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安全管理规范
旅行社安全管理规范

旅行社安全管理规范第一条为使旅行社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行安全管理暂行方法》及有关法律、法例,联合旅行社实质状况,拟订本规范。
第二条旅行社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目标,依据“谁组(接)团、谁负责”的原则,旅行社安全工作推行分层管理、逐级负责的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为旅行社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安全管理职责是:(一)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二)贯彻执行国家和旅行行业规定的安全管理规章和赏罚制度;(三)拟订本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和制度;(四)对所属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职工的安全责随意识;(五)采纳踊跃举措,不停提升职工安全事故的防备技术;(六)旅行安全事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妥当处理;(七)执行向市旅行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事故及其办理状况的职责;(八)法律、法例和规章规定的其余职责。
第四条恪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例和规章,拟订并完美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清晰岗位安全职责,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职工。
第五条成立每个月安全例会制度,研究安全管理工作;拟订有效的安全防备举措,并敦促举措的详细实行。
第六条旅行社安全管理的主要工作是:(一)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或装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4(二)成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行;(三)接受市旅行行政管理部门对安全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察检查;(四)依法执行保护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的义务;(五)选择的交通、旅行、购物、就餐、住宿、娱乐等供给商应该具备相应的安全资质,与其签署的合作协议中有安全责任条款;(六)依据规定程序妥当办理旅行安全事故;(七)经营场所应该设置安全警告标记,保持安全出口和分散通道通畅;(八)法律、法例、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余安全职责。
第七条在黄金周、寒(暑)假及重要政治节庆活动期间,应该依据不一样期间的特色,采纳确实有效的安全防备举措。
旅行社安全管理制度

旅行社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旅行社安全管理,保障旅游者、旅行社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旅行社。
第三条旅行社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责任到人、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旅行社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第五条旅行社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旅行社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旅游活动的安全。
第二章旅行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第七条旅行社应当设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为组长,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经理为成员。
第八条旅行社应当设立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由旅行社总经理提名,报董事会批准。
第九条旅行社各部门应当设立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旅行社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应急预案等。
第三章旅行社安全管理职责第十一条总经理是旅行社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旅行社全面安全工作。
第十二条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负责旅行社安全管理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重大问题。
第十三条各部门经理是本部门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旅行社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安全检查、评估和培训。
第十五条旅行社员工应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积极参与事故预防与处理。
第四章旅行社安全管理制度第十六条旅行社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七条旅行社应当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八条旅行社应当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北京市旅行社安全管理规范

北京市旅行社安全管理规范引言概述:旅行社是旅游行业的重要组成部份,为游客提供旅游服务。
然而,由于旅行社涉及到大量的人员、资金和信息流动,安全管理成为了旅行社必须重视的问题。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北京市旅行社安全管理规范。
一、人员管理1.1 岗位职责明确:每一个员工都应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人负责,避免责任含糊不清的情况发生。
1.2 人员培训与考核:旅行社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同时,应建立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绩效评估,激励员工积极履行职责。
1.3 安全保密意识:员工应具备保守客户信息、资金信息等敏感信息的意识,并签署保密协议,严禁私自泄露相关信息。
二、资金管理2.1 资金监管机制:旅行社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监管机制,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运作。
包括资金的专用账户管理、日常资金结算和监督审计等。
2.2 风险防控措施:旅行社应制定风险防控措施,避免资金的滥用和挪用。
例如,设立专门的财务审批流程,加强对资金流向的监控和审查。
2.3 保险保障措施:旅行社应购买适当的保险,为游客提供旅行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避免因意外事件导致的损失。
三、信息安全管理3.1 网络安全防护:旅行社应加强网络安全防护,采取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技术手段,保护客户信息和企业机密不被非法获取。
3.2 数据备份与恢复:旅行社应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并建立完善的数据恢复机制,确保在乎外情况下能够快速恢复数据,避免信息丢失和泄露。
3.3 客户隐私保护:旅行社应建立健全的客户隐私保护制度,明确客户信息的采集和使用范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客户的个人隐私权益。
四、设施设备管理4.1 安全设施配备:旅行社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监控摄像头、安全门禁系统等,确保员工和游客的人身安全。
4.2 设备维护与检修:旅行社应建立设备维护与检修制度,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的安全事故。
旅行社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旅行社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游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旅行社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旅行社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 旅行社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 旅行社全体员工应当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教育培训1. 旅行社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旅行社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
