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法律援助在刑事案件中的作用
为什么刑事被告人需要法律援助

为什么刑事被告人需要法律援助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面临着被剥夺自由、处以重罚甚至死刑等严厉的惩罚,因此他们拥有享受法律援助的权利。
法律援助是指通过为被告人提供经济援助和法律服务来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制度。
下面将从公正审判、法律知识不足和法律平等等方面探讨为什么刑事被告人需要法律援助。
一、保障公正审判公正审判是法治社会的核心原则之一,而法律援助是保障公正审判的重要手段之一。
被告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如果他们没有法律援助,可能无法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难以辩护自己。
法律援助可以帮助被告人准确了解自己的权益,保障他们能够以平等的姿态参与诉讼,确保审判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二、弥补法律知识不足大部分刑事被告人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对于刑法和刑事诉讼程序缺乏了解。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很难有效地为自己辩护。
法律援助提供了专业的律师服务,可以帮助被告人了解法律程序和法律责任,为他们提供合理的辩护策略。
通过法律援助,被告人能够得到符合法律要求的辩护,并避免因自身知识缺乏而受到不公正对待。
三、实现法律平等法律援助的目标之一是实现法律平等。
在司法实践中,有条件和无条件享有法律援助的差别可能导致一些被告人因经济困难而无法得到适当的法律援助。
如果没有法律援助,富人和穷人之间的辩护机会就会不平等,这直接违反了法律平等的原则。
通过法律援助,无论经济条件如何,每个被告人都能够获得适当的辩护,保障他们在法庭上享有平等的权利。
四、促进社会稳定刑事案件的审判结果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公平和稳定。
如果被告人无法得到法律援助,可能会导致辩护策略不力,从而增加无辜者被判有罪的可能性。
这样不仅会伤害个人权益,也会动摇人们对司法公正的信心,进而影响社会的稳定。
只有通过法律援助,确保被告人能够得到充分的辩护,才能保障司法判决的准确性和公正性,维护社会的稳定。
综上所述,刑事被告人需要法律援助是为了保障他们在刑事诉讼中的权益和公正审判。
法律援助可以弥补被告人法律知识不足的劣势,实现法律平等,促进社会的稳定。
法律援助的案例分析揭示法律援助在实践中的价值和影响

法律援助的案例分析揭示法律援助在实践中的价值和影响引言:在现代社会中,法律援助作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一种重要机制,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通过对几个具体案例的分析,探讨法律援助在实践中的价值和影响。
案例一:民事纠纷中的法律援助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面临各种各样的民事纠纷。
法律援助通过提供免费或低费的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为经济困难的人士提供了维权的机会。
以李某与邻居之间的纠纷为例。
李某因邻居未按约定进行房屋维修,导致李某的财产受到损害。
由于李某经济上的困难,无法聘请独立律师,因此他寻求法律援助的帮助。
法律援助律师为李某提供了法律咨询并代理其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李某最终赢得了官司,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这个案例反映了法律援助在民事纠纷中的价值。
对于经济困难的人士来说,法律援助是他们实现正义的重要途径。
它不仅可以为他们提供法律知识和指导,还可以在需要的时候代表他们进行诉讼,帮助他们维护合法权益。
案例二:刑事辩护中的法律援助在刑事审判中,法律援助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
它保障了被告人的权利,确保了庭审的公正和公平。
以张某被指控犯有抢劫罪的案件为例。
由于张某经济条件有限,无法支付高昂的辩护费用。
因此,他寻求了法律援助的帮助。
法律援助律师在庭审过程中代表张某进行了充分的辩护,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和辩护理由。
最终,法庭没有认定张某有罪,他获得了无罪释放。
这个案例显示了法律援助在刑事辩护中的重要性。
对于经济困难的被告人来说,法律援助是他们访求正义、辩护自己的有力支持。
通过提供专业的法律代理服务,法律援助确保了被告人得到公正的审判,防止了冤假错案的发生。
案例三:少数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法律援助在保护少数群体权益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让我们以一个涉及废除婚姻合同的案例为例。
王某是一名同性恋者,他与前夫达成了一份婚姻合同。
然而,由于王某所在的地区尚未承认同性婚姻的合法性,这份婚姻合同被视为非法。
当王某与前夫分手时,他面临着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等问题。
法律援助刑事案件_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援助制度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弱势群体在诉讼过程中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实现司法公正。
在刑事案件领域,法律援助尤为重要,因为它直接关系到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保障。
本文将对法律援助刑事案件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其现状、问题及对策。
二、法律援助刑事案件的定义及意义1. 定义法律援助刑事案件,是指对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无法聘请律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的诉讼活动。
2. 意义(1)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刑事案件有助于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其因经济困难而无法得到应有的法律帮助。
(2)促进司法公正:法律援助刑事案件有助于实现司法公正,避免因辩护力量的不平衡而导致案件审理不公。
