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分析报告制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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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中心监测报告管理程序

环境监测中心监测报告管理程序

环境监测中心监测报告管理程序环境监测中心监测报告管理程序1目的规范监测报告的编制、审核、批准、发放和更改,确保监测报告准确、清晰、明确、客观。

2适用范围适用于监测报告的编制、审核、批准、更改、发放、保存等管理。

3职责3.1环境监测中心授权的监测报告编写人员负责监测报告的编制,项目负责人或相关科室主任负责监测报告的校核;3.2 总工室相关经授权人员负责监测报告的审核;3.3授权签字人负责监测报告的批准;3.4办公室负责监测报告的盖章、发放;3.5 技术负责人负责监测报告更改要求的审批;3.6质量负责人负责监测报告质量的监督抽查;3.7 办公室负责监测报告副本存档管理。

4程序4.1监测报告的编制4.1.1各类监测报表、周报、季报、年鉴、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等由综合管理室负责编制;4.1.2一般的外委监测报告由相关监测业务科室主任指定科室内环境监测中心授权人员编制。

4.1.3污染事故、污染纠纷仲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项目竣工验收、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监测、专项科研调查监测等监测报告由项目负责人编制。

4.1.4要求监测报告格式统一、设计合理,表达方式尤其是监测数据的表达易于用户理解,报告名称(标题)确切、文字简洁、字迹清晰、数据准确并采用法定计量单位、结论客观明确。

监测报告中如包含了分包方的监测结果,应明确标明。

4.1.5监测报告应包括为说明监测结果所必需的各种信息以及采用方法所要求的全部信息。

包括:(1)标题;(2)环境监测中心的全称、地址及通讯方法,进行监测的地点(如果不在环境监测中心进行监测);(3)监测报告唯一性标识和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表明监测报告结束的标识“”;(4)委托方名称和地址;(5)监测样品的说明和明确标识;(6)样品性状描述;(7)采样日期、接收样品和进行监测的日期;(8)对所采用监测方法(包括采样方法)的标识,或者对所采用的任何非标准方法的明确说明;(9)涉及的布点、采样方法(如果适用)说明及采样地点和位置(包括采样地点和位置的简图或照片);(10)对监测方法(包括采样方法)的任何偏离、增添或删节,以及其它任何可能影响监测结果解释的信息,如采样或监测的环境条件等;(11)测试和导出的结果及其计量单位;(12)适用且需要时,提出意见和解释(或结论);(13)报告编制、校核、审核人员的姓名和批准人员的签字,以及签发日期;(14)作出本结果仅对所测样品有效的声明(如果适用);(15)未经环境监测中心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制监测报告的声明;(16)遇到下列情况之一的,还应在监测报告中提供测量不确定度的信息:a、客户有要求时;b、不确定度对监测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有影响时;c、不确定度对满足某标准、规范极限有影响时。

环境监测报告制度

环境监测报告制度

环境监测报告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保护已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话题。

为了监测环境质量和保障公众健康,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纷纷建立了环境监测系统。

而环境监测报告制度作为环境监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全面了解环境状况、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二、环境监测报告制度的定义及重要性环境监测报告制度是指对环境监测结果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它通过监测环境中的各种污染物和指标,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支持。

环境监测报告制度对于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环境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环境监测报告,公众可以及时了解当地环境状况,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护措施。

同时,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可以通过监测报告制定科学合理的环境保护政策,推动环境治理工作向更加精细化、专业化发展。

三、环境监测报告制度的主要内容和流程1. 主要内容环境监测报告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监测对象、监测指标、监测方法、监测结果等。

其中监测对象主要包括大气、水、土壤、噪声等不同环境介质;监测指标则包括各种有害物质的浓度、排放量、超标程度等;监测方法则是指监测过程中所采用的具体技术手段和操作步骤;监测结果则是监测数据的汇总和分析,为后续决策提供依据。