四、安全生产检查1. 旅行社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安全生产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旅行社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4)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5)应急物资储备情况;(6)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
3. 旅行社应建立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跟踪验证整改效果。
五、隐患排查治理1. 旅行社应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
2. 隐患排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旅游设施设备安全状况;(2)旅游车辆安全状况;(3)旅行社办公场所安全状况;(4)游客活动场所安全状况。
3. 隐患整改应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六、应急管理1. 旅行社应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 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2)应急响应程序;(3)应急处置措施;(4)应急物资储备;(5)应急信息报告。
3. 发生安全事故时,旅行社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救援工作。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旅行社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旅行社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旅行社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旅行社的正常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旅行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旅行社全体员工、游客以及与旅行社有业务往来的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旅行社安全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旅行社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社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
第五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乘车安全1. 游客在车停稳后方可上下车,并按车站安全管理规定或指示标志通行及排队上下车。
2. 游客在乘车途中,不要与司机交谈和催促司机开快车,严禁违章超速和超车行驶。
3. 游客不要将头、手、脚或行李物品伸出窗外,以防意外发生。
4. 游客下车浏览、就餐、购物时,请注意关好旅游车窗,贵重物品请自己随身携带并妥善保管。
第八条住宿安全1. 游客入住酒店后,应了解酒店安全须知,熟悉酒店的太平门、安全出路、安全楼梯的位置和安全转移的路线。
2. 注意检查酒店为你所配备的用品(卫生间防滑垫等)是否齐全,有无破损,如有不全或破损,请立即向酒店服务员或导游报告。
3. 贵重物品应存放于酒店总台保险柜。
第九条饮食安全1. 旅行社应选择卫生条件良好的餐厅为游客提供餐饮服务。
2. 游客在用餐过程中,如发现食品存在问题,应立即向导游或餐厅负责人反映。
第十条浏览安全1. 导游应提前了解景点安全情况,并告知游客注意事项。
2. 游客在游览过程中,应遵守景点规定,不要擅自攀爬、触摸危险物品。
第十一条购物安全1. 导游应提前了解购物场所的安全情况,并告知游客注意事项。
2. 游客在购物过程中,应保管好个人财物,避免发生丢失。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二条旅行社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旅行社安全管理制度(4篇)

旅行社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旅行社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维护旅行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旅行社的服务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旅行社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导游、司机等。
第三条旅行社安全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管理负责。
第四条旅行社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行程安排、车辆安全、导游安全、旅行者安全、应急救援等。
第二章行程安排第五条旅行社应根据旅行活动的性质和目的地的特点,制定合理的行程安排,确保行程安全和旅行者的体验。
第六条行程安排应考虑目的地的安全环境,避免选择高风险地区和高风险活动。
第七条旅行社应对行程进行预评估和规划,确定合理的行程路线和停留时间,确保旅行车辆的行驶安全。
第八条旅行社应选择经验丰富、熟悉目的地的导游,确保导游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能够及时应对突发事件。
第九条旅行社应提供详细的行程安排和目的地介绍给旅行者,包括但不限于景点介绍、注意事项、紧急联系方式等,引导旅行者正确了解和评估风险。
第三章车辆安全第十条旅行社应确保旅行车辆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第十一条旅行车辆应按照规定的载客人数进行乘载,不得超载。
第十二条旅行社应对车辆驾驶员进行严格的选拔和培训,确保他们具备安全驾驶的技能和素质。
第十三条车辆驾驶员应严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驾驶,遵守速度限制和道路交通规则。
第十四条旅行社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带、灭火器、急救箱等。
第十五条旅行车辆应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私自更改行程路线。
第四章导游安全第十六条旅行社应选择经过专业培训和持有导游证书的导游,确保他们具备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的能力。
第十七条导游应熟悉旅行路线和目的地的风土人情,能够正确引导旅行者,防止旅行者发生意外。
第十八条导游应向旅行者提供安全知识和旅行注意事项,引导旅行者遵守相关规定和安全要求。
第十九条导游应熟悉旅行者的身体状况和健康情况,合理安排行程和活动,避免因健康原因发生意外。
旅行社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旅行社的正常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旅行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1. 乘车安全(1)游客在乘车前,应仔细阅读乘车安全须知,了解乘车注意事项。
(2)游客在乘车途中,应遵守乘车秩序,服从驾驶员和管理人员的安排。
(3)游客下车游览、就餐、购物时,应关好车门,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2. 住宿安全(1)游客入住酒店后,应了解酒店安全须知,熟悉酒店的安全出口、安全楼梯等位置。
(2)游客应爱护酒店设施,不得损坏酒店物品。
(3)游客贵重物品应存放于酒店保险柜。
3. 饮食安全(1)游客应选择卫生条件良好的餐厅就餐。
(2)游客在用餐过程中,如发现食物不洁或有异味,应立即向餐厅负责人反映。
4. 游览安全(1)游客应遵守景区游览规则,不得擅自进入危险区域。
(2)游客在游览过程中,应紧跟导游,不得单独行动。
(3)游客应听从景区管理人员指挥,遵守景区规定。
5. 购物安全(1)游客在购物时,应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
(2)游客在购买商品时,应注意商品的质量和价格。
6. 应急处理(1)旅行社应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
(2)游客在遇到意外情况时,应立即向导游或旅行社报告。
三、责任与奖惩1. 旅行社对游客的安全负有主体责任,应确保游客在旅游过程中的生命财产安全。
2. 旅行社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将予以批评教育或处分。
