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法第六章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试大纲(第六章)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试大纲(第六章)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基本要求](一)掌握增值税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二)熟悉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增值税的出口退(免)税制度(三)了解营业税改革增值税的主要内容[考试内容]第一节增值税法律制度概述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货物和劳务税。
一、増值税的类型(一)生产型增值税(二)收入型增值税(三)消费型增值税二、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各国最常用的计税方法为购进扣税法。
购进扣税法,又称进项税额扣除法、税额扣减法,简称扣税法。
其基本步骤是先用销售额乘以税率,得出销项税额,然后再减去同期各项外购项目的已纳税额,从而得出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增值额×税率=(产出-投入)×税率=销售额×税率-同期外购项目已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第二节增值税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一、增值税的纳税人(一)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在规定的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二)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是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凡一般纳税人,均应依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国税发〔199459号)等规定,向其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以取得法定资格。
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进口货物。
(一)销售货物1.一般销售货物。
一般销售货物,是指通常情况下,在中国境内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2.视同销售。
货物视同销售货物,是指某些行为虽然不同于有偿转让货物所有权的一般销售,但基于保障财政收入、防止避税以及保持经济链条的连续性和课税的连续性等考虑,税法仍将其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缴纳增值税。
3.混合销售。
混合销售,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情形。
中级会计经济法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要点归纳

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一、增值/税纳税人经营规模具体情形纳税人类型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不能满足上述条件小规模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只能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1)非企业性单位(2)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一般情况应当向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1、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
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2、除另有规定外,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二、增值/税征税范围(一)视同销售★对象业务是否视同销售货物代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设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机构移动至另一机构用于销售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相关机构跨县(市)√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1、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户2、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3、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1、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户2、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3、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提供服务;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用于公益事业×以社会公众为对象×其他情形√Flatwhite_imp1、将自产的酸奶赠送儿童福利院,属于将自产货物用于无偿赠送,视同销售2、为儿童福利院免费修建住宿楼,属于向公益事业无偿提供服务,不视同销售三、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一)税率税率档次业务税率基本税率1、销售或进口货物(适用低税率除外)2、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3%低税率11、粮食等农产品(初级产品,如粗加工面粉)、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工业用炭为13%)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机配件为13%)5、其他9%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记忆:“房地产”是“交邮”的“基础”)低税率2增值电信、金融、现代(有形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除外)、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除外)6%(二)征收率(简易办法计税项目综述):轻松过关1,P383-P389★1、纳税人销售“旧东西”(不动产除外)的增值/税处理纳税人类型销售对象具体情况税务处理一般纳税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固定资产按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过进项税(注意2009年1月1日期限)依3%征收率减按2%应交增值/税=含税售价/(1+3%)*2%按规定可以抵扣进项税按适用税率征收销项税额=含税售价/(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物品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3%征收率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依3%征收率减按2%应交增值/税=含税售价/(1+3%)*2%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物品3%征收率应交增值/税=含税售价/(1+3%)*3%不区分,统一处理旧货(他人用过的物品)(1)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0.5%)*0.5%(2)其他二手物品:应交增值/税=含税售价/(1+3%)*2%Flatwhite_imp2、纳税人提供建筑工程服务增值/税处理(老项目指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4-30前的建筑工程项目)纳税人建筑工程性质计税方法税务处理一般纳税人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按3%征收率应纳税额=(全部价款+价外费-支付的分包款)/(1+3%)*3%选择一般计税,按适用税率销项税额=(全部价款+价外费)/(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新项目只能一般计税,按适用税率小规模不区分新老选择简易计税,按3%征收率应纳税额=(全部价款+价外费-支付的分包款)/(1+3%)*3%3、纳税人销售不动产的增值/税处理纳税人不动产来源计税方法税务处理一般纳税人(非房地产企业)2016-4-30前自建选择简易计税,按5%征收率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5%2016-4-30前外购选择简易计税,按5%征收率应纳税额=(全部价款+价外费-购置原价)/(1+5%)*5%2016-4-30前自建或外购选择一般计税,按适用税率销项税额=含税售价/(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2016-5-1后自建或外购只能一般计税,按适用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非房地产)自建只能简易计税,按5%征收率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5%外购只能简易计税,按5%征收率应纳税额=(全部价款+价外费-购置原价)/(1+5%)*5%上述外购指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抵债取得。
2023年中级经济法第六章分值