2. 流程环境监测报告制度的流程主要包括监测计划编制、监测数据采集、监测数据分析和监测报告编制等环节。

首先,要根据监测对象和监测要求编制监测计划;然后,通过采集环境样品、进行实地监测等方式获取监测数据;接着,对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科学解读;最后,根据监测结果撰写环境监测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四、环境监测报告制度的改进方向和建议1. 提高监测数据的质量和准确性为了保证环境监测结果的真实可靠,需要加强监测设备的更新换代,提高监测人员的专业素养,完善监测标准和方法,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2. 拓展监测报告的传播渠道和受众群体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应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手段,将监测报告信息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公众传递,提高公众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环境监测制度

环境监测制度

环境监测制度概述本文档旨在介绍和规范公司的环境监测制度,以确保我们的业务活动不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目的环境监测制度的目的在于:- 监测和评估公司业务活动对环境的影响;- 确保公司业务活动符合环境法律法规的要求;- 保护环境,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提高公司的环境形象和社会责任感。

范围和适用性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包括办公场所、生产设施、仓库以及任何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活动。

环境监测程序公司将执行以下环境监测程序:1. 环境影响评估:在启动新的业务项目或进行重大改变时,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减少环境影响的措施。

2. 环境监测计划:制定周期性的环境监测计划,包括监测项目、监测方法、责任人和频率等,以确保公司业务活动符合环境法规要求。

3. 环境数据收集和分析:定期收集环境监测数据,并进行数据分析,以评估公司业务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并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改善。

4. 环境监测报告:根据环境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编制环境监测报告,记录和汇报公司业务活动对环境的影响,以便公司内部和外部的相关部门和利益相关方了解。

环境监测责任为确保环境监测制度的有效实施,公司将明确以下责任:1. 高层管理人员负责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并为其有效实施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2. 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环境监测计划,并监督业务活动的实施过程。

3. 所有员工负有积极参与和遵守环境监测制度的义务,并及时报告任何可能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

审核和改进公司将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评估,以确保环境监测制度的有效性和符合性。

根据审核结果,公司将及时采取改进措施,以提高环境监测制度的效果和适应性。

总结环境监测制度的实施对于保护环境、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提升公司形象和社会责任感至关重要。

公司将始终努力改进并促进可持续发展,确保我们的业务活动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环境监测报告管理程序

环境监测报告管理程序

文件制修订记录1.目的为规范监测报告的编制、审核、签发、发送、更改和保存,确保监测报告准确、清晰、明确和客观,应对监测报告的内容和形成过程实施有效管理。

2.适用范围适用于监测报告的编制、审核、签发、发送、更改和保存等环节的控制。

3.职责3.1 授权签字人负责监测报告的签发和更改要求的审批。

3.2 监测报告编制人负责编制监测报告,审核人负责审核监测报告。

3.3 相关部门负责监测报告加盖 CMA 章(必要时)和检验检测专用章、以及监测报告的发送和归档。

4.工作程序4.1 报告编制4.1.1 监测报告格式应设计合理,表达方式(尤其是监测数据)应易于理解,报告名称(标题)确切,文字简洁,字迹清晰,信息全面,数据准确并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结论客观明确。

