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旅游水上安全通告通告.doc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梅湖线灵芝塔锚泊区水域水上活动的航行通告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梅湖线灵芝塔锚泊区水域水上活动的航行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交通运输局•【公布日期】2023.06.02•【字号】湖交航通〔2023〕18号•【施行日期】2023.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湖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梅湖线灵芝塔锚泊区水域水上活动的航行通告湖交航通〔2023〕18号各有关单位、船舶:为保障安吉县递铺街道第二届古越文化旅游节水上活动和通航安全,决定在梅湖线安城大桥至西苕溪大桥航段实施单向通航、临时封航等水上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管制时间及管制措施:2023 年 6 月 2 日至 6 月 10 日,每日 8:00 时至 22:00 时,实施单向通航管制;6 月 9 日 16:00 时至 21:00 时,实施临时封航管制。
二、活动水域:梅湖线安城大桥至西苕溪大桥航段。
三、承办单位:浙江柚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四、活动内容:水上平台定位、设施搭建、彩排及演出。
五、管制要求:(一)活动主办单位、承办单位须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并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现场秩序维护,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二)活动承办单位须严格按照《内河交通安全标志》和《内河避碰规则》规定,在施工作业区设置“注意危险”和“减速”等标志,浙安吉浚 158 须按规定悬挂相应号灯号型。
(三)管制期间,梅湖线灵芝塔锚泊区水域禁止一切船舶驶入,外侧航道实施单向通航,航经船舶应加强瞭望,保持安全航速,严禁船舶交会、追越。
(四)封航期间,梅湖线安城大桥至西苕溪大桥航段禁止一切船舶驶入,航经船舶应在上下游提前靠泊等候,确保安全。
(五)活动结束,不再另行通告。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06月01日。
旅游通告范文三篇

旅游通告范文三篇旅游通告范文一:尊敬的游客朋友们:您好!感谢您选择我们的旅游服务。
为了让您的旅程更加顺利和愉快,我们特别为您提供以下通告信息,请您仔细阅读:一、旅行准备请提前联系我们的客服人员,确认行程、价格和预订情况,以确保您的行程顺利进行。
请检查您的护照、签证、身份证等证件是否齐全,并确保其有效期足够长。
根据目的地的天气情况,合理携带衣物和装备,以及必要的药品和个人用品。
二、旅行安全请随身携带重要物品和贵重物品,不要将其放置在行李中或疏忽大意。
在旅行过程中,请密切关注导游的安排和指示,不要擅自离开团队或违反规定行动。
在游览景点时,请注意个人安全,遵守景区的规定和禁令,不要随意攀爬或违法乱纪。
三、交通工具请按时到达指定的集合点,以便我们能够准时出发。
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请系好安全带,并遵守交通规则,不要大声喧哗或扰乱秩序。
在乘坐长途交通工具时,请自觉保持车厢的清洁和卫生,不要乱扔垃圾。
四、食宿安排我们会为您安排合适的酒店和餐饮,尽量满足您的需求和口味。
在用餐时,请遵守餐厅的用餐规则和礼仪,不要浪费食物或滥用酒精。
在酒店入住期间,请保管好个人物品,并随时注意安全。
五、旅行保险我们建议您购买旅行保险,以确保在意外情况下能够及时得到相应的赔偿和救助。
在购买保险时,请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和注意事项,并咨询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
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旅游服务,希望您在旅途中收获美好的回忆和体验。
如果您在旅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或困扰,请随时与我们的工作人员联系。
祝您旅途愉快!XXX旅游公司旅游通告范文二:尊敬的游客朋友们:您好!感谢您选择我们的旅游服务。
以下是本次旅行的通告信息,请您仔细阅读并遵守相关规定:一、行程安排本次旅行行程为X天X夜,请按照导游的安排和指示参加活动。
在旅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特殊情况,导游有权对行程进行适当调整,敬请理解并配合。
二、旅行安全请您在旅行过程中保管好个人财物和重要证件,不要随意将其放置在公共场所或交给陌生人。
景区旅游水上安全通告