(3)维护社会稳定:法律援助刑事案件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防止因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无法得到有效辩护而引发社会矛盾。
三、法律援助刑事案件现状1. 法律援助机构设置我国法律援助机构主要分为国家法律援助机构、地方法律援助机构和民间法律援助机构。
国家法律援助机构主要负责制定法律援助政策、指导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地方法律援助机构主要负责具体实施法律援助工作;民间法律援助机构则由律师、公证员等法律专业人士组成,为有需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2. 法律援助案件数量近年来,我国法律援助刑事案件数量逐年上升。
据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法律援助案件数量达到120万件,其中刑事案件占较大比例。
3. 法律援助律师队伍建设我国法律援助律师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与实际需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一方面,法律援助律师数量不足,难以满足案件需求;另一方面,法律援助律师素质参差不齐,部分律师对法律援助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四、法律援助刑事案件存在的问题1. 法律援助律师数量不足我国法律援助律师数量不足,难以满足实际案件需求。
一方面,部分律师对法律援助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不愿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另一方面,法律援助律师薪酬待遇较低,难以吸引优秀律师加入。
刑事案件中的法律援助与辩护人指派

刑事案件中的法律援助与辩护人指派在刑事审讯中,被告人享有法律援助和辩护人指派的权利,这是确保公正审判和保障被告人权益的重要制度。
本文将详细探讨刑事案件中的法律援助和辩护人指派制度的意义、内容和执行方式。
一、法律援助的意义及程序法律援助是一项基本的人权保障机制,旨在保证每个人都能够平等地获得法律帮助。
在刑事案件中,法律援助能够帮助弱势、贫困或无法支付辩护费用的被告人,使其享有平等的辩护权利。
法律援助通常包括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和出庭辩护等服务。
法律援助的程序一般如下:首先,被告人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援助,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经济状况证明和案件相关文件等。
随后,法律援助机构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估,判断是否符合援助条件。
最后,援助申请获批后,法律援助机构会指派律师或公职人员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二、辩护人指派的必要性及条件辩护人指派是刑事诉讼中确保公正的重要环节之一。
被告人通常需要具备辩护人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以协助被告人进行辩护。
辩护人指派不仅可以帮助被告人提供最佳的辩护意见,还能够避免因被告人对法律不熟悉而产生的误判。
辩护人指派的条件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被告人没有选择自己的辩护人的权利,通常是由相关司法部门根据法律规定进行指派。
其次,辩护人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和专业性,以确保对被告人的合理代理。
最后,辩护人应当遵守法律职业道德准则,并根据被告人的意愿进行辩护。
三、法律援助与辩护人指派的执行方式在执行中,法律援助和辩护人指派通常是相互补充的。
对于贫困的被告人,法律援助机构会优先考虑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包括指派合适的辩护人。
而对于那些有一定经济能力但在法律方面需要专业帮助的被告人,可以自行选择聘请辩护律师。
对于法律援助和辩护人指派的执行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首先,法律援助机构会根据被告人的需求和案情,合理指派适合的辩护人。
其次,法律援助机构会为辩护人提供相应的经费和支持,使得其能够充分履行辩护职责。
最后,司法机关和律师协会等有关部门会对法律援助和辩护人指派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公正性。
法律援助张学龙案件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张学龙,男,汉族,1980年出生,某市居民。
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某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张学龙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聘请律师的费用,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经审查,法律援助机构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指派资深律师李某担任其辩护人。
二、案件基本情况(一)犯罪事实根据起诉书指控,2018年8月,张学龙因与被害人李某因邻里纠纷发生争执,持械将李某打成轻伤二级。
案发后,张学龙主动投案,并赔偿了李某的经济损失。
(二)诉讼过程1. 侦查阶段:张学龙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转为逮捕。
2. 审查起诉阶段:某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张学龙提起公诉。
3. 审判阶段:某市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三、法律援助辩护策略(一)全面了解案情律师李某在接受指派后,立即与张学龙进行了沟通,详细了解案件事实、证据情况以及张某的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等。
同时,律师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搜集证据1. 搜集张某犯罪时的现场录像、照片等证据,证明张某在犯罪时的行为状态。
2. 收集张某主动投案、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相关证据,证明张某具有悔罪表现。
3. 收集张某犯罪前后的表现,证明张某在犯罪前后的心理变化。
(三)分析案件1. 分析张某犯罪时的主观恶性,结合其悔罪表现,为从轻、减轻处罚提供依据。
2. 分析张某犯罪时的社会危害性,评估其对社会造成的损害。
3. 分析张某犯罪后的表现,评估其再犯可能性。