监测报告应明确标明分包方的监测结果和方法偏离情况(若有)。

4.1.2 监测报告应包含为说明监测结果所必需的各种信息以及采用监测方法所要求的全部信息。

报告内容和信息量应符合委托的类型和要求,根据需要可增加和减少。

监测报告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1)标题。

(2)监测机构的全称、地址和通讯方式,监测地点(在监测机构以外的地点时)。

(3)监测报告唯一性标识和从正文开始每一页页眉上的唯一性标识,以及用终止线表示的报告结束标识;报告每页页码和总页数。

终止线应排在报告的最后一个要素之后,不能另起一页编排。

(4)委托方名称和地址。

(5)所采用监测方法(包括采样方法)的名称和代号。

(6)监测样品的说明、性状描述和明确标识。

(7)采样日期、接收样品和测试日期,必要时包括制样日期和前处理日期。

(8)涉及的布点和采样方法(若适用)说明及采样地点和位置,必要时包括采样地点和位置的示意图或照片。

(9)对监测方法(包括采样方法)的任何偏离,分包信息,其他其他任何可能影响监测结果解释的信息。

(10)制样和前处理方法等。

(11)监测和导出的结果及其计量单位。

(12)报告编制、审核和签发人的签字和签发日期。

简要介绍环境监测的一般程序

简要介绍环境监测的一般程序

简要介绍环境监测的一般程序环境监测是指对自然和人工环境中的各种因素进行系统观测、测量和评价的过程。

它是保护环境、预防环境污染和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

环境监测的一般程序如下:1. 确定监测目标:环境监测的目标通常包括大气、水体、土壤、噪声等各个方面。

在进行监测前,需要明确监测的目标是什么,以便选择适当的监测方法和设备。

2. 设计监测方案:根据监测目标和要求,制定详细的监测方案。

这包括确定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参数和监测方法等。

监测方案需要科学合理,能够全面、准确地反映环境质量。

3. 选择监测设备:根据监测方案,选择适合的监测设备。

不同的监测目标需要不同的设备,如大气监测需要气象站、气体分析仪等,水体监测需要水质分析仪器等。

选用的设备应具有准确、可靠、稳定的特点。

4. 布设监测点位:根据监测方案,选择合适的监测点位。

监测点位应具有代表性,能够反映该区域的整体环境质量。

同时,监测点位的选择还需要考虑到设备的布设条件和操作便利性。

5. 进行监测操作:根据监测方案,进行监测操作。

这包括采集样品、测量数据等。

在进行监测操作时,需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 数据分析和评价: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价。

这包括数据的整理、统计和分析,以及与环境质量标准进行对比,评价环境质量的优劣和变化趋势。

7. 编制监测报告:根据监测结果,编制监测报告。

监测报告应包括监测目的、方法、结果和评价等内容,以便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8. 采取环境保护措施: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如果监测发现环境质量存在问题,需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和改善,以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环境监测的一般程序包括确定监测目标、设计监测方案、选择监测设备、布设监测点位、进行监测操作、数据分析和评价、编制监测报告以及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等步骤。

这些步骤的执行可以有效地保护环境、预防环境污染和改善环境质量,为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支持。

环境监测报告制度

环境监测报告制度

环境监测报告制度环境监测报告制度是指针对企事业单位的环境监测工作,建立健全的报告制度,以确保环境监测工作的有效开展和数据的准确可靠。

下面将从制度的必要性、内容和流程等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建立环境监测报告制度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环境监测报告制度能够规范和规范化企业的环境监测工作,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其次,企事业单位通过建立环境监测报告制度,能够及时获取监测数据,及时发现环境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从而有效减少环境污染的发生。

此外,环境监测报告制度还能够促使企事业单位主动关注和管理环境问题,培养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感。

环境监测报告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监测报告的目的和要求,明确报告的编制目的、对象和要求,确保报告的可读性和可操作性。

其次是监测内容和方法,包括监测项目、监测指标、监测方法和监测仪器设备等,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再次是数据处理和分析,对监测数据进行整理、汇总和分析,形成监测报告。

最后是报告的撰写和提交程序,包括报告的格式、报告的撰写要求和报告的环节和方发。

环境监测报告制度的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企事业单位对监测工作进行计划和组织安排,明确监测项目、监测目标和监测周期等。

其次,对监测数据进行采集和处理,包括采样、样品分析和数据整理等。

然后,进行数据分析和评价报告的编制,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并编制监测报告。

最后,对监测报告进行审核和审定,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对报告的使用和存档进行管理,确保报告的可追溯性和长期保存。

总之,建立环境监测报告制度对于企事业单位来说是十分重要的。

它能够规范和规范化企业的环境监测工作,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环境监测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从而有效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的发生。

因此,企事业单位应积极建立和完善环境监测报告制度,并加强对制度的执行和监督,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建设美丽中国做出积极贡献。

环境监测报告制度

环境监测报告制度

环境监测报告制度是指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规,对各类环境污染源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环境监测,记录和报告环境质量数据的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环境监测报告制度的目的、作用、程序和要素等方面的内容。

一、环境监测报告制度的目的和作用环境监测报告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掌握环境质量状况,评估环境对人类和生态系统的影响,并为环境保护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环境监测报告制度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监测环境质量:通过定期监测各类环境污染物的排放和环境质量指标的变化情况,及时发现环境污染问题,掌握环境质量状况。