景区旅游水上安全通告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下面店铺给大家带来景区旅游水上安全通告,供大家参考!景区旅游水上安全通告范文一各县(区)安委办、各中省直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按照市领导要求,市政府安委办于7月2日组织市旅游、安监、交通、海事等部门,对杜蒙县、林甸县、肇源县、红岗区、大同区、华能集团大庆新华电厂、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水生态环境公司、黎明湖公园等县区和企业水上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通过现场实地检查,大部分水上旅游景区、属地政府部门及中省直有关单位能够高度重视水上安全工作,工作部署迅速,部门配合密切,收到较好效果。
(一)组织领导有力。
各县区、各部门能够认真履行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结合季节特点和旅游行业规律,开展有针对性水上安全检查。
特别是,杜蒙县安委办推行了“一督三查”工作机制,通过自检自查、执法检查、行业检查方式,对各涉水乡镇所有船舶进行排查摸底,并利用市海事部门检查的有力契机开展水上安全督查活动,对各单位水上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和经营单位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促进了水上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工作重点突出。
各县区、各部门深入研究监管工作,夯实基础,突出重点,收到良好效果。
市城管局河湖管理处积极加强黎明湖公园管理,为避免水上事故发生,管理处取缔了公园水上游乐项目,并禁止在公园湖边钓鱼,同时在浅水处设置专门儿童嬉水区域且布置安全警戒线,沿湖四周均设置明显的警示标牌,配备了10名专业救生人员进行安全巡视,并与市海事部门进行联动,经常开展水上救援演练,确保了位于市区中心、人员相对集中的黎明湖公园的水上安全。
(三)日常管理到位。
各县区、各部门、各有关企业能够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和部署,强化日常管理,加大安全投入,突出巡检巡查,水上交通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
大庆油田公司水生态环境公司牢固树立“安全要常态,安全是习惯”管理思想,认真落实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执行库区全封闭管理,设置13道门减少水库与外界接触,并安装了雷达监控系统,预防潜在风险发生;并在景区内设置安全警示牌和游客须知,配备专职水上安全巡查人员,救生员定点监督对游客看护,扎实强化水面安全管理,防止溺水事故发生。
关于外出旅游的通知_外出旅游注意事项

关于外出旅游的通知_外出旅游注意事项各位同事:大家好!感谢这些日子以来对公司的鼎力支持,为庆祝公司顺利渡过经济危机,并感谢各位的努力工作和增进同事之间的友情,给大家创造一个开心放松的工作环境,公司决定组织沂水大峡谷、萤光湖一日游,此次旅行费用由公司全部承担。
可带家属一名,门票费自理,餐费自理(总餐按人数折算),安全由员工本人负责。
感兴趣的同事,请于下周二至办公室报名。
具体安排如下:一、出行时间及线路定于20**年4月10,当日往返。
行程表:5:00在公司集合乘车赴沂水,约3.5个小时抵达。
9:00游览沂水大峡谷,约2.5小时完毕。
12:00在景点附近吃中饭。
约1.5小时完毕。
14:00开车前往萤光湖游览,约2小时完毕。
16:30开车往回返,约19:00抵达济宁。
二、游览内容: 沂水大峡谷、萤光湖。
三、注意事项:1、请全体员工按时集合,并在活动过程中服从活动安排,不得脱离团队单独行动,保持联络通畅。
2、晕车员工请自带方便袋,注意防晒。
公司备有矿泉水。
3、游玩过程中注意个人财物及人身安全,做到文明,安全,快乐出游。
特此通知。
办公室20**年4月3日为感谢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工作,增进同事之间的友情,给大家创造一个开心放松的周末假期,公司将定于5月18日集体出游。
现将旅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出行时间及路线:5月18日下午两点半钟从公司出发,开车赴平谷石林峡游玩,19日下午返回。
二,注意事项:1.请全体员工按时集合,并在活动过程中服从领导安排,不得脱离团队单独行动。
2.晕车员工请自带晕车药及方便袋,注意防晒,不要脱水。
3.游玩过程中注意个人财物及人身安全,做到文明,安全,快乐出游。
4.因天气变化无常,请大家自备雨具及衣物。
5.自备洗漱用品、水杯等。
6.全体销售人员做好客户通知工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最后预祝大家出游愉快!公司员工:公司组织员工春游行程已安排妥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参加天柱山一日游员工于x月8日(星期六)早上6:30分在黄山路与徽州大道交口(学苑大厦门口)集中上车;中餐自带,晚餐统一安排;返回合肥的时间为晚上8点左右。
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汛期旅游的安全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汛期旅游的安全通知1. 引言夏季是旅游的旺季,也是汛期来临的时候。
