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海省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工作领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知识产权工作推进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知识产权工作推进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6.23•【字号】青政办〔2017〕113号•【施行日期】2017.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知识产权工作推进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青政办〔2017〕113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青海省知识产权工作推进计划(2017—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6月23日青海省知识产权工作推进计划(2017—2020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86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2016〕52号)精神,促进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制定本计划。
一、我省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的形势“十二五”以来,我省各地区、各相关部门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促进知识产权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了有力支撑。
与“十一五”末相比,全省新增专利申请6799件,新增专利授权3403件,分别增长198%和189%;每万人口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增加0.733件,增长258.1%;7件专利获中国专利奖。
商标注册申请量连续五年突破2000件大关,商标注册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到2015年底注册商标总量达12918件,较“十一五”增长106%。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中国驰名商标44件,青海省著名商标175件,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3件。
版权作品登记143件。
“十二五”时期,我省知识产权制度逐步健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措施更加完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机制初步建立,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得到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综合运用能力明显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不断完善,行政保护力度不断加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得到普遍增强,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较好助力。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青海省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青海省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2.18•【字号】青政办函〔2022〕25号•【施行日期】2022.0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青海省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函〔2022〕25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2022年青海省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2月18日2022年青海省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工作要点数字经济是引领未来的新经济形态,既是经济提质增效的新变量,也是全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
2022年,全省数字经济转向深化应用、规范发展、普惠共享的新阶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应对新形势、新挑战,牢牢把握数字化发展新机遇,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推动全省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现结合省情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推动数字经济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积极拓展数字技术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场景融合应用,不断夯实数字信息基础设施,着力发展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加速推动制造业、服务业、农业等产业数字化转型,有效提升政务服务、民生保障、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等关键领域数字化治理能力,为全省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加快产业“四地”建设,奋力推进“一优两高”作出贡献。
二、主要目标到2022年底,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力争建成5G基站1万个,实现政务、教育、金融、医疗等垂直行业应用区域和交通枢纽、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5G网络全覆盖,5G商用步伐进一步加快,互联网省际出口带宽达到10太比特每秒(Tbps)以上,大数据产业有序发展,大数据中心机架数超过1.3万个,建成数字经济领域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个;数字产业发展势头更加强劲,全省规模以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收入达到60亿元以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达到80亿元以上;产业数字化程度不断提高,全省网络零售额、实物网络购物交易额同比增长10%,电信业务总量超过75亿元;治理数字化成效更加突出,省直部门上云系统数超过300个,“青松办”政务服务事项可办率达到90%以上,全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实施招商引资“六大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实施招商引资“六大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9.30•【字号】青政办〔2022〕86号•【施行日期】2022.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实施招商引资“六大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青政办〔2022〕86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青海省实施招商引资“六大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5年)》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9月30日青海省实施招商引资“六大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开创全省招商引资工作新局面,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转方式、调结构、增动力的重要举措,以完善机制为牵引,以招大引强为重点,以园区平台为载体,以创新方式为路径,以提升能力为基础,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保障,奋力开创招商引资新局面,为建设“六个现代化新青海”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协调与分级负责相结合。
加强省级层面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协调,强化各市州及园区招商引资主体作用,形成统筹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
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相结合。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着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营造公平市场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全面招引与重点突破相结合。
围绕一二三产业龙头企业开展全面招引,突出重点产业领域,锻长板、补短板,点面结合,靶向发力,实现重点产业领域招商引资新突破。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管理的意见-青政办[2014]38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管理的意见-青政办[2014]38号](https://img.taocdn.com/s3/m/4a6dcc167dd184254b35eefdc8d376eeaeaa17c3.png)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管理的意见正文:----------------------------------------------------------------------------------------------------------------------------------------------------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管理的意见青政办[2014]38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活动,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增强招商引资对调结构、促转型、稳增长的促进作用,努力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水平,加快打造青海经济“升级版”,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准确把握招商引资工作的总体原则。
招商引资是青海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是促进投资增长和结构优化,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打造青海经济“升级版”的重要途径。