3. 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附则1. 本制度由旅行社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保障游客在旅游过程中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旅行社的正常经营秩序。
旅行社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为游客提供安全、舒适的旅游服务。
旅行社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旅行社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旅行社的经营工作安全稳定进行,保护旅客和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旅行社员工,并要求严格遵守。
第三条旅行社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条旅行社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安全管理的责任分工。
第五条旅行社应当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对旅客的安全保护工作。
第二章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第六条旅行社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条旅行社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安全管理方案、组织安全培训等。
第八条安全管理委员会由旅行社负责人担任主任,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
第九条安全管理部门由安全管理人员担任,负责安全风险识别、安全事件调查、安全培训等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的责任分工第十条旅行社负责人应当制定并下发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各部门的负责人应当按照安全管理责任书的要求,组织和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其他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其他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按要求完成安全管理任务。
第十四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对公司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和危险识别能力。
第四章安全管理的措施第十六条旅行社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应急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十七条旅行社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器材,并保持其良好状态。
第十八条旅行社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车辆、设备等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旅行社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十条旅行社应当加强对旅客的安全保护,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人员。
第五章安全事件的管理处理第二十一条旅行社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各类安全事件。
旅行社安全管理制度(5篇)
旅行社安全管理制度为切实做好旅行社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和旅游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特拟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旅行社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岗、责任到人。
成立旅行社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经理为成员。
一、总经理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安全工作职责:1、全面管理旅行社的安全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标准。
2、负责建立健全旅行社安全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3、解决旅行社安全工作所需要的人、财、物,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责任、权利、义务,建立以各级安全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机制,保证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责任落实。
4、每一个季度牵头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5、掌握企业安全工作动态,并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6、一旦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工作,并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政府有关部门,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依法妥善处理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工作。
二、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为安全管理分管责任人,主要对旅行社的安全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其职责:1、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机制、规章制度、组织机构。
2、制定旅行社安全工作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负责对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和安全目标、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具体的监督检查,并对各级安全责任人的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3、建立健全旅行社安全管理档案,制定实施安全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全体人员安全知识和技能。
4、每月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事故隐患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5、采取各种组织和技术措施,防止经营过程中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旦发生旅游安全事故,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依法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旅行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总则为加强旅行社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游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旅行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旅行社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
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交通安全管理:(1)旅行社用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车辆安全性能良好。
(2)驾驶员应具备合法驾驶资格,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3)游客上车前,导游应向游客讲解乘车安全注意事项。
2. 住宿安全管理:(1)旅行社选择的住宿场所应符合国家消防安全标准。
(2)住宿期间,导游应提醒游客注意用电安全、防火安全。
(3)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游客离店时应确保房间内无遗留物品。
3. 饮食安全管理:(1)旅行社选择的餐饮场所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导游应提醒游客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4. 旅游景点安全管理:(1)导游应向游客讲解景点安全注意事项,确保游客在游览过程中遵守景区规定。