为了确保广大游客在夏季汛期旅游期间的安全,我公司制定了相关安全通知。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夏季汛期旅游的安全问题,以及应对措施。
2. 夏季汛期旅游的安全隐患夏季是我国汛期的高峰期,降水量增多,江河湖泊水位上涨,可能会引发洪涝灾害。
而这些灾害往往会对旅游区域造成不可忽视的影响。
以下是夏季汛期旅游存在的安全隐患:2.1 水灾风险降水量增多可能导致山洪、河流溢出、水库决口等水灾现象。
游客在涉水活动中存在被淹、被冲等危险。
2.2 雷电风险夏季雷电活动频繁,游客在户外活动过程中容易遭受雷击。
2.3 高温中暑风险夏季气温高,游客长时间暴露在高温环境中容易导致中暑。
2.4 地质灾害风险夏季降水量增多,地质灾害潜在风险增大,如山体滑坡、泥石流等。
3. 夏季汛期旅游安全措施为了确保广大游客的安全,我公司提出以下安全措施,供游客参考:3.1 提前了解目的地的天气状况在出游前,游客应提前了解目的地的天气状况,特别关注是否有强降雨和雷电活动。
如有需要,可以咨询当地气象部门或相关旅行社。
3.2 避免涉水活动在夏季汛期,尽量避免涉水活动,特别是在未经专业人员评估的情况下。
如遇到雨势较大或水位升高等情况,应及时撤离涉水区域。
3.3 避免在雷雨天气中户外活动在雷雨天气中,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如遇雷雨天气,应找到安全的避雷设施或避雷措施,确保自身安全。
3.4 注意防暑降温在高温天气中,游客应注意防暑降温,避免暴晒。
可以选择遮阳帽、防晒霜等防护用品,并及时补充水分。
3.5 注意地质灾害防范避免进入地质灾害多发区域,如山体滑坡、泥石流等。
如有必要,可咨询当地旅游部门或专业人员,了解目的地的地质灾害情况。
4. 结语夏季汛期旅游安全事关广大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广大游客能够充分认识到夏季汛期旅游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我公司将密切关注夏季汛期旅游安全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景区告知游客通知书范文

景区告知游客通知书范文尊敬的游客:欢迎您来到我们的景区!为了保障您的安全,提供更好的游览体验,特向您发出以下告知:一、景区安全须知1. 请您仔细阅读景区内的安全告示牌,遵守景区规定,并自觉维护景区的公共秩序。
2. 在景区内,请勿随地乱扔杂物、烟蒂等,保持良好的环境整洁。
3. 禁止攀爬树木、折断花草、堆石搭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4. 如遇雷电、大风、暴雨等天气恶劣情况,请您立即撤离危险区域,并听从工作人员的指引,确保自身安全。
二、景区文明旅游1. 尊重景区内的文物古迹和自然景观,不要随意涂写、刻画或损坏景区内的文物与植被。
2. 请您保持文明用语、优雅仪态,不要大声喧哗或辱骂他人,共建和谐的游览环境。
3. 禁止在景区内吸烟或随意吐痰、乱丢垃圾,保持环境的卫生与整洁。
4. 非常感谢您为保护环境做出的努力,我们鼓励您随身携带可重复使用的水杯,避免使用一次性餐具和瓶装饮料。
三、安全提示1. 请合理安排行程和时间,确保安全回家,请您提前规划好观光、用餐及活动时间。
2. 游玩过程中,请注意自身健康状况,如有身体不适,请主动向工作人员寻求帮助。
3. 请留意周围的安全设施,遵守指示标识和工作人员的指引。
4. 为了您的安全,严禁在景区内追赶或戏弄野生动物,同时禁止携带宠物入内。
四、担保说明1. 景区内设有医疗急救点,如遇紧急情况,请与工作人员联系或拨打景区急救电话。
2. 我们已投保景区责任保险,以应对不可预见的意外情况。
但请您在参观过程中仍需保持警觉,注意自身安全。
五、温馨提示1. 请您自觉遵守景区相关法律法规,文明参观,共同维护景区的良好形象。
2. 建议您携带防晒用品、雨具等合适的装备,并注意个人贵重物品的安全。
3. 为了节约资源,请您节约用水、用电、用纸等公共设施。
最后,感谢您的配合和支持!祝您在本次旅行中,留下美好的回忆,收获满满的快乐与知识!景区管理团队敬通过本次旅行的安全提示和温馨提示,我们能够看出景区管理团队非常注重游客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株洲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30•【字号】株政发[2008]11号•【施行日期】2008.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株政发〔2008〕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经市人民政府第十三届第三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将《株洲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株洲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理顺关系,明确职责,维护秩序,预防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航水域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浮动设施,港口、码头及其所有人、经营(使用)人、船员和与水上交通安全有关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三条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要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便群众、依法管理的原则,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第四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