四、庭审辩护(一)法庭调查阶段1. 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律师李某要求公诉人出示相关证据,并质证。
2. 针对被害人李某的陈述,律师李某要求其提供证人、物证等证据,以证实其陈述的真实性。
(二)法庭辩论阶段1. 针对张某犯罪时的主观恶性,律师李某提出张某在犯罪时具有激情犯罪的特点,且具有悔罪表现,请求法庭从轻、减轻处罚。
2. 针对张某犯罪时的社会危害性,律师李某提出张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并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请求法庭考虑其悔罪表现,从轻、减轻处罚。
刑事案件开庭法律援助(3篇)

第1篇一、引言在我国,法律援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旨在保障公民在诉讼过程中合法权益的实现。
特别是在刑事案件中,法律援助的作用尤为突出。
本文将从刑事案件中法律援助的重要性、开庭实务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刑事案件中法律援助的重要性1. 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可能面临被错误定罪、重判等风险。
法律援助能够帮助被告人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其在诉讼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2. 提高案件审理质量法律援助律师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为被告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提高案件审理质量。
3. 促进司法公正法律援助有助于消除被告人的心理压力,使其能够以正常的心态面对审判,从而促进司法公正。
4. 弥补司法资源不足在我国,司法资源相对紧张,法律援助能够弥补司法资源不足,使更多的被告人得到公正的审判。
三、刑事案件中法律援助的开庭实务1. 开庭前的准备工作(1)了解案情:律师在开庭前应详细了解案情,包括犯罪事实、证据、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等。
(2)收集证据:律师应积极收集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为法庭辩论提供依据。
(3)制定辩护策略:根据案情和证据,律师应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为被告人争取合法权益。
2. 开庭过程中的实务(1)质证:律师应对公诉机关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证,指出证据的不足之处,为法庭排除非法证据提供依据。
(2)辩论:律师应充分运用法律知识,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进行反驳,为被告人争取合法权益。
(3)提问:律师应针对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向被告人提问,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
(4)请求法庭调查:律师在必要时可请求法庭对案件进行调查,以查明案件真相。
3. 开庭后的工作(1)撰写辩护词:律师应根据庭审情况,撰写辩护词,为被告人争取合法权益。
(2)上诉:如果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律师应协助其提起上诉。
(3)申诉:在必要时,律师可协助被告人提起申诉,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结语法律援助在刑事案件中具有重要作用,有助于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案件审理质量,促进司法公正。
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制度(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援助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公民在遭受合法权益侵害时能够获得法律帮助,特别是对于无力承担诉讼费用的弱势群体。
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制度作为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权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制度的定义、意义、现状、问题及对策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制度的定义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制度是指国家为保障被告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在刑事诉讼中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对无力承担诉讼费用的公民提供的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主要包括法律咨询、代理诉讼、出庭作证、法律文书起草等服务。
三、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制度的意义1. 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制度有助于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使其在诉讼过程中得到公正对待。
2.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法律援助制度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使弱势群体在刑事诉讼中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3. 保障人权:法律援助制度有助于保障人权,使公民在遭受侵害时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
4. 促进司法公正:法律援助制度有助于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
