3 裁判员职责3.5.3.1 参加赛前裁判员学习。

听从管理机构的指示,服从总裁判长领导。

3.5.3.2 按时出席赛前的全体裁判员会议。

3.5.3.3 观看赛前训练,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5.3.4 严格按规则准确、快速、客观、公正、合乎道德的评判。

3.5.4 记录长和记录员职责3.5.4.1 协助总裁判长做好赛前准备工作,备好出场顺序表、比赛成绩记录表等竞赛用表,准备好裁判组评分用具。

3.5.4.2 比赛中及时统计裁判员评分,排出名次和奖项等。

3.5.4.3 根据大会要求设计、制作成绩册。

3.5.5 计时员职责对自选曲目参赛队比赛的起止时间准确计时,时间不足或超出须立即报总裁判长。

3.5.6 检录长和检录员职责3.5.6.1 召集参赛队伍,做好入场前期准备,确保开幕式、各场各项比赛按时顺利进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