乡(镇)人民政府对其所属乡镇船舶和渡口的安全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应当根据任务大小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规定第五条“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责界定的基本原则。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综合协调机构和应急救援体系。
各部门对本行业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负监管责任,对本单位水上交通安全负主管责任。
第七条监察部门职责:(一)依照行政监察规定,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工作人员,履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责情况实施监察,查处渎职失职行为;(二)参与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水上通航安全方案

水上通航安全方案1. 引言水上通航是指在水域上进行的航行和交通运输活动。
随着社会发展和旅游业的兴盛,水上通航的需求逐渐增加。
然而,水上通航活动的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
为了确保水上通航的安全性,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水上通航安全方案。
2. 目标水上通航安全方案的目标是保障水上通航活动的安全性,减少事故的发生率,最大程度地保护乘客和船只的安全,维护水域交通秩序。
3. 关键措施3.1 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建立水上通航安全法规和规章制度是实施水上通航安全方案的基础。
安全规章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水上通航许可和执照制度,确保船只和船员达到规定的安全要求;•航行规则和交通标志,维护水域交通秩序;•水上通航设施的建设标准和维护要求,确保设施的安全性;•紧急事故处理和救援措施,保障安全事件的及时响应和处理。
3.2 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体系提供相关安全教育和培训是预防水上通航事故的关键措施之一。
安全教育和培训应覆盖以下内容:•通航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包括航行规则、船只操作和紧急情况的处理等;•水上通航安全意识培养,让船员和乘客充分认识到水上通航活动的安全风险;•应急救援和自救技能培训,提高事故发生时的应对能力。
3.3 设立监督执法机构和机制建立水上通航安全监督执法机构和机制,对通航行为进行监管和执法,增强安全意识和规范行为。
监督执法机构应具备以下职能:•定期检查船只的安全装备和设施,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和纠正,保证通航活动的安全性;•及时调查和处理通航事故,追究责任。
3.4 强化信息共享和预警机制建立水上通航信息共享和预警机制,及时发布水上通航相关信息和警示,提醒船员和乘客做好安全防范。
信息共享和预警机制包括以下内容:•航行安全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对水域的隐患和风险进行评估;•及时发布天气预警和突发事件通告,提供安全建议和措施;•建立水上通航事故的报告和分析机制,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安全措施。
4. 落实策略4.1 完善立法体系根据实际需求,配合水上通航行业发展,完善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的科学、有效和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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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旅游水上安全通告通告
按照市领导要求,市政府安委办于7月2日组织市旅游、安监、交通、海事等部门,对杜蒙县、林甸县、肇源县、红岗区、大同区、华能集团大庆新华电厂、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水生态环境公司、黎明湖公园等县区和企业水上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过现场实地检查,大部分水上旅游景区、属地政府部门及中省直有关单位能够高度重视水上安全工作,工作部署迅速,部门配合密切,收到较好效果。