四、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制度的现状1. 法律援助机构设置较为完善:我国已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法律援助机构,为公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2. 法律援助人员队伍不断扩大:法律援助人员队伍逐渐壮大,为公民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3. 法律援助经费投入逐年增加:国家逐年加大对法律援助经费的投入,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4. 法律援助案件数量持续增长:随着法律援助制度的不断完善,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逐年上升。
然而,我国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制度仍存在以下问题:1. 法律援助资源分布不均:法律援助资源在城乡、地区之间分布不均,导致部分地区法律援助工作难以开展。
2. 法律援助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法律援助人员队伍中,部分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3. 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效率有待提高:部分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周期较长,影响案件办理效率。
法律援助在司法救助中的作用

法律援助在司法救助中的作用在司法领域中,法律援助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服务,旨在为那些无力承担诉讼费用的人提供法律帮助。
无论是在刑事案件、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中,法律援助都扮演着关键的角色。
本文将探讨法律援助在司法救助中的作用,并分析其在公正司法体系中的重要性。
一、法律援助的定义及目的法律援助是指为那些因贫困、残疾、语言障碍等原因无法获得合法支持的人提供法律支持和服务的制度。
其目的是确保每个人都能在司法过程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并能够公平地解决其法律问题。
法律援助的核心原则是公正、平等和无差别待遇。
二、法律援助在刑事案件中的作用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常常是面临巨大的法律挑战和不公平待遇。
法律援助的存在可以保证被告人能够获得合法的辩护,并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例如,如果被告人无法支付律师费用,法律援助机构可以指派一名合格的律师为其辩护。
这样可以避免被告因为财务困难而无法得到公正的审判。
三、法律援助在民事诉讼中的作用在民事诉讼中,法律援助同样扮演着关键的角色。
许多人由于财务困难无法支付律师费用,导致无法获得法律支持。
法律援助可以为这些人提供免费或者低廉的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维护。
此外,法律援助还可以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
四、法律援助在行政诉讼中的作用在行政诉讼中,公民通常与政府机构之间发生争议。
由于政府机构的资源优势,许多公民在行政诉讼中处于弱势地位。
法律援助可以为公民提供法律知识和法律援助,帮助他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法律援助,公民可以获得与政府机构平等对话的机会,避免遭受不公正待遇。
五、法律援助在公正司法体系中的重要性法律援助在维护公正司法体系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它可以确保每个人都能够平等地获得法律支持和服务,避免社会阶层或经济条件的不平等影响司法公正。
法律援助还可以促进公众对司法体系的信任和尊重,增强社会的法治意识。
六、法律援助的挑战与发展尽管法律援助的作用和重要性不可否认,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挑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试论我国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摘要:刑事法律援助,是法律援助制度的最初形式,也是法律援助制度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刑事法律援助在使公民获得平等的司法保护,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实现司法公正等方面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已成为一个国家法制健全、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关键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刑事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一、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概述所谓刑事法律援助又称刑事法律救助、法律扶助制度,“就是在刑事诉讼领域中保持控诉平衡、保障社会弱者平等诉讼机会的一种实现司法正义的制度设计。
简言之,就是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援助。
具体的说,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为贫穷的、无力支付法律费用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免费提供辩护或代理的制度。
”这是现代法治国家实现司法公正和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的一个重要尺度。
刑事法律援助是一种国家行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是现代化法制国家必须承担的一种国家责任,是公民享有的一项社会基本保障权利,是司法为民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保障人权的一项基本内容。
司法人权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援助本质上是保障司法人权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正义的重要措施。
法律援助实质上是国家通过制度化的形式,对法律服务资源进行再分配,以保障贫弱残者不因经济能力、生理缺陷所限而平等地获得法律帮助,实现自己合法权益。
二、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史刑事法律援助萌芽于十五世纪末期的苏格兰王国,一度创立了穷人登记册,在册者若提起诉讼,则可免费得到法律顾问和代理人的帮助。
法律援助发展于二十世纪中叶,绝大多数经济发达国家陆续建立和完善了现代法律援助制度。