招商引资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紧紧围绕坚持正确方向,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打造“三区”,建设全面小康的战略任务,以15个重大产业基地为载体,以100个重大工业技术进步项目和工业“双百”行动项目为引领,转变观念,创新方式,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注重运用综合手段,充分发挥青海比较优势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二、加强招商项目谋划与管理。
项目工作是招商引资和调结构促转型的着力点,项目质量决定着招商引资的成效和未来的经济结构。
要进一步加强招商项目谋划与管理工作,从源头控制高消耗、低产出的项目建设,坚决杜绝污染严重、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的项目引进。
要按照建设“三区”目标的总体要求,立足本地区、本园区的发展定位和现有产业基础,围绕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延伸完善产业链条,打造产业集群,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重点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生态建设、现代物流及服务业、基础设施等领域,谋划项目。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材料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2009]28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材料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2009]28号](https://img.taocdn.com/s3/m/2e93ce02fe00bed5b9f3f90f76c66137ee064f31.png)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材料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材料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2009〕28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现将《青海省新材料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二日青海省新材料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进一步加快我省新材料产业发展,优化我省工业产业结构,提升工业整体发展水平和经济总量,制定本实施意见。
本意见实施期限为2009-2011年。
一、发展目标和要求到2011年,全行业实现50亿元以上的产值,工业增加值增速达到23%以上,以电子材料、新型合金材料、新型化工材料和新型建筑材料为主要方向,大力延伸产业链条,形成具有比较优势和区域特色的主导产品和支柱产业。
充分发挥我省资源、产业基础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培育产业集群,不断提高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加快信息化技术应用,突破制约发展的关键技术,努力提高产业发展整体水平,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优势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打造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新材料产业基地。
二、主要任务(一)电子材料。
以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为载体,优先发展晶体硅材料、电子薄膜材料、绿色电池材料和锶铁氧化体磁性材料。
1、晶体硅材料。
以电子级多晶硅、单晶硅产业为基础,引进先进的大尺寸单晶硅切割技术和设备,形成年产5000吨电子级多晶硅、年产1000吨(6000万片)8英寸以上电子级单晶硅片生产能力,适时引进下游芯片等加工企业。
发展新材料产业,促进青海省产业转型升级——青海省新材料产业2025

中国工程咨询CHINESE ENGINEERING CONSULTING9发展新材料产业,促进青海省产业转型升级—青海省新材料产业2025发展规划去才料工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新材料是材料彳刃工业发展的先导,作为我国七大战略新兴产业和“中国制造2025”重点发展的十大领域之一,新材料是整个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产业基础。
为了进一步加快发展青海省新材料产业,打造青海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全省产业转型升级,依托青海省特色资源和现有新材料产业基础,根据《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在广泛调研和征集相关政府部门、企业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青海省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青海省新材料产业2025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指导未来五至十年青海省新材料产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配置政府公共资源和引导企业决策的重要依据。
《规划》的编制,可以加快培育和发展青海省新材料产业,对于引领材料工业升级换代,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保障重大工程建设,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产业竞争新优势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规划》从锂电、金属合金、光电、新型化工和光伏制造电子信息5个领域,对青海省新材料产业发展的思路、发展目标、发展重点、产业布局和项目建设等进行了规划,提出了青海省新材料产业发展的路径,对统筹协调青海省“十三五”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新材料产业发展具有指导意义。
《规划》提出重点发展锂电、金属合金、光电、新型化工、光伏制造及电子信息5个新材料产业板块;至2025年末,建设国家级、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20家以上,专利申请总量达到1000件,自主创新能力跃上新台阶。
2025年实现产值2500亿元以上,并建成千亿元新材料产业。
——锂电新材料。
重点发展锂电产业完整产业链条。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工业“双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3]36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工业“双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工业“双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3]36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2013年工业“双百”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2月27日2013年工业“双百”行动实施方案(2013年2月)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工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攻坚之年,继续大力推进工业“双百”行动,对实现全省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意义重大。
为做好今年工业“双百”行动相关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2012年工业“双百”行动实施情况2012年是工业“双百”行动深入开展的一年。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双百”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全年任务。
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2012年列入工业“双百”行动的项目共101项,其中66个续建项目、35个新开工项目全部开工建设,累计完成投资465亿元,占全省一般性工业投资的85%。
中电投太阳能电力公司电池及组件、西部水电40万吨铝基合金大板锭一期、物产集团10万吨电解铝一期、聚能电力50兆瓦太阳能电池及组件、泰丰先行一期2000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鑫恒水电一期25万吨铝加工等62个项目建成投产;盐湖股份综合利用一期重点工艺顺利打通,实现了全流程试生产;金属镁一体化、五彩碱业百万吨纯碱、庆华集团钢铁一体化等项目进展顺利;两个煤基多联产、临空开发区物流园区、盐湖股份100万吨钾肥扩能等项目开工建设。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关于青海省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关于青海省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13•【字号】青政办[2011]127号•【施行日期】2011.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关于青海省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1]127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青海省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一一年六月十三日青海省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实施方案(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二0一一年六月)“十二五”期间,国际国内产业分工加速调整,东部沿海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步伐加快。
充分发挥我省资源丰富、要素成本低等优势,积极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是实施充分开放合作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我省产业优化升级、增强区域发展能力的迫切需要,是实现“四个发展”的重要途径。