2. 评估环境影响:通过对环境质量数据的分析和评估,判断环境对人类和生态系统的影响程度,为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3. 监管环境污染源:通过对环境污染源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测,发现污染源的超标排放和违法行为,促使其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4. 提高公众参与度:将环境监测报告公开发布,增加公众对环境质量的了解和参与,促进公众环境保护意识的培养和提高。

二、环境监测报告制度的程序环境监测报告制度的程序主要包括:环境监测计划、监测与采样、数据分析和报告编制等环节。

1. 环境监测计划: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编制环境监测计划,明确监测对象、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等内容。

2. 监测与采样:按照监测计划要求,选择合适的监测点位和监测方法,定期或不定期对环境污染源进行监测和采样,获取环境质量数据。

3. 数据分析:对采集到的环境质量数据进行合理分析和处理,包括数据排序、去除异常值、计算平均值和标准差等,得出准确可靠的环境质量评价结果。

4. 报告编制:根据数据分析结果,编制环境监测报告,包括报告内容、数据统计、数据分析和评价结论等,确保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5. 报告审核和发布:经过报告编制人员的审核,将环境监测报告及时发布,供相关政府部门和公众查阅和参考。

三、环境监测报告制度应包括的要素环境监测报告制度应包括以下几个要素:1. 监测对象:明确监测的对象是哪些污染源或环境介质,如大气、水体、土壤、噪声等。

环境监测和消毒管理制度及流程

环境监测和消毒管理制度及流程

环境监测和消毒管理制度及流程第一篇:环境监测和消毒管理制度及流程环境监测和消毒管理制度及流程1.科室布局合理,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标识明显。

血液储存室、发放处和输血治疗室设在清洁区,办公室设在半清洁区,血液检验和处置室设在污染区。

2.清洁区必须每天三氧或紫外线密闭消毒30~60min,专人负责,有消毒记录。

3.接受医院“院感”委员会的监督指导,积极配合定期抽样检查。

清洁区达到Ⅱ类环境标准,空气细菌菌落数<200cfu/m3,物表菌落数<5cfu/m2,医务人员手指菌落数<5cfu/m2。

随时保持环境清洁,每日清洁桌面、地面,被血液污染的台面用高效消毒剂及时处理。

4.各个岗位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5.禁止自采自用血液,必须按规定从合法血站取血,确保用血安全。

6.科学合理使用成分血,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

7.做好输血前检查工作。

8.使用的医疗器械必须是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达到有关标准。

9.工作人员上岗时,应随时警惕血源性传染病的传播,作好自身防护,防止职业暴露。

接触血液必须戴手套,脱手套后洗手,一旦发生体表污染或锐器刺伤,应及时按规定处理。

10.储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每周用消毒液清洁一次,每月对冰箱内空气进行生物学监测,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和霉菌,随时保持冰箱清洁卫生。

11.废弃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废血和血液污染物等生物垃圾,必须分类收集,贴生物危害标记,进行无害化处理。

一次性空针每天消毒清洗后如数交回供应室并签字,盛血试管每天送医院焚化炉毁型焚烧处理,血液洗涤水消毒后倒入下水道,进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

12.各种消毒处理资料档案保存至少3年。

第二篇:环境监测管理制度环境监测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环境监测管理工作,落实企业的环保责任,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环境状况、各种污染源的监测管理。

三、职责与分工1.生安部是公司环境监测工作的监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各部门环境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负责监督各部门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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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报告制度1996-11-2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境监测工作的管理,完善环境监测报告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加强环境监测报告的管理,实现环境监测数据、资料管理制度化,确保环境监测信息的高效传递,提高为环境决策与管理服务的及时性、针对性、准确性和系统性。

第三条环境监测报告分为数据型和文字型两种;数据型报告是指根据监测原始数据编制的各种报表、软盘等;文字型报告是指依据各种监测数据及综合计算结果进行文字表述为主的报告。

第四条环境监测报告按内容和周期分为环境监测快报、简报、月报、季报、年报、环境质量报告书及污染源监测报告。

第五条地方各级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各类环境监测报告的编制和审定;并按本制度规定的要求,向上一级环境保护局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出各类文字型环境监测报告。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及各级环境监测站具体承担本辖区各类监测报告的编制,并按本规定的要求报告;各流域(区域)近岸海域等专业监测网(以下简称“专业网”)组长单位负责按本制度规定的要求组织编制和上报本网络各类环境监测报告。