其内容从刑事诉讼扩展到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其对象从为穷人服务扩展为中产阶级服务,其形式从法庭代理扩展到预防性服务,提供援助范围已涵盖国家法制运行的各个环节的不同层面的层次,已从保障穷人公民权利发展到福利型福利社会保障制度。
把法律援助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成为一种国家福利性质的制度。
作为建立和完善法制象征之一,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也量力而行建立符合本国国情的法律援助制度。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从五十年代开始,法律援助虽然没有作为一项完整的制度提出和建立,但有关法律援助的一些基本内容和基本精神在当时的法律法规中已有体现。
例如1954年我国颁布的第一部《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了法院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指定辩护人为被告人辩护。
1956年10月20日司法部发布的《律师收费暂行办法》等文件中,规定了律师免费或减费给予法律帮助的具体案件范围。
1979年以后,陆续颁布实施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律师法》等法律。
我国从1994年开始提出建立法律援助制度的,并先后在北京、上海、武汉等地进行了法律援助的试点工作。
1996年3月17日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率先规定了刑事法律援助的内容。
同年5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又以专章对法律援助作了规定。
目前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1997年5月26日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成立且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同时揭牌。
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对全国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进行宏观管理与政策指导。
2004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在第三十三条增加一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它理顺了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国家的首要、最基本的职能,就是要保护每个公民的权利。
而在刑事诉讼领域内,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有其保障人权的功能。
应该说,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在使公民获得平等的司法保护,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实现司法公正等方面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已成为一个国家法制健全、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三、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现状由于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尚处于初创阶段,法律对刑事法律援助的规定过于原则,又未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对于进行援助的程序、方式、资金保障及拒绝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责任都缺乏统一明确的规定,致使实践中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刑事法律援助的机构和人员不配套。
虽然经过7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的法律援助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但远远不能适应刑事法律援助的需要。
(二)刑事法律援助的经费不足。
目前绝大数地方'>仅仅只能解决专职法律援助人员的工资和少量办公经费,而业务费用和福利费用则严重匮乏,大多数地方的社会执业律师不仅要义务承办案件,而且要由自己或律师事务所承担办案经费。
(三)一些法院不依照法律规定,存在超范围指定援助辩护、指定时限过短、指定形式不规范、重复指定等问题。
(四)极少数律师接受刑事法律援助后,不到法院阅卷,不会见被告人,不按时出庭,在庭审过程中不尽职尽责地提出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有的律师在庭审中只是敷衍了事地说几句要求从轻、减轻处罚的话,被告人合法权益难以得到维护。
四、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主要作用法律援助是直接以保障弱势群体人权为使命的一项法律制度。
所谓弱势群体是指受经济、健康、自由等诸多因素制约的社会群体,他们在享受和实现各种社会利益上往往受到现存条件的限制。
在司法体制的视角中,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服刑囚犯、刑满释放人员、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以及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如同其他社会弱势群体一样,也是急需尊重和关注的对象。
刑事法律援助制度通过对急待法律帮助的弱势群体提供免费优质的法律帮助,对于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缓和社会矛盾;发挥庭审功能,促进普法与法治;增进刑事法律的亲和性、感召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体现国家对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切实保障,为了消除法定权利的平等与保障权利实现的经济条件下不平等的矛盾。
国家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保障实现其应有的合法权利,从而在司法体制上完善诉讼民主机制,保障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二)切实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实现司法公正,请不起或者没有聘请律师对于刑事案件当事人来说,也许损失的只是应该享有的合法权益,对于国家来说,受到损害的却是司法公正的原则和形象。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切实保护妇女、未成年人和盲聋哑残疾人等社会弱者群体的合法权益。