2023年中级经济法第六章分值第六章:合同的成立与效力合同是市场经济中最常见的法律行为形式之一,它是人们在经济交往中约定权利和义务的一种方式。
在经济活动中,无论是个人之间的交易还是企业之间的合作,都离不开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因此,了解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掌握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原则,对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一、合同的成立条件合同的成立是指当事人通过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形成对于一定的经济行为产生约束力的协议。
根据中级经济法第六章的内容,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真实、真实。
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合同成立的前提,必须是真实、真实、真实的意思表示。
这就要求当事人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应当诚实守信,不得以虚假的意思表示来欺骗对方。
只有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才能保证合同成立的有效性。
2. 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明确、明确、明确的。
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明确、明确、明确的,即当事人对于合同内容的表述要具有明确的意思表示。
只有明确的意思表示才能使合同内容清晰明确,避免产生歧义和争议。
3. 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自由、自由、自由的。
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自由、自愿的,不能受到任何形式的强制或欺骗。
只有当事人在自由的意思表示下达成的合同,才能保证其效力和合法性。
二、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对于当事人产生的法律约束力和法律效果。
根据中级经济法第六章的规定,合同的效力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 合同的效力从合同的成立时点开始。
合同的效力从合同的成立时点开始生效。
这意味着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后,双方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 合同的效力受法律保护。
合同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形式,受到法律的保护。
当事人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同权益,并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
3. 合同的效力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变更或解除。
合同的效力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变更或解除。
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可以依法进行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中级经济法第六章重点知识归纳

中级经济法第六章重点知识归纳在学习中级经济法的时候,第六章是一个不得不关注的重点,真的是让人头疼又充满挑战。
嘿,说实话,很多同学刚接触这一章的时候,心里那个“怕”啊,感觉它比坐过山车还刺激。
你知道吗,六章的内容就像是一个大宝箱,里面装满了各种法律条文、规定和案例,看得眼花缭乱,弄不好还会被这些法条缠得晕头转向。
不过,别急,咱们今天就来把这个“宝箱”给好好打开,带你从容不迫地走一遍,保准让你在考试中轻松得很。
咱们得聊聊合同法这一块。
哦,对了,大家可能会觉得合同法就像吃饭一样常见,每天都可能遇到吧。
你租个房子,签个合同;买个东西,签个合同;甚至上个网课,你还得签个合同。
你想啊,这合同法就像是咱们生活中的“隐形守护神”,只要它出问题,麻烦可就大了。
所以,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解除,各种细节都得知道清楚。
你别觉得这些是小事,举个简单例子,合同一旦签了,按法律规定它就生效了。
如果你不按合同办事,那可是要承担责任的哦,甚至还可能被判违约。
简单来说,签合同之前你得掂量掂量,别随便答应什么,签了字就意味着你得背上责任。
所以这一章教会我们的,不仅是如何签好合同,更是如何避免签错合同。
学会这点,未来的生活和工作中,哪怕是签个外卖合同都能得心应手。
然后,咱们得提提民事责任的事儿。
别小看这个,听起来很简单,实际它可是藏了不少学问。
民事责任其实很贴近咱们的日常生活。
比如,你去商场买了个手机,结果发现它有瑕疵,退换货能不能成功就跟民事责任有关。
如果商家不愿意退钱,甚至恶意推诿,这时候消费者的权益就需要法律来保护。
所以这一章给我们提供了很多关于如何保护自己权利的武器,你们以后遇到类似问题,也不会像没头苍蝇一样乱撞了。
啥?你觉得这些是小事?哦,不,不,保护自己的权益,哪怕是最微小的事情,法律都能帮你争取。
还有就是侵权责任,那更是和咱们息息相关。
咱们这儿说的侵权,不光是伤害人身体那种明显的事儿。
就比如说,别人恶意传播你隐私,或者盗用你的照片做广告,这些也是侵权。
2023年中级经济法第六章