(一)组织领导有力。
各县区、各部门能够认真履行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结合季节特点和旅游行业规律,开展有针对性水上安全检查。
特别是,杜蒙县安委办推行了一督三查工作机制,通过自检自查、执法检查、行业检查方式,对各涉水乡镇所有船舶进行排查摸底,并利用市海事部门检查的有力契机开展水上安全督查活动,对各单位水上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和经营单位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促进了水上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工作重点突出。
各县区、各部门深入研究监管工作,夯实基础,突出重点,收到良好效果。
市城管局河湖管理处积极加强黎明湖公园管理,为避免水上事故发生,管理处取缔了公园水上游乐项目,
并禁止在公园湖边钓鱼,同时在浅水处设置专门儿童嬉水区域且布置安全警戒线,沿湖四周均设置明显的警示标牌,配备了10名专业救生人员进行安全巡视,并与市海事部门进行联动,经常开展水上救援演练,确保了位于市区中心、人员相对集中的黎明湖公园的水上安全。
(三)日常管理到位。
各县区、各部门、各有关企业能够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和部署,强化日常管理,加大安全投入,突出巡检巡查,水上交通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
大庆油田公司水生态环境公司牢固树立安全要常态,安全是习惯管理思想,认真落实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执行库区全封闭管理,设置13道门减少水库与外界接触,并安装了雷达监控系统,预防潜在风险发生;并在景区内设置安全警示牌和游客须知,配备专职水上安全巡查人员,救生员定点监督对游客看护,扎实强化水面安全管理,防止溺水事故发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各县(区)人民政府部门及行业管理部门不懈努力,全市水上安全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但仍然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个别旅游景区安全管理职责不清,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
肇源县民意乡大庙村沿江旅游景区存在主体责任不清、景区缺乏必要的
安全管理、经营人员安全意识淡漠、监管责任未落实等问题。
水上旅游的安全管理也存在失控漏管和管理不到位等现象。
二是个别码头、水上旅游景区涉水旅游安全意识不强。
肇源港区内未按规定设置限速牌、限速标志、警戒牌,码头作业车辆无人员指挥;林甸县鹤鸣湖景区安全警示标识不多、不明显,有两艘快艇相关证照不齐全;大同区卧龙湖水上乐园救生衣、救生圈、安全围栏等一些安全防护设施未投入到位,有一艘快艇相关证书不齐全。
三是部分水上旅游项目如手划船、脚踏船、水上摩托、橡皮艇等存在监管缺位问题。
目前依据各相关行业法规条令,各水上旅游景区的手划船、脚踏船、水上摩托等非机动船未列入管理范围、未列为监管对象,缺少专业行业部门管理,存在潜在的水上事故风险。
四是松嫩两江肇源段适宜停靠船舶江岸较多,一些个体船主经常因水位高低而改变停靠地点,尤其水运旺季还存在个别渡船带病上岗问题。
五是水上应急救援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各渡口、浮桥、景区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水上安全责任落实。
各县(区)政府、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中省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安全的总体要
求,认真落实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进一步明确水上安全监管职责,加强水上交通日常安全监管,强化联合执法,建立水上安全执法联动机制,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水上运输违法违规行为。
(二)强化乡镇船舶安全管理。
各县(区)、乡、村、船主要自上而下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环环相扣的闭环管理络体系。
重点抓好乡镇船舶在农忙、汛期、开封江等事故易发多发期的现场管理,必要时安排专人死看死守。
(三)强化水上安全日常监管。
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
要严格区分水上游游景区的船舶停泊区和泳区,设置旅游船夜间停靠照明灯等必要安全设施,杜绝船、艇与游泳者争道通行现象,消除潜在安全隐患。
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手划船、橡皮艇、水上摩托等水上休闲运动活动提出有效管理意见,实施规范化、集中化管理,避免失控漏管。