为进一步指导我省有序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根据《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国发[2010]28号)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国办函[2011]10号)精神,结合我省“十二五”规划产业发展需要和“四区两带一线”规划布局,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支持青海等省藏区发展,鼓励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的有利契机,依托我省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为目标,加强环境保护,集约利用资源,提高创新能力,优化产业布局,为加快推进全省实现“四个发展”做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市场导向,加强政府引导。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青海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青海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4.14•【字号】青政办[2015]77号•【施行日期】2015.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能源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青海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5]77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加快青海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4月14日加快青海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的精神,加快推进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和应用,促进产业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围绕生态保护、节能减排、大气污染防治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坚持以创新求突破,以应用促发展,积极探索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新路径,努力形成新能源汽车生产及应用服务体系,带动全产业链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市场主导与政府扶持相结合。
充分发挥市场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主体地位,通过政府规划指导和政策激励辅助,集聚政策、技术、产业和市场资源,引导市场消费,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良性、健康、有序发展。
(二)示范应用与产业发展相结合。
按照“以示范带动市场、以市场促进产业”的推广应用方式,通过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示范应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基础配套服务设施和体系,培育和扩大市场消费需求。
(三)整车制造与产业配套相结合。
依托我省动力电池、专用汽车等产业基础,逐步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整车组装生产线建设,加快聚集和培育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底盘、车架、电路等系统总成配套产业,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加快发展我省高新技术产业的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00]261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加快发展我省高新技术产业的意见的通知正文:----------------------------------------------------------------------------------------------------------------------------------------------------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加快发展我省高新技术产业的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00〕261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科技厅《关于加快发展我省高新技术产业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0年十二月十五日关于加快发展我省高新技术产业的意见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的高新技术引进、开发、研究和应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总体上看。
发展水平低,规模小,高新技术产业有待于进一步发展和提高。
国内外的实践证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是改造传统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有力措施,是增强区域经济实力的决定性因素,是落后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必由之路。
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新形势下,必须充分认识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战略意义,将其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
现就发展我省高新技术产业提出如下意见:一、发展我省高新技术及产业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一)指导思想--宏观指导:按照全省调整经济、产业、产品结构的思路,加强市场调研,适时向全社会公布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政策指南,引导省内外企业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引进技术:根据目前我省科研条件和技术力量,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主要依靠引进省外、国外技术和人才。
引进技术应与省内基础、资源优势、产业方向相结合,重点放到九十年代中期技术水平和国产化较高的工艺设备上。
要推进引进技术与省内现有技术的集成提高,同时,要有选择、有重点地开展高新技术的自主创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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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 极 培 育新 的 李 良 才 省 质 量 技术 监 督 局局 长
、
发展 动 能
促 进 工 业 经 济 转 型 升级
,
提 质 增效 姚
,
琳 西 宁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管
经 省 政府 研 究 决定
成 立 青 海 省 新 能 源 新 材 料 产 委 会 常 务 副 主 任
省 政 府 办 公 厅 文件
严格 按规 范 流 程 开 展
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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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 权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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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 促 落 实 有 关级 以 上 示范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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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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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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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储 备 及 推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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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 资 支持
颐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会 保 障 规 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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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 究 决定 全 省 新 能 源
新 材 料 产业 发 展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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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 純
青海省人 民政府免职通知
青政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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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号
各市
厅
、
、
自
治州 人民 政府
,
省 政 府各 委
:
组关 于全 省 新 能源
新 材 料 产 业 发 展 的 各项 工 作 乔 弘 志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副 主
、
部署
。
研 究拟 定 促 进 全 省 新 能 源
。
新 材 料 产 业 发 任
、
省 招 商 局副 局 长
展政 策 措 施 展
、
协 调 解决新 能 源
、
、
新 材 料 产 业 发新 材 料 产 业 发 展 工 作 组 设 在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
省 招 商 局局 长 责 任 公 司 董 事 长
:
陈 志 忠 省 国 资 委 副 主 任 主 要 职 责
依托我省 太 阳 能
、
风能
、
盐湖
,
解
源 省 科 技 厅 厅 长 镁
(
、
锂
、
钾
、
) 、
有色 金属 为 重点 的 优 势 资源
、
党 明 德 省 财 政 厅 厅 长 综 合协 调
目
资源 配置
,
指标 调 配
,
、
招商引 资 和项
建设 化 委
。
中 的问题
对 重大 问 题
提 出 拟 办意 见 建议 报 领主 要职 责
日
:
负 责 实施 全 省 新 材 料 产 业 发 展 规
、
导小 组
二
。
负 责 领导小 组 安 排 的 其 他
常 工 作 划
。
,
落 实 产 业 发 展 年度 计划
积极 推 动 发 展 新 能 源
,
新材料产业
,
林 亚 松 省 国 土 资 源 厅 厅 长大 力 培 育 相 关 装 备 制 造 业
使 资源 优 势转 化 为 经
、
杨 汝坤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厅 长济 优 势 杨
?