第六条市级以上环境保护局有权要求本辖区下一级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向其报告监测数据和其它有关资料;市级以上环境监测站有权要求本辖区下一级环境监测站向其报告监测数据和其它有关资料。

第七条各省、市环境保护局每年应至少两次组织所属环境监测站,向同级人民政府或有关政府部门汇报本辖区环境质量和污染源排放情况,每次汇报的重点内容分别由各级环境保护局确定。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每年至少两次向国家环境保护局汇报全国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排放情况。

第八条本报告制度规定的各类环境监测报告的编写内容、数据处理与评价方法等,执行《国家环境监测报告编写技术规定》的规定。

第二章环境监测快报第九条环境监测快报是指采用文字型一事一报的方式,报告重大污染事故、突发性污染事故和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等事件的应急监测情况,以及在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其原因分析和对策建议。

第十条环境监测快报由地方各级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编写并报出,报送范围是:主送上级环境保护局、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同时直接以传送计算机文本方式上报国家环境保护局,并通报可能影响到的有关省、市环境保护局。

污染事故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应报出第一期环境监测快报,并应在污染事故影响期间内连续编制各期快报,编报周期由当地环境保护局根据污染事故情况确定。

第十一条国家或地方各级环境保护局确定的环境敏感地区,在污染事故易发期间,地方各级环境监测站应在定期组织开展有关环境监测工作的基础上,负责编制文字型环境监测快报,并在每次监测任务完成后五日内将本次监测快报报到同级环境保护局,同时抄报上一级环境保护局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接到地方监测快报五日内,将有关内容编制成《环境监测快报》报到国家环境保护局。

第三章环境监测季报、月报第十二条环境质量监测网基层站、“专业网”基层站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十五日前将上一季度数据型环境监测季报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站以及全球环境监测系统中国网站成员单位负责编制本辖区环境监测数据型季报,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三十日前将上一季度的季报报到同级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于每季度的第二个月二十日前将上一季度全国环境质量状况和全球环境监测系统(中国站)数据型报告报到国家环境保护局。

第十三条参加国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三十七个重点城市和国务院确定的经济特区城市、沿海开放城市及重点旅游城市的环境监测站,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十五日前将上一季度的数据型环境监测季报报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应于每一季度的第一个月底前编制完成上一季度全国重点城市环境质量文字型季报并报到国家环境保护局。

第十四条各流域环境监测网络成员单位应于每年的二月底、五月底和九月底前分别将当年枯水期、平水期、丰水期的数据型监测季报报到组长或副组长单位。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成员单位应于每年五月底、十月底前将当年枯水期、丰水期的数据型监测季报报到组长或副组长单位。

其它专业环境监测网成员单位的数据型季报的报送时间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各流域监测网组长单位负责编制本流域各类文字型环境监测季报或期报,并于三月底、六月底、十月底前分别将当年枯水期、平水期、丰水期监测期报报到网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组长单位负责编制近岸海域文字型环境监测期报,并于七月底、十二月底前分别将当年枯水期、丰水期监测期报报到网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其他专业环境监测网的季报时间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已开展大气自动监测的城市环境保护局应组织所属环境监测站编制数据型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月报,并于次月五日前报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汇总、编制各有关城市环境监测站上报的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月报,于每月十五日前报到国家环境保护局。

第四章环境质量年报、报告书第十七条环境质量年报属数据型报告,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成员单位应自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正式开始实行微机有线联网;同时以微机网络有线传输方式,逐级上报环境质量年报。

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成员单位应于每年一月二十日前将上年度的环境质量年报报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专业网”成员单位应于每年一月二十日前将本单位年报报到网络组长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专业网组长单位,应于每年二月二十日之前将本地区、本“专业网”年报报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第十八条《环境质量报告书》属文字型报告。

《环境质量报告书》按内容和管理的需要,分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和五年环境质量报告书两种。

为了提高环境质量报告书的及时性和针对性,按其形式分为公众版、简本和详本三种。

五年环境质量报告书的起始年为一九九一年,五年环境质量报告书只编详本,在其编写年度不再编写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详本。