(四)完善法制,保障法律规定的社会关系的实现。
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不仅在于减免当事人的费用,使其获得法律帮助,还在于最大限度地避免法律调整和规范的死角,从而切实保障法律所规定的社会关系得以实现。
五、对我国刑事法律援助的几点建议刑事法律援助是国家为特殊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而调协的防护墙,为更加全面有效地提供刑事法律援助,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机构的功能,有以下几点建议:(一)援助方式多样化。
在继续坚持指定辩护等援助方式外,还需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
要改变现阶段被动性的援助方式,法律援助部门除坐等法院的指定和申请人申请外,还需对自己认为需要援助的对象进行援助。
此外,还可以实行律师值班制度,及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二)完善法律援助机构的设置。
目前,我国虽已建立经编制部门正式批准的援助机构2000多个,但仍难以适应刑事法律援助发展的需要。
对于完善援助机构的设置,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当单独设立以“法律援助中心”命名的援助机构;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对现有的国办律师事务所进行“转向”改造,在重新组建和规范的基础上,使其成为由国家核拨编制和经费,专门从事公益性法律服务的机构。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第二种观点,更具有参考价值和现实意义,这是因为:首先,现有体制之外再广泛地设立一批法律援助机构,将给国家造成较大人力、财力负担,而少量的法律援助机构又不足以推动整个社会化法律援助活动的开展。
其次,国办律师事务所是我国最早设立的法律服务机构,在长期的专业法律服务活动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有利于全面展开法律援助工作。
(三)扩大援助人员范围。
目前,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实施主体仅仅为律师,据称这是为了为当事人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保证援助的质量。
但是,如前所述,由于受人员数量的限制,法律援助的质量反倒无法保证。
此外,为改变我国现阶段法律援助的现状,政府已经开始尝试设立公职律师,但毕竟规模小、人员少,作用有限,绝大部分援助案件还是由社会律师来完成的。
因此,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要承担义不容辞的责任,但仅有这两家是不够的,还要发挥非政府机构的作用。
(四)重视对审前阶段犯罪嫌疑人的援助。
如前所述,我国目前重视对审判阶段被告人的法律援助,忽视了对审前阶段犯罪嫌疑人的援助。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
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
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由于犯罪嫌疑人没有沉默权,而是负有如实回答侦查机关的义务,并且法律规定的“与案件无关的问题”在实践中又无法加以判断。
这种制度设计上的缺陷为侦查机关任意地侵犯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大开方便之门。
因此,重视对审前阶段犯罪嫌疑人的援助已时不我待。
刑事诉讼直接关系到公民的人身自由乃至生命权利的剥夺,直接关系到每一个公民的自由权利,因而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的保障。
从这个意义上说,把刑事诉讼法视为公民民主和自由权利的大宪章一点也不为过。
正如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做出的“要在继续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为突出的位置”的讲话,解决社会不公、弱势群体得不到保障的问题,建设和谐社会已经非常重要,刻不容缓了。
和谐社会的建立必须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之上,要通过有针对性的法律机制来实现社会公正,保障弱势群体。
要让社会的弱势群体有社会安全感,要让这些群体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即使他们经济地位处于劣势,也会享有充分的司法公正。
可预见的是,如果没有法律援助,贫困人员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其不但在程序上的合法利益得不到保障,继而在实体的合法利益也可能得不到保障。
而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正是这样一种针对社会弱势群体而建立的法律机制。
只有在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中明确刑事法律援助人的具体义务及受援人的具体诉讼权利,才能真正有效地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同时,法律援助的质量控制必须体现到诉讼过程中,才能有效地发挥刑事法律援助的作用。
参考文献:田文昌主编《刑事辩护学》群众出版社2001年1月第1版宋英辉主编《刑事诉讼原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4月第1版张耕主编《法律援助制度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1997年7月版樊崇义主编《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与对策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马明亮《法律援助:中国刑事诉讼制度发展的瓶颈》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4年第4期关于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问题的探讨我国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原则和框架始建于1996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与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律师法》。