(四)强化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要进一步加大对全员水上安全法规、专业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培训力度,不断强化社会公众、水上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
各渡口、码头、旅客乘船点要设置旅(游)客乘船须知、安全警示牌、水上安全公示标牌、渡口告示板、安全宣传标语等。
严格执行水上运输市场准入制度和从业人员资质审查考核制度,切实做到船舶适航、船员适任、遵章航行
、安全畅通。
(五)强化水上交通行政审批管理。
进一步加大码头、船舶及水上救生避险设备设施的安全投入,对于不合格的渡船和其他船舶,应按照要求进行改造或进行更新;严把各类船只和驾驶人员的行政审批和培训持证关,坚决杜绝三无船舶、无证上岗等违法现象发生;逐步取消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渡口。
(六)进一步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按照《黑龙江省水上搜救条例》和《黑龙江省水上搜救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并完善由地方政府主导、有关部门参加的水上应急救援机制,全面提升水上应急搜救能力。
进一步加强应急演练,增强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要在人员、船舶密集水域制定水上突发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专业救助力量,并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水上应急救助演练,以有效应对随时可能发生的各类水上突发事件。
大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7月14日
景区旅游水上安全通告范文二为进一步加强衡水湖自然保护区水上安全管理,维护衡水湖旅游秩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衡水市人民政府令【20xx】第4号《河北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旅游管理办法》及《河北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衡水湖旅游秩序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广大游客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尊重旅游景区的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争当文明游客的模范。
二、游客乘船入湖游览必须到指定的湿地公园码头,或迷宫临时停靠点、王口临时停靠点、顺民临时停靠点。
三、严禁三无(无牌、无照、无证)船只(含小木船)载客入湖运营;严禁游船在非运营时间内载客入湖;严禁游客在非运营时间内乘游船入湖观光游览;严禁游客任何时间乘坐非法运营船只入湖观光游览。
四、小木船经营区域为衡水湖湿地公园北侧透湖区,所有符合规定要求的木船必须在此区域统一编队运营,其它区域禁止任何小木船载客运营。
五、严禁在规定区域以外的游泳活动。
所有游客必须到指定的区域衡水湖沙滩浴场游泳。
游客游泳必须按要求穿戴救生衣或携带其它救生器材,未带救生器材的绝对不允许下水游泳。
私自下水游泳的,如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六、所有旅游船只不得允许乘客下水游泳,违者按规定对船主罚款500至20xx元。
七、任何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场合禁止裸泳,对裸泳
者从严查处。
八、对不遵守有关规定,造成伤亡及其它事故,责任自负;对不遵守有关规定,不服从管理,阻止、抗拒工作人员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与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月四日
景区旅游水上安全通告范文三为了确保禹迹山景区20xx年春节旅游安全工作,特制定本通告:
一、因景区道路、照明和游览条件有限,安保难度大,南部县旅游局建议广大市民错峰安排行程,除夕夜尽可能不要进入景区。
二、景区车行道路路面窄、没有形成环线,南部县公安局要求:农历除夕至初七,禁止8座(含8座)以上机动车辆进入;禁止摩托车载客;除夕至初三,将在景区入口实行高峰期流量限制,请车辆和游客主动避峰;凡进入景区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服从现场指挥和引导;禁止乱停乱放。
三、禹迹山风景区是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和在林区吸烟、野炊或以其他方式动用明火。
禁止在景区销售和燃放孔明灯。
禁止携带烟花爆竹、高香大蜡、黄膘纸进入景区或在景区燃放。
文明进香,有序上香,只能在指定的地点焚香。
四、景区提示:自觉维护秩序,自觉保护文物,争当文明游客,
服从指挥,不酗酒滋事、不打架斗殴、不传谣信谣和利用宗教场所从事其他非法邪教活动。
五、凡违反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惩严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