第十九条地方各级环境保护局应于每年三月底和六月底前,组织所属环境监测站完成上一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简本和详本的编制,并报到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环境保护局;五月底完成环境质量报告书公众版。

各环境监测专业网组长单位应于每年五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流域(区域)、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报告书,并报到网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应分别于每年三月底、五月底、六月底之前编写完成上年度全国环境质量报告书的简本、公众版和详本,并报到国家环境保护局。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局应于五年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写年的八月底前,将五年环境质量报告书报到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亦应于八月底前将全国五年环境质量报告书报到国家环境保护局。

第五章污染源监测报告第二十条地方各级环境监测站负责核实、认可各排污单位申报的排污状况数据,并将核实后的排污申报数据报到当地环境保护局。

第二十一条污染源监督监测季报是及时反映当地环境监测站在实施污染物总量核实、抽检、治理设施验收与运行效果检查等各类污染源监督监测基本情况的文字型报告。

各市级环境监测站负责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十日前,将上一季度本辖区污染源监督监测情况季报报到同级环境保护局及省级环境监测站,并应向有关排污单位展示其监督监测数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站负责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底前,将本辖区上一季度污染源排污在前三十位的企业监督监测数据及基本情况汇总后,报到同级环境保护局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于每季度第二个月十五日前,将上一季度全国重点污染监督监测数据及基本情况汇总后,将排污在前三位的企业监督监测数据报到国家环境保护局。

第二十二条地方各级环境监测站负责本辖区内重点污染源的监测,各地方环境监测站负责于三月底之前将上一年度、国家确定的重点污染数据型报告汇总编制完成;并报到同级环境保护局和上一级环境监测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中心站负责于当年四月底之前将本辖区国家重点污染源的上一年度数据型报告汇总后报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各“专业网”成员单位,负责于三月底之前将上一年度污染源数据型监测报告报到网络组长单位;网络组长单位于四月十日前负责编制完成上年度本网络所监测范围内污染源排污状况文字型报告,并报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站和各流域、近岸海域等专业网络组长单位上报的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数据,于六月底之前,负责编制完成上年度全国重点污染源排污状况文字型报告并报到国家环境保护局。

第二十三条地方各级环境保护局确定的本地区重点污染源数据型报告上报周期、时间和内容,可由地方和级环境保护局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另行规定。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编写本辖区内污染排污状况文字型年度报告,并于六月底前将上年报告报到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环境保护局。

第六章报告的管理第二十四条环境监测站的各类监测报告、数据、资料、成果均为国家所有,任何个人不得占有;属于保密范围的监测数据、资料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保密制度进行管理,监测数据资料的密级划分及解密时间按国家环境保护局的有关规定执行;未经市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外单位提供、引用和发表尚未正式公布的监测报告、监测数据和相关资料。

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需要向本制度确定的范围以外的任何单位提供监测报告、监测数据和资料时,应当履行以下审批手续:(1)由需求单位向市级以上环境监测站提交申请报告,写明需求报告、数据、资料的用途、名称和数量。

(2)环境监测站填写报告、数据、资料出站报告单,报同级环境保护局核批后提供。

(3)县级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不得向本制度确定的报送范围以外的任何单位直接提供本制度规定的各类环境监测报告,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提供的,必须经上级环境保护局核批后才能提供。

(4)应用监测报告和数据的单位不得超出申报范围使用环境监测站提供的监测数据和资料;根据环境监测站提供的监测数据对环境质量、污染源排污状况所作出的评价结论,必须征询提供数据的环境保护局的意见。

(5)经市级以上环境保护局批准,环境监测站在向本制度规定范围以外的任何单位提供监测报告、监测数据、资料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并参照地方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适当收取成本费用。

第二十六条凡属有偿服务性监测、国际合作项目监测,各级环境监测站在向委托方提供监测资料或报告时,必须附有监测数据、报告使用范围的限定,并报同级环境保护局备案;凡有偿提供监测报告、数据和资料的,应执行地方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负责收集、贮存和管理下级环境监测站、网络成员单位上报的监测数据、资料、报告的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及地方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有责任维护报送单位的权益,未经报送单位的认可及同级环境保护局核批,不得将有关监测数据、资料及监测报告用于有偿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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