。
研究 制 定 全 省 新 能 源
、
新材 料 产 业 发 展
、
办 李 海 俊 同 志 的 青 海 省 扶 贫 开 发 局 巡 视 员
、
;
局 职 务
:
因 任 职年 龄 到 限
,
免去 姜 允光 同 志 的 青 海 省 人 民 政 府 驻 北 京 办 事 处
:
黄 彦 同 志 的 青 海 省 人 民 政 府 驻 北 京 办 事 处 副 副 巡 视 员 职 务
主 任 职务
;
。
策措 施
。
研 究 解决 全 省 新能 源
。
、
新 材 料 产 业 发 展 作
。
研 究提 出 全 省 新 能 源 产 业 发 展 工 作 意 见 建
负 责 推进 新 能 源 产 业 发 展
、 、
中 的 重大 问 题
议
:
。
资 源配 置
。
、
指标
目
领导 小 组 下 设 三 个 工 作 小 组 调 配
。
业 发 展 工 作 领 导小 组
组
组 成 人 员 如 下 车 军平海 东 工 业 园 区 管 委 会 常
:
长
:
郝
鹏 省 长务 副 主 任
副组 长
:
张 建 民 副 省 长 莫 重 明柴 达 木 循 环 经 济 试 验 区
王 黎 明 副 省 长 管 委 会 常 务 副 主 任
工作 目
标及 重 点 工
、
新 能 源 产 业 发 展 工 作 组 作
。
研 究提 出 全 省 新 材 料 产 业 发 展 工 作 意 见 建
〔
2〇
1
6
〕
43
号
各市
厅
、
、
自
治州 人民 政府
,
省 政 府各 委
、
办 厅厅 长
、
局 宁 克平 省 金 融 办 主 任
:
为进 展
,
一
步加 快我 省 新 能源
、
新 树 料 产 业 发 侯 碧 波 省 统计 局局 长
,
大 力 推 进 供 给 侧 结 构性改 革
,
。
、
新 材料 产 业 发 展 工 作 组
领导 小 组 办公 室 设 在 省 政 府 办公 厅 组
主 要 职责
:
长
:
黄 文俊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主 任
王 景 雄 省 发 展 改革 委 副 主 任
负 责 贯 彻落 实
、
、
督 促检 查 领 导 小 副 组 长
成
员
:
汤 宛 峰 省 政 府 副 秘 书 长 郭 顺 宁 省 能 源 局局 长
郭 辕先 省 政 府 副 秘 书 长全 生 明国 网 青 海 省 电 力 公 司 总
吴 海 昆 省 发 展改 革 委 主 任 经 理
黄 文 俊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主 谢 小平 黄 河 上 游水 电 开 发 有 限 任
、
信息管 理
、
、
绩青 海 省 人 民 政府 办公 厅
1
效评 价
建立 咨 询 机 构 库 及 专 家 库
审 定 纳 人 省 2 0
6
年
3
月
23
日
青海省人 民政府办公厅
关 于 成 立 青 海 省 新 能 源 新材 料 产 业 发 展
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知
青政 办
一
招 商 引 资 及项
目
建设 工 作
。
负 责重 大 项
、
综 合 组 的 跟 踪 督 查 及 协 调 服 务 工 作
负 责 落实 领 导 小 组
。
组
长
:
汤 宛 峰 省 政 府 副 秘 书 长及 办公 室 交 办 的 其 他 相 关 事 宜
副组 长
:
郭 辕先 省 政 府 副 秘 书 长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