(2)景点内如有危险区域,导游应提醒游客注意,避免发生意外。
5. 应急预案管理:(1)旅行社应制定旅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处理、救援等流程。
(2)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安全生产流程1. 安全生产培训:旅行社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 安全检查:旅行社定期对车辆、住宿、餐饮、景点等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安全隐患排查:旅行社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对本部门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 事故报告:发生安全事故时,旅行社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报告相关部门,并妥善处理事故。
5. 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旅行社应组织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追究相关责任。
五、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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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安全管理规范
第一条为使旅行社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旅行社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旅行社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组(接)团、谁负责”的原则,旅行社安全工作实行分层管理、逐级负责的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 ***为旅行社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安全管理职责是: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旅游行业规定的安全管理规章和奖惩制度;
(三)制定本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和制度;
(四)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
(五)采取积极措施,不断提高员工安全事故的防范技能;(六)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妥善处置;
(七)履行向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事故及其处理情况的职责;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晰岗位安全职责,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员工。
第五条建立每月安全例会制度,研究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督促措施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旅行社安全管理的主要工作是:
(一)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接受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安全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四)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的义务;
(五)选择的交通、游览、购物、就餐、住宿、娱乐等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资质,与其签订的合作协议中有安全责任条款;
(六)按照规定程序妥善处理旅游安全事故;
(七)经营场所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保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
(八)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其它安全职责。
第七条在黄金周、寒(暑)假及重大政治节庆活动期间,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特点,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八条建立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防止和减少事故及损失:
(一)制定完善配套的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内容包括应急部门工作职责、救援组织、救援方式、救援启动程序、救援处置程序、善后处理、定期保障演练、新闻处理等;(二)相关人员应当熟悉和掌握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程序及援救技能,并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救援机制;
(三)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救援预案的演练,并做好记录。
第九条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本单位员工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其安全责任意识:
(一)每年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操作演练;(二)新聘员工必须接受本单位组织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三)对员工安全培训情况进行记载,并归入相关档案材料。
第十条旅行社所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服务应当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采取必要和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可能影响旅游者安全的各种风险,防止可能对旅游者造成的各种侵害。
第十一条旅行社应当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参团人数比例配备导游人员。
第十二条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旅游活动,行前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订立含有安全条款的旅游合同。
第十三条组织老年人参加旅游活动,应当为老年旅游者配备具有个人基本信息的胸卡;提倡老年旅游团全程配备专门的陪护人员和熟知心血管等常见老年性疾病急救技能的医务人员,配备常见急救药品,预约行程中的救护医院;所订立的旅游合同中含有安全条款。
第十四条组织旅游者参加登山、驾车、潜水、滑雪、游船、探险、狩猎、漂流、蹦极、骑马等特种旅游项目,事先应当制定具体的安全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向旅游者明示;重要团队按照规定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所订立的旅游合同中含有安全条款。
第十五条为旅游者提供的旅游交通工具,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具备客运资质和完备的保险手续;与交通工具所属单位订立的租赁合同含有安全责任条款;防止驾驶人疲劳工作。
第十六条建立职责明确、完备的行李交接制度,旅游行程中行李丢失、损坏的,随团服务人员应当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第十七条组织旅游者参加旅游活动,应当将安全保障工作贯穿始终:
(一)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中应当包含具体的安全提示与安全责任条款;
(二)向旅游者推荐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三)旅行前,向旅游者明确提示行程中应当注意的安全事项;告知旅游目的地风土民情、民俗禁忌和法律规定、紧急救援途径和相关机构的联系方式;
(四)旅游行程中,应当就可能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向旅游者做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安全防范措施;
(五)旅游结束后,应当对旅游团队活动做出安全风险评估,并登记归档。
第十八条建立安全报送渠道,发生旅游安全事故,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履行报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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