2023年中级经济法第六章摘要:1.2023 年中级经济法第六章概述2.第六章主要内容3.知识点一:合同的订立与生效4.知识点二:合同的履行与变更5.知识点三:合同的解除与终止6.知识点四:违约责任与赔偿7.知识点五: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正文:【2023 年中级经济法第六章概述】2023 年中级经济法第六章主要涉及合同法相关内容。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因合同所产生的民事权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本章将详细介绍合同的订立与生效、合同的履行与变更、合同的解除与终止、违约责任与赔偿等方面的知识。
【第六章主要内容】第六章共分为五个部分,分别为:1.合同的订立与生效2.合同的履行与变更3.合同的解除与终止4.违约责任与赔偿5.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知识点一:合同的订立与生效】合同的订立是指当事人双方或多方意思表示一致,互相表示愿意接受合同约束的过程。
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产生法律效力,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
合同的订立与生效是合同法的基础,涉及到合同成立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方面的问题。
【知识点二:合同的履行与变更】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方式,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行为。
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
合同的履行与变更是合同法中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合同当事人的权益和合同的稳定性。
【知识点三: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特定事由出现,提前终止合同的行为。
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履行完毕合同义务,合同自然终止。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是合同法中的关键环节,涉及到合同当事人的权益保护和合同的合法性问题。
【知识点四:违约责任与赔偿】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赔偿是指违约方按照约定或者受损方的损失,给予受损方经济补偿的行为。
违约责任与赔偿是合同法中的核心内容,关系到合同当事人的权益保护和合同的公平性问题。
中级经济法第六章

中级经济法第六章摘要:1.第六章概述2.企业所得税3.个人所得税4.土地增值税5.税收征收管理法6.本章总结正文:【第六章概述】本章为中级经济法的第六章,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以及税收征收管理法等内容,这些都是我国税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对本章的学习,可以更深入地理解税收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从而更好地遵守和运用这些规定。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我国税收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税种,其主要目的是对企业的所得进行合理调节,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其税率根据企业的性质和规模有所不同。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针对我国公民和个人所得的一种税收,其目的是对个人收入进行合理调节,促进社会公平。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我国公民、居住在我国的个人以及其他在我国取得收入的个人,其税率根据所得的性质和金额有所不同。
【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我国税收法律体系中的一种特殊的税收,其主要目的是对土地的增值进行合理调节,防止土地价格的过度上涨。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取得土地使用权并进行土地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其税率根据土地的增值额有所不同。
【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是我国税收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其主要目的是规范税收的征收和管理,保证税收的公正、公开和公平。
税收征收管理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税收征收的程序、税收征收机关的职责和权限、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等。
【本章总结】总的来说,本章是对我国税收法律体系中的一些重要税种和法律进行了详细的介绍,这些内容对于理解和运用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中级经济法知识点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

第六章 增值税法律制度【章节解读】本章主观题会涉及简答题甚至综合题,随着营改增,本章相关知识点最近几年变动较大,请考生回归教材作为出发点,沿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作为思路,结合历年真题对进行重点学习和掌握。
【高频考点】1.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与税率2.征收率3.当期进项税额的确定第一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知识点1:增值税的纳税人(2018多、单)增值税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中国境内销售货物 货物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 销售劳务应税劳务发生地在境内 销售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 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 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 不动产在境内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不属于中国境内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2018单(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承包、承租、挂靠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
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境外单位或个人中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销售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小规模纳税人(2019修订)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年应税销售额】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中级经济法第六章

中级经济法第六章
摘要:
1.合同的履行
2.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3.合同的终止
4.违约责任
5.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
正文:
中级经济法第六章主要涉及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违约责任以及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
首先,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双方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方式实施合同,完成合同标的物的交付和价款的支付等。
合同履行的原则包括:履行合同的全面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等。
全面了解这些原则,有助于更好地履行合同及解决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其次,合同的变更和转让是指合同成立后,在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前,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转让给第三人。
合同变更的条件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变更的内容明确且合法等。
合同转让的条件包括:原合同的当事人同意、受让人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等。
再者,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在履行完毕、解除、抵销、提存等情况下消灭。
合同终止的方式包括:履行完毕、解除、抵销、提存等。
了解合同终止的方式,有助于正确处理合同终止时的法律问题。
接下来,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的种类包括:违约金、赔偿损失、强制履行等。
明确违约责任的规定,有助于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包括: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
了解这些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有助于在发生合同争议时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总之,中级经济法第六章涉及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违约责任以及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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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第六章主要涉及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
这一章主要介绍了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概念、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以及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企业国有资产评估、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等方面的法律制度。
其中,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是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重要环节之一,主要是对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建立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档案,对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变动情况进行动态监管。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也是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重要环节之一,主要是对企业国有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为企业国有资产的交易流转提供价值参考。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是指企业国有资产的买卖、转让、置换、租赁等交易行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和不当利益输送。
此外,中级经济法第六章还涉及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相关内容,包括监督管理体系、监督检查方式、监督检查内容等方面的规定。
总之,中级经济法第六章对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介绍,对于规范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